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几点哲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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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的思考

关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的思考

关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的思考政协新蔡县委员会主席王守平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项主要职能之一,在政协的整体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切实有效地履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加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不仅成为各级政协组织深入探索的问题,也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

结合参加这次培训班学习和基层工作实践,现就加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涵义和意义《政协章程》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2006年2月8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明确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

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

民主监督是指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相互之间的民主监督,其中主要是对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监督。

其目的在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为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无党派爱国人士及各界爱国人士参政议政开辟畅通的渠道;集思广益,促进国家重大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促进各方面的相互沟通和理解,加强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的团结合作;协助并推进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纠正不正之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国家宪法、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当前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人民政协事业的快速发展,民主监督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逐步推进,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针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要事务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和政府科学化、民主化决策,促进依法行政起到了重要作用。

对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思考

对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思考

对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思考对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思考对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思考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之前,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

”通过对十七大报告的反复深入学习,使我对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又进行了深入思考。

就是说,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政治的民主监督究竟赋予了什么新的内涵,如何拓宽渠道,有效的实施监督?如何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开展民主监督?如何使民主监督更加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如何在民主监督的运作中把握程度,注重尺度,体现深度等等,我理解,政协的民主监督,它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在实践中逐步探索的话题,需要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路线,从实际出发,注重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不断积累,靠实践推动工作,靠实践解决问题。

一只有正确认识民主监督在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独特地位,才能准确把握民主监督的特定内涵。

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体系中,建立在党的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民主有多种,既有体现为国家政体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民主形式,又有体现为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人民政协的民主形式。

人民政协既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江泽民同志把人民政协工作的主题高度概括为团结和民主,并将政协民主揭示为“统一战线范围内的民主”。

可见,建立在统一战线基础之上的政协民主,是与团结有机结合,以团结为前提并以团结为依归的一种民主形式。

把团结和民主有机结合在一起,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色,离开团结这一主题,也就无法说清什么是政协民主,政协的民主监督也不可能存在。

理解民主监督的含义,还需要了解我国的监督体系特别是民主监督的特性。

对民主监督问题的几点思考

对民主监督问题的几点思考

对民主监督问题的几点思考民主监督是人民运用民主权力对党和政府的监督;民主监督主要由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群众监督来实现;民主监督的主体是民主党派。

它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能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需要,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

江总书记在建党八十周年的重要讲话中,把“民主监督”提高到“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的高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民主监督特点和优点的认识,不断完善我国的民主监督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

一、民主监督机制的形成与发展民主监督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毛泽东同志关于人民监督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是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思想进一步丰富。

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职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一九五六年四月间,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就党和非党关系提出了要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这里,“互相监督”是正确处理执政和参政党之间长期合作关系的一种办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同志又多次重申这个方针。

一九八二年九月党的十二大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发展成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关系发展到了新的阶段。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规定了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职责,也规定了发扬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的原则,“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且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这个基本的制度,在一九九二年中共十四大上列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一九九三年八届全国人大将其载入了宪法;一九九七年中共十五大又将其纳入了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成了国家的意志、法定的行为、规范和中国共产党的行动纲领。

新时期完善和创新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几点思考

新时期完善和创新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几点思考

内募古纬堵理讼研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那口・匕叨兀戸 XIJINPINGXINSHIDAIZHONGGUOTESESHEHUIZHUYISIXIANG新时期完善和创新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几点思考O 文/百色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韩继伟I摘要:人民政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II 一项常规职能,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时期我国 政治运行和实践的过程之中,鉴于种种原因,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还存 在着监督意识不强、监督渠道不宽、监督效力不足、监督机制不活等一些需要完善和优化的问题,亟待从监督理论创新、监督定位创新、监督主体创新 以及监督机制创新等不同层面来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关键词:新时期;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政治监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 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具有鲜明和优化。

在新时代的历史背景下,加强和完善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积极发挥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民众共同关注和深刻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而且也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建设中必 不可少的政治资源和重要环节。

一、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和特点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的政治、的中国特点和独特优势。

但鉴于历史、国情等多方面的原因,政协的监督工作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一系列问题,一直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软肋”,“协商 有余,监督不足” m 依然是政协工作的一大困惑,还需要我们从各个层面实施整合16内蒙古结战理诊研穷CYi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文思想"豕口兀XIJINPINGXINSHIDAIZHONGGUOTESESHEHUIZHUYISIXIANG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从1949年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就决定了它的设立和工作的展开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巨大的包容性,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

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思考

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思考

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思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

然而,民主监督一直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薄弱环节。

因此,政协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贯彻《意见》精神,增强民主监督意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强调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一种政治监督。

政治监督是一种有组织的高层次的监督,是一种严肃庄重的监督。

民主监督意识不强,是民主监督软弱的思想根源。

政协组织要进一步从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高度,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从巩固国家团结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民主监督具有广泛性、包容性和有序性,监督范围广,公正性突出。

我们要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意见》精神,在思想上形成共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解决好“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和“不善监督”的问题,大胆履行民主监督职能。

二、积极运用各种形式,努力拓宽民主监督渠道人民政协成立以来,通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从政协工作的实践来看,民主监督在三项职能中还相对滞后,亟需探索各种形式,切实履行民主监督职能。

(一)发挥政协例会与委员提案的监督作用,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政协的各种例会作为自身履行职能的有效载体,为协商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为寓于各种例会协商中的民主监督提供了条件。

武陵区政协把协商与监督相结合,寓民主监督于协商议政之中。

每次政协全会、常委会及春节团拜会等均邀请区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倾听民主党派、工商联、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就武陵区的热点、难点问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形式已经不少,政协的民主监督无足轻重,可有可无,因而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识淡化。

三、对于加强民主监督工作的建议第一、民主监督要有创新意识。

要按照政协章程和中共中央文件的规定,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把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加大民主监督力度,不断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性。

政协组织要主动加强民主监督的宣传力度,宣传民主监督的性质和科学内涵,以此强化政协委员民主监督意识,激发政协组织、政协委员的监督热情,引导社会各界,尤其是党政领导和国家公务人员正确理解和认识民主监督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价值所在,增强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的意识,积极配合政协实施好民主监督。

第二、民主监督要有核心意识。

要依靠党委这一核心的领导,争取政府的支持和被监督单位的配合。

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一种双向行为,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是矛盾的对立双方,要做到既有政协的积极主动,也有党政部门的支持配合。

推进民主监督要做到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对监督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主动向党委请示反映,使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

对政府工作要全力支持,善于换位思考,理解政府部门工作的难处,以平和的姿态实施监督,以真诚的态度沟通协商,以务实的精神提出建议。

第三、民主监督要有质量意识。

首先要提高政协委员素质。

政协委员是民主监督的主体,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是否正确合理、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是政协民主监督是否有力度、能否取得实效的一个重要因素。

但各级政协委员囿于其文化程度、工作阅历、责任意识、对社会万象的思维分析判断能力以及参政议政能力水平的差异,其所反映的社情民意的质量也存在差异。

所反映的信息较多局限于身边事,大多是“车乱停”、“路不平”、“树不绿”、“灯不明”之类的意见和呼声,过于一般化,对面上工作的指导意义不强,难以引起领导重视和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些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不高,对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疏于与本界别群众的联系,每年仅满足于全委会之前上网查资料,写提案,“被动式”地履行委员职责。

新形势下政协民主监督的现状及思考

新形势下政协民主监督的现状及思考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我国政治运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又是人民行使监督权力的重要形式,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独特优势和作用。

进一步加强对政协民主监督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现状相对而言,在政协三大职能之中,民主监督一直是薄弱环节,“协商容易监督难”的现象在许多地方依然存在。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民主监督理念淡化。

当下,民主监督理念淡化和监督功能脆弱现象不可忽视。

少数领导干部在思想上缺乏对民主监督的充分认识和正确理解,在行为上漠视民主监督、应付民主监督、抵制民主监督。

政协领导大部分在党政机关工作过,过度谅解党政部门领导的难处,加之民主监督缺乏法律权威、随意性大,所以对一些政策无法监督,对热点问题不敢监督,对难点问题无力监督,普遍缺乏监督热情和责任。

政协委员多为双重身份,怕越位、怕添乱、怕惹麻烦,存在不敢监督、也不愿监督的心理。

这些问题,都制约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

2.民主监督保障机制弱化。

目前,我国的民主政治虽已有长足进展,但还不完善。

在此情况下,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受到很大限制。

如有的党政领导常常表态愿意听取各方面意见,但实际上只喜欢听顺耳之言、赞扬之语,听不进逆耳之言、批评之语。

甚至存在个别党政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假公济私行径被揭发后对提意见者“穿小鞋”,甚至打击报复的野蛮行为。

这样一来,往往给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带来了难度,在履行职能过程中怕监督“越位”,怕监督惹事,怕监督担风险。

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都影响了民主监督的主动性。

3.民主监督制度规范缺位。

近年来,中共中央先后转发了全国政协制定的《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和修改的《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等文献,民主监督朝着制度化、规范化迈出可喜步伐,但在执行操作上还不够严密、不够具体,操作起来局限性大、弹性大、随意性大,直接妨碍民主监督工作的“到位”。

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几点哲学思考

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几点哲学思考

思主义哲学的视角 ,对人 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做 委 员 不 只 是 一 种 荣 誉 或 待 遇 ,更 不 是 一 种 摆
收 稿 日期 :2 0 1 3 - 0 8 — 2 8
作者简 介 :郁建栋 ( 1 9 5 4 一),男,浙江杭 州人 ,浙 江大学思想政 治理论教研部 副教授 ,主要从 事 马 克 思 主 义 哲 学 、 多 党合 作 和 统 一 战 线理 论 研 究 。
觉和明确的民主监督 的责任意识 、权利意识 ,
监 督 职责 ,政 协委 员 以及政 协组 织存 在 的价 值
并 有 履行 民主监 督 的实 际行 动 ,否则 ,就不 配 也就体现出来 。事实上 ,在人民政协 的各种会
当一名政协委员 。那些经常以各种借 口缺席政 议 和 活动 中 ,有 的委员 总是 习惯 于说 一 些好 话
组织 机构 设施 和相 关 制度 属于政 治 上层 建筑 。 民政协 的 民主监督 中 ,就 是每一 位政 协委 员 必
后者是在前者的指导下建立的,并需要在前者 须 自觉地意识到 自己是 民主监督 的主体 ,政协
的指导 下不 断地 完善 和发 展 。本文 试 图从 马克 章 程赋 予 了 自己 民主监 督 的职 责和权 利 。政协
须 履行 民主监督 的职责 ,进 而 去思 考在 民主监 正 确 的 ,有 执 行 方 式 不 适 当 的 ,群 众 不 满 意 督 中我 能做 什 么 、该 做 什么 以及 怎 么做 等一 系 的 ,具 体 原 因在 哪儿 ,应 当如 何改 进等 。如 果 列 问题 。质 言之 ,每一 位政 协 委员 要有 非 常 自 把 这些 事 情做 到位 就是 履 行 了政协 委员 的民主
民政 协 的 民主监督 属 于上层 建筑 的范 畴 ,具体 主导 性 和能动性 等 ,即作 为主体 的人 清楚 地知

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对策探析

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对策探析

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对策探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人民政协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亟需完善。

本文将从加强内部民主、拓宽渠道途径、提升监督效能等方面进行探析,为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提供一些建议。

加强内部民主是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举措。

人民政协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民主机制,提高组织运行的透明度和民主程度。

一方面,要加强党委的领导,增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使党的主张能够在人民政协内部得到充分贯彻。

另一方面,要加强民主决策机制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确保各方代表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人民政协委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拓宽渠道途径是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进行,以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一方面,要加强对政府工作报告的审议,组织专题协商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另一方面,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立健全人民政协与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媒体等的沟通渠道,使他们能够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

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听证会等形式,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评价,推动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

第三,提升监督效能是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关键环节。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应当注重实效,确保监督工作能够取得明显成效。

一方面,要注重问题导向,聚焦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细致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另一方面,要注重监督方式的创新,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政府工作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督促政府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此外,还要注重监督结果的跟踪,对政府的回应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监督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的思考

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的思考
进依 法 行政起 到 了重 要作 用 。然而 , 可 否认 , 不 在政 协 的 _ 二大职 能 中 , 民主
义 民主政 治建 设 的重要 内容 , 也是 全 面 建设 小 康社 会 的客观要 求。 随着社 会主 义民主政 治 建
设 的 不 断推 进 , 强 人 民政 协 的 民 主 监 督 不 仅 加 成 为 各 级 政 协 组 织 深 入 探 索 的 问题 , 成 为 广 也
加 强 政 协
◎ 王 守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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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监督 是人 民政 协 的主 要职 能 之一 , 在


政 协工 作 中 占有 十分 重要 的地 位 。 实有 效地 切
履 行 人 民 政 协 的 民 主 监 督 职 能 , 我 国社 会 主 是
当 前 民主 监督 工作 的现 状 和存在 的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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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 论研 讨 》
共 执行起 来 随意性大 且流 于形 式 。 政协章 合 作和政 治协 商制度 是我 国的基本 政治 的议题 进行 协 商 , 同商 定 民 主监 督 的 《
各 程》第 二十七 条规定 ,参加 中 阔人 民政 制 度 。人 民代表 大会制 度有清 晰完 备 的 主要 对象 和重 点 内容 。 专 门委员 会应 “
估制 、 考核 制 、 励制 度不 健全 。 奖
3程序 缺 失 。表 现 在知 情 、 通 、 馈环 节 上缺 乏相 应 的规 章 制度 , . 沟 反 特 别 是 民主监 督 知情 明政 难 。虽然在 制 度层 面上设 计了诸 如列 席重 要会 议 、 定 期通 报 情 况 、 定期 和 不 定期 听 取 汇报 等 , 多数 是写 在 纸上 、 在 口上 , 但 说
人 民政 协 民主监 督 的主要形 式包括 “ 参 广 泛代 表性 的统一 战 线组 织 ” “ 国共 调 研 议 题 安 排 以 及 各 专 委 会 全 年 工 作 ,中 加党委 和政府有 关部 门组织 的调查 和检 产党领 导 的多党合 作和 政治协 商制 度将 计划 等 报 送党 政各 部 门 , 建 立政 协 各 并

试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问题

试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问题

学习与研究试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问题高文祥民主监督在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维护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研究民主监督在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和特色,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代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政治监督是不可缺少的一项政治制度和政治形式,它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国家政治不断走向完善的重要表现。

众所周知,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和专断,这是世界各国政治发展一再证明的历史规律。

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的人民监督也是马列主义创始人的一贯主张。

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就指出,工人阶级在掌握政权以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

马、恩在这里所说的必要措施就是人民的监督。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属于人民。

从本质上讲,社会主义制度规定了民主监督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我国政治的发展目标,提出“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

”党的十七大提出“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十七大报告还充满激情地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时的情景:届时的中国,将成为一个“人民享有更加充分民主权利、具有更高文明素质和精神追求的国家”。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根本上讲,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

而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中一个及其重要的内容和表现就是对国家的所有公共权力实行有效的政治监督。

因此,随着社会主义在我国的发展,民主监督在我国政治制度中必将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

我国政治监督制度经历了近六十年的发展,已逐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监督体系,它由以下几类政治监督构成:来自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的党纪监督;来自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监督;来自于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来自于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来自于群众团体及公民个人的群众监督;来自于政协和民主党派及无党派爱国人士的民主监督;来自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助推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分析思考

助推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分析思考

contents•政协民主监督职能概述•政协民主监督的现状与问题目录•助推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措施与方法•案例分析与实践探索•未来展望与建议01定义意义政协民主监督的定义与意义起源与形成发展与完善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历史发展促进法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政协民主监督在当前社会的重要性02监督形式多样化政协民主监督不仅关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也关注民生热点,对各类政策进行监督和评估。

监督范围广泛监督效果初步显现当前政协民主监督的实际情况监督力度不足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能力有待提高030201政协民主监督面临的问题与挑战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03加大对政协民主监督法律保障的力度,严厉打击干扰、阻挠政协民主监督的违法行为,维护政协民主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的法律保障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法规健全监督机制优化监督流程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与流程创新监督方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升政协民主监督的效能和效率,实现监督工作的智能化、精准化。

增强监督能力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提高政协委员的监督能力和素质,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将政协民主监督的成果转化为实际政策和工作措施,促进问题的解决和改进,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的效能和效率04案例描述某地区政协通过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成功推动当地一项重大工程的合理实施,确保公众利益得到最大化保障。

成功因素该地区政协积极与公众沟通,充分听取民意,同时与政府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

某地区政协民主监督的成功案例其他地区或组织在助推政协民主监督职能方面的探索实践描述其他地区政协通过建立民主监督长效机制,加强与媒体的合作,运用大数据技术等方式,提升民主监督的效能和影响力。

经验总结上述探索为助推政协民主监督职能提供了有益参考,值得进一步学习和借鉴。

与政府部门合作创新监督方式重视公众参与对案例与实践经验的总结与借鉴05数字化监督跨界合作专业化发展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发展趋势1 2 3增强监督独立性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对未来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期望与建议03增强公众参与01完善监督机制02加强队伍建设如何进一步提高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有效性与影响力THANKS。

政治:全面理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政治:全面理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政治:全面理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全面理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职能之一。

1978年邓小平首次提出民主监督的概念。

1982年通过的政协章程明确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职能。

它是区别人大的法律监督而言的。

我国的民主党派是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与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相联的,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要通过人民政协来实现,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又大量吸纳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二者有机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一、民主监督的含义及与其他各种监督的关系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它与中国共产党内监督、行政的监督、法律的监督、群众的监督和舆论的监督是相辅相成的,共同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

各种形式监督方式方法不同,党内监督靠严明的纪律,法律监督靠科学的程序,舆论监督靠强劲的声势,群众监督靠强大的压力,而民主监督靠客观的批评和建议。

二、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形式内容主要包括: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守法纪、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参加政协的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

主要形式有: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或主席会议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

三、民主监督的意义民主监督就其本质而言是人民监督,是人民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

实行强有力的民主监督,再配以其他形式的监督,对加强各级领导机关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有重要意义。

这不仅是因为人民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而且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更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关于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两点认识

关于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两点认识

关于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两点认识作者:邓迎春来源:《成长·读写月刊》2018年第05期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这是我党首次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对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明确关注,特别明确了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监督对象和主要任务。

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参政党民主监督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民主监督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民主监督,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实现社会主义民主,防止国家机构和公职人员滥用权力而建立的各种监督制度。

总体来说,“只要是运用民主思想所实施的监督行为,都可以理解为民主监督”,我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他的各种监督形式,包括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政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都属于民主监督的范畴。

狭义的民主监督,是“专指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对共产党以批评、建议为主要形式实施的监督”。

可见,狭义的民主监督仅包括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参政党(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而两者既有交叉重合之处,又有些许不同。

2017年《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规定,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八个方面:包括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的监督,对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举措、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反腐倡廉情况的监督,对政协提案或其他重要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监督,对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执行政协决议情况的监督,最后还包括中共党委交办的其他监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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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几点哲学思考作者:郁建栋来源:《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年第06期摘要: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属于政党政治和上层建筑的范畴,在我国政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

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主体意识和批判性思维是政协委员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基本功;反映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政协委员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根本政治立场;尊重实践、面向基层、深入群众,让客观事实说话是人民政协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基本方法;制度化的程序与规范是人民政协做好民主监督的根本保证。

关键词: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图分类号:D6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3)06-0024-04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基本职能之一,具体是指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事务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以及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相互之间的民主监督,其中主要是对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监督。

在哲学理论上,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具体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思想理论属于观念上层建筑,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组织机构设施和相关制度属于政治上层建筑。

后者是在前者的指导下建立的,并需要在前者的指导下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本文试图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角,对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做几点思考。

一、主体性与批判性思维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责的基本条件在哲学上,主体是指有思维能力、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

主体性是作为主体的人的本质特性之一,是作为主体的人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所内含并表现出来的自主性、自为性、主导性和能动性等,即作为主体的人清楚地知道我是谁,我要做什么,我要如何做,我为什么而做。

把这样一个基本的哲学思维运用到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中,就是每一位政协委员必须自觉地意识到自己是民主监督的主体,政协章程赋予了自己民主监督的职责和权利。

政协委员不只是一种荣誉或待遇,更不是一种摆设。

只有具有自觉的民主监督意识的委员主体,才会时刻意识到自己是一名政协委员,必须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责,进而去思考在民主监督中我能做什么、该做什么以及怎么做等一系列问题。

质言之,每一位政协委员要有非常自觉和明确的民主监督的责任意识、权利意识,并有履行民主监督的实际行动,否则,就不配当一名政协委员。

那些经常以各种借口缺席政协会议和活动,很少写或不写提案与建议,民主监督上装糊涂的政协委员,既是失职,也是缺乏主体意识的表现。

批判性思维,在哲学上是指处在社会关系中的人在改造世界和认识世界的活动中要有问题意识,对自己所生活和面对的世界要不断地质疑、不断地自我反思、不断地追问:这是什么?它是否从来就是如此的?为什么是这样的?今后会是怎么样的?它与我们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它是否会影响我们?将以什么方式影响我们?对我们的影响是积极还是消极?我们能否改变它?如何改变它?如此等等。

把这样一种基本的哲学思维运用到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中,对于每一位有自觉民主监督意识的政协委员来说,就是要不断地强化自己的问题意识,经常去反思:作为政协委员,我在民主监督方面做了什么?做得怎么样?要经常去思考:我们的制度和政策是否有问题?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有,具体表现在哪儿?应当如何改进和完善?在问题意识的引导下,还要进一步去观察和思考我们的执政党和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正确地理解和执行了现有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执行法律、制度和政策的方式方法是否适当,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等。

如果有理解不正确的,有执行方式不适当的,群众不满意的,具体原因在哪儿,应当如何改进等。

如果把这些事情做到位就是履行了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职责,政协委员以及政协组织存在的价值也就体现出来。

事实上,在人民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中,有的委员总是习惯于说一些好话套话,提案或建议也是临时抱佛脚没有针对性,至于民主监督更是无从谈起。

究其原因,这是缺乏批判性思维和问题意识的必然结果。

所以,强化自身的主体性和批判性思维的修养,是政协委员的必修课和基本功,是履行民主监督职责的基本条件。

二、反映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人民政协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基本政治立场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判断政协的“人民性”以及政协委员合格与否的试金石。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决定着历史前进方向的是“行动着的群众”。

马克思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基本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的基本理论出发,第一次科学地阐述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出了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基本观点。

这些基本原理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也是政协的“人民性”和政协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理论基础。

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个界别,而每一个界别都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人民政协的“团结”和“民主”就是社会各界群众团结与民主的集中体现。

群众利益和民生问题应当成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政协委员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和政府反映各自所代表界别的群众利益和诉求,提出维护和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策建议;另一方面,政协委员要不遗余力地对执政党和政府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制度,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对人民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敷衍搪塞等各种官僚主义言论和行为提出批评甚至举报。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做得好坏的评价标准,既不是看政协委员及其组织自身的总结和汇报材料,也不是看领导是否满意和高兴,关键是看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和高兴。

平心而论,广大人民群众迫切希望在各级政协组织中,能够出现尽可能多的不计私利得失、不畏权威和打击报复,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积极主动地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政协委员。

在现实中也有这样的一些政协委员,在群众中的认可度很高,口碑很好,有广泛的群众和民意基础。

究其原因,就是他们的心里有群众,有服务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政治立场。

与此相反,有的政协委员对于群众利益很少过问,他们满脑子是个人的名誉和利益,唯领导马首是瞻,一切以领导为中心。

因为他们作为政协委员不是自己所代表的界别选举产生的,而是领导给的。

因此,人民政协要做好民主监督,关键是要有一大批具有强烈群众观念的政协委员。

鉴于此,政协委员要强化自己的群众观念,政协组织必须完善政协委员的产生和选拔机制,要充分考虑政协委员在界别中的“代表性”和民意基础。

三、尊重实践、面向基层、深入群众,让客观事实说话是人民政协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基本方法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源头在哪儿?如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出路和答案?群众是实践的主体,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马克主义哲学的这些基本观点为人民政协做好民主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的方法和途径,即尊重实践、面向基层、深入群众,让客观事实说话。

对于党和政府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正确,实际效果如何,执行是否到位等问题,群众是最有切身体会和发言权的。

但是往往是我们的每一次大会、每一个报告、每一项政策,在当时被包括政协委员在内的许多政治人物说成是非常正确的,似乎只要落实照办就万事大吉了。

对于基层群众中出现的许多不同的声音,他们要么听不到,要么听不进。

这样在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也出现了大量的甚至在相当长时期内难以解决的严重问题。

究其原因就是我们缺乏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指引,具体表现在民主监督上就是离开实践、脱离群众,形式主义泛滥。

有的政协委员写民主监督的提案建议,要么关起门来苦思冥想、闭门造车,要么简单地通过网络搜索东拼西凑,由此形成的民主监督就缺少了应有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各级政协组织及其各专门委员会,还有参加政协的各界别组织及其机构,为了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每年都会组织一定数量的政协委员去调研视察。

但是,这些活动大多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地深入基层和群众。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从客观上讲,如调研视察的时间短,在有限的时间里,还要被安排旅游观光的内容。

因此,所谓的视察调研只能是走程序,难以真正深入基层,听到群众的真实呼声。

从主观上讲,我们的一些政协委员搞调研和视察的目的是为了完成任务,对领导有一个交代,年底写总结有内容,且部分政协委员是被动参加视察调研,没有自觉的民主监督意识,事先也没有做很好的准备工作;而被视察和调研的部门往往是事先就已安排,来参加座谈会的代表也是经过挑选打过招呼,对于这些部门来说他们的工作重点就是如何把政协委员招待好。

这样的调研视察活动以及民主监督的实际效果是可想而知的。

所以,要做好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必须从转变和创新调研视察的作风和方法做起,如不要事先安排、不要地方党政领导陪同、不要接受吃请和旅游观光;要微服私访、深入基层、接触群众,要鼓励群众说真话,直接反映问题;支持政协委员在基层成立工作室,主动接受民众反映各种诉求和建议。

此外,还有如公开听证、媒体合作等。

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民主监督的力度、针对性和实效性,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才不会流于形式,才会有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制度化的程序与规范是人民政协做好民主监督的根本保证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从社会结构理论看,它属于社会政治生活领域;从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看,它属于上层建筑;从历史的角度看,有组织的政党政治,尤其是政党之间、政党与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的互相监督,是近现代社会才出现的社会政治现象。

制度化、法律化、程序化、规范化是现代政治生活,特别是政党政治的共同特征和普遍追求,也是国家和社会保持长期有序状态的必然选择。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要虚心学习、合理借鉴其他国家政党之间、政党与国家权力机关之间在互相监督方面的成功做法和好的经验,把民主监督制度化、法律化、程序化、规范化。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保持执政地位的一种重大制度安排,并写进了宪法。

政协全国委员会对民主监督的内容有原则性的规定,既有政协内部各党派之间的监督,也有外部对政府的监督。

但是事实上,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功能发挥得不够充分。

一是民主党派与执政党在地位、力量和信息资源等方面相差悬殊;二是很多原则性的规定太过抽象、空洞、笼统,实际操作性不强。

因此,为了让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更加真实有效,笔者认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可制定一个具体的有操作性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条例》或《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实施细则》,对民主监督主体权利的保障、责任与义务、监督范围和内容进行界定,从而为人民政协做好民主监督提供根本的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周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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