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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职业大学课程代码编制规则

鄂州职业大学课程代码编制规则

鄂州职业大学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
课程代码编制规则
课程代码是课程主要特征和属性的体现,其编码的科学性不仅反映学校的管理水平,而且折射出课程体系的合理性,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构建“厚基础、宽专业、重实践、高素质”的课程体系,在参考国内兄弟院校的课程编码体系的基础上,特制定我校课程代码编码规则。

二、课程编号:
1.课程代码统一采用6位数字编码。

2.第一、二位:为课程类别代码
3.第三、四位:为专业代码【参见专业(含方向)代码表】。

全校性公共课第三、四位设为“00”。

4.第五、六位:为课程序号。

5.公共必修课编码(见表)。

6.课程编码由教务处、各院系部负责完成。

鄂州职业大学课程类别代号及课程编码注意事项
1、专业课程及实践课程编码(由各系编制)
①实践教学环节中,专业实训(校内项目)、专业实训(校外项目)、毕业顶岗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等归入专业必修课,暑期社会实践等归入专业选修课(由各专业编码)。

②课程序号以课程类别为单位编排,顺序为01、02、03…。

2、同一专业分学期或分学年开设的同一课程,在课程名称后加“Ⅰ”、“Ⅱ”……。

3、全校性公共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编码。

4、各专业课程序号使用两个系列(分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按开课先后顺序编码,专业核心课程编号前加大写“TC”。

5、不同专业(含专业方向)同一门课程可以有多个编码,但一个编码只能对应一门课程。

附件:专业(含专业方向)代码表
鄂州职业大学2013年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代码。

2023年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安排规定

2023年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安排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安排规定在布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日,越来越多需要用到教务,支配,规定,职业资讯,但许多人写作教务,支配,规定,职业文章时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我整理的职业技术学院教务支配规定,欢迎共享。

职业技术学院教务支配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务支配工作,依据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及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教学管理与运行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任务支配1.各系部必需严格执行教学方案,不得随便变更。

若确需调整,由系部填写《实施性教学方案调整审批表》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

2.各系部支配老师教学任务时,必需结合老师的专业方向、专长及以前任课状况,支配每位老师相对固定地担当2-3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由各系部负责审查开课老师的资格。

3.原则上,每位老师每学期同时段任课数不超过3门,新开课不超过2门,周课时最高不得超过18节;工作不满三年的新老师任课不超过2门,周课时最高不得超过12节;具有硕士学位的见习期老师,可在"传帮带'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担当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周课时最高不得超过10节,或担当部分实践教学指导工作。

4.系部处级干部每周工作日内兼课原则上不得超过6课时;具有老师专业技术职务的院系部行政人员(系部处级干部除外),每周工作日兼课不得超过4课时。

5.课程教学任务按课程性质归属开课系部担当,由开课系部统一协调支配任课老师。

各系部要聘请企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担当专业实践课程的教学或实训指导,全职外聘兼职老师周课时最高不超过18节。

6.经学院职能部门的测评或考核,对教学态度或教学质量差、常常发生教学差错、造成严峻或重大教学事故的任课老师要限制其教学任务课时数,直至停止支配教学任务。

对测评或考核教学效果差的外聘兼职老师,按温职院教〔2022〕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7.每学期第17周前,各系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下一学期教学任务支配状况。

2021年体测方案

2021年体测方案

2015年鄂州职业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方案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关于2015年鄂州职业大学学生体质测试的通知各院、系:为了做好鄂州职业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体育系公共体育教研室将对全体在校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请各院、系以教学班为单位,认真组织学生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及要求完成此次测试工作。

本次测试工作从2015年月日开始,具体测试安排见附表。

请各学院、系以专业班级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报教务处备案,以备安排补测。

一、测试地点:西校区田径场二、测试项目:2014级、2015级: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 50米;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三、成绩等级划分:本标准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四、测试注意事项:1、各班级应在测试前15分钟到达测试地点,并充分做好准备活动;2、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服从测试人员的点名检查,否则将不予测试;3、无故擅自不参加测试者,不得进行补测;病、事假者,须持本院、系批准证明及相关材料,送交公体教研室存档,体质健康测试小组将根据情况择时补测;4、测试时学生应穿着轻便运动服装、运动鞋;不要在空腹、饱腹状态下进行测试。

5、参加测试者提前半小时用餐,以防止激烈运动造成不适和损伤;6、不适合参加剧烈运动的请测试前提出申请,因疾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应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按要求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后交送公体教研室审批、存档;7、近期曾患心肌病、发烧感冒等的同学,测试前应向测试教师说明,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8、肺活量测试时学生应准备好吹嘴,不要转借,避免交叉感染;(自备吹嘴)9、测试时,学生必须遵守测试工作的相关规定,服从测试人员安排,不得佩带项链、手表等易造成伤害的物品,否则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伤害事故均由学生本人负责;10、请各班辅导员测试时到现场协助管理;州大学教务处州大学体育系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鄂州职业大学教学检查制度

鄂州职业大学教学检查制度

鄂州职业大学教学检查制度(修订稿)教学质量是高职校校的生命,教学检查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手段。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全校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检查的目的教学检查是为了了解教学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与补救方法,确保教学目的与教学目标的实现,达到优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目的。

二、教学检查的主要类型与内容学校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检查,教学检查分为:期初检查、期中检查、期末检查以及日常教学情况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

检查一般从学校或教务处对教学院、部完成教学任务的质量和数量的检查和教学院、部对教师履行职责、完成教学任务的方式方法、质量和效果的检查两个层面进行。

(一)期初教学检查期初教学检查是对学期初教学准备和开始工作的全面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的主要项目有:教学条件设施准备、院系教学文件准备、教师教学准备及教学运行。

期初教学检查安排在学期正式上课前后一周内进行,由教学院、部教学副主任负责,教研室组织实施。

具体要求如下:1.教学条件设施准备,包括教室安排、教师聘任及到位、教材到位、教学用品及用具到位情况。

2.院系教学文件准备,包括专校历、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学生名册、研室工作计划、课程表等教学文件资料的准备情况,重点检查课程及其课时安排是否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符合。

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尽快整改按要求完成。

3.任课教师的教学准备,包括课程授课计划填报审批(含实习实训计划)和教学讲稿(教案)的完成情况,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的落实情况,如有临时变动需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4.教学运行情况,包括课程表执行情况(师生是否按课程表准时上下课,是否严格维护课堂秩序);上学期的成绩登录、考试分析、试卷归档、考试工作总结等各项期末工作的落实情况;学生选课、补考的准备情况;教师出勤、学生报到注册及到课率情况等。

鄂州职业大学教学工作规范.pdf

鄂州职业大学教学工作规范.pdf

鄂州职业大学教学工作规范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教师明确各项教学任务中的职责,是深化教学改革,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此,特制订本规范,请各教学相关单位和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一、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培养和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级应用性人才,是高等专科学校的根本任务,是我校教学工作的目标。

为此,教师必须做到: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以对国家、社会、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要有严谨、求实的学风,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不断提高专业学术水平。

4、认真学习、研究和掌握教育理论,并用于指导教学实践;努力探索,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现代化教育手段,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5、为人师表,严于律已,教书育人,管教管学,在各教学环节中注意把德育放在首位,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教师是学校职工队伍的主系列,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是教师晋职晋级的重要条件。

二、教研室主任和主讲教师职责实行教研室主任或教研室主任领导下的课程教学小组负责制和主讲教师负责制。

(一)教研室主任或课程教学小组职责为了加强课程建设,不断教学质量,实行教研室主任或教研室主任领导下的课程教学小组负责制(课程较多的教研室,为了便于工作,可由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协商,推荐教学水平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1~3人任教学小组长或组成课程教学小组),其职责如下:1、认真抓好课程梯队建设和年轻教师的培养工作。

2、全面负责该门课程的教学质量,抓好课程建设,担任课程的主讲或辅导。

3、负责组织和审定该门课程教材的编写或选用工作(经教研室主任核准,按规定时间报教材科预订和印刷),以及课程教学资料,教学设备的建设。

4、负责组织教师讨论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组织集体备课,开展教学研究,审定任课教师制订的教学进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5、按教学工作规范,检查任课教师在备课、授课、辅导答疑、习题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批改作业等环节中的教学情况,把好教学质量关。

鄂州职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鄂州职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鄂州职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是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科学定量,全面评测学生的一种方法,也是引导学生自律、自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

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主要包括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测评、科学文化素质测评、身心健康素质测评三个方面。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师生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的综合考核,测评成绩作为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中职学生。

第二章测评内容第六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主要考核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三个方面。

1、思想道德素质测评考核政治思想素质、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习惯、劳动态度等七个方面。

2、科学文化素质测评考核学生一学年所修必修课课程(包括思想品德课、不包括体育课)情况。

3、身心健康素质测评考核体育课程学习、体质测试、课外锻炼、心理素质等四个方面。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也将对学生所受的奖惩情况以附加分形式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

5、奖惩是指学生所受的奖励与处罚。

奖励指学生从事社会工作、学习竞赛、科研、文体比赛、学生宿舍建设等方面所受到奖励;处罚指学生受到通报批评、违规违纪处分等。

第三章测评办法第七条单项评分1、思想道德素质单项评分该项满分35分。

思想道德素质得分等于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习惯、劳动态度等七项得分总和。

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公共选修课是对专业教学的必要补充,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

主要分为人文社科、艺术和自然科学三大类。

其开设的目的在于拓宽学生的兴趣与爱好,体现学校特色,促进各种知识的相互融通与渗透,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使我院的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管理1.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垂直管理,实行任课教师、各系(部)、教务处三级负责制。

任课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课程授课计划,实施教学,统计学生出勤和听课情况,对选修学生进行成绩考核。

任课教师应根据温职院教〔2009〕17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规范地做好各项教学工作,确保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

各系(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学院规定要求组织开设课程申报、审查,编制、上报本部门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量;上课过程中组织听、评课活动,进行教学质量监督;通知并组织学生及时选课。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系(部)教师的开课申请;制定并下达每学期开课计划;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安排考试、收取并抽查试卷、审核成绩;审核任课教师工作量,每学期教学结束后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2.所有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必须具有完整的课程标准、课程简介、任课教师简介,新开设的要填写开课申请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列入开课计划。

3.公共选修课应由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或专长、具备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授课。

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通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任课教学资格审查(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教学管理1.开课任务安排:教务处于每学期的第十一周发布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通知,各系部根据通知要求填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于第十三周前以《公共选修课开课一览表》形式报教务处(新教师开课和新开课程必须在第十二周前办理完开课申请手续)。

鄂州职业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鄂州职业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鄂大字〔2019〕22号鄂州职业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鄂州人社发〔2019〕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纳入岗位管理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考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校组织部负责。

二、考核范围1.在岗(含校外调入、新参加工作人员)并签订了聘任合同书,且执行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的人员。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按惯例权限分别由省委组织部、市委进行考核。

3.中层正职、主持工作的副职由学校组织部统一组织考核,各单位考核上报的考核优秀人员里面不得含中层正职。

中层副职参加本部门的考核。

4.在两类岗位任职的工作人员(即“双肩挑”人员),应按“双岗双责”要求,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聘用合同约定的两类岗位职责任务,以其主体岗位为考核重点,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规定执行。

5.长期病假及待聘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考核内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应以岗位职责、聘期任务、年度工作目标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1.德,主要考核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纪律、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廉洁奉公、团结合作情况;事业心和责任心情况;遵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情况;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情况等。

2.能,主要考核政策水平、教学水平;依法办事能力、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精神与事件;加强业务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水平。

3.勤,主要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满负荷工作的情况,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

鄂州职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统分明细规则

鄂州职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统分明细规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统分明细规则思想道德素质一、道德修养:①尊重老师,有意顶撞老师者每次扣2分。

②与同学友好相处,骂人者每次扣1分,打架者扣2分。

③做好事、善事者每次奖2分。

二、集体观念:①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者每次扣1分。

②做事有损班级利益或荣誉者每次扣2分。

③做事有利于班集体或荣誉者每次奖2分。

三、学习态度:①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0.5分。

(由学习委员执行)②旷课者每节扣1分。

(由学习委员执行)③作业不交者每次扣1分。

(由学习委员执行)④上课不遵守纪纪律讲话、玩手机、不听讲者每次扣1分。

(由学习委员执行)四、遵纪守法:①有违反校规者扣1分,严重者扣2分。

(由班长,团支书,副班长根据平日情况决定)②违反班规,带坏班级风气者扣2分。

五、文明习惯:①随手扔垃圾,随地吐痰者每次扣0.5分。

②语言行为不文明,带脏话者每次扣0.5分。

③破坏班级卫生、带早餐进教室者扣2分。

(如:带吃的进教室)六、劳动态度:①值日逃跑者扣1分。

(包括寝室)(由劳动委员执行)②如若寝室被评为系级文明寝室,每次人加0.5分。

校级文明寝室,每次人加1分。

科学文化素质:考试不及格者每门扣2分。

考试舞弊者每次扣5分。

分数由期末考试成绩各科平均分乘该项总分再减去学期平均扣分而得。

身心健康素质一、体育成绩:根据平日到勤情况进行评分(由体育委员负责)根据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评分,分数由期末体育考试成绩乘该项分值再减去学期体育平均扣分而得。

二、体质测试:根据体能测试分数进行评分(由体育委员,班长负责)三、课外锻炼:根据平日学校举行的课外活动进行评分四、心理素质:根据个人心理状况进行评分(由女生委员,副班长负责)总则:每周评分1次,每月小计1次,即每周平均分;每学期求1次平均值,1学年总评。

传媒系2010级中文二班综合素质测评记载表。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01•【字号】鄂州政发[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鄂州政发〔2008〕1号)各区、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业教育发展目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鄂州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

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引进优势职教资源,扩大办学规模,创造办学特色,提高办学质量,建立结构合理、开放有序的职业教育体系,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建设人力资源强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用5年时间,形成在校生达5万人左右的职业教育规模;办成1所省级以上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办成3所省级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办成3个省级以上实训基地;办成6个以上省级重点专业。

每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万人,城镇在岗职工培训2万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培训2万人次,农村未升入上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95%以上接受职业培训;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达95%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30%以上。

二、推进职教改革,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一)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

推动各类职业教育资源联合重组,推行“一校多牌”、“一校多股”,扩大办学规模,撤并规模较小、专业相近的职校,围绕优势学校、优势专业,采取划转、合并、联办等方式,建成5-6所规模较大、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中等职业学校。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安排工作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安排工作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安排工作规定
根据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安排工作规定, 教务安排工作将遵循以下原则和规定:
1.教学计划: 根据教育部、学院和相关部门的要求, 制定课程教学计划, 确保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合理、科学。

2.课程编排: 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和学生选课情况, 合理编排课程时间表, 确保教学资源的最优利用。

3.教师分配: 根据教学需要和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经验, 合理分配教师到相应的教学岗位, 确保教学质量。

4.课堂管理: 制定规范的课堂管理制度, 监督并指导教师进行课堂教学, 保证课堂秩序和教学效果。

5.考试安排: 负责制定考试计划, 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 监督考试过程, 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6.学生成绩管理: 负责学生成绩的登记、统计和管理, 及时通知学生成绩并发布成绩公告。

7.学生选课管理:负责学生选课系统的开通、选课规则的制定、选课结果的处理, 保证学生选课的公平、公正。

8.课程评估:负责组织课程评估工作,收集学生对课程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提供给教师改进教学。

9.教务数据统计和报表:负责收集和整理教务数据,编制相关统计报表,用于学院管理和决策。

总体而言,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安排工作规定旨在保证教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为学生的学习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鄂州职业大学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鄂州职业大学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鄂州职业大学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规范学生的实习行为,保护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学生顶岗实习,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顶岗(毕业)实习,主要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组织在校毕业班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参加的顶岗工作。

它是我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

二实习管理的一般规定第四条学生顶岗实习包括集中顶岗实习和分散顶岗实习两种方式。

集中顶岗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就业指导中心和各院系联系推荐,同时也允许学生结合毕业后的工作意向自行选择实习单位。

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并经过所在院系同意后方可离校实习,实习期间如发生违法违纪或人身意外伤害等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无论是学校推荐还是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学生均须与所在院系签订实习协议和安全承诺书。

第五条组织安排学生顶岗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

一般不宜安排非毕业班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学生每天顶岗实习日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长期超过8小时。

第六条各院系应督促实习单位对实习生进行实习前的技术、安全培训,按规定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

第七条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一般安排在第五或第六学期。

鄂州职业大学简介鄂州职业大学教务管理

鄂州职业大学简介鄂州职业大学教务管理

《鄂州职业大学简介|鄂州职业大学教务管理》摘要:学校占地598亩总建筑面积3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00万元馆藏图05万余册(含电子图)学校建有国建筑技术实训心、国金刚石工程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机电工程实训心、数控实训心、护理实训心、电子信息实训心、会计实训心、计算机心等八校技能训练心78设备先进实训(实验)室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6,学校创办以坚持“以宗旨以就业导向”办学理念十分重学生“职业能力、创新能力、信息获取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培养社会发展输送了量应用型、技能型人才,近30年发展学校已成以机械制造、土木建筑、电子信息、财管理、医药卫生专业类特色其它专业协调发展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鄂州职业学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78所省份湖北所城市鄂州系电话073876578 3858935鄂州职业学创建98年是国教育部批准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先被评国骨干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院校、湖北省重建设示性高等院校、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学校坐落国历史化名城、吴国故都、国优秀林城市——鄂州市是“武汉‘+8’城市圈”距武汉市近城市学校环境优美依山傍水拥绿叠翠被湖北省人民政府评“林式学校”学校占地598亩总建筑面积3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00万元馆藏图05万余册(含电子图)学校建有国建筑技术实训心、国金刚石工程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机电工程实训心、数控实训心、护理实训心、电子信息实训心、会计实训心、计算机心等八校技能训练心78设备先进实训(实验)室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6学校建有千兆带宽校计算机800台(套)多媒体教室38语音室8学校运动场(馆)总面积9万余平方米体育设施完备学校还拥有高标准学术交流心——莲花山庄学校现有院(系)开设建筑设计技术、室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方向)、建筑工程技术、房地产营与估价、物业管理、工程测量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旅游管理、材工程技术(金刚石方向)、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体化技术、电气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光电子技术、电光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初等教育(理)、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数据库技术、计算机开发与管理、计算机数影视广告设计、英语教育、商英语、旅游英语、体育教育、体育与管理(高尔夫方向)、初等教育()、行政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媒体策划方向)、新闻采编与制作(众传媒方向)、艺术设计、装设计、音乐教育、音乐教育(特色幼教方向)、音乐表演、工商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涉外方向)、旅游与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国际贸易实、物流管理、护理、医药营销、药学、康复治疗技术等59专业(方向)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校生850人学校拥有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69人其教授、副教授99人博士、硕士6人国级优秀教师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青年专”人享受国院津贴专5人另有外聘行业知名专68人兼职教授著名教育朱九思学校名誉校长学校与澳利亚南澳学、乌克兰聂伯彼得罗夫斯克国立学教科研和社会活动等领域建立了长期校际合作关系近3年学校教师共获省级以上教研、科研立项67项国外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60编写教材专著89部《鄂州学学报》荣获全国首届《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与评价数据规》执行优秀期刊和全国地方高校学报优秀期刊学校创办以坚持“以宗旨以就业导向”办学理念十分重学生“职业能力、创新能力、信息获取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培养社会发展输送了量应用型、技能型人才008年至00年毕业生次性就业率达到95%以上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件精神愿继续深造专科毕业生还可参加省属各高校组织“专升”考试进入省二十多所科院校相应专业深造并取得普通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近30年发展学校已成以机械制造、土木建筑、电子信息、财管理、医药卫生专业类特色其它专业协调发展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目前全校师生正秉承“真至善、和而不”校训把学校建设成立足武汉城市圈辐射部地区面向全国特色鲜明国骨干高等职业院校而奋斗。

鄂州职业大学教务处简介

鄂州职业大学教务处简介

作者: 无
作者机构: 不详
出版物刊名: 鄂州大学学报
页码: F0002-F0002页
主题词: 职业大学 教务 鄂州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学校教学 质量监控体系 考试工作 管理工作
摘要:鄂州职业大学于1984年创办之初。

便设立了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

随着学校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教务处的机构和职能也在不断拓展和完善。

教务处现设有教学科、实践教学科、考试管理科、教材科等职能科室,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教学发展规划和教学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专业、课程、双师教学团队、教材、教学实训实习基地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等方面的建设;承担全校考试工作的总体安排和上级委派的考试组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湖北省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以及常规教学管理等工作。

鄂州职业大学关于2009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安排的通知

鄂州职业大学关于2009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安排的通知

鄂州职业大学关于2009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
知》要求,我校今年“专升本”工作安排如下:
1、4月下旬通知今年“专升本”工作的相关信息。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及相
关信息可从湖北省教育厅网站或鄂州职业大学教务处网站教学科信息栏
《鄂州职业大学关于2009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安排的通知》中下载;
及相关信息可在教务处网站教学科信息栏中下载。

2、在学工处核实本人学籍情况(应届毕业、全日制、高考考生号)后,
下载《2009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并填写完整。

3、5月11日至15日以院系为基本单位办理“专升本”申请表盖章及
成绩证明手续。

各院系时间安排分别为:
5月11上午建工学院;5月11下午传媒系
5月12上午机械学院;5月12下午外语系
5月13上午经管学院;5月13下午电子系
5月14上午医学院;5月14下午艺术系、体育系
5月15上午计算机系;
4、5月18-22日学生到报考院校办理报名手续。

鄂州职业大学教务处
2009年4月22日。

鄂州职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鄂州职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鄂州职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鄂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本办法所指的学生包括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专科生和各类成人教育学生。

第三条学生有违法、违规、违纪(以下统称违纪)行为的,按照本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学生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对学生的纪律处分,按照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运用第六条学生违纪,应当根据违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影响程度,给予下列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学生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上述处分的,由学生所在院系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

曾经两次违纪受处分者,第三次违纪应当处分时,视为屡次违纪,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留校察看期一般为12个月,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由所在院系负责考察。

在察看期满确有悔改和进步表现者,可结束留校察看期;在察看期间有突出表现者,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提前结束留校察看期(察看期不能少于6个月);对察看期满经教育不改者或察看期间又违纪应当受处分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学生违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或者免于处分:(一)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二)确系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者;(三)有立功表现者;(四)其他根据违纪情节、违纪造成的后果等可以从轻处分者。

第九条学生违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重处分:(一)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威胁恐吓者;(二)一人有两种及两种以上违纪行为者;(三)勾结校外人员违纪应当处分者;(四)在重要活动中违纪者;(五)违纪群体为首者;(六)因违纪行为造成损失,应予赔偿拒不赔偿者;(七)其他根据违纪情节、违纪造成的后果等可以从重处分者。

鄂州职业大学学生奖励办法.pdf

鄂州职业大学学生奖励办法.pdf

鄂州职业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根据《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奖励优秀学生,凡本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或在学业成绩、文体活动、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本办法所述本校学生是指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学生。

学生在入学第一年期间,原则上不参加各项奖励评选。

第三条学校对各项奖励的评审遵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第二章奖励种类和方式第四条学校设立以下若干个人奖:(一)三好学生;(二)优秀学生干部;(三)创新奖;(四)学习优秀奖;(五)艺术奖;(六)体育奖;(七)社会工作奖;(八)优秀毕业生;(九)其他奖;第五条学校设立以下若干集体奖:(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二)优秀班集体;(三)先进学风班;(四)其他奖。

第六条学校对获得上述奖励的个人与集体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一)授予荣誉称号;(二)通令嘉奖;(三)通报表扬;(四)颁发喜报;(五)颁发奖章或证书;(六)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第七条凡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并为学校赢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章奖励条件第八条“三好学生”评奖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学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品德端正,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二)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学习成绩优良;(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达标成绩优良;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在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

第九条“优秀学生干部”评奖条件:(一)优秀学生干部奖获得者应是校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广播站、校刊编辑部聘用的学生记者,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主要干部,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二)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条款;(三)在政治思想上和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突出,群众基础扎实,有较高威信;(四)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五)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六)体育达标成绩优良,带动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搞好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或在各种大型文体比赛中取得较好名次。

鄂州职业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

鄂州职业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

鄂州职业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1.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工作,鼓励全校教职工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增强科研实力,助推我校骨干高职建设,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鼓励教师指导有一定专长的学生参与应用型科研活动,凡有学生参加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和奖励,资助和奖励标准上浮百分之十。

3.凡我校在职教师及科研人员三年内必须完成一定的科研工作量,三年额定工作量如下:正高50分;副高30分;中级及以下10分。

4.每年12月上旬科技处对全校教师科研情况进行核算,12月底对教师完成科研工作量情况进行通报并上报学校,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二、奖励措施(一)科研项目1.立项奖2.结题奖(二)成果奖励1.论文2.著作3.应用类成果4.科技成果奖(三)其他项目或成果不在上述奖励的项目或成果(如行业学会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校企合作的科研成果、学术会议上的交流成果等)奖励标准由科技处报学校审批。

每年12月上旬科技处受理登记。

(四)学术活动资助设立学术活动基金。

科技处负责受理有关活动申请,报学校领导审批。

(五)科研表彰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对年度优秀成果,年度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和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三、处罚措施三年内没有完成额定科研成果的教师降级聘用。

四、其他规定事项1.校级项目按《鄂州职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评审立项,校外立项项目,须先由科技处登记备案或审定认可。

2.项目或成果都必须是我校教职工、在读学生为第一作者,鄂州职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多人合作的项目或成果,工作量总和为1.0,我校教职工、在读学生的工作量依排名顺序按如下办法分配:第一位第二位3.项目或成果必须有相应级别的政府印章才能认可。

4.著作具有独立书号,凡由学校资助出版和校内发行的著作不再给予奖励,凡由科研项目产生的科研成果奖励标准减半,再版修订著作按原标准奖励1/10。

5.应用类成果奖励分为参考值,实际标准由科技处报校长办公会决定。

课程审核制度通知模板范文

课程审核制度通知模板范文

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审核制度的通知各位师生: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我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我国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进一步加强课程审核制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程设置审核1. 各学院在设置新课程时,需提交课程设置申请表,内容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学时、授课教师等,经学院领导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审批。

2. 教务处在收到课程设置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课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课程方可开设。

3. 对于已有课程,各学院需定期进行课程评估,如课程教学质量不高、学生满意度低等原因,教务处有权取消该课程。

二、课程考核资格审核1. 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前需进行课程考核资格审核,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达到相关条件的,应取消学生的期末考核资格。

2. 教师取消学生考核资格的操作步骤:教务管理系统—申请—取消考试资格申请,选择学年学期、课程、学号后点查询,在下方框中选择学生,点击右下方确认按钮,填写原因,点申请”按钮。

3. 教学秘书需在课程考核前一周对取消考试资格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取消考核资格审查表,交开课学院教学秘书。

三、成绩录入与审核1. 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完成后,需打印成绩录入确认表,由学院教学秘书进行审核。

2. 教务处将对成绩录入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成绩录入不规范、弄虚作假等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

3. 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低于60分或不及格、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学期初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

通识选修课、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实践类课程成绩低于60分或不及格、不合格者及考核作弊、违纪和取消考核资格、旷考的课程不得补考,必须重修。

四、其他事项1. 各学院应加强对课程审核制度的管理,确保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2. 教师、教学秘书等教学管理人员需熟练掌握教务管理系统操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 学生应自觉遵守课程审核制度,按照学校规定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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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职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鄂大教发【2008】8号
关于2008年暑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内涵建设,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根据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精神,研究决定,今年暑期安排如下教学工作。

1、完成2008年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工作。

各院、系(部)要结合实际,深入学习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积极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突出实践教学,认真对照《鄂州职业大学关于制订、修订2008年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要求,完善2008年教学计划修订工作,力争8月1日前定稿。

并组织各教研室及骨干教师编写新的课程教学大纲。

2、完成2008-2009新学年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1)进一步落实新学年授课教师安排,少数无法在校内落实专业授课教师的单位应在暑期里做好外聘兼职教师的相关工作;(2)制订新学年院、系(部)教学基本文件,包括系级教学周安排、院、系(部)教学工作计划、教研室工作计划、实践教学工作计划等;(3)做好暑期教材领取、保管和发放的工作,各院、系(部)应安排人员及时到教务处教材科领取采购回的教材,并尽快发放到授课教师手中,便于教师在暑期认真、充分地备课;(4)完成本单位教学场地及设施的清理、维修申报及新学年使用规划。

3、专业社会调研与毕业生跟踪调查是搞好专业建设与改革的重要基础,各院、系(部)要利用暑期认真组织开展专业社会调研与毕业生跟踪调查,通过走访、问卷调查、
致函用人单位等途径,了解行业企业对所需人才的规格要求、相关岗位(群)技能标准及要求,为专业教学改革收集、整理真实可靠的社会反馈信息。

各院、系(部)须于8月28日前将暑期开展的专业社会调研与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以总结报告形式送交教务处。

4、加强教材建设,鼓励各专业教研室利用暑期组织教师及行业、企业人员编写具有工学结合特色的适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标准的教材,尤其是鼓励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的实训教材。

各院、系(部)应在暑期内组织制订工学结合特色教材的开发与建设规划,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5、积极开展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建设。

(1)督促05、06两年中有教研立项的教师利用暑期做好结题准备工作,填写好相关的结题报告,准备好所有的结题资料;(2)督促07年有教研立项的教师利用暑期做好中期检查准备工作,填写好相关的中期检查报告,准备好已发表的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3)督促08年有教研立项的教师利用暑期按照学校要求做好项目研究工作。

6、进一步加强精品课程建设。

(1)组织学校2006年、2007年省级精品课程和2005年、2006年、2007年校级精品课程的教师做好对网上教学资料、课程网上互动、授课录像效果及评价、兼职教师参与以及配套教材建设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更新;(2)组织教师积极开展2008年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具体要求见相关文件精神),各院、系(部)须于8月25日前,向我处提交《2008年度校级精品课程汇总表》(见附件)及《鄂州职业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电子材料及加盖有公章的纸质文档各报送一份)。

7、认真做好教学团队建设。

各院、系(部)应高度重视“双师”素质、“双师”结构、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在暑期里应考虑制定本单位的教学团队建设方案,已制定方案的要进一步完善,并积极付之于实践。

如组织选派专业教师利用暑期到企业顶岗实践,积累实际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物色、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能工巧匠到本单位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工作学习经历和科技开发服务能力,引导教师暑期为企业和社区服务;重视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教师的继续教育,
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与教学能力,鼓励教师在暑期里积极参加校外相关培训班的学习;有条件的院、系(部),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实验实训设备,组织教师进实验实训场所进行专业技能、实验实训操作的培训,鼓励教师之间开展一帮一的相互交流与学习。

具体安排及要求见学校人事处的有关通知。

8、加强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各院、系(部)要利用暑期,修订、完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组织对校内实训基地、实验实训室进行维护与更新,整理好实践教学档案材料;同时注重加强与行业企业的联系,积极新建和巩固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此项工作可以与暑期专业社会调研与毕业生跟踪调查一起进行。

各院、系(部)务必高度重视以上暑期教学工作安排,制定详尽的落实方案,注重工作实效,切实保证各项工作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

我处将加强对暑期教学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并组织开展相关的检查与验收。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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