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服礼记

合集下载

《礼记》丧服小记原文及译文

《礼记》丧服小记原文及译文

《礼记》丧服小记原文及译文斩衰,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

齐衰,恶笄以终丧。

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

其义:为男子则免,为妇人则髽。

苴杖,竹也;削杖,桐也。

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

为父母,长子稽颡。

大夫吊之,虽缌必稽颡。

妇人为夫与长子稽颡,其余则否。

男主必使同姓,妇主必使异姓。

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

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

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

庶子王,亦如之。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

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

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

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

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

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故也。

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

庶子不祭祢者,明其宗也。

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

从服者,所从亡则已。

属从者,所从虽没也服。

妾从女君而出,则不为女君之子服。

礼不王不禘。

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其为妻也,与大夫之适子同。

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

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以士,其尸服以士服。

妇当丧而出,则除之。

为父母丧,未练而出,则三年。

既练而出,则已。

未练而反,则期;既练而反,则遂之。

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

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

故期而祭,礼也;期而除丧,道也。

祭不为除丧也。

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

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

朋友,虞祔而已。

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

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丧,己则否。

降而在缌小功者,则税之。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君已除丧而后闻丧,则不税。

近臣,君服斯服矣;其余,从而服,不从而税。

君虽未知丧,臣服已。

虞,杖不入于室;祔,杖不升于堂。

为君母后者,君母卒,则不为君母之党服。

绖杀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绖。

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

除丧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轻者。

【古代的丧礼】

【古代的丧礼】

【古代的丧礼】“以丧礼哀死亡”,在中国文化里,“礼莫重于丧”。

如何对待故去的亡灵,更是人类社会重要文化现象之一。

囿于文献的缺乏,夏商以前的丧礼制度难徵其详,而周代的丧礼制度经战国学者们的整理,详细的保存在儒家经典之中。

《仪礼》中的《丧服》、《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四篇,就是专讲丧礼丧服的,此外在《周礼》和《礼记》中也有若干记载。

中国至少在周代就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丧礼制度,这是后世一切丧礼的基础,两千多年来一直对中国的宗法制度和历代的丧礼起着指导和基础作用。

由隋唐讫宋元而明清,历代国家礼典以及对士大夫阶层影响较大的司马光《书仪》和题名为朱子的《家礼》等所记载的丧礼制度,均莫不以之为范本。

在整个中国礼仪文化中,丧礼与及其相关的丧服制度是最为浩繁复杂的内容。

根据礼经的记载,丧礼的过程,举其大者约有:始死奠、小敛奠、大殓奠、殡、朔月奠、启奠、祖奠、遣奠、葬、虞、祔、小祥、大祥、禫等诸多礼仪。

严格来说,完整的丧礼主要包括丧、葬、祭三大部分内容。

通俗而言,“丧”是规定活人及死者亲属在丧期内的行为规范,“葬”是规定死者的应享之礼遇,“祭”是规定丧期内活人与死者之间联系的中介仪式。

而三者之中,“丧”又是其核心内容。

礼之本经《仪礼》之《士丧礼》篇乃先秦士阶层“丧礼”之上篇、即初丧,与记述葬礼部分的下篇《既夕礼》相连成文而不可分割。

记载葬后诸祭的《士虞礼》则言及三虞、卒哭、小祥、大祥、禫等情况,《丧服》篇则专述居丧服制规定。

此四篇相合,方谓之先秦完整的士阶层三年之丧礼。

因丧礼内容过于庞杂,在此仅本礼经士丧礼略作简说。

结合后世之衍变,士庶丧礼主要有如下几个阶段:1、属纩属是放置,纩是新絮。

根据《仪礼·既夕礼》和《礼记·丧大记》所说,人临终之前,家属要打扫屋宇,撤去乐器,把病人移据于正寝“適室”,“士处適寝,寝东首于北墉下。

有疾,疾者齐。

养者皆齐,彻琴瑟。

疾病,外内皆扫。

彻亵衣,加新衣。

御者四人,皆坐持体。

《礼记》中丧服制度的意义

《礼记》中丧服制度的意义
对删
神 州 文 化
《 礼记》 中丧服制度的意义
刘 兵 飞
礼记》的丧服 制度在 家族 的伦理 关系中通过血缘 作用 , 在那个 基本上不具备成文法的时代 , 礼 与法在本质上是 体 的 ,礼具有道德与政治的双重 的意义 ,伴随着历史 的进 亲亲体 系,在社会的政治伦理 关 系中则通过 责任 义务 的不 同 程, 礼与法慢慢的分离 , 而礼在社会 中的作用也不似先秦时期 确定各 自的社会地位 , 构成 了儒 家的 以义为主的尊尊体 系, 二 作用那样 的显著 。丧礼通过服饰 、 容体 、 言语 、 饮食 、 居住来表 者共 同构成 了儒 家的 以亲亲为主的亲尊并列的体 系,构成 了 示对 亲人 的悼念 ,而丧礼之上所穿 的服饰则是最 能代表礼 的 家族与社会存在 的前提。再者丧葬很好 的体现 了儒 家对人 生 意义的。礼是道德外化 ,而我们通 过服 丧服 的行 为来表现礼 的理解 , 凸显 了对 生命 的关怀 , 积极入世 , 通过 学 习以期达 到 义 , 而丧服制度的意义何在 ? 其意义有两方面 , 第一 日敬 , 第 二 仁 圣 的 境界 。 日哀 。 L 记. 曲礼上第一》 开篇之中就 已经提到“ 毋不敬 , 傍若 关键词 : 亲亲 尊尊 生命 思, 安、 定辞, 安 民哉。 ’ 首先敬的意思是什么? 《 礼记. 译注》 对 敬 的解释 是肃 , 严肃对待 , 与 我们 现代 汉语的恭敬意思 一样 , 《 礼记》 历来是我们研究古代仪 礼制 度与儒家哲学 的重要 也就是说所有 的礼字无不体现敬 ,敬 ,首先是对 天地万物的 素材 ,而丧礼则较多 的体现了古代儒家的哲 学思 想及 其现实 敬 , 对 国家 民族百姓 的敬 , 对 先哲 长辈 良师妻友 的敬 , 还有 对 的意义 。本文对丧礼 中的丧服制度进行研究 。 自己的敬 。自己要敬 自己, 这是要敬重 自己的品行与身体 , 身 《 礼 记》 一文中对丧服制度 的介绍 比较多 , 在 中国古代 的 体是 托之 父母 , 而品行 则涉及操守 , 自己对 自己的不 敬 , 小则 宗法社会制度之下的父系社会 中,丧礼 中的服饰 制度所表现 伤及 自己的体肤 , 大则伤及节操 。所 以敬爱 自己 , 才能对世间 的不仅仅是对死 者的哀痛程度 同时也表现的是与死者的亲疏 其他有敬 , 才能有孔子所说的敬畏天命 。敬天畏命 , 乃至于敬 程度 。 亲者服重服 , 疏者服轻服 , 依次递减。 按 照与死者 的亲疏 百姓 , 所 以君子 终 E l 惶恐 , 这惶恐是君子怕做错 了 , 在 丧葬之 关 系的不同所服丧服 的轻重 程度 不同丧服制度分 为五种 , 依 礼 中的敬所指的是对家人 的敬 ,为亲人服丧服 ,有丧期 的要 次为斩衰 、 齐衰 、 大功 、 小功 、 缌麻 。 求, 有饮食居住 的限制 , 通过我们生活 的各个方面来表示我们 斩衰 , 丧服名 。衰 , 是丧服上 衣的名称 , 五服 中最终 的丧 对逝去 的亲人的恭敬的态度 , 为人子者 , 父母在 , 冠衣不 纯素 , 服 。用最 粗的生麻 布制 布制成 , 断处 外露不缉 边 , , 因称 “ 斩 孤子 当室 , 冠衣不纯 。 这在服饰上表现了对 父母 的敬 。 第二个 衰” 。表示毫不修饰 以尽哀痛 , 服期三年 。 哀, 亲人 的离去对我 的打击不可谓 不大 , 尤其 是父 母的逝去 , 齐衰 , 丧 服名 。 齐, 下衣的边。 是次于“ 斩衰” 的丧服。 用粗 与 自己血缘关 系最 近对 自己有最大养育之恩 的父母逝去 , 服 麻 布制做 , 断处缉边 , 而斩衰 的断处是散漏 出来 不辑边 的 , 因 三年之丧 , 心力憔悴 。 称“ 齐衰” 。 通过丧服来 区别与逝者的亲疏关 系,判定之 间的血缘关 大功 , 亦称“ 大红” 。丧服名。是次 于“ 齐衰” 的丧服。用粗 系 , 表 明其各 自在家族 中的地 位 , 也是家 族中的礼秩表 现 , 一 熟麻布制做 。 服期为九个月。 凡为堂兄弟 、 未嫁堂姊妹 、 已嫁姑 敬一哀是 家族伦理 的礼秩 ,推而广之 如果 实践 与社会之 中也 及姊妹 , 以及 已嫁 女为伯叔父 、 兄弟 , 均服“ 大功” 。 就是社会 伦理 的尊尊礼秩了。 小功 , 亦称“ 上红 ” 。丧服名 。是次于“ 大功” 的丧服。用稍 二、 丧服制度所体现 出的亲尊体系的关系 粗熟麻布制 成。服期五年月。 1 、 以家族伦理为主的亲亲体 系 缌麻 , 丧服名 , 是次于“ 小功 ” 的丧服 。“ 五服” 中最 轻的一 赞 同亲亲尊尊是 研究 礼记 或者说儒 家思想 所必 须提 到 种。用较细熟麻 布制成 , 做功也较 “ 小功” 为细 。 凡男子为本 宗 的, 而对于亲亲尊尊人们又有着不 同的看法 , 首先我们来 看一 之族 曾祖父母 、 族祖父母 、 族父母 、 族兄弟 , 以及 为外孙 、 外甥 、 下亲亲的来源基础 ,顾名思 艾亲亲指的是和家人的的亲亲关 婿、 妻之父母 、 表兄 、 姨兄弟等 , 均服缌麻 。服期 三月 , 五 服之 系 , 或者说是 五服之 内的亲属 关系 , 而连接 五服之 内的亲属 外, 还有 一 种 较 轻 的服 制 即 祖免 。 关系 的纽带则是我们之 间的血缘关系 ,而正是血缘关系构成 丧服的现实意义 了亲亲 的基础 。 而尊 尊的现实基础有来 自哪里 呢? 尊尊无疑指 礼缘起何处? 《 苟子 ・ 礼论》 说: “ 礼起源于何? 日: 人生而有 的是尊重承重者 , 而这里的承重 者值得就是 承担责任 的人 , 亲 欲, 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 , 求而无度量分界 , 则不能不争。 争则 亲是在宗法社会下家族 内的礼秩 ,是 以父为尊 的家族观念为 乱, 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 , 故制礼义 以分之 , 以养人之 欲 , 给 支撑的, 而在亲亲 的礼 秩 中, 家 中含有父 母二尊 , 而在父 母二 人之求 。 使欲必不穷于物 , 物必不屈欲 , 两者相持而长 , 是礼之 尊之 中又 以父亲的地位最甚 ,而表现在丧服之 中则是为父服 所起也 。” ① 礼起源 于人 的欲望 , 而贤人圣王为制欲而做礼 , 那 丧需 服三年斩衰之丧 , 也就是丧服之中最终 的一套 。 而母亲则 么此 时的礼有着何种的意义 , 是一种 自然 法还是一种人 为法 ? 因为有父亲在 的缘故 则需 要降尊 ,这则是家无 二尊 的体 现 , 孔子说 : “ 夫礼 , 先王以乘天之道 , , 以治人 之情 。 ” ② 诚然礼是人 “ 资于事父 以事母 而爱 同。天无二 日, 士无二王 , 国无二君 , 家 所做 之礼 ,但是我们所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意 义上 的礼是为 了 无二尊 , 是一治之也。 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 , 见无二尊也 。 ” ⑤ 这 顺应人性 而做 , 或者说是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张而做的 , 是对 自 与父系社会 的背景也有着一定的关系 , 亲亲 以仁为本 , 或者说 然地一种尊重 , 在此种意义上而言礼是一种 自然法 , 因为它是 亲亲是仁在家庭伦理 中的体现 , 是仁 的直接反映 , 而亲亲之仁 自然法 , 因此它是具有一种道德意义 的约束作用 , 而没有人 为 则在死孝之中对 亲属 的服丧制度之中有体现 ,而儒家的仁在 法的强制性的作用 。而在丧礼之中的礼则主要是为了祭奠逝 家庭伦理 中则表现为尽孝 , 曾子 日: “ 孝有 三 : 大孝 尊亲 , 其 次 去 的亲人的亡魂 , 即丧祭之礼起 于人死为鬼 的观念 , 《 礼记 ・ 祭 弗辱 , 其下能养 。 ’ 对个人而言需要爱护 自己的身体 , 爱护 自 法》 说“ 大凡生于天地之 间者 皆日命 , 其万物死 皆日折 , 人死 日 己的身体之后则是成名 , “ 身体发肤 , 受之父母 , 不 敢损伤 , 孝 鬼 。” ③ 作为道德意义 的礼对人们的生活起到 了一定的指导的 之始 。 也立行修道 , 扬名后世 , 以显父母 , 孝之终也。” ⑦ 身体是

中国古代的五服制度

中国古代的五服制度

五服是一种制度,一种丧葬制度,准确地说就是丧服的制度,说得再明白一点,就是你家里死了人,你穿什么衣服,这个叫五服。

为什么叫五服呢?因为它有五个等级,哪五个等级呢?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要注意的是,斩衰中的衰要念崔,齐衰要念成资崔。

这五个等级有什么区别呢?三大区别:布料不同、做工不同、(穿着)时间不同。

首先我们得知道,这五个等级的丧服,都是麻布,不是绸缎的,因为要表示哀悼,所以要穿得差一点。

都是麻布,但是麻布有生的,有熟的,斩衰是生麻布,是粗麻布,在做斩衰的时候,不能用剪刀绞,要用刀砍,也就是说在裁的时候用刀砍,即斩。

斩下来以后,不能缝边,就得把那个碎穗子都留出来,就像我们现在穿的很酷的牛仔裤一样,那裤脚都是在上面挖个洞,在现在叫“酷”,但在当时叫做“苦”,表示极其悲痛,这是第一等,叫斩衰。

第二等,叫齐衰,它的特点是什么呢?熟麻布。

从齐衰开始就改熟麻布了,除了斩衰,其他几个都是熟麻布,或者可称之为粗麻布,在制作过程中,用剪刀绞下来,然后缝边,之所以叫齐衰,就是这个原因。

那么,都是用熟麻布去制作齐衰、大功、小功、小功、缌麻,而且它们都需要剪裁,裁完之后要把边给封上,那要怎么区分它们呢?是这样的:齐衰是粗麻布,大功是比较粗的麻布,小功是比较细的麻布,缌麻是细麻布,就是说缌麻的面料最好,又熟又细,所以叫缌麻,就缌麻这个词本身的意义而言,就有细麻布的意思,穿上缌麻,那种悲痛的情绪就显而易见,说明此时心境是及其悲苦的,所以缌麻要留给与死者关系最亲的人穿,那你知道这五个等级怎么穿吗?是这么规定的:斩衰是臣为君,君死了,做臣的穿斩衰;子为父,父亲死了,做儿子的穿斩衰;妻为夫,丈夫死了,妻子穿斩衰。

还有一个特例,服丧的时间最长的是三年,实际是二十五个月,因为古人的数字往往是有水分的,号称三年,实际二十五个月。

齐衰,是父亲死了之后,母亲去世,儿子穿,时间为三年;妻子去世,丈夫穿,时长一年;祖父母去世,孙子孙女穿,五个月;曾祖父母去世,曾孙曾孙女穿,三个月。

斩衰 五服中最重的丧服,子为父、未嫁女为父、承重孙为祖父,妻妾为夫 ...

斩衰 五服中最重的丧服,子为父、未嫁女为父、承重孙为祖父,妻妾为夫 ...

斩衰五服中最重的丧服,子为父、未嫁女为父、承重孙为祖父,妻妾为夫,父为长子。

明清二代,规定子(包括未嫁之女及嫁后复归之女)为母(包括嫡母、继母、生母)也服斩衰。

持斩衰之服的男子全套丧服是:斩衰裳,苴绖、杖、绞带、冠绳缨、菅屦。

如持丧者是女子,绖、杖、绞带、菅屦与男子相同,但不用丧冠,而是用一寸宽的麻布条从额上交叉绕过,再束发成髻,这种丧髻叫做髽(zhuā)。

髽用一尺长的小竹为笄,叫做箭笄。

另外还要用粗布包住头发,叫做布总。

女子的外衣原先都是连裳于衣,斩衰裳也无上下之分,连为一体。

斩衰的服期是三年,实际是两个周年外加第三个周年的头一个月,共二十五个月。

一说为二十七个月。

唐代以后多从二十七月之说。

齐(zi)衰古代五服中的第二等丧服,分齐衰三年,齐衰杖期(jì),齐衰不杖期,齐衰三月,四个等级。

父先卒,子及未嫁之女、嫁后复归之女为母(包括嫡母、生母、继母、嗣母),服齐衰三年;父在而母卒,服齐衰杖期(一年)。

唐玄宗《开元礼》改为不论父在、父不在,一律齐衰三年,明代以后又加重为斩衰三年,与父丧完全一致。

母为长子服齐衰三年,夫为妻服齐衰杖期。

齐衰不杖期适用于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未嫁之姐妹、长子以外的众子以及兄弟之子。

此外,祖父母为嫡孙、出嗣之子为其本生父母、已嫁之女为父母,随母改嫁之子为同居继父、妇(儿媳妇)为舅姑(公婆)、为夫之兄弟之子,妾为女君(夫的正妻)也服齐衰不杖期。

齐衰三月适用于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

此外,一般宗族成员为大宗宗子,也服齐衰三月。

齐衰三年的丧服用较斩衰略细的粗麻布制作,衣边经缝缉而显齐整。

丧冠所用麻布也较斩衰略细,并以麻布为缨,叫冠布缨。

杖用桐木制作,叫削杖。

汉语中误用率最高的词:“慈母”不是生母是养母“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这是唐诗中最为温馨的一首诗,在大华语圈中家喻户晓。

这首诗中的“慈母”一词,估计也是汉语中误用率最高的一个词。

我们太习惯于说“慈母严父”了,我们自然地就认为“慈母”就是“慈祥的母亲”。

古代丧服制度

古代丧服制度

古代丧服制度九族五服图九族中,纵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横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

围绕着纵横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与五服的家族结构图。

往上数,上辈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

往下数,下辈中有侄妇、堂侄妇、再堂侄妇、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孙妇、堂侄孙姑、侄孙女、堂侄孙女、曾任孙妇、曾侄孙女等。

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图。

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

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

每个家族成员根据自己与死者的血缘关系,和当时社会所公认的形式来穿孝、戴孝,称为'遵礼成服'。

高祖一代一服四世缌亲四世而缌,服之穷也,xx二代二服三世小功亲xx三代三服二世大功亲父四代四服一世衰亲己五代五服己子六代孙七代xx八代xx九代古代丧服制度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

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斩衰斩衰,丧服名。

衰通“缞”。

“五服”中最重的丧服。

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

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

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衰。

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

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

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

《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

节制丧事永念亲恩丨《群书治要·礼记》

节制丧事永念亲恩丨《群书治要·礼记》

节制丧事永念亲恩丨《群书治要·礼记》视频节选自《群书治要・礼记》第十集(全文共1195个字,阅读需4分钟)“衰麻哭泣,所以节丧纪也;”“衰麻”,这是说古代的丧服一般是用粗麻布制成的,披在胸前,名衰衣。

另有葛麻布带系在头部或腰部,名麻绖。

所以衰麻就是代指丧服。

“节丧纪”,就是节制丧事。

在《礼记・文王世子》中有这样一段话:“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不夺人亲也。

”郑玄注曰:“纪,犹事也。

”丧纪就是丧事的意思。

也就是说在丧礼中,有五服制度。

五服,就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都是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来决定穿什么样的丧服。

“五服之内,大功已上服粗者为亲,小功已下服精者为疏。

”实际上就是说,在五服之内的亲属,与亡者的关系越近,穿的丧服越粗;与亡者的关系越远,穿的丧服越精细。

所以,跟亡者关系最近的直系亲属,穿的丧服就是最粗的。

最粗代表什么呢?就是他和亡者的关系最亲近,所以表达他的哀思是毫不掩饰,以尽哀痛。

在丧失至亲之人的哀痛中,人往往不能自已,所以没有心思去顾及丧服的精致与否。

这就是通过丧服的礼制,来节制丧事。

其实,除了丧服之外,还通过丧期的长短来节制丧事。

亲人过世之后,一个人服丧的时间长短,也是和他与死者的亲属关系来决定的。

在《礼记·三年问》中,有这样一句话:“至亲以期断。

”“期”就是一年的意思,一个人为他最亲的亲属服丧,以一年时间为限。

为什么是一年呢?因为“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变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

”也就是说,在一年之中,天地四时已经完成了一轮的更替,天地之间的万事万物也都有了新的开端。

而人的行为也应该顺应天道自然,失去亲人的哀痛,在经历了一年的时间后,可以得到平复,就可以恢复正常的生活了。

但是按照礼制的规定,子女为父母服丧却是要三年的,这又是什么原因呢?比如说在《论语》中,孔子的弟子宰予就曾经提出过这个问题,他说:三年的丧期,似乎太久了。

三年君子不行礼,礼从此而坏。

文学常识:什么是五服

文学常识:什么是五服

文学常识:什么是五服所谓五服,是指《仪礼·丧服》篇中所制定的五等丧服,由重至轻分别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每一等都对应有一定的居丧时间。

死者的亲属根据与死者关系亲疏远近的不同,而穿用不同规格的丧服,以示对死者的哀悼。

斩衰,最重的一等丧服,以最粗的生麻布做成,衣缘袖口皆不缝边,简陋粗恶,犹如刀割斧斩,故称斩衰。

服斩衰者还须手握一根苴杖,俗称哭丧棒,竹制,高与胸齐,其意义有两重:一则是身份的象征,在传统丧礼中,只有孝子才用哭丧棒;二则是情绪的外化,痛失至亲,身心俱催,唯能以杖扶病。

斩衰服丧三年(实为二十五个月),适用于臣为君,子为父,未嫁之女为父,已嫁复归之女为父,妻为夫,承重孙为祖父。

齐衰,次于斩衰一等丧服,亦以粗生麻布做成,但衣缘袖口皆缝边,稍显齐整,故称齐衰。

齐衰按居丧期的长短和用杖与否又分为四等:齐衰三年,即服丧三年,用杖。

适用于父已先卒,子为母,未嫁之女为母。

齐衰杖期,即服丧一年,用杖。

适用于父尚在世,子为母,未嫁之女为母,夫为妻。

齐衰不杖期,即服丧一年,不用杖。

适用于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未嫁之姐妹,已嫁之女为父母。

齐衰三月,即服丧三月,不用杖。

适用于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

大功,次于齐衰一等丧服,以熟麻布做成,较生麻布细密。

服丧九月,不用杖。

适用于为已嫁之姑母、堂兄弟、未嫁之堂姐妹。

小功,次于大功一等丧服,以熟麻布做成,较大功所用更为细密。

服丧五月,不用杖。

适用于从祖父母(祖父的兄弟及其妻)、堂伯叔父母(父亲的堂兄弟及其妻)、从祖兄弟(父亲的堂兄弟之子)、已嫁之堂姐妹,以及为外祖父母。

缌麻,最轻的一等丧服,以最细的熟麻布做成。

服丧三月,不用杖。

适用于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以及为外姓的舅父、姨母、表兄弟、岳父母等。

五服明显是父权制下的产物,一切规制皆以男子为中心,表现出三大特点:一、父母有别:父亲方面的父党为宗亲,母亲方面的母党为外亲。

在父权社会中,只重宗亲而不重外亲。

古代丧服制度

古代丧服制度

古代丧服制度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

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斩衰,丧服名。

衷通“缞”。

“五服”中最重的丧服。

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

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

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衷。

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

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

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

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

《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

”《清史稿·礼志十二》:“斩衰三年,子为父、母;为继母、慈母、养母、嫡母、生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子之妻同。

女在室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者同;嫡孙为祖父、母或高、曾祖父、母承重;妻为夫,妾为家长同。

”齐衰,丧服名。

齐,下衣的边。

衰通“缞”。

是次于“斩衰”的丧服。

用粗麻布制做,断处缉边,因称“齐衰”。

服期分三年、一年、五月、三月。

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不用丧杖,称“不杖期”。

周代,父在父母服齐衰杖期,父卒服齐衰三年。

唐代,为母,父在父卒皆齐衰三年;子妇为姑(婆)亦齐衷三年。

至清代,凡夫为妻,男子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为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均服齐衰一年,杖与否,各有规定;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五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且齐衰三月。

《礼记·檀弓下》:“哀公为之齐衰。

”《清史稿·礼十八》:“曰齐衰杖期,嫡旁及下际缉,麻冠、致、草屦、桐杖......曰齐衰杖期,嫡子、众子为庶母;子之妻同;子为嫁母、出母;夫为妻;嫡孙祖在为祖母承重。

礼记·丧服小记

礼记·丧服小记

禮記喪服小記斬衰括髪以麻爲母括髪以麻免而以布齊衰惡笄以終喪男子冠而婦人笄男子免而婦人髽其義爲男子則免爲婦人則髽○苴杖竹也削杖桐也○祖父卒而后爲祖母後者三年○爲父母長子稽顙大夫弔之雖緦必稽顙婦人爲夫與長子稽顙其餘則否○男主必使同姓婦主必使異姓○爲父後者爲出母無服○親親以三爲五以五爲九上殺下殺旁殺而親畢矣○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廟庶子王亦如之○別子爲祖繼別爲宗繼禰者爲小宗有五世而遷之宗其繼高祖者也是故祖遷於上宗易於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禰也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庶子不爲長子斬不繼祖與禰故也庶子不祭殤與無後者殤與無後者從祖祔食○庶子不祭禰者明其宗也○親親尊尊長長男女之有別人道之大者也○從服者所從亡則已屬從者所從雖沒也服妾從女君而出則不爲女君之子服○禮不王不禘○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其爲妻也與大夫之適子同○父爲士子爲天子諸侯則祭以天子諸侯其尸服以士服父爲天子諸侯子爲士祭以士其尸服以士服○婦當喪而出則除之爲父母喪未練而出則三年既練而出則已未練而反則期既練而反則遂之○再期之喪三年也期之喪二年也九月七月之喪三時也五月之喪二時也三月之喪一時也故期而祭禮也期而除喪道也祭不爲除喪也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間不同時而除喪大功者主人之喪有三年者則必爲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士妾有子而爲之緦無子則已生不及祖父母諸父昆弟而父稅喪己則否爲君之父母妻長子君已除喪而後聞喪則不稅近臣君服斯服矣其餘從而服不從而稅君雖未知喪臣服已虞杖不入於室祔杖不升於堂○爲君母后者君母卒則不爲君母之黨服○絰殺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絰○妾爲君之長子與女君同除喪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輕者無事不辟廟門哭皆於其次○復與書銘自天子達於士其辭一也男子稱名婦人書姓與伯仲如不知姓則書氏○斬衰之葛與齊衰之麻同齊衰之葛與大功之麻同麻同皆兼服之報葬者報虞三月而後卒哭○父母之喪偕先葬者不虞祔待後事其葬服斬衰○大夫降其庶子其孫不降其父大夫不主士之喪○爲慈母之父母無服○夫爲人後者其妻爲舅姑大功○士祔於大夫則易牲○繼父不同居也者必嘗同居皆無主後同財而祭其祖禰爲同居有主後者爲異居○哭朋友者於門外之右南面祔葬者不筮宅○士大夫不得祔於諸侯祔於諸祖父之爲士大夫者其妻祔於諸祖姑妾祔於妾祖姑亡則中一以上而祔祔必以其昭穆諸侯不得祔於天子天子諸侯大夫可以祔於士○爲母之君母母卒則不服○宗子母在爲妻禫○爲慈母後者爲庶母可也爲祖庶母可也○爲父母妻長子禫○慈母與妾母不世祭也○丈夫冠而不爲殤婦人笄而不爲殤爲殤後者以其服服之○久而不葬者唯主喪者不除其餘以麻終月數者除喪則已○箭笄終喪三年齊衰三月與大功同者繩屨○練筮日筮尸視濯皆要絰杖繩屨有司告具而后去杖筮日筮尸有司告事畢而后杖拜送賓大祥吉服而筮尸○庶子在父之室則爲其母不禫庶子不以杖即位父不主庶子之喪則孫以杖即位可也父在庶子爲妻以杖即位可也○諸侯弔於異國之臣則其君爲主諸侯弔必皮弁錫衰所弔雖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喪服則君亦不錫衰○養有疾者不喪服遂以主其喪非養者入主人之喪則不易己之喪服養尊者必易服養卑者否○妾無妾祖姑者易牲而祔於女君可也○婦之喪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祔則舅主之士不攝大夫士攝大夫唯宗子主人未除喪有兄弟自他國至則主人不免而爲主陳器之道多陳之而省納之可也省陳之而盡納之可也○奔兄弟之喪先之墓而后之家爲位而哭所知之喪則哭於宮而后之墓○父不爲眾子次於外與諸侯爲兄弟者服斬下殤小功帶澡麻不絕本詘而反以報之婦祔於祖姑祖姑有三人則祔於親者其妻爲大夫而卒而后其夫不爲大夫而祔於其妻則不易牲妻卒而后夫爲大夫而祔於其妻則以大夫牲爲父後者爲出母無服無服也者喪者不祭故也○婦人不爲主而杖者姑在爲夫杖母爲長子削杖女子子在室爲父母其主喪者不杖則子一人杖○緦小功虞卒哭則免既葬而不報虞則雖主人皆冠及虞則皆免爲兄弟既除喪已及其葬也反服其服報虞卒哭則免如不報虞則除之遠葬者比反哭者皆冠及郊而后免反哭君弔雖不當免時也主人必免不散麻雖異國之君免也親者皆免除殤之喪者其祭也必玄除成喪者其祭也朝服縞冠○奔父之喪括髪於堂上袒降踴襲絰于東方奔母之喪不括髪袒於堂上降踴襲免于東方絰即位成踴出門哭止三日而五哭三袒○適婦不爲舅後者則姑爲之小功。

西汉-礼记《丧服四制》原文、译文及注释

西汉-礼记《丧服四制》原文、译文及注释

西汉-礼记《丧服四制》原文、译文及注释原文:丧服四制西汉-礼记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

訾之者,是不知礼之所由生也。

夫礼,吉凶异道,不得相干,取之阴阳也。

丧有四制,变而从宜,取之四时也。

有恩有理,有节有权,取之人情也。

恩者仁也,理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知也。

仁义礼智,人道具矣。

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

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

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

故为君亦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

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

丧不过三年,苴衰不补,坟墓不培;祥之日,鼓素琴,告民有终也;以节制者也。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

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

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也。

杖者何也?爵也。

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

或曰擔主;或曰辅病,妇人、童子不杖,不能病也。

百官备,百物具,不言而事行者,扶而起;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自执事而后行者,面垢而已。

秃者不髽,伛者不袒,跛者不踊。

老病不止酒肉。

凡此八者,以权制者也。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

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

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

《书》曰:“高宗谅闇,三年不言”,善之也;王者莫不行此礼。

何以独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贤王也。

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当此之时,殷衰而复兴,礼废而复起,故善之。

善之,故载之书中而高之,故谓之高宗。

三年之丧,君不言,《书》云:高宗谅闇,三年不言,此之谓也。

然而曰“言不文”者,谓臣下也。

礼:斩衰之丧,唯而不对;齐衰之丧,对而不言;大功之丧,言而不议;缌小功之丧,议而不及乐。

父母之丧,衰冠,绳缨,菅屦,三日而食粥,三月而沐,期十三月而练冠,三年而祥。

比终兹三节者,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

礼以治之,义以正之,孝子弟弟,贞妇,皆可得而察焉。

论《丧服》《服传》的成书时代与古今文性质_

论《丧服》《服传》的成书时代与古今文性质_

2023 年第 6 期第 63 卷(总 306 期)No.6 2023Vol.63 General No.306论《丧服》《服传》的成书时代与古今文性质 *——兼说武威汉简《仪礼》的属性徐渊摘要:没有足够证据将《服传》的成书时代断在秦始皇焚书之前,即如沈文倬所说《服传》在战国时代已经成书,至汉景帝、武帝之间才转写成隶书。

《服传》成书大概在西汉初至汉宣帝甘露三年石渠阁会议之间,之后一直单篇流传,其经传合编的时代要晚到东汉末期马融、郑玄的时代,而且即使当时注家将经传合编,也仍视《服传》为《仪礼》的记传,因此并未对其古今异文作注。

关键词: 仪礼; 服传; 古文; 今文; 武威汉简DOI :10.13471/ki.jsysusse.2023.06.013武威汉简于1959年7月在甘肃武威县出土,1964年文物出版社出版了《武威汉简》,发表了武威汉简的图版,此书将武威汉简的绝大部分收录其中,是研究武威汉简的重要参考资料①。

《武威汉简》的主要内容为《仪礼》简九篇、日书简、杂占简、王杖简以及部分柩铭。

其中《仪礼》是最主要的部分,包括三种本子。

一是《仪礼》甲本,存《仪礼》七篇,包括:《士相见礼》《服传》《特牲》《少牢》《有司》《燕礼》《泰射》,均为木简。

这些篇目之首都有题记和篇次,可以根据这两项内容判定七篇的次序。

二是《仪礼》乙本,乙本仅存《服传》一篇,也是木简。

三是《仪礼》丙本,丙本仅存《丧服》一篇,材质为竹简。

甲、乙本中《服传》只有传文,没有经文;丙本为《丧服》经文,没有传文。

一、武威汉简《仪礼》研究述略武威汉简中的《仪礼》篇目主要由陈梦家整理并做释文,陈梦家在《武威汉简》一书的开头撰写有长篇叙论,对武威汉简中《仪礼》的性质做了详细的论述,主要的篇章为《叙论》第二章《简本仪礼在汉代经学上的地位》以及第四章《简册的整理及其在学术上的贡献》第二段《简本仪礼在学术上的贡献》。

陈梦家经过分析认为武威汉简《仪礼》可能是“庆氏《礼》的一部分,以及《服传》《丧服》中所见章句的遗存。

古代丧服制度

古代丧服制度

古代丧服制度九族五服图九族中,纵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横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

围绕着纵横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与五服的家族结构图。

往上数,上辈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

往下数,下辈中有侄妇、堂侄妇、再堂侄妇、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孙妇、堂侄孙姑、侄孙女、堂侄孙女、曾任孙妇、曾侄孙女等。

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图。

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

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

每个家族成员根据自己与死者的血缘关系,和当时社会所公认的形式来穿孝、戴孝,称为'遵礼成服'。

高祖一代一服四世缌亲四世而缌,服之穷也,曾祖二代二服三世小功亲祖三代三服二世大功亲父四代四服一世衰亲己五代五服己子六代孙七代曾孙八代玄孙九代古代丧服制度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

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斩衰斩衰,丧服名。

衰通“缞”。

“五服”中最重的丧服。

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

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

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衰。

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

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

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

礼记第二十篇原文与解析

礼记第二十篇原文与解析

礼记第二十篇原文与解析
礼记是古代中国经典著作之一,是对礼制和社会仪式进行系统概述
和规范的文献,记录了古代社会中的各种礼仪、仪式、习俗等。

其中,第二十篇是礼记中的一篇重要篇章,下面将为您详细解析礼记第二十
篇的原文内容。

第二十篇原文如下:
《丧服小记》曰:“礼器先妣之出乎门也。


解析:
这一篇的标题是《丧服小记》,讲述了在葬礼仪式中的丧服仪式。

原文开篇即是“礼器先妣之出乎门也”,这句话的意思是指在葬礼开始
的时候,礼器要先由妣(母亲)出门。

《造父典》曰:“使子克配父,母之事,父之物也。


解析:
接着原文引用了《造父典》这部文献,指出孝子要尽子女之责,做
到配合父亲的行为,同时也要尊崇母亲,母亲的事情就是父亲的事情。

《左传》曰:“舅氏建礼于丧,舅子承之,舅甥之位次也。


解析:
随后引用了《左传》中的一句话,描述了舅氏在丧礼中的地位,舅子会继承舅氏的丧礼仪式,这说明在丧礼中舅甥之间有着一定的次序和地位。

《郑问》曰:“丧事必问于社。


解析:
接下来引用了《郑问》的文字,强调了在丧事中需要向社神请示。

这一点表明在古代社会中,丧礼的举行是需要得到神灵的祝福和指导的。

以上便是礼记第二十篇的原文内容及其解析。

从这些原文中可以看出,古人对于丧礼的重视和规范程度,反映了古代社会的礼制文化以及家族观念的深厚根基。

通过对《礼记第二十篇》的解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古代丧礼的形式和内涵,并从中感受到古代社会的风貌和价值观。

仪礼·丧服全文

仪礼·丧服全文

仪礼·丧服全⽂ 【题解】 《丧服经传》记述天⼦以下,⼈死后相互哀丧的礼节、服饰。

篇中依据亲亲、尊尊、名、出⼊、长幼、从服的原则,对丧服的等级、服丧的年⽉、亲疏隆杀的礼仪做了详细说明。

天⼦以下,丧服分为五个等级:斩衰、齐衰、⼤功、⼩功、缌⿇。

服丧的年⽉分别为三年、期年、九⽉、七⽉、五⽉、三⽉。

全篇分⼗⼀章:斩衰⼀,齐衰三年⼆,齐衰杖期三,齐衰不杖期四,齐衰三⽉五,殇⼤功六,成⼈⼤功七,繐衰⼋,殇⼩功九,成⼈⼩功⼗,缌⿇⼗⼀,对诸服饰、年⽉做了具体介绍。

此篇的“传”为他篇所⽆,传为⼦夏所做。

“传”对“经”做了解释发挥。

“传”所表述的内容相当丰富。

特别是关于宗法制度的论述,对我们研究古代的宗法制度有重要价值。

关于篇名,胡培翚《仪礼正义》引郑⽬录云:“天⼦以下,死⽽相丧,⾐服年⽉,亲疏隆杀之礼也。

丧必有服,所以为⾄痛饰也。

不忍⾔死⽽⾔丧。

”《丧服经传》强调服的等级、亲疏,贵贱及所表⽰的哀戚的⼼情。

《丧服》在五礼中属凶礼。

丧服:斩衰裳(1),苴绖、杖、绞带(2),冠绳缨(3),菅屦者(4)。

《传》⽈:斩者何?不缉也(5)。

苴绖者,⿇之有蕡者也(6)。

苴绖⼤搹(7),左本在下(8),去五分⼀以为带(9)。

齐衰之绖,斩衰之带也(10),去五分⼀以为带。

⼤功之绖,齐衰之带也,去五分⼀以为带。

⼩功之绖,⼤功之带也,去五分⼀以为带。

缌⿇之绖,⼩功之带也,去五分⼀以为带。

苴杖(11),⽵也。

削杖(12),桐也。

杖各齐其⼼(13),皆下本(14)。

杖者何?爵也。

⽆爵⽽杖者何?担主也(15)。

⾮主⽽杖者何?辅病也。

童⼦何以不杖?不能病也。

妇⼈何以不杖?亦不能病也。

绞带者,绳带也。

冠绳缨,条属(16),右缝;冠六升,外毕(17);锻⽽勿灰(18)。

衰三升。

菅屦者,菅菲也(19),外纳(20)。

居倚庐(21),寝苫枕块,哭昼夜⽆时。

歠粥(22),朝⼀溢⽶(23),⼣⼀溢⽶。

寝不脱绖带。

既虞(24),翦屏柱楣(25),寝有席,⾷蔬⾷,⽔饮,朝⼀哭、⼣⼀哭⽽已。

礼记六礼原文与解析

礼记六礼原文与解析

礼记六礼原文与解析礼记是先秦时期的一部经典文献,《礼记》中记载了丰富的礼仪文化内容。

其中,六礼是指婚礼、丧礼、冠礼、及笄礼、冠幞礼和祭祀六个重要礼仪仪式。

通过研究礼记六礼的原文和解析,可以更好地了解古代礼制体系和文化价值观。

一、婚礼婚礼是人生中的一大喜事,也是社会中的重要仪式。

《礼记·曲礼上》中有关婚礼的记载如下:“凡婚之礼,南面而立,凡婚之礼,稽颡,南面而立。

南北有被,曰迎。

与迎者面北立,旁如己之坐次而兴,与大夫之东者,旁如一之坐次而兴,皆面西。

其夫人负南面稽颡,而妇人负北面稽颡。

”这段原文描述了婚礼中的一些仪式细节,比如男方朝南面向,女方朝北面向,表示南北相对的意义。

男方的家属在南面迎接,女方的家属在北面等待。

这种婚礼的场景通过身体姿势和方位的描述,传达了尊重和仪式感。

二、丧礼丧礼是人们对逝去的亲人或其他重要人物表示哀悼和敬意的仪式。

在《礼记·丧服》中有关丧礼的字句如下:“凡丧之礼,皆无夺丧。

”这段原文强调了在丧礼中要尊重丧家的权威和尊严,不得有侵犯丧家权益的行为,体现了古代社会对丧事的庄重态度。

冠礼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仪式,意味着成年男子的重要转折和责任转移。

《礼记·曲礼上》中有关冠礼的描述如下:“冠者,单衣之状也……命曰冠。

”这段原文把冠礼与穿着冠帽的仪式联系起来,衣着体现了尊重和庄重。

冠礼的举行标志着一个人从少年转为成年,同时也承载着家族的期望和责任。

四、及笄礼及笄礼是女子成年的一种庆祝仪式,意味着女性步入成年阶段。

《礼记·曲礼上》中有关及笄礼的描述如下:“及笄者,以冬至日乃聘于后室也……命曰及笄。

”这段原文强调了及笄礼在冬至这一特定日期的庆祝仪式,体现了女性成年的重要性。

及笄礼通过一系列仪式和命名,表达了对女性生命早熟和成熟的祝福。

五、冠幞礼冠幞礼是男子结婚后,佩戴幞帽的仪式。

《礼记·曲礼上》中有关冠幞礼的描述如下:“妊妇从应之仪,命曰幞。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丧礼与丧服PPT课件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丧礼与丧服PPT课件
大敛: 第三日,三十称衣。
大敛之后成服。设熬,准备出殡。
16
埋藏亲人的遗体:既夕礼
一、殡后居丧 二、朝祖 三、陈明器 四、祖奠
五、大遣奠 六、发引 七、窆和执綍 八、反哭
17
事死如事生
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 常,所习必有业。
——《礼记·曲礼》
丧之朝也,顺死者之孝心也。其哀离其室 也。故至于祖考之庙而后行。
——《士丧礼》
13
上图依次为西周、秦、汉墓葬出土玉蝉
14
设铭与重
重,主道也。铭,明旌也。以死者为不可别已,故 以其旗识之。爱之,斯录之矣;敬之,斯尽其道 焉尔。 ——《檀弓》
为铭,各以其物。亡则以缁长半幅,赪末长终幅, 广三寸,书名于末,曰:“某氏某之柩。”
——《士丧礼》
15
小敛与大敛
小敛: 第二日,十九称衣。
复者朝服……皆升自东荣,中屋履危,北 面三号。卷衣投于前,司服受之,降自西 北荣。
——《礼记·丧大记》
8
屈子行吟图
9

奠的种类很多:
始死奠,小敛奠,大敛奠,朔月奠,荐新奠,祖 奠,大遣奠……
奠的意义:
魂气四散,以酒食置于地上祭祀,希望死者魂灵 有所依附。
10
哭位
大功以上女亲属 丧主之妻
大功以上男亲属
——《礼记·檀弓》
18
事死如事生
明器:
竹不成用,瓦不成斫,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 钟磬而无簨虡,其曰明器,神明之也。
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 不可为也。
孔子谓为明器者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者 而用生者之器,不殆于用殉乎哉?
——《礼记·檀弓》

青海汉族丧葬礼仪与《礼记》考

青海汉族丧葬礼仪与《礼记》考

论文摘要:自古以来青海都地处中国边陲,处于多民族地区。

经济、政治、文化相对落后。

在唐代大诗人杜甫的《兵车行》中有这样的描写:“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

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

”青海的荒凉和孤寂被一语道尽。

但也这是这片边远、落后、蛮荒地区生活的汉族,保留了较为完整,较为正统的礼仪传统。

特别是从这里丧礼上可以看到《礼记》中关于丧葬礼仪的传承。

关键词:礼记青海汉族丧葬礼仪文化反哺一、前言:青海古称西海、鲜水海、卑禾羌海,自十六国时期称青海。

青海历史悠久,地处华夏民族的摇篮——黄河、长江的源头。

早在距今二三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青海先民即在今柴达木盆地、昆仑山一带活动生息。

据商朝甲骨文记载,商高宗武丁出兵征伐西羌,将青海东部大片地区纳入商朝版图。

西周时期,青海与中原地区发生了政治、经济联系。

礼,是维护古代道德规范的重要工具,《礼记》开宗明义:“道德仁义,非礼不成。

教训正俗,非礼不备。

纷争辩讼,非礼不决。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

宦学事师,非礼不亲。

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

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成不庄。

”可见礼的作用很大,达到了无孔不入的程度。

也直接、间接地使人潜移默化,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影响和规范中国人的行为准则。

《论语·述而篇》,子日:“不学礼,无以立”可见孔子对学礼之重视。

自古以来青海都地处中国边陲,处于多民族地区。

经济、政治、文化相对落后。

在唐代大诗人杜甫的《兵车行》中有这样的描写:“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

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

”青海的荒凉和孤寂被一语道尽。

但也这是这片边远、落后、蛮荒地区生活的汉族,保留了较为完整,较为正统的礼仪传统。

特别是从这里丧礼上可以看到《礼记》中关于丧葬礼仪的传承。

二、《礼记》简介1、《礼记》成书概述《礼记》之所以产生,最初也是为了使当时的礼制,便于流传,而用文字加以记录,称为《礼经》,举凡重大而正式的典礼,都有固定专门的用途,也有一定的礼节程序,人们在阅读仪礼后,心领神会有所启发,因此将经文附记在后,经后人汇整。

《礼记》礼记·丧服大记

《礼记》礼记·丧服大记

《礼记》礼记·丧服大记《礼记》礼记·丧服大记大敛布绞,缩者三,横者五,布紟二衾,君大夫士一也。

君陈衣于庭,百称,北领西上。

大夫陈衣于序东,五十称,西领南上。

士陈衣于序东,三十称,西领南上。

绞紟如朝服,绞一幅为三,不辟紟五幅,无紞。

小敛之衣,祭服不倒,君无襚,大夫士毕主人之祭服,亲戚之衣受之,不以即陈。

小敛,君大夫士皆用复衣复衾。

大敛,君大夫士祭服无筭,君褶衣褶衾,大夫士犹小敛也。

袍必有表,不禅。

衣必有裳,谓之一称。

凡陈衣者实之箧,取衣者亦以箧,升降者自西阶。

凡陈衣不诎,非列采不入,絺绤纻不入。

凡敛者袒,迁尸者袭。

君之丧,大胥是敛,众胥佐之。

大夫之丧,大胥侍之,众胥是敛。

士之丧,胥为侍,士是敛。

小敛大敛,祭服不倒,皆左衽,结绞不纽。

敛者,既敛必哭,士与其执事则敛,敛焉则为之壹不食。

凡敛者六人。

君锦冒黼杀,缀旁七。

大夫玄冒黼杀,缀旁五。

士缁冒赪杀,缀旁三。

凡冒,质长与手齐,杀三尺。

自小敛以往用夷衾,夷衾质杀之,裁犹冒也。

君将大敛,子弁绖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东上,父兄堂下北面,夫人命妇尸西东面,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铺席,商祝铺绞紟衾衣,士盥于盘上,士举迁尸于敛上。

卒敛,宰告,子冯之踊,夫人东面亦如之。

大夫之丧,将大敛,既铺绞紟衾衣,君至,主人迎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

君释菜,祝先入升堂。

君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东上,主人房外南面,主妇尸西东面。

迁尸卒敛,宰告,主人降,北面于堂下,君抚之,主人拜稽颡。

君降,升主人冯之,命主妇冯之。

士之丧,将大敛,君不在,其余礼犹大夫也。

铺绞紟踊,铺衾踊,铺衣踊,迁尸踊,敛衣踊,敛衾踊,敛绞紟踊。

君抚大夫,抚内命妇,大夫抚室老,抚侄娣,君大夫冯父母妻长子,不冯庶子,士冯父母妻长子庶子。

庶子有子,则父母不冯其尸。

凡冯尸者,父母先,妻子后。

君于臣抚之,父母于子执之,子于父母冯之,妇于舅姑奉之,舅姑于妇抚之,妻于夫拘之,夫于妻于昆弟执之。

《奔丧》(礼记)简介、原文全文及翻译白话译文

《奔丧》(礼记)简介、原文全文及翻译白话译文

《礼记》奔丧关于礼记《礼记》,是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书籍,儒家经典著作之一。

该书编定是西汉戴圣对秦汉以前各种礼仪著作加以辑录,编纂而成,共49篇。

《礼记》章法谨严,映带生姿,文辞婉转,前后呼应,语言整饬而多变,是“三礼”之一、“五经”之一,“十三经”之一。

自东汉郑玄作“注”后,《礼记》地位日升,至唐代时尊为“经”,宋代以后,位居“三礼”之首。

奔丧原文奔丧之礼:始闻亲丧,以哭答使者,尽哀;问故,又哭尽哀。

遂行,日行百里,不以夜行。

唯父母之丧,见星而行,见星而舍。

若未得行,则成服而后行。

过国至竟,哭尽哀而止。

哭辟市朝。

望其国竟哭。

至于家,入门左,升自西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西乡哭,成踊,袭绖于序东,绞带。

反位,拜宾成踊,送宾,反位;有宾后至者,则拜之,成踊、送宾皆如初。

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出门哭止;阖门,相者告就次。

于又哭,括发袒成踊;于三哭,犹括发袒成踊。

三日,成服,拜宾、送宾皆如初。

奔丧者非主人,则主人为之拜宾送宾。

奔丧者自齐衰以下,入门左中庭北面哭尽哀,免麻于序东,即位袒,与主人哭成踊。

于又哭、三哭皆免袒,有宾则主人拜宾、送宾。

丈夫妇人之待之也,皆如朝夕哭,位无变也。

奔母之丧,西面哭尽哀,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西乡哭,成踊,袭免绖于序东,拜宾、送宾,皆如奔父之礼,于又哭不括发。

妇人奔丧,升自东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东髽,即位,与主人拾踊。

奔丧者不及殡,先之墓,北面坐,哭尽哀。

主人之待之也,即位于墓左,妇人墓右,成踊尽哀括发,东即主人位,绖绞带,哭成踊,拜宾,反位,成踊,相者告事毕。

遂冠归,入门左,北面哭尽哀,括发袒成踊,东即位,拜宾成踊。

宾出,主人拜送;有宾后至者则拜之成踊;送宾如初。

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出门哭止,相者告就次。

于又哭,括发成踊;于三哭,犹括发成踊。

三日成服,于五哭,相者告事毕。

为母所以异于父者,壹括发,其余免以终事,他如奔父之礼。

齐衰以下不及殡:先之墓,西面哭尽哀,免麻于东方,即位,与主人哭成踊,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丧服四制
作者:佚名
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

訾之者,是不知礼之所由生也。

夫礼,吉凶异道,不得相干,取之阴阳也。

丧有四制,变而从宜,取之四时也。

有恩有理,有节有权,取之人情也。

恩者仁也,理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知也。

仁义礼智,人道具矣。

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

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

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

故为君亦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

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

丧不过三年,苴衰不补,坟墓不培;祥之日,鼓素琴,告民有终也;以节制者也。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

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

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也。

杖者何也?爵也。

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

或曰担主;或曰辅病,妇人、童子不杖,不能病也。

百官备,百物具,不言而事行者,扶而起;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自执事而后行者,面垢而已。

秃者不髽,伛者不袒,跛者不踊。

老病不止酒肉。

凡此八者,以权制者也。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

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

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

《书》曰:「高宗谅闇,三年不言」,善之也;王者莫不行此礼。

何以独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贤王也。

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当此之时,殷衰而复兴,礼废而复起,故善之。

善之,故载之书中而高之,故谓之高宗。

三年之丧,君不言,《书》云:「高宗谅闇,三年不言」,此之谓也。

然而曰「言不文」者,谓臣下也。

礼:斩衰之丧,唯而不对;齐衰之丧,对而不言;大功之丧,言而不议;缌小功之丧,议而不及乐。

父母之丧,衰冠绳缨菅屦,三日而食粥,三月而沐,期十三月而练冠,三年而祥。

比终兹三节者,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

礼以治之,义以正之,孝子弟弟贞妇,皆可得而察焉。

译文
作者:佚名
制定礼的总的原则是,取法天地,效法四时,顺乎阴阳,体乎人情,本着这样的原则去制定才叫做礼。

那些低毁礼的人,压根儿就不知道礼是怎样制定出来的。

礼有吉礼、凶礼,二者的做法大不相同,不可混为一谈,就是取法于阴阳。

丧服有四条原则,因时制宜地采取其中某条原则,就是取法于四时。

在四条原则中,或属于感情上的,或属于理智上的,或属于原则性,或属于灵活性,就是取法于人情。

属于感情上的东西,是仁的表现;属于理智上的东西,是义的表现;属于原则性的东西,是礼的表现;属于灵活性的东西,是智的表现。

仁义礼智都有了,做人的道德也就齐备了。

如果感情深,丧服就重,所以父亲死了要服斩衰,守丧三年,这就是以感情原则为依据的。

为有血缘关系的人服丧,感情重于理智;为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服丧,理智重于感情。

以侍奉父亲的态度来侍奉君,把对二者的敬爱拉平。

家臣尊敬卿大夫,臣民尊敬天子、诸侯,这是义中的头等大事。

所以,天子、诸侯、卿大夫死了,作为他的臣民或家臣也要服斩衰,守丧三年。

这是以理智原则为依据的。

父母之丧,三天以后就可以喝粥,三个月以后就可以洗头,周年以后就可以改戴练冠,虽然极其悲伤,身体非常赢弱,但也不至于危及性命,这体现了不因死者而伤害生者的道理。

丧期最长也不超过三年,斩衰丧服破了也不再补,坟头不再添土,到了大祥就可以弹奏素琴。

凡此种种,是要告诉人们哀伤是有限度的,这是以原则性的精神为依据的。

以侍奉父亲的态度来侍奉母亲,对二者的亲爱程度是相同的。

但是因为天无二曰,地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主,都只能由一个人来作最高领导,所以父亲健在时母亲去世,那就只能降服齐衰,丧期一年,以体现家无二主的道理。

服丧者为什么要拄着丧杖呢?因为服丧者是有爵位的人。

天子去世,第三天授给太子丧杖,第五天授给大夫丧杖,第七天授给士丧杖。

有的人没有爵位为什么也拄着丧杖呢?据说是因为他是嫡子,担任丧主,须要主持丧礼。

有的人不是嫡子为什么也拄着丧杖呢?据说是,他们虽然不是嫡子,但为父母之丧哀痛太甚,因而致病,须要用杖来扶持病体。

女孩子、男孩子不用拄杖,因为他们年龄还小,哀痛不深,不会生病。

办丧事所需要的各色人等一应齐备,所需要的各种物品也应有尽有,丧主不用发话就把事情办了,这样的丧主可以哀痛得厉害些,哀痛到别人搀扶才能站起。

其次一等,事事都要等待丧主发话才能办理,这样的丧主哀痛就要减轻些,哀痛到自己拄着丧杖站起。

再次一等,事事都要丧主亲自动手才能办理,这样的丧主哀痛就要更轻些,只要蓬头垢面就够意思了。

居丧时,秃头的妇女不需露出发髻,驼背的人不需袒衣露体,瘸子在哭泣时不需顿足跳起,年老和有病的人不需停止喝酒吃肉。

以上八件事,都是根据灵活性的原则制定的。

亲人刚死,头三天哭泣不止,不吃不喝,头三个月仍时时哭奠,周年之内则哀容满面,三年之内则怀忧在心。

这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丧亲的哀痛也跟着递减。

圣人就根据这哀痛的逐渐递减来制定礼,这就是为什么丧期一定要规定成三年,再孝顺的子女也不得超过,再不孝顺的子女也不得达不到。

这是丧礼中的折衷之处,历代君王也都是照此实行的。

《尚书》上说:“殷高宗居庐守丧,三年不谈国事。

”这是在夸奖他啊。

凡是君王,莫不照此规矩办事,为什么要单独夸奖殷高宗呢?回答是:殷高宗就是武丁,武丁是殷代的贤王,即位以后,专心致志地居庐守丧。

在他即位期间,殷代由衰败而转向复兴,礼由废弃而又被重视,所以夸奖他。

因为夸奖他,所以特地在《尚书》中记载此事并加以赞扬,所以称他作“高宗《尚书》上说的”。

三年之丧,天子、“殷高宗居庐守丧,诸侯不用发话就把事情办了,三年不谈国事”,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然而《孝经》却说“孝子在居丧期间,说话不讲究修辞”,似乎和《尚书》讲的有点矛盾,须知《孝经》讲的是臣下呀。

按照礼的规定,居丧的人在和他人交往时,如果是斩衰之丧,那就只发出“唯唯”的声音而不回答别人的问话;如果是齐衰之丧,那就可以回答别人的问话,但不可主动问人;如果是大功之丧,那就可以主动问人,但不可以发表议论;如果是绍麻、小功之丧,那就可以发表议论,但还不可谈笑风生。

为父母服丧,要身穿孝服,头戴孝帽,帽带用麻绳编成,脚穿草鞋,三天以后才开始喝点稀粥,三个月以后才开始洗头,十三个月满一周年才开始换上练冠,第三年过了大祥之祭以后才开始恢复正常生活。

到了这三个阶段都完成以后,孝子如果是仁者,就可以从中看出他的爱心,是智者就可以看出他的理性,是强者就可以看出他的意志。

用礼来治理丧事,用义来匡正丧事,是不是真正的孝子,是不是真正的敬兄爱弟,是不是真正的贞妇,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参考资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