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工序与特殊工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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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工序与特殊工序管理规范

文件类别:三阶文件

文件编号:WI-QA-201613

版本:A/0

日期:2016-03-25

制定部门:工程部

修改履历:

1、目的

对制造过程中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的控制,确保产品的制造质量可靠稳定,降低制程不良率。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插座系列、开关系列产品的制造过程中关键工序和特殊工艺的确定原则、控制要求、撤消程序。

3、关键词语解释

3.1、关键工序:对最终产品的性能、可靠性等方面有直接影响的,工艺难度大,质量较容易波动的工序;经常出现质量问题的工序;主要质量特性形成的工序,是生产过程中需要严密控制的工序。

3.2、特殊工艺:该工序的产品质量不能通过监视和测量完全验证的,需经过破坏性试验或采用复杂、昂贵的方法才能检测验证的工序;或该工序的产品仅在产品交付使用之后,不合格的质量特性才能暴露出来,需要通过严格的工艺参数控制才能保证。

4、职责

4.1、工程技术部负责本标准的组织制订。

4.2、质量部负责本标准的组织实施。

4.3、各部门参与本标准实施的全过程。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关键工序和特殊工艺的确定原则

5.1.1、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

5.1.2、设计文件规定的某些关键特性、重要特性所形成的工序。

5.1.3、工艺难度大的工序。

5.1.4、质量较容易波动的工序。

5.1.5、产品质量不能通过监视和测量完全验证的工序。

5.1.6、产品质量需经过破坏性试验或采用复杂、昂贵的方法才能测得的工序。

5.1.7、该工序的产品仅在产品交付使用之后,不合格的质量特性才能暴露出来。

5.2、关键工序和特殊工艺的确定程序

5.2.1、关键工序和特殊工艺由工程技术部的主管工艺员依据关键工序和特殊工艺的确定原则和生产实际条件进行确定。

5.2.2、随着工艺技术、设备和管理的改进,关键工序、特殊工艺是可以随之变更的。

5.2.3、关键工序和特殊工艺的目录清单由工程技术部主管工艺员进行编制和校对,部门主管审核,质量部进行会签,并报技术部门经理批准。

5.2.4、关键工序和特殊工艺的目录清单。

5.3、关键工序和特殊工艺的控制要求

5.3.1、质量控制要求

5.3.1.1、对技术文件的要求

生产现场使用的技术工艺文件必须正确、完整、清晰并现行有效。

5.3.1.2、对原材料的要求。

5.3.1.2.1、原材料符合设计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要求。

5.3.1.2.2、外购件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5.3.1.2.3、外包加工件符合设计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要求。

5.3.1.3、对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的要求

5.3.1.3.1、保证设备的精度能符合工艺文件的规定和设计产品的要求。

5.3.1.3.2、保证工艺装备满足使用要求。

5.3.1.3.3、工艺参数和设备精度满足设计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要求。

5.3.1.3.4、工艺设备的工艺参数验证。

5.3.1.3.5、计量器具按规定进行检定。

5.3.1.4、对人员的要求

5.3.1.4.1、对生产操作人员、检验人员、测试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5.3.1.4.2、应掌握设计、工艺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严格遵守工艺纪律。

5.3.1.4.3、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对原材料、零件和产品进行检查和自检。

5.3.1.4.4、操作人员、检验人员、测试人员应相对稳定。

5.3.1.5、对环境的要求

5.3.1.5.1、按工艺文件要求和设备操作说明对操作环境的温度、湿度和洁净度等工艺条件进行控制。

5.3.1.5.2、生产场地的环境保护、技安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法规、法令以及有关标准规定。

5.3.1.6、上述5.3.1.1~5.3.1.5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品质部应及时开展变化点进行再确认工作,直到达到目标管理点为止。

5.3.2、检验和记录

5.3.2.1按工艺文件和设计图纸进行首件检验、巡回检验、员工自检。

5.3.2.2关键工序和特殊工艺的产品必须要有完整的检查记录。

5.3.2.3关键工序和特殊工艺的原始记录应做到数据准确,各项检测数据记录齐全,签署完整,具有可追溯性,记录的保存期不少于3年。

5.3.2.4 和关键工序和特殊工艺相关的设备、工艺装备及工具、量具必须建立完整的档案,检查、校验、维修记录齐全,具有可追溯性。

5.4、关键工序和特殊工艺的撤销

关键工序和特殊工艺要撤销时,由工程技术部的主管工艺人员填写更改单,经主管审核,质量部会签,部门经理批准,才能撤销并更改相关的工艺文件。

6、记录表单

6.1、关键工序与特殊工艺目录清单

6.2、关键工序与特殊工艺人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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