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市场监管化妆品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措施,通过日常检查可以有效监督企业和产品的合规运营,下面列举了一些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的要点。
首先,要检查化妆品企业的资质和生产条件。
对于化妆品生产企业,要查看其是否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此外,还要关注企业的生产场所和设备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产品的生产环境和质量。
其次,要检查化妆品产品的标签及包装。
对于化妆品产品,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和包装上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检查产品标签上是否标明了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是否标明了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此外,还要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标明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以及成分表等重要信息。
同时,要检查化妆品产品的卫生及质量。
对于化妆品产品本身,要关注其卫生情况和质量合规性。
检查产品是否有异味、变质等现象,是否存在细菌、霉菌等微生物污染,以及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此外,要注意检查产品的配方和成分是否合规,是否含有禁用成分或限用成分。
另外,要检查销售渠道和经营者的合规性。
化妆品产品的销售渠道和经营者也是监管的重点对象。
要检查销售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具备相应的销售许可证,以及是否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
同时,还要关注经营者是否对产品有相应的了解和培训,是否具备提供正确使用指导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最后,要及时整改和处罚违规行为。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要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停生产或销售资质等。
通过日常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化妆品市场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化妆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化妆品企业也应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加强自身质量管理,以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和检查方法指导原则
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和检查方法指导原则一、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关于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检查方法的指导原则。
化妆品行业对于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至关重要,因此有效的监督检查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二、重点内容1. 生产工艺和设备:检查生产工艺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认生产设备的运行是否正常,如生产设备的温控、搅拌等功能是否正常运作。
2. 原材料和配方:核查化妆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包括原材料的来源、质量、存储等方面,以及化妆品配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质量控制措施:审查企业的质量控制方案和流程,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等环节,确保每个环节都具备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
4. 卫生和环境要求:检查企业的生产车间、储存区域、人员卫生条件等,确保生产环境卫生无污染,员工卫生状况良好,符合相关卫生和环境标准。
5. 标签和包装:核查化妆品的标签和包装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包括产品信息的准确性、合规性、包装材料的安全性等。
三、检查方法指导原则1. 随机抽样:对于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以确保检查结果具有可靠性和实效性。
2. 检测分析:对抽样的化妆品样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分析,以评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包括成分分析、微生物检测、重金属检测等。
3. 文件审查:对企业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如生产记录、检验报告、质量控制方案等,以核实企业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 现场勘查:进行生产现场的勘查,观察各个生产环节的实际情况,如原材料储存、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状态等,以发现潜在的问题和风险。
5. 信息采集:收集企业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如生产规模、产品品种、销售渠道等,以帮助了解企业的整体情况和经营状况。
四、总结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生产工艺和设备、原材料和配方、质量控制措施、卫生和环境要求、标签和包装等方面。
在进行检查时,随机抽样、检测分析、文件审查、现场勘查和信息采集是常用的方法。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市场监管是确保化妆品行业安全和合规运营的重要环节。
日常检查是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它能够帮助监管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以下是化妆品日常检查的要点:1. 化妆品生产企业要点检查:(1) 核实化妆品生产企业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核对相关证照的有效期;(2) 检查企业的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包括生产车间、仓储条件以及废弃物处理设施等;(3) 核对企业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原辅料的采购记录和使用情况;(4) 检查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完善,包括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有效性和操作规范等;(5) 核实企业的产品标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产品名称、成分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6) 检查企业的产品追溯体系是否健全,包括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的记录和管理。
2. 化妆品经营企业要点检查:(1) 核实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核对相关证照的有效期;(2) 检查企业的销售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包括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产品陈列和存储条件等;(3) 核对企业的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并查验进货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的真实性;(4) 检查企业的产品销售记录和库存管理,核实产品的来源和去向,以及产品的销售数量和价格等;(5) 核实企业的产品追溯体系是否健全,包括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的记录和管理;(6) 检查企业的产品退换货政策和售后服务是否合规,以及消费者的投诉处理情况。
3. 化妆品市场要点检查:(1) 检查化妆品市场的经营者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核对相关证照的有效期;(2) 检查市场内化妆品的销售环境和产品陈列情况,包括卫生条件、产品包装和标识等;(3) 核对市场内化妆品的来源和销售渠道,查验进货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的真实性;(4) 检查市场内化妆品的价格是否合理,并核实产品的销售数量和销售记录;(5) 检查市场内化妆品的抽样检测情况,包括化妆品抽样检测结果和抽样检测机构的合法资质;(6) 检查市场内化妆品的投诉处理情况,核实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记录和处理结果。
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一、检查前准备工作1.收集企业基本情况:了解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负责人、生产规模、生产许可证等基本信息。
2.归集企业相关资料:收集企业质量管理手册、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供应商清单、原材料质检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等。
二、现场检查工作1.环境卫生检查:a.检查生产区域的清洁状况,包括生产车间、仓库、洗衣间等;b.检查生产设施的清洁状况,包括生产设备、生产线、工作台等;c.检查卫生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包括洗手设备、消毒设备等。
2.原料存储检查:a.检查原料库房的存储状况,包括温湿度要求是否符合、有无异味等;b.检查原料的存放方式,包括标识、分类、防潮、防火等。
3.生产设备检查:a.检查生产设备的完好程度,包括有无生锈、积尘等;b.检查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等;c.检查生产设备的有效性,包括校准记录、维修记录等。
4.生产工艺检查:a.检查生产工艺流程的规范性,包括有无缺失、有无重叠等;b.检查生产工艺流程的实施情况,包括记录的操作步骤是否符合实际操作;c.检查生产工艺中的关键控制点,包括温度、压力、时间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质量控制检查:a.检查质管人员的素质和数量,包括是否合格、是否足够;b.检查质检系统的完整性,包括内部质检、外部质检等;c.检查质检记录的准确性,包括是否齐全、是否规范等。
6.产品样品检查:a.随机抽取产品样品,检查产品质量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b.检查产品包装的完好度和标识的准确性;c.检查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是否符合规定。
7.记录整理与分析:a.根据检查情况,整理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b.针对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制定正确的解决方案;c.分析问题的原因和影响,提出改进措施。
三、检查后跟踪工作1.整改通知书的出具:a.根据检查结果,书面通知企业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b.要求企业在一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并主动向有关部门反馈整改情况。
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一、检查组建1.选取了解化妆品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的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
2.明确各专业人员的职责,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3.检查组成员应佩戴检查证件,并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礼貌。
二、检查前准备1.审查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质量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2.研究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并了解所检查化妆品的具体产品特点。
三、现场检查1.检查工艺环节:a.检查原材料的进货环节,包括进货渠道、原材料的质量检验等。
b.检查生产工艺流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原料处理、混合、加热、制备、灌装等环节。
c.检查生产和操作人员是否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是否穿戴符合卫生标准的工作服和手套。
d.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和维护情况,包括设备的清洗、消毒、维修等。
e.检查可疑产品的取样并送检实验室进行检测。
2.检查质量管理:a.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有效实施。
b.检查产品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并保留相关记录。
d.检查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流程,包括产品的追溯和召回。
e.检查企业是否进行了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3.检查环境卫生和安全:a.检查生产车间的卫生状况,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等的清洁情况。
b.检查生产车间的温湿度、通风设备和照明设施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c.检查生产车间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爆设备、消防器材等是否落实。
d.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废水的处理情况,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四、检查结束1.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和汇总,并向企业发放检查报告。
2.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3.对企业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以上是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的指南。
通过严格的检查和监督,可以确保化妆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化妆品生产企业也应加强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生产过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确保生产的化妆品质量安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2.26•【字号】粤食药监法〔2015〕24号•【施行日期】2015.03.3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2月26日以粤食药监法〔2015〕24号发布自2015年3月3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活动,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管理。
第三条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应当按照计划管理、统一方法、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灵活高效、综合评价的原则进行统筹管理。
第四条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和评价考核。
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和评价考核。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价考核。
第五条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相互监督的原则进行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事权划分。
第六条监督检查应当遵循依法、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和便民高效原则。
监督检查不得向被检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协助,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检查工作。
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手册
TOME
目 录 / contents
01 监督抽检具体工作要求 02 检验项目及限值要求 03 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操作说明 04 其他工作要求
1、监督抽检具体工作要求
01
02
03
抽样要求04检验要求来自05电子报告书的 传递
06
异议及复检工 作程序
数据核对及退 修要求
如果对涉及此类情 形的产品抽样检验, 则将在年终考核中 予以扣分,且抽样 检验的样品不计入 任务完成量。
1.1.5 不予抽样的情形及异常情况报送
不予抽样的情形有:
(1)未经许可生产的国产化妆品 (2)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 (3)无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合格标记的国产化妆品 (4)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化妆品 (5)未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批号和有效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6)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7)标签标识存在明显违法违规标注、宣称等情形的化妆品 (8)产品标签标识与注册批件、备案凭证的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 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使用期限信息不相符 (9)无成分表或成分指向不明的化妆品 (10)已被通告或责令下架的化妆品 (11)企业存在拒绝接受抽样等违法违规行为 (12)其他涉嫌存在问题的情况。
A、集中交易场所 (批发市场) B、药店 C、零售连锁店 (不含商场专柜) D、美容美发机构
E、网络经营者
F、小商店 G、商场超市
H、宾馆等
1.1.3 抽样要求
1|
总要求:全国范围内不得重复抽取同一品种(具有相同注册或者备案文号)的同一批次样
品。省内抽取同一品种的样品不得超过3 批(此抽样限制仅限于计划内抽样,案件查办等监 督执法中的抽样不受此限制),并将信息实时录入信息系统。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对化妆品进行日常检查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的要点。
一、产品标签和包装检查1.检查化妆品包装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包装材料是否安全、无毒无害。
2.检查产品标签是否完整,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信息是否清晰可见。
3.检查标签中是否含有虚假宣传信息,如过度夸大功效、含有违禁成分等。
二、成分检查1.检查化妆品中所含成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违禁成分。
2.检查成分是否准确标注,是否与产品宣传一致。
3.检查是否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如重金属、激素等。
三、生产企业检查1.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资质和许可证是否齐全。
2.检查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包括生产车间、设备、工作人员的卫生状况等。
3.检查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产品质量把关等。
四、市场销售检查1.检查化妆品销售场所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2.检查销售场所是否存在假冒伪劣化妆品。
3.检查销售场所是否配备产品销售明细表,包括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五、抽样检验1.根据一定的抽样标准,对市场上的化妆品进行抽样检验。
2.对抽样化妆品进行实验室检测,包括成分分析、微生物检测、安全性评估等。
3.根据检验结果,对不合格化妆品进行处罚和下架处理。
六、消费者投诉处理1.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对涉及的化妆品进行核实和检查。
2.对消费者投诉涉及的化妆品进行抽样检验和实验室检测。
3.对投诉属实的化妆品进行下架处理,并对生产企业进行处罚。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主要包括产品标签和包装检查、成分检查、生产企业检查、市场销售检查、抽样检验和消费者投诉处理等方面。
通过严格的监管和检查,可以有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化妆品的监管力度,确保市场上的化妆品安全可靠。
化妆品现场检查要点
化妆品现场检查要点化妆品是指用于涂抹、喷洒或揉搓等方式,用于清洁、美容、保护和改变皮肤外观的物质。
为了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现场检查是必不可少的工作环节。
下面是化妆品现场检查的要点。
1.检查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无任何污染。
检查生产车间,保证没有异常的化学物品和不洁物质存在。
要检查生产环境的通风和卫生情况,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2.检查原辅料的合格证明:3.检查原辅料的质量和安全性:对原辅料进行抽样检验,检查其质量和安全性。
包括颜色、气味、溶解度、稳定性等方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原辅料符合化妆品的生产要求。
4.检查产品包装的适用性:检查产品包装材料的质量和适用性。
包括包装的材质、强度、密封性、防漏性等方面的检查,确保产品在包装过程中不会发生污染和泄漏。
6.检查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报告:检查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报告,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化妆品安全性评估标准。
包括皮肤刺激性、眼刺激性、过敏性等方面的评估,确保产品对人体无害。
7.检查产品的质量控制和检验记录:检查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和检验记录,包括原料采购记录、生产过程控制记录、成品检验记录等。
确保化妆品的生产过程符合相关的质量控制要求。
8.检查产品的合格出厂证明:检查产品的合格出厂证明,包括产品的批次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确保产品在出厂时符合相关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9.检查产品的跟踪追溯能力:10.检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和召回行动:检查消费者的投诉情况和召回行动情况,包括召回通知、召回原因和召回范围。
确保企业能够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并采取相应的召回措施。
以上是化妆品现场检查的要点。
通过严格的现场检查,能够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化妆品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现场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要求,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完整)化妆品监管实务操作手册
化妆品监管实务操作手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三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一、检查人员二、检查准备三、检查方式四、实施检查五、检查要点第二部分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一、检查人员二、检查准备三、检查方式四、实施检查五、检查要点化妆品监管实务操作手册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为,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健康,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务操作手册,供各级监管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参考使用.第一部分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工作主要的法律法规依据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食药监办许〔2010〕89号)等规范性文件.一、检查人员现场检查人员至少2名,共同对所承担的检查工作负责。
检查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检查准备(一)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当制订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目的、检查内容、检查重点、检查方式等。
检查前应预先回顾并熟悉待检查企业卫生许可、产品备案和以往监督检查的详细情况。
(二)准备《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等相关检查文书以及必要的执法现场记录设备(如影像、录音等器材)。
三、检查方式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提问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实施检查(一)检查组进入企业现场后,应首先向企业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告知企业检查目的,介绍检查组成员、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程序及检查纪律,确定企业的检查陪同人员.(二)听取汇报。
了解企业相应证照取得或变化情况(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等);近期企业生产规模和销售情况;产品备案情况;产品抽验情况;企业过往存在缺陷项目和整改落实情况;监管部门稽查和处罚情况;消费者投诉及不良反应处置情况;了解企业对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在企业相关人员配合下,分别对企业保存的文件记录、生产现场进行检查。
化妆品现场检查要点
附件2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一章申请与受理第一条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府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二)有与化妆品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三)有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四)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化妆品生产许可类别以生产工艺和成品状态为主第三条申请领取《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应当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附2)。
(二)厂区总平面圄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及生产车间(含各功能车间布局)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三)生产设备配置图。
(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如土地所有权证书、房产证书或租赁协议等)。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销售记录制度等)、设施设备管理、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含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产品召回制度等)、产品检验及留样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
(九)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不同类别的产品需分别列出);有工艺相同但类别不同的产品共线生产行为的,需提供确保产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分析报告。
(十)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等设施)(十一)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检测报告至少应包括: (1)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及标准详见附3);(2)车间空气细菌总数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及标准详见附3);(3)生产车间和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及标准详见附3)。
f A \ "金口RI立r7 nzi+门口mm 11 xn 11 Wnn+门口口 AA 的1年内的报告。
(十二)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十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附件2: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取得许可证的化妆品经营企业,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相关规定进行的现场监督检查。
二、检查依据本指南依据现行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编写。
当上述文件发生变化时,应适时修订本指南。
三、检查人员(一)现场检查人员至少2名,对所承担的检查负责。
(二)检查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1. 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实事求是;2.熟悉并掌握国家有关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3.熟悉化妆品经营环节的基本常识;4.具有较强的沟通和理解能力,在检查中能够正确表达检查要求,较准确理解对方所表达的意见;5.具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客观分析,并做出正确判断。
(三)注意事项1.尊重企业权利,遇到争议问题要认真听取其陈述,允许其申辩;2.对企业秘密应予保密,如非取证需要,不得复制企业文件;3.廉洁自律。
四、检查计划及准备(一)实施监督检查前,应当制订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包括检查目的、检查范围、检查方式(如事先通知或事先不通知)、检查重点、检查时间、检查分工、检查进度等。
(二)准备《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等相关检查文书以及必要的现场记录设备。
(三)根据既往检查情况,了解企业近期经营状况。
五、实施检查(一)进入企业现场后,首先向企业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企业检查目的,介绍检查组成员、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流程及检查纪律,确定企业的检查陪同人员。
与企业相关人员交流,了解产品近期经营状况及质量体系运行、人员变化情况。
(二)在企业相关人员陪同下,分别对企业保存的文字资料、经营现场进行检查。
(三)检查过程中,对于检查的内容,尤其是发现的问题应随时记录,并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确认。
必要时,可进行产品抽样或对有关情况进行证据留存(如资料复印件、影视图像等)。
市场监管所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书
市场监管所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书上海市⾷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所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书⼀、⼯作依据《化妆品卫⽣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经营企业⽇常监督现场检查⼯作指南》《化妆品⽣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作流程与程序化妆品流通监督现场检查必须由⾄少2名持有执法证件的监督检查⼈员进⾏,检查程序如下:图1检查流程简图(⼀)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员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执法证件,按照要求制作现场监督检查表等⽂书,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的内容,对于检查的内容,尤其是发现的问题应随时记录,并与企业相关⼈员进⾏确认。
必要时,可进⾏产品抽样或对有关情况进⾏证据留存(如资料复印件、影视图像等)。
(⼆)确定和公布检查结果监督检查⼈员应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确定检查结论,执法⼈员和相对⼈均签字确认。
(三)结果处理1. 1.检查结论为“当场整改后合格”的,要求企业落实整改检查发现的缺陷问题,形成长效制度,防⽌类似情况发⽣。
2. 2.检查结论为“限期整改”的,检查⼈员根据现场检查实际情况,确定由企业提交整改资料或实施复查。
如企业提交整改资料的,应及时在系统中录⼊整改信息,如需要复查的,及时跟踪复查。
3. 3.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检查⼈员根据是否涉嫌违法,确定⽴案查处或实施复查。
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应当进⾏⽴案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或者超出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对未涉嫌违法的但存在较严重管理问题的,提出整改要求,及时跟踪复查。
4. 4.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区域性或者普遍性的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问题的,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5. 三、⼯作内容与要求(⼀)化妆品合法性与索证索票管理检查内容:1-1国产化妆品来源渠道检查要求:查化妆品经营者是否索取并留存化妆品⽣产企业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化妆品⽣产企业卫⽣许可证(复印件应加盖化妆品⽣产经营企业的公章),是否向供货商索取正式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注明化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期/批号、保质期、单价、⾦额、销货⽇期以及⽣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名称、住所和联系⽅式。
化妆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规范
化妆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规范1. 背景介绍化妆品是人们日常护肤和美容的必备品,但由于化妆品涉及到人体健康,产品质量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化妆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成为重要的监管手段。
本章将从监督抽查对象、监督抽查规则以及结果发布等方面对化妆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规范进行论述。
2. 监督抽查对象2.1 化妆品类别化妆品按照用途及成分差异可分为护肤品、彩妆品、美容器具等多个类别。
监督抽查应覆盖各个类别,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别产品的抽查比例。
2.2 企业规模及市场份额监督抽查应兼顾各类化妆品企业,并根据企业规模及市场份额进行合理的抽查比例分配,确保覆盖面广泛、公平公正。
2.3 经营环节监督抽查应包括化妆品的生产、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
针对不同环节的企业,抽查的侧重点可以有所不同,但都应保证全面监督。
3. 监督抽查规则3.1 抽查频率针对不同类型的化妆品,监督抽查的频率应有所区别。
常规化妆品可按年度进行抽查,而对特殊用途化妆品或新出现的产品,应增加抽查频率,并对其关键指标进行重点监督。
3.2 抽查样本根据监督抽查的目的和要求,从市场上随机选取符合条件的化妆品样本进行抽查。
抽查样本应充分涵盖各个企业、品牌以及不同规格、型号的化妆品产品。
3.3 抽查指标针对不同类别的化妆品,应根据国家标准及相关法规制定相应的抽查指标体系。
监督抽查可重点关注产品的成分安全性、微生物限度、重金属含量、理化指标等方面,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4 抽查程序监督抽查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包括样品采集、实验室检测、资料核查等环节。
在整个抽查过程中,要保证程序的透明公正,避免出现人为干扰。
4. 结果发布监督抽查的结果必须及时公布。
监管部门应制定相应制度,对抽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组织发布。
同时,要确保信息的全面、准确,并保护企业商业秘密,避免不当泄露。
5. 后续处理对于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监管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责令企业下架、查封违法产品、行政处罚等。
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一、背景介绍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本指南,明确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检查对象和检查范围1.检查对象2.检查范围(1)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2)化妆品生产、贮存、运输设施及仪器设备;(3)原辅材料的采购和贮存管理;(4)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控制;(6)经销环节的销售记录和产品溯源。
三、检查准备1.制定检查计划根据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规模和风险等级,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目标和方法。
2.调查取证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收集关于企业的线索和举报材料,为后续现场检查提供参考。
3.准备检查工具和器材四、现场检查流程1.登记和准备到达现场后,与企业负责人进行登记和沟通,明确本次检查的目的和方法,并说明检查的权益和义务。
2.检查证照检查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核实证照的有效期和相关信息。
3.检查设施和设备检查化妆品的生产、贮存、运输设施和仪器设备,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卫生标准。
4.检查原辅材料管理5.检查生产过程检查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卫生控制和消毒措施等,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7.检查销售记录和溯源检查企业的销售记录、销售区域和经销情况,核实产品的溯源信息和销售凭证。
五、记录和报告1.记录检查过程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详细记录检查的每个环节、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确保记录准确、全面。
2.编写检查报告根据检查记录和发现的问题,编写检查报告,明确问题的性质、程度和整改要求,并提出整改期限。
3.发送检查报告将检查报告发送给企业负责人,要求其对问题进行整改,并通知企业所在地的监管部门进行后续跟踪检查。
六、问题整改和复查1.问题整改企业负责人接到检查报告后,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2.复查在整改期限届满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复查,核实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2022年版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
注:
1.本《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适用于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
检查项目共81项,其中重点项目29项(包括:关键项目标注“**”3项,其他重点项目标注“*”26项),一般项目52项。
2.现场检查应当对照所检查项目,逐一作出该项目“符合规定”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检查结论;对于重点项目,还可以根据检查情况作出“存在瑕疵”的检查结论。
凡作出“不符合规定”或者“存在瑕疵”检查结论的,应当记录存在的具体问题;对于不适用的检查项目,应当标注“不适用”。
3.重点项目“存在瑕疵”判定标准为:经综合研判,被检查对象基本符合本检查项目的要求,但存在局部不规范、不完善的情形,且上述不规范、不完善的情形能够及时改正或者消除,不构成对产品质量安全的实质性影响。
4.经检查,第5、11、22、49、50、52、54、57、58、59、73、76、77、80或者81项等检查项目不符合规定的,被检查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可能存在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经立案调查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
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一、适用范畴本指南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门依法对已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包括检查原则、检查依据、检查人员、检查打算及预备、实施检查、检查重点内容和监督措施等。
二、检查原则依法、廉洁、公平、客观、严谨、详实三、检查依据本指南依据现行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当上述文件发生变化时,应适时修订本指南。
四、检查人员(一)现场检查人员至少2 名,对所承担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负责。
(二)检查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1.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实事求是。
2.熟悉并把握国家有关化妆品监督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3.熟悉化妆品生产工艺流程、卫生质量标准等差不多常识。
4.能明白得和把握《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规范》并准确运用于检查工作。
5.具有较强的沟通和明白得能力,在检查中能够正确表达检查要求,较准确明白得对方所表达的意见。
6.具有较强的分析和判定能力,对检查中发觉的咨询题能够客观分析,并做出正确判定。
(三)注意事项1.尊重企业的权益,遇到争议咨询题要认真听取其陈述,承诺其申辩。
2.对企业的隐秘应予保密,如非取证需要,不得复制企业文件。
3.廉洁自律。
五、检查打算及预备(一)实施监督检查前,应当制订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包括检查目的、检查范畴、检查方式(如事先通知或事先不通知)、检查重点、检查时刻、检查分工、检查进度等。
检查重点能够是许可情形、原料操纵、生产过程、出厂检验操纵等项目。
(二)预备《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意见书》等有关检查文书以及必要的现场记录设备。
(三)按照既往检查情形和企业报送资料情形,了解企业近期生产状况,要紧包括:1.企业相应证照取得或变化情形(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专门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2.产品备案情形;3.企业过往存在缺陷项目和整改落实情形;4.产品抽验情形。
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
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化妆品市场监督管理,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监督检查开展前准备1. 制定检查计划监督检查前要制定适当的检查计划,包括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区域等。
根据企业所涉及的市场领域、经营范围、规模、经营地址等情况,制定不同类型、不同周期的检查计划。
2. 整理检查资料检查人员要事先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范围、进出口情况等。
同时要收集企业的各种证照和备案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明、质量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生产记录等。
3. 建立检查档案收集、整理企业资料后,要建立企业的检查档案,主要包括企业资料、检查记录、处理情况、追溯记录等内容,以便于后续管理与跟踪。
现场检查流程1. 初次进厂检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向企业管理人员说明检查目的、程序和权责,并征得企业同意,进入企业内部开展检查。
2. 检查记录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应当秉公执法,全面、客观、公正地登记和记录检查过程、结果及处理情况。
检查记录的内容包括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以及处理情况等方面。
3. 发现问题处理如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 / 检验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或者监管建议书,并妥善处理问题。
对于情节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4. 检查结果反馈检查结束后,在检查范围内的企业内张贴检查通知公告,并将检查结果、处理情况等通知企业,并在网站内公布检查结果及其处理情况。
注意事项1. 坚持以人民利益为核心检查工作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坚持以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为核心。
2. 坚持依法依规检查工作要严格依照相关法规、标准、规定等执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行化妆品市场秩序和质量安全。
3. 坚持全面监管检查工作要实现对企业从质量控制、生产监管、物流监管、检验检测等各个方面的全面覆盖,发现化妆品违法行为并及时制止,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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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食药监办许[2010]89号2010年08月10日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做好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行为,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和《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现予印发。
附件:1.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2.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年八月十日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相关规定进行的现场监督检查。
二、检查依据本指南依据现行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当上述文件发生变化时,应适时修订本指南。
三、检查人员(一)现场检查人员至少2名,对所承担的检查负责。
(二)检查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1. 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实事求是;2.熟悉并掌握国家有关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3.熟悉化妆品生产工艺流程、卫生质量标准等基本常识;4.理解和掌握《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规范》并准确运用于检查工作;5.具有较强的沟通和理解能力,在检查中能够正确表达检查要求,较准确理解对方所表达的意见;6.具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客观分析,并做出正确判断。
(三)注意事项1.尊重企业权利,遇到争议问题要认真听取其陈述,允许其申辩;2.对企业的秘密应予保密,如非取证需要,不得复制企业文件;3.廉洁自律。
四、检查计划及准备(一)实施监督检查前,应当制订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包括检查目的、检查范围、检查方式(如事先通知或事先不通知)、检查重点、检查时间、检查分工、检查进度等。
检查重点可以是许可情况、原料控制、生产过程、出厂检验控制等项目。
(二)准备《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等相关检查文书以及必要的现场记录设备。
(三)根据既往检查情况和企业报送资料情况,了解企业近期生产状况,主要包括:1.企业相应证照取得或变化情况(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2.产品备案情况;3.企业过往存在缺陷项目和整改落实情况;4.产品抽验情况。
五、实施检查(一)进入企业现场后,应先向企业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企业检查目的,介绍检查组成员、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程序及检查纪律,确定企业的检查陪同人员。
与企业相关人员交流,了解产品近期生产、经营状况及产品卫生质量状况。
(二)在企业相关人员陪同下,分别对企业保存的文件记录、生产现场进行检查。
(三)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随时记录,并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确认。
必要时,可进行产品抽样或对有关情况进行证据留存(如资料复印件、影视图像等)。
(四)现场检查流程图六、检查重点内容下列《监督检查要点一览表》为现场检查的重点内容,各地区根据监管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要点一览表七、主要检查方式(一)听取汇报1. 积极主动与企业沟通,通过了解企业发展历史、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和产品市场情况,分析判断企业运行中是否存在问题、存在哪方面问题、当前急需解决哪些问题。
2. 通过提问的方式了解各岗位人员(配制、检验、仓储等)是否熟悉岗位操作规程。
3. 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告知企业整改,并确定整改要求和时限。
(二)检查管理文件和各项生产记录1. 检查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各项制度是否切实可行以及执行情况。
2. 检查文件规定的内容,是否与现场观察的实际情况相一致。
3. 检查各项记录间的可追溯性,能否根据各项记录的相互关系完成产品生产过程的可追溯。
(三)现场检查1. 查看是否擅自更改已许可的生产场地、功能布局及设施;生产车间是否按已许可的设计功能使用。
2. 查看生产车间是否整洁,设备、场地实际状况与记录或文件是否一致。
3. 观察生产人员、检验人员操作是否熟练,生产能力与实际生产、销售情况是否匹配。
4. 查看原料仓库、原料贮存间是否存放有化妆品禁用物质。
八、监督措施(一)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可要求企业人员回避,汇总检查情况,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讨论检查意见。
遇到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二)与企业沟通,核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检查情况。
经确认,填写《现场检查笔录》。
笔录应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现场检查情况,并具有可追溯性(符合规定的项目与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均应记录)。
(三)对发现的不合格项目,能立即整改的,应当监督企业当场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监督人员应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根据企业生产管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
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四)对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直接移交稽查部门依法查处。
(五)要求企业负责人在《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上签字确认,拒绝签字或由于企业原因无法实施检查的,应由至少2名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中注明情况并签字确认。
(六)监督检查的原始资料,由实施检查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建档和保管。
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取得许可证的化妆品经营企业,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相关规定进行的现场监督检查。
二、检查依据本指南依据现行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编写。
当上述文件发生变化时,应适时修订本指南。
三、检查人员(一)现场检查人员至少2名,对所承担的检查负责。
(二)检查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1. 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实事求是;2.熟悉并掌握国家有关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3.熟悉化妆品经营环节的基本常识;4.具有较强的沟通和理解能力,在检查中能够正确表达检查要求,较准确理解对方所表达的意见;5.具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客观分析,并做出正确判断。
(三)注意事项1.尊重企业权利,遇到争议问题要认真听取其陈述,允许其申辩;2.对企业秘密应予保密,如非取证需要,不得复制企业文件;3.廉洁自律。
四、检查计划及准备(一)实施监督检查前,应当制订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包括检查目的、检查范围、检查方式(如事先通知或事先不通知)、检查重点、检查时间、检查分工、检查进度等。
(二)准备《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等相关检查文书以及必要的现场记录设备。
(三)根据既往检查情况,了解企业近期经营状况。
五、实施检查(一)进入企业现场后,首先向企业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企业检查目的,介绍检查组成员、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流程及检查纪律,确定企业的检查陪同人员。
与企业相关人员交流,了解产品近期经营状况及质量体系运行、人员变化情况。
(二)在企业相关人员陪同下,分别对企业保存的文字资料、经营现场进行检查。
(三)检查过程中,对于检查的内容,尤其是发现的问题应随时记录,并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确认。
必要时,可进行产品抽样或对有关情况进行证据留存(如资料复印件、影视图像等)。
(四)现场检查流程图六、检查重点内容(一)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内容应首先填写检查依据、产品是否抽样等基础信息。
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一般不采样检测。
当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引起人体不良反应或其他特殊原因,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对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的安全质量进行采样检测。
县级、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采样检测的,应将计划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监督检查要点下列《监督检查要点一览表》为现场检查的重点内容,各地区根据监管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要点一览表七、主要检查方式(一)听取汇报1. 积极主动与企业沟通,通过企业和产品经营情况,分析判断企业经营中是否存在问题、存在哪方面问题、当前急需解决哪些问题。
2. 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告知企业整改,并确定整改要求和时限。
(二)文件检查检查各项记录间的可追溯性,判断能否根据各项记录的相互关系,完成产品经营的质量追溯。
(三)现场检查查看经营现场布局是否合理,库房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经营产品与记录或文件是否一致。
八、监督措施(一)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可要求企业人员回避,汇总检查情况,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讨论检查意见。
遇到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二)与企业沟通,核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检查情况。
经确认,填写《现场检查笔录》。
笔录应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现场检查情况,并具有可追溯性(符合规定的项目与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均应记录)。
(三)对发现的不合格项目,能立即整改的,应当监督企业当场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监督人员应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根据企业生产管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
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四)对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直接移交稽查部门依法查处。
(五)要求企业负责人在《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上签字确认,拒绝签字或由于企业原因无法实施检查的,应由至少2名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中注明情况并签字确认。
(六)监督检查的原始资料,由实施检查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建档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