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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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秦振怀来源:《中国烟草》1995年第5期1995-05-01

低值易耗品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必备的物质条件。但由于其自身属性是“低值”且“易耗”,这就容易使人们在观念上产生误解和偏见。特别是烟草机构组建较晚,对企业资产的基础管理本来就相当薄弱,而在企业资产中所处地位低微的低值易耗品,其管理中的问题也就可想而知了。

问题

据调查,目前烟草行业在低值易耗品管理中普遍存在着状况不清、管理混乱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家底不清。不少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没有实物台帐。有的虽有实物帐,但对新置物品入帐的随意性较大,该入帐的没有入帐。实物不断增添,帐面数字基本上是“多年一贯制”。二是物品流失严重。据社旗县公司调查,低值易耗品流失数,县城占1.2%,农村占6.5%。而属于人人能用的生活用品、生产工具为最多,桌、椅、床“三大件”的流失数占总流失数的84.9%。三是物品损坏严重。仍以社旗县公司为例,低值易耗品损坏率为6%,少数基层单位损坏率竟达17.7%。四是物品外借较为普遍。桌、椅、油桶、磅秤、篷布等均有外借,特别是磅秤外借几乎站站均有。有的外借没有借据;有的虽有借据,但随着管理人员的调整,职工重新组合,不少外借物品自然流失。

原因

首先是思想上没有引起重视,认识有偏见。一是由于起名就是“低值易耗”,认为在流动资产中无足轻重,不在乎;二是由于自身属性具有消耗性、易损性特点,认为管理难度大,没有管好用好的信心和决心;三是由于多属生活用品或生产工具,人人需用,人人能用,很容易化公为私。但由于一部分人员,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在内,怕得罪人不愿管,社会风气不正不敢管。因此,在企业管理上重固定资产管理,轻低值易耗品管理;重资金管理,轻实物管理;重购置,轻使用。

其次是缺乏网络化规范管理。一是上边有帐不准,下边无帐无底。加之购置不入帐,领用无手续。上边底子不清,下边钻了空子。二是没有实行量(数量)、额(金额)双项控制。每次盘点,只管件数,不管价值,导致以小换大,以次抵好,企业资产流入个人;三是没有严格的报废制度。由于低值易耗品没有时间限定,报损缺乏严格程序,已报废处理的物品仍留于原处,没有收回处理,不仅使物品长期混淆不清,也给偷梁换柱留下空子;四是经济赔偿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缺乏环环相扣的责任制;五是没有严肃执纪。由于部分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较差,化公为私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烟站负责人,存在有“人走物随”的陋习,公物随人转圈子,转来转去归自己。

其三是维修工作没有跟上。一是自上而下没人关注低值易耗品的维修工作,特别是一些职工爱护公物意识较差;二是由于低值易耗品没有使用责任期限,致使管理者不抓维修,使用者不管维修;三是由于“费用超支有人管,物品不修没人问”,各单位怕增大经营费用,每年的修理费并没有用在对低值易耗品的维修上。一些家具用具,本来小修一下就可使用,但稍有毛病就弃之一旁,致使好多基本完好的物品日渐失去使用价值,这个经济损失不可低估。对策

一、要提高全员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意识。各级领导要坚决克服重购置、轻管理的偏向,把管好低值易耗品当成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扎扎实实抓好。对职工要进行爱护

公物及社会公德教育,提高管好用好公有财产的自觉性。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堵塞漏洞。

二、尽快建立台帐管理网络。要建立低值易耗品台帐,完善物品均置、领用和管理手续,购物及时入帐,领物随时打条,报废按时冲减。达到物卡相符,卡表相符,表帐相符、帐帐相符。

三、实行量额双向控制,建立赔偿制度。对现有低值易耗品实行价值重估,对今后购置的物品按购进价值入帐。对无故损坏或丢失的,应当按照原价赔偿或部分赔偿,以防止企业资产无故流失。要严格财产交接制度,职工调动应当随时移交所用公有物品,凡是没有单位财产交清证明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四、统一购进渠道,制止多头购置。购置物品,要事先编制计划,领导审批,统一购进配置,财务科凭报销单据记入台帐,并逐级入卡入帐。

五、统一配置标准,控制滥购浪费。属于管理人员,一般一人一桌一座。寝办合一的保证一人一床。办公室、门市部、仓库、车间等,可根据需要适量配置。农村烟站,应基本达到一人一床一桌一座。在节约开支、避免浪费的前提下,尽力改善基层生活、生产、办公条件,但不应搞超标准配置。

六、建立低值易耗品报废制度。对购置的常用物品。特别是对能够固定到人,稳定使用的物品,例如桌、椅、柜、床等,要明确责任使用期限,以便于划清正常和非正常损坏责任。县公司对低值易耗品管理状况每年普查一次。物品需要报废应经公司有关人员鉴定,不经鉴定的不予报废,不能冲帐。一经确定报废,对毫无利用价值的,应当就地销毁;对可以改制的,由公司统一收回,改制后再用。

七、重视低值易耗品的维修工作。教育职工养成“动手”习惯,对自己管理使用的物品,做到随坏随修。单位财产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监督。对个人无力承修的物品,由单位统一组织,及时予以修理。宜将各单位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费收回县公司,统一使用。由县公司组织力量,每年对各单位低值易耗品巡回修理1~2次,确保物品完好。

八、严格控制物品外借。外借是导致物品流失和损坏的重要渠道。对原有外借的,要责成经办人限期收回;对暂时不能收回的,应当订出收回时限;对已流失或者损坏的,应由借用人予以赔偿。借用人无力赔偿或者拒绝赔偿的,由经办人、批准人承担经济损失。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外借,对短暂时间内确需借用者,应完善借用手续,订出归还时间。对需要收取租赁费的,应按照规定收费。

九、充实加强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力量。各级都要确定一名领导主管财产管理,要指定一个科室(如财务科或行管科)主抓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明确低值易耗品管理专兼职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低值易耗品的台帐,购置、维修和报废处理,并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

十、严肃纪律,认真查处侵占公物的不良行为。要把低值易耗品管理情况列入单位领导离任审计内容,对无故丢失物品的,要承担一定比例的经济责任。要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纳入目标管理内容,增强各级管好用好低值易耗品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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