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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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全文如下:2011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克服多种困难挑战,农业农村保持了强劲发展势头。

粮食生产稳定跃上新台阶,农民增收成效喜人,水利建设明显加速,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农村社会安定祥和。

农业农村形势好,有力支撑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效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做好2012年农业农村工作,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对推动全局工作、赢得战略主动至关重要。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深,我国耕地和淡水资源短缺压力加大,农业发展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的任务更加艰巨。

全党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绝不能因为连续多年增产增收而思想麻痹,绝不能因为农村面貌有所改善而投入减弱,绝不能因为农村发展持续向好而工作松懈,必须再接再厉、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努力在高起点上实现新突破、再创新佳绩。

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

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

必须紧紧抓住世界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的历史机遇,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决心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

2012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和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奋力夺取农业好收成,合力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省略办法执行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省略办法执行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办法》内容概要 《办法》规定:财政部门对县域金融机构当年 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 15%的部分, 按 2%的比例给予奖励。但对年末不良贷款率高 于 3%且同比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即使达到上 述条件,亦不予以奖励。目前,有内蒙古、河北、辽 宁等 18 个省(区)享受到了这一政策。新《办法》 相关要求: (一)享受政策的金融机构。《办法》所称县 域金融机构,是指县(含县级市,不含县级区) 辖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和其他金 融机构(不含农业发展银行)在县及县以下的 分支机构。 (二)享受政策的贷款范围。《办法》所称涉 农贷款,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 通知》(银发〔2007〕246 号)中“涉农贷款汇总情 况统计表”(银统 379 表)中的“农户农林牧渔业 贷款”、“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农村 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和“农村企业 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等 4 类贷款。 (三)享受政策的额度。《办法》所称涉农贷 款平均余额,是指县域金融机构该年度每季度 末贷款余额的平均值,即每季度末贷款余额之
励资金(如 7 月 1 日放贷,9 月 30 日归还,此笔
(二)改变贷款平均余额计算方法。为有效
归还的贷款将无法享受到贷款奖励,因此,《办 避免金融机构套取国家财政奖励资金和金融机
法》存在着明显的不合理性),出于自身利益的 构少得奖励资金现象,建议采取按日均余额、旬
保护,金融机构为规避这一现象,就会拖延贷款 均余额或月均余额计算涉农贷款平均余额的方
工作研究
金融 广角
52
《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 管理办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王立枫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呼和浩特 010020)

财政部:扩大县域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

财政部:扩大县域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

形式 的适度 规 模 经营。 格 执行 农 严 村土地 承包 经营 纠纷调 解仲 裁法 ,
加快构 建农村土地 承包 经营纠纷 调
财政部 : 扩大县域 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
本 刊讯 财政 部 近 日发文 , 宣
工 作 。2 0 年 , 龙 江 、 南 、 09 黑 河 湖
南 、 南、新 疆 等 5 ( ) 加 了 云 省 区 参 试 点 工作 。财 政 部 门对 县域 金 融
增 长 超 过 l%的 部 分 , 2 5 按 %的 比例
给 予 奖 励 ; 2 0 年末 不 良贷 款 对 09
实地 方配 套资 金 , 实加 强管 理 , 切
做 好奖 励 资金 的 申请 、 核和 拨付 审
率 同比 上 升 的县 域 金 融 机 构 ,不
予 奖励 。
2 1 年 第 2期 0O 3
布从 2 l 年 起 , 江 苏 、 徽 、内 00 将 安 蒙 古 3 ( ),纳 入 县 域 金 融 机 省 区 构 涉 农 贷款 增 量 奖 励 试 点 工作 的
范 围,同时要求参 加试 点 工作 的省 ( ), 按 照相 关 规 定 , 极 落 区 要 积
机 构 上 年 涉 农 贷 款 平 均 余 额 同 比
公司要 把农 民专业合作 社纳 入服务 范 围 , 持有条 件 的合作 社 兴办 农 支 村 资金 互 理 工作 , 全 面落 实承包地 块、 面积 、 合同、 证
书 “ 四到户”, 扩大农村土地 承包 经 营 权登 记试 点 范围 , 障必 要 的工 保 作经 费。加强土 地 承包 经营 权流 转
管 理 和服 务 , 全流 转 市 场 , 依 健 在
法 自愿 有偿 流转 的基 础上 发展 多种

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下 , 追 求 涉 农 贷 款 增 量 时 , 多 的 偏 向 于 管 理 成 本 在 更 低 , 信 状 况 好 的大 型 涉 农 企 业 , 当前 金 融 创 新 较 资 在 多 的 时 期 , 融 机 构 完 全 可 能 以银 ( ) 贷 款 合 作 金 社 团 的方 式 将 资 金 投 向异 地 大 型 涉 农 企 业 。 如 : 设 蒙 例 假 牛公 司有 贷款 需求 , 公 司所 在地 县域 某金 融机构 向 ( 当地 某 信 用 联 社 ) 请 贷 款 , 果 贷 款 金 额 大 , 如 申 如 那
De . 1 c 2O O
涉 贷 增 奖 政 在 施 程建
陈 永 宽
( 国人 民银 行 包 头 市 中心 支行 , 蒙古 包 头 中 内 04 0 ) 1 00
摘 要 : 对 国 家 出 台 了财政 资 金 奖励 县 域 涉 农 贷 款 的 政 策 , 在执 行 过 程 中有 些金 融 机 构 对 涉 农 针 但 贷 款 增 量 奖 励 工 作 重视 程 度 不 够 , 以体 现 涉农 贷 款 奖励 资金 的 利 益 导 向形 成 的 激 励 机 制 , 而使 得 政 难 从 策 的 发 挥 受 到 影 响 这 一 问题 提 出 了几 点 建 议 。 关 键 词 : 款 增 量 ; 励 ; 域 ; 农 贷 款 贷 奖 县 涉 中 图 分 类 号 : 8 0 5 F 3 .8 文献标识码 : A
涉 农 贷 款 增 量 奖 励 政 策 文 件 不 是 很 了 解 , 文 件 的 对
政 策 精 神 把 握 也 不 准 确 , 上 报 2 0 年 增 量 奖 励 在 09 时 , 使 在 实 施 操 作 过 程 中 出现 差 别 。主 要 表 现 在 : 致 有 些 金 融 机 构 对 涉 农 贷 款 增 量 奖 励 工 作 重 视 程 度 不 够 , 量 数 据 不 很 准 确 , 不 按 统 计 部 门 的 计 口径 报 增 如 数 , 是 找 信 贷 部 门 填 报 ; 些 金 融 机 构 认 为 不 符 合 而 有

关于印发河南省涉农贷款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河南省涉农贷款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河南省涉农贷款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县(市)财政局:现将《河南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

附件:河南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二○一一年二月日河南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完善财政促进金融支农激励机制,支持“三农”发展,加强和规范我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0〕11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是指财政部门对年度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长幅度超过一定比例,且贷款质量符合规定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对余额超增的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本办法所称县域金融机构,是指县辖(含县级市,不含县级区,下同)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法人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不含农业发展银行,下同)在县及县以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金融分支机构)。

本办法所称涉农贷款,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中“涉农贷款汇总情况统计表”(银统379表)中的“农户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等4类贷款。

本办法所称涉农贷款平均余额,是指县域金融机构该年度每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的平均值,即每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之和除以季度数。

如县域金融机构(网点)为当年新设,则涉农贷款平均余额为其设立之日起的每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的平均值。

第三条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则。

农业部、财政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业部、财政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业部、财政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3.08.05•【文号】农计发[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财政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计发〔2013〕18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财政(财务)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选择部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以下简称“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2013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示范引领全国农业改革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指导各地做好试点工作,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总体要求,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核心,以破解农业经营规模小、投入分散、融资难、风险大等制约瓶颈为重点,通过整合部门资源,搭建试点平台,合力推动试点示范区率先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四化结合”的农业经营新体系,率先构建财政引导、金融支持、保险保障、订单营销“四位一体”的农业发展新机制,进一步释放发展新活力、培育发展新动力、营造发展新优势,打造一批农业改革与建设的排头兵,为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积累经验、储备政策、探索路径。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见起色、两年出成效、三年有突破”的总体目标,力争到2015年,试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试点示范区基本建立起以适度规模经营为重点的农业经营新体系、以订单农业为基础的产销新模式、以资金整合使用为重点的财政支持新方式、以金融资本为核心的农业投融资新机制、以农业保险为保障的风险防范新措施,现代农业建设的内生动力明显增强,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粮食规模经营单产比2012年平均单产增加2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加10%以上。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为加快建立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定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下面是详细内容。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加快建立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国发〔2014〕71号)等有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等4个使用方向。

第三条专项资金遵循惠民生、保基本、有重点、可持续的原则,综合运用业务奖励、费用补贴、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弥补市场失灵,保障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基础金融服务可得性和适用性。

第四条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由中央财政按年度将预算指标定额切块下达至省级财政部门。

地方财政部门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高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服务向普惠方向延伸。

第六条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组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预算监管和绩效管理。

第二章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第七条为发挥财政资金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推动作用,专项资金安排支出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励,引导其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

第八条对符合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3%的部分,财政部门可按照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

制度视角下的江苏村镇银行发展

制度视角下的江苏村镇银行发展

制度视角下的江苏村镇银行发展摘要:江苏村镇银行是一个新生事物,其发展只有短短的5年,如何促使其健康发展是一个重要课题。

通过梳理村镇银行产生和发展的制度背景,认为江苏村镇银行的建设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产物,其良好的发展必须依赖于村镇银行的制度建设和制度保证以及市场主体对制度的恰当回应。

关键词:制度;村镇银行;制度变迁近年来江苏村镇银行得到了快速发展,2012年末,累计成立52家。

办好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利于从农民的需要和农村的实际出发,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加快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

一、江苏村镇银行的基本现状2006年底,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放宽了农村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要求,积极引导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面。

2007年10月12日,试点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

2008 年2月28日,江苏第一家村镇银行在沭阳县扎下镇正式挂牌营业。

到2012年6月末,江苏村镇银行总存款余额是201.17亿元,贷款余额达到182.85亿元,其中投向中小企业和农户的贷款占到了90.36%,发放涉农贷款达165.23亿元,对江苏省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支持。

二、江苏村镇银行发展的制度分析(一)制度与制度变迁诺思认为“制度是为约束在谋求财富或本人效用最大化中个人行为而制定的一组规章、依循程序和伦理道德行为准则。

”“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或者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型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

”“制度的三个层面:正式规则、非正式约束,以及实施机制的有效性。

”制度由正式规则、非正式约束和制度实施机制三部分构成。

正式规则包括政治(和司法)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

非正式约束包括人们的行事准则、行为规范以及惯例等。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的通知-云政发[2009]21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的通知-云政发[2009]21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的通知(云政发[2009]210号)昭通、曲靖、保山市人民政府,镇雄、宣威、腾冲县 (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精神,为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我省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加快推进扩权强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决定从2010年起开展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发展的客观要求为依据,以扩权强县,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内在活力和动力为目标,进一步理顺省以下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积极创新对县级财政管理方式,提高县级财政管理水平,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财政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省级财政的调控职能,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各级政府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权责统一,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原则。

妥善处理省、市、县(市)三级政府间利益分配关系,重新确立省、市、县(市)三级财政的管理责任,按照财力与事权对等、权责利一致,共同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原则,构建省对试点县 (市)的财政管理体制和机制。

2.坚持公平合理,承认既得利益的原则。

保证各级财政现行体制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既得财力不受影响,促进市、县(市)财政平稳运行。

3.坚持积极稳妥,确保改革有序推进的原则。

为保证改革的平稳过渡,改革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

中央一号文件农业金融政策汇总

中央一号文件农业金融政策汇总

2004年-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农业金融政策盘点2004年(十九)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

➢明确县域内各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的义务。

➢扩大农村贷款利率浮动幅度。

➢进一步完善邮政储蓄的有关政策,加大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力度,缓解农村资金外流。

➢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信贷资金支农渠道。

➢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要调整职能,合理分工,扩大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

➢要总结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经验,创造条件,在全国逐步推开。

➢继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

➢有关部门要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多种担保办法,探索实行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

➢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农业担保机构,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

➢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

2005年(二十三)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

➢抓紧研究制定农村金融总体改革方案。

➢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要在完善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支农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成效,进一步发挥其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作用。

➢抓紧制定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承担支持“三农”义务的政策措施,明确金融机构在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比例。

➢采取有效办法,引导县及县以下吸收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

➢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增加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贷款,在完善运行机制基础上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作用,拓宽业务范围。

➢农业银行要继续发挥支持农业、服务农村的作用。

➢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农村新办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和监管办法,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尽快启动试点工作。

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意见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必须固本强基,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统筹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力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党的xx大以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三农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全面确立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四化同步等战略思想,全面制定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大政策,全面构建农业生产经营、农业支持保护、农村社会保障、城乡协调发展的制度框架,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农村面貌得到很大改善、农民群众得到很大实惠,农业农村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迎来了又一个黄金期,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粮食产量实现九连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

农民增收实现九连快,农村贫困人口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

农村民生加速改善,办了许多深得民心的大事好事。

农村综合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加快破除。

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农业农村形势好,为我国综合国力在国际风云变幻中大幅提升,为现代化建设在重重风险挑战中昂首迈进,为党和国家事业在各种困难考验中兴旺发达,注入了强劲动力,增添了应对底气,赢得了战略主动。

实践证明,中央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完全正确,出台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卓有成效。

伴随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在进入新的阶段,呈现出农业综合生产成本上升、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备 、高 效 安全 肥料 农药 兽药 研发 。推 进 国家 农业 科技 园 区和 护 。要 在稳 定 完善 强化行 之 有效政 策基 础 上 ,着 力构 建 “ 三 高 新 技术 产业 示范 区建设 。 农 ”投入 稳定 增长 长效机 制 ,确保 总 量持 续增 加 、比例稳 步
3. 提 高 农 产 品流 通 效 率 。统 筹 规 划农 产 品 市 场流 通 网 提高。 络 布 局 ,重点 支持 重要 农产 品集 散地 、优 势 农产 品产地 市 场 1. 加 大 农 业补 贴 力度 。按 照 增加 总 量 、优 化 存 量 、 用

场为主体的农产 品零售市场建设。加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 平 。继 续增 加 农业 补贴 资金规 模 ,新 增补 贴 向主产 区和优 势
设 ,发展 农产 品冷 冻贮 藏 、分级 包 装 、 电子 结算 。健 全覆 盖 产 区集 中 ,向专业 大户 、家 庭农 场 、农 民合作社 等 新型 生产 农产 品收 集 、加 工 、运输 、销售 各 环节 的冷 链物 流体 系 。大 经 营 主体 倾 斜 。落 实 好 对 种 粮 农 民直 接 补 贴 、 良种补 贴 政 力培 育现 代 流 通 方 式 和 新 型 流 通 业 态 ,发展 农 产 品 网上 交 策 ,扩大 农机 具购 置补 贴规 模 ,推进 农机 以旧换新试 点 。完
主 义新农 村建 设 。
2 0 1 3 年 农 业 农 村 工 作 的 总 体 要 求 是 :全 面 贯 彻 党 的
党 的十 六 大 以来 ,我 们 深 入贯 彻落 实 科 学 发 展观 ,全 十八 大精 神 ,以邓 小平 理论 、 “ 三个 代表 ”重要 思想 、科 学 面 推进 “ 三 农 ”实践 创新 、理 论创 新 、制度 创新 ,全 面确立 发展 观 为指导 ,落 实 “ 四化 同步 ” 的战略 部署 ,按 照保供 增 重 中之 重 、统筹城 乡、 “ 四化 同步 ”等 战略思 想 ,全面 制定 收 惠 民生 、改 革 创 新添 活 力 的 工作 目标 ,加 大农 村 改 革 力

财政部关于开展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工作的通知

对黑龙江等 6省 区所辖县域 ( 包 括县级市 , 不包括县级 区) 内设立的各
农财 与务0年 5 5 村政 财 2 第期 3 0 9
财 金 [ 0 9 6号 2 0 ]1
黑龙 江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云南 、 新疆
省( 自治 区 ) 政 厅 ( ) 财 局 :
类法人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 ( 不 包括中国农业 发展银行 ) 的分支机构 ,
行 中 国银 行业 监 督 管理 委 员 会关 于建
立(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 制度 ) 的通知 》 ( 银发 [0 72 6号 ) 20 ]4 规定 为准 。奖励
பைடு நூலகம்
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 , 帮助他们尽快成
长 为骨干 教师 , 注意发 现特 岗教 师 同时
省级教育行政部 门要结合本地实 际,认真做好教师公开招聘 、岗前培 训、 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 , 加强对 实施县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省级财政
中的优秀典型 , 加大特岗教师典型宣传
力度 , 步营造 良好 的工 作 氛围 。 进一
营发展和风险拨备能力 。 同时 , 鼓励各
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
地政府因地制宜实施扶持政策 ,促进
新 型农村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
有 关 中央 财 政 补贴 资 金管 理 办 法 由财 政 部制 定 实 施 。
二 o o 九年 三月 二 日
神 ,为了稳步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 构
二 o 0九年 二 月 二 十三 日
财金 [ 0 9 1 20 ] 5号
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 市 、 计划单列 市财
政厅( ) 局 :
经银监会批 准设立的村镇银行 、

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召开

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召开

晓 华 出席会 议 并讲话 创新 农 业 经 营 体 制 机 制 的 要 求 , 发 展 农 民 把 专业合作 社放 在 更加突 出的位 置, 切实抓 紧抓好。
来 发展 农 民专业合作 社 的做 法和 经 验, 分析 了农 民专业 合作 社 建 设 与 发展 面 临 的新 情 况 、新 问题 , 究 研 部署 了当前和 今后一 个 时期促 进农
构 涉 农 贷 款 增 量 奖 励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旨 在 建 立 和 完 善 财 政 促 进 金 融 支 农长 效 机 制 , 持 “ 农 ” 支 三
发展。
农发行部署秋粮收购信贷工作
本干 讯 U 中国农业 发 展银 行 近 农 发 行 今 年 秋 粮 收 购 信 贷 工 作将 做 到 “ 收 粮 、收 好粮 、 风 多 防 险”, 三者 不偏 废 。 发行要求各 级 农 行务 必落实 好风 险防控各 项措施 。 对不 具 备粮 食 收购 资格 的, 以及 盲 目抢 购 、 抬 粮 价 、 遵 循 国 家 粮 哄 不
食宏观 调控 政策 的 , 决 停止 发放 坚
贷款 。
日全 面 部署 秋粮 收 购信 贷 工作 。目 前 , 发行 各 级行 认 定了6 0 家企 农 19 业 的收 购 贷款 资格 , 算 了开户 企 测
业秋 粮收 购资金 需求量 14亿 元 , 93 核 定 企 业 最 高 贷 款 额 度 1 1亿 元 , 63 同 比增 加 2 4 元 , “ 等 粮 ”落 8亿 将 钱
财政部扩大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 增 量 奖励 试 点
本 刊讯 财政 部 已于 目前 发布 在 前期 试 点的基 础 上 , 财政 部
目前 还 发 布 了 财 政 县 域 金 融 机

财金[2016]85号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金[2016]85号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加快建立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等4个使用方向。

第三条专项资金遵循惠民生、保基本、有重点、可持续的原则,综合运用业务奖励、费用补贴、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弥补市场失灵,保障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基础金融服务可得性和适用性。

第四条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由中央财政按年度将预算指标定额切块下达至省级财政部门。

地方财政部门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高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服务向普惠方向延伸。

第六条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组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预算监管和绩效管理。

第二章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第七条为发挥财政资金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推动作用,专项资金安排支出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励,引导其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

第八条对符合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3%的部分,财政部门可按照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

对年末不良贷款率高于3%且同比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不予奖励。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范围的通知-财金[2014]4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范围的通知-财金[2014]4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范围的通

正文:
----------------------------------------------------------------------------------------------------------------------------------------------------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范围的通知
(财金[2014]4号)
山西、福建、海南、重庆、贵州、西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你厅(局)关于申请加入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的文件收悉。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的有关精神,促进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从2013年起,将山西、福建、海南、重庆、贵州、西藏、青海7省(区、市)纳入政策试点范围。

二、请你厅(局)严格按照《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0〕116号)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财政预算,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切实加强管理,做好奖励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工作。

三、你厅(局)要定期对政策试点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政策实施效果。

对政策执行当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我部报告。

财政部
2014年1月21日
——结束——。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doc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doc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加快建立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等4个使用方向。

第三条专项资金遵循惠民生、保基本、有重点、可持续的原则,综合运用业务奖励、费用补贴、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弥补市场失灵,保障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基础金融服务可得性和适用性。

第四条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由中央财政按年度将预算指标定额切块下达至省级财政部门。

地方财政部门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高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服务向普惠方向延伸。

第六条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组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预算监管和绩效管理。

第二章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第七条为发挥财政资金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推动作用,专项资金安排支出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励,引导其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

第八条对符合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3%的部分,财政部门可按照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

对年末不良贷款率高于3%且同比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不予奖励。

实施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25个省(区、市)。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加快金融业发展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加快金融业发展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加快金融业发展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29•【字号】豫政办[2012]115号•【施行日期】2012.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加快金融业发展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11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抓好工作落实。

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确保完成《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12〕40号)确定的重要指标任务。

省政府金融办要及时跟踪分析任务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各牵头单位要将任务落实情况分别于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报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金融办负责汇总后于当月25日前报省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一、拓宽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一)着力扩大信贷投放。

1.充分发挥银行信贷融资主渠道作用。

与全国性银行总行全面建立紧密型战略合作关系,积极争取各总行扩大对我省的信贷投放,力争新增贷存比不低于70%。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

)2.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加强银团贷款合作,增强对中原经济区建设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资金保障能力。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共11页)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共11页)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金[2021]116号〕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山西、新疆、甘肃省〔自治区〕财政厅,财政部驻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山西、新疆、甘肃省〔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开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开展根底的假设干意见?〔中发[2021]1号〕精神,我们在前期试点的根底上,积极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政策,相应修订了资金管理方法。

现将?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方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方法财政部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附件: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标准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财政促进金融支农长效机制,支持“三农〞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是指财政部门对年度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长幅度超过一定比例,且贷款质量符合规定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对余额超增的局部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本方法所称县域金融机构,是指县〔含县级市,不含县级区,下同〕辖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法人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不含农业开展银行,下同〕在县及县以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金融分支机构〕。

本方法所称涉农贷款,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中“涉农贷款汇总情况统计表〞〔银统379表〕中的“农户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等4类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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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
试点工作
记者传真
加快推进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
增量奖励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县城金融机构涉
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工作,近期,财
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城金
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范围的通
知》.对此,财政部金融司有关负责
人就相关问题回答T'ie~者提问.
问: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
量奖励试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
中全会决定中有关"定向实行税收优
惠,费用补贴等政策"的精神,引导
和激励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
力度,财政部于2008年开始县城金
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对
试点地区涉农贷款年度平均余额同
比增幅高于15%,且年末不良贷款率
同比没有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财
政部门按涉农贷款年度平均余额同比
增长超过15%的部分给予2%的奖
励,奖励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
担,东,中,西部地区的中央和地方
财政分4v_比例分别为3:7,5:5,7:3.
问:试点的进展情况和效果
如t,-77
答:2008年试点范围包括黑龙
江,河南,湖南,云南,新疆等5省(区),同时为了支持广西田东县探索农村金融发展,允许其参照执行试
点政策.2009年,为了进一步发挥
政策效果和更好地总结试点经验, 财政部将内蒙古,江苏,安徽等3省(区)纳入试点.2009年和2010年,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对纛本刊记者
县域金融机构的奖励资金申请进行了审核拨付,分别~4.1-奖励资金8.64 亿元和20.7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分别承担5.19亿元和12.10亿元.
试点的开展在引导社会资金回流"三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
体现在:一是符合奖励条件的县域
金融机构数量较快增长.第一批参
加试点的黑龙江,河南,湖南,云南,
新疆等5省(区)2009年度符合奖励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有1205家,较上年度增加了211家.二是涉农贷款快速增长.第一批试点的5省(区) 2009年度符合奖励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幅达到了42.57%,第二批试点的3省(区) 也达到39.55%,高于30%左右的全
国平均水平.三是农村金融供给来
源结构优化.2009年度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银行,城
市商业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
涉农贷款余额显着增长,农村金融
服务需求得到了更好地满足.
问:加快推进试点的背景和考
虑是什么?
答: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包括完
善政策和扩大试点范围两方面内容. 主要的背景和考虑是:
第一,是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
的重要举措.2010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要落实和完善涉农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加大对农村金融发展的支持力度.财政部在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加
快扩大试点范围,加大了各级财政对农村金融发展和金融支持"三农"的扶持力度.
第二,有助于进一步发挥政策
效果.试点验证了增量奖励政策可
有效激发金融机构的支农内生动力, 提高涉农信贷规模的增长速度.进

步扩大试点范围,既有助于提高
政策覆盖面,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
撬动社会资金流向"三农的杠杆效应,又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积累试点
经验,不断完善试点政策.
第三,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的条
件基本具备.经过两年的试点,各
级财政部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
时,地方政府和社会备界逐渐认识
到试点的积极意义,部分地方财政
部门踊跃申请加入试点,并在配套
资金,制度建设,人员安排等方面做
好了准~r_r-作.
问:政策完善了哪些内容?试
点扩大的范围有哪些?
答:政策完善的主要内容:一
是从2010年起,适用奖励政策的贷
款从全部涉农贷款缩小至人民银行
涉农贷款统计1:2径中的"农户农林牧
渔业贷款,"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
营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农
林牧渔业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
组织支农贷款"等4类贷款,不再包
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其他生产贷
款,"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
2010.23中国财政41
固财政CHINASTATEFINANCE
基层财政监管的重大突破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负责人就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答记者问
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规范中央基层预算单位(以下简基
层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确保财政
政策执行到位,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财政部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吉林,上海,青岛,海南,四川,陕西
等6省市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由财政部驻上
述6省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负责具体实施.这是
基层财政监管政策的一项重大突破. 日前,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负责人就此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问:目前基层单位的财政管理
模式有哪些?
答:目前1"70个中央部门所属二
级及二级以下预算单位约2.1万4"-. 从调查情况看,中央二级及二级以下预算单位具有数量多,级次不统一,
分布不均衡的特点.基层单位的财
政管理模式可分为四类:一财政
部一中央部门一基层单位模式,中
央部门负责对基层单位实施财政管鞠本刊记者
理,如预算编制执行,资产管理,政
府采购等事项.二是'财政部一中央
部门,专员办一基层单位"模式,采
取中央主管部门,专员办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单位进行管理,中央部门
与专员办各有侧重,相互制约,如银
行账户管理,财政直接支付审核.三
财政部一专员办一基层单位模
式,主要授权专员办对基层单位实施财政监管,如非税收入监缴,财务会
计检查等.四财政部一基层单位
模式,由财政部直接对基层单位实施监管,如财政授权支付,票据管理. 问:目前基层单位财政管理主
要存在哪些问题?
答:就总体情况而言,基层单位
的财务管理基础相对薄弱.从近年
来的监管情况看,基层单位政策执
行不到位,预算执行不严格,资金使
用效益不高,资产闲置浪费,私小
金库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2009年
开小金库重点检查时发现的违
规问题也主要集中在基层单位.从
实际运行情况看,基层单位财政管
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是监管模式不统一,监管覆盖
面较小.由于对涉及基层单位的各
类财政监管事项缺乏统一的规划,目前不同财政监管事项多种管理模式并存,管理流程多样,管理主体和责任
不统一,各财政监管事项相互脱节,
尤其是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缺乏有机衔接,无法形成监管合力,管理效
率低下.
二是中央部门内部管理成效有
限,未能对中央部门履行管理职责情
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各中央
部门对预算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管理水平,管理能力,人员配备等存在
较大差异,中央部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属于后勤保障部门,人员配备相对薄弱,部分中央部门财务机构对所属基层单位管理作用有限.同时,财政部
未对中央部门管理所属基层单位财
政财务情况开展有效的后续监管,中央财政对基层单位监管"缺位,"不
42中国财政CHINASTATE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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