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检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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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低风险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低风险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低风险信贷业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本行低风险信贷业务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信贷管理制度,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低风险信贷业务,是指借款人能够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本行信贷资金风险相对较低的信贷业务。

二、低风险信贷业务的范围(一)以本行存单、国债、金融债券、银行承兑汇票足额质押的信贷业务。

(二)以本行开出的备用信用证或保函足额担保的信贷业务。

(三)以全额保证金担保的信贷业务。

(四)经总行认可的其他低风险信贷业务。

三、借款人条件(一)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合法合规。

四、信贷业务流程(一)客户申请借款人向本行提出低风险信贷业务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

(二)受理与调查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进行深入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情况等。

(三)审查与审批审查人员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

审查通过后,按照本行信贷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四)签订合同经审批同意的信贷业务,本行与借款人及担保人签订相关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贷款发放合同签订后,本行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发放贷款。

(六)贷后管理信贷业务发放后,本行要加强贷后管理,定期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情况等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

五、担保管理(一)质押担保1、用于质押的存单、国债、金融债券、银行承兑汇票等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且易于变现。

2、本行要对质押物进行核实和登记,妥善保管质押物的相关凭证。

信贷业务整改方案

信贷业务整改方案

信贷业务整改方案篇一:信贷业务自查方案信贷业务自查方案根据《XXX》要求,为加强信贷业务合规经营,夯实基础有效防范存量业务风险,提高我行信贷业务质量,加强贷后管理工作,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对我行信贷业务开展自查,特制订信贷业务自查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此次信贷业务自查工作,全面检查我行结余的贷款,并比照监管部门和我行信贷业务相关制度的要求,发现并整改信贷业务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提高我行信贷资产质量,确保我行信贷业务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自查小组我行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自查工作由XXX亲自监督领导,由信贷业务部主要负责,也请风险合规部参与协助,共同开展信贷业务自查工作,并形成信贷业务自查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XXX成员: XXXXXXXX三、自查时间和对象自查工作时间为XX年X月X日至XX月1XX日,检查对象为截至XX年X月XX日结余的全部贷款业务档,包括XX贷款,XX贷款和XX贷款以及XX贷款的业务档案。

四、自查内容(一)信贷业务内部控制1.信贷业务组织架构是否健全,机构设置能否做到分工合理、授权及职责明确、业务流程清晰,能否体现前中后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做到审贷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账务处理分离。

2.信贷业务队伍建设是否满足信贷业务发展要求。

信贷部门负责人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任命,是否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信贷人员是否具备规定的业务技能和上岗条件,是否按规定进行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3.是否落实逐及授权、区别授权;转授权是否超越权限;是否根据经营业绩、风险状况等变化及时调整授权。

4.是否及时贯彻总行最新各项业务制度和规定,使用的合同、业务单式是否为最新版本;授信额度审批部门与执行部门是否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管理层是否及时掌握、控制授信额度和执行情况。

5.是否明确和落实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各个环节工作标准和尽职要求。

6.开办新业务是否按内控优先的原则事先建立规范的制度和程序,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防控措施。

农商银行贷后检查实施细则模版

农商银行贷后检查实施细则模版

xx农商银行贷后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贷后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确保信贷资产安全,根据《贷款通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以及《xx农商银行贷款操作规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贷后检查是指贷款发放之后对客户经营状况和贷款形态的变化分析,对各级管贷人员操作规范性的事后检查。

它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包括客户检查和信贷业务检查两个方面。

第三条贷后检查遵循职责明确、循环检查、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贷后检查的基本方式第四条贷后检查的基本方式包括日常监控、客户检查、风险分类和总行抽查等。

第五条日常监控。

管贷客户经理可通过查看借款人账户资金往来、电话联系等多种途径进行了解,如发现客户有重大变化,则须上门拜访。

第六条客户检查。

包括首贷检查、常规检查和到期检查,管贷客户经理在检查的同时做好信贷管理系统中“贷后业务管理”的“贷款到期催收”和“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维护。

(一)首贷检查。

客户经理对所管贷款必须在贷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首贷检查,其中对个人50万元(含)以上、企业300万元(含)以上的贷款必须在贷后7个工作日内作跟踪检查,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

(二)常规检查。

贷款发放后,应定期不定期地去客户的主要办公、生产或经营场所实地检查。

重点掌握客户的基本情况、内部管理及财务状况等方面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如发现较大信贷风险隐患的,应按规定及时上报隐性风险贷款,落实风险化解措施。

(三)到期检查。

各类信贷业务到期前至少30天,管贷客户经理应进行到期检查,重点落实第一还款来源的充足性。

原则上对短期贷款要按期回收,不予展期;对确需展期的,应进行深入调查后,按照规定程序尽早进行申报。

第七条风险分类。

管贷客户经理应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职业状况及其偿还能力、偿还保证、偿还意愿等方面及时、全面、准确地评价贷款的风险状况,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初分,并按本行相关规定执行。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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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3 分类流程 5 监督与检查Βιβλιοθήκη 目录CONTENTS
2 分类标准
4 风险管理措施
6 附则
1
总则
总则
总则
为了加强风险管理:保障银行贷款安全,提高资产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人的还款 意愿、借款人的还款记录等因素:对借款人的还款风险进行评 估和分类
专家评审:将 初步评估结果 提交给风险管 理专家进行评 审,确定借款 人的风险等级
分类结果公示 :将分类结果 公示在银行网 站或相关媒体 上,接受社会 监督
分类调整:根 据借款人的还 款情况和其他 因素的变化, 适时调整风险 等级和分类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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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措 施
风险管理措施
对于正常类贷款
对于关注类贷款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银行贷款 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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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标准
分类标准
正常类 借款人能够按期偿 还贷款本息,无任 何影响贷款安全的 不利因素
关注类 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 还贷款本息,但存在 一些可能对贷款安全 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类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 明显问题,无法足额偿 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 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 定损失
对于次级类贷款
对于可疑类贷款
对于损失类贷款
银行应加强日常监管, 确保贷款安全
银行应密切关注借款 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 状况,及时采取措施 防止风险扩大
银行应采取担保措施 或其他保全措施,尽 可能减少损失
银行应通过法律手段 银行应按照相关规定 或其他途径追索欠款, 进行核销处理 尽可能减少损失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文字号】银发〔1999〕281号【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9.08.16【实施日期】1999.08.16【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发〔1999〕281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总行直接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境内注册外资银行类金融机构、外国银行分行由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转发):为使银行信贷登记咨询制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银发〔1999〕178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加快银行信贷登记咨询制度的建设工作。

在办法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人民银行统计司联系。

附件: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人民银行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六日附件: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全面反映借款人资信情况,加强金融监管,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信贷登记咨询是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为管理手段,通过对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和借款人信息登记,全面反映借款人资信情况,为金融机构提供借款人资信咨询服务,并对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的信贷行为进行监控的金融监管服务制度。

本办法所称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是以城市为单位,以贷款卡为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的媒介,使用现代化通信和计算机网络技术,联结各级金融机构,全国联网的信贷信息管理系统。

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是指反映借款人使用授信情况的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

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向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本办法所称贷款卡,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发给注册地借款人的磁条卡,是借款人凭以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资格证明。

银行信贷部门检查工作计划

银行信贷部门检查工作计划

银行信贷部门检查工作计划
在开始新的一年里,我们银行信贷部门制定了以下工作计划,以确保我们能够有效地提供信贷服务并取得更大的成功:
1. 与客户沟通:我们将继续与现有客户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他们的贷款需求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同时,我们还将积极寻找新的客户,拓展业务范围。

2. 风险评估:我们将加强对申请贷款客户的风险评估工作,确保贷款发放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3. 提高效率:我们将优化信贷流程,提高内部工作效率,缩短贷款审批周期,提升客户体验。

4. 专业培训:我们将组织员工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客户的需求。

5. 营销推广:我们将加大信贷产品的营销推广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吸引更多的客户。

通过以上工作计划的实施,我们相信银行信贷部门将迎来更加繁荣和成功的一年。

银行贷款贷前调查操作细则

银行贷款贷前调查操作细则

银行贷款贷前调查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规范贷款行为,防范信贷风险,实现贷前调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金融法规、信贷管理政策及《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贷前调查是指我行受理借款人申请后,经初审符合贷款政策和基本条件,对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质)押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风险程度,提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和期限、利率等建议。

是我行发放贷款前最重要的一环,也是贷款发放后能否如数按期收回的关键。

第三条贷款贷前调查包括对借款人、保证人资格的调查; 对企业提供基础资料的初步审查;对借款人、保证人的调查评价;撰写调查评价报告。

第二章借款人、保证人应具备的条件第四条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借款人向我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应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借款利息和到期借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应当具有法定资本或有处置权的财产,且所有者权益与总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30%。

3、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4、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除外)、企业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6、借款人账户在结息日必须有足够现金以保证利息的支付。

7、按时向我行报送有关报表,接受我行贷款检查和监督。

借款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我行原则上不接受其申请:1、连续二年亏损,或连续二年净经营现金流量为负。

2、已在我行同一辖区内的同级分支机构取得信用的。

3、向我行提供虚假或隐藏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告。

4、骗取、套取贷款,用借贷等行为牟取非法收入的。

5、违反国家规定将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6、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或严重有损于社会公益和道德的产品或项目的。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信社)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信贷业务是农信社对客户提供各类信用的总称。

包括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含外币信贷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信贷人员是农信社参与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经营社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农信社及其分支机构。

第六条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农信社贷款规定。

坚持“三农”为本,社员优先;审慎经营,择优扶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和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

农信社依法办理信贷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干预。

第二章基本制度第七条实行信贷准入管理制度。

信贷准入管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的管理。

(一)严格准入对象。

农信社信贷准入对象主要包括:1、“三农”客户。

指一般农户、农村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涉农企业。

2、社员客户。

指入股农信社的自然人、法人和机构客户。

3、重点客户。

指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发展前景好,综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户。

4、个人消费客户。

包括住房、商用房、汽车、助学等消费需求客户。

5、重点项目。

指对农信社具有较大贡献度,列入政府发展计划的重点项目。

6、优势区域。

指经济发达,信用环境好,地方政府重视,支持农信社发展的区域。

7、优势行业。

指具有垄断优势的系统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和具有后发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等。

“三农”和社员客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

(二)严格准入条件。

农信社办理信贷业务坚持“有条件、保安全、创效益”原则。

1、基本条件:(1)《贷款通则》规定的条件。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看好。

中国人民银行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4.02.15•【文号】银发[1994]37号•【施行日期】1994.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5号--废止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等15项规章》(发布日期:2008年1月22日实施日期:2008年1月22日)废止中国人民银行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1994年2月15日银发〔1994〕3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货币需求与货币供应的基本平衡,保持币值稳定,保障信贷资金安全,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含合作银行,下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融资中介机构以及邮政储蓄机构等。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信贷资金系指上述机构人民币下列项目的全部或部分:1.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及附属资本。

2.负债,包括各类存款、借入款项及其他负债。

3.资产,包括贷款、投资、其它金融资产及表外资产。

第四条信贷资金管理系指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对货币信贷总量的控制和信贷资金的调节与监管。

第五条信贷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总量控制,比例管理,分类指导,市场融通。

总量控制,系指人民银行主要运用间接的、经济的手段,控制货币发行、基础货币、信贷规模以及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总量,以保证货币信贷的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比例管理,系指规定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负债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以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分类指导,系指在统一的货币政策下,对不同的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实施有区别的管理方法。

市场融通,系指人民银行主要通过市场来促使信贷资金的合理配置。

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市场融通资金,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银行贷款三查制度

银行贷款三查制度

贷款三查制度一、贷前调查什么是贷前调查是指贷款发放前银行对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的调查,并对其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和可发放的贷款额度做出初步判断。

调查的重点主要包括申请人资信状况、经营情况、申请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贷款担保情况等。

贷前调查的方法1.现场调研——直接现场会谈(企业经营和发展的思路,内部的管理)、实地考察(生产、产品、账款、固定资产、周围状况)2.搜寻调查——间接搜寻调查指通过各种媒介物搜寻有价值的资料开展调查。

这些媒介物包括:杂志、书籍、期刊、互联网资料、官方记录等。

搜寻调查应注意信息渠道的权威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3.委托调查:委托调查可通过中介机构或银行自身网络开展调查。

4.其他方法:业务人员可通过接触客户的关联企业、竞争对手或个人获取有价值信息,还可通过行业协会(商会)、政府的职能管理部门(如工商局、税务机关、公安部门等机构)了解客户的真实情况。

☆贷前调查中存在的问题1、贷前调查流于形式,没有按照贷款操作规程中规定的要求去深入细致的进行实地调查。

2、有的信贷人员仅仅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作为贷前调查的情况,而造成贷前调查失实。

3. 信贷员在贷前调查过程中没有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外部调查,没有摸清申请人的真实背景。

4.有的信贷员凭经验和感觉办事,没有进行贷前调查便形成了调查报告。

5.贷前调查中没有用影像图片等有效手段记录借款申请人的真实经营情况,不能给贷款审批人员提供直观的原始的审批依据。

☆贷前调查的建议贷前调查主要分为个人贷款与企事业单位贷款两种。

个人贷款相比企业贷款而言,它的贷前调查较为直观,着重查看客户以前的信用记录,其次可以看一下客户的学历、经历、经营管理能力、业绩、社会关系、爱好、生活习惯、品行、年龄、健康状况等等,最后再查看一下第二还款来源情况。

企事业单位贷款的贷前调查较为复杂,凭我的经验提几点建议。

1、确认借款企业法人主体真实性、合法性。

首先按照企业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查对与借款人名称是否相符;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该企业的营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法定代表人是否有变更;经济性质是否相符;贷款期限是否超过规定经营期限;借款用途是否在企业经营范围内。

银行对公信贷风险监测预警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对公信贷风险监测预警管理办法模版

xxx银行对公信贷风险监测预警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一条目的 (3)第二条依据 (3)第三条管理范围 (3)第四条管理方法及原则 (4)第二章岗位、职责、流程 (4)第五条岗位及其职责 (4)第六条业务流程主要环节 (9)第七条业务流程示意图 (10)第三章各环节管理要求 (11)第八条日常监测管理要求 (11)第九条定期监测管理要求 (12)第十条组合风险监测 (16)第十一条风险评级认定与调整 (16)第十二条重点客户监测管理要求 (17)第十三条问题授信管理要求 (19)第十四条风险预警报告与处理的管理要求 (21)第四章考核及问责 (25)第十五条考核 (26)第十六条问责 (27)第十七条总行可采取的考核与问责措施 (28)第十八条针对客户经理的考核与问责 (28)第五章附则 (28)第十九条保密要求 (28)第二十条解释、修订 (29)第二十一条生效时间 (2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提高全行对公授信风险的识别和防控能力,构建目标管理、层级监测、定向报告、责任到人的授信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本办法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要求和我行有关授信政策制定。

第三条管理范围(一)本办法所称授信风险监测预警是指从对公客户授信合同生效后到授信完全终止前的风险监测、预警、控制、报告、处置和统计等多项职能的结合,是本行信贷全流程管理的重要阶段和基础保障。

(二)本办法中的授信包括本行承担信用风险的所有表内、表外授信业务,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开立信用证、担保等。

不包括小微法人授信、对公不良信贷资产以及其它已移交至资产保全部门管理的授信。

(三)对对公不良信贷资产以及其它移交至各级资产保全部门管理的对公信贷资产,分行对公信贷监测预警人员可不再进行跟踪监测,由资产保全部门人员按照我行不良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资产保全部门及时将清收动态管理情况向信贷管理部门反馈。

农商银行(信贷)非现场检查暂行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信贷)非现场检查暂行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信贷)非现场检查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商银行信贷管理工作,提升信贷管理水平,根据《农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农商银行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农商银行贷款“三查”制度》、《农商银行信贷业务审查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非现场检查指以信贷管理系统、金农信e贷业务平台、风险(案件)预警检测系统、信贷辅助系统等业务系统信息为依据,对我行信贷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过程。

第三条成立(信贷)非现场检查中心,配备检查人员若干名和负责人一名。

(信贷)非现场检查中心日常管理工作由总行信贷管理部负责。

第四条检查人员在履行检查职责是,被检查支行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不得干扰、阻碍、打击报复等。

第五条(信贷)非现场检查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预警、快速处置”的原则。

第二章检查内容第六条贷前调查环节。

通过查看系统数据,对贷款调查环节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贷款档案资料完整性。

如是否存在缺章少印、资料缺失、手工涂改等情况;(2)借款人、担保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格;(3)调查事项是否全面,是否对借款人、担保人等进行必要调查,并表述;(4)有无真实反映征信查询、网络核查等渠道取得信息内容;(5)能否履行面谈面签、双人实地调查制度等;(6)调查结论是否明确,贷款产品、模型使用是否正确等;(7)评级授信方面是否能够做到“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8)其他调查事项等。

第七条贷时审查环节。

通过查看系统数据,对贷款审查环节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不同的贷款产品和金额的不同,是否有审查意见书、审查报告等资料;(2)有无落实总行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3)贷款合同填写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存在版本使用错误、漏填、错填等情况;(4)贷款调查工作和申贷流程、信贷投放等是否符合相应制度要求;(5)其他审查事项等。

贷后管理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

贷后管理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

贷后管理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贷后管理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表内授信──企业贷款贷后管理贷后管理阶段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信贷资产的检查、回收、展期、风险分类、不良资产管理及档案管理等操作环节。

贷后检查一般性贷款信贷资产检查内容除了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信用使用及客户信用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外,还应突出流动资金占有和存货是否合理、正常;有无挤占、挪用一般性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房地产炒作、购买有价证券等用途。

在规定期限内,信贷人员应进行首次检查,重点检查本笔信贷的使用情况,首次检查应形成《信贷业务首次检查报告单》。

自首次检查后,信贷人员应定期检查(实地或非实地),并形成“检查工作日志”和《信贷资产检查报告》。

客户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当实施重点检查:1、客户出现贷款形态恶化;2、欠息超过60天,本金出现逾期;3、客户发生可能影响贷款安全和信贷资产质量的生产经营已停止、项目已停建、重大投资活动、体制改革、债权债务纠纷、事故与赔偿、人事调整等重大事项;4、预警评级系统发出风险预警信号;5、上级行或监管部门要求对特定客户(包括首次列入不良信用客户内部控制名单的客户)组织重点检查。

风险分类银行机构按期组织信贷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分类准备及初分、信贷讨论、分类认定、分类认定结果审批、提出改进意见等五个主要环节。

在执行核心定义的前提下,参照主要参考特征,结合贷款的重要参考因素,以债务人正常的营业收入作为主要偿还来源,以担保作为第二偿还来源,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债务的可能性。

贷款回收正常回收贷款:贷款到期前,信贷人员应向借款人发送《贷款到期通知书》,督促借款人主动归还贷款。

贷款到期时,信贷经营部门应通知会计部门办理还款手续。

贷款归还后,信贷经营部门应将有关还款凭证归档;及时在借款人和保证人贷款卡(证)上将贷款回收、担保撤销信息登记、录入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及时进行台帐登记。

检查信贷工作总结

检查信贷工作总结

检查信贷工作总结
信贷工作是银行业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负责为客户提供贷款和信用服务。

在进行信贷工作时,需要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全面的评估,以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在进行信贷工作时,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总结。

首先,要做好客户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在进行信贷工作之前,需要全面了解客户的个人信息、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情况。

只有充分了解客户的情况,才能做出准确的信用评估和贷款决策。

其次,要做好风险评估和控制工作。

在进行信贷工作时,需要对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全面的评估,以确定贷款的风险程度。

在确定贷款风险后,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确保贷款的安全性。

再次,要做好贷款审批和管理工作。

在进行信贷工作时,需要对客户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确保贷款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在贷款审批后,还需要对贷款进行管理和监控,确保客户按时按量还款,提高贷款的回收率。

最后,要做好客户服务和风险预警工作。

在进行信贷工作时,需要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及时解答客户的疑问和提供帮助。

同时,还需要做好风险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风险,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总之,做好信贷工作需要全面了解客户的情况,做好风险评估和控制工作,做好贷款审批和管理工作,做好客户服务和风险预警工作。

只有做好这些工作,才能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合规性,提高银行的信贷业务水平。

信用社成果真实性监查方案模版(二篇)

信用社成果真实性监查方案模版(二篇)

信用社成果真实性监查方案模版一、检查范围各县(市、区)农信联社及所属信用社年月日至年月日各项业务状况。

二、检查内容通过对年度农村信用社经营成果真实性的全面检查,对业务经营的合规性、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及经营效益进行评价。

(一)存款业务检查检查是否有高息吸收存款情况。

重点核对支付存款利息所执行利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利息支出或手续费支出中支付高息的问题;是否存在用虚假贷款支付高息的问题;是否存在用其它会计科目新增挂账支付高息。

通过检查其存款结构和付息率,参照手续费支出科目和过渡性科目资金变化情况,检查是否异常,分析是否存在高息吸收存款现象。

是否存在通过人为调整报表、调整科目、假冒贷款和变动现金库存等违规行为虚增虚减存款的问题。

重点核对年月和年元月初各存款科目和现金库存的变化情况。

年末会计报表各科目与总账是否相符,各科目分户账与总账是否相符,同业往来、社内往来科目内外账是否相符;核对年月下旬存贷款科目总账、科目日结单、会计凭证是否一致,有无将假冒贷款转增存款现象,有无未及时入账的会计凭证,年末库存现金额度是否正常,大额现金有无异常变动。

是否存在在存款科目核算其他项目资金等问题。

重点查看各存款科目分户账和会计凭证,是否存在不应在存款科目核算的资金问题。

(二)信贷业务检查贷款业务反映是否真实(1)检查是否存在利用其他科目发放贷款的问题。

通过对会计报表、总账有关资金变化情况分析,查阅有关会计科目和凭证,重点检查调(拆)出资金、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检查是否存在利用其他科目发放贷款和账外发放贷款问题。

(2)是否存在为完成存款任务发放假冒贷款或通过贷款科目虚增、虚减存款而调整贷款问题。

(3)是否存在为降低存贷款比或年末为压缩贷款规模人为调整贷款余额或虚假收贷问题。

重点检查月末收贷比较集中和额度较大贷款,查清还款资金来源是否正常,库存现金有无异常。

贷款发放的合规性通过对新发放贷款资料、会计凭证和资金去向检查,重点___年新发放贷款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善,是否按照《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办理贷款业务,贷款___、审批程序是否合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确定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以贷收息或发放假冒贷款用于收息、支付存款高息和盘活资金等;是否存在超权___放大额贷款(重点是超联社权___放贷款,要分清是新发放贷款还是借新还旧贷款)、自批自贷、跨县(市、区)发放贷款、贷款主体(或担保主体)不合格、向关系人发放违规贷款、发放虚假担保(抵质押)贷款等问题;尤其是对新发放大额贷款的风险状况要认真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预警。

银行信贷系统数据质量检查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贷系统数据质量检查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贷系统数据质量检查管理办法模版一、前言随着金融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银行信贷系统已成为银行日常经营的重要工具,银行信贷系统数据的质量对于银行风险管理、业务拓展、盈利能力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银行信贷系统数据质量,规范数据质量检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银行信贷系统数据质量检查管理,适用于所有部门。

三、检查内容银行信贷系统数据质量检查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数据准确性检查对于信贷系统中的各项数据指标应分别进行检查,确保数据准确性。

如贷款申请人基本信息、担保品评估报告、不良贷款评定报告和抵质押物评估报告等数据。

(二)数据完整性检查对于各项数据指标应检查数据的完整性,如各项数据是否完整、必备信息是否齐全等。

确保数据完整,避免因缺失数据对后续业务及数据分析带来影响。

(三)数据规范性检查对于各项数据指标应检查数据的规范性,如各项数据是否按照业内标准进行输入和处理,是否符合银行内部的规范要求,确保数据规范化。

(四)数据时效性检查对于各项数据指标应检查数据的时效性,如各项数据是否及时更新,是否符合要求等,确保数据时效性。

(五)数据安全性检查银行信贷系统数据是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之一,数据安全性是银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银行数据检查应包含数据安全性检查,检查数据安全性,防止数据泄露、篡改等情况出现。

四、检查频次为保证数据质量,银行信贷系统数据质量检查频率应适当,建议每季度对数据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定期汇总,形成报告并及时上报。

五、报告汇总银行信贷系统数据质量检查后,应形成检查报告,必要时可以成立数据质量小组,对检查结果进行定期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从而确保数据质量的稳定和升级。

六、纠正措施根据数据检查报告,银行应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纠正措施,如重点关注数据出现的问题和漏洞,并及时组织开展纠正行动,保证检查结果的有效性。

七、总结银行信贷系统数据的质量对于银行的稳健经营、安全发展以及业务扩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数据质量,要做好数据质量检查管理工作。

信贷部考核管理办法

信贷部考核管理办法

信贷部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信贷管理,提高资产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本公司五级风险分类标准,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考核的办法分为收息收贷和档案贷后检查
一、利息和本金
1、借款人利息缴纳违约天数达10日,对负责该客户的信贷小组,每户进行50元罚款。

2、借款人本金逾期天数达10日,并没有进行展期,对负责该客户的信贷小组,每户进行50元罚款。

3、借款人被划分为关注类,对负责该客户的信贷小组,每户进行50元罚款。

4、借款人被化分为次级类,对负责该客户的信贷小组,每户进行100元罚款。

5、借款人被划分为可疑、损失类,对负责该客户的信贷小组,每户进行200元罚款。

6、当借款人被化为损失类,对信贷部进行贷款损失率的10%罚款。

二、档案贷后检查
在贷款发放后7——15天需要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按照时间频率:例行的阶段检查、定期的抽样检查、不定期的突击检查、一定时期的全面检查。

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

三、本办法按月考核,年终兑现。

四、本办法执行后发现有不可操作等问题的,修改权、解释权归XX信贷部。

五、本办法自2012年8月起执行。

抚顺市顺城区神源投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信贷部 201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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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检查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操作行为,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问题及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信贷风险,实现信贷业务合规风险控制,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贷款质量,提高经营效益,根据省联社及省联社临沂办事处有关信贷管理制度,结合苍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联社)信贷管理现状,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信贷检查部严格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信贷管理制度,对各信用社、联社营业部(以下称经营单位)信贷管理情况开展信贷检查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客户贷款使用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章检查种类与方式第三条信贷检查按检查种类分为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三种。

按检查方式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一)常规检查。

每季一次。

次季度对各经营单位上季度信贷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辅导、检查,有目的的选择部分贷款,进行贷款用途真实性和贷款风险性外核。

年内对所有被查单位至少一次全面检查。

(二)专项检查。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新增不良贷款、应收利息、不良贷款清收盘活真实性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

(三)突击检查。

即根据非现场监测和客户投诉反映的违规违纪问题突击重点检查,确保效果。

1第三章检查内容第四条信贷检查部要严格执行各项金融法律法规,并根据《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信贷管理制度,围绕各经营单位信贷业务操作、信贷制度执行、信贷资金使用、信贷档案管理、债务人风险状况、担保合法性(或担保物的可执行性)等方面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信贷检查工作,加强对被查单位信贷管理制度执行及风险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违规成本,有效遏制各类信贷违规问题发生,促进全县信用社信贷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第五条信贷制度建立及执行(一)贷款“三查”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是否成立贷款审查小组,人员组成是否符合规定,运行是否规范等;(二)信用社主任是否按规定对副主任、信贷人员进行书面差别授权,授权是否适当,贷款责任签订是否合规;(三)是否严格按照农户、个体工商户贷款“3个100%”要求操作,对所有新增农户、个体工商户核发贷款证,上柜台办理;(三)贷款利率执行情况。

是否严格执行利率定价管理规定;(四)“信贷业务专用章”是否按规定明确专职责任人管理使用。

第六条评级授信(一)信用等级评定小组建立、运行情况;(二)是否按规定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存在人为调整信用等级问题;授信额度确定是否合理、合规、适当;(三)农户、个体工商户是否全部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确定最高贷款限额(质押贷款除外),严格按照“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程序发放贷款;2(四)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对客户多头授信,对公司类客户是否按程序和标准进行评级授信,是否坚持实施客户统一授信,将客户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等表内外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五)是否对关系人的授信业务实行回避。

第七条贷款“三查”制度(一)是否严格执行A、B岗双人调查制度,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由调查责任人签字负责;(二)贷款调查中,是否按规定查询借款人、担保人相关信用记录;(三)是否对借款主体与担保主体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抵、质物是否符合《担保法》规定;(四)贷款审查小组运行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实行“一人一票”,并由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签字通过;是否存在违反审贷分离、独立审查原则,授意他人或按他人授意审查贷款的问题;(五)是否存在审查通过调查内容不完整、资料不齐备、手续不齐全、调查操作不合规的贷款,或审查通过担保主体不合规、违背信贷政策、原则、制度规定的新增贷款的;(六)是否存在审查、审批结果优于调查、审查确定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担保等条件的问题;(七)是否存在逆程序或变相逆程序审批信贷业务问题;审查、审批意见是否按规定签署,并签字负责。

第八条贷款发放(一)是否存在发放顶冒名、跨辖区、超权限、垒大户、逆程序等严重违规贷款问题;(二)贷款发放是否通过转账方式转入借款人结算账户,有无3直接支取现金或转入他人账户问题;(三)是否存在未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即发放抵(质)押贷款问题;(四)各经营单位主任授权额度内,新增(含收回再贷)农户、个体工商户贷款是否全部使用《贷款证》,《贷款证》贷款是否全部上柜台办理;(五)是否严格按规定比例签订贷款责任书,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签订贷款责任书,甚至以反复办理借新还旧等手段,扩大管理责任签订范围,悬空贷款责任,逃避监督的问题。

第九条贷后管理(一)是否按规定时间和频率进行贷后检查;是否实行换人贷后检查制度,贷后检查工作是否深入、细致;(二)是否发现违反规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问题,或发现后未采取相应措施防范风险的;(三)信贷档案管理中,是否存在对他项权利证书、质押品、有价证券、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保管不善,出现缺损、遗失,导致重大风险或形成风险的问题;(四)是否存在对抵(质)押品监督管理不力,导致风险增加的情况;(五)是否存在贷后检查弄虚作假,预签贷后跟踪检查表,贷后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六)不良贷款管理及清收盘活工作情况。

不良贷款下降是否真实合规;(七)是否对表内外各类不良贷款进行尽职催收,是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全不良贷款,减少损失;是否存在新增失去诉讼时效4问题等。

第十条贷款收回(一)贷款到期前是否按规定下发《到期贷款通知书》;(三)是否按规定催收贷款,及时签发《债务逾期通知书》和《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三)是否存在违规办理贷款展期问题;(四)办理借新还旧贷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五)是否存在以贷收息、以贷还贷等违规现象;(六)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多收或少收利息,擅自对贷款实行挂账停息、豁免利息、减收利息问题;(七)是否存在通过非借款人账户或经信贷人员等内部员工账户收回贷款本息现象。

第十一条信贷风险分类(一)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二)是否能够及时调整贷款形态,并按照有关规定登记风险分类台账;(三)信贷资产分类结果是否准确,分类偏离度是否超过规定;是否存在人为调整贷款形态问题等。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一)是否按规定明确落实信贷档案管理责任人;(二)是否存在档案管理责任心不强,导致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凭证、他项权利证书、催收凭证、权属证书等基础档案资料丢失、毁损的问题;(三)是否对各类信贷档案资料按规定进行整理登记、装订成册、入柜保管。

5第十三条真实性和风险性(一)真实性检查。

调阅被查单位相关会计凭证、账簿、帐户明细等档案资料,检查贷款资金流向,分析判断贷款是否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

通过实地检查,核实借款人、担保人地址、经营项目、资产、负债、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借款人、担保人签字、盖章是否属实;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企业贷款手续中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签字是否真实有效;抵(质)押手续是否合规合法。

(二)风险性检查。

检查借款人、担保人的账簿、报表,落实其土地、房产、机械设备、存货及其他有效资产、负债、销售收入、利润、现金流量等情况,综合评价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判断担保人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对偿还贷款的担保能力。

抵(质)押贷款,要查看抵(质)押物是否足值。

检查信用社是否存在操作风险以及信贷有关人员是否存在道德风险。

现场检查时,发现借款人、担保人拒绝提供相关检查资料或提供虚假报表、账簿、身份证明、营业执照、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它证明材料的,检查人员可要求贷款经办社采取提前收回贷款、取消其原授信额度、停止发放贷款等信贷制裁措施。

第四章检查程序第十四条信贷检查程序主要分为实施检查(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事实报告与评价、督导整改、问题处理四个阶段。

(一)实施检查。

检查人员开展各类信贷检查工作前,要明确检查目的,确定检查重点和方法措施,并根据检查方案,认真开展检查工作。

要善于捕捉线索,深入、细致、有效开展检查工作,要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工作底稿,形成检查事实确认书,向被查单位6反馈确认。

(二)事实报告与评价。

检查结束后,应认真整理检查资料,撰写检查报告。

报告内容至少包括:1、检查工作的组织及实施情况。

2、对被查单位的客观评价。

3、被查业务总体状况及抽查业务量情况。

4、检查发现问题要进行归类整理。

明确列示每个项目存在问题所涉及的业务笔数(或户数)、金额,并列举一至两个要素完整、定性准确、问题突出的案例进行说明。

5、原因分析,应力求全面、客观、深刻。

6、处罚建议,要列明处罚依据。

7、整改意见或建议。

(三)督导整改。

一是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采取现场整改和跟踪督促整改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检查效果。

被查单位现场整改的,要现场确认并签字,不能现场整改的,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二是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室;三是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下发通报,增强警示效果。

(四)问题处理。

依据《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及《苍山县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出“信贷检查问题处理意见”,直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对需纪律处分的移交到联社监察部门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按规定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五条检查人员要充分认识信贷检查工作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7检查责任,严禁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第十六条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定性要准确,整改建议要切实可行、便于操作。

(一)要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就餐一律安排在单位伙房,中午严禁饮酒,否则,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二)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相关问题,如检查过的业务在今后发现有查而不实、查出来未反映的,或擅自调整、修改、删除检查发现问题等情况的,将依照《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追究检查人员责任;(三)要尊重被检查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做到评价真实、公允,并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四)检查过程中要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向外界散布、传播有关被检查单位重要信息和商业秘密;(五)要坚持检查与促纠并重的原则,对于一些操作性的违规问题,能现场纠改的要责令被查单位立即纠改,对违规资金要现场督促收回,提高检查工作成效。

第十七条各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信贷检查部工作,对拒绝提供与检查事项有关资料,拖延、隐瞒不报、谎报情况甚至人为阻挠、刁难、打击报复检查人员的,按照《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及《苍山县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信贷检查部每半年要对各经营单位的信贷制度执行情况及风险情况形成评价报告,年底对全辖信贷管理情况形成总体评价报告。

第六章档案管理8第十九条建立并完善贷款检查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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