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2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是指为规范建设工程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主体、承包人、监理人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和相关规章文件。
建设工程作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众多的法律法规,它们的存在与实施对于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合法性具有重要作用。
1.维护建设主体权益建设工程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方,其中建设主体(如国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的权益尤为重要。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制定旨在维护建设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建设工程中的权益不受侵害。
例如,《建筑法》规定了建设主体在建设工程中的权益,明确了建设主体享有的权利和责任。
2.保障承包人权益作为建设工程的承包主体,承包人的权益事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承包人提供了各种权益的保障,包括招投标、合同管理和支付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履约,获得合理报酬。
3.规范监理人行为监理人作为独立第三方,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起到监督和管理的作用。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存在对监理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其监理职责、权益和责任;同时也为施工单位等其他参与方提供了一个规范的监督机制,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建设工程的各个方面。
以下列举几个主要内容:1.招投标管理招投标是建设工程的入场券,拥有严格的法规管理。
国家《招标投标法》规定了招标投标的程序、要求和原则,为建设主体和承包人提供了参与竞争的机会,同时也为招标投标过程提供了公正、公平和透明的环境。
2.施工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各方之间权益关系的重要依据。
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各个方面的法律关系,保障了合同各方的权益。
3.质量安全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是建设工程的核心问题。
国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规范和管理,如《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条例》等文件,对质量控制和安全防护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练习题
《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练习题第一章建设法规概论一、基本概念1. 法规及其构成要素2. 建设法规3. 建设法律关系4. 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客体5. 许可证制度二、填空题1. 法是一种规范,它确定人的行为的。
2. 法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受的制约。
3. 法是人们的行为规范,它调整的是人们的,而不是或其他。
4. 法的内容只能是。
5. 法的作用是由工具,这个工具的作用是以、、等为后盾的。
6. 从广义上讲,法律制度是指一个的总和;从狭义上讲,法律制度是指调整,规范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7. 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和的组织。
8. 法定代表人是指能代表法人、的主要负责人。
9. 任何一个法律规范都必须由、、三部分组成,法学上称之为法律规范的三要素。
10. 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的建筑,及其配套的、、的安装活动。
11. 建设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部门与、、及有关之间发生的相应的与关系。
12. 许可是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允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有权利13. 建设法规的经济性既包括,也包括其与、、三、 简答题1. 举例说明法规的构成要素? 3. 建设法规调整对象?8. 建设法规对人们建设行为的规范性表现是什么 ? 四、 论述题1. 建设法律关系的特征?2. 论述建设法规的作用?第二章 建设立法与实施一、基本概念 1. 建设立法 2. 建设行政执法 二、填空题1.建设法律的内容包括 和2.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对象主要是及其 。
3.建设行政执法的方式包括 、、和4.建设行政诉讼的审理包括 、 及 三道程序。
5.建设行政司法的内容包括 、 和 06.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有、三、问答题和三种。
1.简述建设工程项目行政执法的范围和内容的联系性。
14.建设法律关系是指由建设法律规范所在建设业过程中所产生的 、 关系。
15.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 、和的客观现象和16.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以及 颁布,或建设部勺其他 、氾性文件,其效力低于 和 ,在有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过程,以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并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
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明确合同管理的责任与权限,提供操作指南,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 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必须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
以下是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暂行规定》3. 签订合同的程序3.1 发布招标公告在需要进行建设工程的情况下,合同管理人员应根据项目需求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截止日期等信息,以吸引潜在的承包商参与竞标。
3.2 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交付期限、合同条款等内容。
合同管理人员应根据项目需要,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并进行审查和审批。
3.3 招标评审和中标公告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收取投标文件,并进行招标评审。
评审过程应公平公正,确保选取最合适的承包商。
评审结果将通过中标公告的形式公示。
3.4 合同的签订与备案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
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合同进行备案,并确保备案手续的完备。
4. 合同履行与管理4.1 履行进度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合同履行的进度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
4.2 质量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4.3 变更管理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必须经过合同管理人员的审批和备案。
变更管理应通过正式的变更通知或合同附录的形式进行。
4.4 竣工验收在建设工程完成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并与承包商共同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引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在建设过程中,对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进行有效管理的过程。
通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可以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合同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最终实现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以及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介绍,并探讨如何优化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在整个工程项目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合同管理的重要性:1.风险控制:合同管理可以帮助识别、评估和控制工程项目中的风险。
通过明确合同条款和责任,可以降低项目风险,并提前做好风险应对准备。
2.质量保障:通过合同管理,可以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并通过合同检查和验收程序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3.成本控制:合同管理有助于控制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通过合同管理,可以制定合理的变更控制程序并监督变更实施过程,以避免成本超支。
4.供应链管理:合同管理涉及多个参与方,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等。
通过合同管理,可以优化供应链管理,确保物资供应的准时性和质量。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涵盖了多个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1.合同的签订:合同管理的第一步是确保合同的准确签订。
合同应包括完整的工程范围、时间表、费用和支付方式等内容,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合同的执行:合同管理的核心是确保合同的执行。
合同执行包括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控制、变更管理等方面。
合同管理者应监督合同的执行进展,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和风险。
3.合同的变更和索赔:在工程项目中,可能会遇到变更和索赔的情况。
合同管理者需要确保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合规,并及时与相关方协商解决问题,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4.合同的验收和结算:合同管理的最后阶段是工程的验收和结算。
合同管理者应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并进行全面的验收。
同时,还需要进行结算工作,确保合同款项的支付和结算准确无误。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 引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对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进行各项控制和监督的过程。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2. 合同签订阶段2.1 合同准备在建设工程项目启动之前,各方需要进行合同准备工作。
这包括明确合同的目的和范围,确定各方的权利和责任,制定合同条款和条件。
在准备过程中,需要注意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2 合同谈判与签订合同谈判是在合同准备阶段后进行的,各方通过协商和讨论,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
在谈判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合理分配责任和风险。
谈判结束后,合同正式签订,并应妥善保管签订文件。
3. 合同履行阶段3.1 合同执行合同履行阶段是工程项目实际开始施工的阶段。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各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施工单位需要按时按质完成工程,业主需要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
3.2 合同变更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实际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原因导致合同发生变更。
合同变更管理是指对合同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和处理的过程。
变更管理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3 合同索赔管理在工程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各方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提出索赔要求。
合同索赔管理是指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查和处理的过程。
索赔管理需要根据合同的规定,确定索赔的原因和责任,并进行合理的补偿。
4. 合同管理工具4.1 合同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是一种用于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的工具。
通过合同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合同的电子化存储和查询,自动合同报告和统计数据,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4.2 合同管理文件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一套合同管理文件。
这些文件包括合同正本、变更通知书、索赔材料等。
合同管理文件的建立和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5.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在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权益保护中起到重要作用。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三)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条款。
第三条合同订立管理(一)合同起草:合同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内容应包括合同条款、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等。
(二)合同审核:合同草案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合同方可签订。
(三)合同签订: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订。
授权代表签订合同时,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四条合同履行管理(一)合同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二)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三)合同解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第五条合同价款管理(一)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应当根据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确定,实行固定价格的,应当明确价格调整机制。
(二)支付方式: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尾款。
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支付,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尾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三)价款纠纷:合同价款纠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六条合同档案管理(一)合同归档:合同签订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将合同正本提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二)档案查询:公司内部各部门可以查询归档的合同,但不得泄露合同内容。
浙大远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作业题(第二次)
注:红色标示内容为必做内容,其它为选做内容。
如果大题为红标题,表面该大题都为必做。
本学期作业共3次。
本次作业为第二次。
第五章工程合同管理导论一、填充题1.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
2.项目采购模式的定义是:对建设项目的合同结构、职能范围划分、责任权利、风险等进行确定和分配的方式,其本质上是工程项目的交易方式。
二、简答题1.试分析项目采购模式演变的动因和发展过程。
答:动因有:1、业主观念变化。
2、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趋势。
3、承包商利润的追求。
4、传统DBB模式的局限性。
发展过程是:由业主直接雇佣工人进行工程建设——营造师管理工匠并负责设计——建筑师负责设计;营造师管理工匠——分阶段分专业平行承发包模式;分离出项目管理(咨询、监理)——施工总承包、设计总承包——DB模式、EPC模式、CM模式、BOD模式等多元化承包模式的出现。
2.国际上常见的标准合同条件有哪些?3.从业主角度分析任何选择合理的项目采购模式。
4.工程合同管理有哪些特点?合同管理各阶段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特点:1)合同管理周期长。
2)合同管理效益显著。
3)合同变更频繁。
4)合同管理系统性强。
5)合同管理法律要求高。
6)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高。
各阶段的主要内容是:1)、合同策划阶段(1)合同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专业合同管理人员配备。
(2)合同管理责任及其分解体系(3)项目采购模式和合同类型选择和确定。
(4)项目结构分解体系和合同结构体系设计,包括合同打包、分解或合同标段划分等。
(5)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设计(6)合同文件和主要内容设计(7)主要合同管理流程设计;2)、招标采购阶段(1)编制合理的招标文件,严格投标人的资格预审,依法组织招标。
(2)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编制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
(3)做好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
(4)合同审查工作。
(5)组织合同谈判和签订。
(6)必履约担保等;3)、合同履行阶段(1)合同总体分析与结构分解。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概述
01
02
建设工程争议的定义
建设工程争议的特点
建设工程争议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各 方主体之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就工 程设计、施工、质量、价款等方面产 生的分歧或纠纷。
建设工程争议具有复杂性、专业性、 多样性和长期性的特点。由于工程建 设涉及面广,参与主体众多,利益关 系复杂,因此建设工程争议往往难以 解决。
仲裁
若协商与调解无法解决,可提交仲 裁机构进行仲裁。
诉讼
若仲裁结果不满意,任何一方均可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 度
安全生产法规概述
安全生产法规的定义和作用
安全生产法规是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预防和控制生产事故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法 律制度。其主要作用是规范企业和劳动者的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 体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工伤等事故的发生。
02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的内容
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环境监测与档案管理等
方面。
03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的意义
加强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不仅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
护和改善环境质量,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推动可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实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从以下几 个方面入手:一是制定并执行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二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 管理,确保设备、材料等的安全使用 ;三是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劳 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四是定 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 整改安全隐患;五是建立应急救援机 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诉讼解决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第一章工程建设法律体系与民法基本制度1、法律体系(P1-2)2、法的形式及其实质(P2-3)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法律地位(P3)4、民事法律关系主体(P3):公民(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5、法人的条件(P4):(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6、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P4):被代理人、代理人和代理关系的第三人。
7、诉讼时效(P6):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
第二章建筑市场基本法律制度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P9)9、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意义(P9)10《建筑法》第7条(P9):由建设单位申请办理、领取施工许可证。
11、《建筑法》第8条(P9):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法律后果:1、开工的要求;2、延期开工;3、中止施工;4、恢复施工12、各资质类别按照各自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等级情况1、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12个类别)、专业承包(60个类别)、劳务分包(13个类别)2、各类资质等级划分:如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3、对建筑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P14)----注册建师、注册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建造师。
14、建设工程发包方式(P14):招标发包、直接发包15、《建筑法》第24条第1款(P15):提倡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16、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和违约指定采购。
(P15)17、《建筑法》第26条第1款(P16)---资质等级许可制度规定18、《建筑法》第26条第2款(P16)---资质等级许可制度规定19、《建筑法》第27条(P16)----联合承包的规定20、《建筑法》第29条(P17)----总承包单位分包规定21、《建筑法》第29条第2款(P17)----总、分包单位的连带责任22、总承包和分包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摘要: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建设工程合同的有序执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而制订的一系列管理制度的总称。
本文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阐述,包括制度的基本原则、管理的重点内容和具体操作流程等。
一、引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工程合同的执行以及各方权益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项目,涉及众多利益相关方,因此,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能够降低合同风险,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1. 合同自愿原则: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基于各方自愿原则进行签订,不存在强制性签订合同的情况。
2. 公平原则: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不允许倚强压弱或者恶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3. 诚实信用原则:建设工程合同各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合作,在合同中表达真实意愿并履行承诺。
4. 合同稳定原则:建设工程合同应当稳定可靠,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以保障合同的持续有效性。
5. 公平竞争原则: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有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三、管理的重点内容1. 合同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模糊性和漏洞。
2. 合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需要建立相应的履行管理制度,监督各方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3. 合同变更:建设工程合同变更是在项目实施中必然存在的情况,但需要明确变更的条件、程序和范围,并及时履行相应的手续。
4. 合同索赔和争议解决:建设工程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解决,如无约定,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并确保各方合法权益。
5. 合同验收和结算:建设工程合同的验收和结算是验证工程最终成果的重要环节,应当建立相应的验收和结算程序,确保结算的公正和合理。
建设工程交易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交易合同管理制度一、合同准备阶段1. 项目需求分析在合同签订前,建设单位应对工程的需求进行详细分析,明确工程的规模、标准、功能及预算等关键信息。
2. 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布建设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投标要求、评标标准等,并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确保透明度。
3. 投标与资格审查对参与投标的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评估其资质、经验、技术力量和财务状况,以选择合格的投标者。
二、合同签订阶段1. 合同条款的协商双方应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格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2. 合同文本的审定合同文本应详尽反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由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审核,确保条款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3. 正式签订合同在双方确认无误后,正式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公证和备案手续。
三、合同执行阶段1. 工程进度管理建设单位应监督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实施。
同时,承包商需定期提交进度报告,及时反馈工程进展情况。
2. 质量控制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
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 成本与支付管理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项。
同时,严格控制成本,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 变更与索赔管理对于工程过程中的变更,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变更的内容和影响。
对于合理的索赔,应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四、合同结束阶段1. 工程验收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
2. 结算与支付根据验收结果和合同约定,完成最终的工程款项结算,并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3. 保修与维护承包商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保修服务,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维护。
4. 档案管理双方应妥善保管合同文件及相关工程资料,以备后续查询和参考。
建设工程法规第二章
2024.3
CONTENTS
目录
01 02
第一章 绪 论 第二章 建筑法概论 第三章 建筑许可制度 第四章 建设工程发包和承包制度 第五章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第六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 第八章 建设工程招标和投标 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第十章 工程建设其他相关法律制度
对建筑业发展中存在的这些间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通过建筑法规定从事建 筑活动和对建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法律的强制力保证实施,为加强对建筑活 动的有效监督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是制定建筑法的重要目的。
2.1建筑法的立法目的
2.1.3 建筑法的立法目的
2、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制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就要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市场混乱的状况,确立市场运行的 基本规则,以维护建筑市场的市场秩序,这也是制定建筑法的重要目的之一。为维护建筑市 场的正常秩序,建筑法所规定的建筑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包括以下几点。 1)市场准入规则
2.1建筑法的立法目的
2.1.2 建筑法立法的必要性
3、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必须立法 建筑市场是一个很重要的市场,它的秩序如何直接关系到建筑业能否健康发展,建筑活动能否正常进 行。更严重的问题是,如果建筑市场的秩序混乱,则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危害,甚至会带 来惨重的后果。 近几年来,以多种形式反映出来的违法违规行为很多。如:建筑领域中违法、违规现象大量发生;一大 批不够资质条件或者根本就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施工队伍进入建筑市场;对建筑工程项目倒手转包,层层 盘剥,严重损害建设单位利益,致使建筑工程问题百出;出卖证照,乱借名义,滥收费用,串通勾结, 越级设计、施工,强行分包,违规指定建筑材料供应商;未经许可,擅自施工,随意违反施工管理规定 等。对于这些违法违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行为,必须整顿治理,一个强有力的手段就是以法律形 式确立市场规则,建立建筑市场的法律秩序,并以严格执法为前提来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这一切都 表明必须制定建筑法,以建筑法为基本规范来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这对建筑业自身、对人 民群众、对国家来说都非常必要。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合同;(二)建设工程合同;(三)服务合同;(四)租赁合同;(五)劳动合同;(六)其他合同。
第四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一)有明确、合法的目的;(二)有明确的合同内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四)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五)符合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第七条单位签订合同,应当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一)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理;(三)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完整;(四)合同签订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五)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第八条单位签订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合同应当载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内容。
第九条单位签订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单位进行。
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第十条单位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应当刻制单位名称、合同专用章字样和编码,并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备案。
(一)合同承办部门提出合同签订建议,报单位领导审批;(二)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合同承办部门与合同当事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三)合同承办部门起草合同文本,报单位法律顾问审核;(四)合同文本经单位法律顾问审核同意后,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订;(五)签订后的合同报单位财务部门备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二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监督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
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全文(2)
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全⽂(2)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全⽂) 第四章 中介服务 第⼆⼗⼆条 从事⼯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建设监理、⼯程检测等中介服务活动的机构应当依法设⽴,不得与⾏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程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资格(资质)证书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并⾃⾏完成,不得转让。
从事中介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员,应当具有与所承担的⼯程业务相适应的执业资格,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中介服务机构执业。
中介服务⼈员承办业务,由中介服务机构统⼀承接。
第⼆⼗三条 ⼯程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严格执⾏⼯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遵循诚实信⽤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受托事务,对提供的信息、数据、结论,出具的证明、报告或者其他⽂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服务活动和⼯作成果的质量,保守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
⼯程建设中介服务机构收取中介服务费⽤应当按国家和省⼈民政府有关规定执⾏。
第⼆⼗四条 ⼯程建设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实施下列⾏为: (⼀)以他⼈名义或者允许他⼈以⾃⼰的名义从事中介服务活动; (⼆)同时接受发包⼈和承包⼈对同⼀⼯程项⽬的有关业务委托; (三)与发包⼈或者承包⼈串通,谋取⾮法利益; (四)法律、法规禁⽌实施的其他⾏为。
⼯程建设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与委托⼈的相对⽅有⾪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五条 ⼯程造价咨询应当以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定额及有关技术资料为依据,⼒求使⽤⼯程造价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
⼯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编制标底时,不得向委托⼈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泄露标底和与标底有关的情况、资料。
第⼆⼗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以招标⼈的名义,在招标⼈委托的范围内办理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业务: (⼀)拟订招标⽅案,编制招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三)拟订评标办法,组织开标、评标; (四)草拟⼯程合同; (五)依法可以由招标⼈委托的其他招标代理业务。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法制度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法制度一、建设工程合同法制度的背景建设工程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签订和履行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建设工程合同存在着合同内容不明确、履行不力、纠纷处理困难等问题,给建筑工程的施工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于2004年颁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建立了建设工程合同法制度。
《合同法》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基础,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修改、终止、违约和纠纷解决等事项。
该法通过对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强化了合同双方之间的协商一致原则,维护了建设工程项目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建筑业的健康和有序发展。
二、建设工程合同法制度的内容1.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根据《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在工程项目承包和设备材料供应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主要包括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效力等要素。
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建设工程的性质、范围、标准和规格等内容,并约定工程合同的履行期限、价格、条件、风险、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等事项。
2.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双方按照约定和合同法律规定,恪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共同完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结算等工作。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避免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和纠纷纠纷。
3. 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是指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一方未能按照约定的要求或者合同法规定的义务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者危害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行为主要包括拖延工期、拖欠货款、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形。
被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采取法律措施进行追偿。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基建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及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基建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建处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办法。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基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基建各项工作的开展极其重要,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合同签订流程第四条基建处成立商务合同小组,小组成员由处长,副处长和各科长组成,处长担任组长。
第五条对于施工、监理等合同,由组长组织召开商务合同组会议,研究确定合同条款(包括价格、服务项目、提交时间、付款方式、保证措施等),由组长签署《基建合同会签审批单》,提交法律顾问审核。
报请主管校长签署后执行。
第六条对于可行性研究、环评、测量、勘察、设计、图纸审查、工程量清单等一般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确定合同具体内容(包括价格、服务项目、提交时间、付款方式、保证措施等),由组长签署《基建合同会签审批单》,提交法律顾问审核。
报请主管校长签署后执行。
第七条对于具体工程项目中的设备采购安装、配套工程(电力、煤气、自来水等)、材料供应、临时设施建设等合同,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需求,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合同洽谈,确定合同条款,编制合同文本,由组长签署《基建合同会签审批单》,提交法律顾问审核,报请主管校长签署后执行。
第八条合同签订后,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归档和管理,确保合同资料的完整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合同履行与监督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合同条款得到有效履行。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况,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篇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部门职责,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合同主要为项目前期合同、工程前期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第三条公司所有建设工程的咨询、评价、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工作,必须签订相关合同,并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四条合同管理工作接受公司经营班子的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第五条项目前期合同,主要包括:土地、委托评估等与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的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由开辟经营部负责拟定合同草稿或者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六条工程前期合同,主要包括:暂时供水、供电等工程前期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 ,由工程部负责拟定合同草案或者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七条工程建设合同及材料设备合同:1 工程建设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重要设备采购等需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根据招投标文件,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拟定合同草稿,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2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须经专业分包的合同,主要包括:幕墙、弱电、装修、外围工程等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根据招投标等资料,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拟订合同草案,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3 重要材料设备采购三方签证合同,主要包括:新风机组、组合式空调箱、风机、水泵、冷却塔、热交换器、发电机、消防报警等,由预算部根据内部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价格,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拟订合同草案,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以上工程建设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
第八条其他零星合同,根据公司制定的部室职责,由经办部室负责拟订合同草案,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三章合同洽谈、签订的审批程序第九条各经办部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室与合同对方进行洽谈,洽谈结果及时向公司经营班子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
建设工程法规第五章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案例5-1
分析: 1、总监理工程师不应直接致函设计单位,因为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进行设计变更。 正确做法:总监理工程师发现问题应向建设单位报告,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2、设计单位不应口头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改方案。 正确做法:应以书面形式答复。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分别给A、B施工单位不妥。 正确做法:整改通知单应签发给A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因B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4、A施工单位的说法不正确。因为B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所以B施工单位的损失应有 A施工单位承担。 5、建设单位的说法不正确。因监理工程师是在合同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施工单位所受的损失不应 由监理单位承担。
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合同义务和开展监理活动的过程中,要建立自己的组织,要确定自己的工作准则,要运用 自己掌握的方法和手段,根据自己的判断,独立地开展工作。监理单位既要认真、勤奋竭诚地为委托方服务,协 助业主实现预定目标,也要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
工程建设监理的这种独立性是建设监理制度的要求,是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第三方地位所决定的,是 它所承担的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任务所决定的。
(3)工程建设监理的实施需要业主委托和授权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前提是需要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工程监理企业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实施监 理。建设工程监理只有在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只有与建设单位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了监理的范围、内容、 权利、义务、责任等,工程监理企业才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权,合法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
第五章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学习要求
➢ 了解建筑工程监理基本知识,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 ➢ 熟悉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区别; ➢ 掌握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概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程序和实际运作方法; ➢ 掌握工程监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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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7)未按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 或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发包人对建设工程承担的质量责任
(13)建设工程未经 过竣工验收,发 包人擅自使用 (8)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 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12)发包人直接 指定分包人分包 专业工程
(9)发包人将建设工程肢解 发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
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2.承包人的义务
(1)根据发包人委托,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 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 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 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 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 用;
3. 合同变更适用
适用合同变更的是有效合同和可撤消/可变
更合同;合同变更的时期要件是尚未履行或尚未
完全履行时;
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
5.2 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
合同解除,即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而使合同关系终止。 1)合意解除:指根据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 合同;
预期的合同不 成立; 合同无效; 合同被撤消
a. 合同订立过程中; b. 主观过错; c. 实际损失; d. 因果关系。
赔偿损失 (信赖利益损失)
失
责 任
违
约 责 任
合同履行
过程中
不履行合同;
履行合同不合 约定
a.有违约行为;
b. 无免责事由。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
施、赔偿损失(直接损 失+可得利益)、违约 金、定金、价格制裁
二、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责任
1.因承包商过错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
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 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的,发包人可减少支付工 程价款。
2.因发包人过错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1)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2)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3)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强制 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4)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 (5)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监理的。
承包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条件: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承包人可请求行使 解除权: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 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而定。 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条款、违约 条款以及纠纷解决条款的效力。 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 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收集和提供索赔证据。
(3)编写和提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是承包人向对
方提交的一份要求给予一定费用或工期补偿的正式报
告。索赔报告是评价索赔能否成立的重要的书面材料。
(4)评价索赔报告。审查索赔要求的合理性和 合法性,索赔数额是否正确、合理。对不合理的索 赔要求或不明确的索赔提出反驳和质疑,或要求进 一步解释和补充资料。 (5)索赔谈判。上述程序过后,双方可对索赔 处理方案进一步讨论、磋商、谈判。经谈判达成一 致意见的,作出索赔决定。
可以请求行使解除权。
(4) 承包人或发包人自身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的。 (5)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解除施工合同的条件问题
发包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条件: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发包人可请求行使解 除权: (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 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
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 (4) 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临时用地、停水、停电、
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 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合同实施中,会发生一些难以预料的事情;
(4)工程参加单位多,技术经济关系复杂;
(5)双方对合同理解的差异。
6.3 工程索赔的基本程序
一般可按下列几个步骤进行索赔: (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主要包括:事件的时间、 地点,事件基本情况和发展动态;索赔所依据的合同 条款和主要理由;索赔事件对工程成本和工期的影响。
益不能超过受到的损失。
(5)支付定金
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 金的,只能选择使用一种。
5.4 建设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
1.协商
2.调解
3.仲裁 仲裁是仲裁委员会对合同争执所进行的裁决。我国实行 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合当事人就同一争执,若再申请 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则不再予以受理。 4.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 理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 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
《施工合同》共有3部分:
(1)《协议书》
是《施工合同》的纲领性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 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双方对履行 合同义务的承诺等。 (2)《通用条款》 不同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以及工期、价款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工程施 工中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是统一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是基本一致的,对于违约、索赔和争议的处理原则也是相同的。 《通用 条款》是一般建设工程所共同具备的共性条款,具有规范性、可靠性、 完备性和适用性等特点。
案例评析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 采取书面形式。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 答应,是甲、乙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 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 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合同规定为准。施工 期间,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 故应当赔偿乙方停工1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 延1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 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 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终止、 违约责任与争议的解决
5.1 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
1.合同变更概念 《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合同。 2.合同变更的特点 (1)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 合同,这是由合同的性质决定的。 (2)是合同关系的局部变化。合同变更的内容应当是 原订立合同中的标的、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 价款的支付、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的更改。
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口头要求
乙方暂停施工1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 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2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 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 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 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 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 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以下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 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 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案例 合同的变更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 0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 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 (乙方)已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
商索赔,发包商同样也可以向承包商索赔。
(3)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
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4)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面行为。
6.2 工程索赔的原因主要有:
(1)工程特点是工程量大、投资大、结构复杂、技
术和质量要求高、工期长、不确定因素多;
(2)发包方要求变化导致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变更;
(6)解决索赔争端。如果双方通过谈判不能协 商解决索赔争端,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的 方式予以解决。
第七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7.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1.概念 是发包人(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和承包人
(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
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7.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5.3 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的概念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
民事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5)办理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
全生产等的有关手续,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保护工作; (7)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 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
(2)无免责事由
下列情形可免责:
①不可抗力。 ②对方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