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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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报要求
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名称、生产品种、类别、设备、工艺及生产能力,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投资规模等情况说明,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及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开办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复印件(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换证企业还应提供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生产场所的使用证明复印件(房屋、土地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
5.拟生产化妆品的类别及产品清单,包括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复印件及包装标签说明书样稿;
6.产品配方及原料来源(配方要列出全部成份的标准中文名称或INCI国际通用名称及百分含量,并按含量递减的顺序排列);
7.申请生产类别主要品种的生产工艺简述及流程图;
8.企业总平面布局图以及企业周围环境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生产场地平面图(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与成品仓库、检验室、留样室等)和生产设备配置图;各生产车间平面布局图(包括人流、物流,洁净区域划分,净化空气流程等);
9.企业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包括生产管理、产品卫生安全质量管理、卫生管理和人员管理制度等);
10. 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应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其它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应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净化车间的洁净度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提供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洁净区域技术参数检测报告;报告提交的日期距报告出具日期不超过一年;
11.申请产品种类各3批次试生产产品的生产记录、自检报告和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提交的日期距报告出具日期不超过一年;
12.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验报告;报告提交的日期距报告出具日期不超过一年;
13.企业的管理结构图;企业人员培训情况;
14.企业专职技术人员情况介绍;
15.检验人员考核合格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16.凡申请人提交申报资料时,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应当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17 .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8. 申请人所在设区市级化妆品监管部门对申报资料的初审意见;(设计相关表格)
19.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申请书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申请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申请日期: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制
1: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填写说明
1 适用范围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企业发证、换证、迁址、增项等的生产许可证申请。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取证的,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分别填写《申请书》。增项包括增加产品单元、增加规格型号、产品升级、增加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等。
2 封面
2.1 产品类别:填写附件1目录的产品名称。
2.2 产品名称:填写附件1中产品名称。
2.3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
2.4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
2.5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证工作的人员姓名。
2.6 申请类别:根据企业申请的情况分别在发证、迁址、增项、其他后面的“□”中打“√”,集团公司增加所属单位在“增项”前的“□”打“√”。
2.7申请日期:填写企业的实际申请时间,用大写数字填写,如:“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
3 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3.1 企业名称、住所、经济类型等: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住所、经济类型等。
3.2 生产地址:填写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场地的详细地址,要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镇)、号(村)等。
3.3 年总产值、年销售额、年缴税金额、年利润:填写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情况,新投产、实际生产期未满一年的企业,该四项指标可不填写。
4 申报产品基本情况
4.1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对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4.2 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按照表1的要求填写。
4.3一次申报产品数量多的申请企业可附页,附页注明“申报产品基本情况附页”。
5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明细
5.1本表适用于集团公司取证的情况。集团公司和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生产许可证的,由集团公司填写与其一起申请的所属单位的情况。非集团公司企业此表可不填。
5.2 与集团公司关系:填写子公司、分公司、生产基地及其他情况。一页不够,可以增加页数,附页注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明细附页”。
6许可证受理申请意见
由省局许可受理部门填写“同意受理”或“不同意受理”,注明受理申请日期,并加盖省局政务受理专用章
7 企业实地核查结论
由组织企业实地核查的单位填写“企业实地核查合格”或“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注明填写日期,并加盖组织企业实地核查的单位公章。
8 产品质量检验结论
由组织企业实地核查的单位填写“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或“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注明填写日期,并加盖组织企业实地核查的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