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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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八条规定:”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可以享受4项税收优惠政策,并从7月1日起执行。

税收支持农业发展是我国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

那么如何利用税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健康发展之路呢?一、要弄清楚税收政策内涵(一)增值税根据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弄清楚以下几项税收政策: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这里有一个条件,农业产品必须是”本社成员生产的",否则就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这里明确购进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免税农业产品”,其他农业产品或商品则必须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算抵扣。

因此,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他农业产品则要考虑税收问题。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这里规定的是”向本社成员”销售上述六种商品,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否则不能享受免征优惠.因此,在实际经营中既要把握好销售对象又要把握好规定的商品品目。

4、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对”自产农业产品”做了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涉税问题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涉税问题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涉税问题分析第一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涉税问题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涉税问题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成立的经济组织,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

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上述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法的经济组织。

但是,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日常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存在哪些涉税问题?应当如何规避涉税风险?在这里我们作一个简要探讨。

一、建立符合要求的经营组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础上颁布的,因此,组建一个符合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

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特定的原则、共同利益机制和具体的成员队伍。

简单地讲,就是“民办、民管、民受益”,而那些利益归公司,只把社员当顾客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农民中的能人在某一个产业带领农民创办合作社;二是乡干部利用手中资源领办合作社;三是乡镇基层机关创办合作社;四是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通过发展产业链领办合作社。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自愿入股、自主管理、共同经营为主要特点的组织形式,旨在协调农村资源,增强农民内部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然而,进入21世纪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运营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少问题。

本文将从社员积极性不高、经营规范化不到位、信用体系欠缺、合作社资金来源不确定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思路。

1. 社员积极性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需要有一定的组织程度,并由一批有经验和能力的农民领导。

然而,现实中由于农民自身素质和社区经验的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后面临的问题之一就是社员积极性不高。

一些农民缺乏自我管理和创新意识,缺乏产业链条的整合能力,对社会现代化的发展也缺乏深入理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加强社员培训,提高他们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对新型农业、农村合作社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释,引导社员积极参与合作社建设;其次,在经济上激励社员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社员收益分配机制,优化社员利益关系;第三,制定科学的制度保障,形成以“公平、公正、公开、公用”为原则的组织管理规范,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和投资方等等手段推动管理规范化进程。

2. 经营规范化不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管理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

原因在于农民对市场对社会的摸索和理解还没有到位,经营模式简单、粗放。

此外,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成只是一个表面的完成,没有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监管机制。

因此,如何加强合作社的经营规范化成为当前问题之一。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加强规划与管理,制定合理的规范化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其次,要提升技术水平和创新意识,推动合作社实现商业化、规模化的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第三,要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管理系统,对内部作业流程、财务管理等进行标准化,以便更好地约束企业经营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并防止其涉及到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税收政策的评价及建议研究分析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税收政策的评价及建议研究分析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税收政策的评价及建议研究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精准推进,中国农村经济正在逐步复苏,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农产品等领域也取得了显著成果。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了农民增收、社会稳定的基石。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显得尤为重要。

一、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税收政策的评价1.鼓励政策鼓励税收政策是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要体现为减免税收、优惠税收以及其他支持政策。

例如,农业生产资料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合作组织,免征增值税;养殖业、种植业等农业生产行业的小规模经营者,可以按销售额缴纳税款等。

这些政策的推出,既有利于调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又有助于缓解其财务压力,从而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2.完善政策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加强和完善税收政策的必要性也越来越大。

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力度不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税收扣除制度不完善等。

为此,需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研究和制定,完善与之相关的税收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效益和可持续性。

二、建议研究1.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力度政府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和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力度。

例如,对于规模较小、业务较为单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适当增加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和期限,鼓励其快速发展。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带动更多农民积极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中来。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税收扣除制度在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领域、提高其生产力和效益方面,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建设基础设施,政府可以完善相关税收扣除政策。

例如,提高“土地、房屋、厂房及设备”等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抵扣门槛,减轻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企业的税收负担。

3.增加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虽然政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并不是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都知晓。

浅谈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税管理

浅谈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税管理

浅谈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税管理引言近年来,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涉税管理成为了重要的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对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涉税管理相对较为薄弱,给税收征管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本文将围绕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税管理展开讨论,提出一些建议和措施。

第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涉税管理现状农民专业合作社涉税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很多合作社在组建初期对税收政策了解不足,导致在纳税方面存在被动和被动态的情况。

其次,一些合作社缺乏专业的税务人员,无法正确处理纳税申报和发票开具等工作。

此外,缺乏规范的会计制度和记录管理,也给涉税监管带来了一定困难。

第二部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税管理的意义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税管理对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优化税收征管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合理有效的税收管理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加强涉税管理可以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贡献。

其次,优化税收征管有利于提高税收管理效能,促进税收征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此外,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税管理有助于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第三部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税管理的措施为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税管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税收意识和纳税意识。

通过开展培训,提升合作社负责人和核算人员的税收管理水平,增强他们的纳税申报和发票开具能力。

2. 健全会计制度和记录管理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制度,规范会计账册和财务记录的管理。

加强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税务部门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3. 加强涉税人员配备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合理配置涉税人员,建立专业的税务管理团队。

确保核算人员和税务人员的配备充足,能够及时处理纳税申报和发票开具等工作。

浅议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理现状及建议

浅议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理现状及建议

浅议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理现状及建议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以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一、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及征税管理现状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地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

涉及地区所有县(市)、乡村,大多为果蔬的种植、销售、保鲜、贮藏、包装、运输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生产资料的购买、供应、技术培训与信息咨询服务等。

截止2012年底,在八县一市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471户,注册资产总额:158995.65万元,2010年至2012年共计减免所得额6879.25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719.81万元。

税收优惠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作用不断增强,极大地扶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一)实际调查中,发现个别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虚假成立现象。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办理税务登记证时无需验资报告,只需集资清单即可,于是部分人随便找几个村民的身份证复印件,找人写个所谓的“章程”,再造一个“集资清单”,就成了合作社的社员,事实上他们并不存在实际经营,而真正的目的是想套取国家扶持“三农”的优惠政策,如各种财政扶持资金,财政性补贴款、贴息贷款、低息贷款等。

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目的,并非想接受税务机关的管理,而是为了取得税务登记证后能够到金融部门顺利开设账户,从而享受国家扶持“三农”的收优惠政策。

(二)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核算不规范,账目混乱,大部分合作社无专职财会人员,甚至没有设置账簿。

由于专业合作社面向农户,专业合作社在很大程度上存在成本费用列支难以取得合法凭证入账的情况,有些设置了账簿,但会计核算不规范、不准确,难以准确划分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账务处理基本上只作简单的收支情况,或者简单的流水账。

农民合作社税收优惠制度优化方案浅析

农民合作社税收优惠制度优化方案浅析

农民合作社税收优惠制度优化方案浅析一、加大农民合作社税收优惠力度1.实行差别化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不同类型的农民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措施。

例如,对于新设立的农民合作社,可以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农民合作社的成立;对于农民合作社发展较好、增加就业、提高农民收入的,可以给予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2.推行税收减免和退税机制。

对于发展前景不明朗或者暂时处于亏损状态的农民合作社,可以给予税收减免的政策。

同时,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退税政策,鼓励其进一步扩大规模、增加产值。

3.针对农民合作社的引导性税收政策。

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可以给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土地使用税等。

同时,对于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或者从事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农民合作社,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优惠。

二、优化农民合作社税收征管机制1.加大稽查力度。

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税收征管工作,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稽查机制,发现、查处农民合作社的偷漏税等违法行为。

通过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税收征管力度,保证税收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增强税收征管的有效性。

2.完善税收优惠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的税收优惠管理制度,明确纳税义务和优惠政策的享受条件,规范税收优惠申请和审核流程,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3.加强税收宣传和教育。

开展针对农民合作社的税收政策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农民合作社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税收意识和税法素质,减少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与其他相关政策的衔接1.农村土地政策的支持。

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村土地经营主体,应得到相关土地政策的支持。

例如,对于土地流转给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或者减少土地使用税的征收。

2.农业保险政策的补贴。

农民合作社作为农业生产与经营的组织形式,面临各种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减少农民合作社在灾害和风险发生时的经济压力。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由农民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注册,共同经营,共同分享经济收益,民主管理的经济组织。

在农村推动“三变”改革的大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了农村产业发展的一个新途径。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依然面临着一些问题,特别是在组织管理、资金运作、市场营销等方面存在不少挑战。

本文将深入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旨在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参考。

一、存在问题1. 组织管理不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成员多、组织松散,导致组织管理不规范。

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决策不够民主、集体利益不够凝聚等问题,严重影响合作社的稳定运行。

2. 资金运作不畅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多数为农民,缺乏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导致资金运作不畅,无法有效发挥合作社的规模效益,影响产业发展。

3. 市场营销不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品销售方面存在不少问题,由于缺乏市场信息、营销渠道狭窄、销售渠道不畅等原因,导致产品销售困难,收益不稳定。

二、解决思路1. 加强组织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健全决策程序,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增强内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一套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

可以借鉴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建立专业化的管理团队,确保合作社的稳定运行。

2. 拓宽资金渠道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如政府扶持、银行贷款、合作社资金、社员投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完善合作社的资金运作机制,提高合作社的资金利用效率。

可以引进社会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合作社的竞争力。

3. 做好市场营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和动向,制定科学的营销策略,开拓新的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可以通过加强农产品加工、开发特色产品、打造品牌等方式,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收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问题,但只要加强组织建设、拓宽资金渠道、做好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工作,就能够有效解决问题,实现合作社的良性发展。

解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政策

解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政策

解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政策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推崇。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旨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经济支持。

本文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帮助读者了解并适应相关政策。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之前,首先需要进行税收登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税务登记,申领纳税人识别号,并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税务机关会根据登记信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归类,并为其提供相关税收政策的指导和咨询。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免税政策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国家对其实行了一些税收免除政策。

首先是增值税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的,免征增值税。

这也就意味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可以不用再缴纳增值税,减轻了其经营成本。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纯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就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所得在一定额度内可以免税,进一步刺激了其发展。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除了免税政策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可以享受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是土地使用税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占用土地时可以享受减免或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减轻了其土地成本压力。

其次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房产税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使用的非农业建筑面积税收优惠政策。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申报和缴纳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税收申报和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额,并及时缴纳税款。

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应当保留并及时更新相关的财务会计文件和税务记录,以备税务机关的查验。

农民合作社税收管理与服务中存在问题及完善建议

农民合作社税收管理与服务中存在问题及完善建议

农民合作社税收管理与服务中存在问题及完善建议半点寒心农民专业合作社既具有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行业的普遍特性,又具有自己独有的经营特点,涉及到多项税收业务,不仅税收管理比较复杂和困难,也迫切需要税收政策的扶持,成为税收工作值得研讨的新课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施行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的市场主体走上了历史舞台。

这对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以农户为基础形成规模生产,推进农业专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等,都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句容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从无到有,到2009年5月已发展到204家,注册社(会)员6100人,其中今年新增注册5300人,实际参加合作经营的社(会)员18000人,带动农户8000多户,生产经营规模近10万亩,销售总额达3.2亿元。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一是设立不规范、运行机制不完善。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决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构成具有多样性。

于是政府看重政绩,企业看中政策,便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组建合作组织。

主要有:龙头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干部+农户、经纪人+农户和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等模式。

牵头主体呈现多元化,在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以企业牵头创办的10个,以农技服务组织领办的9个,以村干部领办的27个,以大户领办的36个。

这些合作社中,虽然农民社员都占到80%以上,但社员的主体地位却变得模糊.由于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形同虚设.有的不能按照章程定期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少数牵头领办人说了算;有的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协会"划等号,缺乏合作意识与民主管理意识,因而监事会或执行监事不管事,社员对合作社及其章程的认可度不高.此外,还存在基层政府或部门包办的问题,没能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创办原则,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争取政府资金扶持。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意识的觉醒,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农村地区逐渐兴起,并在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如组织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不高、农产品质量难以保障等。

下面就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进行探讨。

一、问题分析1.组织管理不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是其发展的基础。

目前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管理上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包括缺乏明确的组织结构、岗位职责不清晰、决策流程不透明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合作社的运转效率和管理水平。

2.经营效益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自发组织的经济组织,其存在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经济效益。

在现实中,许多合作社的经营效益并不理想,主要表现为生产成本偏高、销售渠道狭窄、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导致合作社无法真正实现农民增收。

3.农产品质量难以保障农产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核心产品,而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然是一个突出的矛盾。

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和销售的农产品大多是粮食、蔬菜、水果等,而一些合作社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施肥不当、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导致农产品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二、解决思路1.加强规范化建设为解决组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加强规范化建设,明确组织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形成科学合理的组织管理体系。

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提升,提高其管理水平和能力。

2.优化农产品生产流程农产品生产过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核心环节,要优化农产品生产流程,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可以通过科技手段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采用现代农业技术降低生产成本,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测和溯源体系,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拓宽销售渠道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积极拓展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提高经营效益。

可以通过合作社间联合销售、线上线下融合销售等方式,拓宽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的市场供给量和市场影响力,增加销售收入,提高合作社的经营效益。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农村地区得到了大力推广和发展,对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合作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运营现状的不断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管理混乱、效益不稳定、农民参与度不高等。

有必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解决思路,以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1. 管理混乱随着合作社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难度也在逐渐增加。

在一些合作社中,管理人员不足、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导致合作社内部管理混乱,决策效率低下,影响了合作社的正常运转。

2. 效益不稳定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业务单一,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和价格波动反应不灵活,导致效益不稳定。

尤其是在农产品价格下跌或市场需求萎缩时,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往往会受到较大的冲击,甚至出现亏损的情况。

3. 农民参与度不高在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农民的参与度不高,有的农民甚至对合作社的发展、经营情况缺乏了解和关注。

这不仅使合作社的管理运营面临困难,也影响了合作社对农民的服务和带动效应。

二、解决思路1. 完善管理机制为了解决管理混乱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逐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引入专业的管理人才,设立科学合理的决策流程,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执行力。

同时还可以通过培训和交流分享等方式,对合作社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提升,提升合作社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2. 多元化经营为了解决效益不稳定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实现多元化经营。

可以通过与其他行业合作,拓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产业链,降低市场风险,增加经营收益。

还可以加强对市场变化的监测和预测,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提高合作社的反应速度和灵活性。

3. 加强农民培训为了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民的管理意识和经营能力。

可以通过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经营管理讲座等方式,提升农民的专业素质和经济意识,帮助他们更好地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实现共赢。

农民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

农民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

农民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举措。

它为农民合作社减轻了经营负担,提供了更多发展机会,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民的收入增加。

本文将对农民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详细论述。

第一章:税收优惠政策的背景和意义自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合作社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民合作社面临着多种挑战和困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降低合作社的经营成本,鼓励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进程,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第二章: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1. 入股资金免税:农民合作社的入股资金不纳税,这为合作社的正常运营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环境。

这一政策鼓励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共同分享发展红利。

2. 产品销售免税:农民合作社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这降低了农产品价格,增强了合作社的竞争力。

同时,也促使更多农民将农田投入到农产品生产中,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3. 投资项目税收减免:农民合作社投资农业生产项目的,根据投资额度的不同,享受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

这项政策激励了农民积极投资兴办农业产业,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

第三章:税收优惠政策的推广和宣传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需要得到农民合作社的关注和支持。

为了使政策更好地为合作社发挥作用,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宣传,使农民了解并积极参与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

同时,税务部门也应提供便捷的办税服务,简化合作社的纳税流程,提高农民合作社的税收遵从度。

第四章: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和问题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对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它提高了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长足发展。

然而,也要看到税收优惠政策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不到位、执行力度不够等。

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改进政策,加强监管,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

第五章: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建议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增加宣传力度: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引导农民了解政策,激发其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主要包括缺乏专业人才和规范制度。

这些问题导致了合作社在财务管理上的薄弱和混乱,影响了其可持续发展。

为解决这些问题,建议加强专业人才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并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通过这些对策,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提升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对于合作社的发展至关重要,也是保障合作社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展望未来,随着合作社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合作社将更加规范化、专业化,为农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对策、专业人才、规范制度、培训、结论、未来展望1. 引言1.1 背景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经济组织的重要形式,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于财务管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而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专业人才、缺乏规范制度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和稳定。

本文将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建议,以期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借鉴和参考。

1.2 问题意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合作社的经营和发展。

合作社作为农民群众组织起来进行生产、经营的重要形式,其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有效直接关系到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目前,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财务数据不真实、账目混乱、缺乏有关财务管理的规范制度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导致了合作社财务管理效率低下,更严重的是影响了合作社的经营决策,可能导致合作社陷入经营困境,甚至走向破产。

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发展意义。

只有加强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培养专业人才,才能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加健康、持续地发展下去。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中国农村地区日渐兴起,成为农民自主组织、互助合作的重要形式,也成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影响了其发展成效。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

一、存在的问题1. 内部管理不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现象。

农民合作社成立初期由于经验不足或者管理能力不足,导致内部管理混乱,组织架构不清晰,职责不明确,导致决策效率低下,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 产销一体化难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产品产销上面临着瓶颈,往往在产品销售方面遇到困难。

一方面是由于农产品品种单一、质量不稳定,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另一方面是由于销售渠道狭窄,面临着市场竞争压力。

3. 资金和技术短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经常面临资金短缺和技术不足的问题。

由于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总规模较小,自身资金实力不强,往往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

技术水平也是一个制约因素,一些合作社对现代化农业技术的掌握和运用有限,难以提高产出和质量。

4. 组织方式单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方式相对单一,缺乏创新性。

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注重在农产品产销上进行合作,而在其他方面合作较少,缺乏全面合作的机制,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空间。

二、解决思路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机制。

要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提高管理效率,加强财务管理,做到资金来源与去向清晰可见,加强内部监督,规范决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

2. 开发多元化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注重产品多样化和质量稳定化,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培训。

要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发展多元化的农产品,扩大农产品品种,提高农产品质量,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加产品竞争力,拓展销售市场。

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技术支持力度,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更多的发展资源。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对策建议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对策建议
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管理与服务,需从多方面着手。首先,应完善相关政策,确保税收法规的明确性和适用性。税务机关需强化管理与服务,包括加强发票管理,根据合作社实际经营情况核定发票领购票种及数量,并监控其开具和保管情况作社也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财务管理和税务合规意识。在税收扶持方面,建议通过立法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上的优惠政策,并采用税收豁免、纳税抵免、优惠税率等多种手段加强扶持力度。这些措施将有助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合作社日常税务管理制度

合作社日常税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作社税务管理,确保合作社依法纳税,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合作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合作社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税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务审计、税务争议处理等。

第三条合作社税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合作社税务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确保税务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实事求是原则:合作社税务管理应真实反映经济活动,客观反映税收负担,确保税务信息的真实性。

3. 严谨细致原则:合作社税务管理应严谨细致,确保税务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服务发展原则:合作社税务管理应服务于合作社发展,促进合作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税务登记第四条合作社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五条合作社税务登记内容包括:1. 合作社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2. 合作社组织机构代码;3. 合作社经营范围;4. 合作社注册资本;5. 合作社投资者情况;6.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合作社税务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七条合作社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第三章纳税申报第八条合作社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办理纳税申报。

第九条合作社纳税申报方式包括:1. 纳税申报表;2. 税收票证;3.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

第十条合作社应当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

第十一条合作社纳税申报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少报、漏报或者虚假申报。

第十二条合作社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

第四章税款缴纳第十三条合作社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形势下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新生事物,对于税收管理来说,这也是个全新的领域。

在税收管理上,它既具有农产品加工行业的普遍特性,又具有自己独有的特质,涉及到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抵扣等许多敏感领域,其税收管理异常复杂和困难。

由于受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的特殊性、税收政策不完善、征管制度办法滞后等因素的影响,在税收管理上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潜在着极大的执法风险和漏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政策需要进一步细化和补充,税收管理措施亟待规范和完善。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形式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组织数量不断增加,合作内容已覆盖到粮食、蔬菜、林果、畜禽、水产品等多个产业以及储藏、运销、加工、技术、信息服务等各个环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存在形式是由兴办合作社的主体决定的,兴办合作社的主体无非有三类:政府部门、工商资本和农村能人,从而形成三类主要的存在形式:一类是由龙头企业牵头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合作社领导人经常由企业高管担任,实际上成为企业的一个部门。

一类是由农村大户或能人牵头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大户或能人占有较大股份,具有很大的决策权,一般成员参与程度低、参与决策的积极性不高,如同个体企业或者股份制企业的变身。

一类是由基层政府机构牵头组建的,目前仍然由这些机构的领导人担任合作社理事长,使合作社成为政府机构的延伸,没有割断合作社和政府基层机构的这种直接联系,有可能造成合作社得到更多的政策优惠而使未加入合作社的其他农民受到实际上的政策歧视。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务合规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务合规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务合规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税务方面的合规管理,维护合作社和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了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税务合规管理制度》。

一、税务登记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前往当地国家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登记证明文件–合作社章程–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联系明–合作社账户信息等二、会计核算与报税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核算各项收入、支出和财务数据。

2.合作社应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每月或每季度向税务机关报送税务申报表。

3.合作社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各项税费,并保留相关纳税凭证和税务申报表备查。

三、税务筹划与优惠政策1.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依法享受农业特定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减免、所得税优惠等。

2.合作社应积极开展税务筹划,合法合规地选择适用税收政策,确保合作社和合作社成员的税负最小化。

四、税务风险防控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建立完善的税务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确保税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2.合作社应定期对税务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税务风险,确保税务合规性和稳定性。

五、税务宣传与培训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定期组织税务宣传活动,提高合作社成员对税务政策的了解和适用能力。

2.合作社可邀请税务机关、税务专家等给予培训,帮助合作社成员全面了解税务规定和操作要求,提高税务管理水平。

六、违法违规处理1.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税务管理方面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2.合作社应按照税务机关要求,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务调查和稽查工作。

3.对于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合作社成员,合作社应及时进行内部调查,若属实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税务合规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及操作流程由合作社根据本制度的原则和要求制定并不断优化,以确保合作社税务管理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性收入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性收入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性收入管理简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农业经营组织形式,由农民自愿组织,依法实行民主管理,经济利益和风险共担的农民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性收入管理是指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性收入的过程和方法。

合理的经营性收入管理能够帮助合作社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本文将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性收入管理的重要性、管理原则和具体方法。

重要性支持农民增加收入:通过对经营性收入进行管理,可以帮助合作社提高经营效益,为农民创造更多的收入来源。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经营性收入的管理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升级。

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通过合理管理经营性收入,可以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和农业技术支持,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

管理原则合法合规原则:合作社的经营性收入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则,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

公平公正原则:在经营性收入的分配和使用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农民共享经济利益,避免利益不均。

风险共担原则:合作社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农民和合作社共同承担经营风险,促进利益共享。

透明度原则:合作社应及时向农民公开经营性收入的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保持透明度,增加农民对经营性收入的信任。

管理方法定期会计核算合作社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定期对经营性收入进行核算和分析,确保收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合作社可以借助现代化的会计软件,提高核算的效率和准确性。

多元化经营合作社可通过多渠道、多种形式的经营,提高经营性收入的多元化。

例如,可以发展农业旅游、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业务,拓宽收入来源。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合作社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及时识别和评估经营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农民和合作社共担风险。

同时,合作社还可以购买适当的保险,为经营活动提供一定的风险保障。

加强农技培训和技术支持合作社可以加强农技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经营水平,促进农产品品质提升和附加值的提高,从而增加经营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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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毕业季,越来越多的同学又在为毕业论文设计担忧,有了好的毕业论文,就意味着我们可以更顺利的领到毕业证,步入社会。

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送上财税毕业论文一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哦! 摘要:针对新型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涉税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东港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税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涉税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大力扶持农业发展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各地开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惊人。

近三年,仅以东港地区,就有3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了税务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新型的经济互助组织,对于税收管理来说,是个全新的领域。

如何做好新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涉税日常管理,已成为摆在广大一线乡镇税收管理员面前的一项紧迫性工作。

一、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涉税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
1.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不规范、甚至虚假办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占80%以上。

由于农民的文化程度不高,组织能力不强,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领导者和决策者往往是企业、经纪人等,农民成员只是被动参与,这与法律、政策的本意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背离。

各级政府为了彰显政绩,有些企业和个人出于规避政策甚至骗取农业部门资金补贴的目的,迅速兴办了许多合作社。

在这其中,我们不能否认存在为了骗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和农业部门资金补贴,而以虚假资料、虚构成员等办法设立的农民合作社。

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不规范,财务核算不健全。

从目前东港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情况来看: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账簿设置简单,另外还有部分没有会计、没有设置账簿,会计核算非常不规范、不准确。

相当一部分的账簿难以准确反映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由于相关凭证不合法,也无法确认收入和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专业合作社的农民成员占到了成员总数的80%以上,这部分成员对财务核算缺乏起码的认识,大部分还是注重眼前利益,认为少支出多收益就行,甚至存在有没有账本一样可以算清楚,聘会计还要多支出的思想。

受这方面因素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核算想做到规范准确就比较困难。

二是部分合作社的成立初衷不纯,是以追求政策支持和信贷支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目的,他们不愿意核算的太清楚,甚至人为的造假账来应付管理。

三是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财务核算管理还没有成熟经验,个别细节没有明确。

譬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本社农民成员之间的核算应该使用何种凭证尚未以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

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掌握较少,纳税意识淡薄。

通过了解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办情况,每个地区都存在挂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不少,但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较少,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游离于正常税收管理之外的现象,这说明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税意识不强。

笔者在与个别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人员沟通得知,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竟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的事,跟你税务局有什么关系?已经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免税,就不用你税务局管。

显然混淆了非纳税人和纳税人在税务部门监管下有条件免税这两者之间的概念。

(二)税务机关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常监管力度欠缺1.缺乏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征收管理办法。

虽然出台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在税收征管的程序针对其特殊情况的相关规定的修正严重滞后,至今没有具体详细的规定出台和成型的管理经验,这使得税收管理无章可循。

例如,在营业执照中工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单位性质、注册类型等没有进行明确,税收机关也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在税务登记无法准确划分单位性质、注册类型、所属行业等;又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免税业务,免税相关资料需要不需要审批或备案、如何审批或备案也没有规定可循;再如,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有购销又有加工,是提供商业销售发票还是提供工业销售发票也没有予以界定。

强烈期待总局和省局出台操作性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征收管理办法或交流各地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征收管理经验。

税务机关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需高度重视。

现阶段,组织收入为中心仍是县(区)局以下税务机关首要任务,但现实中由于过度地强调了税收收入观后,组织收入多
就成了一俊遮百丑的头等大事。

由此,纳税大户就成为了各方面关注的焦点,而农民专业合作社之类纳税人因为涉及免税管理,往往成了不被人在意的对象。

另外,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的不断增加,原有的征管力量凸显薄弱,特别是农村税务所(分局),由于人手少、管户多、任务重,容易造成税收管理盲区。

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对来说生产经营不很规范,有没有明确的征税管理规定,这使得一线税收管理员实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监管也大多限于催报催缴,而信息采集、纳税评估、日常监管等一些监控手段往往不能真正的开展实施。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需有效的征管长效机制。

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新形势下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新生事物,第一,税务人员普遍存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理解不够,政策执行能力不足。

第二,难以全面、准确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规模。

第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数量很难固定,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可以以资金土地农具等生产资料,只要本人申请,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就能成为本社社员。

第四,社员的真实经营土地难以掌握,从几亩到几百亩不等,即使从村民委员会开证明也很容易办到。

第五,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产品产量很难控制,像水产品、蔬菜、牛奶等农产品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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