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合同龙
深圳经济特区30年100件大事
深圳经济特区30年100件大事.txt都是一个山的狐狸,你跟我讲什么聊斋,站在离你最近的地方,眺望你对别人的微笑,即使心是百般的疼痛只为把你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刺眼的白色,让我明白什么是纯粹的伤害。
【入选事件】1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诞生。
解读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条例》规定在经济特区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鼓励外商到经济特区投资办企业,赋予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方面更大的自主权。
《条例》从法律上宣告了经济特区的诞生,掀开了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发展史的第一页,同时把“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增强了外商投资的信心,赋予了特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成为特区改革开放的“尚方宝剑”。
深圳在改革开放中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证明,中国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深圳经济特区30年来在改革探索中的做法,为全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经验。
(方兴业)【入选事件】21980年,“炒鱿鱼”、打破“铁饭碗”,深圳在中国内地率先突破固定用工的传统体制,实行双向选择,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和配套制度。
解读随着外商投资企业蓬勃发展,80年代初,深圳经济特区经济成分愈发多元化,这种格局决定了不能再实行国家统包统配的用工制度。
1980年,深圳首先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中进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试点,深圳的劳动用工由政府行为转变为企业行为,劳动关系也由政府与工人确立转变为企业与工人确立,企业员工双向选择,在全国率先打破了固定用工的传统体制,“炒鱿鱼”一词开始走向全国。
(潘若濛)【入选事件】31981年,深圳国际商业大厦建设推出“工程招投标”方案,开创中国内地工程招投标先河。
解读国际商业大厦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之初的地标性建筑之一,起初打算指定承建单位,后来改为招标方式,让中外建筑企业自由竞争,整项工程的造价降低了940多万元,建设工期从两年缩短为一年半。
广东省劳务合同(3篇)
广东省劳务合同(3篇)广东省劳务合同(通用3篇)广东省劳务合同篇1甲方:乙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一)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种工资形式: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
2.计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基础工资为________元月,其余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龙晓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龙晓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3【案件字号】(2020)湘02民终114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祁湘清彭德华肖晶【审理法官】祁湘清彭德华肖晶【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龙晓【当事人】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龙晓【当事人-个人】龙晓【当事人-公司】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龙晓【本院观点】本案系劳动争议案。
【权责关键词】撤销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约定特别授权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原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劳动争议案。
争议焦点为上诉人是否应当支付龙晓未休年休假13天的工资和法定节假日加班15天工资。
上诉人方的员工休年休假必须要向公司申请并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审批,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已经修完年休假,但上诉人未能提供被上诉人申请休年休假的证据,应当承担举证无能的法律后果,原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综合本案实际情况认定被上诉人13天年休假未休并无不妥,上诉人应当向被上诉人支付13天的未修年休假的工资。
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2017年度的5天年休假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但上诉人在原审答辩状中并未以超过诉讼时效的理由抗辩,在二审中提出,本院不予审查。
虽然上诉人仅认可被上诉人法定节假日加班9天,不认可被上诉人加班15天,但被上诉人不仅提供了加班9天的书面证据,还提供了另外6天上诉人发布的有被上诉人加班的电子通知证据,原审综合认定被上诉人法定节假日共计加班15天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上诉人应当向被上诉人支付15天的加班工资报酬。
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圳市龙岗区劳动局实施管理新思路,推出惠民新举措,开刨工作新
抓 事前 防 范 与事 后调 处 ,构 建 和谐 劳 动关 系 为 进 一 步 畅通 劳 动 者 诉 求 渠道 ,龙 岗区 劳 动 局 对来 信 、来 访 、来 电 等 信访 案件 不 拖 、不 压 ,限期 办 结 ,共 接待 群 众 来 访2 9 0 4 6 批门6 0 5 5 1 人次 , 对 比前 一 年 同 期 分 别上 升 2 %、 1 5 ,结 案率 10 。龙 岗 区劳 动局 还 开 4 4% 0% 展 领 导 “ 接 访 ”活 动 ,启 动 了 劳 动保 障 系 统 依 法 维权 “ 通 车 ”活 动 , 大 直 对重 大 案件 推 行 领 导 包 案 处 理 和督 办 制度 , 接 待 群 众 来 访2 0 批 /7 8 共 9 1 6 7 人 次 。对 于 群 体 性 信访 案件 、按 照 “ 级 负责 ”和 “ 主管 、谁 负 责 ”的 原 分 谁 则妥 善 处 理 。 深 入开 展 劳资 隐 患 “ 雷 ”专 项 行 动 ,推 行 “ 导挂 包 、科 扫 领 室包 片 ”和 信 息 预 警机 制 ,立 足 抓 早 、抓 小 、抓 苗 头 ,排 查 治 理 劳 资隐 患 6 2 ,其 中配 合 区信 访 安全 维 稳 “ 雷 ”行 动 专项 、百 日排 查 整治 行动 排 5宗 扫 查 出隐 患3 3 。 加大 信 访调 解 力度 ,信 访 案 件调 解 成功 率7 %以上 ,结 案 1宗 O
步查补漏缺 ,建章立制,实现政务管理的规范化和高效化;在信息化建设 方面 ,尽快 投入使 用 劳动监 察信 息化 管理 系统 、就业 管理 信息化 管理 系统 和
一
劳动仲 裁信 息化 管理 系统 ;在重 点工 作方面 ,要 建立 完善 工作 新机 制、 改进 工作 方法 、实现效 能倍 增。 2 0 年 ,龙 岗区 劳动 管理 工 作进 一 步 呈现 新 亮点 ,各 项 工作 取得 显 著 08 成绩 ,劳 资纠纷 调处经 验在 全市推 广 ,荣获 广东 省农 民工 工作 先进 集体等 重
劳动合同同普法宣传方案
劳动合同同普法宣传方案一、宣传主题。
“劳动合同,你的职场保护神!”二、宣传目的。
让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深入了解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宣传对象。
1. 劳动者(包括各类企业职工、临时工、兼职人员等)2.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四、宣传内容。
1. 劳动合同的订立。
什么是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劳动合同就像你和老板之间的一份“约定书”,上面写明了你要做什么工作、拿多少钱、工作多久等等。
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不能马虎哦!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就像谈恋爱,得你情我愿。
不能有欺诈、胁迫的情况。
比如说,老板不能骗你说有超高的工资,结果到发工资的时候却少得可怜。
要注意合同里的关键条款,像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这些,都是关系到你的切身利益的大事。
比如说,要是合同里写着你要在A城市工作,结果老板突然把你调到B城市,这可不行,除非合同里有相关的约定或者你同意了。
2.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签了合同就得好好履行,劳动者要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也要按照约定支付工资、提供劳动条件等。
这就好比两个人搭伙过日子,各自都要尽到自己的责任。
如果要变更劳动合同,也得双方协商一致。
不能老板单方面说改就改。
比如说,原来你的工资是每月5000元,老板不能突然说从下个月开始只给你3000元,除非你们协商好了,并且有书面的变更协议。
3.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得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者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合同,不过要是在试用期,提前通知的时间会短一些,就像试用期是一个互相考察的阶段,大家都比较灵活。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不能乱来。
要是没有正当理由就把你辞退了,那就是违法解除,你就可以要求赔偿。
比如说,你工作一直很努力,没有犯什么错误,老板却突然把你开除了,这时候你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终止的时候,也有一些法定的情形,像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
劳动法案例分析(1-100)
劳动法案例分析(1-100)案例1:张某等6人系某县中学教师,自1981年起即在该中学任教,与学校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一直未转入正式编制。
1999年2月县政府为减少财政压力,发布《关于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的通知》,某中学根据这一通知,将张某等6人辞退。
张某等6人认为已任教多年,被辞退时某中学应按劳动法规定向6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认为多年来6人以民办教师身份任教,某中学给予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补足低于最低工资部分,即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裁决该中学支付6人经济补偿金和补足多年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的劳动报酬。
问题:张某等6人与某中学之间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案例2:龙某系某市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长期雇佣3个人员为其工作,并为3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1999年11月,龙某承接了一项运输水泥电线杆的业务。
11月12日开始运输后,龙某认为3人无法完成预定的运输任务,其雇工之一张某介绍自己的邻居钟某参加运输,龙某同意,并与钟某约定完成这次运输任务后即不再雇佣钟某,费用一次性付给钟某。
钟某在卸车过程中,由于不慎被水泥电线杆压死。
2000年1月9日,钟某家属向某市劳动局申请,要求对钟某死亡作出工伤事故认定。
问题:龙某与钟某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案例3:2001年3月某科学院为配合北京大学生运动会召开,决定对院内环境进行整顿,院内需拆除几处房屋建筑,研究院即与某劳动服务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有劳动服务公司负责组织人员拆除,研究院支付劳动服务公司劳务费用10万元。
某劳动服务公司雇佣了5名工人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
在拆除房屋过程中工人孙某不慎从房顶坠落受伤,需住院治疗,医院要求支付住院押金1万元,研究院垫付。
后孙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及仍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劳动服务公司与研究院都不同意支付。
劳动服务公司对孙某说,你是为研究院拆房时受伤的,应由研究院为你支付医疗费。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1申请人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办z号,联系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周a,总经理。
申请人与洪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业经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并作出深龙劳仲案终字[20xx]第a008718号仲裁裁决。
申请人于年月日签收该裁决,申请人认为该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请求贵院依法撤销该裁决书。
理由如下:一、申请人与洪某某争诉的是劳动争议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洪某某向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金额总计为13670元,在仲裁审理过程中,洪某某并没有向仲裁庭申请变更,增加申诉请求,而仲裁委员的裁决却多出申诉金额105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据此规定仲裁委员会只能就当事人即洪某某的申诉请求的事项进行裁判,对于当事人没有请求的,不能作出裁处,这是当事人处分权的体现。
而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深龙劳仲案终字[20xx]第a008718号仲裁裁决当事人未提出的事项——1、多出请求金额;2、节假日加班两问题进行裁处,实际上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处分原则,显属错误;二、申请人与洪某某约定的薪酬为按月2100元,含加班工资在内,加班工资不再另行计算。
事实上在申请人处工作的业务员均实行包月工资,工资单明确显示已包含加班费,且工资单在仲裁庭已由洪某某认可其发放标准和数额,根据该事实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第二十七条规定,裁决书裁决由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是错误的;三、申请人与洪某某的劳动争议于20xx年11月25日经布吉街道诉求中心调解,同月27日,申请人向洪某某给付了所有工资并终结劳动关系,洪某某在《劳动争议调解通知书》中出具“与单位结清所有工资无任何异议”并签字确认,依据该事实,申请人与洪某某经调解,申请人给付了工资,洪某某也由其本人签名确认无任何异议,双方已终结劳动关系,而洪某某却于20xx年12月25日申诉仲裁,因双方劳动关系终结,申请人不应当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张剑峰、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剑峰、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21【案件字号】(2020)粤03民终2132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周最久张士光罗巧【审理法官】周最久张士光罗巧【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剑峰;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当事人】张剑峰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张剑峰【当事人-公司】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陈朝阳广东一龙律师事务所;王祖发广东一龙律师事务所;陈哲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朝阳广东一龙律师事务所王祖发广东一龙律师事务所陈哲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朝阳王祖发陈哲【代理律所】广东一龙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剑峰;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张剑峰与泽宝公司之间曾存在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均受法律保护。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原审查明事实清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另查明,泽宝公司在一审书面质证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时效抗辩。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张剑峰与泽宝公司之间曾存在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均受法律保护。
张剑峰与泽宝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基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及张剑峰的高管身份,在工作时间满一年后,泽宝公司授予张剑峰期权,因此,本案中张剑峰要求泽宝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属于劳动争议纠纷。
该期权约定属于用人单位为了激励员工而给予的福利待遇,应当按照劳动争议案件劳动报酬的情形适用时效规定。
本案中并无证据证明张剑峰与泽宝公司另外签订了期权合同,张剑峰于2011年10月30日离职,于2018年11月21日向泽宝公司要求兑现期权,并于2019年8月29日提起劳动仲裁,泽宝公司在原审时提交的质证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时效抗辩,原审认定张剑峰的请求超过了仲裁时效并无不当,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劳动法案例分析》
1、职工自谋职业死亡,用人单位应承担补助义务法官:在职工与公司达成停薪留职、自谋职业协议的情况下,双方的劳动合同并未终止,公司仍然应当承担补助义务。
林某是某公司的合同制职工。
因公司效益不好,加上朋友相邀,林某于2007年2月1日与公司达成了停薪留职、自谋职业协议,约定期间为三年,期满后回公司上班。
三个月前,林某在经商押运货物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
其妻要求公司承担林某非因工死亡的义务时,公司以林某是因自己经商死亡,与公司无实际劳动关系为由拒绝。
林某之妻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判决认为,虽然林某已经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但公司仍应承担林某非因工死亡的义务。
非因工伤亡是指职工因疾病或在其他与工作、生产无关的情况下,因本人应负主要责任而发生不测事故时所致的伤残、死亡。
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针对这种情况,应当给予职工非因工伤亡待遇。
享受非因工伤亡待遇的条件,就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林某与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关键在于认定林某与公司达成的停薪留职、自谋职业协议,是对原劳动合同的终止,还是变更。
如果是终止,公司当然不必承担义务;如果是变更,则表明双方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
变更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或单方因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按照法律规定或约定,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删减的法律行为。
林某与公司议定让林某自谋职业,明显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部分修改,并没有废除其他内容或宣布整个合同作废,更何况双方已明确规定“期满后回公司上班”,故当属劳动的合同变更,双方劳动关系继续存在。
职工非因工伤亡待遇,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2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到12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深圳市恒达利印刷有限公司、秦鸣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深圳市恒达利印刷有限公司、秦鸣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26【案件字号】(2020)粤03民终2842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卢艳贝【审理法官】卢艳贝【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深圳市恒达利印刷有限公司;秦鸣【当事人】深圳市恒达利印刷有限公司秦鸣【当事人-个人】秦鸣【当事人-公司】深圳市恒达利印刷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向纯华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黄诗婷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向纯华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黄诗婷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向纯华黄诗婷【代理律所】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深圳市恒达利印刷有限公司【被告】秦鸣【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深圳市恒达利印刷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1-10-23 18:02:13深圳市恒达利印刷有限公司、秦鸣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03民终28421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恒达利印刷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香社区广场路某某综合楼2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8325387A。
法定代表人:林元霖。
委托诉讼代理人:向纯华,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秦鸣委托诉讼代理人:黄诗婷,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上诉人深圳市恒达利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利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秦鸣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9民初782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第二审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公司员工忘记续签劳动合同情况说明
公司员工忘记续签劳动合同情况说明一、员工基本信息。
亲爱的小伙伴,我们先来说说这个员工的基本情况哈。
姓名:[员工姓名]性别:[员工性别]部门:[员工所在部门]入职日期:[具体日期]这位小伙伴在咱们公司也算是老员工啦,一直以来工作表现还是很不错的,大家也都很喜欢他/她呢。
二、劳动合同情况。
咱再聊聊劳动合同的事儿哈。
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呢,是从[起始日期]开始,到[到期日期]结束。
按照正常的流程呀,在到期之前就应该续签劳动合同啦。
可是呢,不知道是因为工作太忙,还是不小心给疏忽了,咱们这个小伙伴就忘记了这茬事儿,咱们公司这边也没有及时地发现这个情况,这就导致劳动合同到期了却没有续签。
三、事件经过。
下面就详细说说这到底是怎么个经过呢。
那段时间啊,公司里的业务特别繁忙,大家都像小蜜蜂一样忙得晕头转向的。
这位员工呢,每天都在埋头苦干,处理各种各样的工作任务。
可能心里就光想着怎么把工作做好了,对于劳动合同续签的事儿就没太在意。
咱们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呢,也在忙各种招聘、培训还有员工关系处理之类的事情,也是忙得不可开交,结果就没顾得上仔细核对每一位员工劳动合同的续签时间。
就这样,时间就悄悄溜走了,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了,但是没有续签。
四、对员工的影响。
那这事儿对咱们这位小伙伴有啥影响呢?这可得好好说说。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及时续签,员工可能会在一些权益保障方面存在担忧。
比如说,他/她可能会担心自己的工资待遇、工作稳定性之类的。
而且呀,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劳动纠纷,没有续签的劳动合同可能会给他/她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不过呢,咱们公司肯定是不会亏待咱们的小伙伴的,这一点大家都要放心。
咱们一直都很重视每一位员工,不会因为这么个小失误就改变对员工的态度。
五、公司的态度。
说到这儿,就得讲讲咱们公司的态度啦。
公司知道这个情况之后呢,非常重视。
咱们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公司,不会对这个事情不管不顾的。
夏国强、华丰玩具(深圳)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夏国强、华丰玩具(深圳)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06【案件字号】(2019)粤03民终3104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沈炬郑寒江易静【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夏国强;华丰玩具(深圳)有限公司【当事人】夏国强华丰玩具(深圳)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夏国强【当事人-公司】华丰玩具(深圳)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王小兰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龙李平广东文顺律师事务所;陈佳丽广东文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小兰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龙李平广东文顺律师事务所陈佳丽广东文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小兰龙李平陈佳丽【代理律所】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广东文顺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夏国强【被告】华丰玩具(深圳)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为劳动争议纠纷。
【权责关键词】代理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1-16 11:35:53夏国强、华丰玩具(深圳)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终31042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夏国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小兰,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华丰玩具(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法定代表人:张德清,主席。
委托诉讼代理人:龙李平,广东文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佳丽,广东文顺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上诉人夏国强因与被上诉人华丰玩具(深圳)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7民初1389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吴浩峰、深圳市龙华区嘉熙业铜炉蛙锅店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吴浩峰、深圳市龙华区嘉熙业铜炉蛙锅店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10【案件字号】(2021)粤03民终30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孔卫新【审理法官】孔卫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吴浩峰;深圳市龙华区嘉熙业铜炉蛙锅店【当事人】吴浩峰深圳市龙华区嘉熙业铜炉蛙锅店【当事人-个人】吴浩峰【当事人-公司】深圳市龙华区嘉熙业铜炉蛙锅店【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吴浩峰【被告】深圳市龙华区嘉熙业铜炉蛙锅店【本院观点】本案案由为劳动争议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案由为劳动争议纠纷。
比较上诉人在一审时和二审上诉时提出的请求事项,部分事项相同,部分事项不同,另外有部分一审提出过的请求事项在二审时没有提出。
下面将对上述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对于一审曾提出且二审再次提出的事项,属于二审的审理范围;对于一审曾提出而二审未提出的事项,视为上诉人认可一审判决对该事项的处理结果,二审不再处理;对于一审未提出而二审新提出的事项,由于超过了一审判决审理的范围,不属于二审的审理范围,二审不予处理。
具体而言,上诉人在上诉状中请求的第1项、第2项因未在一审时提出过,超过了一审判决审理的范围,故此不属于二审的审理范围,二审不予处理。
上诉人在上诉状中请求的第3项“2019年6月8日起到2019年10月23日的工资15750元”及第4项“2019年10月24日至2020年10月23日工资54000元”,虽然上诉人在一审起诉状第4项中请求继续支付劳动仲裁及法律维权期间的双倍工资,但未明确具体每月的金额及合计的金额,属于请求事项不明确。
此外,在上述期间上诉人并未提供劳动,其主张劳动报酬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应获得支持。
劳动合同范本百度网盘(共3篇)
劳动合同范本百度网盘第1篇甲方:_____乙方: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编号:_______。
续签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 __月________日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如下变更,并同意补充如下事项原劳动合同书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继续遵照执行。
本续签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用工部门与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人事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劳动合同续签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劳动合同范本百度网盘第2篇甲方:_____巴士股份责任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乙方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程度: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体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驾驶员聘用合同根据《_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年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 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湖南龙镶巴士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
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的租车合同以及管理公司指派,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湖南省交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具有客运营运资质,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
深圳拖欠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电话
深圳拖欠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电话在深圳,如果遇到了拖欠工资的情况,那确实是一件让人头疼又着急的事情。
这时候,知道最快最直接的解决电话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要提到的是深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投诉举报电话:12333。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当您拨通这个电话后,会有专业的工作人员接听您的来电,耐心倾听您的诉求,并为您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另外,各个区也设有专门的劳动监察部门,他们的电话同样能够为您解决问题。
比如,罗湖区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是_____,福田区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是_____,南山区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是_____,宝安区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是_____,龙岗区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是_____,盐田区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是_____,龙华区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是_____,坪山区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是_____,光明区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是_____,大鹏新区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是_____。
当您拨打这些电话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
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些能够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被拖欠的情况。
有了充分的证据,能够让您的诉求更有说服力,也能加快问题的解决进度。
二是要清晰准确地表达您的问题。
在与工作人员沟通时,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包括您工作的单位名称、工作时间、拖欠工资的金额和时间等关键信息。
三是要保持冷静和理性。
虽然遭遇拖欠工资会让人感到愤怒和焦虑,但在沟通中保持良好的态度,有助于更有效地解决问题。
除了拨打上述电话,您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比如,可以直接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是一种比较正式的法律途径,能够对劳动纠纷进行裁决。
同时,如果您觉得用人单位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比如恶意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您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总之,在深圳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不要慌张,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书5篇
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书5篇对待申请书我们一直都是认真积极负责的心态,通过申请书,申请者可以强调自己对未来学习或工作机会的承诺,本店铺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书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书篇1申请人:银某某被申请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请求事项: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40234.8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10068.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12084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70元及所欠差额工资25%的补偿金17.50元。
事实和理由:20XX年2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20XX年2月26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20XX年2月22日终止,其中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20XX年3月6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在申请人的强烈要求下,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6日调换申请人工作岗位,转为现场调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XX年X月X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
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申请人:__X20XX年X月X日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书篇2申请人:景德镇某公司委托代理人:沈英华,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梁某请求事项:撤销景德镇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景劳仲案字(20XX)第X号仲裁裁决。
互为原告)、互为被告)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互为原告)、互为被告)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2.15【案件字号】(2021)粤03民终1878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何溯鄢宁娟徐玉婵【审理法官】何溯鄢宁娟徐玉婵【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深圳市百通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李前运【当事人】深圳市百通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李前运【当事人-个人】李前运【当事人-公司】深圳市百通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方小民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方小民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方小民【代理律所】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深圳市百通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李前运【本院观点】本案系劳动争议纠纷。
作为用人单位,百通伟业公司应就放假情况和李前运的出勤情况承担举证责任,但百通伟业公司未就其主张提交证据证明,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原审采信李前运主张的正常出勤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权责关键词】撤销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约定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支付令强制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劳动争议纠纷。
针对上诉人百通伟业公司的上诉请求和理由,本院评析认定如下:关于2020年1月至2020年2月工资差额的问题。
上诉人百通伟业公司主张被上诉人李前运在1月份春节放假前请假4.5天,2月份亦未按公司通知于2月17日返岗复工,不存在工资差额问题。
本院认为,作为用人单位,百通伟业公司应就放假情况和李前运的出勤情况承担举证责任,但百通伟业公司未就其主张提交证据证明,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原审采信李前运主张的正常出勤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根据李前运每月13000元的正常工资标准和百伟通公司实际发放的上述两个月工资数额,百通伟业公司应当向李前运支付上述两个月工资差额11029元。
深圳市宝昌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朱渺深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深圳市宝昌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朱渺深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1【案件字号】(2020)粤03民终158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周最久罗巧张士光【审理法官】周最久罗巧张士光【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深圳市宝昌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朱渺深【当事人】深圳市宝昌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朱渺深【当事人-个人】朱渺深【当事人-公司】深圳市宝昌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刘琴广东格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琴广东格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琴【代理律所】广东格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深圳市宝昌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朱渺深【本院观点】本案为劳动争议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证据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二审查明,1、宝昌利公司对于朱缈深在一审中提交的嘉忆乐居公司的考勤刷卡记录予以确认,并确认在其中签名的邓喜生是嘉忆乐居公司的主管。
2、朱缈深对宝昌利公司提交的考勤卡中2018年6月19日以后的考勤记录予以确认,宝昌利公司确认,该考勤卡上备注的调休、端午节放假是公司备注的。
3、朱缈深确认,宝昌利公司向其支付了2018年6月的部分工资1538.46元,宝昌利公司向其支付了当月工资1430.39元。
另查明,一审查明的其他事实清楚,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为劳动争议纠纷。
宝昌利公司与朱缈深之间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均应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约束。
关于朱缈深2018年6月的工资,因宝昌利公司认可邓喜生的身份是嘉忆乐居公司的主管,而朱缈深提交了邓喜生签名的刷卡记录,故本院对该刷卡记录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朱缈深对宝昌利公司提交的考勤卡中2018年6月19日以后的考勤记录无异议,本院对该证据亦予以采信。
国家机关劳动合同制工人因违纪被辞退
国家机关劳动合同制工人因违纪被辞退案由申诉人:龙某,男,25岁,某市公安局司机,劳动合同制工人。
被诉人:某市公安局。
申诉人龙某1993年10月被招收为某市公安局劳动合同制司机,双方签订了十年劳动合同。
龙某1995年3月伙同他人将公安局收缴的摩托车卖掉及私自给他人汽油票,被某市公安局于1995年3月20日辞退。
龙某不服,认为处理太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调查过程1994 年12月,某市公安局在冬季严打攻势中,共收缴各类被盗摩托车十五辆,放置在交通大队丢失车辆暂存仓库,并于1995年1月登报招领,先后有九台摩托车被失主领走。
1995年2月20日,申诉人龙某的内弟来龙家串门,提起买摩托车做买卖的事,求龙某帮忙买一台旧的摩托车,当日晚上龙某酒后忽然想起公安局收缴的摩托车,便与其内弟一起驾车到寄存摩托车的车库,因与打更人员比较熟悉,便以失主认领为由将一台“建设50”摩托车拉走。
1995年2月21日,龙某上班时与处长说明拿走摩托车经过,并表示交钱买车,第二天将1000元钱交给处长。
被诉人认为龙某身为公安部门的工勤人员,在收缴的车辆还没有找到失主的情况下私自将摩托车送给其内弟,虽然讲明了情况交了买车钱,但也严重违反了公安部门纪律,因此,为教育本人,严肃纪律,局长办公会决定:将摩托车退回;依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对龙某作辞退处理。
并以市局政字第5号文件形式送达本人。
分析意见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之间、个体工商户与帮工、学徒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参照条例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此案。
《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根据劳动人事部劳人劳〔1987〕31号文件《关于〈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若干问题解答》条规定:“《辞退规定》只适用于国营企业及其所属的医院、学校、科研等事业单位,不适用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事业单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劳动合同龙
深圳市
劳
动
合
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
名称姓名
住所性别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号码
联系人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廿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川期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
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小时(不超过40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元)或按
执行。
(三)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
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亨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甲方按国家利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作业,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
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徳。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应采用书而形式。
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
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冋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
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 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2、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1日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 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 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 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
甲 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1会保险关系 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 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中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四、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 法规执行。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甲方依据木合同第九条第 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 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
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 2、 3、 4(三) (六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
(二) 本合同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H 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 效。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年 月曰 甲方: (盖章)乙方
: iii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