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分析二(计划生育)(1)
公共政策之计划生育政策分析
提 高 政 策 质 量 , 完 善 政 策 内 容
提 高 执 行 能 力 , 加 强 队 伍 建 设
强 化 监 督 机 制 , 健 全 行 政 问 责 制
加 强 宣 传 力 度 , 增 强 执 行 透 明 度
计 出划 现生 偏育 差政 的策 解执 决行 措中 施
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解决措施
• (1)提高政策质量,完善政策内容。 • 公共政策反映了国家意志和民众意愿,公共政策只有体现民意、反映民情才能 被社会公众所认同。因此,对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应 结合我国当今人口实际情况不断优化执行策略,对计生政策中存在的失灵进行 有效的控制,减少执行偏差。 • 2013年计划生育新政策:开放二胎。
陕西安康孕妇遭强制引产事件是2012年6月 4日因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渔坪村孕 妇冯建梅无法支付超生二胎的四万元罚款, 而发生的一起被镇坪县计生部门强制引产 的非人道事件。孕妇冯建梅体内胎儿已经 发育7个月,接近成熟。事件发生一周后, 孕妇冯建梅和失去生命的胎儿的合影照被 上传到网络后,引起网民强烈愤怒。6月14 日,安康市政府初步决定,对镇坪县人口和 计划生育局局长江能海、镇坪县曾家镇人 民政府镇长陈抨印、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 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龙春来停职 调查,待事件查清后对相关人员严肃追究 法律和纪律责任。
3
中 国 计 划 生 育 政 策
公 共 政 策 分 析
——
计划生育政策出台背景
计划生育政策具体内容 计划生育执行情况及意义 施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现问题 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中出现的偏差 政策实施出现偏差解决措施
计划生育政策出台背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社会安定,生产发展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人 民安居乐业,死亡率大幅度下降,人口迅速增长,再加之长期缺乏对人口增长 的适当控制,致使人口数量增长迅速。1969年中国人口突破了8亿。但中国政 府却错过了在建国后第一次和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期间解决人口过快增长的时 机。 • 从70年代初开始,中国政府对人口增长过快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利的认识越来越 深刻。70年代末,邓小平在总结建国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深 刻分析了中国的基本国情,指出要把人口问题放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全局 中来考察和处理,明确提出中国的人口政策是带有战略性的重大政策。 • 根据邓小平的这一思想,中国政府把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 素质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作了明确规定,希 望借此可以有效控制人口数量增长过快的情况,巩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公共政策之计划生育政策分析
公共政策之计划生育政策分析计划生育政策是指国家为了调控人口数量和结构,通过政府的干预手段来实现计划生育的政策。
本文将从计划生育政策的历史背景、政策目标与关键措施、政策效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
计划生育政策最早起源于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期,但在当时并没有形成全面的计划生育政策。
直到20世纪70年代,随着人口问题的日益严重,中国政府开始倡导节育,提出了“晚婚晚育、少生多育”的方针。
随后,在1980年代初期,中共中央提出了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并将其纳入国家发展总体规划。
此后,计划生育政策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直到2024年全面推行“全面二孩”政策。
计划生育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控制人口数量和结构,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过去几十年中,计划生育政策主要依靠计划生育数量目标来实现,包括一胎化、二孩政策等。
政府通过采取政策措施,如晚婚晚育政策、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等手段来影响人们的生育行为。
政府还成立了计划生育机构,负责推行政策、提供服务和管理人口数据。
计划生育政策的效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从数量上看,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我国人口数量相对控制,避免了人口大爆发对资源环境的冲击。
根据中国人口规划协会数据表明,计划生育政策在实施中大大减少了我国出生人口数量。
从结构上看,政策使得人口年龄结构出现明显的变化,老龄化问题逐渐显现。
同时,计划生育政策也导致了部分地区人口男女比例失衡,产生了相应的社会问题。
然而,计划生育政策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影响。
首先,一胎化政策导致了部分人口的流动和转移,使得农村劳动力向城市集中,造成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其次,计划生育政策在一些地区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强制和过度干预的现象,引起了伦理和人权争议。
此外,计划生育政策还给一些特定的权益群体带来了不公平的待遇,如单独子女家庭的独生子女。
最后,计划生育政策也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就业结构等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综上所述,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长期以来一项重要的国策,通过政府的干预手段来控制人口数量和结构。
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分析二(计划生育)
超生罚款的案例分析案例:我国南方某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排在全倒数几位。
2005年,新一届县政府领导走马上任,为了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采取了一项新的政策。
该县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新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来控制生育数量。
措施1:对计划外生育实行罚款;超生第二胎罚款2000元,第三胎罚款5000元,第四胎罚款1万元。
措施2:考虑到计划生育的艰巨性,为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也为了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该政策还规定,罚款所得的收入,村乡两级政府分别可提成30%。
政策实施两年后,政府发现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后果:由于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在当地群众中还根深蒂固,许多人宁愿交罚款,也要生第二胎、第三胎,即使需要借债来交罚款也是在所不惜。
有的群众甚至认为,缴纳罚款就是购买计划生育的权利,在未生育之前便预先把罚款交上去。
另一方面,一些乡村干部为了多“创收”,不管超生,只管罚款,甚至暗中鼓励计划外生育。
案例分析过程:一、政策质量方面: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条例调整,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滞后。
计划生育工作往往依靠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服务少;要求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使的权利多,而考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少。
从某种意义上讲计划经济是一种命令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
文件与法规政策是计划生育工作中各博弈方的游戏规则,主要是指乡镇级及其以上政府机关所发送和传达的文件和讲话精神等。
文件相对于下级土政策是普遍主义的。
在基层社会运作中这个因素一直起着宏观支配作用,在具体操作中有各种变通,特殊主义几乎无处不在。
不同的博弈方面都在利用规则。
比如,“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作为政策力量,就是强大的合法性后盾。
村民也在利用文件政策。
对生二胎游戏规则的规定和解释中的利用,是村民和干部同时利用同一规则进行互利式合作的一个例子。
浅析公共政策问题的特征——以计划生育政策问题为例
一
( 五 )计 划生育政 策 问题 的层 次性 政策 的制定 与实施是 为 了解 决客观存 在 的政策 问题 ,而具体 的 ( 二 )计划 生育政 策 问题 的主观 性 政策问题只存在于社会的 一 定层面 ,它 只对这一层面 上的公 众的利益 政策 问题 往往是 被有选 择的加 以解释 、确认 和评估 的问题 ,它 与客观的现象有关 。也与政策决策者的个人选择有关 。而作为公共政 进行调控 。为解决不 同层 面的政策 问题 就会有不 同层 次的公共政策 。 计划 生育政 策问题 的层 次性 主要体 现在 两个方 面 : 策问题 的一 种计划生育政 策也具有主观人 为性 。 1 、政策 问题决 策主体 的层次 性。一是按政策制定 和实施主体 的 计划生育政策问题的产 生是人 们对人 口 数量 和质量 变化趋 势的主 观判断 ,其产生、存 在、改变具有强烈 的主观人 为性。政策 问题是人 隶属关系来 划分 ,可以分为中央政策 、地方政策和基层政策 。一是按
二 、计 划生 育政策 问题 的特征 ( 一 )计 划生育政策 问题 的 系统关联性
新 中国成立 以来 ,计 划生育 政策 问题 的界 定和认识 主要经 历 了 三个 阶段 。建 国之初 ,百 废待 兴 ,毛泽 东主 席从 当时 的情况 出发 ,
按照系统论 的观点 ,任何事物 的发 生和发展都不 是孤立进行 的。 认 为人多 力量 大 ,人 不但 有一 张嘴 ,还有 一双 手 ,可 以创造 世界 , 社会 是 个 大 系统 ,由各 个子 系统 组 成 ,这些 子 系统 相互 影 响 、相 鼓励 中国女性生得越多越 光荣 。上个世 纪七八 十年代 ,这一政策却导 形成 了一系列的社会 问题 ,经济问题 , 互作用 ,共同推动社会的发展 。计划生育政策是控制人 口数量 和质量 致了中国人 口数量 的过度膨胀 , 对 中国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极大 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 , 中 的公共政策 ,是社会大系统的子系统之一 ,它的主要功能是调整人类 生态问题 , 社会的 内部关系和人类社会与政治 、经济 、自然之间的关系 。计划生 国开始实行 了严格 的计划生育政 策 ,这一政 策的实施遏制了中 国人 口 的迅速增长 ,取得 了巨大 的成绩 ,中 国人 口进入 了低增长 阶段 。但是 育政策问题是一个问题系统 ,因而计划生育政策问题具族 已婚夫 妻只 能生 育一胎 ,对 农 村夫妻 、
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分析二计划生育
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分析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是指国家或地区对人口数量及其结构进行调控的一种人口政策,旨在控制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保障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计划生育在全球各国都有不同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本文将分析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并探讨其优劣势。
自1979年中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该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该政策在首次实施的20年间,预计减少了将近4亿的人口数量。
此外,该政策还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年龄结构,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计划生育政策有效抑制了人口增长速度,降低了人口数量过快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压力。
由于封闭和贫弱的经济条件,中国在上世纪70年代人口增长过快,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资源短缺和环境质量。
在这样的背景下,计划生育政策在极短的时间内有效地控制了人口数量,保护了自然资源。
其次,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了人口结构的改善。
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之前,中国的人口结构呈现出多子女家庭普遍存在的特点,这导致了就业、教育、医疗等资源的短缺。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改变了人们的生育观念,逐渐形成了晚婚晚育和小家庭观念,大大改善了人口结构,为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了基础。
此外,计划生育政策还推动了妇女权益的提升。
在过去,妇女面临着频繁的生育、家庭压力和社会歧视等问题,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妇女获得了更多自主权。
妇女可以自己决定生育的时间和数量,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参与教育和工作,提升自身的社会地位。
然而,计划生育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严格执行,一些家庭可能被迫终止婴儿的生育,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人权问题。
有时候,这种政策实施的方式也可能不够人性化,对个别家庭造成了伤害。
其次,计划生育政策在一些地区和群体中可能导致人口失衡。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重男轻女的观念,一些家庭对男孩的偏好导致了性别比例失调的问题。
虽然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但是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范文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范文在当今社会,公共政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
它涉及到国家、地方和组织对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以及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是一种研究方法,旨在深入了解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过程,并评估其结果和影响。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具体的公共政策案例来展示这种方法的应用。
本文所选的公共政策案例是中国推行的“全面二孩政策”。
2016年,中国政府放宽了独生子女政策,允许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情况下再次生育。
该政策的目标是提高出生率,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并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这个政策是如何制定的。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一孩政策导致了人口结构失衡,劳动力供给短缺,社会保障压力增加等问题。
政府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并开始考虑放宽独生子女政策。
政策制定过程中,政府部门召开了专家论坛和公众听证会,以了解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最终,政府通过了全面二孩政策,并宣布于2016年开始实施。
接下来,让我们来分析这个政策的效果和影响。
首先,全面二孩政策确实提高了出生率。
根据统计数据,自该政策实施以来,中国的出生率有所回升。
其次,这项政策缓解了人口老龄化问题。
由于可以再次生育的机会增加,中国的年轻劳动力供给将得到增加,有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此外,该政策还促进了家庭和社会的发展。
许多夫妻在获得二孩政策后决定再次生育,这为他们带来了更多的孩子和家庭的幸福感。
然而,这个政策也存在一些挑战和争议。
首先,由于中国长期实行一孩政策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一个孩子就足够了,对二孩政策持消极态度。
其次,该政策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存在差异。
由于城市化发展较快,城市居民更愿意追求高质量生活,而农村地区仍然面临着经济困难和社会问题。
这导致了二孩政策在不同地区的实施效果不一。
综上所述,公共政策案例分析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入了解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的方法。
通过分析中国的全面二孩政策,我们看到了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采取的措施以及该政策的效果和影响。
公共政策概论案例分析
1 1-1.某县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失误我国南方某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徘徊在全省倒数1~3 名的位置。
1998 年,新一届领导班子走马上任,为了建立政绩,完成好上级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任务,甩掉计划生育的落后帽子,采取了一项新的政策措施,即对计划外生育实行高额罚款。
具体的罚款标准是:超生第二胎罚款2000 元,超生第三胎罚款5000元,超生第四胎或更多罚款10000 元。
县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措施的实施有效控制县里的生育数量。
考虑到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艰巨性,为了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有效凋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该政策还做出了罚款提成的相关规定,即罚款所得,村、镇两级各提成30%。
这项政策实施两年多后,县政府调查后发现,根本没有达到他们的预期目标,超生问题仍很严重。
许多人宁愿交纳高额罚款也要生育第二胎和第三胎,有些没钱的家庭甚至举债生育也在所不惜。
似乎有很多人都觉得,交了罚款就等于购买到了计划外生育的指标,就具有了合理合法的权利,不少人甚至在未生育之前就预先把罚金交了上去。
当然,这一方面是因为重男轻女、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在当地群众思想中根深蒂固;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一些基层干部把超计划生育罚款作为了一种创收的途径,为了多来钱,对超生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还对超生予以暗中鼓励。
请根据以上现象,从政策目标、政策内容、政策执行主体、政策目标群体、政策执行环境等方面,分析政策未得到有效执行的主要影响因素。
分析:导致该项政策未能得到有效执行的主要因素包括:(1)政策目标。
目标与执行措施冲突,执行越有效,结果离目标越远。
(2)政策内容。
内容设计不合理,允许乡镇从罚款中提成,无疑会对基层干部起到上定的诱导作用,计划外生育给他们带来了实惠,他们怎么会积极制止这种行为呢!(3)政策执行主体。
政策执行者欠缺职业素养,受经济利益驱动,其所作所为与原政策目标背道而驰。
(4)政策目标群体。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称,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有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经过小组讨论和仔细分析,我总结出了一些该项公共政策获得支持的原因。
一、开放“单独二胎”政策是顺应民意的政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趋势。
实施这一政策前期,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逐渐严重,未来20年、甚至更早就可能出现的劳动力匮乏的问题、家庭规模持续缩减,人们出于对情感需求的考虑,对这项政策是支持的,同时也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因此执行起来困难必然会降低不少。
二、政策执行过程中注重宣传,改变民众尤其是当代年轻人现有的思想。
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生育观念正在形成。
这一政策的宣传对象主要是年轻人,当今的年轻人大都选择少生或不生,加强宣传,使大部分民众接受这项新政策。
三、政策制定过程中遵循了智囊原则,体现了群众路线原则。
政府通过进行民意调查,发现大部分市民都同意这一新的公共政策。
这样就坚定了政府执行这一新政策的信心,各省份已经陆续开始实施。
四、加强了政策的整合。
开放的过程中,有大量的相关政策在执行并确定了政策执行的对象: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5、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6、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7、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8、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9、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10、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11、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是指对特定公共政策所采取的措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估。
通过分析公共政策案例,可以深入了解政府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过程、社会民众在政策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政策效果和影响等问题。
本篇文档将介绍两个不同领域的公共政策案例,分别是英国的医疗改革和中国的二胎政策调整。
医疗改革英国医疗系统最初设立的时候是为了保证对所有人都提供免费医疗服务。
但是随着医疗技术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和医疗需求不断增加,医疗服务质量得不到保障的问题逐渐显现。
因此,在21世纪初期,英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医疗改革政策,旨在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强英国国民的医疗满意度。
第一个政策是在2002年设立的“选择和择优医疗计划”。
该计划鼓励患者就近选择符合自己病情的医疗机构和医生。
这项政策的效果几乎立竿见影,约有80%的英国人都选择了就近的医疗机构或医生,有效地缓解了医院分流和拥挤的问题。
第二个政策是在2004年推行的“家庭医生制度”。
此改革新增了一项功能,即每个英国公民可选择自己的“家庭医生”,由该医生负责维护患者长期健康和提供全面医疗服务。
该计划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质量并降低医疗服务成本。
结果表明,该政策的推行在英国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上都取得了显著提高。
二胎政策调整中国二胎政策于2016年底正式放开。
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峻,中国政府调整了政策,策略整体向鼓励生育转变。
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一部分,此项政策调整被视为控制人口和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种重要手段。
它的主要目标是促进人口增长、维护家庭和谐、提高国力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这个政策的效果是双向的,既有积极的成果,也有消极的影响。
人口出生率的提高将为国家提供更多的劳动力资源,也将带动消费市场的扩大。
此外,它还促进了家庭和谐和传统家庭观念的传承。
然而,这种政策也可能会导致更多的家庭负担和不平等现象。
结论通过比较英国的医疗改革和中国的二胎政策,可以发现政府的公共政策旨在解决社会经济问题和满足人民的需要。
公共政策概论案例分析
案例一:南方某市近年外来流动人口增多,而人力资源的需求相对不够,加上治安管理混乱,一时治安问题突出。
在各主要线路的公交车上,活跃着各类偷窃团伙,甚至在一些偏僻路段,抢劫行为时有发生。
市民对此普遍心存不满,纷纷呼吁政府机构着手治理。
你认为南方某市治安综合治理问题能否进入政策议程?为什么?该市治安综合治理问题能进入政策议程。
一项政策问题要进入政策议程,应具备下列一些条件:(1)事件或问题必须明朗而严重。
(2)要有政治权威领导人及专家学者的预测性发动。
(3)要有正常、民主和开放的察觉机制。
南方某市的治安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引起了市民的普遍不满,该市政府应该对此严重明朗化的问题有适当的反映,而且若不及时遏制违法犯罪行为的歪风,其发展将更加猛烈、更加难以控制,因此,该市治安综合治理问题应进入政策议程。
案例二:1999年6月,某市一名初三学生因不堪承受过重的学习压力在家中自杀身亡。
此事件在广大市民中引1起强烈反响。
中小学学生负担重、压力大的问题一时成为公众议论的中心话题,也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该市的媒体就此事做了大量报道。
反映学生、家长、教师及有关专家等多方面的意见。
尽管对此事件见仁见智,意见不完全一致,但大家普遍认为,政府应尽快采取适当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负担。
为此,该市政府就此问题专门召开了一次会议,指示市教育局在两个月内拿出一个减轻中小学学生负担的具体方案。
1999年8月在征求有关专家及相关方面的意见基础上,该市教育局出台了一揽子旨在减轻中小学学生负担的措施,包括限定课时、控制家庭作业量、严禁利用节假日上课等。
实际上,中小学学生负担重并不是一个新问题。
对此问题,公众和有关专家呼吁多年,但政府始终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直到这一悲剧性事件发生后,该市才出台了减轻学生负担的政策。
请分析本案例中社会问题进入政策议程的条件,你认为该市在这方面应吸取什么教训?参考答案(提纲):社会问题进入政策议程的条件是:(1)事件或者问题必须严重,在社会上产生广泛的影响;(2)事件或者问题必须被政府有关部门察觉,引起其重视;(3)要有正常、民主和开放的觉察机制,如新闻媒体。
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分析二计划生育
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分析二计划生育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超生罚款的案例分析案例:我国南方某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排在全倒数几位。
2005年,新一届县政府领导走马上任,为了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采取了一项新的政策。
该县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新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来控制生育数量。
措施1:对计划外生育实行罚款;超生第二胎罚款2000元,第三胎罚款5000元,第四胎罚款1万元。
措施2:考虑到计划生育的艰巨性,为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也为了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该政策还规定,罚款所得的收入,村乡两级政府分别可提成30%。
政策实施两年后,政府发现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后果:由于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在当地群众中还根深蒂固,许多人宁愿交罚款,也要生第二胎、第三胎,即使需要借债来交罚款也是在所不惜。
有的群众甚至认为,缴纳罚款就是购买计划生育的权利,在未生育之前便预先把罚款交上去。
另一方面,一些乡村干部为了多“创收”,不管超生,只管罚款,甚至暗中鼓励计划外生育。
案例分析过程:一、政策质量方面: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条例调整,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滞后。
计划生育工作往往依靠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服务少;要求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使的权利多,而考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少。
从某种意义上讲计划经济是一种命令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
文件与法规政策是计划生育工作中各博弈方的游戏规则,主要是指乡镇级及其以上政府机关所发送和传达的文件和讲话精神等。
文件相对于下级土政策是普遍主义的。
在基层社会运作中这个因素一直起着宏观支配作用,在具体操作中有各种变通,特殊主义几乎无处不在。
不同的博弈方面都在利用规则。
从“某县计划生育政策”看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
从“某县计划生育政策”看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案例阐述:话说某县新任领导为挣脱长期以来背负着的“计划生育落后”的帽子,积极推行其“计划生育高额罚款”的新政策。
具体的新政措施如下:针对不同超生数量的情况而定的不同等级的罚款处理。
另还附加了对工作人员进行“罚款提成”的相关规定,用来解决基层工作的艰巨性而带来的经费不足、及工作人员的消极情绪等问题。
而在两年后的调查中发现,这个本是为有效控制县中的人口数量的政策,却没有达到县政府的预期目标。
超生问题不但没被解决,结果却是愈演愈烈。
具体又包括:一方面,县中的村民宁愿缴高额罚金(甚至举债超生)来买超生的权利,并认为这是种理所当然的事了;而另一面,县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人员将这种罚款当作创收的途径,对超生现象乐此不疲。
✧背景透视:众所周知,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积极贯彻由国务院领导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各地方政府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其所管辖区域内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并合法的受法律保护”。
因此,案例中县政府为落实上级任务而制定具体的政策实施办法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
也就是说,县政府在制订执行政策措施这一方面是由法律基础作为保证的。
那么作为政策服务对象,该县村民为何如此钟情于超生?也是有其情感原因的。
由于此县长期以来的落后封闭,导致人们的思想无法与外界交流而造成其顽固的传统观念以根深蒂固,意识僵化。
而当村民们的这种“多子多富、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群众思想与县政府所承担的行政责任发生冲突时,自然造成了双方利益的矛盾,甚至陷入不可解决的难堪状况。
事实上,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过程,更是双方的一种利益博弈的较量。
只有双方都满足就可以达到平衡状态。
若双方都不妥协退让时,就导致问题的无法解决,造成公共政策难以有效地被执行这一现象。
✧分析成因:●为何公共政策的执行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呢?1政策目标与政策执行手段冲突公共政策理论认为,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是政策主体为达到一定的政策目标,通过各种手段作用于政策对象,使政策内容转化为现实的实践过程。
公共政策学计划生育政策
年份 1950 1975 1980 1985 1990 1995 2000 2003 中国 0.159 0.525 0.558 0.594 0.627 0.683 0.728 0.755 印度 0.160 0.412 0.438 0.476 0.513 0.546 0.577 0.602
中印生育率比较
中国、印度生育率的比较(1950~2000)
年份 1950 1965 1970 1975 1980 1985 1990 1995 2000 中国 5.81 6.08 5.81 3.57 2.24 2.2 2.37 1.48 1.22 印度 5.97 6.23 5.77 5.35 4.95 4.44 3.8 3.4 3.06
❖ 我国传统的儿孙满堂式的家庭结构,正在被“421”的 “倒金字塔”式的家庭结构所替代。在这种家庭结构之下, 一些新的问题和困惑随之而来。
小组观点:
任何一个政策的都是适应当时时势而产生, 随着社会的发展,政策也应跟上时代的步伐。 计划生育政策在控制人口增长,发展经济, 提高劳动者素质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但时代在发展,开放二胎不失为一个明智、 科学之举措。另外,社会的发展,国家的强 盛,需要的是充足的人力资源,人多不是问 题,问题是合理利用好人力资源。
中国:采纳宋健的人口控制论,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减少后代数量以提高 人均资源、提高人均GDP;并降低科教投入,以及科技政策失误(宋健是 科委主任,长期负责中国科技),使得人口资源不能转变为人力资源。
美国人口优势
Babies
211111111099999999098765432000000000
TFR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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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生育政策效果评估案例分享
人口生育政策效果评估案例分享一、背景介绍人口问题一直是各国面临的重要挑战,尤其是在人口老龄化日趋明显的背景下,如何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人口生育政策成为了各国政府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不同国家实行的人口生育政策各有特点,为了评估其在实际应用中的效果,我们选择几个案例进行分享。
二、案例一:中国的一孩政策中国的一孩政策自1979年开始实行,旨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调整人口结构。
政策实施初期取得了明显效果,人口出生率大幅下降,人口负增长势头得到遏制。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生活观念的改变,人们对于生育政策的态度也逐渐转变,这一政策在社会层面引发了一系列问题,例如老龄化问题、男女比例失衡等。
因此,根据中国政府最近的政策调整,一些地方已经放宽了生育政策限制,以鼓励更多家庭生育。
三、案例二:日本的“两孩政策”日本是一个明显的低生育率国家,为了应对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发展的挑战,政府近年来推行了“两孩政策”,鼓励夫妻生育二孩。
然而,该政策效果并不如预期,许多夫妻依然因为种种因素不愿生育,例如经济压力和职业发展压力等。
此案例告诉我们,仅仅依靠政策的宣传和实施是不够的,深层次的社会改革和经济调整也是必需的。
四、案例三:瑞典的全面支持生育政策瑞典是一个拥有高生育率和低负担率的国家,在制定人口生育政策时注重平衡家庭生活和工作,通过提供全面的支持措施鼓励生育。
瑞典政府为父母提供包括育儿假、子女托管以及教育补贴等多方面的支持,使得瑞典的生育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政府在制定人口生育政策时,应当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提供全面的支持措施。
五、案例四:新加坡的“鼓励生育奖励金”新加坡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城市国家,也面临着严重的低生育率问题。
为了鼓励年轻夫妻生育,政府实施了“鼓励生育奖励金”政策,通过给予金钱奖励和福利补贴来增加生育率。
然而,由于对个人经济状况的不平等考虑不足,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7389 公共政策对家庭决策的影响:以生育政策为例
公共政策对家庭决策的影响:以生育政策为例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政策对家庭决策越来越产生重要的影响。
尤其是在生育政策方面,政策的实施对人民生活有着很大的影响。
笔者将以生育政策为例,探讨公共政策对家庭决策的影响。
生育政策的历史与影响生育政策的基本情况自1979年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的生育政策经历了多次调整和变化。
从一胎政策到二孩政策再到三孩政策,政策的变化对于人们的家庭决策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生育政策对家庭决策的影响生育政策对于个人和家庭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政策的变化直接影响到家庭的计划生育,例如当政策允许二孩时,很多家庭会考虑生二胎。
其次,政策的变化也会影响到家庭的经济负担,例如当政策开放二孩时,家庭需要支付更多的教育支出。
对政策的看法政策的变化对于家庭有正面的影响,但同时我们也需要注意到,政策的制定需要考虑到不同家庭的实际情况。
尤其是针对弱势群体的政策,应该加强针对性,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公共政策与家庭教育随着公共政策的不断完善,家庭教育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影响。
政策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家庭的教育需要,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孩子们的成长。
同时,家长也需要自觉地将公共政策的精神融入到家庭教育中,使得孩子们更好地了解社会和国家。
公共政策与家庭消费公共政策对于家庭的消费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例如免费教育、医疗保障等政策的出台,直接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保障了家庭的生活质量。
这也提醒我们要积极参与公共政策的建设,为自己和家庭争取更多的权益和利益。
我的看法总体来说,公共政策对于家庭决策有着深远的影响。
我们需要认真对待这些政策的变化,做出更好的个人和家庭决策,同时也需要积极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建设中,为社会的进步和家庭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公共政策的变化对于家庭的决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我们需要认真思考这些政策的意义和影响,才能做出更好的家庭决策。
希望这篇文章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
2012公共管理学案例分析(五篇材料)
2012公共管理学案例分析(五篇材料)第一篇:2012公共管理学案例分析《公共管理学概论》案例分析案例分析首先我们应该弄明白我们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根本目的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由此可见交费就可生育二胎这一政策是与我们国家的的基本国策相悖的,是违反政策规划原则的错误措施。
政策规划的原则是指政策规划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
政策规划的原则很多,主要有:公正原则、受益原则、系统原则、权变原则、优化原则。
(1)公正原则是指政策规划时要兼顾政策相对主体的利益,不能以偏私去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而成全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坚持公正的原则才能得到被普遍认同的有效政策规划。
受益原则是指政策规划要切合公民实际,有具体的政策目标,使公民能够从中得到益处。
受益有普遍性的,也有局部的。
有的政策规划反映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使他们能够在社会分配中普遍受益。
交费就可生二胎,实现了少数人想多要子女的想法,维护了少数人的利益,却极大地损害了整个国家、社会的利益。
这种受益是少数人的受益,局部的受益,不具备正确政策规划受益的普遍性。
(2)政策规划如果采取短期行为,急功近利,则忽视了事物之间的纵向系统性,如果仅仅注意局部而不顾全局,则忽视了事物之间的横向系统性。
无论哪一种情况都会影响政策规划的科学性。
由此可见交费就可生二胎的政策是违反政策规划的系统原则的,政策目标与执行措施相矛盾、相冲突,执行越有效,结果离目标越远。
(3)执行政策的措施不合理,反映出政策问题构建的错误。
如允许乡镇从罚款中提成,无疑会对基层干部起到一定的诱导作用,计划外生育给他们带来了实惠,他们怎么会积极制止这种行为。
政策执行者素质不高,受经济利益驱使,其所作所为与原政策目标背道而驰。
措施建议:(1)加大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少生优生的观念深入人心。
(2)计划生育的推进工作应该是依法进行的,不应该是人治的、不应该是可以用钱妥协的,计划生育国策、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不能在钱的面前低下腰。
实施全面二孩的公共政策理论分析
一、公共政策全过程分析(一)公共政策主客体分析1.主体分析在拥有政治权威和权力的政策制定者中,女性从人数到决策影响力都明显低于男性,容易忽视男女差异、保护女性权益的声音不易受到重视;即便制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多数仅是倡导性、宣言式条文,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政策制定过程中政府关注点在于社会经济发展、人口结构等对国家整体的影响,女性政策制定权力的缺失导致女性要求很难成为现实政策。
2.客体分析作为生育主体,女性权益保障存在许多政策未能触及的现实问题,包括女性就业、教育、家庭权益等问题。
具体来说,“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实施,加剧了女性就业的严峻形势,可能会直接导致一些女性几乎不可能在生育后回归职场,这无疑成为女性就业另外一道“隐形门槛;此外,随着全面放开二孩,许多女性为了生育二孩自愿或是在舆论压力下被迫放弃再受教育机会并选择稳定、缺乏竞争力的岗位,这在无形中使女性受教育权益受到侵犯;生育二孩后女性原来的经济收入及职业发展机会遭受损失,一旦婚姻发生危机,女性必然处于劣势地位。
3.环境分析在社会背景中女性就业歧视现象层出不穷:女性因自身特殊的生理条件以及其肩负的哺育下一代的家庭责任,女性在求职的过程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从经济背景出发企业因经济利益偏好男性员工,女性就业环境更加严峻;此外相关法律法规与社会现实问题脱节,缺少相适应能够解决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女性可能存在的就业问题的规定,难以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新挑战。
(二)公共政策价值分析1.公共政策价值的地位政策的价值取向是由政策制定主体的价值选择决定的,生育政策兼顾公平与效率,充分体现的是公平正义的理念。
我国全面二孩政策的施行,标志着我国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体现了生育政策从“效率”向“公平”的价值回归。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了数十年,人口增长过快得到有效改善,出生比例逐年下降,这意味着人口问题不仅不再是负担,人口作为社会发展动力的功能已逐渐凸显,因此政策价值评估方向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案例分析:新中国的生育政策
案例分析:新中国的生育政策新中国的生育政策问题1答:(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两者相互作用构成矛盾运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状况。
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状况时,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反之起阻碍作用。
彻底否定了以“道德说教”作为评判历史功过是非的思想体系,第一次科学地确立了生产力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重要依据。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生育政策几经反复,从“光荣妈妈”到“只生一个好”,再从“双独政策”到“全面二孩”,都是在不断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状况。
(2)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矛盾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事物的发展都是通过事物内部肯定与否定矛盾双方对立统一而引起的辩证否定而实现的。
但是,曲折前进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因而事物的辩证否定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要经历事物自己发展自己的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的有规律的过程。
首先要经历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
第一次否定只否定了原来肯定阶段的消极因素,只肯定了现在否定阶段的积极因素,处于否定阶段的事物仍具有片面性。
只有经过第二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才能既保留各自的积极因素,又克服各自的片面性,达到肯定与否定的对立统一,使矛盾得到解决。
该过程会重复肯定阶段的某些特点、特性,因此看上去仿佛是向原来出发点的“回复”,但这是在更高阶段的回复,是“扬弃”的结果。
新中国成立以来生育政策的改变正是这样一个过程。
一开始的“光荣妈妈”导致人口盲目增长,与经济发展矛盾突出,经历第一次否定,转变为“只生一个好”;又导致人口结构变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长期负面影响;然后经历否定之否定,演变为“双独政策”再发展到“全面二孩”,以期解决当前面临的人口问题与经济发展的矛盾。
(3)认识具有反复性和无限性。
反复性指人们对于一个复杂问题的认识,往往不是经过从感性到理性、再从理性认识回到实践两次飞跃就能完成的,而是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等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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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罚款的案例分析
案例:我国南方某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排在全倒数几位。
2005年,新一届县政府领导走马上任,为了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采取了一项新的政策。
该县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新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来控制生育数量。
措施1:对计划外生育实行罚款;超生第二胎罚款2000元,第三胎罚款5000元,第四胎罚款1万元。
措施2:考虑到计划生育的艰巨性,为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也为了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该政策还规定,罚款所得的收入,村乡两级政府分别可提成30%。
政策实施两年后,政府发现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后果:由于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在当地群众中还根深蒂固,许多人宁愿交罚款,也要生第二胎、第三胎,即使需要借债来交罚款也是在所不惜。
有的群众甚至认为,缴纳罚款就是购买计划生育的权利,在未生育之前便预先把罚款交上去。
另一方面,一些乡村干部为了多“创收”,不管超生,只管罚款,甚至暗中鼓励计划外生育。
案例分析过程:
一、政策质量方面: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条例调整,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滞后。
计划生育工作往往依靠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服务少;要求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使的权利多,而考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少。
从某种意义上讲计划经济是一种命令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
文件与法规政策是计划生育工作中各博弈方的游戏规则,主要是指乡镇级及其以上政府机关所发送和传达的文件和讲话精神等。
文件相对于下级土政策是普遍主义的。
在基层社会运作中这个因素一直起着宏观支配作用,在具体操作中有各种变通,特殊主义几乎无处不在。
不同的博弈方面都在利用规则。
比如,“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作为政策力量,就是强大的合法性后盾。
村民也在利用文件政策。
对生二胎游戏规则的规定和解释中的利用,是村民和干部同时利用同一规则进行互利式合作的一个例子。
办二胎准生证的理由之一是,符合“经县级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鉴定,报市(地)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条款。
上级的人口生育计划中有这方面的指标,各地都有。
于是,村民可以此作为来寻求生第二胎;而乡村等有关干部也可利用这一点从中牟利。
例如某村民,花了
3000元办个二胎准生证。
在这种合作中村民获得了生育第二胎的权利,干部们获得了被请客和得到现金等礼物的好处。
二、政策执行主体方面: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何认识和定位最基层的行驶执法主体是立法上的重要问题。
就全国范围而言,在《人口计划生育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前,各地法规规定的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有三种: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主管部门。
其中以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为基层行政执法主体为多,涉及到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行政执法权往往也集中于此。
因为具体的管理措施、方法和手段等具体行政行为通常是通过最基层的行政执法主体而加诸于管理相对人并影响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这种基础执法权属的差异,导致以上各级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相应职权和职责参差各异。
在讲求法制协调统一的法制国家,是极其不和谐的。
三、政策对象方面:生育观是人们对生男育女的基本看法和观点。
长期受同一文化传统影响,当地群众有着大体一致的生育观,诸如多子多福、重男轻女、“不孝有三,无后(指男孩)为大”习俗所安排的是男系继承制,儿子天生具有继承父母财产的合法权利。
另一方面,生理因素和社会文
化造成了男女有别,从而重男轻女本身也是一个现实的生活策略,比如养儿防老和人多不受气等都很现实。
因此,政策对象宁愿交罚款,也要生育第二胎、第三胎,即使需要借债来交罚款也在所不惜。
四、政策执行的外部环境方面:一是关系,关系可以概括为看似合法实际上又非法,或看似非法实际上又合情合理的交往,是特殊主义的交往。
干部和村民都在利用关系来参与这场博弈。
“离开关系办事难!”这是人们常发的感慨。
这里的“办事”包括上级要求下级(也可以指村民)的、下级请求上级的以及同级人之间互动的事情。
上级对下级的要求如果只以正式渠道下文件讲精神,一般效果不好。
他们需要以“哥俩好”的交情让主要依靠的下属卖力工作,利用关系在村民的计划生育博弈策略中同样占据要津。
关系是保护伞,能遮风挡雨。
送礼请客等行为是非法的,但从村民自身利益和时下社会环境来看,几乎成了被锁定的事实。
在日常生活中,村民需要请求上级时大多尽量动用社会关系网络资源解决问题,不会轻易动用法律。
更何况村民本身也多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因此更不愿去触动法律。
“民告官”的上访是需要勇气的,上访成功与否都要付出很大代价。
总之,动用社会关系网络资本往往是最有效和经济的。
用村民的话说“当官的得有老百姓撑腰,老百姓也要有当官的保护”,“撑腰”和“保护”的对象是同一社会关系网络中的成员。
这是
一种社会资源交换。
二是金钱,经济因素在计划生育中非常重要。
超生罚款就是用经济手段对村民加以制约。
近乎残酷的罚款对村民形成巨大的压力,但村民们都认为只要有钱就可以多生孩子,以钱铺路仍然是村民们常用的策略。
三是互利的合作,先说村民的合作,村民们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世世代代一起生活的熟人,他们是一个群体。
在计划生育中村民之间自然达成联盟,可以让别人的东西暂时放在自己家里,打一下掩护,当外人打探某某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时,不向外人提供信息等。
相互提供方便,至少不坏别人事。
村民们明白,合作比背叛好。
再看基层干部一方,他们之间的差别也造成内部的不同博弈方。
我们可以把他们粗略地分成乡级在编干部、乡级不在编干部和村干部三个博弈方。
在编干部要对上级负责,所以要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结果,比如,低超生,但又要保持工作尽量不太出格,出了问题就是麻烦,影响可获得提拔资格的政绩。
而具体工作通常是由那些村干部做的。
所以在编干部必须保持与不在编干部的合作,以求他们工作细致谨慎,干出成绩又少惹是非。
现在来看干部和村民的合作,生二胎就是干部和村民默契的互利合作的一个很好例子。
此外,基层干部不完成一定的任务就要受罚,又要照顾到村民实际,所以集执行小鬼和庇护神于一身,平时是以村民为对手打游击,上级来检查时又与村民结成同盟,通风报信,出谋划策。
村民面对上级调查者,衡量
利弊的结果,就是对他们说假话。
这样相互隐瞒对双方都有利。
政策执行的外部环境的另一方面就是权力缺乏监督。
有效的监督,可以预防和制约违法政策。
应把建立高效运转的监督机制作为实施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逐步形成以计划生育法制机构为主体,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政纪监督、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群众监督综合发挥作用的监督体系。
对重大的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案件,计划生育法制机构为主体缺乏事前指导和事后监督也是计生政策难以执行的重要原因。
综上分析,该案例中的政策未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