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炊事员考核管理细则
厨房考核细则(炊事员)
总 分
被考核人:考核人签字: 考核领导签字:
5分
留样
4分
做好食品留样工作督查,要求按规定量(200g)、按留样流程留样,48小时留样,留样冰箱及时上锁。
4分
出勤2分
26.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一天0.8分(指缺勤20天以内),迟到扣0.5分、早退一次扣0.5分(请假分值超出部分在总分里扣除)
2分
其他
10分
收集对食品质量的意见,了解用餐、市场情况,控制成本费用,不断研制、创制新菜。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扣一分。
10分
精简
节约
5分
精打细算每餐各食材用量,精简节约,努力做到幼儿吃饱,吃好,不浪费。食品不准带出厨房,剩饭剩菜不得随意拿走或送给他人。
5分
安全
及维护
4分
人走火灭、人走灯灭。每日早晚检查火、电、水等安全设施,下班前做到"四关"关水、关电、关窗、关门,下班前做好设备维护,锁好厨房门。
4分
物品
保管
5分
食堂设施和公物要保管好,损坏或丢失公物按物品的造价赔偿
及时
5分
盛饭菜时生熟盆要分清,合理分发,按规定时间开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饭必须及时上报。分菜时要均匀,控制好时间。
5分
食品
卫生
10分
每天严格按带量食谱配餐,加工过程关注食材质量,发现有质量问题停止操作,并向食堂管理员报告,所进食品全部烧熟煮透,不余留,煮好的菜必须全部分掉,不剩余,不将食堂的任何东西外带留作自用,发现一次扣除当月考核奖。操作流程合理科学,色香味俱佳,无交叉污染。隔夜的、不符合标准饭菜不给幼儿食用。
各间各台面、蒸箱、烤箱、电饼铛、豆浆机、和面机、打蛋器、醒箱机等用后及时清理干净。
食堂人员考核制度6篇
食堂人员考核制度6篇食堂考核管理制度【篇1】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结合本校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炊事员不穿戴工作衣、帽者,当场口头批评,责令其马上改正,否则不予上岗。
二、违反工作制度及未完成任务者,视情节轻重一次性扣除奖金不低于10元,下岗一天作旷工处理,第三次违反者解聘。
三、餐具消毒如未达到标准,内部抽查或防疫站食品监察抽查不合格,扣当月奖200元。
四、留样、消毒未做好的扣10元,灭蝇灯、水、电、气未关好一次扣5元,沙门未关好按人头扣,每人1元,落实到人扣5元。
五、食品出现变质或未熟透即供应情况,当事人扣10-50元。
六、库房保管人员未规范分类堆放,离地离墙等有关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有关规定的,扣除当月奖金。
七、凡食堂工作人员留长发,留胡须,留长指甲,工作中抽烟,衣帽脏上岗者,令其下岗一天作旷工处理。
八、凡违反本校各项规定制度不服管理处罚者,一律解除合同。
九、学校每周卫生大检查一次,凡每次食堂卫生得满分者,学校期末给予一次奖励。
十、凡工作任务完成出色者,每学期无事故发生者,学校期末给予一次奖励。
食堂考核管理制度【篇2】通过对全体食堂工作人员的全面考核,使每一位职工树立正确的劳动态度、道德品质,提高技术业务能力,促进全体人员学技术、学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改进食堂面貌,更好的为师生服务。
一、考核内容:(二)出勤情况。
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每次扣币10元。
积极参加食堂组织的培训,不参加每次扣币20元。
(三)工作情况1、文明礼貌。
工作期间使用文明语言,不讲粗话脏话;热情、耐心服务师生,虚心接受师生意见和建议。
2、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按照操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本职工作,不推卸责任。
3、节约用水,工作完毕要关掉水龙头,若让水白白流掉发现一次扣币20元。
用电要人走灯灭,人走灯不灭者每次扣币20元。
4、精打细算,勤俭节约,视学校为家,视学生为子。
食堂炊事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堂炊事员队伍建设,提高食堂饭菜质量,保障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维护良好的食堂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食堂炊事员。
第三条食堂炊事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规定,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美味的饭菜。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四条食堂炊事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确保食堂饭菜质量。
2. 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卫生、安全。
3. 严格按照食谱制作饭菜,确保饭菜口味、营养搭配合理。
4. 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做到餐具清洁、卫生。
5. 参与食堂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整改。
6. 配合食堂管理人员做好食堂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食堂炊事员义务:1. 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贪污、挪用公款。
3. 服从食堂管理,接受食堂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指导。
4. 参加食堂举办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5. 积极参与食堂文明餐桌行动,倡导节约用餐。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食堂炊事员招聘:1. 食堂炊事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招聘对象为具备相关烹饪技能和卫生知识的人员。
3. 招聘程序: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
第七条食堂炊事员培训:1. 食堂炊事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烹饪技能等。
2. 食堂炊事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岗位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食堂炊事员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食堂炊事员考核:1. 食堂炊事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2. 平时考核主要考察炊事员工作态度、工作表现、饭菜质量等。
3. 年度考核主要考察炊事员业务水平、工作业绩、遵守规章制度等情况。
4. 考核结果作为评定职称、晋升、奖惩的依据。
炊事员岗位职责及管理细则
炊事员岗位职责及管理细则
一、岗位职责:
1.负责炊事部日常的食品加工和烹饪工作,保证饭菜的质量和口感。
2.负责食材的采购工作,确保食材的新鲜和安全。
3.确保炊事部的卫生和清洁,保持厨房的整洁和卫生工作。
4.负责炊事部的人员管理工作,包括员工的培训、考勤和绩效评估等。
5.进行菜谱的制定和调整,保持菜品的多样性和口味的适应性。
6.落实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加工和烹饪的安全。
7.协助其他部门的饮食需求,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关系。
二、管理细则: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确保食品加工和烹饪
的安全。
2.食材采购方面,要选择新鲜、质优、价格合理的食材,确保食品的
品质。
3.建立健全的食品库存管理制度,做到库存合理安排,避免食品浪费
和过期。
4.建立菜谱制定和调整机制,确保菜品的多样性和适口性。
5.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的烹饪技术和卫生意识。
6.建立员工考勤机制,确保员工按时到岗,并严格执行休假制度。
7.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8.定期检查和维护厨房设备和消防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9.制定严格的厨房卫生和清洁标准,确保厨房清洁和环境卫生。
10.做好炊事部的预算和成本控制工作,做到支出合理和节约。
11.定期开展员工绩效评估和薪酬激励制度,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12.建立定期与各部门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各部门的饮食需求和反馈意见。
以上是炊事员的岗位职责和管理细则,希望能对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考核细则学校食堂是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重要场所,其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的饮食安全和满意度。
为了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细则进行评估和提升。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考核细则,具体如下:一、工作态度1.食堂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对学生客户的要求做到友好、热情、耐心、细致。
2.工作人员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不拖延、不推搪、不逃避,能够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工作人员要有团队合作意识,与其他人员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不互相推诿责任。
二、工作技能1.食堂工作人员应熟悉食堂的各项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并能够有效地应用于工作实践中。
2.工作人员应具备准确的用餐计量和菜品配餐的能力,确保每一位学生获得合理、卫生的膳食。
3.工作人员在就餐环境和桌椅布置方面要注重细节,做到摆放整齐、清洁无污渍。
4.工作人员应具备食品加工和烹饪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厨房设备、掌握食材的加工和烹饪方法,确保菜品的色、香、味均衡,能够满足学生的需求。
三、卫生管理1.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和卫生培训,了解并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通用卫生知识和操作规范。
2.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服、戴好口罩、手套等,以防止食品受到感染。
3.工作人员要保持食堂的整洁和卫生,要经常清洁食堂炉灶、厨房设备、餐具、桌椅等,保持食堂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
四、服务质量1.工作人员在接待学生客户时应善于倾听,了解学生的需求并提供适当的建议和解决方案,确保服务能够满足学生的期望。
2.工作人员要保持食堂的就餐环境安静、整洁、宽敞,确保学生能够在舒适的环境中享受餐饮服务。
3.工作人员要及时排列新鲜、美味的菜品,确保供应充足并满足学生的选择需要。
4.工作人员要保持服务流程的规范和高效,如取餐、结账等环节,确保学生就餐的顺畅和方便。
炊事员绩效考核细则
炊事员绩效考核细则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离岗、午饭结束后,各组必须把工作完成后方可同时下班、周五卫生大扫除结束管理人员检查完后方可同时离开,任何人不得提前离开。
如违反每次扣除当月考核金6元。
2、每月请假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当月60元出勤考核金全部扣除。
3、在食堂工作期间,相互之间要和睦相处,分工合作,杜绝发生口角,如同事间不团结协作,发生矛盾争吵,第一次警告并扣除双方参与者当月考核金10元,第二次将自行解除用工协议。
4、不服从管理人员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每项一次扣当事人10元。
5、爱护学校的公共财产,如故意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并扣除当月考核金10元。
6、进入操作间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如有违反每次扣除当月考核金4元。
7、工作中偷奸耍滑,拖拖拉拉、工作效率低,每次扣除4—10元。
8加强食堂安全卫生意识,保证饭菜质量与数量,丰富菜的品种,合理调配营养,准时供应饭菜。
如出现以上问题不及时改正,一次扣当月考核金8元。
9、环境卫生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
如发现未扫和不干净,分别扣除当月考核金8元和4元。
10、自己包干的卫生区要打扫并保持干净,每周抽查1次,如查到打扫不干净彻底扣除当月考核金8元。
11、发现或反映饭菜里有苍蝇、蚊虫等,扣除相关人员当月考核金8元。
12、食品加工制作缺乏节约意识,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食品、原料严重浪费或设备设施损坏,一次扣责任人20元。
13、每周一次找学生对炊事员窗口服务态度做出10分满意评价,根据学生评价得分进行考核。
14、每月底对当月夜餐人数汇总,根据夜餐消费笔数进行对比考核。
15、在卫生打扫、工作态度、服务态度、出勤方面表现优秀,每月奖励50元。
食堂炊事员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模本
食堂炊事员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1、听从食堂管理员的支配,树立为就餐职工服务的思想,虚心听取员工意见,不断提高烹调技术和服务质量,为生产一线服务;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2、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搞好炊具卫生和食品卫生,生熟食分放分切,防止食物中毒;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3、工作时必需穿戴工作服、带工作帽,做到衣帽干净。
勤剪指甲、勤洗手,搞好个人卫生。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4、做到主副食搭配,多品种、粗菜精做、荤素搭配,味道可口;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元。
5、严格执行食堂操作间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确保室内操作间卫生清洁;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元。
6、负责餐厅内公用设施的管理工作,每餐饭后进行彻底清洁,对餐具、餐桌、凳进行清理擦拭、摆放整齐、保持桌凳干净,无油垢、无杂物;保证餐厅地面无卫生死角;定期对公用餐具消毒;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元。
7、保证食堂食品的质量、数量,使职工能够安全食用;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元。
8、熟识各种炊具设备的性能,把握肯定的用电和防火常识,管理好
1、易燃易爆用具,保证安全操作,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元。
10、工作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元。
11、炊事员请假应事前向食堂管理员申请,获准后才予以离开,否则视脱岗处理;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元。
12、不定期接受矿井领导对食堂工作的检查,虚心接受机关工作人员和员工对食堂饭菜质量的建议意见。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学校炊事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炊事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炊事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师生的饮食安全和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炊事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所有炊事人员。
第三条学校炊事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服从学校领导的管理和安排,保持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积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炊事技能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师生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
第五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关爱师生,热爱自己的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学校将根据炊事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对表现优秀的炊事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表现不佳的炊事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或纠正。
第二章配餐管理第七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根据师生的需求,制定合理的菜单,并保证菜品的新鲜、卫生和营养。
第八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根据学校的食堂规模和人数,合理安排食材的采购和库存,保证食材的新鲜和质量。
第九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加强对食品的检查和管理,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章厨房卫生管理第十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保持厨房的整洁和卫生,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定,保证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一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定期清洗和消毒厨房设施和器具,确保食品加工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二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卫生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卫生意识和卫生素养,保证食堂的卫生和整洁。
第四章服务态度管理第十三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保持亲和、热情的服务态度,关心关爱师生,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
第十四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耐心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师生的投诉和意见,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学校领导的管理和安排。
第五章管理监督第十六条学校将设立炊事管理部门,负责对炊事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对炊事人员进行考核和评定。
第十七条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鼓励师生对炊事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及时处理师生的投诉和意见。
第六章收入福利第十八条学校将根据炊事人员的工作表现,制定相应的工资和福利政策,对表现优秀的炊事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学校炊事员管理制度
学校炊事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炊事员的管理,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炊事员的招聘、入职、岗位职责、培训、考核、奖惩、技术提高等方面。
第三条学校炊事员应当遵守学校的炊事操作规程,并接受学校领导的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学校炊事员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第五条学校炊事员应以师生健康为宗旨,尊重并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学校工作。
第六条学校炊事员应当加强自身素质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七条学校炊事员应当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
第八条学校炊事员应当加强团队协作,促进工作效率,确保食堂正常运营。
第二章招聘与入职第九条学校炊事员的招聘工作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条学校炊事员的招聘条件: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品行端正,健康状况良好。
第十一条学校炊事员应当接受学校的录用通知并按时报到,接受学校领导和指导。
第十二条学校炊事员应当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入职登记,领取工作服装和劳保用品。
第十三条学校炊事员入职后,应当参加学校的集体培训和交流活动,了解学校的炊事操作规程,熟悉工作流程。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四条学校炊事员的岗位职责包括:保障食品安全,保持食堂卫生,按时完成炊事任务,维护食堂设施设备,做好食品库房管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等。
第十五条学校炊事员应当严格按照食品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到“严格执行、细心负责、勤洁及时、立规明查”。
第十六条学校炊事员应当做好岗位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七条学校炊事员应当做好食品库房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库房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炊事员应当维护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做好日常的设备维护和清洁工作。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九条学校炊事员在入职后,应当定期接受学校的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学校炊事员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炊事员管理制度范文学校炊事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炊事员的管理行为,提高其管理水平,提供高质量的饮食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炊事员队伍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炊事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守岗位纪律。
第四条学校炊事员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校应加强对炊事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服务水平和职业素质。
第二章炊事员的招聘和培训第六条学校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岗位要求和招聘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地招聘炊事员。
第七条学校应安排炊事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本的厨房操作技能、食品安全知识和服务礼仪等。
第八条学校炊事员应参加学校定期举办的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培训设施和教材,确保炊事员能够有效地学习和提高。
第三章炊事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第十条学校炊事员的主要岗位职责包括:制定食谱计划,采购食材,烹饪食物,保证食品安全,清洁卫生等。
第十一条学校炊事员应具备以下工作要求:掌握基本的厨房操作技能,熟悉食品安全知识,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二条学校炊事员要严格按照食谱计划制定和准备食物,确保提供高质量的饮食服务。
第十三条学校炊事员要加强食品安全意识,严格控制食物的质量和卫生。
第十四条学校炊事员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卫生。
第四章炊事员的管理和考核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炊事员的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六条学校炊事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七条学校应定期对炊事员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饮食服务质量、食品安全情况、卫生习惯等。
第十八条对表现优秀的炊事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对表现不佳的炊事员应进行必要的纠正和培训。
第十九条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对严重违法违纪的炊事员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五章炊事员的权益保障第二十条学校应保障炊事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的支付。
学校炊事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炊事人员管理制度学校炊事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学校炊事人员的管理水平,保证学校饮食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炊事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履行炊事工作责任。
第三条学校炊事人员管理应依法、公正、公开进行,落实责任,加强监督。
第四条学校炊事人员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全校从事炊事工作的所有人员。
第五条学校炊事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入职和培训、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和休假、考核和奖惩、纪律和督察等。
第二章入职和培训第六条学校炊事人员招聘需有合法合同,并办理相应的入职手续。
第七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做好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且无任何传染病。
第八条入职后,学校炊事人员必须进行入职培训,掌握基本的炊事技能、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九条学校炊事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安排和监督所有炊事工作;2. 负责操作和维护炊具设备;3. 负责采购食材,并保证食材品质;4. 做好食品储存和保管工作;5. 进行食品加工和烹饪;6. 确保饭菜的口味、质量和数量;7.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卫生检查和抽样检验;8. 维持厨房的清洁和卫生。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假第十条学校炊事人员的工作时间应按照学校的安排,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十一条学校炊事人员享有法定的休假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休假时间。
第十二条学校炊事人员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严禁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提前向上级申请并经批准。
第十三条学校炊事人员在正常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应找替班人员进行交接。
第五章考核和奖惩第十四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对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十五条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2. 工作效率和责任心;3. 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4. 厨房设备的维护和使用;5. 饭菜的质量和口味。
第十六条对于表现优秀的学校炊事人员,可以予以奖励,如表扬、奖金等。
炊事员管理制度办法
炊事员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炊事员的管理,提高食堂工作效率,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的炊事员管理工作,包括招聘、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方面。
第三条炊事员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学校食堂领导和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第四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炊事员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炊事员招聘和入职第五条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开展炊事员招聘工作,保证招聘程序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第六条炊事员招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性别歧视或其他歧视行为。
第七条炊事员应当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技能。
第八条炊事员入职时,学校食堂应当对其进行岗位培训,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
第三章炊事员岗位职责第九条炊事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食堂的食品制作和加工工作,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炊事员应当认真执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制作。
第十一条炊事员应当保持食品制作区域的整洁和卫生,做好清洁消毒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二条炊事员应当积极配合食堂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工作,做好食品的原材料采购和储存工作。
第十三条炊事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确保食品制作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炊事员考核奖惩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炊事员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其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定。
第十五条炊事员绩效考核主要包括食品制作质量、工作效率、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评定。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炊事员的工资晋升、奖金发放和岗位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炊事员在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和不良行为的,学校食堂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八条炊事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食堂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第五章炊事员管理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炊事员的日常管理制度,包括考勤管理、工作安排等方面。
第二十条炊事员应当按照学校食堂的工作时间进行正常的出勤和下班,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学校炊事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炊事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炊事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促进学校膳食服务的持续改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炊事人员,包括厨师、后厨助理、配菜员等相关岗位。
第三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
第二章岗位设置和职责划分第四条学校炊事人员的工作岗位包括厨师、后厨助理、配菜员等,各岗位的职责划分如下:1. 厨师:负责菜品的烹饪工作,确保食品的口感和卫生安全。
2. 后厨助理:负责辅助厨师进行食品的加工和处理工作,保持后厨的整洁和卫生。
3. 配菜员:负责菜品的洗切和食材的准备工作,确保菜品原材料的新鲜和安全。
第五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划分,恪尽职守,互相配合,确保饮食服务的有序进行。
第三章入职条件和培训要求第六条学校招聘炊事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相关岗位的从业经验和技能。
2. 遵守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七条学校炊事人员入职后,应当接受相关的岗位培训,包括食品安全知识、卫生管理规范、团队合作技能等。
第八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的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四章工作纪律和管理措施第九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格按照食谱和工艺标准进行操作,确保菜品的口感和质量。
2.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证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3.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制度,不得旷工、迟到或早退。
第十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接受严格的管理措施,包括考勤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等。
第十一条学校炊事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受到处罚,包括扣发工资、警告甚至解雇等。
第五章安全生产和应急预案第十二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三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熟悉并掌握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应对措施。
学校炊事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提高炊事员工作质量,保障师生饮食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炊事员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炊事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堂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炊事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卫生;2. 严格按照食堂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烹饪和配餐;3. 保持食堂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4. 服从食堂管理人员安排,积极参与食堂各项活动;5. 加强与师生沟通,及时反馈食品质量信息。
第五条炊事员权利:1. 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权益;2. 对食堂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3.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报告。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炊事员招聘:1. 符合国家规定的招聘条件;2. 具备基本的烹饪技能和食品安全知识;3. 通过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录取。
第七条炊事员培训:1. 新聘炊事员需接受岗前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规、操作规程、卫生知识等;2. 定期组织炊事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3. 鼓励炊事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高个人素质。
第四章工作与考核第八条炊事员工作:1. 严格遵守食堂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2. 服从食堂管理人员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炊事员考核:1. 定期对炊事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工作态度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评定炊事员绩效、晋升和奖惩的依据;3. 对考核不合格的炊事员,食堂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整改或调离岗位。
第五章奖惩第十条奖励:1. 对在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工作态度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炊事员给予奖励;2. 对在食品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炊事员给予表彰。
第十一条惩罚:1.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操作规程的炊事员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2. 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炊事员,食堂管理人员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学校炊事人员管理制度内容
学校炊事人员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为提高学校炊事人员的管理水平,保障师生用餐安全,促进学校炊事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炊事人员,包括厨师、配菜员、清洁工等。
第三章炊事人员招聘学校炊事人员的招聘要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人力资源部门要负责炊事人员的招聘工作,招聘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健康证明,并进行岗位培训。
第四章岗位职责1. 厨师:负责制定菜谱、选购原材料、烹饪食物等工作;2. 配菜员:负责清洗、切配蔬菜、肉类等原材料,并协助厨师烹饪;3. 清洁工:负责厨房、餐厅、餐具等卫生清洁工作。
第五章工作时间炊事人员的工作时间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加班的,应当提前报备并得到学校领导的批准。
第六章工作纪律1. 炊事人员要穿着整洁、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牌,并保持个人卫生;2.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品尝食物,保持食品的安全卫生;3. 不得私自带菜或饭菜离开餐厅;4. 不得在工作中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5. 不得和同事发生纠纷,保持良好工作关系。
第七章食品安全管理1. 学校炊事人员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卫生制度操作,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2. 在存储食品的过程中,要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存储、合理摆放,保持通风、清洁;3. 定期进行食品的清点、检查,及时报告损耗、变质情况;4. 在食品原材料的选购上,要选择正规商家的产品,拒绝劣质食品;5. 各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做到追溯可查。
第八章危机处理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突发事件或其他危机情况时,学校炊事人员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助学校领导处理相关事务,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章绩效考核学校将定期对炊事人员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包括食品安全、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等方面。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奖金的依据。
第十章奖惩管理1. 优秀炊事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2. 违反管理制度的炊事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予以解雇。
炊事员考核细则
临江镇昆仑初级中学食堂从业人员考核细则一、精神文明建设(20分)(参照各岗位员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标准)二、岗位职责(40分)1、工作出勤(10分)(1)迟到、早退、外出不向办公室请假的,一次扣2分;(2)不按时签到,缺勤每少一次扣2分;(3)旷工或脱岗一次扣10分。
2、工作业绩(10分)(1)灶房、餐厅卫生不清洁,器具不消毒,扣2分;(2)不按时开饭扣2分;(3)来客招待不及时,有意拖延时间,发生一次扣3分,情节严重扣5分;(4)私自设饭招待他人,扣5分;(5)随时准备为因工作不能按时就餐的人员服务,否则扣3分;(6)对员工工作不支持,有意刁难,发现一次扣1至10分。
3、个人才能(10分)(1)合理安排,化解矛盾,否则扣5分;(2)努力钻研,提高饭菜质量,否则扣5分;(3)积极参加本科室学习、教育、培训等活动,否则扣2分。
4、遵章守纪(10分)(1)遵守校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发现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者扣4分;(2)严格按炊事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否则扣5分;(3)工作期间被上级或有关部门人员检查发现有违章违纪行为,发现一次扣3分,情节严重的扣5分;(4)发生违章违纪事件及时制止并汇报主管领导加2分,否则扣4分,隐瞒、袒护者扣5分。
三、安全方面(20分)1、发生事物中毒或变质食料导致食员生病,或因管理不善,造成食料浪费,扣10分,工作间发生失火、失窃,扣5至10分;2、本人工作期间发生轻伤扣3分、重伤扣10分;3、校发生死亡事故扣20分。
四、生产经营(20分)1、未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事宜和安排任务,发生一次扣5分;2、各类消耗费用突破校核定控制指标,扣3分;。
学校炊事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炊事人员管理制度规定学校炊事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炊事人员管理行为,提高炊事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炊事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炊事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岗位职责、技能培训、绩效考核以及奖惩机制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炊事人员,包括食堂经理、厨师、服务员和洗碗工等。
第四条炊事人员管理应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全面提升学生的营养饮食和健康素质。
第五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爱岗敬业,以安全卫生为首要原则,为师生提供营养餐饮服务。
第二章炊事人员招聘与任命第六条学校炊事人员的招聘应遵循择优、公开、竞争的原则,并进行面试和体检。
第七条学校炊事人员的任命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八条炊事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应符合相关职业资格认证标准。
第九条学校炊事人员应当具备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学校炊事人员需要经过培训后参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三章炊事人员岗位职责第十一条学校食堂经理负责学校炊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保证食材的采购、库存、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厨师负责食物的烹饪和调配工作,按照食谱要求准备菜品,确保饭菜的口感和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服务员负责食堂的前台接待、菜品推荐以及餐具、餐桌等的摆放和清洁工作。
第十四条洗碗工负责将用过的餐具、餐桌等清洗干净,并确保餐具的消毒和储存。
第十五条炊事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妥善处理学生的特殊需求,确保食堂的工作安全和卫生。
第四章炊事人员培训与考核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组织炊事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七条炊事人员培训应包括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健康饮食知识等方面内容的培训。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科学的炊事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对炊事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五章炊事人员的权益保障第十九条学校应当保障炊事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
学校炊事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炊事人员的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确保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所有炊事人员。
第三条炊事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的饮食服务。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炊事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证食材质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2. 严格执行食堂操作规程,按照食谱和营养搭配原则进行烹饪;3. 保持食堂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4. 爱护食堂设施设备,合理使用,不得随意损坏;5. 接受食堂管理部门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6. 配合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食堂管理工作。
第五条炊事人员权利:1. 了解和掌握食堂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对食堂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 享有公平的劳动条件和待遇;4. 受到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炊事人员招聘:1. 招聘炊事人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 招聘对象应具备相关烹饪技能和卫生知识;3. 通过面试、实操考核等方式选拔炊事人员。
第七条炊事人员培训:1. 食堂管理部门负责对新招聘的炊事人员进行岗前培训;2. 定期组织炊事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3. 鼓励炊事人员参加烹饪专业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章工作与纪律第八条炊事人员工作:1. 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安排,不得迟到、早退;2. 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3. 严格执行食品操作规程,确保食品质量;4. 遵守食品安全卫生规范,防止食品污染。
第九条炊事人员纪律:1. 严禁在操作过程中吸烟、喝酒;2. 严禁在操作区域堆放杂物,保持操作区域整洁;3. 严禁私自带入非食堂食品;4. 严禁泄露食堂机密信息。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炊事人员考核:1. 食堂管理部门定期对炊事人员进行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卫生状况等;3. 考核结果作为评定绩效、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一条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炊事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纪律的炊事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3. 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炊事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学校炊事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提高炊事员工作水平,保障全校师生的饮食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所有炊事员。
第三条学校炊事员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堂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卫生、营养、美味。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四条炊事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等方式选拔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
第五条新聘炊事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知识、烹饪技能、食堂规章制度等。
第六条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或调整岗位。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炊事员应认真执行食堂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第八条严格按照食谱要求,合理搭配膳食,确保营养均衡。
第九条严格执行食品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条负责食堂设施的清洁、保养,保持食堂环境整洁。
第十一条负责食堂库存管理,合理采购食材,减少浪费。
第十二条积极配合食堂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食堂管理。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三条炊事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四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闲聊、玩手机等。
第十五条不得在食堂内吸烟、喝酒、赌博等。
第十六条不得泄露食堂商业秘密,不得私自转让、出售食堂物品。
第五章奖惩第十七条对工作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炊事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炊事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十九条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炊事员,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学校旨在规范炊事员的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为创建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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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炊事员考核管理细则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
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稳定学校教学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大师傅
二、考核内容
1、奖励:在贯彻执行各项卫生制度及食堂根据食品卫生监督量化标准制定的各项卫生制度的过程,成绩卓著者,一学期奖励1000元。
2、加减分项目
①工作人员在进入工作间时,不穿戴衣帽的每次扣0.2分;
②工作人员仪容仪表不符合卫生制度要求的每次扣0.2分;
③操作过程中不注意个人卫生,不注意工具、用具卫生的每次扣0.2分;
④工作后对地面、墙面、烟罩、送风管道、门窗、玻璃不进行彻底清净的每次扣0.2分;
⑤厨房、餐厅、库房卫生不按卫生管理制度执行(地面
有烟头、纸屑、杂物)的每次扣0.2分;
⑥蓄水池不按规定时间(两周一次)清洁的每次扣0.4分;
⑦抹布、清洁用具、案板、砧板、刀具、用具,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摆放不整齐的每次扣0.5分;
⑧不按食品留样制度进行留样的每次扣0.2分;
⑨不按规定对餐具等进行消毒,对冷冻、冷藏设施不进行清理的每次扣0.2分;
⑩校领导在日常工作时发现问题,每次扣0.1—1分;发现好的方面每次加0.1—1分。
另外,凡上级部门检查,提出批评一次,罚所属人员50元;若食品、药品局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处罚的款数,全部由所属人员承担。
三、检查评比办法
由卫生主管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不定时、不通知,每周检查一次,学期末进行量化考评。
(说明:本细则中每分为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