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林业局关于做好全市造林绿化督导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建设管理办法(2000年修订)
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建设管理办法(2000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0.12.02•【字号】•【施行日期】1993.05.22•【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建设管理办法(1993年2月26日兰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993年5月22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2000年9月29日兰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2000年12月2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可持续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保护绿化承包者的合法权益,加快本市南北两山绿化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南北两山绿化建设和经营管理。
南北两山绿化的规划建设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南北两山绿化建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由近及远,先易后难,集中连片,整体推进;(二)运用市场机制,吸纳多种经济成份参与,谁承包,谁投资,谁受益;(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绿为主,综合开发,逐步实现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四)林水结合,建管并重,依靠科技,注重质量,保证水利等工程设施正常运行,提高树木成活率;(五)纳入退耕还林(草)的,实行以粮代赈,个体承包,封山绿化。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南北两山绿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南北两山绿化建设、管理和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规划和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辖区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业主和城乡居民,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或者承包绿化任务,并负责经营建设和管护。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新区生态绿化建设优惠政策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新区生态绿化建设优惠政策的通知正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新区生态绿化建设优惠政策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中央、省属在兰各单位,驻兰部队:《兰州新区生态绿化建设优惠政策》已经2011年11月24日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兰州新区生态绿化建设优惠政策1.在新区生态建设规划范围内并符合兰州新区总体规划前提下的国有土地,由新区生态建设管理指挥部作为绿化用地确定给单位或个人,并签定绿化承包合同,颁发林权证,承包期70年。
在新区生态建设规划范围内的集体土地,由新区生态建设管理指挥部组织农户实施退耕还林,间伐的树木和林下产业收入归农户所有,并享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颁发林权证,承包期70年。
在新区生态建设规划范围内大于25度的坡耕地,按退耕还林政策执行,其余耕地主要发展林果业等经济作物。
2.在新区生态建设规划范围内的荒山、荒坡、荒沟,由兰州新区配套水利工程,承包给单位或个人进行造林绿化,3年后经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颁发林权证,承包期70年,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范围,并允许其领证3年后适度开发;或者通过拍卖或承包方式将荒山、荒坡、荒沟交由单位或个人进行造林绿化,3年后经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每亩1000-2000元的扶持性造林补助,颁发林权证,承包期70年,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范围,并允许其领证3年后,经主管部门批准,适度开发。
在新区生态建设规划范围内已依法承包的荒山、荒坡、荒沟,在有效期内,原承包业主愿意进行造林绿化的,可按上述办法比照执行。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检查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检查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08.06.19•【字号】甘林生函字[2008]229号•【施行日期】2008.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检查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甘林生函字〔2008〕229号)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厅直有关单位:为了切实搞好全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检查,统一工作方法和技术标准,省厅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了《甘肃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检查技术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甘肃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检查技术细则(试行)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附件:甘肃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检查技术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检查目的客观评价重点公益林管护质量,确保补偿基金安全使用,提高管理水平,为全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下达和补偿制度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二条检查依据一、《甘肃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甘林计字[2004]192号);二、《甘肃省重点公益林管护办法(试行)》(甘林计字〔2007〕232号);三、《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财农〔2007〕182号);四、《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会计核算办法(暂行)》(甘林计字〔2007〕231号);五、上年度全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省级检查结果;六、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下达文件。
第三条检查对象各地已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重点公益林。
第四条检查内容一、宣传培训;二、机构和制度建设;三、管护责任落实;四、森林防火、资源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五、补植、抚育;六、补偿资金管理使用;七、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八、基础设施建设;九、实施方案编制;十、技术档案的建立;十一、管护成效。
兰州市林业局关于林业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兰州市林业局关于林业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正文:---------------------------------------------------------------------------------------------------------------------------------------------------- 兰州市林业局关于林业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各县区林业(生态)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靠实目标责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今年林业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实行责任联系制度。
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由局领导班子和局属单位、机关处室分工负责抓落实、促进度,年底依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县区林业(生态)局、局属单位和机关处室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核。
责任分工如下:郎得晨同志总负责,局办公室协调,市林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负责总体质量监督,全面监管工程质量。
马万荣同志:牵头负责西固区和城关区。
由国土绿化处、计划财务审计处和市林木种苗管理站督导西固区,工程规划建设处督导城关区。
刘瑞生同志:牵头负责榆中县。
由植树造林和林业产业处、人事处和市林业勘测设计队督导。
姚见喜同志:牵头负责红古区。
由资源林政管理处和市生态林业试验总场督导。
张守琪同志:牵头负责兰州新区。
由市林业技术推广站督导。
王元昌同志:牵头负责皋兰县和七里河区。
由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和市林政稽查大队督导皋兰县,工程监理管理处和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督导七里河区。
魏云邦同志:牵头负责永登县。
由科教宣传处和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督导。
王子亮同志:牵头负责安宁区。
由野生动植物管理处和红古木材检查站(市木材巡查大队)督导。
特此通知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结束——。
兰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兰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正文:---------------------------------------------------------------------------------------------------------------------------------------------------- 兰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全市关于开展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4〕7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部门、法制单位为目标,从影响行政执法活动的源头抓起,解决突出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问责,努力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全市林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宣传紧紧围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10周年系列活动和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1、开展依法行政主题宣传活动。
结合纪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10周年活动,开展一次依法行政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市民宣传林业法律、法规,解疑释惑,提高全民学法、用法的意识和水平。
2、强化学习培训,创新宣传方式。
一是,组织局机关及局属执法单位,参加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1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二是,组织编印《林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手册》,将现行林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让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一看就懂,方便操作。
三是,积极宣传。
局属各执法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电子屏、橱窗、宣传栏等阵地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为开展“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营造浓厚的法律文化氛围。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26•【字号】兰政办发[2010]271号•【施行日期】2010.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0】2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兰州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兰州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各县区政府和市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第十六届“兰洽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大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集中人力,加大投入,加班加点,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我市市容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但是,近期违法建设、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现象又有反弹。
对此,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市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力遏制违法建设、落实城市管理治本措施为重点,以治理脏、乱、差为切入点,抓住重点治反弹,突破难点提形象,着眼常态抓管理,保稳求进上水平,使市容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动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整治内容(一)治“脏”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县区环卫局和街道社区组织实施,县区执法局配合,市执法局督导。
对城市规划区内主次干道、公共场所、背街小巷加强清扫保洁,严格作业时限和标准;推行精细化作业,落实洒水压尘措施,加大路面、下水井口的冲洗、清污力度,有效遏制二次扬尘和油烟污染;对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河洪道等区域内的卫生死角和脏源点,彻底进行清理;对各类餐饮摊(店)经营中的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扔杂物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维护市容整洁;严格落实垃圾收集、清运规定,切实杜绝垃圾乱倒、清运不及时等问题。
(二)治“乱”1.各县区政府负责,县区执法局、街道社区组织实施,市执法局督导。
对兰州市大气污染及林业增容减污情况的思考
是 进 一 步 加 强 造林 绿 化 和重 点 林 业 生 态 工 程
义务植树办法》为兰州市的城市绿化发挥了重要作
用 。随着 经济 社会 的发展 和人 民生 活质量 的提高 , 两
建 设 。 目前 , 州市 有 15万多 亩 森林 和 近 10万 亩 兰 6 2 灌 木 林 , 40多 万亩 宜 林 荒 山荒 地 , 一 步 扩 大 森 有 6 进
气 中 的二氧 化硫 、 氧 化氮 年均 浓 度仅 达 国家 二级 标 二
恶化 的趋势进一步缓解 ,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有所好 转。 森林面积 、 蓄积持续增加。 根据全省第七次清查初 步测算 ,十一五”末全省森林覆盖率达 1%左右, “ 5 活
立 木 蓄 积年 均 增 长 431 立方 米 ; 3. 3万 土地 荒漠 化 、 沙
对篁a口 气霸囊及嚣盈口窖墨豁 口 臼巨口
梅 建 波
兰州是甘肃省 的经济 、 政治 、 文化 、 交通和商贸中
心 , 我 国地 理 版 图 的几 何 中心 , 连 接 我 国东 西通 是 是 道 的重要 交 通 枢 纽 , 全 省 、 国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战 在 全 略 地位 。同时 , 州又 是 全 国大 气污染 最 严 重 的城市 兰 之一 , 多年 来 , 兰州 的大气 污染 一 直居 高 不下 , 已严重
二 是林 业 生态 建设 重点 工程 取得 显 著成 效 。“ 十
一
五 ”期 间 ,全省 累计 完 成 营造 林 12 . 205 亩 ; 4万 其
中 , 工 造林 644 人 8. 6万 亩 , 山育 林 560 封 3. 8万 亩 ; 全 民义务 植树 33 .9亿株 。有 56 .万 亩森林 纳 入 中央 001 财 政生 态效 益 补偿 ,0 .7 亩 万亩 纳入 省级 财 政生 161 万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大督查”促进真落实推进快发展的意见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大督查”促进真落实推进快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30•【字号】兰政办发[2012]357号•【施行日期】2012.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大督查”促进真落实推进快发展的意见(兰政办发【2012】35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办公厅各处室、管理单位:政务督查是推进工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办公服务的重要任务。
加强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对于适应兰州加快转型跨越、率先崛起、科学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针对工作落实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大督查”、促进真落实、推进快发展非常必要,势在必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兰州市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着力推进重大决策有效落实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政务督查工作的新要求,现就全面加强市政府办公厅政务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大督查”格局,负抓落实责任(一)明确责任,各司其职1.市政府办公厅领导班子成员是承担政务督查工作的责任主体。
市政府秘书长对办公厅政务督查工作负总责,负责协调、指导全厅政务督查工作,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等事关全局和重点难点问题协调督促落实。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纪检组长是办公厅督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对口副市长分管工作目标任务的督促检查,负责安排、部署、指导和检查办公厅分管处室做好督查工作。
2.办公厅各业务处室是政务督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处室负责人是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处室要按照《兰州市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按期结合分管口市长阶段性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采取挂账销号的方式,拟定督查工作计划,建立督查工作台账,做到月汇总、季通报,挂牌督查,督查的任务完成后进行销号。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的通知-甘林资函[2012]307号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的通知(甘林资函〔2012〕307号)庆阳、陇南市林业局,小陇山林业实验局: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的通知》(林资发〔2011〕24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工作,积极探索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的政策、措施、模式和技术,省林业厅决定在庆阳市合水林业总场、陇南市康南林业总场和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开展试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多年来,我省森林资源虽然保持了面积和蓄积“双增长”的良好发展态势,但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经营水平低下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水平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生态甘肃、打造全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要求仍然有较大差距,要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最有效的途径就是用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对森林生态系统进行经营管理,在努力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的同时,不断提高森林质量。
近年来,为推动全国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工作,国家林业局先后下发了《全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指南》、《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及实施规范》和《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各地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
兰州市林业局关于调整局系统“五城联创”领导小组及工作目标分工的通知-
兰州市林业局关于调整局系统“五城联创”领导小组及工作目标分工的通知正文:---------------------------------------------------------------------------------------------------------------------------------------------------- 兰州市林业局关于调整局系统“五城联创”领导小组及工作目标分工的通知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为切实加强对全局“五城联创”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市“五城联创”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系统“五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加强,现将调整后组成人员及分工通知如下:组长:郎得晨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王元昌党组成员、副局长况晓勇党组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局长任智斌副局长成员为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处,负责“五城联创”综合协调工作。
遵照职责相近、便于衔接的原则,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处室负责落实具体业务。
具体分工如下:王元昌同志分管“五城联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任智斌同志分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
科教宣传处负责“五城联创”宣传工作。
人事处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办公室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造林处、资源处、动管处、工程处负责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由造林处牵头。
国土处负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相关单位和处室都要指定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具体业务,并加强相互协作,确保创建各项任务落实。
特此通知2014年3月18日——结束——。
林业行政案件办理
调查
先行登记保存
发现
出示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 进行登记保存 证据持有人在场
告知证据持有人查点清楚;拍照、必要时录像 制作先行登记保存通知清单一式两份,一份持有人,一份附卷
调
现 场 勘 验 检 查
查
拟定勘查计划
请(专业技术人员、见证人)(制作聘请书)准备用具
问 (勘验地点特性、注意事项)
进
林政案 件类型
资源林政类 野生动植物保护类 自然保护区管理类 森林防火类 造林绿化类 湿地保护类 林木种苗管理类 植物检疫管理类
资源林政类
盗伐林木 非法收购 非法经营木材 无证运输 非法开垦林地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野生动植物保护类
非法猎捕 无证狩猎 非法出售/收购/动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 生动物制品 非法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林业行政案件办理
一、林业行政执法:
是指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 的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执行有关林业 法律、法规和规章,从而直接影响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 为。
林业主管理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公职人 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 实施法律的活动。
一、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 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的处罚。
二、情节复杂的案件。即经过调查才能查清违法 事实并做出处罚的案件。
三、对当场处罚有分岐,无法做出的。
受理
是林业 行政案件 查处的开始, 是起动整个行政
处罚程序的前提。
受理
凡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主动交代、群众扭送等违反林 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受理。
(进入现场)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和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检查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和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8.09.25•【字号】甘林资函〔2018〕779号•【施行日期】2018.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和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检查工作的通知甘林资函〔2018〕779号各市(州)林业(农林、生态建设管理)局,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省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工作,强化对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省厅决定对甘林资函〔2015〕279号文下发以来审批的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单位白银市:会宁县、靖远县;武威市:古浪县、石羊河林业总场;金昌市:永昌县;张掖市:甘州区、临泽县;庆阳市:合水县、环县、合水林业总场;平凉市:泾川县、平凉市关山林业管理局;甘南州:迭部县;陇南市:成县、徽县;定西市:岷县、渭源县、漳县;天水市:麦积区、张家川县;酒泉市:瓜州县、阿克塞县;兰州市:永登县、皋兰县;临夏州:和政县、临夏县、永靖县;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迭部林业局、河西综合开发局。
二、检查内容对被抽取的检查单位2015年5月以来审批的所有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项目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对抽取项目进行现地核查。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项目审批、林地使用及监管、森林植被恢复费缴纳、到期林地回收以及森林植被恢复情况等。
新时期甘肃省造林技术及病虫害防治措施探讨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Catastrophology 2023, Vol.13 No.12新时期甘肃省造林技术及病虫害防治措施探讨蒲芳霞甘肃白龙江阿夏省级自然管护中心旺藏保护站,甘肃甘南 747000摘要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的加剧,造林工作逐渐在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作为中国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之一,甘肃省具有广阔的森林资源和丰富的生态系统。
然而,当地的森林也面临着病虫害等生物灾害,给甘肃省的造林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探讨了甘肃省新时期的造林技术以及病虫害防治措施,为保护甘肃省的生态环境和提升造林工作质量提供参考。
关键词 新时期;甘肃省;造林技术;病虫害防治;可持续发展中图分类号:S72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305(2023)12–0096-03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成了全球关注的焦点。
作为中国西北地区的重要省份,甘肃省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多样化的生态系统,对于保护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
精细化的造林技术和有效的病虫害防治措施是实现甘肃省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在新时期,探讨甘肃省造林技术、病虫害防治方法尤为重要。
研究甘肃省的造林技术和病虫害防治措施,既是追求林业生产效益的需要,也是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要部分。
造林技术的不断创新和提升能够有效提高造林成功率、促进树木健康生长和提高林产品质量。
同时,病虫害在林业发展中是不可忽视的因素,一旦蔓延将对森林健康和经济效益造成严重影响[2]。
因此,相关部门应对甘肃省的新时期造林技术和病虫害防治措施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为甘肃省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学术支持和决策参考。
1 甘肃省的造林技术1.1 树种的选择树种的选择是甘肃省造林技术的基础,在树种选择过程中,需要权衡树种的适应性、经济价值和生态功能,以实现可持续的林业发展。
关于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的通知(通用37篇)
关于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的通知(通用37篇)关于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的通知(通用37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大多属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
相信写通知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的通知(通用37篇),欢迎大家分享。
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的通知1各分工会:为倡导绿色理念,创造空气清新、山青水秀、绿树成荫的校园环境,在3.12植树节来临之即,校工会定于3月13日(星期二)下午举行植树活动。
具体活动安排如下:一、活动主题:我为增绿减霾植棵树二、植树时间:20x x年3月13日下午15:30-16:30三、植树地点:文体馆及木栈道绿化区(区域图见附件2)四、组织单位:主办单位:校工会承办单位:后勤服务总公司分工会五、参加人员:全体教职工六、具体要求:1、请自行携带雨鞋和浇水工具,注意安全,栽种工具由后勤服务总公司统一安排。
2、请按照现场绿化人员的指导进行种植。
3、请各分工会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完成本次植树活动。
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的通知2各部门、各单位:为持续推进绿化、美化校园建设工作,在全校师生中树立起“植绿、护绿、爱绿”的生态文明新风尚,现决定开展以“建绿色校园尚劳动精神”为主题的植树节活动。
具体安排如下:一、活动主题“建绿色校园尚劳动精神”二、活动时间20x x年3月7日(周四)下午15:30--17:00三、活动地点学校5#-8#宿舍楼西侧四、参加人员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参加人员具体要求如下:1.每个学院不超过8名师生。
2.行政处室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3.按照双重组织生活安排,各学院邀请校领导参与植树活动。
五、安排及要求1.每个院部15棵树(其中财经、土木、机械学院各21棵树、继续教育学院9棵树)。
2.全校行政处室18棵树。
3.每个参与部门配4把铁锨、2个水桶,于植树现场领取。
4.各学院请于3月7日(周四)上午10点前上报1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稿发送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肖楠OA邮箱。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14•【字号】甘政办发[2004]94号•【施行日期】2004.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4]94号2004年7月14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直各部门:近年来,随着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我省林业生态建设进入了快速健康发展时期,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修路、采矿、管道建设等占用林地的情况增多,一些地方不经审批,随意侵占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时有发生。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省委发〔2004〕7号)精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我省气候干旱少雨,自然条件严酷,林木成活困难,造林成本高,森林资源总量严重不足。
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把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要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正确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生态建设和基础建设的关系,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的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和科学使用林地,规范森林资源利用行为,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要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决防止以牺牲森林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短期行为,节约和保护资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生态保障。
二、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森林资源保护任期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保护任期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
兰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兰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发布日期:1989-11-28 生效日期: 1989-11-28发布部门: 甘肃省发布文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保护与管理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市城市规划区和城镇的各项绿化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其基本任务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提高绿化水平,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环境,美化城市。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园林绿地,主要包括以下五类:(一)公共绿地:各种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游园及街道、广场的绿地;(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等单位和居住区内建筑物周围的附属绿地;(三)生产绿地: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和草圃以及园林科研实验用地;(四)防护绿地:用于卫生、安全、隔离、防风、防沙等目的的绿地;(五)城市辖区风景名胜区。
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化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群众和专业队伍相结合的管理办法:(一)市园林部门统一管理全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各区(县)、各部门的园林绿化工作;(二)区(县)园林部门负责区(县)属城镇园林绿化规划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所属街道、镇及辖区各单位的绿化工作;(三)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督促、检查辖区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落实绿化责任制。
第六条所有城镇单位和居民都要履行植树绿化,保护绿化成果的义务,完成当地政府分配的绿化与管护任务。
第七条下列城市绿地,树木和园林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一)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树木和设施归全民所有;(二)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在用地范围内自行投资种植并管护的树木和兴建的园林设施,归单位所有;(三)由房屋产权单位投资种植的居民住宅区的树木及兴建的园林设施,由产权单位管护,归产权单位所有;(四)居民在私房产界区内自行种植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200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07]23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200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200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07〕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2006年,各级林业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一五”林业工作思路,周密部署,改革创新,克服困难,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造林绿化任务,林业建设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2007年,是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第一年,做好造林绿化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着力抓好2007年造林绿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加快造林绿化步伐。
造林绿化是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基础,必须抓紧抓实。
要继续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全面推进林业生态体系建设进程,提高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要坚持林业分类经营,密切联系实际,大力发展经营周期短、见效快、效益好的经济林、竹林、速生丰产用材林等商品林业,构筑雄厚的林业产业发展基础,全面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提高林业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动能力。
要把造林绿化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切实抓好“小康林业示范村”、“生态文明村”等富有地方特色的村屯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快农村绿化美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要贯彻“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方针,加大义务植树推动力度,不断提高尽责率,大力鼓励部门绿化。
二、稳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增强造林绿化工作的活力与动力。
兰州市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兰州市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兰州市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保护和改善兰州市的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党委、政府和各级部门必须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应该立足于兰州市生态环境的现状和问题特点,以科学的方式和有效的措施,对涉及到生态环境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本文将就兰州市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展开讨论。
一、工作原则1.依法治理。
本方案制定遵循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
2.科学规划。
本方案的实施应根据兰州市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国家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3.公开透明。
本方案的落实应该以公开透明为原则,及时将问题的排查整治情况向社会公众和媒体公布。
4.综合施策。
本方案的实施应该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施策,针对不同的问题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取得更加明显的效果。
二、工作任务1.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本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对兰州市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简单概述,排查任务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大气污染排检。
对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城市建筑等领域,重点排查大气污染情况,挖掘出违反规则管理和投放大量污染物气体的情况。
(2)水污染排查。
对河流、湖泊、饮用水源地和工业生产废水排放口等进行排查,确保水体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土壤污染排查。
对染沙地区、农田、工业园区、废弃场地等进行调查,确保土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生态环境问题排查。
对非法采矿、乱倒垃圾等问题进行排查,确保城市氛围宜居。
2.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依据排查情况,对兰州市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对于不同情况,实施不同整治措施。
(1)大气污染整治。
针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进行关停、取缔或整改,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
(2)水污染整治。
对违反污水排放标准的企业,依法采取关停、停产整改等严厉措施,确保水体质量符合标准。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营造林质量数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营造林质量数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07.10.22•【字号】甘林造函字[2007]374号•【施行日期】2007.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营造林质量数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林造函字〔2007〕374号)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厅直有关单位:国家林业局为强化营造林质量信息交流,及时了解最新行业动态,近期开通了中国营造林质量网站。
为配合国家林业局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林业局造林质量网站系统设置了“机构简介”、“规章制度”、“技术标准”、“资质管理”、“质量举报”、“信息统计”、“通知公告”、“行业动态”、“学术交流”、“留言板”、“视频点播”、“文件上传及下载”、“各栏目的信息管理”等13个栏目,共分国家林业局、省级和公众用户。
国家级和省级用户可以在有关栏目添加、修改、删除有关信息。
其他用户为公众用户。
二、网站访问系统。
在浏览器下输入:http:///zlzlgl回车后,屏幕显示“造林质量管理”界面,各地可根据公众用户权限浏览信息。
三、各地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填报造林质量信息统计表,按时上报省厅造林处,以便汇总报国家林业局。
特此通知联系地址:省林业厅造林处联系电话(传真):0931-8813528附:1、造林质量信息统计表2、造林质量信息填写说明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附1附2营造林质量信息填写说明一、造林年度:填写四位,如2007年。
二、造林季节:分上半年和下半年。
三、人工(更新)造林:1、全年计划总面积:上、下半年填写一致。
2、现实际完成面积:指上半年、下半年分别实际完成面积。
如:某单位2002年上半年完成6000公顷、下半年完成4000公顷,那么在信息录入时,上半年“现实际完成面积”项应填写“6000”、下半年“现实际完成面积”项则填写为“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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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林业局关于做好全市造林绿化督导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发布部门】兰州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2014.03.24
【实施日期】2014.03.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林业局关于做好全市造林绿化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生态)局,新区农林水务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春季造林绿化会议精神,扎实抓好今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林业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经研究,决定对今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实行全程督导责任制,明确对各县区今年造林绿化的协调和督导责任。
现将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一、全年造林绿化任务
完成营造林10万亩。
其中:人工造林5.5万亩,封山育林4.5万亩。
具体以市局与各县区签订的年度目标任务为依据。
二、督导组织和任务分工
由市局分管局长牵头,成立8个专项工作组。
从局机关处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6个协
调指导组,负责对局属有关的督促指导和对县区造林绿化工作的总体指导;以相关局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