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doc
医院请会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请会诊工作,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科室之间及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会诊工作。
第三条请会诊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严谨、规范;2. 尊重患者意愿,确保患者权益;3. 加强沟通协作,提高工作效率;4. 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风险。
第二章会诊申请第四条会诊申请由科室主治医师提出,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
第五条会诊单应详细填写以下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2. 患者病情描述: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3. 诊断及治疗经过;4. 会诊目的及要求;5. 申请会诊时间。
第六条会诊单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字后,由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
第七条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可特邀会诊医师。
第三章会诊时间与地点第八条一般会诊应在48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
第九条院区内急会诊务必在10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
第十条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可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
第十一条会诊地点一般为邀请科室的示教室或病房,如需在其他地点会诊,需经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章会诊医师第十二条会诊医师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
第十三条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
第十四条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
第五章会诊程序第十五条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后,应立即准备相关资料,按时参加会诊。
第十六条会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查体,结合辅助检查,提出诊断意见及治疗方案。
第十七条会诊医师应尊重邀请科室的意见,共同讨论,达成共识。
第十八条会诊医师应在会诊结束后,将会诊意见反馈给邀请科室,并协助实施治疗方案。
全院会诊管理制度
全院会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院会诊制度的管理,提高诊疗质量和效率,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条全院会诊是指医院内集中多学科专家进行病情讨论和诊疗方案制定的一种诊疗模式。
全院会诊是提高医生综合素质和诊疗水平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全院会诊是医院内部各科室诊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参与全院会诊的医生应当认真履行会诊义务,确保每位患者得到全方位的诊疗服务。
第四条全院会诊的目的是为患者提供更准确、更全面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减少误诊漏诊的可能性,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全院会诊应当积极倡导知识交流和互相学习,促进医生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高整个医院的综合医疗服务水平。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全院会诊管理制度,明确会诊的程序和规范,保证会诊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七条医院应当设立医务部门负责全院会诊的组织工作,明确会诊委员会的设置和职责。
第八条医院会诊委员会是医院全院会诊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会诊工作的规划和监督。
第九条医院会诊委员会应当由院长担任主任,相关科室主任、专家及相关管理人员组成,具体人选由医务部门提名并报院长批准。
第十条医院会诊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总结评估会诊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并报院长审批。
第十一条全院会诊的具体实施由医务科室的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医生积极参与会诊工作。
第三章会诊程序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病历资料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病历记录完整、准确,并在会诊前将患者相关资料整理齐全提交。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明确会诊的流程和程序,包括会诊申请、会诊评定、会诊召集、会诊讨论和会诊报告等环节。
第十四条患者的家属可以提出会诊请求,医生也可根据病情需要申请会诊并向医务科室提交会诊申请表。
第十五条医务科室接收到会诊申请后,应当及时评定患者的病情和会诊的紧急程度,并根据相关规定召集相应的会诊专家。
第十六条会诊专家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史,认真分析讨论,提出治疗建议,并在会诊报告中详细记录。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一、会诊管理制度会诊管理制度是医院内部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患关系和医疗团队合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旨在确保会诊过程的高效、准确和科学性。
1.会诊申请与安排制度:医院会诊系统应建立规范的会诊申请与安排制度,确保会诊的及时性和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会诊申请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摘要、会诊目的等内容。
会诊安排应根据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和会诊专科的负荷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2.会诊专家选择制度:医院应建立会诊专家库,定期评估专家的临床水平和学术能力。
在会诊时,根据患者病情和会诊目的选择合适的专家参与会诊,确保专业性和权威性。
3.会诊报告制度:会诊过程应详细记录和检查治愈患者的病情、会诊资料和会诊结论,并形成会诊报告。
会诊报告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摘要、会诊目的、会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以供主治医生参考和制定后续治疗方案。
4.会诊讨论制度:在会诊过程中,应采用多学科讨论的方式,形成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医院应建立会诊讨论制度,明确会诊的召开时机、对象和程序,保障会诊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5.会诊费用管理制度:会诊费用应根据医院的定价标准进行管理。
会诊申请医生应向患者明示会诊费用,并取得患者的同意。
医院应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会诊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二、会诊流程1.会诊申请:患者或主治医生向医院提交会诊申请,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摘要和会诊目的等。
2.会诊安排:医院会诊科根据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和会诊专科的负荷情况进行会诊安排,同时通知患者和会诊专家。
3.会诊讨论:会诊专家根据会诊目的和会诊资料进行讨论,形成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会诊报告:会诊专家各自撰写会诊报告,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摘要、会诊目的、会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5.会诊结果反馈:主治医生收到会诊报告后,根据会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后续治疗方案,并将方案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沟通,给予及时的反馈。
6.会诊费用结算:会诊费用按照医院的定价标准进行结算。
会诊工作制度的流程
会诊工作制度是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针对疑难病例、复杂病情或跨学科疾病,通过组织相关科室和专业人员进行集体讨论、分析、评估和决策的一种协作模式。
会诊工作制度的流程如下:一、申请会诊1. 凡遇疑难病例、复杂病情或跨学科疾病,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及时申请会诊。
2. 会诊申请应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体检、辅助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等。
3. 申请单需经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被申请会诊人。
二、会诊安排1. 科内会诊:由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会诊人数少于三个(不包括三个)的,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会诊人数三个以上的,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2. 科间会诊: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或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
一般要在2天内完成会诊,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人,可到专科检查。
3. 急诊会诊:病情特别紧急的会诊,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并在会诊单上注明急或特急字样。
应邀科室应在一小时内派医师前往,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诊。
4. 院内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5. 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同意,由医务科与相关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
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方科主任主持。
三、会诊讨论1.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2. 会诊医师应针对患者病情,展开讨论,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共同研究治疗方案。
3. 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
四、会诊结果1. 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根据讨论结果,共同制定治疗方案,并将会诊意见及时告知患者及家属。
2. 会诊结果需纳入患者病历,作为诊疗的重要依据。
3. 会诊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应及时向相关科室或部门反馈,以便改进和提高诊疗质量。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5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一)院内科间会诊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状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
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
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能够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____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
院区内急会诊务必在____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能够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
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
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
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推荐,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职责由转入科室负贡。
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
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机构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疑难疾病需要多学科的专家共同参与诊疗,这就需要有一个有效的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来保证会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会诊管理制度1. 会诊委员会的设置为了最大程度地发挥会诊的效果,医院应设立会诊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组成。
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牵头,并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来负责具体的会诊管理工作。
2. 会诊权限设置为了确保会诊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应明确相关权限的设置。
不同级别的医生可以参与不同层次的会诊,确保会诊人员的专业背景和经验。
3. 会诊申请流程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应明确会诊的申请流程,包括会诊申请的形式、内容和提交的要求。
医院可以设立统一的会诊申请表,申请人必须填写完整的患者信息、病情描述和所需会诊科室等内容。
4. 会诊评估和答复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应规定会诊评估和答复的流程。
根据会诊的紧急程度和复杂程度,设立相应的评估机制,确保会诊答复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会诊流程1. 会诊接收一旦收到会诊申请,医院应及时进行会诊接收。
会诊小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需要会诊,以及会诊的紧急程度和所需科室。
2. 会诊安排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应规定会诊安排的流程。
根据会诊的紧急程度和复杂程度,会诊小组应根据专家的日程安排会诊时间,确保会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会诊讨论会诊讨论是会诊流程中的核心环节。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应规定会诊讨论的形式和要求。
会诊小组要有明确的议题和目标,并提前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参会医生,确保会诊讨论的高效和专业。
4. 会诊报告会诊管理制度应规定会诊报告的撰写和发送流程。
会诊小组负责撰写详细的会诊报告,报告中包括会诊结论和意见,以及所需的后续治疗方案等。
报告应及时发送给申请医生和病人,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
四、会诊结果和效果评估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应规定会诊结果的评估和效果的监测。
会诊结果可以通过病程观察、疗效评估等方式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会诊管理制度和流程,提升会诊的质量和效果。
健全医院临床会诊管理制度
健全医院临床会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会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会诊流程,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各临床科室的会诊工作,包含会诊申请、召开会诊、会诊看法汇总与反馈等环节。
第二章会诊申请第三条医院开展会诊服务以供应专业的医疗看法和治疗方案,满足患者的诊疗需求。
会诊需经临床医生申请,由医疗负责人审批。
第四条会诊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1.患者基本信息:包含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2.会诊问题描述:认真描述患者的病情及需要会诊的问题;3.已进行的检查与治疗:列明已进行的各项检查与治疗;4.需要会诊科室:明确需要参加会诊的科室。
第五条会诊申请应由临床医生填写,并通过医院规定的电子系统提交。
申请书应事先由申请医生认真审核、签署,并承当相应责任。
第六条医疗负责人对会诊申请进行审核,如申请信息完整准确,符合会诊要求,应及时批准会诊,否则应予以驳回并向申请医生说明理由。
第七条对于需要紧急会诊的病例,医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相关科室并尽快布置会诊,以保证会诊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会诊流程第八条会诊流程包含会诊准备、会诊召开、会诊看法汇总与反馈三个阶段。
第九条会诊准备阶段:1.会诊科室应尽快接到会诊申请后,布置相关专家进行病历资料的研究与准备;2.会诊科室应布置会诊时间、地方,并及时通知相关专家参会;3.会诊科主任或专任秘书应负责召集专家,并供应会诊所需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
第十条会诊召开阶段:1.会诊由会诊科主任或代表主持;2.会诊前,主持人应通告各专家会诊的目的、病情资料、会诊时限等信息;3.会诊期间,各专家应认真研究病历资料,对疑难问题进行讨论,提出会诊看法;4.会诊讨论应充分敬重专家看法,鼓舞达成共识,确保病例得到最佳的治疗方案。
第十一条会诊看法汇总与反馈阶段:1.主持人应及时记录会诊讨论及看法,制作会诊看法书;2.会诊看法书应认真叙述专家看法、治疗方案等内容;3.会诊看法书应在规定时间内发至申请医生,并备案于病历中,同时抄送相关科室。
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引言会诊作为医疗卫生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通过会诊,可以充分发挥多学科协作的优势,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旨在建立完善的会诊管理制度,明确会诊流程和职责,确保会诊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二、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各类会诊工作,包括内部会诊、外部会诊,受理各种难、疑、危重、疑难病例的会诊。
三、会诊流程1. 会诊申请患者或者其家属、转诊医院提出会诊请求时,医院应尽快接受并按照规定程序安排会诊。
会诊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1)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案号等基本信息;(2)会诊原因、诊断及治疗情况、现病史和既往史、检查结果等相关资料;(3)初步诊断、治疗方案及意见;(4)会诊要求和时间安排。
2. 会诊接收接到会诊申请后,医院会诊管理员应及时安排专家会诊。
会诊管理员应在会诊卡片上填写会诊专家姓名、联系、工作单位、职务、专业技术职称和代表性论著等情况,通过会诊卡片或者会诊影像资料送达相关专家,并告知会诊时间和地点,确保会诊及时、准确、高效地进行。
3. 会诊执行会诊进行时,相关专家应认真查阅患者病历、检查结果和影像学资料等,并问询患者或者其家属相关情况。
基于会诊结果,会诊专家应提出明确、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治疗方案、建议和意见,并于规定期限内将会诊报告书、会诊卡片或者会诊影像资料等资料反馈给会诊管理员。
4. 会诊报告会诊管理员将相关会诊资料(包括会诊报告书、会诊卡片或者会诊影像资料)向申请医院和会诊专家发送,并及时归档保存。
四、责任和义务1. 会诊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1)提供准确、完整的患者病历和影像学资料等相关资料;(2)提出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会诊要求,以及会诊过程中可能浮现的疑点和难点等。
2. 会诊管理员的责任和义务(1)负责会诊流程的协调、组织和管理;(2)安排专家,指定会诊时间和地点;(3)将会诊报告及时反馈给会诊申请人和专家,及时归档保存。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医院会诊是一种多学科协作的临床决策和治疗方式,通过专家群体的共同研讨和专业意见的交流,为患者提供更准确、及时的诊断与治疗方案。
为了规范医院会诊的流程,提高会诊质量,促进患者的康复,医院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会诊管理制度。
一、会诊申请与审批1. 会诊申请流程(1)主治医师在患者病情复杂或需要多学科协作治疗时,向科室主任或主管医生提出会诊申请。
(2)科室主任或主管医生审核会诊申请,确保会诊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避免不必要的会诊。
(3)科室负责协调会诊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并将会诊申请书交给会诊中心。
2. 会诊审批程序(1)会诊中心接收到会诊申请后,将会诊申请登记,并确定会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会诊中心负责联系相关科室,邀请参与会诊的专家,并发送会诊邀请函。
(3)参与会诊的专家收到邀请函后,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需提前告知会诊中心。
(4)会诊中心确认所有会诊参与人员确认后,将会诊通知书发送给相关科室。
二、会诊流程与记录1. 会诊流程(1)会诊开始前,会诊中心负责组织召集会诊人员,并进行简要会诊说明。
(2)会诊主持人介绍患者病情和会诊目的。
(3)参与会诊的专家依次发表意见,对患者病情进行讨论。
(4)会诊主持人总结会诊意见并汇总形成会诊报告。
(5)会诊报告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合适的方式发送给相关科室和主治医师。
2. 会诊记录(1)会诊中心负责制作会诊记录,记录会诊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2)会诊记录应包括会诊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会诊讨论重点、会诊意见和会诊建议等内容。
(3)会诊记录应标明医生姓名,以便追溯责任和交流沟通。
三、会诊结果与执行1. 会诊结果(1)会诊报告是会诊结果的书面总结,包括了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2)会诊报告应根据不同病种和治疗需求,规范格式,确保内容准确、清晰。
(3)会诊结果应明确指出患者的诊断与治疗方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
2. 会诊执行(1)会诊报告应及时送达给患者的主治医师,以便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医院会诊制度管理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规范医院会诊制度管理,明确会诊的程序和责任,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卫生部门的规定以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会诊活动,所有会诊医生和相应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医院领导应当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和实施,确保全体医务人员了解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医院会诊管理工作的任务是保证会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保障会诊医生权益,提高医疗质量。
第五条医院会诊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由医院相关领导担任。
医院会诊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由医务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医院会诊管理工作的考核考评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
第二章会诊程序第七条医院会诊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医生开出会诊申请单,申请单应当包括会诊要求、患者基本情况、病情资料等相关信息。
(二)会诊医生根据申请单进行患者病情评估,拟定会诊方案。
(三)会诊医生按照拟定方案,完成会诊工作。
(四)会诊医生书写会诊意见,将意见及时报告给会诊申请者。
第八条患者经医生开出会诊申请单后,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到相应的科室就诊,由相关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
第三章会诊责任第九条会诊医生应当遵守医德医风,认真负责地进行会诊工作,确保会诊意见的准确性。
第十条会诊医生应当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及时完成会诊工作,将会诊意见书写清楚明了,报告给会诊申请者。
第十一条会诊申请者应当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提供病情资料和相关信息,配合会诊医生进行会诊工作。
第四章会诊管理第十二条医院会诊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会诊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诊申请单和会诊意见书写模板,规范会诊申请和会诊意见的内容和格式。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诊医生管理档案,记录会诊医生的职业资格、专业技术水平、会诊工作情况等信息。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定期对会诊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会诊医生进行奖惩和激励。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会诊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会诊工作的信息化采集、处理和共享。
院内及院外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会诊是解决疑难,复杂病例问题的一种重要诊疗方式,通过会诊可以充分地发挥多学科的整体优势,集思广益解决诊疗难题。
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规定如下:一、院内会诊(一)门 (急) 诊患者会诊应遵循“首诊负责制”原则,首诊医师完成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书写较详细的门诊病历和初步诊断后,提出会诊要求。
应邀科室的会诊医师在复习病史及有关检查资料后,提出会诊意见,完成对患者的诊疗和处理,并及时在门诊病历中记录。
严禁推诿患者。
门急诊急会诊参照住院患者的急会诊制度执行。
(二) 住院患者的院内会诊1. 凡遇疑难复杂病例,怀疑患者病情与其他专科疾病有关,均应及时申请会诊,并按要求填写会诊单。
内容包括患者病情及目前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等。
2.普通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并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同意、签字后送出。
应邀科室应在 24 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并完成会诊记录。
如需作专科检查且一般情况许可的患者,可由工作人员陪同至该专科会诊。
如系点名会诊,邀请人应事先与受邀请医师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3.急会诊:会诊单上应注明“急”和申请会诊的具体时间。
紧急状况下,可口头和电话通知。
受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必须在接通电话后 10 分钟内到达会诊地点,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指定医师不在时,由该科室在岗的高年资医师立即前往,同时向科主任汇报。
会诊中如遇诊疗难题,应逐级向上汇报以便及时解决。
4.院内会诊:参见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相关内容。
三、院外会诊制度(一)邀请外院会诊:凡本院难以诊治的疑难危重病例或患方要求外院会诊的病例,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同意后,医务科审批登记加盖印章,必要时报分管院长批准。
医务科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发出会诊邀请,确定会诊时间、地点; 也可在取得对方医院同意后申请科室直接与有关专家取得联系。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2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五)一、医疗会诊包括。
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院内会诊分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大会诊、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等。
二、科间会诊。
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申请会诊。
普通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____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三、急会诊。
因患者病情紧急、急需其他专业协助诊疗时能够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急会诊,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____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四、院内大会诊。
凡遇到下列状况,应及时申请院内大会诊;危重疑难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患者病情危急需要及时抢救;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其他相关专业;以专业基础性疾病收入院后经诊断有其他专业状况或合并症;家属或患者有会诊要求,需要转科治疗等。
五、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
出现以下状况时,科室应申请____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
(一)临床诊断困难(一般入院后超过____天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危重病例;(二)申请会诊超过____个专业的病例;(三)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四)已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投诉或可能出现纠纷的病例。
六、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外出会诊。
(一)外院医师会诊。
因疑难病例或家属要求邀请院外专家来院会诊,务必有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院外专家会诊邀请函》上报医务部,邀请函资料包括简要病史、查体、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及会诊目的和要求等状况,医务部审核同意后与受邀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安排相关会诊事宜,由科主任主持会诊,必要时医务部或分管院长参加,主管医师作好详细会诊记录,院外专家签字确认。
(二)外出会诊。
按照____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内部会诊工作,提高会诊质量,加强医院内各科室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的会诊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会诊,是指医院内部医生就疑难病例进行跨科室协作、集体研究、共同制定治疗方案的一种工作形式。
第四条会诊应当依据临床需要和医疗质量要求,确保会诊参与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五条会诊应当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保护医疗机密和患者隐私。
第六条会诊应当由专科医生主导,充分听取会诊意见,最终由主诊医生确定治疗方案。
第二章会诊组织第七条医院应当成立会诊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医院内部的会诊工作。
第八条会诊委员会由医务部门负责人、医疗部门负责人、各专科科主任、护士长等组成。
第九条会诊委员会应当制定会诊工作具体规定,包括会诊的申请、安排、记录等。
第十条医院应当设立会诊室,提供会诊所需的设备和工具。
第十一条会诊室应当具备良好的环境、独立的空间、适当的灯光和通风设施。
第十二条会诊室应当设有会诊记录员,负责会诊过程的记录和整理。
第三章会诊流程第十三条任何医务人员、患者家属和患者本人均可向医院申请会诊。
第十四条会诊申请书应当详细描述患者的病情、诊断与治疗情况,并提供相关的影像资料和检验报告。
第十五条会诊申请书应当由主诊医生填写,并经过医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交会诊委员会。
第十六条会诊委员会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会诊资源的情况,安排会诊时间和参与人员。
第十七条主诊医生应当通知患者家属和患者本人会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第十八条会诊应当由会诊记录员记录过程,包括会诊的专家意见、争议和最终确定的治疗方案。
第十九条会诊记录应当保存在医院的档案系统中,作为患者治疗和后续研究的重要参考。
第四章会诊质量控制第二十条会诊应当由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生参与,确保会诊质量。
第二十一条会诊应当依据规定的诊疗指南和最新的医学知识进行,提供科学和规范的治疗方案。
第二十二条会诊参与人员应当尊重主诊医生的权威,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共同制定最佳治疗方案。
各科室会诊管理制度
各科室会诊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提高医院会诊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明确各科室之间的合作和协调机制,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专业、全面、协作的医疗服务,特订立本《各科室会诊管理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科室之间的会诊工作。
3. 定义3.1 会诊会诊是指由一名或多名专科医生对患者进行综合诊治的过程,在需要多学科专家智慧和协作解决疑难、疑难和疑难病例时,由会诊组邀请相关科室的专家共同商讨诊疗方案和治疗方案。
3.2 会诊组会诊组是负责进行会诊工作的专家团队,由会诊组长和相关科室的专家构成。
4. 会诊申请与布置4.1 会诊申请4.1.1 患者的主管医生在推断需要会诊的情况下,应向会诊科室提交会诊申请。
4.1.2 会诊申请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摘要、检查及检验结果等必需信息,并注明需要哪个科室的专家参加会诊。
4.1.3 会诊申请可以通过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
4.2 会诊布置4.2.1 会诊科室收到会诊申请后,应及时组织会诊组进行讨论。
4.2.2 会诊组应依据患者的病情紧急程度确定会诊时间,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的专家参加会诊。
4.2.3 会诊科室应将会诊时间、地方和参会专家等信息告知患者及其主管医生。
5. 会诊讨论与决策5.1 会诊讨论5.1.1 会诊讨论由会诊组长主持,相关科室的专家参加。
5.1.2会诊讨论应认真了解患者的病情、诊断和治疗情况,并重要就诊断和治疗方案进行讨论。
5.1.3 会诊讨论结束后,会诊组应形成统一看法和建议,并书面记录。
5.2 会诊决策5.2.1 会诊决策应通过多数看法原则进行,会诊组长在会诊讨论结束后可依据会诊组看法形成最终决策。
5.2.2 会诊决策应依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医学准则,确保决策的科学和可行性。
5.2.3 会诊决策应书面通知患者及其主管医生,并在医院信息系统中进行记录。
6. 会诊报告与总结6.1 会诊报告6.1.1 会诊结束后,会诊组应依据决策结果编写会诊报告。
医院会诊管理规定
会诊管理制度(一)院内会诊1、院内各科室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医疗管理相关规定,需要邀请其他科室的医师会诊时,应经过诊疗组长或二线值班医师同意、经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填写会诊单、主管医师或二线值班医师签名,将会诊单送达邀请科室。
2、应邀科室接到会诊单后,应派出主治医师或医疗组长及时完成会诊工作。
紧急会诊可由总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先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请示上级医师指导或由上级医师随后到达现场处理。
一般会诊应在24小时(节假日在48小时内)内完成。
紧急会诊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参加急会诊的医师必须是专科医师或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高年资医师。
3、邀请会诊的医师应陪同会诊医师做好会诊工作,介绍患者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完成会诊工作,做好会诊记录。
会诊医师应根据诊疗指南诊察患者,并按照规范书写会诊意见。
会诊医师下达的医嘱执行后,经管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进行记录,对疗效作出评价,并向会诊医师反馈信息。
4、各科室应对会诊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和评价,作为科室绩效考核的依据备查。
5、各病区一、二线值班医生应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确保呼之能应。
(二)院外会诊1、各科室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应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联系执行。
经治医师应向患者说明会诊目的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签署会诊知情同意书,填写会诊申请单报医务科批准。
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2、会诊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费用。
医务科接到会诊申请单后加盖医院公章,电话联系被邀请医院医务管理部门,并书面传真会诊单或交于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带回。
接到对方确认后,通知邀请科室完善相关资料,做好接待和配合会诊医师的准备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不得提出会诊邀请:(1)会诊邀请超出本院诊疗科目或者本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本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3)会诊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4)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某县康复医院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某县康复医院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引言某县康复医院作为专业的康复机构,为了提供更加全面和高效的医疗服务,院内会诊管理制度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某县康复医院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以确保患者在院内能够获得及时准确的会诊服务。
二、会诊定义及目的会诊是医院内部或医院之间为其难疑、复杂和病情危急的患者提供的医学意见交流和共同研究的过程。
其目的是为了明确疾病的诊断、研究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和加强医务人员之间的合作。
三、会诊申请与审批流程1. 申请会诊患者及其主治医生需填写会诊申请表,并详细描述患者的病情、诊断和已进行的治疗方案。
申请表需包含以下内容:- 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等)- 病例摘要(病史、症状等)- 既往病史及治疗记录- 主治医生对患者病情的描述和疑难问题- 希望获得的会诊意见和预期目标2. 会诊审批申请表在递交后,由院内专家委员会或会诊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中需考虑会诊的紧急性、病情危急性和患者自身条件等因素。
审批结果需及时反馈给主治医生和申请人。
四、会诊安排与组织1. 专家选择根据会诊的疾病特点,选派具有相关专长的医生参与会诊。
医院可根据医生的临床经验和专业背景来确定专家名单。
2. 会诊时间与地点根据患者和专家的安排,确定会诊时间和地点。
会诊可进行线下会面或线上远程会诊,具体形式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决定。
3. 会诊组织与沟通会诊前,主治医生需准备患者的病历、检查报告和影像资料,并提供给参与会诊的专家。
会诊中,主治医生应清楚地向专家介绍患者病情,并提出相应的问题。
会诊结束后,主治医生需及时总结会诊结果,并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
五、会诊结论与报告1. 会诊结论会诊结束后,专家们应形成一致的会诊结论,并提出治疗方案、建议和观察指标等。
会诊结论应尽快书面化,并提供给主治医生以及需要的其他相关人员。
2. 会诊报告主治医生需基于会诊结论,撰写会诊报告,包括患者的详细病情描述、会诊结论、治疗方案和专家建议等内容。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内会诊的整个流程,保障患者的权益,提升医疗诊疗质量,完善医院的内部管理,同时,本制度也为医生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工作环境,使医生们更加专注于诊疗工作。
二、会诊管理的相关条款1. 会诊的范围和必要性1.1. 医院内临床科室诊疗患者复杂病例不得自行治疗,需经过会诊,做出合理治疗方案后方可实施治疗。
1.2. 医生发现病情重大变化,需要会诊确认后,才能调整治疗方案。
2. 会诊申请及管理2.1. 患者入院前申请会诊的,必须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会诊。
2.2. 患者入院前未申请会诊的,临床科室在诊断过程中认为需要会诊的,一般应当在3小时内完成。
2.3. 会诊结果必须书面报告。
2.4. 医生应当遵循相关会诊标准和规程,确保会诊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3. 会诊组成员的要求3.1. 会诊成员应当具有符合勤务科室的医师资格。
3.2. 会诊成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3.3. 会诊成员应当全面了解患者情况,认真听取其他会诊成员的意见以及相关医疗设备、表现出在医疗诊疗方面的专业水平和医疗道德水准。
4. 会诊情况的记录与保存4.1. 会诊成员应当完整记录会诊情况。
4.2. 在会诊后15天内应当完成会诊记录归档工作,并在患者病历中作出会诊意见记录。
三、会诊的利益相关方1. 患者患者是会诊最直接的利益相关方。
通过会诊,可以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增强患者对治疗的信心和安全感。
2. 医院本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完善医院内在制度,改进医疗诊疗质量,提升医院整体公信力和口碑。
3. 医生会诊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医生的工作质量和专业水平,为医生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也能够帮助医生共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医疗技术,促进医生团队的凝聚力和合作精神。
四、制度执行本制度的实施需要各临床科室按照相关条款进行执行,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或行为不当的会诊成员,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
会诊制度及流程
会诊制度及流程一、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二、科间会诊一门诊会诊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二病房会诊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及时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据病情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供兄弟科室参考.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三、急诊会诊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医师应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四、院内会诊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必要时院长参加.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五、院外会诊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会诊记录.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持介绍信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六、外出会诊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医务科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往会诊,按外出会诊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兄弟医院参考.要谦虚谨慎、杜绝高傲自大;要严肃认真,克服粗疏作风,防止不良倾向.七、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一会诊科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二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会诊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三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
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制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会诊管理制度
1、会诊的必要性: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
通过会诊,可以使患者得到专科性诊疗建议,再经过经治医师综合性分析,可以得出最佳的诊疗方案。
2、会诊人员资质及责任:正常上班时间,要求原则上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特殊情况也可由执业医师先会诊,再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进行会诊确认签字。
非正常上班时间可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先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请示上级医师指导或由上级医师随后到达现场处理。
会诊后,会诊医师负责提出本科检查、诊断意见及治疗措施,供经治医师参考。
3、会诊分类及时限: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多科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在8小时内完成;节假日或遇特殊情况应在24小时内完成。
4、会诊文书书写要求:所在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即科内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书写会诊的日期、时间。
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即院内多科会诊、院外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5、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
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要将书面反馈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二、会诊工作流程
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提出,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即会诊记录下同),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2、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后由护理人员送达被申请会诊的护士站或科室负责人,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如明确了被申请人的,如无特殊情况,被申请人应去参加会诊。
如确有特殊情况,应安排合适的人员及时会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申请科室,查阅病历,听取介绍,查看检查病人病情,书写会诊意见,完成会诊任务。
3、院内大会诊:院内大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科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后送医务科,医务科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完成会诊。
4、院外会诊:院外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科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与相关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完成会诊任务。
附:会诊工作流程表##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医院
会诊流程图(院内、院外)
将会诊回执交回医务科保存
完成会诊,填写会诊意见及会诊回执
指定医院病人会诊
外出会诊
医务科指派会诊医师,持派出会诊通知单
危重疑难病人
经治医师申请,填写会诊申请单
急会诊
普通会诊
科主任同意
科主任同意
会诊医师10分钟内前往会诊
科内会诊
科间会诊
院内多科会诊
院外会诊
参与会诊,或参与抢救,填写会诊意见,或转科转院
报医务科,安排会诊
自贡光明医院
会诊记录
科室:病历号:
会诊类型:□急会诊□常规会诊□多科会诊□指名会诊□请外院会诊
姓名:性别:年龄:床号:申请时间:年月日时分
患者病情及诊疗经过、申请会诊的理由及目的:
被邀请会诊科别:被邀请医师:
科主任:申请会诊医师:
会诊意见:会诊时间:年月日时分
会诊科室:会诊医师:
外院会诊医师所在医疗机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