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告别茅草房大会战的决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告别茅草房大
会战的决定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中共湛江市委员会湛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
【实施日期】2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告别茅草房大会战的决定
(2014)
农村茅草房改造工作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和谐稳定,是生态文明镇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历届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村茅草房改造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我市农村经济基础薄弱,目前全市仍有农民居住在茅草房中,特别是在超强台风“威马逊”正面袭击我市后,受灾地区的“全倒户”大部分为茅草房,给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帮助因灾“全倒户”、农村茅草房住户解决住房难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全面打响告别茅草房大会战,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居住
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结合重建家园和生态文明村建设工作,按照群众自筹、政府补助、社会捐赠和挂钩帮扶的工作思路,实行“市推动、县负责、镇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全市茅草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湛江发展美誉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4年底前,确保完成全市因超强台风“威马逊”袭击造成的“全倒户”(必须是长期居住且是唯一住所的农户,含严重受损需重建户,下同)的改造任务;原则上全市要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告别农村茅草房改造任务,雷州市个别任务较重的镇,可以延长至2016年上半年前完成。
用2年左右时间,将全市农村茅草房改造建设成为防风、防雨、防火、安全“三防一安”的经济适用安居房。
二、补助对象、改造标准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长期居住且是唯一住所的茅草房户(下同),因超强台风“威马逊”袭击造成的“全倒户”。
(二)改造标准。
茅草房改造要达到基本建设要求,建筑面积适当、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
五保户、孤儿户按30m2/户的标准进行建设,孤儿户人口数超过3人的,按人均不少于13m2的标准进行建设。
其他改造户按人均不超过16m2的标准建设,且建筑面积控制在60m2/户左右,可根据其自身经济条件和家庭人数适当调整。
(三)补助标准。
属于补助对象的五保户、孤儿户按1200元/m2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其他“全倒户”和茅草房户按 40000 元/户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其中县(市、区)解决5000元/户。
如该次补助对象与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补助对象或其他财政性渠道帮扶解决住房困难对象出现重叠,按就高不就低进行补助。
为全面告别农村茅草房,以有偿拆除的方式鼓励广大农户拆除无人居住的茅草房(含工具房、牲畜安置房等),以每户计算,自行拆除且面积50m2以下的补助1000元,50m2以上的补助2000元;对拒不拆除的,由当地政府按国家政策强制拆除,并由村集体按照国家规定回收土
地另作安排。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实事求是、全面摸查,迅速核准补助对象。
市、县(市、区)、镇三级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建立工作台账,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全面统计需改造的“全倒户”和茅草房农户数。
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镇级审查、县级核准、市级监督”的工作要求,以及帮扶挂钩单位、县(市、区)、镇和村四级签名确认的工作方式,严格核准补助对象,坚决杜绝多报、漏报、虚报现象。
实行阳光操作,补助对象要在乡镇(街道)、村务公开栏进行广泛公示,全程接受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要立即取消资格,发现有遗漏的,要责成村委会重新申报。
(二)群众自愿、政府扶持,多方筹集改造资金。
要充分尊重农民改造住房的意愿,调动农民群众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扬主人翁精神,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扶持,多渠道多方式筹集改造资金,统筹和整合可利用资源加大对“全倒户”和茅草房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
要依托“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等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踊跃捐赠,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支持茅草房改造建设。
加大扶贫“双到”帮扶力度,采取切实有力帮扶措施,积极帮助农户筹措改造资金。
(三)科学规划、建新拆旧,统筹推进改造工作。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和具体村庄情况,科学引导,合理安排使用建设用地,统筹推进农村茅草房改造。
改造原则上以就地重建为主,房屋基础和墙体总体结构坚固的,采用加固、改造屋顶的办法进行改造,有条件的村也可实施整村改造。
要采取建新拆旧方式,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基地”政策,建设新房后必须拆除旧房,要把农村茅草房改造建设与生态文明村建设结合起来,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生态宜居的和谐新农村。
(四)分类指导、因户制宜,建设安全实用新居。
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为前提,确保新建住房“安全、实用、经济”。
要按农户类型不同进行分类指
导,五保户、孤儿户的改造工作由镇政府组织实施,其他类型的改造户在政府指导下,由农户自建,因户制宜建设功能合理、实用舒适的新居。
住建部门要加强对住房改造的全程施工管理,确保质量安全。
(五)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打造民生民心工程。
建立专项档案,逐户登记造册,对各地的工作动态情况实行信息化管理跟踪。
加强资金拨付管理,市财政局牵头有关单位制定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和抵扣。
要建立公示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实施时间节点
(一)核实确认阶段。
2014年8月30日前,完成全市因超强台风“威马逊”袭击造成的“全倒户”的核实确认工作,2014年9月20日前完成全市农村茅草房的核实确认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县(市、区)政府在核实确认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开工建设。
“全倒户”的住房改造,要在2014年9月底前动工;茅草房的改造,不迟于2015年6月底动工。
雷州市个别改造任务比较重的镇,可按在2016年上半年前完成的要求倒排动工时间。
为配合改造工作有序开展,按分类分批方式对改造户发放补助资金。
五保户、孤儿户的补助资金统一划拨到镇政府,由镇政府统筹安排。
其他改造户根据工作进度逐步安排资金发放,房屋改造动工时发放40%,工程中期发放30%,余下的30%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发放(验收内容包括拆除无人居住的茅草房、工具房、牲畜安置房等各种茅草房)。
如属异地重建的,要在新房竣工验收后15天内拆除旧房再发放剩下的30%,拒不拆除旧房的不予发放剩余补助资金,并由当地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上述关于改造进度和发放扶持资金等内容,由改造户与镇政府以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三)检查验收阶段。
因超强台风“威马逊”袭击造成的“全倒户”住房改造工作,要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最迟要在2015年春节前完成,并由市组织相关部门于2015
年3月上旬进行验收。
农村茅草房改造工作,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由市组织相关部门于2016年1月中旬进行验收,雷州市个别任务较重的镇,可以延长至2016年7月中旬进行验收。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成立告别茅草房大会战指挥部,全面统筹农村住房改造工作。
指挥部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小华同志任第一总指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中丙同志任总指挥,市委副书记、市社工委主任邓振新同志任执行总指挥,副市长陈云同志任常务副总指挥,副市长梁志鹏、庄晓东、罗锡平同志任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制定方案、督查督办、考核验收等工作;工作人员从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脱产上班,集中办公。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共同推进改造工作;住建、国土等部门对茅草房改造建设审批过程中能减免的费用一律按规定减免;物价、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市面上沙、石、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各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非法行为。
实行市领导挂点、单位帮扶工作机制,市四套班子领导,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和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要挂钩到自然村,市直和中央、省驻湛单位也挂钩到自然村,推动改造工作。
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的做法,对未列入市安排帮扶的村实行挂钩帮扶,统筹推进本辖区改造工作,并及时将挂钩帮扶情况报告市告别茅草房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
各县(市、区)和有改造任务的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政府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实施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改造任务。
(二)加强监督,严格问责。
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的监督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改造工作如期完成。
各县(市、区)和有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要以刚性措施和铁的纪律全面打响告别茅草房大会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改造工作,因工作不力逾期未完成的,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纪检监察、
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对改造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虚报补助对象和有关数据的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再追责;对挪用、贪污、骗取、冒领、克扣、拖欠改造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对在工作中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律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的作用,大力宣传实施告别茅草房大会战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摒弃陋习,提倡新的生产生活方式,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使“住茅草房落伍、住新楼房光荣”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开辟专题专栏,多层次全方位报道各地开展农村茅草房改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本决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湛江市告别茅草房大会战指挥部成员
第一总指挥:刘小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总指挥:王中丙(市委副书记、市长)
执行总指挥:邓振新(市委副书记、市社工委主任)
常务副总指挥:陈云(副市长)
副总指挥:梁志鹏(副市长)
庄晓东(副市长)
罗锡平(副市长)
成员:王再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罗滇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志雄(赤坎区委书记)
杨柔彦(霞山区委书记)
梁培(坡头区委书记)
江毅(雷州市委书记)
何鑫(廉江市委书记)
曹兴(吴川市委书记)
林少明(遂溪县委书记)
钟力(徐闻县委书记)
车斯文(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高诚苗(麻章区区长)
陈学豪(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锋(市民政局局长)
林海武(市财政局局长)
陈伟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刘(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罗辉(市农业局局长)
符强(市审计局局长)
李枝坚(市城市规划局局长)
陈琼(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周荣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局长)
张宗胜(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新(市农业局副局长、市扶贫办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罗滇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农村茅草房改造相关事宜,负责文书、宣传、会务组织、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业务指导(推进)组:全面统筹指导农村茅草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以及各地各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推进农村茅草房改造工作。
三、资金保障组:督促相关部门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
整合相关政策性扶持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发挥政策扶持资金的最大效益。
配合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监督。
四、督查问责组:负责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落实,同时加强舆论监督,曝光存在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人员从有关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在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下,整合资源,合署办公,统一安排办公场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村茅草房改造工作。
附件2
市领导及有关副厅级干部挂钩帮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