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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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化同步发展 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坚持四化同步发展 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坚持“四化”同步发展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李兵2013年第7期——经济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鄂州市作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将按照科学发展一步到位、“四化”同步协调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全域规划为引领,以改善民生为目标,以生态文明为标准,以综合改革为动力,努力走出一条城乡统筹、产城融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具有时代特征、鄂州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争创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城市。

一、强力推进产业发展,增强综合经济实力牢固树立产业是“强市之本、发展之源”的理念,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着力培育产业体系,夯实经济基础,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有力支撑。

围绕构建城镇体系,优化重大产业布局,推动生产要素向重点发展区域集聚,加快壮大产业规模,着力培植一批奠定鄂州产业基础的百亿产业乃至一两个主导鄂州经济的千亿产业。

一是做大做强工业。

坚持扩大总量和优化结构并重,大力实施工业倍增计划。

积极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冶金、建材、能源、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体系。

推动钢铁产业降本增效、闲置产能综合利用、工艺技术改造升级,开发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

大力发展环保、低耗、节能的新型建材产品,建设华中地区工程塑胶生产中心。

积极争取鄂州电厂三期项目建设,提升能源产业发展水平。

加快装备制造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提高研发设计、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

推动轻纺服装产业打造自主品牌,扩大高质量、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

抓住中海油LNG项目建设机遇,发展天然气热、冷两条产业链及设备制造产业,建设中部清洁能源基地。

依托鄂信钻石、镁里镁等企业,发展高性能新材料,建设华中新材料基地。

全面提高环保标准,以巨大的市场拉动力发展环保制造、环保设计、环保服务,建设环保产业基地。

二是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实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实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鄂发[2013]9号【发布部门】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3.04.05【实施日期】2013.04.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发〔2013〕9号)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现将《推进富强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创新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文明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幸福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统一简称《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抢抓“黄金十年”发展机遇,大力推进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五个湖北”建设,是实现“中国梦”的湖北行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湖北的具体体现,是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

《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指导湖北未来五到十年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具体部署。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施意见》上来,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贯彻好、落实好。

大力推进“五个湖北”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两会”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以“四化”同步发展为抓手,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科教大省向科教强省、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湖北省镇域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湖北省镇域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湖北省镇域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湖北省小城镇面广量大,人口众多,是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城乡协调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受到全社会和各级政府的关注和重视。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进一步落实国家和湖北省关于新型城镇化和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战略方针,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促进我省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在总结实践经验、多方论证并广泛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湖北省镇域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1、工作背景1.1 现阶段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要求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并要求“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省委、省政府对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分重视,先后于2010年和2012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意见》、《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2012-2030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从2011年10月1日起颁布施行了《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明确要求:“要在县城和乡镇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细化镇域规划,将规划工作向村级延伸,以现代理念统筹规划城镇建设、村庄建设,形成科学合理的村镇规划体系,引领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

1.2湖北省小城镇规划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1)规划编制标准有待完善。

关于小城镇规划,国家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镇规划编制办法》、《镇规划标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加快构建战略支点的若干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加快构建战略支点的若干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加快构建战略支点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9.06•【字号】鄂发[2011]29号•【施行日期】2011.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加快构建战略支点的若干意见(鄂发〔2011〕29号2011年9月6日)实施“两圈一带”战略,是省委、省政府在深化省情认识基础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具体实践。

现就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加快构建战略支点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两圈一带”战略是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必然选择(一)深入推进“两圈一带”战略,是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根本途径。

2005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湖北时,首次提出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5年多来,省委、省政府继争取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后,又不失时机地作出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决定,形成了“两圈一带”战略布局。

2011年5月,胡锦涛总书记再次视察湖北,要求我省紧紧把握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宝贵机遇,在新的起点上努力把湖北打造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这是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湖北改革发展寄予的殷切期望和历史重托,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上下为之奋斗的宏伟目标。

“两圈一带”战略继承和发展了我省过去一系列发展思路,对局部战略进行整合和集成,是开放的与时俱进的战略体系。

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两圈一带”战略的内涵不断得到丰富、深化和发展。

“两圈一带”战略既强调空间布局的整体性和资源的整合重组,又强调彰显区域特色,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既强调区域间的竞相发展和率先崛起,又强调区域间的合理分工和合作联动,形成圈圈相联、圈带互动、合作共赢的新格局。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正文:----------------------------------------------------------------------------------------------------------------------------------------------------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发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抓紧行动、改革探索,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展缓慢、城镇化质量不高、对扩大内需的主动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

为总结推广各地区行之有效的经验,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制定完善土地、财政、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坚持点面结合、统筹推进。

统筹规划、总体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解决好“三个1亿人”城镇化问题,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

充分发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经验,带动全国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一主两副”重大战略决策的决定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一主两副”重大战略决策的决定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一主两副”重大战略决策的决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一主两副”重大战略决策加快推进武汉市跨越式发展的决定鄂发〔2011〕17号加快武汉、襄阳、宜昌“一主两副”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统筹全省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工作载体和有力抓手。

为加快推进武汉市跨越式发展,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加快推进武汉市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一)重大意义。

武汉市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在全省乃至全国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突出。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抢抓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机遇,支持武汉市进一步做大做强,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武汉市的支点支撑作用,有利于深入推进“两圈一带”战略实施,有利于提升省域发展整体竞争力,带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全省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推动武汉市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武汉城市圈一体化为重点,突出自主创新和“两型”社会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内生动力活力,为推动武汉市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和核心支撑。

(三)战略定位。

武汉市要进一步巩固、提升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地位,加快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现代服务业中心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全国“两型”社会建设和自主创新典型示范区,成为引领全省跨越式发展的核心引擎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核心支点。

(四)主要目标。

到2015年,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的基础上,武汉市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在副省级城市中前进1—2位。

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的指导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的指导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14•【字号】鄂办发[2013]21号•【施行日期】2013.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的指导意见(2013年7月14日鄂办发〔2013〕21号)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乡镇是联结城市和农村的紧密纽带,是实现农民就近就地就业转移的有效平台,是构建“四化同步”发展的重要载体。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选择21个乡镇(街道)(名单附后,以下简称乡镇)开展“四化同步”示范试点。

现就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化同步”、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产业发展为支撑,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转移为目的,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切入点,盘活农村集体建设土地资源作为关键点,夯实农业基础、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作为着力点,推动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人口向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市场体系、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基层党建、民主管理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为全省“四化同步”发展探索路径。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基本原则:锐意改革,创新机制;规划先行,有序推进;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产业为基,就业为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合法权益。

目标任务:经过5年的努力,到2017年,示范试点乡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稳步推进,主导产业特色鲜明,经济实力大幅度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镇化率高于本县(市、区)5个百分点,农业现代化水平位居本县(市、区)前列,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平均水平10%,成为全省新型城镇化的引领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先行区、镇域“四化同步”发展的示范区。

监利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14-2030

监利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14-2030
湖南城陵矶港与监利白螺港对江相望,湖北省提出白螺镇将作为长江经济带 沿江小城镇建设重点,形成湖北第二个“小池镇”,监利面临重大的跨省沿江合 作契机。
3、市域层面壮腰工程的振兴
(1) 湖北省“壮腰工程”、复兴大荆州 2011年11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实施“壮腰工程”加快荆州振兴
的意见》,并从产业、财政、土地、金融等多方面给予荆州优惠待遇。此举力争 到2020年荆州全市生产总值达5680亿元,成为长江经济带上真正的“钢腰”。 (2) 打造“湖北经济增长第四极”
2、人口大县,但吸纳力有限
人口规模大:2012年县域总人口156.27万人,城镇人口54.07万人,城市人口23.2万人, 城镇化水平34.6%,是荆州乃至湖北省的人口大县。
劳动力丰富:年龄结构上看,劳动力以青壮年为;从产业来看,第一产业占用劳动力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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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年)
2/3,可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 但流出人口多:外出半年以上人口43.04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7.5%,总量较大。下阶
2012年
“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纳入国家战略层面 提议,包括湖南省的岳阳、常德、益阳三市,长 沙市望城区以及湖北省的监利、松滋、公安、石 首等县市,
2011 年 湖北省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实施“壮腰
工程”加快荆州振兴的意见》,支持荆州加快 振兴,打造湖北长江经济带的“钢腰”。 2011 年 12 月
中心集聚、做大城区、做强副中 心。监利处于工业化初期,应加快城 镇化进程,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促 进人口向城区、镇区集聚,集约利用 土地。
优化城镇空间结构,重点做大做 强县城和重点镇,提升城镇质量,扩 大城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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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年)

湖北、湖南两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经验和启示

湖北、湖南两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经验和启示

土地 收益 ,也不愿 意 留在 当地 ,而将 新 农村 变成 “ 空心村 ”。而 大城市 进 平衡 的一种 形式。其 目的是 “ 引导 新
其转 移到 大中城市 使用 。土地 有两个 入成 本高 ,农 民变市 民困难 ,真正 的 办 乡村 工业 向建制镇 和规 划确 定 的小 最大 的特性 ,一是 不可再 生 ,一是不 城镇 化进展 就会 缓慢。 正 因此 ,去年 城 镇 集 中” ,促 进 县 域 经济 发 展 《 国
体化 试点等 一系列开 创性 的示范试 点 发挥城 市群 的示范带动 作用 ,走 以中 和 水平 ,并把 重点放在 加强 中小城市 建设 ,在推 进城镇 化建设 的政 策及 制 心城市 带动 ,以城市群 为主体 形态 , 快 推 进 新 型 城 镇 化 , 2 1年 1 月 00 1 度创 新等 方面 进行 了有益 尝试 。 为加 以特大城 市 为依 托 、大中小城 市和 小 加速推进 新型城 镇化 ,将其作 为转 变
了以特 大城市 、大城 市为龙头 ,以加 长株 潭都市 区的区域核 心辐射 带动作 天 , 进 入 发 展 的 “ 金 时 期 ” 。 黄 09 32 快 中小城 市和 中心镇提质 为重点 ,走 用 ,外 圈以常德 、岳 阳、衡 阳为核心 2 0 年 ,全省城 镇化水 平4 l% ,比 市城 . 个 0 资源 节约 、环 境友好 、经济 高效 、文 整 合 周边 县( ) 区发展 为三 个城 市 上 年 提 高 1 5 百 分点 。 其 中长 株 明和谐 、城镇 布局科 学、城 乡互促 共 圈 ,益 阳、娄底积 极融入都 市 区 ,使 潭 、环洞庭 湖 、湘南 、湘 中、湘 西 、
经 济 带强 力带动 湖北省 城镇化 建设 。
1月2 0 4~3 0日,我 随 省 政 府 经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8.08•【字号】鄂建办[2011]183号•【施行日期】2011.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鄂建办[2011]18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现将《湖北省建筑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湖北省建筑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湖北省建筑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序言“十二五”时期,是发挥我省优势、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为做大做强湖北建筑业,奋力实现新跨越,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我省各项建设任务,特制定《湖北省建筑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本规划的编制依据是《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家和湖北省建筑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本规划是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地制定建筑业各项规划和政策的重要依据。

“十一五”期间建筑业发展回顾“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奋斗,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一、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社会贡献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我省建筑业产业规模大步迈上新台阶。

2010年,建筑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分别突破4200亿元、950亿元,分别是2005年的3倍和2.5倍,总产值和增加值年均增幅分别达到26%、19%,均超过全国平均增速,在中部地区名列前茅,对全省GDP的贡献份额始终保持在6%以上,成为我省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

建筑业成为接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和劳务输出的重要行业,全省建筑业固定从业人员从2005年114.33万人,发展到2010年的230万人。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势在必行——访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德炳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势在必行——访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德炳

现科 学发展 的迫切 需要 ,是推进城 乡一体化的
必 然 选 择 ,是 加 快 推 进 新 型 工 业 化 的 重 要 途
径 ,是扩 大 内需的潜 力所在 ,是全 面建设 小康
社 会 的 内在 要 求 。 我 国正 处 于 城 镇 化 加 快发 展
的新阶段 ,有许 多新课题 需要 我们去探 索 ,许
城 )、中心镇做多 ,逐步归并和减少村镇 数量,缩小城 乡人均住宅 占地规 模,形成 以武汉城市 圈为核心, 以城
右 。从发展 规律来 看 ,城 镇化 率在5 % 0 左右 的阶段会 呈
现 加速 发展 态 势,湖 北工 业化 速度 ; ' 也 会带动 城镇 bl O 央
市群 和中心城市 为支撑 ,以湖北长江经济 带为纽带,具
熟,把加快新 型城 镇化进程作为在 更高起点上推动全省
专访 了湖 北省 住房 和城 乡 建设厅 党组 书记 、厅 长 李德
炳。
科学 发展 的 战略举 措 ,十分 必 要、 十分 紧迫 、势 在必
行。
李德炳告诉记者 ,湖 北省委 、省政府对加快推进新 型城镇化工作 高度 重视,认为这是实现科 学发展、和谐 发展的迫切需要 ;是统筹城 乡发展,推进城 乡一体 化的 必然选择 ;是加快推进 新型工业化的重要途径 ;是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吸纳 转 移剩余劳动力和扩大 内需 的潜 力所在 ;是转 变发展方 式,培 育经济后发优势 的重大举措 :是全面建设小康 社
有 区域竞争力的城镇空 间布 局结构。 湖北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有 哪些举措 ?李德炳说, 主要从 四方 面入手 : 是聚集产业 ,增强城镇经济 实力。主要解决进城

化。未来五 至十年,湖北将处于 城镇 化加快发展 阶段 。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一主两副”重大战略决策加快推进襄阳市跨越式发展的决定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一主两副”重大战略决策加快推进襄阳市跨越式发展的决定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一主两副”重大战略决策加快推进襄阳市跨越式发展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6.26•【字号】鄂发[2011]19号•【施行日期】2011.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一主两副”重大战略决策加快推进襄阳市跨越式发展的决定(鄂发〔2011〕19号2011年6月26日)加快武汉、襄阳、宜昌“一主两副”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统筹全省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工作载体和有力抓手。

为加快推进襄阳市跨越式发展,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化认识,加快推进襄阳市跨越式发展(一)重要意义。

襄阳市是省域副中心城市、鄂西北地区核心增长极。

加快推进襄阳市跨越式发展,是完善省域副中心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发挥襄阳市辐射带动作用、提升鄂西北地区总体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强化支点支撑、促进全省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

全省上下要把加快推进襄阳市跨越式发展,作为调整全省经济布局的重要突破口、实施“两圈一带”战略的重要举措和推动全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全力予以推进。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突出自主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区域一体化,做大总量,提升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战略定位。

着力建设产业襄阳、都市襄阳、文化襄阳和绿色襄阳,巩固和加强省域副中心城市、“襄十随”城市群中心城市、鄂西北区域中心城市、汉江流域核心城市的地位,努力建成鄂豫陕渝毗邻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湖北实施强县工程的问题与对策

湖北实施强县工程的问题与对策

2023年第10期决策咨询31强县工程是推动湖北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关键举措。

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实施强县工程,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和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

课题组通过深入调研,提出湖北实施强县工程的对策建议。

一、湖北实施强县工程具有良好基础(一)城镇化建设向全域布局、全面发力推进中共湖北省委制定了《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及《湖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 《湖北省城镇人居环境建设“十四五”规划》 等专项规划,细化了城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10县(市)进入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

(二)农业人口转移向全面放开、以人聚城推进一是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如,公安县保留农业转移人口涉农“三权”不变,对农民进城购房一次性补贴优惠, 2020年县城建成区常住人口达到 22万人,较 2015年净增 5万人。

二是推动创业就业城镇化。

2016年以来,湖北省共组织 106.66万农村转移劳动者参加就业创业培训,新增农民工返乡创业 16万人、带动就业 56万人。

三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与“十三五”相比,湖北省城区学前教育普惠率提高 6.76个百分点,新增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 52.75万个,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比例达 96%。

(三) 产业发展向产业集聚、产城融合推进一是培育壮大县域产业,夯实基础。

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促进县域传统支柱产业改造升级、提质增效。

仙桃市打造世界级非织造布产业集群,获中央投资 1.05亿元,入驻项目 39个、总投资 64.7亿元。

二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县域万元GDP 能耗五年累计降幅16.37%。

潜江市深化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成就了潜江龙虾 520亿元综合产值的大产业和 227亿元品牌价值的大品牌。

三是创新动能,培植后劲。

目前,县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13家,高新技术企业 3328家,15家企业入选首批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县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12320家。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定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定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01.30•【字号】鄂发[2003]2号•【施行日期】2003.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定(2003年1月30日鄂发[2003]2号)为了增加农民收入,全面繁荣农村经济,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特作如下决定:一、强化农业的战略地位,明确目标任务。

农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必须放在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今后五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农业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工业化、产业化、城镇化为方向,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

要通过五年努力,使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更加活跃,各具特色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加工区初步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大的发展,农业抗灾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有明显增强,农民收入年增长幅度力争达到5%左右,到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

二、大力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

按照市场导向、效益优先、整体开发、以质取胜、突出重点、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构建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产业带,在江汉平原、沪蓉、京珠沿线、鄂中鄂东、三峡库区、武陵山、秦巴山、大别山等区域分别建设中国香稻、优质棉、双低油莱、畜禽水产、优质莱、优质果和速生林产业带。

通过五年的努力,把上述优势产品建成我省主导产业。

同时,加快发展魔芋、芝麻、板栗、蚕茧、蜂产品、食用菌、奶类、茶叶、中药材、苎麻等十大地方特色产品。

产业带建设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做到有规模、有龙头、有品牌、有技术支撑体系、有社会化服务网络,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项目论证,做好年度实施方案,加强组织推动,集中资金,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步伐。

中共湖北省委财经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财经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财经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6.01•【字号】鄂建[2010]56号•【施行日期】201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湖北省委财经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鄂建[2010]56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农办(新农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工作的意见》(鄂办发〔2009〕42号)要求,“到2012年,努力把试点乡镇建设成全省深化农村改革的先行乡镇,建设成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示范乡镇。

”经过半年多的实践,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村镇规划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进展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各地住建部门和农办务必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试点乡镇规划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组织工作专班,精心编制各类规划和分步实施方案,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既定目标如期完成。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各地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一手抓小城镇建设,一手抓新农村建设。

通过三年努力,全省88个试点乡镇要实现如下目标任务。

1、试点乡镇小城镇建设目标。

试点乡镇实行分类管理,现状镇区或城镇总体规划预期人口规模大于6万人的重点中心镇,要按小城市的规模和标准建设成县域副中心,其他试点乡镇要按照镇区人口规模不低于3万人的标准建设成特色乡镇,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重点中心镇建设目标是,产业相对发达,产业结构合理,流通市场繁荣,有一个工业园区,农村劳动力转移有较稳定的载体;基础设施比较配套,道路、供排水、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城镇基础设施加快配套,城镇的承载力不断增强,供水普及率达到95%,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垃圾处理率达到80%以上;服务设施基本完善,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文化站、体育场地、休闲娱乐场所等,保障居民享受城市文明;城区规模适应小城市的发展需求,按照小城市规模进行规划和建设,扩大建成区面积,聚集和增加常住人口,功能分区明确,人居环境良好,生态协调和谐。

湖北省住建厅副厅长张学锋谈新型城镇化

湖北省住建厅副厅长张学锋谈新型城镇化

张学锋谈新型城镇化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荆楚网联合直播的对话荆楚在线访谈的现场。

我是主持人静冉。

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在线访谈的来宾,他就是省住建厅张学锋副厅长。

张厅长,您好!欢迎您!张学锋:各位网友好!主持人好!湖北的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已经启动。

我很高兴,利用荆楚网这个平台和大家相互学习,相互交流。

主持人:对。

其实张厅长说到了我们这个访谈的主题,是城镇化,关于这样一个话题。

其实在去年年底的时候,我们张通副省长也是通过我们网络来跟大家就城镇化这个话题进行了一个对话和沟通。

今年张厅长您来也是就这个城镇化的话题做这个相关政策的解读。

那我们现在就一条条、一个个的问题来请教张厅长。

第一个问题是想请问一下张厅长,咱们这个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是省委、省政府面临新形势作出的一个重大的战略的决策。

省委、省政府在去年11月15日的时候召开了全省的新型城镇化的工作会议。

那大家就想问您,咱们既然说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一个热点,大家都很关注,整个城镇化大的方案我们是怎么来完成?张学锋:去年咱们春节刚过,当时的李鸿忠省长,现在的书记,就专程到省住建厅现场调研,安排和部署湖北下一年新的一年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的关于策划和谋划。

按照要求,我们在谋划阶段,新型城镇化的整个设计分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关于湖北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研究和规划,我们简称为战略规划。

这个战略规划是要通过对发展历程进行分析,对发展的蓝图进行描述,这个是正在编制中。

国内四个顶级的设计研究部门对它展开了研究工作。

现在有一个部门承担了整个蓝图描述的汇总工作。

预计在近期就能成稿审定,可以发布。

第二点谋划阶段的第二件事是关于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就是用什么措施去推进新型城镇化。

这个省政府已经于去年11月15号以2010年25号文件的形式下发,并召开了全省了新型城镇化推进的工作会议进行了部署。

主持人:既然是这样一个很大的工作部署,也是说,有了省委省政府加快新型城镇化的一个意见。

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

J 产 发 f 办 室 设 燕 北 ; 业 展, 公 ” 在 郊. 京 b 调
妻 l 划 设, 现同 和建 实 标准对 无 换 接 缝隙
严把城镇风貌规划的实施关 ,对未编制
盔1 有关部门安排专门机构与河北对接 ; 至 双 风 貌 塑 造 规 划 的项 目不 予 批 准 开 工 建 喜 } 方将 在城际 轨道交通、 公路方面 共同 设 。二是要注重完善功能 方便群众生 规
号 .双方统筹规划编制 .北京明确专人
参 与河 北 十 二五 规 划 ,特 别 是 “ 环
首 都 经济 圈 ”规划 编 制 工作 ,推 进规 划
对 接
全 国城镇体系规划 即将正式出版
《 国 城镇 体 系规 划 (0 6 0 0 全 2 0 —2 2
真考虑城镇历史文脉 、自然环境 、风貌 特 点 功能需求和群 众生产生活 习惯等
基础 的国 土资 源 综合 信 息 监管 平 台在 土
入城镇 , 其中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吸纳 9 0
万 人 以 上 .中小 城市 和 县 城 吸纳 1 O 万 3 人以上 , 中心 镇和 其 他 小城 镇 吸 纳 8 万 0
人 以上 。
得 新 的突 破 开 放 性 经济 和 城 市 国际 化
条例规定三种应当建立湿地 自然保
护 区 的情 形 ,国 家和 自治 区重 点保 护 的
水 禽 主要 繁 殖 地 .栖 息 地或 主要 迁 徙停
经 济 增 长极 努 力 。 京 冀 双方 商 定 ,要共 同突破 区域 合
歇地 ;珍稀 、濒危的湿地野生动植物的
集 中 天然 分 布 区域 :具 有特 殊 生 态保 护 价 值 或 重 要 科 学研 究 价 值 的 湿地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
, ,


省 国 家保 密局



18
制定

十三五

全 省 电子 政 务发 展规划 与本 实 施意 见 的 衔接

省 经 信委

省 发改委
湖 北 省 人 民 政 府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快
推 进城镇棚 户 区 和 城 乡 危 房 改 造 及
配套 基础 设 施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2 01 6
户 区 和 城乡 危 房 改 造及 配 套 基础 设 施建 设 有 关 工 12 0 万 套 左 右
其中
万户
年改造
3 9
万套 以 上



作 的 意见


国发
5 〔 2 01 〕
37


精神

加 快 推 改造 农 村危 房

30

各 地 棚户 区 改 造
以下 简
进 我 省 城镇 棚 户 区 和 城 乡 危 房 改 造 及配 套 基础 设 称 棚 改

加 快 工 程进 度

全面 落 实 项
负 责人质量

镇 棚 改 计 划 放 在城 市


城镇 发 展 的 大 局 中 统 筹 考 责任 终 身 制

加 强 安 全生 产 监 督 和 建 设 管 理

综 合 运用 国 家 对海 绵 城 市

城 市 综 合 管 廊 建 证 工 程 质 量
货 币 化 安 置 比 例 原 则 上 不低 于
50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鄂发[2011]8号【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发布日期】2011.03.01【实施日期】2011.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意见(鄂发〔2011〕8号 2011年3月1日)大别山革命老区是我国重要的革命根据地,为中国革命付出了巨大牺牲,作出了重要贡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决定建立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

建立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促进落后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缩小区域差距的新路子,探索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大的条件下实现生态重要区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探索革命老区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区域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具有重要意义。

现就推进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包括环大别山山脉的黄冈市的所有县(市、区),武汉市的新洲区、黄陂区,孝感市的大悟县、孝昌县,随州市的广水市等。

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初期启动范围以国家和省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主,具体包括红安县、麻城市、英山县、罗田县、团风县、蕲春县、大悟县、孝昌县8个县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红色大别山、绿色大别山、发展大别山、富裕大别山”的总体要求,以“三化同步”(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两增同步”(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改善和提高革命老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试验区建成科学发展的示范区、解放思想的试验区、艰苦奋斗的创业区、民生改善的先行区。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城乡一体化扩点县(市、区)试点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城乡一体化扩点县(市、区)试点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城乡一体化扩点县(市、区)试点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7.30•【字号】鄂办文[2010]60号•【施行日期】201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城乡一体化扩点县(市、区)试点的意见(鄂办文〔2010〕60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的决策部署和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推广鄂州市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经验,探索不同类型地区城乡一体化的路子,加快推进全省统筹城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省委、省政府决定,在继续抓好鄂州市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的同时,将仙桃市、洪湖市、监利县、宜都市、大冶市、荆门市掇刀区等6个县(市、区)纳入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范围,先行先试,探索经验。

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支持扩点县(市、区)试点提出以下意见:一、从2010年起三年内,在仙桃市、洪湖市、监利县、大冶市按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作安排项目;在宜都市、荆门市掇刀区,每年安排3万亩土地整理项目或低丘岗地改造项目。

二、从2011年起三年内,由省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十二五”规划,对扩点县(市、区)农村道路建设给予重点支持。

三、从2011年起三年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十二五”规划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对试点县(市、区)重点中心村、宜居村庄建设试点给予重点支持。

四、从2010年起三年内,省环保部门对仙桃市、洪湖市、监利县、大冶市实施农村环保连片整治。

五、加快推进扩点县(市、区)农村清洁能源建设。

大力推广小型及联户沼气,积极发展畜禽养殖场(区)大中型沼气工程。

六、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将扩点县(市、区)纳入国家小流域治理和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专项规划。

从2011年起三年内,省林业部门对有低产林改造任务的宜都市、大冶市每年分别安排1个低产林改造项目,对其他试点县(市、区)也要安排相应项目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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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意见
湖北省委、省政府刚刚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明确提出湖北“十二五”期间(2011年至2015年)每年转移农村人口60万人以上,5年共新增300万以上的农村人口转移进入城镇,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2%以上。

为此,《意见》推出了一系列基本措施、政策保障。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十二五”期间湖北将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把武汉城市圈和“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做大做强,把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城市(县城)、中心镇做多,逐步归并和减少村镇数量,缩小城乡人均住宅占地规模,形成以武汉城市圈为核心,以城市群和中心城市为支撑,以湖北长江经济带为纽带,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到2015年,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由6个增至15个左右,中小城市由40个增至50个左右,3万人口以上的建制镇由46个增至100个左右。

加快县级市和县城发展
县级市和县城要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发展县域经济,逐步成为农村人口转移的主要载体。

20个发展基础较好的县(市)要率先发展成为人口聚集能力强、功能完善的中等城市;20个发展基础较差的县要完善基础设施,扩大县城规模,提升经济实力,逐步发展成为小城市。

其他县级市和县城要按照资源状况、发展基础和环境容量,通过扩容提质,突出城市特色,创造小城市向中等城市过渡的条件。

大力培育中心镇和特色镇
优先支持县域中心镇,集中打造特色资源镇,使其成为接纳农村人口转移的重要节点。

“十二五”期间,选择100个重点中心镇,实施扩权强镇,增强产业集聚能力,按小城市规模和标准建设,使其成为经济强镇和县域副中心;结合重点景区建设,以历史文化名镇、旅游名镇创建为契机,集中打造100个生态文化旅游特色镇,增强吸引力和服务功能,使其具有鲜明的人文和生态景观特色。

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和中心村建设
从今年起,在小城镇和农村地区,每年建成200个左右的农村新社区或中心村,2015年要实现市郊和建制镇周边村庄农村新社区建设全覆盖,全省建成1000个示范宜居村庄,节约村庄住宅建设用地100平方公里。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全面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水平和运行效率。

加强城乡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完善供水网络,提高制水工艺,抓好城乡备用水源和水质监测,确保2015年全省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

加快燃气设施建设,提高燃气覆盖率和供应保障能力,到2015年,全省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0%,建制镇达到60%。

完善供电网络,加强老旧电网改造,调整优化电源结构,健全分配电网和供电预警保障机制,保障城乡供电用电安全稳定。

大力开展减排治污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提升污水处理工艺,加强运营监管,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以奖代补制度,不
断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益。

到2015年,武汉市主城区实现城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多渠道筹资、多元化投入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到2015年,全省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加大机动车尾气、城镇工业污染、建筑扬尘和噪声等综合治理力度,逐步降低城市污染指数。

加强城镇园林绿化
加强城镇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科学规划生态功能区,努力彰显“千湖之省”的城镇特色与魅力。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风景名胜区和城镇绿化的投入力度,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促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加强城市中心区的绿化和江岸、河岸、湖岸的绿化整治改造,支持县城、村镇绿化建设。

到2015年,全省城镇建成区的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5%、38%和11平方米以上。

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工到城镇安居乐业
在中小城市和中心镇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以合法固定住所和相对稳定的职业或合法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鼓励农村劳动力就近有序向城镇转移,改革户口迁移审批制度,简化户口审批手续。

加快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与户籍管理相关的配套制度改革,让进城务工人员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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