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计算》说课稿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说课稿一、说教材1、说教材的地位《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是五年专教材《税法》第八章第三节《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的一个要点。
个人所得税于1799年在英国创立,是西方国家的主要税种,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开征了这一税种。
我国于1980年开征了个人所得税,统一适用于中国公民和在我国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
我国税制中,个人所得税也不失为一个收入弹性和增长潜力较大的税种,而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又和每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所以本节除教会学生正确计算出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之外,还应帮助学生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同时使学生受到爱国主义的思想教育。
2、说教学目标根据本节在教材中的地位及在现实生活中的意义,本节的教学目标拟定为:(1)、知识目标:让学生掌握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2)、情感目标:帮助学生树立依法纳税意识;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人生态度。
(3)、技能目标:培养学生的计算能力;培养学生的规范解题。
3、说重点难点:工资、薪金所得是纳税人每月取得的基本收入,纳税人应留一定的生活费用,其每月的收入不应全额纳税,而应有一个费用扣除标准,所以本节的教学重点是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由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比较繁琐,所以运用速算扣除数计算法可以简化计算过程,因此,本节的难点是速算扣除法的使用。
二、说教法和学法1、教法:导入法、问答法;质疑法、精讲法;举例法2、学法:自主学习和小组合作探究相结合,指导学生在小组学习中掌握方法,在自学中提高能力。
学生之前已学过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计算,有一定的计算能力,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内容也熟悉,所以,只要教法得当,学习应纳税额的计算应该不是很困难。
我主要采取小组合作的方式,让学生探索、讨论、实践。
3、教学课时:2课时4、教学用具:教师制作多媒体课件,布置学生结合实际预习教材三、说思路1、课前准备:上课前让学生去调查所熟悉的人月工资所得及他们的纳税情况。
2020年新《经济法基础》 第8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四)税前扣除项目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扣除。
1.税前扣除的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三)非居民企业与征税对象 1.非居民企业的标准 (1)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
构、场所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
内所得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1)设立机构、场所,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
分,准予扣除。(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 费、供暖费、防暑降温费、困难补助等。)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按照企业分得产品 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非货币性交易,以及将货物、劳务用于捐赠、偿 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视同销售货物、 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其他不征税收入 包括“国有资产无偿划入”和“社保基金投资收益”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 义务人。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二)居民企业与征税对象 1.居民企业的标准 (1)在中国境内成立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境内 2.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境内所得+境外所得
个人所得税培训课件(ppt 47页)
• 综合所得税是将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的各 种所得综合起来,减去各项法定减免和扣 除项目的数额,就其余额按累进税率征收
• 混合所得税是先对纳税人各项所得分类, 从来源征税,然后再综合纳税人全年各种 所得额,如达到一定标准,再按累进税率 计税。
㈡所得税立法思想
• 源泉所得概念便于征收,但对其他收 入不征税不符合公平原则,且税基狭 窄。
• 净资产增加说把所有收益均视为所得, 但应税所的随消费增加而减少不合理, 执行也困难。
• S-H-S定义的应税所得包括一切来源 的收入,且与消费无关,符合公平原 则和中性原则,也比较容易执行。
(三)应税所得的特殊内容
• 我国个人所得税列举的应税所得有11项, 因为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计税依据 要分类计算。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 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 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税 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 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 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税所得额。 所得为有价证券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 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税所得额。
-非法所得:各国规定不同 -实物所得:如资产分红、附加福利、花边利益等 -推算所得:是纳税人本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并由
本人消费这些产品或服务而隐含的收入,通常无法征 税 -资本利得:未实现的资本利得通常不征税,已实现的 资本利得需征税,征税轻重取决于公平与效率的均衡
(四)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
目前世界上个人所得税的模式有三种:
•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
优点:1、按不同性质所得采用不同税率,有利于实现政策 目标;
中国税制习题集无答案:个人所得税02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四、判断题1、个人取得的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如数扣除。
()3、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征收城市分个体工商户所得税。
()4、股息、利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个人在企业有奖销售中中奖,作为偶然所得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6、将财产出租给在美国的中国人使用而取得收入的中国境内的美国人,不向中国交给个人所得税。
()7、国内某作家将其小说委托国内一位翻译译成英文后送交国外出版商出版发行。
作家与翻译就翻译费达成协议如下:小说出版后作者署名,译者不署名;作家分两次向该翻译支付翻译费,一次是译稿完成后支付一万元人民币,另一次是小说在国外出版后将稿酬所得的10%支付给译者。
该翻译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将两笔所得中的第一笔申报为劳务报酬所得,第二笔申报为稿酬所得。
()8、个人投资者(除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之外),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9、对于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后,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现行税法规定,凡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10、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 )11、罗伯特先生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自2000年1月至10月在中国居住,取得由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薪20万人民币;期间,回美国工作20日,取得美国公司支付的工薪折合人民币10万元。
个人所得税概述ppt90页
30
分
9,750
5
说明: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14,750
1.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出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也适用本税率表;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也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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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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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类
(六)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A.2007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8年度为我国非居民 纳税人 B.2008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9年度为我国非居民 纳税人 C.2008年度和2009年度均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D.2007年度和2008年度均为我国居民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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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个人所得税
6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
个人所得税以个人的纯所得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所得 = 纳税人的收入额-税法规定的有关费用 有关费用:
3.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 税所得。
4.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 5.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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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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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类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特殊情况
1.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 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 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 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 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八章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案例一一、案例名称:利用公积金进行个人所得税筹划二、案例适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三、案例内容:我公司目前住房公积金是以2004年的工资作为计提基数,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都是7%(国家规定比例为7%—20%)。
若公司职工王某每月工资2000元,公积金提取比例目前为7%,不考虑其他税前扣除因素(五大保险)。
王某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为2000×7%=140元王某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800-140=1060元王某的应纳税额为1060×10%-25=81元公司的实际负担为2000+140=2140元王某的实际收入为2000+140-81=2059元如何对公司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筹划,在不增加公司负担的情况下减轻王某的个人所得税负担?案例二一、案例名称: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二、案例适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三、案例内容:长兴纸业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各种纸张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该公司共有员工50人。
1999年年终,公司经理贺某鉴于该年生产经营效益不错,决定给每位职工发放年终奖金15000元,并拟定以下三个方案:方案一、12月份一次性发放。
方案二、12月、1月分两次发放,每人每次7500元。
方案三、12月、1月、2月分三次发放,每人每次发放5000元。
经讨论研究,公司决定采用第二种方案。
该公司的选择正确吗?为什么?案例三一、案例名称:正确理解公益捐赠二、案例适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三、案例内容:电影导演刘某2000年4月份和华龙电影制片厂签订协议,由导演刘某负责编排导演一部历史电影《乾隆》,合同上写明:影片制作完毕后交片时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20万元,税款由刘某自行负责缴纳。
2000年6月份,刘某交片,一次性从电影制片厂获得劳务报酬20万元。
为了改善家乡的教育条件,刘某将其获得的20万元劳务费全部直接捐赠给了家乡的两所中学。
2000年7月5日,刘某收到税务机关的催缴税款通知书,并附带一张处罚单,单上注明罚款2000元。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练习题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作家陈某2012年8月初在杂志上发表一篇小说,取得稿酬3500元,自8月10日起又将该小说在晚报上连载20天,每天稿酬300元。
陈某当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A.420元 B。
924元 C。
929.6元 D。
1050元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是 ( )。
A.劳动分红 B.误餐补助 C。
独生子女补贴 D。
差旅费津贴3。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B.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C.军人复员费D.救济金4。
张某出租自有居住用房,2012年取得出租收入共120000元(每月10000元),相关税费共9000元(每月750元),没有发生相关修缮费用。
计算此项业务张某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
A.7770 B.8880 C.17760 D.218405. 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 )计征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 B.承包、转包所得C.劳务报酬所得 D.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6。
甲某2008年5月无偿受赠位于市区的价值80万元的商业用房,2009年3月以90万元的价格出售。
契税税率是3%,营业税税率是5%,城建税税率是7%,教育费附加率是3%,不考虑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
此项业务甲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
A.0。
53 B.8.42 C.8.27 D.16。
537。
王先生开办了一家副食品加工店,为个人独资企业。
2009年加工店的销售收入是40万元,允许扣除的支出15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8000元.计算王先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A.8000元 B。
4800元 C.3200元 D.2000元8。
刘三2012年6月取得业余咨询收入60000元,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是指针对个人所得进行征收的一种税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收与管理的法律依据。
该法是为了调节收入分配的不平衡,加强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
个人所得税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都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范围。
居民个人指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个人指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
2.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与综合所得税制原则: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采用综合所得税制,根据个人的收入总额大小来确定税率。
税率分为7个等级,从3%到45%不等。
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
3.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与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由税务机关负责,个人应当根据法定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主要包括有关个人所得的收入、支出和减免等情况的报告。
4.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与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减免与扣除,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减免与扣除的具体项目以及条件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
5.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分为预扣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两种。
预扣预缴是指在个人取得工资、薪金、稿酬等所得时就在支付时进行扣缴并上缴给国家。
年度汇算清缴则是在每年年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结算和缴纳。
6. 个人所得税的违法与处罚:对于个人所得税违法行为,国家将予以相应的处罚。
违法行为包括偷逃个人所得税、提供虚假材料等。
处罚措施可以是罚款、加征税款或采取其他行政处罚手段。
个人所得税法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与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是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法规。
但是个人所得税法也存在一些争议,例如税率不平等、减免与扣除标准不完善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一直在不断完善与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个人所得税资料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会计本章要点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和税收优惠。
2.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及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3.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4.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法规概述本节主要内容1、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特点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3、人个所得税的征税对象4、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5、个人所得税税率6、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主要内容我国实行的是分类税制,主要内容包括:1、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2、征税模式: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制度,应税所得分为11项。
3、税率: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包括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4、费用扣除: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
5、减免税:为鼓励特定纳税人或照顾部分特殊人群,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了若干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政策。
6、征收方式: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两种征税方式。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特点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是对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实行分类征收;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费用扣除额较宽;计算简便;采用客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税方法。
二、纳税人(一)居民纳税义务人: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无住所且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负有限纳税义务。
标准有:一、住所标准二、居住时间标准所谓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天。
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
474-第八章 个人所得税法
入为一次。 3.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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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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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 算
【例8-6】作家马某2019年2月初在杂志上发 表一篇小说,取得稿酬3800元,自2月15日起 又将该小说在晚报上连载10天,每天稿酬450 元。请计算马某当月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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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 式,按照应税所得项目的不同而分别适用。
一、超额累进税率 1.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
额累进税率(见表8-1)。 2.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
第八章 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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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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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 算
纳税实务(第四版_张敏)书后习题参考答案40575
高教出版社《纳税实务》第四版习题答案为简化,参考答案中没有标准单位的均以万元计量,请各位老师使用时注意规范。
第一章企业纳税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 B2. D3. C4. C5. C6. B7. C8. C二、多项选择题1. ABC2. ACD3. ABCD4. ABD5. ABC6. ABCD7. ABCD8. AC三、判断题1. √2. √3. √4. ×5. √6. √案例分析题1.企业需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的出发正确。
按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应办理变更登记:改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改变住所、经营地点;改变登记类型;改变核算方式;改变生产经营方式;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改变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网址)。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A企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对A企的处罚正确合法。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亏损企业也需要进行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筹划.ppt
❖ 年终发放
应纳个人所得税
= (月工资-2000)* 税率A扣除A
+(年终奖*税率B-扣除B) /12
= (月工资-2000)* 税率A扣除A
+(年终奖/12*税率B-扣除 B/12)
❖ 平均到每月发放
应纳个人所得税
= (月工资+年终奖/12-2000) *税率C-扣除C
A可能 小于C = (月工资-2000)* 税率C扣除C + (年终奖/12*税率C-扣除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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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元的部分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2000 7000
若工资提高到15000元,董事收入24000元。 ❖ 工资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15000-2000)×20%-375]×12=26700元 ❖ 董事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20%)×20%=3840元 ❖ 合计30540,少纳税1360元。 ?这时董事费分次发放是否能减轻税负
【例题8-4】
❖ 某专家2005年9月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 对外捐赠20000元。其中10 000元通过民 政部门捐赠给灾区,10 000元直接捐赠给 受灾者个人。
捐赠扣除限额
=30000*(1-20%)*30%﹦7200(元)
【例题8-3】
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李某月工资12000
元,每年的董事收入60000元。
❖ 工资每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12000-2000)×20%-375]×12
=1625×12=19500元
❖ 董事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60000×(1-20%)×30%-2000
=12400元
合计31900元
③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 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征税。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潍坊科技学院教案注:教师每次课都要写一份教案,放在该次课讲稿前面。
新课引入:通过本单元的学习,使学生熟练掌握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综合理解并运用本章所学知识解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新课内容:第八章6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大部分个人所得税以支付个人应税所得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需要在发生代扣代缴事项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正确记录和反映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事项。
另外一部分所得如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自行申报纳税的自然人由个人自行申报纳税,对于自行申报的自然人,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而账册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则应作相应会计处理。
因此,个体工商户的会计处理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二是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一、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除实行查账核实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外,对采用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一般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查账核实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通过“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账户进行会计核算。
举例8-15见教材P242页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自然人取得收入自行申报缴纳税款不必进行会计业务处理,但是,作为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设置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会计业务处理.由于支付的类型不同,各代扣代缴单位代扣代缴税款的会计核算涉及的会计科目也有所不同。
(一)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支付工资(包括奖金、年终加薪、津贴、补贴等)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通过“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账户进行会计核算.在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 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科目。
举例8-16见教材P243页(二)代扣代缴其他个人所得税的业务处理支付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单位,在支付上述各项所得的同时,按税法规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说课教案
个人所得税说课教案第一章:个人所得税概述1.1 个人所得税的定义解释个人所得税的含义和作用强调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2 个人所得税的分类介绍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稿酬所得等不同类型的个人所得税解释各种所得的计算方法和税率1.3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说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范围和条件强调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第二章: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2.1 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方法介绍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公式和扣除项目解释基本免税额、专项扣除等概念2.2 个体工商户所得的计算方法介绍个体工商户所得的计算公式和扣除项目解释成本、费用、损失等在个体工商户所得计算中的作用2.3 其他所得的计算方法介绍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其他所得的计算方法解释相关税率和扣除项目的规定第三章: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3.1 基本免税额和专项扣除解释基本免税额的概念和计算方法介绍专项扣除的种类和申请流程3.2 税收优惠政策说明税收优惠政策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强调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性和作用3.3 其他减免税项目介绍其他减免税项目的具体规定和申请条件解释减免税项目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第四章: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4.1 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介绍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时间、方式和渠道强调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性和截止日期4.2 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解释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方式和规定强调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和责任4.3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介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构和相关规定强调个人所得税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五章: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发展5.1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背景和目标解释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背景和意义强调改革的目标和方向5.2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介绍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措施和政策调整解释改革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国家税收体系的影响5.3 个人所得税的未来发展趋势展望个人所得税未来发展趋势和挑战强调个人所得税在国家税收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第六章: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6.1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国际差异比较不同国家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制度和特点强调不同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法的差异6.2 个人所得税税率和扣除项目的国际比较分析不同国家个人所得税税率和扣除项目的差异解释不同国家税收政策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6.3 个人所得税对国际投资和人才流动的影响探讨个人所得税对国际投资和人才流动的影响和作用强调税收政策对国际经济和人才流动的影响第七章:个人所得税与社会公平7.1 个人所得税与社会公平的关系探讨个人所得税与社会公平之间的联系和作用强调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实现社会公平中的重要性7.2 个人所得税制度对社会公平的影响分析个人所得税制度对社会公平的影响和作用强调税收政策在缩小贫富差距中的作用7.3 个人所得税与社会公平政策的完善提出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和社会公平政策的建议强调政策调整和改进的重要性第八章: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关联8.1 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关系解释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之间的联系和作用强调两者在税收体系中的相互影响8.2 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差异和互补分析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差异和互补关系强调税收政策对企业和个人收入的调节作用8.3 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协调探讨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协调和配合强调政策调整和改进的重要性第九章:个人所得税的教育与宣传9.1 个人所得税教育的意义和目标解释个人所得税教育的意义和目标强调提高纳税人意识和知识的重要性9.2 个人所得税教育的方法和手段介绍个人所得税教育的方法和手段强调宣传和教育的有效性9.3 个人所得税宣传的效果评估与改进评估个人所得税宣传的效果和改进措施强调宣传和教育的持续性和更新第十章:个人所得税的未来挑战与应对10.1 个人所得税面临的挑战分析个人所得税面临的国际和国内挑战强调税收政策调整和改进的必要性10.2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策略和方向提出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策略和方向强调改革的目标和预期效果10.3 个人所得税的未来发展趋势与应对展望个人所得税未来发展趋势和挑战强调个人所得税在国家税收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重点解析个人所得税是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社会公平、调节收入分配具有重要作用。
税法说课稿
《个人所得税》之“偶然所得”说课稿一、教材(一)教材所用教材、版本:《税法》清华大学出版社,由吉文丽主编本课程是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是以《会计基础》、《经济法基础》、《会计电算化》、《会计法规》等课程为先期基础,又为《税务筹划》、《财务管理》、《审计》等后续课程提供知识准备。
本课程以学校定位及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以培养学生具备财务工作中涉税业务核算、各类纳税申报表填制及涉税账务处理能力为主要目的。
个人所得税是《税法》第八章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所得税概述和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本节课的内容不难,密切联系实际,学生对这部分内容也相对感兴趣。
但是,如果学生在没有掌握好的学习方法的情况下直接看教材,会感觉无从下手。
于是,在课堂上如何对教学内容进行组织、引申,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自主学习与创新的能力便成为本节课的设计难点。
(二)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理解个人所得税的含义、纳税人、征税对象及税率,掌握个人所得税中偶然所得的计税方法。
2、技能目标:能判断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对生活中的各种偶然所得情形知道该不该纳税,应纳多少税。
3、情感目标:激发对个人所得税的学习兴趣;通过案例讨论,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
(三)教学重难点个人所得税全部内容计划用6课时。
本节课教学内容包括个人所得税的概念、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和偶然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其中纳税人及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这两部分内容既是本节课的教学重点也是教学难点。
因为个人所得税的概念浅显易懂,不需深入讲解,而征税对象和税率这两部分的内容不适合单独学习,把每一种征税对象和与它对应的税率及计算方法放在一起学习,内容会显得生动些。
本节课只讲一种征税对象,所以征税对象和税率不是本节课的重点。
二、教学对象分析(一)学生特点1、在此之前,学生对个人所得税都有所了解,但主要集中于工资薪酬的所得税,对其他所得税知道一点,却不知道如何纳税。
所以偶然所得的计税方法对学生来说是全新的知识。
第八章 新个人所得税及其会计处理
比例税率
⑴一般为20%:适用于特许权所得,利息、 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 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⑵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 14%。 ⑶财产租赁所得中个人出租的居民住房的所 得适用税率从2001年1月1日起为10%。 (4)利息所得自2007年8月15日起税率调整为 5%。
(1)住所标准 住所通常指公民长期生活和活动的场 所,可分为永久性居住场所和习惯性居住 场所,我国税法采用的住所标准是习惯性 住所标准。 (2)居住时间标准 居住时间是指在一个国境内实际居住 的日数。我国规定的标准是一个纳税年度 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一 年为时间标准。
2006/2007第二学期税法与纳税会计讲义
收入畸高劳务报酬的加成征收
“劳动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 人一次取得劳动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20 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 000元至 50 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 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 000 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 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 进税率。 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2006/2007第二学期税法与纳税会计讲义
混合税率
混合税率是指,在一般情况下适用比例 税率,在特定情况下则适用超额累进税 率,主要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在一般情况下适用比例 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 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即适 用超额累进税率。
2006/2007第二学期税法与纳税会计讲义
2006/2007第二学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 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所得。 ⑵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 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 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教案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教案一、教学目标1.了解什么是个人所得税及其作用;2.掌握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3.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4.认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二、教学重点1.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2.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三、教学难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四、教学方法讲授法、示范法和问题解决法。
五、教学步骤步骤一:导入新课教师可从生活实例入手,引导学生讨论在日常生活中是否存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情况,如工资收入、奖金收入、投资收益等。
步骤二:概念解释通过讲解个人所得税的定义和作用,让学生了解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依法支付的,对其取得的各种收入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一种税收。
步骤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1.先容税法的适用范围,即哪些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介绍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是综合法与分类法。
3.讲解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税率-速算扣除数。
4.示范演算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计算过程。
步骤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解释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等支出可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步骤五: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1.介绍纳税人的义务,如按时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等。
2.讲解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步骤六:课堂练习组织学生进行课堂练习,巩固所学知识。
步骤七:小结与反思对本课所学的内容进行小结,并让学生反思本节课的学习效果,指出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地方。
六、教学资源课件、教材、练习题、实例分析。
七、教学评估通过学生的课堂表现、课后作业完成情况和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评估。
八、教学拓展可以组织学生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实际计算练习,以增强他们对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的掌握。
同时,可以就实际纳税人的案例展开讨论,让学生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应用。
个人所得税检查方法
个人所得税检查方法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第八章个人所得税检查方法本章主要介绍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个人所得税特殊业务的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各税目的区分和特殊业务的检查.第一节纳税义务人的检查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可区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一、政策依据1.居民纳税义务人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2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纳税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3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视为临时离境,不扣减其在华居住天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4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5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3根据国税发1994148号文件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详见表8-1.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表8-1二、常见涉税问题1.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划分不清.2.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义务划分不清.3.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未办理纳税申报.三、主要检查方法1. 对在中国境内任职的外籍人员,检查其与任职单位签署的合同、薪酬发放资料,对照个人护照记录,到进出境机关核实了解进出境时间,并根据相关税收协定的规定,判断其属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2. 检查居民纳税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所得是否履行纳税义务时,需要通过与国际税收管理部门进行情报交换,调查其在境外取得所得的情况,核对其境内、外取得所得的申报资料,从中发现疑点,并将相关疑点呈交国际税收管理部门,由其负责查询个人所得税境外缴纳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居民纳税人按非居民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3.检查企业“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财务费用”等账户,通过相关部门查询纳税人买卖股票、证券、基金及福利彩票等所得,特别是对于在两处以上兼职取得收入的个人要采取函证、协查或实地核查等方式,检查确认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的各项所得汇总是否达到12万元以上,是否按规定进行申报.例8-1 外籍个人居住相同天数,为何承担纳税义务不同美籍个人张某,韩籍个人刘某,同时于2006年7月31日至2007年12月1日来华讲学,实际居住16个月.在华讲学期间,每月可获中方支付的工资、薪金收入7万元,同时美籍人员在本国还有固定收入每月折合人民币1l万元,韩籍人员在本国还有固定收入每月折合人民币10万元.经检查发现,该二人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天数超过365日,但该二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未满365日.根据我国与美国的税收协定有关停留期间的规定是以公历年计算的.由此可确认美籍个人张某为非居民纳税人,应仅就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与韩国签订的税收协定,有关停留期间的规定是以任何连续12个月计算的,该韩籍个人居住天数已超过365日,由此可确认韩籍个人刘某为居民纳税人,应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节扣缴义务人的检查一、政策依据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所说的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个人所得税法条例第三十五条二、会计核算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如下:扣税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息”、“利润分配”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解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三、常见涉税问题1.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代扣税款.2.代扣的税款未按规定期限解缴入库.四、主要检查方法1.检查“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明细账,审查职工薪酬发放单,核实职工的月工资、薪金收入,对达到征税标准的,扣缴义务人是否按规定履行代扣税款义务.2.检查“生产成本”、“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等明细帐,核查企业是否有支付给临时外聘的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费、鉴定费,是否有列支的邀请教授、专家的授课培训费、评审费等,是否按规定履行代扣税款义务.3.检查“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财务费用”等账户,核实对支付给个人的股息、红利、利息是否全额计算扣缴税款.在对金融机构检查时,检查支付给个人的储蓄存款利息是否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是否及时解缴代扣税款.4.检查直接在各成本、费用账户中列支或通过其他渠道间接支付给员工的各种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等薪酬,是否按规定全部合并到工资、薪金中一并计算应扣缴的税款.5.检查企业“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明细账户、员工薪酬收入明细表和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报告表及完税证或缴款书,查看账表数额是否相符,代扣税款是否正确、完整,是否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第三节征税范围的检查一、政策依据1.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2.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发〔2000〕16号3.个人所得税法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各项个人所得的征税范围,详见表8-2.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表8-2二、常见涉税问题1.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相混淆.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所得相混淆.3.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错按承包、承租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4.将提供着作权所得错按稿酬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5.其他所得和偶然所得相混淆.6.利息、股息、红利性质的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相混淆.三、主要检查方法1.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的检查通过检查员工薪酬发放花名册、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和在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名册等相关资料,核实个人与接受劳务的单位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确定其取得的所得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如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其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的范围征税;如果是独立个人提供有偿劳务,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其所得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税范围.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范围的检查查看经营者工商营业执照的性质是否为个体工商户,实地调查,确定是否为个人自负盈亏经营,检查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情况,查阅会计核算账簿,核实收入、成本、利润、税金是否真实,是否有隐瞒收入、加大成本、虚假申报的问题;核实是否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应税项目所得混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税,如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申报,而未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申报.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征税范围的检查根据承包承租合同内容、经营者的实际承包承租方式、性质和收益归属、工商登记情况确定是否属于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的征税范围.在检查中,一是审查被承包、承租企业的工商登记执照的性质,确认该企业发包或出租前后的变更情况.如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则应进一步审查其是否首先按规定申报企业所得税,然后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如果工商登记已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则应审查是否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申报个人所得税.二是审查承包租人与发包出租方签订的承包租合同,如果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则确定承包租人取得的所得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如果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则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属于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征税范围.4.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范围的检查检查出版单位账簿明细,结合相关的合同、协议,查看原始的支付凭证,按照经济行为的实质,分析、核实支付给个人的报酬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范围还是稿酬所得征税范围.若作者将其作品的使用权因出版、发表而提供给他人使用,则此项所得属稿酬所得的征税范围.若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竞价拍卖而取得的所得,属于转让个人着作的使用权,则此项所得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征税范围.5.其他所得和偶然所得征税范围的检查检查企业“销售费用”、“营业费用”、“营业外支出”等账户,针对支付给个人的支出,要正确区分是否属于其他所得和偶然所得征税项目,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单独确定,偶然所得则强调其偶然性和不可预见性.如对企业在产品发布会、总结会议、业务往来等活动中向有关人员发放的赠品、纪念品等应按照其他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对于中奖、中彩或企业举办有奖销售等活动中的中奖者个人则按照偶然所得代扣税款.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范围的检查检查“应付股利”、“应付利息”、“财务费用”等账户,对照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报告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等,核实企业有无把支付的利息、股息、红利性质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否把不属于减税或免税范围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作为减税或免税处理,少代扣或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第四节计税依据的检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取得的各项收入所得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之后的余额.一、工资、薪金所得计税依据的检查一政策依据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2.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3.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法条例第二十六条4.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个人所得税法条例第二十八条5.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所得税法条例第二十五条二常见涉税问题1.少报、瞒报职工薪酬或虚增人数分解薪酬.2.自行扩大工资、薪金所得的税前扣除项目.3.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收入未合并纳税.三主要检查方法1.通过调查人力资源信息资料、签署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机构的劳动保险信息,结合考勤花名册、岗位生产记录、人员交接班记录等,核实单位的用工人数、用工类别、人员构成结构及分布,要特别注意检查高管人员、外籍人员等高收入者的有关信息;然后审查财务部门“工资结算单”中发放工资人数、姓名与企业的实际人数、姓名是否相符,企业有无为降低高收入者的工资、薪金收入,故意虚增职工人数、分解降低薪酬,或者编造假的工资结算表,人为调剂薪酬发放月份,以达到少扣缴税款或不扣缴税款的目的.2.检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账户,核实有无通过以上账户发放奖金、补助等情况;还应注意职工食堂、工会组织等发放的现金伙食补贴、实物福利、节假日福利费等,是否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中计算扣税.3.检查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报告表中的工资、薪金总额与“工资结算单”工资总额,审查企业有无扣除水电费、住房租金、托儿费、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费用后的实发工资扣缴税款的情况.4.通过检查劳动保险部门保险缴纳清单和工资明细表,核实企业是否有扩大劳动保险交纳的基数、比率,降低计税依据的问题.如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降低计税依据.对效益较好的经营单位,要查看是否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是否将为员工缴纳的补充商业险等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税.5.对单位外派分支机构人员,要通过人力资源部门获取详细的薪酬发放信息,通过函证、协查方式检查员工同时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否仅就一处所得申报或在两处分别申报,重复扣除税前扣除项目,而未进行合并申报.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依据的检查一政策依据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2.所说的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说的损失,是指纳税义务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条例第十七条3.财税20009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者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A.投资者兴办一个企业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分配比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B.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投资者从各个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之和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投资者在本企业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投资者在本企业经营所得÷投资者从各个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之和投资者在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投资者在本企业的应纳税额-投资者在本企业预缴的税额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①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②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按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确定.③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④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⑤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的标准内据实扣除.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⑦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⑧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凡不具备查账征收条件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和其他合理的方式征收.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其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一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公式中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详见表8-3.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表表8-3二常见涉税问题1.收入构成核算不实.2.虚列成本,成本费用的发生额超标准部分未作调整.3.家庭费用支出与企业费用支出混淆,多计、多转成本.4.个体工商户业主将本人的工资在税前扣除.5.投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不正确.三主要检查方法1.对生产、经营收入的检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具有现金结算较多、收入不稳定等特点,容易出现收入不入账或者少入账,转移、隐瞒、分解经营收入的情况.在检查中,要通过实地查看、询问等方法,了解掌握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等情况,结合对其成本费用、收入账的检查,采取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的办法找出疑点,核实其是否存在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等行为.2.对生产、经营成本和费用的检查.要将纳税人的“原材料”、“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明细账与有关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进行仔细核对,认真分析投入产出比率,参考相关技术数据,核实其各项成本损耗比例是否恰当.对费用列支要审核原始资料及支出用途,看纳税人税前列支的费用是否合理,比例是否正确,是否属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有无超标准列支或故意混淆费用问题.3.检查成本、费用帐簿及原始单据,核实支出费用的详细去向和类别,有无将家庭购置的资产或发生的费用计入其中.如某私营企业主为其在外地上学的儿子购置汽车一部,价值120000元,计入企业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按照规定,该折旧不能税前扣除.4.对照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报告表,检查“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员工薪酬发放表等,核实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发放情况,确认发放的业主工资是否按规定做了纳税调整.5.对投资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企业投资者,首先要检查各被投资企业的章程协议,确定投资者的资本构成;其次要检查各被投资企业的会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确定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效益及利润分配,最终核实投资者从各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按规定合并纳税.三、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税依据的检查一政策依据1.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2.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个人所得税法条例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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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征税对象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指个人提供或转让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权以
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除外; (八)财产租赁所得
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 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多种税率形式并用: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加成征 收与减征优惠
3、不同的费用扣除方式:定率扣除、定额扣除、限定 据实扣除、据实扣除、不得扣除
4、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纳税两种征纳方法。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年收入12万元的个人需自行申报纳税。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四、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作用
1、筹集财政收入。 2、调节收入分配。 3、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4、 增加劳动力供给,提高就业水平。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
2007年个人所得税收入3185亿元。 我国第四大税种,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 得税、营业税。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
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三、税率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人
纳税人 纳税义务
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
无限纳税义务: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二、征税对象
(一)工薪所得: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 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 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 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 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有限纳税义务:
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 所得都须在我国申报 得在我国申报纳税 纳税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一)居民纳税人: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
1、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即因户籍、家庭、 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不是指居住场所。
习惯性居住---判定一个纳税人是否为居民纳税 人的重要依据。它是指个人因学习、工作、探亲 等原因消除之后,没有理由在其他地方继续居留 时,所要回到的地方,而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 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征税对象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这类所得包括: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 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 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无农业)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 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 的各项应税所得;
4、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 得。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征税对象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 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交纳 一定的费用,交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经营成果归承包、 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 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1、分类所得税制:分别不同项目计算征税(包括费用 分别扣除、税率分别适用、税款分别计算)。
优点:计算征收简便;可以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区别对 待”。
缺点:(1)易被“化整为零”,偷逃税款;(2)一 人获得几项所得和另一人获得一项所得时难于正确判断负 税能力,难于公平税负;(3)所得分解后难于适用累进 税率,削弱了调节收入的能力。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练一练
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 )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
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6个月不
满1年的个人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答案】AD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练一练
某外国人2003年2月12日来华工作,2004年2月15日回国, 2004年3月2日返回中国,2004年11月15日至2004年11月 30日期间,因工作需要去了日本,2004年12月1日返回中 国,后于2005年11月20日离华回国,则该纳税人( )。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征税对象
(四)劳务报酬所得
独立劳动所得,指个人从事非雇用的设计、装潢、安装、 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 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技术服务以及其他 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 所得。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A.2003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4年度为我国非居 民纳税人
B.2004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5年度为我国非居 民纳税人
C.2004年度和2005年度均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D.2003年度和2004年度均为我国居民纳税人
【答案】B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四)所得来源的确定
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 境内的所得 。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 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为个人 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总结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三)纳税人纳税义务的具体规定
1、关于居民纳税人纳税义务的从宽规定: ①临时居民:在我国无住所,但在我国居住1年以上、5 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 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 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长期居民:在我国居住满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应 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非居民纳税人
不符合居民纳税人判定标准的纳税人。具 体包括:
1、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也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 内所得的个人;
2、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 我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的补充规定
税法中关于“中国境内”的概念,仅指中 国大陆地区,目前还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 区。
注意:
1、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很难判断一项 所得是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2、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 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练一练
国内某作家将其小说委托中国一位翻译译成英文后送交 国外出版商出版发行。作家与翻译就翻译费达成协议如下: 小说出版后作者署名,译者不署名;作家分两次向该翻译 支付翻译费,一次是译稿完成后支付一万元人民币,另一 次是小说在国外出版后将稿酬所得的 10%支付给翻译者。 该翻译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将两笔所得中的第一笔申报为 劳务报酬所得,第二笔申报为稿酬所得。( )(1997 年)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近年来税改状况:
1、2008年3月1日将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由原来的 1600元提高到2000元。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2、 2007年8月15日,个人利息收入个人所得 税税率由20%变为5%。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3、2008年10月9日起免征利息税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模式
税率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速算扣除数 0
25 125 375 1375 3375
6375 10375 15375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关于税率的特殊规定
1、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加成征收, 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加 征五成 ;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人纳税义务的从宽确定
①临时非居民: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 税年度中在华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足90天的个人, 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 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 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长期非居民: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连 续或多次累计居住超过90天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应 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我国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住房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 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是个
人在非正常情况下得到的不确定收入。 (十一)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应该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2、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在我国居住满一 年的个人。
“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 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天。
“临时离境” 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 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视同在华居 住。
临时离境不扣减天数。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所得来源地与所得支付地是不同的两个概 念。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所得来源的确定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外内,均为来源于 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1、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2、在中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而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3、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生产、经 营所得; 4、将财产出租给承担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转让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 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1 2 3 4 5 6
7 8 9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500元的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