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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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职衔接的政策演变轨迹及一、国家中高职衔的政策演变轨迹1.20 世纪 80 年代到 90 年代职业教育提出了中高职衔接的政策依据,初步提出了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框架,确定了高职教育的重要地位。

1985 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从建立“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出发,提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要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为中高职衔接提供了政策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形式上的接轨。

1991 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强调,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形式多样、又能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

1999 年,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教发 [1999]2 号 ) ,文件强调要“积极探索以多种途径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招生对象主要面向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也可招收少量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由省招办统一择优录取。

对招收相关或相近专业的少量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其文化课和职业技能水平应由省级招生部门单独组织考试,并确定具体的录取标准”。

确定了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加快了中高职衔接的步伐。

2. 教育部再次强调扩大中职生进入高职学习的比例,中高职研究出现一股热潮。

2002-2005 年,国务院先后三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分别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两个职业教育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 国发 [2002]16 号) 指出:“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的衔接与沟通,建立人才成长‘立交桥’,要逐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高等学校尤其是进人高等职业学校继续学习的比例。

高等职业学校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要组织单独的招生考试,注重专业知识、职业技能的考核。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4.18•【字号】鄂教高[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2〕5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为做好201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起点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及条件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为:2012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应征入伍,于2011年退役并经湖北省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也可以自愿报考。

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条件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在此基础上,专升本举办高校可根据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报考条件和标准。

退役士兵考生报名条件为:本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在义务兵役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二、普通专升本举办院校、招生计划及形式2012年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为23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以下简称举办高校)。

全省面向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招生的普通专升本计划数为4650人(举办高校名单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

鉴于我省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均是由举办高校负责组织,为方便退役士兵考生集中参考,同时为保证专科与本科专业的对应,省教育厅将根据退役士兵考生的专业分布,指定5所左右本科院校接收退役士兵考生就读并组织考试。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5.14•【字号】•【施行日期】2012.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豫办〔2009〕4号),《河南省卫生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1〕6号》,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09〕27号),为做好2012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选拔对象为择业期内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妇幼保健、医学影像、检验、护理、全科医学、卫生法学等专业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及专科毕业生。

二、选拔计划根据《河南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要求,2012年,计划为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50名;为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本科生550名;为全省乡镇卫生院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专科生2000名(具体分配计划见附件1)。

三、选拔条件(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三)毕业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江西财经大学教务处

江西财经大学教务处

江西财经大学教务处教务通知字〔2012〕28号2012年江西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优秀专科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江西省各高校教务处、校属各部门: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赣教高字[2012]17号文件精神,2012年我校继续招收优秀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选拔的范围和条件:“凡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取得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校(江西考区)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者(英语专业考生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专业考生免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经所在学校推荐,可参加选拔考试”。

二、我校2012年“专升本”招生总名额为350人。

各高校推荐名额不限。

三、志愿填报:本次志愿分批次填报,第一志愿专业[详见附件一];第二志愿专业为软件工程。

考生原则上不能跨学科报考第一志愿;第一志愿限报一个专业;英语专业学生只能填报英语专业;经济类、管理类、理学类和工学类专业学生可兼报第二志愿软件工程专业,兼报软件工程专业考生必须加试《软件技术基础》课程。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4月25日前由省各兄弟院校教务处向江西财经大学教务处(蛟桥园校区第五教学楼二楼)集体报名。

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函寄或报送我处:1、每位考生的《江西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登记表》(见附件二)一式二份(需贴好照片);2、每位考生的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二份(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3、每位考生的一寸免冠照片1张(必须与《登记表》上的照片同底,办准考证用);4、每位考生交纳三门课程考务费130元(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5、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1份(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的名册中考生本人的高考考生号必须清晰明了;6、每位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7、书面报名汇总表1份(附件三,请统一用Excel格式)、报名汇总电子稿可发Email 至:jyl731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我区2012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我区2012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我区2012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发文字号】桂教规划[2012]24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12.05.29【实施日期】2012.05.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我区2012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的通知(桂教规划〔2012〕24号)各市教育局,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桂教〔2012〕5号)精神,我区2012年继续实施五年制高职试点班招生。

现将2012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通专科)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形式五年制高职试点班包括 5学年一贯制、“2+3”学年制和“3+2”学年制形式,招收对象是初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5学年一贯制形式高职试点班是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 5学年均在同一所学校直接连续学习的职业教育改革,由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独立承担,前2年为中职教育,后3年为高等职业(专科)教育。

“2+3”、“3+2”学年制形式高职试点班是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分段分校学习的职业教育改革,中等职业教育教学阶段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承担,高等职业教育教学阶段由普通高校承担。

二、试点学校和专业经学校申报,我厅综合评议,同意桂林理工大学等41所高校为2012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主办高校,广西机电工业学校等85所中职学校作为与有关试点高校合作的中职学校。

各试点主办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增加经费投入,努力建设一支能满足高等职业教育教学需要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各项符合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试点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

三、招生计划安排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时期深化职业教育攻坚五年计划的通知》(桂政发 [2012]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区今年安排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班招生计划46338人,其中“一贯制”形式五年制高职试点班招生计划7045人,“2+3”形式五年制高职试点班招生计划37249人,“3+2”形式五年制高职试点班招生计划2044人。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11.10•【文号】教学[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80万人。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十分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不少;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严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任务更为艰巨繁重。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主管部门)及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现就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各省级主管部门、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以下简称国发16号文件)精神,把2012年作为“落实年”,切实加大政策和工作落实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大力推进就业优质服务,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确保2012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困难帮扶、指导服务等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高校的“一把手”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2012河南教育厅专升本文件(1).

2012河南教育厅专升本文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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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2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信息采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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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2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
2. 2012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3. 2012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信息采集系统
4. 2012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推荐表
l.学籍与教学管理。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应的学籍异动手续,学籍及档案材料于9月1日前由推荐学校转入本科学校,编入本科学校相应专业的三年级,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全日制本科生教学、学籍管理规定管理。接收“专升本”学生超过30人的专业须单独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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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待遇。“专升本”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教育。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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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2012届专科毕业生,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身体健康,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以上,且未受过纪律处分者,经本人自愿申报并由所在学校推荐,具备选拔资格。二、招生学校和专业

专升本招生实施方案

专升本招生实施方案

专升本招⽣实施⽅案安徽省2012年普通⾼校普通专科层次升⼊本科教育招⽣考试实施细则为确保2012年我省普通⾼校普通专科层次升⼊本科教育招⽣考试⼯作(以下简称“专升本”)的顺利进⾏,根据省教育厅、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事厅、财政厅、公安厅相关⽂件精神,依照教育部有关普通⾼校招⽣考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组织领导“专升本”招⽣考试⼯作在省教育厅统⼀领导下进⾏。

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招⽣政策制定、招⽣计划编制等⼯作,省教育招⽣考试院(以下简称考试院)负责统考科⽬命题、考务管理、评阅试卷和录取管理⼯作。

承担招⽣任务的普通本科院校都要成⽴相应的“专升本”招⽣考试组织机构,负责考⽣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专业课命题及评分、录取等⼯作。

当年有⾼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的学校负责本校考⽣报名组织和报名资格审核⼯作。

⼆、招⽣对象及培养模式1.招⽣对象普通⾼校“专升本”招⽣对象为省属⾼等学校(包括省属普通本、专科院校,⾼等职业学院)和在皖部属⾼等学校的应届全⽇制普通⾼职(专科)层次毕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职(专科)毕业⽣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上⼀年度本省具有普通⾼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兵可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招⽣办法详见附件3。

- 1 -- 1 -2.培养模式及待遇应届全⽇制普通⾼职(专科)层次毕业⽣和上⼀年度本省具有普通⾼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兵,通过相应的⼊学考试升⼊省属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按照新的本科阶段教学计划,学习2—3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

“专升本”招收的学⽣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的同等待遇。

“专升本”招收的学⽣,其档案交由招⽣院校管理,户籍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录取院校所在地。

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考核及格或修满学分的准予毕业,并发给相应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2.04•【字号】渝教招考[2012]12号•【施行日期】2012.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2〕12号)在渝成人高等院校: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2〕2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市有关成人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

成人高等院校招生是高等教育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我市高等院校招生秩序、严肃高等教育招生纪律、维护考生利益,我市先后印发《关于重申成人高等教育规范管理的通知》(渝教招考〔2012〕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规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严肃高等教育招生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渝教招考〔2012〕8号)(简称《规定》)等文件。

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招生政策规定以及我市制定的高等教育招生“五严格”、“八严禁”要求。

二、加强管理,严厉打击国家招生体制之外违规招收录取考生的行为。

一是各举办成人高等教育院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下达的招生计划、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审批程序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变更计划类型及层次,不得向生源不足省份调入计划或超计划录取或降低录取标准。

因2011年违规招生而受处理的院校,要认真吸取教训,确保不再发生违规招生问题。

二是坚决打击体制外录取、非法中介招生录取和“地下”招生录取活动。

要采取严密措施,防止不法人员私刻学校招生印鉴,私制印发招生录取通知书。

三是要加强对成人录取通知书的管理。

招生单位录取的新生名单必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签章,打印新生录取名册,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12.09•【字号】鲁教学字〔2015〕22号•【施行日期】2015.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22号各高等学校:为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我厅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招生院校办学基本情况并结合往年专升本招生计划确定了2016年专升本招生学校、专业和招生人数(详见附件)。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招生计划管理,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不得擅自突破和减少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

1.我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含高职院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生;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学历,且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3.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2016年转段学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2.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3.身体健康;4.专科阶段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三、报考专业限制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或医学类相关专业。

将来需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等条件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其他专业招生不受考生所学专业的限制。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考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至27日。

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2门公共课,2门专业综合课。

公共课为各类考生必考科目,其中1门为英语(公共外语课为俄语或日语的学生分别考俄语或日语;公共外语课为其他小语种和报考外语类专业的学生考大学语文),1门为计算机(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生考高等数学)。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4.11•【字号】青教通字[2012]21号•【施行日期】2012.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2〕21号)各区、市教育(体)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主动对接全市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不断提高高中段普及率,努力实现“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工作目标,推动全市职业教育“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

二、招生计划2012年全市共有初中毕业生84500人,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本地生源计划数为41627人(各区市招生计划见附件1)。

市内四区初中毕业生约为14000人,市内四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约为6900人。

三、专业设置中等职业学校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开展专业设置和招生工作。

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认真做好市场调研,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和规模,防止出现专业过度重复设置。

市教育局将按照服务产业升级需求、实现专业错位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专业设置和办学规模。

积极鼓励中职学校增设服务于蓝色经济、现代农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专业。

四、招生办法(一)开展按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2012专接本报名工作通知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2012专接本报名工作通知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各有关系部:为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一)报名条件1、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3、专科就读期间无违纪违法经历,无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后),综合测评在全年级前70%(实行学分制管理的高校,可根据上述原则,自行提出相应的学分要求);4、确有其他专业特长者,须征得拟报考本科院校同意后,可跨科类或跨专业报名。

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可互相兼报。

(二)报名方式2012年专接本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完成报名。

不按要求和提示步骤进行报名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自负。

(三)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8:00—3月18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考生注册和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缴费及指纹采集考生报名期间,生源学校和考生报考的一、二志愿接收学校会对每个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考生必须于3月17日17:00之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考信息是否已经审核通过,如有未审核通过的情况请及时与有关院校联系,重新填报并提交信息。

考生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请各系于3月19日缴纳考试费用。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冀价行费[2006]13号文件规定执行。

具体收费标准为:艺术、体育类每生120元,其他类别每生100元(公共课与专业课合计)。

(教育学院学籍、北方学院学籍收费另行通知)。

3月26日之前由各专科生源学校将已经审核通过的所有学生的照片导入专接本报名系统,学生不再进行现场摄像。

3月26日—3月30日,将进行报考信息的现场核对、确认工作,具体时间请参加报名的学生等待各系通知,同时签写《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人办发[2002]34号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人办发[2002]34号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正文:----------------------------------------------------------------------------------------------------------------------------------------------------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人办发[200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高校毕业生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搞好毕业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配置工作是落实人才战略任务,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

当前,高校毕业生的地区分布不平衡和结构性供求矛盾依然存在,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2〕19号)精神,进一步转变观念,深化改革,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今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发挥人事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

各级人事部门要按照国办发〔2002〕19号文件的精神,以人才战略总揽全局,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高校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高校毕业生接收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二、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录用高校毕业生,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录用高校毕业生。

县、乡机关要通过考试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进一步改善人员结构。

要按照《关于“十五”期间继续做好考试录用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的通知》(人发〔2001〕47号)的精神,会同公安等部门做好基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优秀毕业生的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2012专升本

山东省教育厅2012专升本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1‟16号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我省普通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实施方案》(鲁教高字…2001‟1号,以下简称《方案》)文件精神,现将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不断深化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促进全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严格选拔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优秀人才。

二、选拔类别和范围(一)选拔类别:普通专升本。

(二)选拔范围:1.我省普通本科院校和专科学校(含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中的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

2.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往届毕业生(不含成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自2013年开始,我省专升本选拔范围不再包括往届毕业生和在外省学习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控制招生规模。

根据就业状况、生源情况以及本科院校的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确定2012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学校、招生专业以及招生计划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选拔要求(一)基本原则1.德、智、体全面考核;2.公开、公正、公平、择优;3.理论考试与技能考试(考核)相结合。

(二)报考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3.29•【字号】新教高办[2010]10号•【施行日期】2010.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新教高办〔2010〕10号)有关高等学校:为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人才培养途径,经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开展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工作(简称“直升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拔条件及要求(一)选拔范围限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

专科定向生(含特培计划)、三校生(高职)、五年一贯制(高职)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选拔。

(二)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直升本”选拔规模。

各高等学校按本校应届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5%的比例进行选拔,此部分名额含在国家当年下达的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规模内。

(三)选拔工作应以学生在校三年的平均成绩为主要衡量标准(所占比例不得低于60%),充分体现“直升本”的宗旨。

各学校也可组织适当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以2门为宜。

接受高职高专院校专科毕业生的本科院校如需组织选拔考试,应充分考虑高职高专院校的办学特点、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在学校按规定推荐的基础上适当进行差额考试,不要扩大考试范围。

参加“直升本”选拔的学生,原专业和拟升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学科。

(四)“直升本”选拔应坚持公示制度。

初选结果应首先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全校选拔结果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

(五)各高校要严格“直升本”学生学费标准,不得借“直升本”名义进行高收费、乱收费。

(六)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高校在上报学生审核表时,须由学校主管教学校领导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专科院校升本科院校条件 教育部

专科院校升本科院校条件 教育部

专科院校升本科院校条件教育部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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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_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_暂行办法

江西省_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_暂行办法

江西省_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_暂行办法附件一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有关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以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了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使部分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能够进入普通本科阶段学习,特制订本办法.一、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设置标准的普通本科院校,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按规定的推荐选拔程序和名额招收优秀高职高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二、具有推荐资格的学校:普通本科院校、高等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以及承担普通高职高专招生任务的成人高校.三、推荐选拔的范围和条件:凡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取得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校(江西考区)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者,经所在学校推荐,可参加选拔考试. 兵临天下嘉兴五金网四、推荐选拔程序:考生自愿报考,所在学校按条件进行推荐,省教育厅和招生学校分别组织英语和两门主要课程考试.招生学校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入选名单,报省教育厅批准.录取的考生凭招生学校和省教育厅盖印的《入选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五、学籍和编班:经过考试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学籍转入本科院校,编入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也可单独编班.六、学费和待遇: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录取学校所录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各高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措施,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按照教育部[2002]15号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注明专升本),毕业后自主择业.七、监督管理: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张榜公布推荐名单和入选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推荐质量.对于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查出,都要进行严肃处理,除清退违规入选学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对违规学校取消1至3年的推荐或招收专科学生的资格.八、组织实施:各校的推荐选拔工作在学校行政的领导下,由教学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招生学校和推荐学校要密切协作,认真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教育质量.本办法由江西省教育厅解释.附件二江西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2013年招生计划安排表单位: 人学校招生计划(人) 备注江西农业大学200江西财经大学260华东交通大学140 其中南京军区部队定向生60人东华理工大学320江西理工大学180南昌航空大学180井冈山大学150景德镇陶瓷学院100江西中医学院160赣南医学院200赣南师范学院180江西科技师范大学400宜春学院180上饶师范学院60九江学院600南昌工程学院150江西警察学院60新余学院500合计4020附件三江西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登记表(样表)报考学校、专业:准考证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贴照片处(1寸)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年级学制担任何种职务受奖励况专科综合测评情况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情况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情况特长选拔测试成绩英语基础1 基础2 总分招生专业测试名次推荐审批情况院系意见毕业学校意见招生学校意见注:本表一式二份,招生学校、学生本人档案各存一份.附件四2013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日程安排2013年4月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招生学校发布招生公告4月30日前推荐学校向各招生学校集体报名5月6日前各招生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考生人数及考场安排6月1日上午省教育厅组织英语考试6月1日下午、6月2日上午各招生学校组织两门主要基础课程考试6月20日前省教育厅公布英语考试成绩和英语最低分数线,各招生学校公布考试成绩6月25日各招生学校向省教育厅报告录取方案6月30日前各招生学校张榜公布专升本录取名单9月底前各招生学校完成专升本新生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附件五关于2013年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赣教高字〔2013〕25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我厅制订的《关于我省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2013年我省继续在普通高校开展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现就2013年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2013年全省共选拔4020名优秀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所需招生计划在今年下达各高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安排,具体分校招生计划见附件二.学校确定招生专业和各专业招生人数,报我厅备案.二、招生学校今年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学校为: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江西中医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赣南师范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赣南医学院、宜春学院、九江学院、井冈山大学、上饶师范学院、南昌工程学院、江西警察学院、新余学院(共18所).三、组织领导为了加强高校专升本工作的领导,我厅成立2013年江西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副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洪三国;成员:发展规划处处长聂威、高教处处长胡永红、监察室主任王建元.各招生学校也应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四、推荐选拔办法按照《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凡符合选拔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可自愿报名,经所在学校推荐,参加选拔考试,招生学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五、报名工作报名工作由各推荐学校组织实施.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报名时须填写推荐选拔登记表(见附件三),并缴纳报考费.各推荐学校于4月30日之前将推荐选拔登记表一式二份及考生个人一寸照片报送招生学校.报名考试费按省发改委《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文)规定:招生学校收取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每人130元(专升本考试科目共三门,其中英语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英语考试费为每人30元,其中20元由招生学校交省教育厅).六、选拔考试选拔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主要基础课.英语考试由我厅统一组织,两门主要基础课考试由各招生学校组织.英语考试时间为6月1日上午,两门主要基础课考试时间为6月1日下午和6月2日上午.英语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高职高专英语教学基本要求》为依据,考试题型可参考往年全省高校专升本英语考试试卷.两门主要基础课考试内容由各招生高校确定.我厅确定全省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学校可在全省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之上,划定本校的英语录取分数线;七、选拔工作要求要继续做好专升本阳光招生工作,认真执行《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保证选拔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学校要认真审核录取对象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校(江西考区)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学校不得举办专升本考前辅导班,不得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辅导班的场所和设施.八、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后,可自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今年我省18所专升本招生学校为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学校,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到各招生学校报考,只能报考一所学校.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计划单列,招生计划不超过2012年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的30%.考试科目与招生学校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单独划线录取,各校录取分数线由我厅统一划定.九、其它事项2013年我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日常工作由我厅高教处负责,有关考试录取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更多内容请下载word文档查看。

山东专升本政策

山东专升本政策

2012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我省普通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实施方案》(鲁教高字〔2001〕1号,以下简称《方案》)文件精神,现将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不断深化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促进全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严格选拔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优秀人才。

二、选拔类别和范围(一)选拔类别:普通专升本。

(二)选拔范围:1.我省普通本科院校和专科学校(含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中的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

2.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往届毕业生(不含成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自2013年开始,我省专升本选拔范围不再包括往届毕业生和在外省学习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控制招生规模。

根据就业状况、生源情况以及本科院校的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确定2012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学校、招生专业以及招生计划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选拔要求(一)基本原则1.德、智、体全面考核;2.公开、公正、公平、择优;3.理论考试与技能考试(考核)相结合。

(二)报考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2012专升本最新政策1

2012专升本最新政策1

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高等学校教务处: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1‟1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我省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类别、专业和计划招生类别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

2012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见附件1,各专业考试科目见附件2。

二、报名2012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所在的省内高校为生源学校,承担2012年专升本考试任务的学校为主考学校。

(一)报名时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实行统一时间报名,全省报名数据上传统一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1日。

在此之前,各生源学校可根据本校情况自行确定报名起止时间。

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往届毕业生(不含成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的报名时间及要求,请于2011年12月31日后登陆济南大学网站查询。

(二)报名范围我省普通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含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中的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往届毕业生(不含成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自2013年开始,我省专升本选拔范围不再包括往届毕业生和在外省学习的应届毕业生。

(三)资格审查生源学校根据《通知》要求,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要重点审查考生姓名、考生号等信息是否与高考录取简明登记表相符,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往届毕业生(不含成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济南大学负责。

人事部关于做好200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2号

人事部关于做好200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2号

人事部关于做好200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正文:---------------------------------------------------------------------------------------------------------------------------------------------------- 人事部关于做好200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2000年1月31日人发〔2000〕12号)2000年是世纪之交的一年,也是完成“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

国家将继续实施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国内需求,但毕业生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各级人事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办发〔1999〕50号文件精神,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大力推进毕业生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

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改革,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毕业生就业制度。

要引导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择业,加速主体到位步伐。

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要积极稳妥地推行不包就业,不包分配的就业办法,逐步形成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配置和流动特点相适应的毕业生接收工作新机制。

二、继续做好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锻炼的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人事部、中编办、财政部《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9〕67号)。

在完成1999年选拔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质保量地做好今年毕业生的选拔管理工作。

三、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接收毕业生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坚持考试录用。

地方机构改革在搞好定岗分流的同时,要尽量吸收优秀毕业生补充空缺岗位,使公务员的年龄、专业、文化等结构更加科学合理。

要继续贯彻执行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选拔录用部分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的通知》(人发〔1998〕40号),按照考录国家公务员的规定和要求,从全国高等学校选拔录用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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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
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
冀教学…2012‟3号各有关普通高校:
为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3、专科就读期间无违纪违法经历,无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后),综合测评在全年级前70%(实行学分制管理的高校,可根据上述原则,自行提出相应的学分要求);
4、确有其他专业特长者,须征得拟报考本科院校同意后,可跨科类或跨专业报名。

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可互相兼报。

(二)报名方式
2012年专接本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
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完成报名。

不按要求和提示步骤进行报名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自负。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8:00—3月18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考生注册和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缴费及指纹采集
考生报名期间,生源学校和考生报考的一、二志愿接收学校务必每天及时审核考生报名相关信息。

专科生源学校和本科承办院校必须于3月18日17:00之前将所有报考本校的考生信息审核完毕。

3月26日之前专科生源学校将已经审核通过所有学生的照片导入专接本报名系统。

3月26日—3月30日,考生到生源院校主管部门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在•报名登记表‣上(样式见附件1)签字确认(专科生源学校在报名系统下载后打印),同时签写•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样式见附件2)。

•考生诚信承诺书‣由专科生源院校留存一年。

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并签署承诺书后缴纳考试费用。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冀价行费[2006]1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为加强考试管理, 2012年我省专接本考试实行指纹采集和验证工作。

考生报名资格确认时由生源学校负责报考考生的指纹采集工作,考生参加考试入场时进行指纹身份验证。

2012年5月4日-5月11日,报名考生可登录专接本报名系
统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到考点院校参加考试。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公共课考试分为文史类、医学类、理工类、财经类、管理类、农学类、艺术类、体育类、英语类九类。

文史类、医学类专业考外语、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理工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一)、计算机应用技术;财经类、管理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二)、计算机应用技术;农学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三)、计算机应用技术;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外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英语类专业考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

公共课试题全省统一命题,其中,外语120分,高等数学或政治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计算机应用技术4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专业课考试由本科教育承办学校确定,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用参考教材目录见附件5。

专业课考试总分值,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为300分,英语、艺术、体育类专业为240分。

英语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不进行口语测试。

艺术、体育类专业其专业理论与专项测试的成绩约各占50%。

具有相同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命题由省教育厅指定牵头院校实行全省联合命题。

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等部分专业实行全省联合考试,参加联合考试专业的考生其公共课及专业课的考试均在联合考试考点进行。

(二)考试时间
公共课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5月12日上午,以外语、高等数学/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为序,实行一次发卷,分段考试,分段收卷。

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8:30分至11:35;艺术、体育类专业8:30分至10:35;英语类专业8:30至10:05。

实行联合命题的专业课统一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12日下午14:30至17:00,其他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具体时间由各考点院校自行确定。

(三)试卷发放及成绩报送
各本科院校务于2012年5月11日上午到指定地点领取公共课及联合命题专业试卷,并于5月13日交回。

5月20日前各本科院校将专业课考试成绩报送省教育厅。

6月6日左右公布公共课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考试成绩。

四、选拔录取
按专业类别或专业全省统一划定公共课成绩总和 (不含•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分数线由本科选拔院校划定。

按照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

对报考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按成绩依次选拔第二志愿及服从调剂的考生。

2012年6月将召开专接本选拔录取工作会议,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项
(一)免考•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有关规定
参加河北省教育厅指定考点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即NIT考试),已取得任意一个或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报名系统都默认为是申请了•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免考。

考生网上报名时,系统会自动提示考生具有免考资格的情况。

对取得NIT考试一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满分(40分)的60%(即24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对取得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满分的90%(即36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考生如果参加•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考试,按两者中的最高成绩计入其考试总成绩。

(二)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实行)‣有关规定,2012年专接本考试部分本科院校面向河北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2011年退役士兵招生。

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

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报名条件及办法:凡户籍在河北省,毕业于河北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2011年度退役士兵均可到原高职(专科)毕业院校主管部门报名;毕业于省外普
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2011年度退役士兵可到所报考本科院校报名。

2、报名时间及材料:
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3日—3月19日,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省级或地市级民政部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专科生源院校和本科院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原件审验无误后退回,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由负责报名学校留存,另一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上报省教育厅,同时上报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数据库文件(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

退役士兵报名相关材料和数据库文件需于2011年3月25日之前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3、退役士兵必须在教育厅公布的2012年河北省专接本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报考专业,是否允许跨专业报考请考生提前与报考院校联系确认。

通过生源院校和本科院校资格审核的考生分别在负责报名学校签字确认、采集指纹信息,同时签写•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后按规定交纳考试费用。

4、报考考生参加2012年河北省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三)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务管理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对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教育,尤其
是对一线工作人员、辅导员的培训,严防工作人员舞弊。

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则和考务手册,实现专接本考试考务的流程化、规范化管理。

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参与专接本考试,全程参与相关工作,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各高校在进行指纹采集和验证工作时,要与工作人员签署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人,出现徇私舞弊情况时,要进行责任倒查,将相关责任人交由纪检部门处理。

考试期间全省统一安排巡视人员对各考点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各考点要加强入场管理,聘请武警人员或专业保安人员负责学生入场时身份查验工作和秩序维护等工作。

专科生源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考生的考前教育。

利用主题班会、张贴海报、印发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考试有关违纪规定和处理办法,务必宣传到每一名考生。

在采集考生指纹信息和缴费确认时,各专科生源学校要在醒目位置张贴考生违纪作弊及其处理办法,尤其是替考者和被替考者都将被开除在学阶段学籍。

考生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诚信承诺行为,视情节轻重,将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教规…2005‟4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冀教学…2009‟15号)及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附件:1. 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报名登记表
2. 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3.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数据库结构
4. 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选拔专业及数额
5. 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专业课考试用参考
教材目录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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