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融资创新--夹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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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策略及操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策略及操作

操作方式
通过与政府合作,房地产开发企业可 以获得稳定的收益来源和长期投资回 报,同时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
发展前景
随着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和投 入增加,PPP模式将得到更广泛的应 用,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更多融资 机会。
REITs的推广与运用
REITs定义
是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通过集合投资者的资金购买、经 营和管理房地产的金融工具。
发展趋势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和房地产市场的成熟,REITs将得到更广 泛的推广和应用,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
操作方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REITs将物业资产打包上市,实现资产证券 化,从而快速回笼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绿色金融的兴起与发展
01
绿色金融定义
是指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金融业务中,通过绿色信贷、绿
教训总结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失败融资案例提醒企业应注重财务稳健和风险控制,合理规 划融资需求,并积极开拓多元化融资渠道,降低对单一渠道的依赖。同时,企业应加强现 金流管理,提高抗风险能力。
06
未来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的趋 势与展望
PPP模式的发展与应用
PPP模式
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共同进行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融资模式。
05
03
提交申请材料
向金融机构或债券承销商提交申请材 料,包括企业财务报表、项目可行性 报告等。
04
签署融资合同
经过审批后,与金融机构或债券承销 商签署融资合同,明确融资金额、利 率、还款方式等条款。
夹层融资操作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
向夹层融资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包括企业财务报表、项目可 行性报告等。

房地产夹层融资

房地产夹层融资

房地产夹层融资法律问题研究作者:曾旭辉时间:2008年3月内容摘要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业高速发展,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迫切,但在宏观调控政策的背景下,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却进一步变窄。

经济利益的驱使和政策环境的变化,促使房地产企业寻求新的融资方式。

夹层融资作为一种介于股权和债权之间的融资方式,进入了房地产企业的视野。

由于房地产夹层融资兼具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双重特性的独特优势,在我国房地产融资市场上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鉴于这一融资模式比较新颖,我国目前的法律对此问题并没有专门的规定,但相关的法律又似乎能够支撑其运行。

基于此,本文力图从中国现行法律框架出发,来探讨我国房地产夹层融资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本文首先探讨了房地产夹层融资的概念,分析了两种典型的房地产夹层融资模式的法律结构,并通过考察房地产夹层融资在美国的起源和发展状况,探究房地产夹层融资产生和发展的推动因素;其次梳理了我国近年来的房地产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和与房地产夹层融资相关的法律规范,勾勒出当前我国房地产夹层融资的法制环境;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在分析了一个典型案例之后,讨论了房地产夹层融资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运行将会面临的法律问题,结合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并借鉴美国房地产夹层融资的运作经验,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法。

本章的最后提出了完善与房地产夹层融资相关的法律的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夹层融资夹层贷款优先股AbstractRecent years have seen a great increase in the real estate market, accordingly, real estate enterprises are eager for capital, but the way to real estate financing became narrow because of macroeconomic control policy. The demand on money made real estate enterprises tries hard to find a new resolution to suffice their capital requirement. As a source between the equity ownership and the overriding primary debt,mezzanine financing is a possible solution.In real estate, since mezzanine financing which is junior to mortgage loan but senior to the equity investor has some advantages of both debt financing and equity financing, this financing tool will be popular in the real estate capital market in China. It is such a new type of real estate financing technique for China capital marker that the law of china has not special rules for this financing technique, but relative laws of china seemly permit the process of this financing deal.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he legal issues of mezzanine financing based on the law system of China. Section I of this article discussed the concept of mezzanine financing and analyzed the legal structure of the two types of mezzanine financing model, this part also stated the origin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ezzanine financing in US, and discovered the reason why real estate mezzanine financing growing so rapid in recent years. In section II, I reviewed the real estate financing regulation policy in five years and discussed the relative rules of law in China, then introduced the legal background of real estate mezzanine financing in China. The third part is the key section of this paper, after analyzed a typical mezzanine financing case, Idiscussed the legal problem of mezzanine financing which may appear if mezzanine financing be practiced in China, based on the rules and laws of china, I put up some resolution to these problems with the reference of the experience of US mezzanine financing practice. At the last part of this section, I brought some suggestion on how to perfect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which are relative to real estate mezzanine financing in China.Key words:Real estate Mezzanine Financing Mezzanine Loans Preferred Equity引言夹层融资作为一种介于股权和债权之间的融资方式,有其独特的优势,在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下,房地产企业对夹层融资有较大的需求,房地产夹层融资在我国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夹层融资在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应用分析

夹层融资在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应用分析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 律 环 境 不 完 善 。 对 于 夹 层 融 资 2法 这样 结构灵活 、 非标 准 化 的金 融 产 品, 要 需

自上 世 纪 7 0年 代 末 以 来 ,夹 层 融 资 方 式越 发 受到 西方 发达 国家资 本 市场 的 青 睐 。在 美 国 , 层 融 资 是 伴 随 着 房 地 产 夹 商 业抵 押 贷 款 、 产 证 券 化 等 金 融 工 具 的 资 演 化 而 萌 生 发 展 的 。西 方 国家 一般 会 设 立
继 20 0 7年 l 0月首 次发债 遇 阻之 后 , 碧桂 园再次 尝试 融资。美林证券( 新加坡) 司) 公
担 任 此 次 可 转 债 发 行 的 主承 销 商 。此 次 融 资 是 碧 桂 园上 市 后 第 二 次试 图发 债 。 0 7 20
年 1 0月 2 日, 桂 园 曾 宣 布 向 海 外 发 行 9 碧
问题。
场 。美 国 比 较 常 见 的 夹 层 融 资 形 式 有 含 转 股 权 的次 级 债 、可 转 债 和 可 赎 回 优 先 股 。 夹层 融 资产 品在 欧美 发达 市场 上 具有 良
好 的 流 动 性 和 较 低 的 波 动 性 , 险 、 益 风 收 特征 对机构投 资者具 有很 强的吸 引力 , 保

资金 实力( 自有 资金或 募 集资 金 能力) , 外
还 具 备 较 为 完 善 的 风 险 控 制 体 制 。在 我 国 经济环 境下 , 为暂 时没有产 业基 金法 出 因 台 ,基 金 市 场 以 及 证 券 市 场 都 不 完 善 , 所 以 采 取 直 接 设 立 夹 层 投 资 基 金 进 行 房 地
的融资过 程不 同, 夹层基 金一般 先进行 资 金募 集 , 后拿着 资金寻 找收 益与风 险与 然

新形势下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创新研究

新形势下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创新研究

新形势下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创新研究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新形势下,房地产企业面临的融资环境和方式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进行新形势下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创新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新形势下,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更加严格,对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于购房政策收紧,购房需求有所下降,房地产销售压力增大。

这对房地产企业的融资能力和融资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需要通过创新融资方式,提高融资效率和能力,保持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新形势下,金融体系改革持续推进,对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环境产生了影响。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市场利率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金融监管越来越规范,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和方式也面临新的挑战。

房地产企业需要针对新形势下的融资环境,创新融资方式,提升融资效果和风险管理水平。

新形势下,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为房地产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方式。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逐渐成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新的渠道和方式。

通过利用互联网平台,房地产企业可以与更广泛的投资者进行连接,提高融资效率和范围。

房地产众筹平台可以帮助房地产企业通过众筹的方式获得资金支持,从而提高融资能力和效果。

新形势下,房地产企业需要加大创新力度,不仅要在融资方式上进行创新,还要在融资产品上进行创新。

在当前的融资环境下,房地产企业需要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融资产品,以提高融资效果和竞争力。

结合房地产开发项目特点,可以设计出符合投资者需求的创新融资产品,如定增产品、信托产品等,从而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提高融资效果。

新形势下,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创新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在严格的调控政策、金融体制改革、互联网技术应用的背景下,房地产企业需要创新融资方式和产品,提高融资效果和能力。

只有不断创新,适应新形势下的融资环境,房地产企业才能在新的发展阶段中稳步发展。

房地产夹层融资

房地产夹层融资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创新——夹层融资(ZZ)一、关于夹层融资(一)夹层融资的概念夹层融资(Mezzanine Financing)是一种介于优先债务和股本之间的融资方式,指企业或项目通过夹层资本的形式融通资金的过程。

之所以称为夹层,从资金费用角度看,夹层融资的融资费用低于股权融资,如可以采取债权的固定利率方式,对股权人体现出债权的优点;从权益角度看,夹层融资的权益低于优先债权,所以对于优先债权人来讲,可以体现出股权的优点。

这样,在传统股权、债券的二元结构中增加了一层。

夹层融资是一种非常灵活的融资方式,作为股本与债务之间的缓冲,使得资金效率得以提高。

夹层融资模式大致分成四种。

第一种是股权回购式,就是募集资金投到房地产公司股权中,然后再回购,这是比较低级的。

第二种是房地产公司一方面贷款,另一方面将部分股权和股权受益权给信托公司,就是“贷款+信托公司+股权质押”模式。

第三种是贷款加认股期权,到期贷款作为优先债券偿还。

第四种模式是多层创新。

(二)夹层融资的风险和回报夹层融资的回报通常从以下一个或几个来源中获取:1.现金票息,通常是一种高于相关银行间利率的浮动利率;2.还款溢价;3.股权激励,这像一种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以通过股权出售或发行时行使这种权证进行兑现。

夹层融资的利率水平一般在10%~15%,投资者的目标回报率是20%~30%。

它的回报率低于私有股权,高于优先债务;它的风险低于股权融资,高于优先债务。

一般来说,夹层利率越低,权益认购权就越多。

(三)夹层融资的形式夹层融资通常采取夹层债、优先股或两者结合的方式,也可以采取次级贷款、或采用可转换票据的形式。

在夹层债中,投资人将资金借给借款者的母公司或是某个拥有借款者股份的其他高级别实体(以下简称“夹层借款者”)夹层借款者将其对实际借款者的股份权益抵押给夹层投资人,与此同时,夹层借款者的母公司将其所有的无限责任合伙人股份权益也抵押给夹层投资人。

这样,抵押权益将包括借款者的收入分配权,从而保证在清偿违约时,夹层投资人可以优先于股权人得到清偿,用结构性的方式使夹层投资人权益位于普通股权之上、债券之下。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创新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创新

中国房地信息5文/住美投资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健房地产金融4:R I f Of 55㙵谷㙵谷房地产融资方式少房地产业的发展需要金融业的支持。

房地产开发投资数额巨大,投资回收周期较长,占用的资金及支付的利息多,企业的自我积累常常很难保证连续投入资金的需要。

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银行信贷资金依赖程度很大,即单一房地产信贷体系存在市场风险。

许多报道指出,我国70%左右的土地购置和房地产开发资金都直接或间接来自商业银行信贷,即房地产企业的银行贷款主要表现为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而开发商的自筹资金和工程垫款也相当部分间接来自银行贷款。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发展较慢,譬如我国目前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发展总体滞后。

特别是自2003年以来,我国5万多家房地产企业的发展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宏观金融形势和经营挑战,包括相继出台的宏观政策改变了个人和房地产企业的原有的融资模式和融资渠道,政策抬高了房地产银行贷款和信托融资的门槛,有关部门也不鼓励房地产公司上市和对外资房地产投资的限制等等。

确实目前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股本金不足,融资渠道狭窄,经营资金过分依赖银行贷款;可能危及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变化,房地产业应有多种融资方式,包括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更多房地产企业上市和债券融资等,即我国房地产金融应走正融资模式多元化之路。

银行的房地产不良贷款问题当前金融业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显得越来越重要,这种重要性不仅源于国家金融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而且还因为以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为代表巨额不良资产已成为影响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的巨大隐患。

从四家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图1全球房地产资金流动量图2美国房地产资本市场㙵谷㙵谷㙵谷㙵谷图3中国房地产资本市场上市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和上市的房地产公司私人或组成的基金(包括退休基金,保险基金,私募基金,公司和个人等)房地产抵押证券产品和房地产企业债券房地产抵押各类贷款(大部已证券化)上市的房地产公司自有或组合的资金(包括合作、参建、外资等)房地产企业债券房地产抵押银行贷款表1全球、美国和中国房地产资本市场比较上市股权私募股权上市债权私募债权ea l Estate n orma t ion Chi na中国房地信息56银行)对房地产业贷款情况来看,全部贷款的平均不良率较低即低于5%,低于四大银行全部贷款的不良比率,即房地产贷款的质量要好于其它行业贷款的平均水平。

什么是夹层投资和夹层融资

什么是夹层投资和夹层融资

什么是夹层投资和夹层融资
夹层融资是一种处于股权和普通债务之间的一种融资方式,是一种无担保的长期债务,这种债务附带有投资者对融资者的权益认购权。

夹层融资只是从属债务(subordinate debt)的一种,但是它常常从作为从属债务同义词来用。

夹层融资的利率水平一般在10%~15%之间,投资者的目标回报率是20%~30%。

一般说来,夹层利率越低,权益认购权就越多。

夹层投资也是私募股权资本市场(private equity market)的一种投资形式,是传统创业投资的演进和扩展。

在欧美国家,有专门的夹层投资基金(mezzanine fund)。

如果使用了尽可能多的股权和优先级债务(senior debt)来融资,但还是有很大资金缺口,夹层融资就在这个时候提供利率比优先债权高但同时承担较高风险的债务资金。

由于夹层融资常常是帮助企业改善资产结构和迅速增加营业额,所以在发行这种次级债权形式的同时,常常会提供企业上市或被收购时的股权认购权。

目前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有哪些

目前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有哪些

目前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特性。

房地产开发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庞大资金支持,因此对融资方式优缺点、政策约束和融资本钱把握,便于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宜融资方式。

一般来说,房地产融资可以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种。

内部融资主要是指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包括一些抵押贴现票据,债券,可出售经营性和存量物业,以及近期内可回收各种款项等,包括向消费者预收购房定金等。

但随着企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以及考虑企业可持续开展,单纯依靠内源融资已很难满足企业开展需求。

外部融资又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主要是从资本市场获得资金,主要满足长期投资资金需求,包括上市融资、债券融资、房地产投资基金、房地产信托等多种融资方式。

间接融资主要是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主要是房地产工程贷款,解决房地产开发中短期资金需求。

新形势下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探讨摘要:本文主要简述了当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并就当前房地产行业形势,重点分析了在当前银根紧缩情况下,我国房地产行业如何选择适宜融资方式研究。

2021年国家对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日益趋紧,通胀压力增大,逐步实行货币信贷紧缩政策。

截止2021年4月底,央行已加息两次,上调4次存款准备金率,对房地产企业融资造成一定影响。

在当前严峻资金形势下,房地产企业如何加强融资,获取更多工程开发资金已成为行业开展一个重要课题。

一、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总体情况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产业,房地产企业融资情况在房地产企业开展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从总量上看,2007年1—10月房地产开发到位资金28863.65亿元,与2006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2.48%。

国内贷款、自筹资金以及其他资金是资金来源三大重要组成局部,占房地产开发资金98.32%,其绝对值较之前所有年份均有所上升。

其他资金是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最主要局部,所占比例为46.60%,其中,定金及预收款为8044.37亿元,个人按揭贷款为3636.49亿元,所占比例分别为59.80%和40.20%. 位于资金来源第二位是房地产企业自筹资金,其中企业自有资金为5350.89亿元,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垫付款为3966.39亿元,所占比例分别为57.42%和42.58%.位于资金来源第三位是国内贷款,其中,银行贷款5252.97亿元,占93.61%。

房地产夹层融资

房地产夹层融资

房地产夹层融资房地产夹层融资法律问题研究作者:曾旭辉时间:2008年3月内容摘要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业高速发展,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迫切,但在宏观调控政策的背景下,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却进一步变窄。

经济利益的驱使和政策环境的变化,促使房地产企业寻求新的融资方式。

夹层融资作为一种介于股权和债权之间的融资方式,进入了房地产企业的视野。

由于房地产夹层融资兼具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双重特性的独特优势,在我国房地产融资市场上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鉴于这一融资模式比较新颖,我国目前的法律对此问题并没有专门的规定,但相关的法律又似乎能够支撑其运行。

基于此,本文力图从中国现行法律框架出发,来探讨我国房地产夹层融资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本文首先探讨了房地产夹层融资的概念,分析了两种典型的房地产夹层融资模式的法律结构,并通过考察房地产夹层融资在美国的起源和发展状况,探究房地产夹层融资产生和发展的推动因素;其次梳理了我国近年来的房地产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和与房地产夹层融资相关的法律规范,勾勒出当前我国房地产夹层融资的法制环境;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在分析了一个典型案例之后,讨论了房地产夹层融资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运行将会面临的法律问题,结合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并借鉴美国房地产夹层融资的运作经验,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法。

本章的最后提出了完善与房地产夹层融资相关的法律的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夹层融资夹层贷款优先股AbstractRecent years have seen a great increasein the real estate market, accordingly, real estate enterprises are eager for capital, but the way to real estate financing became narrow because of macroeconomic control policy. The demand on money made real estate enterprises tries hard to find a new resolution to suffice their capital requirement. As a source between the equity ownership and the overriding primary debt,mezzanine financing is a possible solution.In real estate, since mezzanine financing which is junior to mortgage loan but senior to the equity investor has some advantages of both debt financing and equity financing, this financing tool will be popular in the real estate capital market in China. It is such a new type of real estatefinancing technique for China capital marker that the law of china has not special rules for this financing technique, but relative laws of china seemly permit the process of this financing deal.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he legal issues of mezzanine financing based on the law system of China. Section I of this article discussed the concept of mezzanine financing and analyzed the legal structure of the two types of mezzanine financing model, this part also stated the origin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ezzanine financing in US, and discovered the reason why real estate mezzanine financing growing so rapid in recent years. In section II, I reviewed the real estate financing regulation policy in five years and discussed the relative rules of law in China, then introduced the legalbackground of real estate mezzanine financing in China. The third part is the key section of this paper, after analyzed a typical mezzanine financing case, I discussed the legal problem of mezzanine financing which may appear if mezzanine financing be practiced in China, based on the rules and laws of china, I put up some resolution to these problems with the reference of the experience of US mezzanine financing practice. At the last part of this section, I brought some suggestion on how to perfect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which are relative to real estate mezzanine financing in China.Key words:Real estate Mezzanine Financing Mezzanine LoansPreferred Equity引言夹层融资作为一种介于股权和债权之间的融资方式,有其独特的优势,在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下,房地产企业对夹层融资有较大的需求,房地产夹层融资在我国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夹层融资在房地产融资中的运用

夹层融资在房地产融资中的运用
后 ~7 可 以 采 取 次 级贷 款 的形 式 : 还可 以采 用 可 对 银 行 短 中 期 的贷 款 , 他 可 以提 供 5 产 业 发 展 的 资 金 需 求 ,融 资渠 道 单 一 , 年 的长期贷款, 更适合房地产业的经营特 果 是加大 了商业银行的经 营压 力, 使金 融 转换票据的形式。在夹层债 中, 资人将 投
( ) 一 夹层 融资的含 义
其途径分 道 集合资金成 为支持房 地产业 高速发展 1 、夹层融 资的概念 、溯源 。“ 夹层 就是房地产开发 商的筹资行为 ,
企 房地产业强大 的资金 需求要 M z nn ” 英 文 里 的 意 思 是“ 楼 与 二 为企 业 内部 融 资和 企 业 外 部 融 资 。 业 内 的先决条件。 ez i 在 a e 底 部融资, 即开发企业利用企业 的现有 资金 求有 多样化 的融 资方式聚集 社会 闲散 资 楼之间的夹层楼面 ” ,夹层 的概念最 早在
夹 层 融 资 作 为 股 本 与债 务 之 间 的 中 单一 的情 况下引进夹层 融资 方式对 于我
在直接融 资相 对较难 , 而银 行贷 国房地产业 的健康持续 发展有着 重要 的 以采取债权的固定利 率方式, 对股权人体 间产 品, 就 现 出债 权 的优 点 ; 权 益 角 度 , 低 于 优 款 又难 以取 得 的 时候 , 发 挥 了 重 要 的 作 意 义 。 从 其 在房地产抵押 ( ) 二 夹层融资有 利于解 决融资 渠道 先债权 , 以对于优 先债权人来讲 , 以 用。对于房地产企业 来说 , 所 可 股市融资又相对困难的时 单 一问题 。从主要融资渠道来看, 我国房 体现 出股权 的优 点。 夹层融 资是一种非常 贷 款渠道变窄, 夹层融资为房地产企业融资开辟了一 地产企业 开发资金来源 呈现三 足鼎立 的 灵活 的融资方式, 作为股本与债务之间的 候, 个 新 的融 资 渠道 。 层 融 资 对 于 扩 大房 地 局 势, 行贷款 、 夹 银 自筹 资金和其他 资金来 缓冲, 使得资金效率得 以提 高。

房地产金融(第六版)第10章房地产夹层融资

房地产金融(第六版)第10章房地产夹层融资

第二节 房地产夹层融资的运作
二、房地产信托的模式 (一)房地产债权型信托模式
第二节 房地产夹层融资的运作
一、房地产夹层融资的两种典型运作模式
(二)优先股+股权回购模式
夹层投资人投资于夹层借款人,以 换取夹层借款人的优先股权益,或 者投资于抵押贷款人换取抵押贷
款人的优先股权益;股权回购协议 的签订,是为了确保夹层投资人的
夹层融资项目1 140 000 000 14 000 000 126 000 000 100 000 000 20 000 000 30 000 000 20 000 000 4 200 000 6 000 000 110 200 000 15 800 000 79%
夹层融资项目2 140 000 000 14 000 000 126 000 000 100 000 000 10 000 000 30 000 000 30 000 000 4 200 000 9 000 000 113 200 000 12 800 000 128%
退出机制保持畅通。
通常的做法是,双方约定在一定期 限或一定条件下,由借款人将优先 股以商定的价格赎回,或者在一定 条件下,允许夹层贷款人将其股份
转换成普通股。
第二节 房地产夹层融资的运作
二、房地产夹层融资的实现途径
(一)夹层融资引入载体的选择
在中国目前的金融制度环境下,商业银
行不被允许进行股权性投资,因而暂时
夹融一层资第、房一夹f先融目融“街券券公权资地i夹n节,层级资通通与等司与形产a原层n夹融债方过资垃级财优式c指”in层的,资务式夹金圾务先行房g介后)融概(,和层的债中债为是于指逐m地资念,股资过券权所一e投渐企指的z产源z本本程之之要种资演介业a含自n夹之的。间间达介级变于或义in华间形的的到于e层债到股项尔的式债投的优融资概述

夹层融资

夹层融资

夹层融资“夹层融资”(mezzanine finance)的概念源自华尔街,原指介于投资次级债券与垃圾债券之间的债券等级,后逐渐演变到公司财务中,是指风险和收益介于股权与优先债权之间的投资形式,期限一般较长。

夹层融资通常表现为一种无担保的长期债务形式,这种债务附带有投资者对融资者的权益认购权。

夹层融资的利率水平一般在10%~15%之间,投资者的目标回报率是20%~30%。

一般说来,夹层利率越低,权益认购权就越多。

从资金费用角度来分析,夹层融资低于股权融资,如可以采取债权的固定利率方式,对股权人体现出债权的优点;从权益角度来分析,其低于优先债权,所以对于优先债权人来讲,可以体现出股权的优点。

这样在传统股权、债券的二元结构中增加了一层。

我国资本市场中出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就属于夹层融资范畴。

融资企业一般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考虑夹层融资:1.缺乏足够的现金进行扩张和收购;2.已有的银行信用额度不足以支持企业的发展。

3.企业已经有多年稳定增长的历史;4.起码连续一年(过去十二个月)有正的现金流和EBITDA(未减掉利息、所得税、折旧和分摊前的营业收益);5.企业处于一个成长性的行业或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6.管理层坚信企业将在未来几年内有很大的发展;7.估计企业在两年之内可以上市并实现较高的股票价格,但是现时IPO市场状况不好或者公司业绩不足以实现理想的IPO,于是先来一轮夹层融资可以使企业的总融资成本降低。

结合中国的实践而言,自中国银监会下发121号文专门限制银行的开放贷款和212号文专门限制房地产信托贷款后,房地产项目在取得四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模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之前融资渠道突然变窄,银行贷款受到限制,信托贷款也宣告退出,那么剩下的似乎只有股权融资。

然而,对房地产公司而言,股权融资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股权融资的资金回报要求比较高,内部的收益率要一般要求达到25-40%,且融资周期比较长。

夹层融资

夹层融资

夹层融资方案概述夹层融资(Mezzanine Financing)是一种介于风险较低的优先债务和风险较高的股本投资之间的融资方式,指企业或项目通过夹层资本的形式融通资金的过程,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是收益和风险介于企业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之间的资本形态,本质是长期无担保债权类风险资本。

之所以称为夹层,从资金费用角度看,夹层融资的融资费用低于股权融资,如可以采取债权的固定利率方式,对股权人体现出债权的优点;从权益角度看,夹层融资的权益低于优先债权,所以对于优先债权人来讲,可以体现出股权的优点。

夹层融资打破了原有的二元融资格局,设计方式灵活,可根据客户具体需要进行设计,可以减少企业股权的稀释程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当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债务提供者首先得到清偿,其次是夹层资本提供者,最后是公司股东。

夹层融资交易出现在 20 世纪 80 年代,起源于以下原因:一是银行信贷紧缩,考虑到贷款违约情况及资本监管要求,银行在贷款发放普遍采取了更为谨慎的策略,针对单一客户制定了贷款上限,这使得企业资金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二是经济发展减缓增加了企业财务压力,再加上银行对企业经营结果预期不乐观,在对企业融资时,针对企业可转让或抵押的应收账款、固定资产、不动产估值进行大幅度的打折,使企业实际可融资金也大幅缩水,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企业融资困难;三是夹层融资较股本融资和银行贷款具有其特定优势。

早期的夹层投资者以保险公司为主,后来逐渐转变成以基金和商业银行为主,基金约占 70%,商业银行占 20%左右。

夹层融资产品在欧美发达市场上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较低的波动性,风险和收益特征对机构投资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基金、养老基金、私募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不断增加对夹层资本的投资和夹层融资模式的应用和创新。

夹层资本在欧美已经成为一个成熟的金融资产类别。

典型的夹层贷款的现金利息部分约 12%,贷款期约 5-8 年,加上股权利息部分,夹层贷款投资者的总体平均年收益率在 18%—20%左右。

房地产夹层融资名词解释

房地产夹层融资名词解释

房地产夹层融资名词解释
夹层融资是指在房地产项目的资金结构中处于中间层次的一种融资形式。

夹层融资者通常是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他们为房地产项目提供资金,以换取利息和股权。

夹层融资通常发生在房地产项目的贷款和股权之间。

在夹层融资中,夹层融资者会在贷款人之后但在股东之前获得项目收益的权益。

夹层融资通常有较高的利率,同时也承担了较高的风险,因为他们在资金回收时处于次级地位。

夹层融资可用于各种房地产项目,如住宅楼盘、商业物业或地产开发项目等。

通过夹层融资,开发商可以筹集到更多的资金来支持项目的开发和运营,并且可以分散风险和压力。

同时,对于投资者来说,夹层融资可以提供较高的回报,并且可以通过夹层权益获得对项目的一定程度的控制权。

需要注意的是,夹层融资通常是一种短期的融资形式,常常在项目开发完成或者销售开始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回收。

因此,夹层融资一般具有较高的利率和较短的期限。

房地产投资中的夹层融资与股权合作技巧

房地产投资中的夹层融资与股权合作技巧

房地产投资中的夹层融资与股权合作技巧房地产投资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商业活动,而夹层融资与股权合作是其中两个重要的方面。

本文将详细介绍夹层融资和股权合作的概念、原理和技巧,并探讨它们在房地产投资中的应用。

一、夹层融资的概念与原理夹层融资(Mezzanine Financing)是指在房地产项目的融资结构中,夹在债务融资(Senior Debt)和股权融资(Equity Financing)之间的一种中间形式的融资方式。

夹层融资通常以债务形式存在,但与传统债权融资有所不同的是,夹层融资具有更高的风险和回报特征。

夹层融资的原理在于通过注入临时性的资本,填补债务融资与股权融资之间的资金缺口,提高项目的杠杆比率,从而提高投资回报。

夹层融资通常以债务或优先股的形式存在,投资者通常享有较高的利息回报以及参与项目利润的权益。

夹层融资的关键在于平衡风险和回报。

投资者在参与夹层融资时,应充分了解项目的潜在风险和回报,并进行风险评估和资金测算,以确保投资与回报之间的平衡。

二、夹层融资的技巧与应用1. 合理确定夹层融资的比例:夹层融资的比例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投资者的需求进行合理确定。

过高的夹层融资比例可能会增加项目的风险,过低的比例则可能限制项目的杠杆效应。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市场前景、现金流状况、土地质量等因素,权衡夹层融资的比例选择。

2. 借助专业机构的支持:对于不熟悉夹层融资的投资者来说,借助专业机构的支持是至关重要的。

专业机构可以提供有关市场情况、法律法规、融资结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帮助投资者降低风险,并找到最适合的夹层融资方案。

3. 引入优质股东:在夹层融资过程中,引入优质股东是一种常见的策略,可以增加项目的可信度和市场竞争力。

优质股东通常具有丰富的市场经验和资源,可以提供战略支持和项目管理的专业知识,从而增加项目的成功概率。

三、股权合作的概念与原理股权合作是指房地产投资中投资者通过购买或接受公司的股权份额,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和回报。

从夹层融资角度探析房地产企业的创新融资

从夹层融资角度探析房地产企业的创新融资

从夹层融资角度探析房地产企业的创新融资摘要:随着政策对于房地产调控的愈来愈多以及房地产金融中长期的放缓格局,资金正在成为房地产行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未来房地产行业有待解决的问题。

夹层融资作为创新性的一项融资,因融资便利快捷,得到房地产商的青睐。

本文通过介绍夹层融资的概念与风险,论述了现有的房地产企业夹层融资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创新的融资方案。

关键词:房地产;夹层融资;风险控制;制度建设引言近年来,国家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手段越来越严格,资金成为房地产运作的重要因素,能否获得充足的资金是房地产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

夹层融资作为创新性的一项融资,因其特殊的优势,被广泛应用于各房地产行业。

本文通过夹层融资的概念与风险,论述了现有的房地产企业夹层融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夹层融资的定义及特点(一)夹层融资概念所谓夹层融资,是介于股权筹资及优先债权筹资两者之间的一种创新性的融资模式,可以有效补充企业流动性不足问题。

从风险收益角度看,夹层融资对股权的稀释效应偏小,故其成本偏低于股权成本,风险也低于股权,但是要高于优先债权。

在债权的清偿顺序中,夹层融资类似于优先股或次级债,清偿顺序优先于股权,低于优先债权。

(二)风险特征协议风险。

夹层融资中为有效保护资方的资金安全及合法利益,融资协议中经常对資金使用方的各项资金用途等做出有关限制。

常见的限制约束有债权人会禁止需求方的财务比率、后续融资甚至投资方向等。

行业风险。

夹层融资的风险针对不同行业或不同的资金需求方是完全不相同的,资方会一对一地拟定对某一行业或资金需求方的融资方案。

针对中国房地产市场来说,与此相关的夹层融资所要求的资本回报率均偏高。

同样,在西方等发达国家,各种进入成熟阶段的产业,往往可以通过发行较高收益率的次级债来进行夹层融资。

退出风险。

随着国内房地产市场进入拐点后,房地产行业的相关金融风险开始逐渐暴露,政策面的各种宏观调控介入越来越多,多种因素共同决定了国内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尤其对于中小房企来说更是如此。

关于夹层基金的结构、LP和投资模式(附案例)

关于夹层基金的结构、LP和投资模式(附案例)

关于夹层基金的结构、LP和投资模式(附案例)关于夹层基金的结构、LP和投资模式(附案例)随着我国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使得企业融资需求呈现多样化、个性化的趋势,由此市场融资渠道开始多层次发展,可以运用的投资工具也越来越多元化。

这其中,夹层投资作为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尤其是私募股权资本市场上常用的一种投资形式,以及与之相应的夹层基金日益受到关注。

1、夹层基金概述“夹层”的相关概念“夹层”这两个字概念最初是产生于华尔街。

那时“夹层”的概念是在垃圾债券与投资级债券之间的一个债券等级,之后,逐渐的演变到了公司财务中,作为了一种融资方式。

夹层融资:一种介于优先债务和股本之间的融资方式,指企业或项目通过夹层资本的形式融通资金的过程。

夹层资本:收益和风险介于企业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之间的资本形态,本质是长期无担保的债权类风险资本。

当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债务提供者首先得到清偿,其次是夹层资本提供者,最后是公司的股东。

夹层债务与优先债务一样,要求融资方按期还本付息。

夹层投资:夹层投资是一种兼有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双重性质的投资方式,是传统风险投资的演进和扩展。

夹层基金是杠杆收购特别是管理层收购(MBO)中的一种融资来源,它提供的是介于股权与债权之间的资金,它的作用是填补一项收购在考虑了股权资金、普通债权资金之后仍然不足的收购资金缺口。

在欧洲(23%),仅剩下14%的投资者在亚洲及其他地区。

中国国内尚缺乏足够多的机构投资者,目前国内夹层基金主要资金来源是金融机构自有资金、部分私人高端客户、企业投资基金等,但自2013年开始,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已经开始逐步开始向夹层基金注资,近日已有保险机构参与投资了鼎晖旗下的夹层投资基金,这一合作方向为PE与保险资金的合作提供了有益参照,另外,鼎晖夹层基金的机构投资者中不乏大学捐赠基金以及FOFs。

3、夹层基金在中国的发展夹层基金中国发展大事记中国的夹层基金从2005年开始萌芽,经过短时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外资投资机构运作的专业夹层基金、全球性投资银行参与的夹层资本、国内银行参与的夹层资本以及国内专业机构运作的夹层基金共同活跃在市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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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创新——夹层融资(ZZ)文/黄珍珠何德媛一、关于夹层融资(一)夹层融资的概念夹层融资(Mezzanine Financing)是一种介于优先债务和股本之间的融资方式,指企业或项目通过夹层资本的形式融通资金的过程。

之所以称为夹层,从资金费用角度看,夹层融资的融资费用低于股权融资,如可以采取债权的固定利率方式,对股权人体现出债权的优点;从权益角度看,夹层融资的权益低于优先债权,所以对于优先债权人来讲,可以体现出股权的优点。

这样,在传统股权、债券的二元结构中增加了一层。

夹层融资是一种非常灵活的融资方式,作为股本与债务之间的缓冲,使得资金效率得以提高。

夹层融资模式大致分成四种。

第一种是股权回购式,就是募集资金投到房地产公司股权中,然后再回购,这是比较低级的。

第二种是房地产公司一方面贷款,另一方面将部分股权和股权受益权给信托公司,就是“贷款+信托公司+股权质押”模式。

第三种是贷款加认股期权,到期贷款作为优先债券偿还。

第四种模式是多层创新。

(二)夹层融资的风险和回报夹层融资的回报通常从以下一个或几个来源中获取:1.现金票息,通常是一种高于相关银行间利率的浮动利率;2.还款溢价;3.股权激励,这像一种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以通过股权出售或发行时行使这种权证进行兑现。

夹层融资的利率水平一般在10%~15%,投资者的目标回报率是20%~30%。

它的回报率低于私有股权,高于优先债务;它的风险低于股权融资,高于优先债务。

一般来说,夹层利率越低,权益认购权就越多。

(三)夹层融资的形式夹层融资通常采取夹层债、优先股或两者结合的方式,也可以采取次级贷款、或采用可转换票据的形式。

在夹层债中,投资人将资金借给借款者的母公司或是某个拥有借款者股份的其他高级别实体(以下简称“夹层借款者”)夹层借款者将其对实际借款者的股份权益抵押给夹层投资人,与此同时,夹层借款者的母公司将其所有的无限责任合伙人股份权益也抵押给夹层投资人。

这样,抵押权益将包括借款者的收入分配权,从而保证在清偿违约时,夹层投资人可以优先于股权人得到清偿,用结构性的方式使夹层投资人权益位于普通股权之上、债券之下。

在优先股结构中,夹层投资人用资金换取实际借款者的优先股份权益。

夹层投资人的优先体现为在其他合伙人之前获得红利,在违约情况下,优先合伙人有权力控制对借款者的所有合伙人权益(见图1)。

(四)夹层融资的特点第一,夹层融资结合了固定收益资本的特点和股权资本的特点,可以获得现金收益和资本升值双重收益。

第二,对投资者而言,夹层融资在融资期内有可预测的、稳定的、正向的现金流入,并且可以通过财务杠杆来改变资本结构,提高投资收益。

第三,对融资方而言,夹层融资成本一般高于优先债务但低于股本融资,而且可以按照客户的独特需求设计融资条款,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对企业控制权的稀释。

夹层融资适合那些现金流可以满足现有优先债务的还本付息,但是难以承担更多优先债务的企业或项目。

第五,从行业角度看,因为融资规模、现金流和信用等级的要求,夹层融资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和工商业项目。

第六,夹层融资的不足在于产品非标准化,信息透明度低,法律架构复杂,其费用远高于抵押贷款。

此外,借款者在考虑夹层融资时,还必须征得抵押贷款投资人的同意。

二、我国房地产夹层融资的需求分析我国现阶段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选择余地不大。

一是股权融资的门槛太高。

在全国3万多家的房地产企业中,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它们无法达到上市的基本要求,但对于资金的需求更为迫切;二是上市的融资规模有限。

截至2004年初,全国仅有60多家房地产企业实现了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三是产业基金立法的缺失,致使房地产基金的融资方式暂不可行。

总体来看,我国经济运行状况良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为房地产融资渠道的创新创造了一个稳定的大环境。

房地产融资方式多样化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的发展。

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国内资本市场融资空间广阔。

由于夹层融资没有资金投资限制,允许中小投资者的进入,所以能为我国城乡居民提供一个投资房地产的机会。

据2006年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我国城乡居民储蓄逐年增加,具有巨大的投资潜力(图2)。

总之,宏观法律环境的变化和银行放贷谨慎导致了房地产行业的资金短缺,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求助于其他的融资渠道。

此时,夹层融资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另一重要资金来源,带有某种必然性。

三、我国房地产融资运用夹层融资方式的实现途径(一)夹层融资引入载体选择国外夹层融资的投资方式是先成立一个夹层投资基金,然后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投资。

有别于中国传统的融资过程,夹层基金一般先进行资金募集,然后根据资金寻找收益、风险与之匹配的投资项目。

国内由于暂时没有产业基金法出台,基金市场以及证券市场都不完善,所以采取直接设立夹层投资基金进行房地产投资的可能性不大,夹层融资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载体进入产业市场。

在我国目前的金融制度环境下,商业银行要大规模开展夹层融资创新存在不少的障碍。

首先是资金不足的问题,夹层资本属于高风险资产类别,要求大量的资本金,这对于普遍资本充足率不足的商业银行来说,困难不小。

其次,夹层融资产品的设计、管理和风险控制与银行的传统业务有很大的区别,商业银行目前还缺乏相应的的技术和经验。

此外,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也规定了国内商业银行不能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所以商业银行暂时还无法成为引入夹层融资方式的载体。

笔者认为要在房地产市场上引入夹层融资方式,最佳的引入载体是信托公司。

美国信托专家斯科特认为“信托业的应用范围可以与人类的想象力相媲美”。

信托具有财产隔离、规避政策障碍及合理避税等三大核心功能。

在我国信托公司是唯一链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产业市场的金融机构。

信托公司可以投资房地产,所以目前在国内只有信托公司才能更好的运用夹层融资手段解决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的问题。

一方面,信托独具制度优势,创新空间宽广,并具有巨大的灵活性。

信托产品能够比较灵活充分地适应和处理房地产的多种经济和法律关系,解决其他渠道难以解决的问题。

房地产信托融资方式不但可以降低房地产业整体的运营成本,节约财务费用,而且在供给方式上也十分灵活,可以针对房地产企业本身运营需求和具体项目设计个性化的资金信托产品,从而增大市场供需双方的选择空间。

另一方面,由于原有房地产政策大大提高了信托贷款的门槛,对于解决长期的、大规模项目的融资问题作用还是非常有限的。

通过引进夹层融资这一新的融资方式,信托公司可以拓宽自己的业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对于扩大自己的利润来源也有着重要作用。

最后,信托公司己经具备了投资房地产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信托公司的全部业务中,房地产信托己经‘三分天下有其一’,房地产信托业务成为信托公司很重要的一个利润来源。

(二)夹层融资结构选择结合房地产开发的特点,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夹层融资投资及还款结构安排:1.夹层投资阶段投入形式安排对于房地产信托来说,目前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在开发商“四证”尚未齐全之前就融资给开发商,否则房地产信托没有任何意义。

项目处于开发阶段,不具备向银行和信托公司申请贷款时,资金可以通过有限股,或者可转债的方式,作为“夹层融资”进入,以此补充企业的资本金,为优级债券和银行贷款进入提供条件。

比如一个房地产项目,要求开发商的自有资本金的比例达到35%,如果开发商自有资本金的比例只有20%,“夹层融资”就可以以参股的形式注入资金,使整个项目的资金达到要求的35%,不影响房地产开发商的控股权。

对于已经取得银行贷款,只是在销售前期面临着暂时资金短缺的项目,夹层融资可以安排以债权投资为主、结合一部分认股权证的结构,使投资者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和还款溢价。

夹层投资可以采取一次性投入,也可采取分期分批投入。

例如可以安排夹层投资中的一部分为企业先期投资注入开发资金;另外一批资金在企业实际进入项目实施阶段投入。

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企业资金供应的连续性然后根据不同阶段的投资风险来确定投资回报率。

2.夹层融资还款期安排夹层融资可以采取灵活的还款方式。

对于处于开发阶段的项目,可以只要求承担一定的利息或者不偿还本息,等到项目有了现金流入再偿还本金和一定比例的项目收益。

因为夹层投资人一般不寻求控股和长期持有,在企业有了现金流入之后,他们一般采取出让收益权证或回购优先股等形式,获得一定的投资溢价,进而实现资本的退出。

3.夹层融资还款利率安排在利率的安排上,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市场化原则,按照高风险、高收益的原则,制定和实行灵活的利率标准,即夹层投资根据开发商的信用、自有资金比例、投资期限等多种因素调节利率,以保证风险和收益对等。

4.夹层融资可采取的其他特殊模式夹层投资资金通过信托公司可以采取优先购买权的信托模式,赋予夹层投资者优先购买己建好楼盘的权利,这种投资模式十分符合我国国情。

在此结构安排下,既解决了房地产企业的融资困难,又解决了房地产商的销售问题,。

夹层投资人不仅可以享受开发期间的利息收入,也可以选择以最终购买房产作为资金退出渠道。

四、夹层融资的进入条件(一)获得夹层投资的房地产企业应该具备的条件一是有公司法人授权或董事会签字同意的申请报告;二是己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三是提供真实的、全面的(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报告,其财务指标和资产负债率等符合贷款要求;四是除国务院规定外,对获得夹层融资的企业各种资本金比例要有一定的要求,如夹层融资额与企业自有资金的比例,夹层融资额与优先债务的比例,夹层融资额与所投资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等等。

(二)获得夹层融资的项目应该具备的条件一是投资项目经可行性研究论证,能够有效满足当地住房开发市场的需求,市场前景较好;二是投资项目己经纳入国家或地方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其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能够进行实质性开发;三是投资的项目工程预算和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四是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投资总额能够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和不可预见等原因追加预算的需要;五是投资项目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配套,当项目建成后,能及时投入正常使用。

五、夹层融资退出机制选择与单独的股权融资相比较,夹层融资在资金的退出上有一定的优势。

通常会在夹层投资债务构成中包含一个预先确定好的还款日程表,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分期偿还债务也可以一次还清。

还款模式将取决于夹层投资的目标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因此,夹层投资提供的退出途径比私有股权投资更为明确(后者一般依赖于不确定性较大的清算方式)。

同时,在夹层融资采取优先股或可转债形式时,也可以采取开发商或管理层回购的方式,或转卖给愿意长期持有到期的机构投资者以及愿意持股房地产企业的投资者,以赚取价格差额。

例如,联信·宝利七号在安排产品的灵活性时,借鉴了期货交易的做市商制度,引入投资机构充当“做市商”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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