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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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考试习题讲义大全-第01讲_税法总论

税法考试习题讲义大全-第01讲_税法总论

第一章税法总论考点一、税收法律关系【单选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

A.各级人民政府B.纳税方C.征税方D.征纳双方【答案】D【解析】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征纳双方,权利主体的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

【单选2】我国对纳税义务人的确定,采用的是()。

A.属人主义原则B.属地主义原则C.折衷原则D.属地兼属人原则【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纳税主体的确定原则。

选项A.B.C.均不符合税法规定。

【多选3】税收法律关系产生的原因包括()。

A.税收法律事件B.税收法律的公布C.税收法律的实施D.税收法律行为【答案】AD【解析】税收法律事实是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税收法律事实可以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

考点二、税法的原则【单选1】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基本原则的是()。

A.法律优位原则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C.税收效率原则D.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答案】C【解析】选项ABD属于税法适用原则。

【多选2】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

A.纳税人法定B.征税对象法定C.税率法定D.纳税期限法定【答案】ABCD【解析】本题的主要考核点是要充分理解税收法定原则的含义。

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

【多选3】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7年)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B.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成本C.制定税法时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这一做法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D.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体现了法律优位原则【答案】ABCD【解析】选项B: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

前者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税法大白话讲义

税法大白话讲义

税法大白话讲义是一种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税法概念、原则和规定的讲解材料。

它旨在帮助普通民众更好地理解税法,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合规意识。

税法大白话讲义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税法基本概念:税法大白话讲义首先会介绍税法的基本概念,如税收、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等。

这些概念是理解税法的基础,通过简单的语言和实例,让读者对税法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2. 税收制度:税法大白话讲义会详细介绍各种税收制度,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

这部分内容会解释各种税种的征收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等,帮助读者了解不同税种的特点和适用情况。

3. 税收优惠政策:税法大白话讲义还会介绍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税、免征额、抵扣等。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讲解这些政策的具体规定和适用范围,帮助纳税人合理享受税收优惠。

4. 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法大白话讲义会讲解纳税申报和缴纳的程序和要求,如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纳税期限、纳税方式等。

这部分内容旨在帮助纳税人了解如何正确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操作不当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5. 税务稽查和法律责任:税法大白话讲义还会介绍税务稽查的程序和方法,以及违反税法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这部分内容旨在提醒纳税人遵守税法,诚信纳税,避免触犯法律。

6. 税收筹划和优化:税法大白话讲义会介绍一些税收筹划和优化的方法,帮助纳税人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合理降低税收成本。

这部分内容涉及税收筹划的原则、方法和注意事项,旨在提高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水平。

注会《税法》讲义 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法

注会《税法》讲义 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法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能力等级2)(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其计税价格由纳税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和价外费用组成。

还要注意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包括购买国产车、购买进口车。

(1)凡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的款项,应视作代收单位价外收费,应并入计税价格中一并征税;(2)凡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并收取代收手续费的款项,不并入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例题1·多选题】某机关2011年4月购车一辆,随购车支付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计税依据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有()。

(2011年)A.控购费B.增值税税款C.零部件价款D.车辆装饰费【答案】CD【例题2·单选题】2015年3月,李某从某销售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轿车一辆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221000元,另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1000元,车辆装饰费4000元,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等8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销售公司开具统一发票。

则李某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元。

A.20000B.18694C.22100D.19083【答案】A【解析】应纳税额=(221000+1000+4000+8000)÷(1+17%)×10%=20000(元)。

【例题3·单选题】2015年2月王某从汽车4S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了一辆排气量为1.8升的乘用车,支付购车款(含增值税)234000元并取得普通发票,支付代收保险费5000元并取得保险公司开具的票据,支付购买工具件价款(含增值税)1000元并取得汽车4S店开具的普通发票。

王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元。

A.20000B.24000C.20085.47D.20512.82【答案】C【解析】王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234000+1000)÷(1+17%)×10%=20085.47(元)。

税法讲义之税法总论01:税法概念

税法讲义之税法总论01:税法概念

税法讲义之税法总论01:税法概念一、税收与税法的概念及关系什么是税呢?我们先来个说文解字,将税这个字分拆一下:禾和兑,禾,是禾苗、谷物,兑,是兑换、移交、上缴。

谷物上缴即为税,这是最初的实物税形式。

而现代意义上的货币税,我们一般将其定义为: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的规定,强制、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将税收的概念进行分解,需要大家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税收分配在形式上是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而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分配关系;2.税收分配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如人力、资本、土地进行的分配;3.税收分配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以及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分配等需要;4.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而一般分配的主体是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5.税收分配的客体即对象是国民收入或剩余产品价值。

进一步理解税收概念,还需要我们正确理解和把握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也称形式特征,统称“税收三性”。

税收的第一性是强制性,即税收是国家依据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征收,不交税或少交税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强制性是保证。

富兰克林曾经说过:“税收像死亡一样不可避免”。

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税收的第二性是无偿性,即国家征收税款后,不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而是通过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等方式用于纳税人身上,体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

无偿性是核心。

税收的第三性是固定性,即税收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征收的,“对谁征税”、“对什么征税”、“征多少税”等都有明确的税法规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固定。

税收三性的关系是:强制性决定无偿性,强制性和无偿性又决定和要求固定性。

税收三性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基本标志,也即“是税不是税看三性”。

什么是法呢?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规范。

什么又是税法呢?税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法知识讲义

个人所得税法知识讲义

第十六章个人所得税法•本章是所得税中的一个要紧税种,也是考试命题的重点内容。

历年考题中各种题型均出现过,特别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

从历年的考试分值瞧,均在10分左右。

今年可能还会加重份量。

•个人所得税与前面两种所得税法最大的区不在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其应税范围比企业所得税范围要广,但它们的计税原理是一致的,即以纳税人应税收进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征税对象。

•本章学习和掌握的重点是:纳税人身份确实定、纳税人所得来源确实定、应税所得的工程、税率、不同税目的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减免税优惠和境外所得税额扣除、纳税方法等内容。

•本章难点咨询题是:费用的扣除有关次的、应纳税所得额确实定、应纳税额计算中的一些特别咨询题等。

第十六章个人所得税法历年分值分布1、在第三节应税所得工程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新增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支付的相关支出的。

P3592、在第三节应税所得工程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新增个人投资者的。

P3613、在第三节应税所得工程的“财产转让所得〞中新增非产权人重新购房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P3634、新增了核定征收的内容。

P393•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1、中国公民•2、外籍人员•①居民纳税人:有住宅或无住宅居住满1年的个人:担当无限纳税义务。

P354•②非居民纳税人:无住宅不居住或无住宅居住不满1年:担当有限纳税义务。

P355•二、所得来源确实定•对纳税人所得来源的判定应反映经济活动的实质,要遵循方便税务机关实行有效征管的原那么。

P356•1、所得来源地的具体判定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务酬劳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讲义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讲义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备考讲义第一章概述部分第一节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概念1.税收的概念:税收征税主体是国家,征税依据是国家政治权力,征税的基本目的是满足财政需要;税收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征。

2.税法的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有权的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时,地方立法机关往往拥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另外最高权力机关还可授权行政机关立法。

(2)税法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3)税法范围广义: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

包括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从立法层次上看包括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狭义: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3.税收以法的形式存在,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与特性决定的。

(1)从税收本质来看,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

(2)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其基本保障。

(3)从税收职能来看,调节经济是其主要方面。

(二)税法的特点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是习惯法。

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认可的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税法直接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所以不属于授权法3.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即税法不是单一的法律,而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二、税法原则(掌握)税法原则分为税法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两个层次(一)税法基本原则――法、公、合、实4个原则,重点掌握前两个。

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一)税法效力-熟悉1、空间效力―――特定地域内有效全国范围内有效在地方范围内有效2、时间效力―――生效、失效、有无溯及力(1)税法生效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生效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2)税法的失效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直接宣布废止某项税法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3、对人的效力属人主义原则;属地主义原则;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我国采用的是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二)税法的解释――掌握1、税法的解释的含义:税法解释是指有法定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赋予的权限内,对有关税法或条文进行的解释。

《税法大白话讲义》

《税法大白话讲义》

《税法大白话讲义》1. 内容概述,《税法大白话讲义》主要介绍了税法的基本概念、税种分类、纳税义务、税收征收程序、税务管理等内容。

它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税法的核心概念和理论,并通过实例和案例分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税法的应用。

2. 作者背景,了解《税法大白话讲义》的作者背景有助于评估书籍的可信度和专业性。

作者可能是一位税法专家、法学家或者从事税务工作多年的从业者。

他们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读者提供了权威的解释和分析。

3. 读者对象,《税法大白话讲义》的目标读者主要是广大非法学专业人士,包括企业家、会计师、税务从业人员以及对税法感兴趣的普通读者。

该书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释复杂的税法概念,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税法知识。

4. 优点和特点,《税法大白话讲义》的优点在于其简明扼要的风格和通俗易懂的语言。

它避免了使用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而是用通俗的语言解释税法的重要概念和原则。

此外,该书还可能提供丰富的案例和实例,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税法的实际应用。

5. 限制和不足,虽然《税法大白话讲义》力求以简单易懂的方式解释税法知识,但由于税法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可能无法覆盖所有细节和特殊情况。

读者在实际应用中仍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综合判断。

6. 参考价值,《税法大白话讲义》可以作为初学者入门了解税法的起点,也可以作为从业人员的参考工具。

它提供了一个全面的框架,帮助读者建立对税法体系的基本认识,并能够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

总之,《税法大白话讲义》是一本以简明易懂的方式解释税法知识的书籍,它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税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适用规则。

无论是对于非法学专业人士还是从业人员,该书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3年张泉春税法讲义

23年张泉春税法讲义

23年张泉春税法讲义引言:张泉春税法讲义是中国税法界的经典著作,于23年问世。

该讲义以其严谨的逻辑思维和全面的内容被广大学者和从业者所推崇。

本文将从讲义的重要性、内容要点和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

一、张泉春税法讲义的重要性张泉春税法讲义是中国税法领域的权威之作,对于税法的研究和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该讲义系统地总结了我国税法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为税法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同时,张泉春税法讲义还对税法的基本原理和核心概念进行了深入解析,为税务从业人员提供了宝贵的实务指导。

二、张泉春税法讲义的内容要点1.税法的基本原理:张泉春税法讲义强调税法的基本原则,如税收合法性原则、税收平等原则等。

这些原则在税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税收制度的公正性和稳定性。

2.税法的主体结构:讲义详细介绍了税法的主体结构,包括税法的基本分类、税法的体系结构等。

这些内容有助于读者全面了解税法的体系结构和内在逻辑,为税法的研究和应用提供了理论基础。

3.税法的实务应用:张泉春税法讲义注重税法的实务应用,对于税收征管、纳税申报和税务审查等实务环节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读。

这些内容对于税务从业人员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税法规定。

4.税法的改革与发展:张泉春税法讲义还探讨了税法的改革与发展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变化和税收制度的调整,税法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讲义对于税法的改革方向和发展趋势进行了研究,为税法改革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三、张泉春税法讲义的影响张泉春税法讲义对于中国税法学界和税务从业人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该讲义系统地总结了我国税法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为税法的研究和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其次,讲义注重税法的实务应用,为税务从业人员提供了宝贵的实务指导。

再次,讲义对税法的改革与发展进行了深入研究,为税法改革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最后,张泉春税法讲义的出版也促进了税法学术研究的发展,推动了税法学科的进步。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讲义:第一章第四节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讲义:第一章第四节

第四节 国际税法(2007新增) ⼀、国际税法概念及原则 (⼀)什么是国际税法 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在国家与国际社会协调相关税收过程中产⽣的国家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与涉外纳税⼈之间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有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等。

(⼆)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税收主权原则 2.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 3.国际税收中性原则 ⼆、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概念及分类 1.税收管辖权的概念 税收管辖权,是⼀个主权国家在税收管理⽅⾯所⾏使的在⼀定范围内的征税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

税收管辖权具有明显的独⽴性和排他性。

独⽴性是指主权国家在税收征收管理⽅⾯⾏使权⼒的完全⾃主性,即对本国的税收⽴法和税务管理具有独⽴的管辖权⼒;排他性是指在处理属于本国税收事务时不受外来⼲涉、控制和⽀配。

2.税收管辖权的分类 ⽬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分为三类: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约束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1.约束居民(公民)管辖权的国际惯例居民(公民)种类⼀般判定标准特殊判定标准⾃然⼈居民⾝份三个:(1)住所标准(永久性或习惯性住所)(2)时间标准(3)意愿标准(1)以永久性住所为判定标准(2)以同个⼈和经济关系更为密切为判定标准(3)以习惯性住所为判定标准(4)以国籍为判定标准(5)通过有关国家协商解决法⼈居民⾝份四个:管理中⼼标准;总机构标准;资本控制标准;主要营业活动地标准法⼈双重居民⾝份的判定,只能由有关国家之间协商解决公民⾝份该⼈与本国是否有法律联结因素,即公民⾝份。

⽬前实⾏公民管辖权的国家基本采⽤两个标准⾃然⼈——国籍标准法⼈——登记注册标准 【例题·单选题】(2008年)按照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然⼈居民⾝份的⼀般判定标准不包括( )。

《税法》自考讲义

《税法》自考讲义

《税法》自考讲义第六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简答】1、简述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表达税收的公平原那么。

〔2〕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那么。

〔3〕将纳税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4〕贯彻区域进展平稳、可连续进展的指导思想。

〔5〕鼓舞企业自主创新。

〔6〕通过专门的纳税调整,表达实质课税原那么。

第二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要紧内容【单项选择】1、企业所得税的一般税率一样采纳25%的比例税率。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能够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补偿,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4、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承诺补偿的往常年度亏损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居民企业,其纳税地点为实际治理机构所在地。

【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案例分析】以下固定资产不得运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连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运算折旧的固定资产。

【多项选择】1、企业所得税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的方式。

2、企业应纳税额中收入总额的内容包括销售物资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同意捐赠收入。

【名词说明】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实际治理机构在各国境内的企业。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治理而特有的、没有实物形状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企业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律汇总特点税,但承诺抵扣该居民企业在国外已纳的税额,以幸免国际重复征税。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盈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东奥税法一讲义

东奥税法一讲义

东奥税法一讲义
当然,很高兴为您提供东奥税法一讲义。

以下是对该讲义的详细介绍:
一、讲义主题
本讲义的主题是“税法基础理论”。

我们将从基本概念、税收原则、税收种类等方面展开讨论,帮助您对税法有更深入的理解。

二、讲义内容
1. 税法基本概念:我们将介绍什么是税法,它与会计、经济等其他学科的关系,以及税法的目的和意义。

2. 税收原则:我们将讨论税收公平、效率、法定主义等原则,以及这些原则在实践中如何应用。

3. 税收种类:我们将介绍常见的税收种类,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并解释它们的含义和特点。

4. 税法实践:我们将通过一些实际案例,帮助您理解税法的实际应用,以及如何应对税法问题。

三、讲义结构
本讲义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引言,介绍税法的概念和重要性;
第二部分是对税收原则的深入讨论;第三部分是税收种类的详细介绍;最后一部分是总结和思考,帮助您回顾和消化所学内容。

四、讲义风格
本讲义将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使您能够轻松理解和掌握税法知识。

同时,我们也会提供一些思考题,帮助您巩固所学内容。

五、讲义附录
为了方便您的学习,我们将提供一些与税法相关的法规和政策链接,以及一些重要的税法案例,供您参考和学习。

以上是对东奥税法一讲义的大致介绍。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欢迎继续提问。

祝您学习顺利!。

税法原理 讲义

税法原理 讲义
其他税收关系是指除税收征纳关系以外的税收 关系。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
奥托·梅耶的权力关系说 阿尔伯特·亨泽尔的债务关系说 金子宏的二元关系说 北野弘久的债务关系说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本质——平等性
从税收的经济本质看税收法律关系的平等性 从法治理论看税收法律关系的平等性 从税法的发展史看税收法律关系的平等性
1. 税收执法合法性原则 执法主体法定 执法内容合法 执法程序合法 执法根据合法
2. 税收执法合理性原则
税收司法的基本原则
税收司法独立性原则 税收司法中立性原则
八、税法解释
(一)税法解释概述 (二)税法解释的历史沿革 (三)税法解释的原则 (四)税法解释的方法 (五)我国税法解释制度的完善
经济实质原则
(一)税收债务法概述
1、税收之债的概念与特征 2、税收债务法的概念与体系
1、税收之债的概念与特征
税收之债的概念 税收之债的特征
2、税收债务法的概念与体系
税收债务法是规范税收债权债务关系产生、变 更和消灭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债务法的体系是指由税收债务法律规范分 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多层次的、 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学、涉外税法学、国际税法学、外国税法学和较税法学。 2、 根据所研究的对象与税收法律规范的关系的不同,税法学可以
分为税法法理学(税法法哲学)、税法史学、税法社会学。
二、税法学范畴
税法学范畴是指概括和反映税法现象本质属性和普遍 联系的基本概念。
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之债 税收要素 税法主体 税收行为 税收权力 税收权利 税收义务 税收责任
有利于弥补僵化地理解税收法定原则所造成的缺失,从而可以防 止对税法的固定的、形式上的理解而给量能课税造成的损害,以 利于税法公平的实现。

注会学习资料-CPA《税法》讲义

注会学习资料-CPA《税法》讲义

第一章税法总论(一)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税法》学习的基础,包括税法的基本理论、税法的立法和实施的相关规范、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以及税收管理体制概况、国际税收关系等基础知识。

其中许多内容直接影响学习者对随后章节的理解和掌握,但本章不是CPA考试的重点章。

本章内容繁杂,考点细碎,有些考点不明显,考生在复习时重在理解。

本章在历年考试中均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分。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将“税法公平原则”改称为“税收公平原则”;2.增加第八节国际税收关系。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节税法的目标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第四节税法要素第五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六节税收执法第七节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第八节国际税收关系第一节税法的目标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熟悉,能力等级1)区别税收——税法: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的内涵——从税收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标三方面把握: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这是我国税收理论界长期以来的主流认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理论界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用交换说更能说明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

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现代国家治理”的理念,也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现代财政活动基本上由收入阶段(征税为主)、支出阶段(预算)、收支划分(财税体制)等几大部分组成,税收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税收已经不仅仅纯粹是经济领域的问题,而是政治领域、社会领域的大问题。

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主要有:(1)为国家治理提供最基本的财力保障;(2)税收是确保经济效率、政治稳定、政权稳固、不同层次政府正常运行的重要工具;(3)税收是促进现代市场体系构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4)税收是促进依法治国,促进法治社会建立,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5)税收是国际经济和政治交往中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CPA税法杨军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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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考情分析】非重点章,题型为客观题,分值在1-2分。

2016年教材变化不大。

【知识点】税法的概念【考情分析】近几年考试没考核过。

熟悉基本知识点即可。

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理解税收的内涵需要从税收的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的三个方面来把握: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1)分配主体: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一般分配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2)分配依据: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的分配,一般分配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

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二、税法的概念1.概念: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法特点:(1)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没规定权利,权利建立在义务之上,处于从属地位。

税法属义务性法规的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2)综合性法规。

【典型例题】下列关于税收和税法的描述,正确的有()。

A.税法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B.税收是本质上是一种分配关系C.税收的分配依据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D.税法是授权性法规【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考情分析】近几年考试没考核过。

熟悉基本知识点即可。

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税法以税收关系为自己的调整对象,正是这一社会关系的特定性把税法同其他法律部门划分开来。

2.税法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为目的,在性质上属于公法。

但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宪法是制定税法和向公民征税及公民依法纳税的直接法律依据。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①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规范,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

而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

税法讲义之税法总论05:税收执法

税法讲义之税法总论05:税收执法

税法讲义之税法总论05:税收执法一、税收执法的概念和特征税收执法是国家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将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适用于纳税人及其他管理相对人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其具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征:1.有单方意志性和法律强制力;2.具有可救济性,即可复议或诉讼;3.具有裁量性,即税务机关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4.具有主动性,税收执法既是税务机关的职权,又是税务机关的职责;5.具有效力先定性,即行政救济不影响税务机关执法决定的执行;6.是有责行政行为。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

要求:(1)执法主体法定;(2)执法内容合法;(3)执法程序合法(包括步骤、形式、顺序、时限);(4)执法根据合法。

2、合理性原则。

又称比例原则或最小侵害原则。

合理性原则存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它要求:①合目的性;②适当性;③最小损害性。

三、税收执法中税法适用性或法律效力的判断原则税收执法是对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适用,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对税法适用性或法律效力的判断,一般按以下原则掌握:一是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二是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三是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四是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四、税务机构设置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形成了现行税务机构设置:中央政府设立围家税务总局(正部级),原有的省及省以下国税地税机构两个系统通过合并整合,统一设置为省、市、县三级税务局,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此外,另由海关总署及下属机构负责关税征收管理和受托征收进出口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

五、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目前,我国的税收分别由税务、海关两个系统负责征收管理。

1.税务系统即国家税务总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环境保护税和烟叶税,共16个税种。

税法串讲班马兆瑞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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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主要作用是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依法缴纳的税额和缴纳税款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规定,同时也规定了税务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利,以及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税法主要包括一般税法和专门税法两大类。

一般税法是指规范全国范围内税收管理制度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等,专门税法是指规范某种具体税种专门管理制度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

税法串讲班马兆瑞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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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税法的概念与作用
1.税法的定义
2.税法的作用
二、税法的分类与体系
1.按课税对象分类
2.按税率形式分类
3.按税收管理体制分类
三、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
1.税收法定原则
2.税收公平原则
3.税收简易原则
4.税收透明原则
四、税收征收管理
1.税收征收机关
2.税收征收程序
3.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
五、税收法律责任
1.税收违法行为的种类
2.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
3.税收法律责任的免除与减轻
六、税法的改革与发展趋势
1.我国税法改革的历程
2.当前税法改革的主要任务
3.税法发展的趋势与方向
正文:
税法是关于税收的法律规范,对于维护国家财政收入、实现公共服务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税法的分类与体系包括课税对象、税率形式、税收管理体制等多个方面。

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简易原则和税收透明原则。

税收征收管理涉及税收征收机关、税收征收程序以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等方面。

税收法律责任包括税收违法行为的种类、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以及税收法律责任的免除与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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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注意委托加工的定义
2.委托加工中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委托方 受托方
增值税 增值税的负税人 纳税人(提供加工劳务)
消费税 消费税的纳税人 除个体经营者外,代收代缴消费税;
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例题•多选题】(2009年原制度)既有自产卷烟,同时又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卷烟牌号、规格相同卷烟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卷烟回购企业),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其不再征收消费税的条件有( )。
A.联营企业按公示调拨价格申报纳税
B.回购企业向联营企业提供所需加工卷烟的牌号
C.回购企业能够分别核算回购卷烟与自产卷烟的销售收入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 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 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4.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销售金银首饰 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2)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计税依据 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5%的消费税
税额计算 应纳消费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5%
关注的问题:
(1)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2)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5.鞭炮、焰火:
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6.成品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生物柴油,以及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已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
7.汽车轮胎:包括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
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自2001年1月1日起,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与增值税哪些方面存在交叉: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只有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具体要求:
要 素 规 定 注 释
征税范围 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不符合条件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如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以木材为原料。
【例题•单选题】根据现行消费税政策,下列各项中属于应税消费品的是( )。
A.红木筷子
B.实木地板
C.护肤护发品
D.电动汽车
[答疑编号346030107]
『正确答案』B
二、税率——两种税率形式
(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3%至56%;
2009年5月1日以后卷烟计税标准和税率变化以及增加卷烟批发环节计税的具体规定(P138~P139税目税率表及解释);
2.调整生产环节卷烟、雪茄烟的消费税税率
3.增加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
一、消费税概念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它选择部分消费品征税,因而属于特别消费税。
差异方面 增值税 消费税
1、征税范围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纳税环节 多环节征收,同一货物在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多环节征收 纳税环节相对单一:在零售环节交税的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在生产、批发、进口环节不交消费税。其他在进口环节、生产(出厂环节;特殊为移送环节)交消费税的消费品在之后批发、零售环节不再交纳消费税
D.税负具有转嫁性
[答疑编号346030101]
『正确答案』ACD
三、消费税的作用
(一)调节消费结构
(二)限制消费规模,引导消费方向
(三)及时、足额地保证财政收入
(四)在一定程度缓解了社会分配不公
四、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多项选择题 2 2 2 2 1 1.5
判断题 1 1 1 1 - -
计算题 - - 1 4 1 6
综合题 1 4 1 1 1 2
合计 5 8 7 10 4 10.5
本章在2010年《考试大纲》中能力等级1-3级均涉及,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会出现,预计2010年本章涉及的考试分数应在5-10分。
10.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11.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12.游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
纳税地点 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是( )。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
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
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
D.进口环节取得外国政府捐赠的小汽车
1.两者都对货物征收;
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例题•多选题】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D.回购企业向联营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已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
『正确答案』ABCD
2.酒及酒精: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果啤和其他酒。酒精包括各种工业用、医用和食用酒精。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250元/吨)应当征收消费税。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普通护肤护发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交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消费税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出发,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4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4个税目。
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计算题】某市一娱乐公司2008年1月1日开业,经营范围包括娱乐,餐饮及其他服务,当年收入情况如下:
(5)餐饮收入6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
『答案解析』
该娱乐公司销售自制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180×250÷10000=4.5(万元)
二、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三)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四)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五)税负具有转嫁性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特点的有( )。
A.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B.征税具有普遍性
C.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应纳增值税=(10.53-5.85)÷1.17×17%+2.34÷1.17×17%=1.02(万元)
五、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教材P139)
要素 规定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关注的问题:
(1)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
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
餐饮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600×5%=30(万元)
3.化妆品。本科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应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是指以金、银、珠宝玉石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及镶嵌饰物,以及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本章内容:8节
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 征税范围
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
第五节 计税依据★
第六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第八节 征收管理
◆新《消费税暂行条例》主要的修订:
1.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具有单一性,只有从价定率计税 计税依据具有多样性,包括从价定率计税、从量定额计税、复合计税
与价格的关系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
税收收入的归属 进口环节海关征收的增值税的全部属于中央;其他环节税务机关征收的增值税收入由中央地方共享 消费税属于中央税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
1.烟:包括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
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回购卷烟,则征收消费税:
(1)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
(2)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卷烟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不分开核算,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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