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套表)能源股份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人事管理薪酬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人事管理薪酬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1、本制度适用对象为我公司所有人员,不含兼职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工。
2、以岗定薪是我公司薪酬设计的主导思想,职工岗位调动,自调动之日起享受新岗位的工资待遇。
3、本制度规定的所有金额均为人民币。
工资以现金或银行代发(直接存入个人名下的借记卡)的形式支付,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之前。
4、我公司职工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制。
第二条工资标准凡是依法与我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提供正常劳动义务的所有在职职工全部享受,具体标准见下表:第三条工资标准的使用规定1、岗位工资不得重复享受。
一身兼多职的人员,按就高原则选一执行。
2、新进人员按相应级别最低档工资执行,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3、我公司职工岗位调动,工资标准按照新的岗位或级别重新定。
第四条工资的涨动1、职工个人作出特别贡献,经所在部门提出、人事行政部审核通过、总经理批准可涨一级工资。
本款所指的特别贡献是指:通过个人行为为公司争取到正常经营收入以外的资金或等价收入;通过个人行为为公司避免正常管理节流以外的经济损失。
2、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并通过的其他涨动工资类型,涨幅标准由当次会议审定。
3、工资标准已经达到本岗位最高档的,在岗位没有调动的情况下,不再涨动工资。
第五条奖金福利1、社会保险等国家法定福利按国家(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2、除国家(地方)法定福利外,奖金、福利的发放办法需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试用期和实习人员工资1、试用期按《劳动合同书》中的相关约定执行。
2、试用期人员领取本制度标准中岗位工资的80%,折算后如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我公司实习人员,在岗位工资标准以内,原则上采用“一揽子”协商解决的办法执行,最高不得高于同岗扣除保险以后的实发工资。
第七条附则1、新增岗位需事先按本制度原则制作岗位工资标准,报集团批准后成为本制度的一部分。
2、如遇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调整,导致本制度标准低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标准高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按本制度标准执行。
新能源公司人事管理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人事管理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第一条工作时间1、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的正式工作时间:夏季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上款规定的夏季计算日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计算日期为: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3、考勤时分以考勤设备显示为准。
4、在工地现场和售楼处工作的职工采用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时间自主安排。
第二条签到1、考勤实行指纹签到制度。
2、员工应在上班之前、下班之后签到,迟到10分钟内算迟到,超过10分钟算旷工。
3、考勤登记由前台负责,遇特殊情况者不能前来签到的需填写考勤说明卡,并于24小时内交前台处理。
第三条请假1、所有人员请假均需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并附缴有关证明材料呈请核准,逐级上报为原则,报请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离岗,签批后的请假条必须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2、公伤假、病假、丧假不能事前请假者,得于当天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告知主管领导,并于次日(或假程期内)补办。
3、请假的最小申请单位:除特别休假,丧假以半日计。
婚假、产假以一日计外,其余均以半日为单位。
4、未办请假、休假手续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期已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或虚报假种者,均以旷工论。
第四条请假签批权限1、部门负责人请假:需报总经理签批。
2、一般人员请假:(1)二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签批(3)二天以上:部门负责人签批后,由总经理审批。
(工程人员还需主管副总审核)第五条请假的种类及其假期和待遇规定(下表中的薪资指基本工资部分)第六条处罚1、(1)迟到、早退十分钟内,每次扣罚工资30元,超出刷卡时间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2)连续迟到、早退3次按旷工1天处理;(3)旷工半天扣罚100元,旷工1天扣罚200元,连续旷工二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达三日及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新能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激发员工积极性。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下设招聘组、培训组、薪酬福利组、绩效管理组等职能小组。
第三章员工招聘与录用第六条公司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招聘流程:1. 发布招聘信息;2. 简历筛选;3. 面试;4. 体检;5. 录用通知。
第八条录用员工需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4.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第四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
第十条员工培训内容:1. 公司规章制度及企业文化;2. 岗位技能培训;3. 个人发展培训;4. 职业素养培训。
第十一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章薪酬福利第十二条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度,根据员工岗位、工作年限、绩效等因素确定薪酬。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1. 五险一金;2. 带薪年假;3. 节日慰问;4. 员工体检;5. 员工活动。
第六章绩效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指标:1. 工作质量;2. 工作效率;3. 团队协作;4. 创新能力;5. 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年,分为四个季度。
第七章员工奖惩第十七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八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八章休假与调休第十九条公司实行带薪年假制度,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年假。
第二十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调休。
新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劳动合同的签定
1、我公司所有劳动合同由人事行政部代表公司与劳动者签定,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受公司委托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司人事专用章。
但下款规定的例外。
2、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劳动者签定,公司总经理任受法人委托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除本条1、2款规定以外的任何部门(公司)和人员不得与劳动者签定带有劳动合同性质的协议、合同等。
第二条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所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保存的一份,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保管。
但下款规定的除外。
2、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保存的一份,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代表保管。
3、劳动合同最低保存年限为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的3周年。
第三条劳动合同借阅
1、公司所有职工不得借阅公司保管的、与自己平级(含上级)职工的劳动合同。
2、部门负责人如需借阅其下属的劳动合同,总经理签字后,到公司劳动合同保管部门办理。
3、部门经理借阅其下属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保管部门只能提供与原件无异的复印件,阅后要及时交回劳动合同保管部门。
第四条其他
1、劳动合同到期、变更、解除按国家(地方)法规结合本办法的原则办理。
2、职工领到签订完成的劳动合同后,应在劳动合同领取签收表上签字,劳动合同保管部门应将签收表与劳动合同一起保管。
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作为一家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对于公司的运营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个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公司有足够的人力资源,并合理分配和管理这些资源,从而提高公司的效益和竞争力。
下面,我将对能源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招聘与录用招聘与录用是人事管理制度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能源公司的招聘活动应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需求,确保招聘到符合公司要求和岗位要求的员工。
招聘过程中,应以招聘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人才招聘,如招聘网站、招聘会等。
在录用过程中,首先应根据所应聘职位的要求,进行面试和笔试等评估,以便挑选出合适的人才。
然后,应制定相关的录用规则和程序,对新员工进行合同签订、培训等环节的管理。
二、员工培训与发展员工培训与发展是能源公司的内训管理的重要环节。
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实际需要,制定培训计划,提供必要的培训课程和资源,让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
培训的方式可以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内部培训可以通过公司内部的专业人才进行讲座、研讨会等形式进行;外部培训可以通过邀请专家教授进行培训。
在员工发展方面,公司可以制定员工职业规划和晋升机制,为优秀员工提供适当的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三、绩效评估与薪酬管理绩效评估与薪酬管理是能源公司的核心人事管理环节。
公司应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绩效评估体系,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薪酬分配。
绩效评估可以采用定期考核、360度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以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薪酬管理需要以市场薪酬为依据,结合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
此外,公司还应建立员工奖励和惩罚机制,既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又约束员工不良行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
四、职业健康与安全能源公司的工作环境相对较为复杂和危险,因此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管理十分重要。
公司应制定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
新能源员工管理制度
新能源员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管理,提高新能源产业事业单位员工的整体素质和工作绩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使公司员工能够在健康的劳动环境中工作,发挥自己最大的潜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帮助员工不断提升自我素质和技能,实现自身的职业发展目标。
三、基本原则1. 公正、公平、诚信。
2. 尊重员工的人格和权利,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3.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4. 鼓励员工学习和创新,提升团队的整体素质。
四、招聘与录用1. 招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不得有歧视行为。
2. 录用应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3. 各部门应根据自身需要,合理制定招聘计划,并确定具体的招聘标准。
五、员工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
2. 培训内容应符合员工的实际需要和公司的发展需求。
3. 培训形式多样,包括集体培训、个人学习、外部培训等。
六、薪酬福利1. 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2. 员工薪酬应按时发放,不得拖欠或压缩。
3. 公司应提供完善的福利政策,包括社保、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
七、绩效考核1. 公司应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考核,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
2. 绩效考核结果应公正、客观,不得有人为干扰。
3.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公司应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奖励优秀员工,鼓励团队合作。
八、人才培养1. 公司应重视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晋升机会和职业规划。
2. 员工可以在公司内部调岗或升职,也可以通过培训提高自己的技能。
3. 公司应根据员工的成长需求,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激励员工提升自我素质。
九、员工离职1. 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
2. 公司应及时处理员工的离职手续,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福利。
3. 离职员工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接受公司的离职培训,帮助其顺利转岗或就业。
十、违纪处分1. 公司严禁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HR制度】能源人力资源管理规定
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险法规、地方政策和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公司员工的录用、调动、考勤、考核、奖惩、离职等事项,除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外,均依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录用第三条:录用原则及方法1.根据“定编、定岗、定员”的原则。
2.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用。
3.招聘方式以面试和笔试为主。
第四条:录用条件1.新聘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二个月;三年以上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不予录用:(1)未满18周岁者;(2)经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3)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4)有欺骗、隐瞒行为者;(5)酗酒、吸毒者;(6)曾经被本公司辞退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7)判处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8)通辑在案者;3.试用期考核新聘人员试用期满,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录用程序1.各单位因岗位空缺及业务发展需要增补人员时,应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人员增补申请表》,注明增补岗位、人数、聘用条件等,并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
2.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在《人员增补申请表》中签署增补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如因增加设备而增加岗位,应由生产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并签署增补意见,交人力资源部。
3.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首先在公司内部筛选,如公司内部有符合条件的人选,由人力资源部与该员工调出、调入单位协商一致后办理员工内部流动手续。
如公司内部无合适的人选,由人力资源部拟订招聘启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进行相关的笔试、面试。
4.经筛选确定的合格人选,由人力资源部向公司主管领导上报《关于订立劳动合同的报告》,审批后通知拟聘用人员报到。
能源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
能源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在当今社会,能源行业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作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石,能源行业的发展与人力资源管理密不可分。
本文将探讨能源行业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与选用、培训与发展、激励与福利、绩效评估以及员工关系管理等方面。
一、招聘与选用在能源行业中,招聘与选用合适的人才非常关键。
首先,企业需要根据岗位需求明确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如学历背景、专业技能等。
其次,通过面试、测评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其具备适应行业特点和工作要求的能力和素质。
此外,企业还可以与相关职业学院、研究机构合作,开展校企合作项目,提前培养适应能源行业的人才。
二、培训与发展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要求员工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
因此,为员工提供全面的培训与发展机会至关重要。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培训计划,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异地交流等方式,以帮助员工不断进修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此外,企业还可以设立奖学金、派遣员工参加学术会议等形式,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学习与发展。
三、激励与福利激励与福利是能源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制定合理的激励政策,能够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工作动力。
企业可以设计薪酬激励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提供良好的晋升通道,激励员工不断进取。
此外,企业还应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如带薪休假、健康保险、职业发展规划等,以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工作满意度。
四、绩效评估绩效评估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能源行业应建立科学、客观的绩效评估体系,通过定期考核和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及时发现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指导。
同时,透明公正的绩效评估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员工关系管理良好的员工关系对于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企业应该建立沟通渠道,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关注员工的工作和生活需求,及时解决问题,保持良好的员工关系。
此外,企业还可以开展员工活动,加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能源行业人力资源管理流程管理办法
能源行业人力资源管理流程管理办法在当今竞争激烈的能源行业,人力资源管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一个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能够帮助公司招聘到高素质的人才、培养和激励员工,提高组织绩效。
本文将介绍能源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流程和管理办法。
一、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规划是人力资源管理的第一步,它涉及对组织现状和未来需求的分析,以确保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来实现组织目标。
在能源行业,由于技术和市场的发展迅速变化,人力资源规划显得尤为重要。
管理层需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进行分析和预测,以确定所需的人才数量和类型。
在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时,还需要考虑员工的培养、晋升和离职等因素。
二、招聘与选择招聘与选择是能源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环节。
招聘过程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获得高素质的员工。
为了能够吸引到合适的人才,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招聘渠道,如在高校、招聘网站和专业社交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并组织参加行业展会和招聘会。
在选择过程中,应采用多种评估方法,如面试、测试和背景调查,以确保候选人的能力和背景与岗位要求相匹配。
三、培训与发展能源行业的技术和知识更新速度快,所以培训与发展对于员工的职业生涯和公司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公司应该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机会,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技术培训、管理培训等。
培训计划应根据员工的需要和岗位要求进行制定,并通过内外部培训资源来实现。
此外,公司还应该鼓励员工参与行业交流和学习,如提供学费补贴、组织内外部交流等。
四、绩效管理绩效管理是确保员工工作质量和持续成长的重要手段。
通过设定明确的目标、制定评估标准和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公司能够及时发现员工的问题和成绩,并提供相应的奖惩措施。
在能源行业,绩效管理还应该与奖励机制相结合,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员工关系管理良好的员工关系对于组织的稳定和和谐至关重要。
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员工沟通渠道,包括员工满意度调查、员工意见箱、定期员工大会等。
能源集团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能源集团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规范员工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能源集团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员工积极进取,确保集团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诚实守信。
第五条员工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积极参与集团各项活动,为集团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员工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遵守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八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搬用、损坏或丢弃。
第九条员工应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拖延。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商业机密。
第四章薪酬福利第十一条员工薪酬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
第十二条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产假等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保障。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四条公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创新精神等方面。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七条公司重视员工培训,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机会,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第十九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七章奖惩制度第二十条公司设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具体奖励措施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十二条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具体处罚措施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能源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能源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试行)目录一、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二、人事调配管理规定三、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四、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五、管理干部聘任办法六、组织人事考核制度七、职工奖惩制度八、干部教育与职工培训的有关规定九、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工作的说明十、因公出国人员审批及管理规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第一条依据《劳动法》公司与职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用工关系。
打破干部和工人,全民和集体的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二、管理办法第二条实行职工试岗新招收的职工(包括大中专毕业生、组织调转和社会招聘的职工)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
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和三年。
第三条实行劳动合同制1、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职工与企业遵循平等自愿,双向选择,协商一致的原则,在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经有关部分鉴证后生效。
2、在公司定编、定岗、定员的基础上,明确岗位责任,实行优化组合,择优上岗。
对未被聘任上岗的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进行岗位调整安排待岗(富余人员),直到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签订劳动合同办法(1)首先由职工本人提出签订劳动合同书面申请;(2)公司法人代表(甲方)与公司职工(乙方)签订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合同。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由于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4)辞退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其中属于按国家规定年限退休的,按退休规定办理。
其它一律转为社会失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5)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副总经理及相应职务以上的干部暂不签订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签订具体实施办法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按扣如下规定执行:(1)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干部、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中层管理干部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
签订合同超过退休年龄期限的,到退休年龄为止。
(2)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
某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doc 16页)
某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doc 16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管理,除法令或公司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之。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经本公司正式任用之男女员工而言,对试用中之员工,亦准用本规则。
第二章服务规则第三条员工应服从命令,敬业负责,尽忠职守,互相敬重,共同致力于善良风俗及公共秩序之维持。
主管人员应尊重所属员工之人格,致力于统御和指导,以增进其技能和工作效率,并应率先执行职务。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法令规章,并忠实执行职务。
第五条各员工应和衷共济,友爱合作,不得有滋生事端,扰乱秩序,妨害生产或损毁公物等行为。
第六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如遇涉及本身或家族利害关系时并应回避。
第七条员工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使用本公司名义亦不得藉职务上之机会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八条为预防发生危害及保持公司内部秩序,必要时公司得对员工施以周身检查,员工除有正当之理由外,不得拒绝。
第九条各级员工不得有营私舞弊怠情失职及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
如发现有此行为者,应互相纠举之。
第十条公司由于业务上之需要,得随时令各单位员工实习、出差、支援及迁调职务或服务单位。
第十一条员工未得公司之许可,不得擅自集会、结社,并不得印发揭示文书或其他印刷物及为宣传或广播之行为。
第十二条员工应随时佩带公司所制定之员工识别证,并应随时携带证明身份之员工服务证。
员工服务证及员工识别证等,均不得彼此借用。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员工除前述各条外,并应遵守以下之事项: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午班下午四时深夜零时晚班深夜零时上午八时但如业务上有需要时,得变更前述工作时间。
第十六条员工于休息时间内可自由活动,惟如须外出,应先经其直属主管之核准。
第十七条员工因出差、支援、实习等在外执行职务之时间内,除有特别之规定外,仍依通常出勤时间内出勤。
第十八条休假日依下列之规定:1、定休日:原则上以每星期日为定休日。
2、例假日:新年一月一日~二日两天感恩节一天狂欢节一天妇女节(限女性)三月八日劳动节五月一日其他政府临时指定之假日。
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确保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列出如下规定:一、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为一年、三年或长期劳动合同。
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按自治区劳动厅印制的合同书签订,一年以下的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协议书;劳动合同要求规定聘用者和受聘者双方的职责和义务,合同员工享受公司福利,以及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二、员工的招聘1、本公司聘用员工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
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招聘,由总经理招开展招聘计划,严格考核。
自荐和各种拟定招聘计划,由人事部负责招聘,并将招聘推荐表拟定,人员简历的录用报总经理审批。
2、新进人员经审查合格后,由综合部办理其相关的入职手续,试用期须根据合同期限确定,公司办公室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车间人员试用期为四十天,期满合格者方可正式聘用。
3、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违反合同中的约定,可随时解聘,试用期未满三日者不发工资。
4、试用人员报到者,应向综合部送交下列表件。
⑴户口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⑶试用同意书⑷相关的学历证书、证件⑸乙肝化验报告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聘用⑴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⑵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⑶吸食毒品者⑷曾有拖欠公款记录者⑸曾因品行恶劣被开除者⑹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合格者6、员工一经聘用,试用期满后与公司签订一年劳动合同。
三、员工的解聘1、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综合部提前30日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是否续签或解聘。
若员工因故提前解除合同,也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综合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2、被解聘员工离开公司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否则公司不予结算其劳动报酬或有权追回所侵占的公司财务。
四、员工除名有以下行为不端之一者,予以除名:(1)违法乱纪、受过刑事拘留以上处分者;(2)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回扣者;(3)有意泄露公司秘密,事实清楚,情节严重者;(4)渎职、失职造成公司严重的经济损失者。
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应为每位员工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帮助员工明确自己的 职业目标和发展方向,实现个人和公司的共同发展。
03
员工关系与福利
员工合同与档案管理
合同类型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根据员工实际 需要和工作性质进行选择。
档案管理
员工档案管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社会保险、奖惩记录等 ,需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安全。
员工绩效评估体系
评估标准
绩效评估标准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方面评估流程包括制定计划、实施评估、面谈反馈、调整改进等环节,评估结果 与员工晋升、薪酬调整挂钩。
员工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公司设立多种奖励方式,如优秀员工奖、创新成果奖、业绩 突破奖等,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创造价值。
离职申请
员工离职需提前向直接主管提 交书面离职申请,并经逐级审
批。
离职流程
详细说明离职申请审批、工作 交接、财务结算等离职流程, 确保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交接顺
利进行。
辞职通知
规定员工辞职应提前通知公司 的时间长度,并要求员工在通
知期内完成工作交接。
人事变动与调整规定
01
02
03
晋升与降职
明确员工晋升和降职的标 准和程序,以及相关考核 和评估机制。
请假与考勤制度
休假类型
明确规定员工可享受的休假类 型,如年假、病假、产假等, 每种休假类型需根据国家法规
和公司政策确定。
请假流程
员工请假需提前申请,并经直接 主管审批,如遇紧急情况需事后 补办请假手续。
考勤制度
规定员工的出勤时间、迟到、早退 及旷工标准,以确保员工按时完成 工作。
能源行业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能源行业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在当今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能源行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
为了适应这一变革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显得尤为关键。
以下是一套适用于能源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一、招聘与选拔1、明确岗位需求能源行业涵盖了多种领域,包括传统的石油、天然气,新兴的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
因此,在招聘前,必须对所需岗位进行详细的分析,明确岗位职责、技能要求和工作经验等。
2、多渠道招聘利用线上招聘平台、行业招聘会、校园招聘以及内部推荐等多种渠道,广泛吸引人才。
特别是对于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岗位,如能源工程师、研发人员等,可以与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提前锁定优秀的毕业生。
3、严格选拔流程采用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全面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等。
对于关键岗位,还可以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应聘者的信息真实可靠。
二、培训与发展1、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时,应提供全面的入职培训,包括公司文化、规章制度、业务流程以及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让新员工尽快适应公司环境和工作要求。
2、岗位技能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定期组织岗位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
例如,对于能源工程师,可以提供新能源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对于销售人员,可以提供市场营销策略、客户关系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3、职业发展规划帮助员工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为员工提供晋升通道和发展机会。
鼓励员工通过自我学习和参加培训提升自身能力,实现个人与公司的共同发展。
三、绩效管理1、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岗位职责,为员工设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应具有挑战性,但又切实可行,能够激励员工努力工作。
2、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定期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评估指标应包括工作成果、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等多个方面。
3、绩效反馈与改进及时向员工反馈绩效评估结果,帮助员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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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管理,除法令或公司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之。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经本公司正式任用之男女员工而言,对试用中之员工,亦准用本规则。
第二章服务规则第三条员工应服从命令,敬业负责,尽忠职守,互相敬重,共同致力于善良风俗及公共秩序之维持。
主管人员应尊重所属员工之人格,致力于统御和指导,以增进其技能和工作效率,并应率先执行职务。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法令规章,并忠实执行职务。
第五条各员工应和衷共济,友爱合作,不得有滋生事端,扰乱秩序,妨害生产或损毁公物等行为。
第六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如遇涉及本身或家族利害关系时并应回避。
第七条员工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使用本公司名义亦不得藉职务上之机会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八条为预防发生危害及保持公司内部秩序,必要时公司得对员工施以周身检查,员工除有正当之理由外,不得拒绝。
第九条各级员工不得有营私舞弊怠情失职及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
如发现有此行为者,应互相纠举之。
第十条公司由于业务上之需要,得随时令各单位员工实习、出差、支援及迁调职务或服务单位。
第十一条员工未得公司之许可,不得擅自集会、结社,并不得印发揭示文书或其他印刷物及为宣传或广播之行为。
第十二条员工应随时佩带公司所制定之员工识别证,并应随时携带证明身份之员工服务证。
员工服务证及员工识别证等,均不得彼此借用。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员工除前述各条外,并应遵守以下之事项:1、准时于规定出勤时间到达服务单位。
2、不得擅自中止职务或作业之执行,以及离开工作岗位。
3、于执行业务时,除必要之交谈外,不得擅自闲谈、阅读与业务无关之书籍或处理私事。
4、员工不得在工厂内饮酒、赌博或其他类似行为,并不得在禁烟场所内吸烟。
5、应爱惜公司财务、文具用品,不得任意浪费。
6、未经许可,不得任意将公司所有之器具、书籍携离公司。
7、不得违反有关安全及卫生规则。
8、对公司提出之报告或其他请求公司加以承认、许可等事项,应先经其直属主管之批准。
9、员工识别证、员工服务证或其他向公司借贷之物品,应于离职时即予缴还。
10、员工应重视公司之信用利益,并不得损害公司名誉及泄漏公司机密或其他致公司发生不利益之事项。
第十四条员工于下列各事项发生时,应即经其直属主管向公司提出书面报告:1、姓名、住所有变更时。
2、结婚、离婚时。
3、家属、二亲等内之血亲、家长或保证人有异动时。
4、员工非经公司允许,不得在外兼任何职务。
5、其他类似上述各项情形时。
第三章工作时间第十五条成年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七小时为原则,如因季节关系或因换班、准备或补充性工作确有延长工作时间之必要者,得经工会或员工同意井呈报主管官署核准后延长为十小时。
第十六条公司之工作时间依下列之规定:开始时刻终止时刻常日班上午八时下午五时二班制日班上午七时下午七时夜班下午七时上午七时三班制早班上午八时下午四时午班下午四时深夜零时晚班深夜零时上午八时但如业务上有需要时,得变更前述工作时间。
第十七条员工于休息时间内可自由活动,惟如须外出,应先经其直属主管之核准。
第十八条员工因出差、支援、实习等在外执行职务之时间内,除有特别之规定外,仍依通常出勤时间内出勤。
第十九条休假日依下列之规定:1、定休日:原则上以每星期日为定休日。
2、例假日:新年一月一日~二日两天感恩节一天狂欢节一天妇女节(限女性)三月八日劳动节五月一日其他政府临时指定之假日。
3、如因业务之需要或其他必要之情形,得取消所订之假日,另行补假之。
4、假日照发薪津。
第二十条前条所订之星期假日、例假日在同一日时,不另补假。
第四章加班第二十一条员工因第十五条延长工作时间或因天灾突发事件必须于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者虽非上班时间仍应照常处理业务。
第二十二条使员工在非上班时间处理业务即为加班,其加班时间之和每月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三条员工于假日加班时,其工作时间,除有特别指示外,依第十六条之规定。
第二十四条员工于接到本节所定加班之指示时,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第二十五条员工加班时依第五十三条第三、四项之规定支付。
第五章值勤第二十六条本公司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其职守范围内各负全责外,休假日及每日夜间,另行指派员工值勤,处理下列事项:1、各单位主管交办事项。
2、维护生财器具之安全事项。
3、预防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4、物品及重要文件等之签收处理或电话联络事项。
5、有关清洁卫生事项。
6、其他临时发生事项。
但遇有紧急事故,非其职权所能及者应即通报并请示有关主管处理。
第二十七条值勤分值日及值夜,由总公司总务部或工厂业务处,视实际需要编排轮流值勤表,通知轮值员工分别值勤。
第二十八条值日限于星期日及例假日,自上午办公时间起至下午下班时间止。
值夜每日自下午下班起至翌日开始办公时间为止。
值勤时间内,不得任意外出,夜间并须于值勤处所内留宿。
第二十九条值勤员工不得推诿免值或擅离职守,如因病或其他事故不能承值时,应先行请假,并请其他员工代值,但职员之值勤,不得由工友代值。
第三十条违反前两条之规定者,除扣发值勤津贴外,并以旷职论,如因而发生事故时并按情节轻重另予以惩罚。
第三十一条员工除各处处长以上人员外,均须轮值。
第三十二条值勤员工应确实填写值勤日志,于翌日上班后连同锁钥、值勤收文章、值勤收文簿以及所收文件交主管单位。
第三十三条值勤津贴另定之。
第六章出退勤、迟到、早退、会客及外出第三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进入公司服勤:1、身带酒味者。
2、扰乱秩序,妨害卫生者。
3、携带非业务上所必要之易燃、凶器等危险物者。
4、未佩带公司所定之员工服务证或员工识别证者。
5、拒绝第八条所定之检查者。
6、其他类似之情形者。
第三十五条员工除因公差或因故请假者外,均应遵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并亲自签到打卡,如委托他人代签、代打经查属实者,除该日以旷职论外,委托人与受托人均予惩处。
第三十六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内,因故需暂时离开岗位者,应先经直属单位主管之许可。
第三十七条员工除休息时间外,不得会客,但有特别情事经所属主管许可者不在此限。
第三十八条员工因病或其他不得已之原因而需请假、迟到、早退时,应先经所属主管之核准,遇紧急情形无法事先办理者,得于事后补办之。
第三十九条员工迟到、早退、旷职及无故擅离工作岗位之情形者,依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扣除其薪津。
第八章请假第四十条员工请假分为病假、公假、事假、婚假、丧假、公伤假及特别休假七种,员工应提出必要之证件并经核准,始得请假。
第四十一条病假:因病非经治疗或休养无法康复者,得请病假,病假三日以上者或同一月中请假七日以上,须附医师诊断书,全年积计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四十二条公假:员工应征服役、奉调受训,其期限在四个月内者,及因公必须请假者,得请公假,工资照给其期间按实核定之。
第四十三条事假:员工遇重大事故必须本身前往处理者得请事假。
员工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二天,全年合计不得超过十四天,日薪者假期内不给工资事假逾前述限制或未准假起假者以旷职(工)论。
请假理由不充分,足以妨碍业务者主管不得准假。
第四十四条婚丧假:结婚者得请假八日。
本人之父母、配偶、子女死亡者得请丧假八日,岳父母死亡者六日,其他直系血亲或兄弟姊妹死亡者三日,但特殊情形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五条公伤假:员工因公受伤或因公致病不能工作时,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及其主管证明属实者,得申请公伤假,但以一年为限,超过一年尚未痊愈者,得令其退休。
公伤假在三日以内不能上班者,其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负担,其在四日以上者,依劳保条例向劳保局申请伤害补助或补偿,其不足工资由公司补足之,非劳保对象职员之医疗费及薪资津贴由公司全额负担,但以一年为限。
第四十六条1、员工继续服务达一定年限时,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七日。
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十日。
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每年十四日。
满十年以上者,每增加一年给一日,但不得超过卅日。
2、员工之特别休假,应先经所属主管之核准。
3、特别休假以一日为单位,不得分割。
第九章薪津之发给与扣除第四十七条公司支付之薪津得区分为本薪及各种津贴。
第四十八条本薪除依另定之标准决定外,原则上每年依员工之考绩而予调整一次。
考绩办法另定之。
第四十九条员工依其经历、资格及所担任职务之性质而区分为支领月薪者及支领日薪者。
第五十条员工之薪津每月分五日及廿日两次以现金发给之,但发给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一日发给。
第五十一条新任用及辞职之员工当月之薪津均以其实际服务之日数,按比例付给之。
第五十二条员工之津贴、扣薪等之计算标准依下列规定:1、日薪:支领月薪者之日薪=基本月薪÷30支领日薪者之日薪=基本日薪2、时资:时资=日薪÷83、平均薪津:过去三个月之薪津合计额之第五十三条支领日薪者之津贴依下列规定:1、全勤奖金:每月全勤时给予基本日薪之200%奖金。
公假、公伤假及特别休假视为出勤。
2、生产奖金之办法另定之。
3、超时加班津贴:时资×时间数×135%未满一小时者不算。
4、假日上班津贴:本规则第十九条所规定之休假日服勤时,发给日薪×135%之加班津。
5、夜班津贴:三班制之大夜班(深夜零时——八时)每班发给津贴10元。
小夜班(下午四时——深夜零时)每班发给津贴6元。
6、其他津贴:特别作业津贴、临时津贴等因业务上必要之津贴,得经总经理之核准后给付之。
支领月薪者之津贴另定之。
第五十四条支领日薪者,其扣薪依下列之规定:1、迟到、早退之扣薪:迟到、早退时扣“时资×时间数×135%”之工资。
迟到、早退之时间计算以十五分钟为单位,未满十五分钟者以十五分钟论。
迟到每月达三次时,折算旷职一日。
2、旷职之扣薪:除依本规则第十九条、第四十二条至四十六条等之规定而休假、请假外,其他未事先向公司请假而缺勤者视为旷职。
旷职者加扣“日薪×旷职日数×100%”之工资。
支领月薪者,其扣薪办法比照日薪者办理之。
第十章出差第五十五条员工出差本市以外,其旅费支给办法如下,但当日往返者不支给宿费。
1、出差分职等照下表规定标准支给之。
(宿费按夜数支给,但在火车上过夜者不得报支)(1)国内:董事长及总经理之出差费不予限制,以实报实销处理之。
注:欧美各国系照亚洲地区标准加三成。
实习员、研究员等之海外差遣旅费标准另定之。
第五十六条员工每次出差如在同一地点驻留一个月以上时,自第卅一日起照原定膳宿费八折支给。
第五十七条员工出差购运物料或携带公物如必须另支运费或因公支出邮电费、交际费等杂费应检附单据及证明报支。
第五十八条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出差完毕应于五日内呈报核销,如五日后仍未报支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