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巩谪居广西与作品考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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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巩谪居广西与作品考述

张彦

【摘要】北宋王巩与苏轼等旧党人物关系密切,新党执政时,三次贬谪广西.经考证,

第一次于神宗元丰二年贬谪宾州,寓居宾州三年;第二次于徽宗元符元年贬谪全州,元符三年罢还;徽宗崇宁元年,被列入元祐党籍,再贬广西.在贬谪广西期间,王巩与苏轼、苏辙等人书信往来,与全州朱氏兄弟相交游.有《王定国诗集》、《王定国文集》、《论语注》等作品,现均已散佚,仅留寓居全州作山水诗二首.

【期刊名称】《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4(050)004

【总页数】5页(P91-95)

【关键词】王巩;广西;元祐党籍;交游

【作者】张彦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I206.2

王巩,字定国,号介庵,又号清虚居士,大名莘县(今属山东聊城)人,生于仁宗庆历八年(1048),卒于徽宗政和七年(1117),王旦(真宗时宰相)之孙,王素(庆历年间与欧阳修等人合称“四谏臣”)之子。王巩仕宦流离,三次贬谪广西。神宗年间,因苏轼“乌台诗案”牵连,谪监宾州盐酒税;哲宗年间,新党执政,因

议论朝政,送全州编管;徽宗年间,“党籍兴,再贬广西。大观中,例还,遂致仕。晚年徙居高邮”[1]卷一。《宋史》、《宋史翼》有传。王巩勤于著述,然诗文集均散佚,仅存三卷笔记及一卷补阙:《甲申杂记》、《闻见近录》、《随手杂录》、《清虚杂著补阙》,《全宋诗》卷八三九存其诗11首,散句1句。[2]9713-9715

王巩在北宋激烈的党争中沉浮,“跌荡傲世,每除官,辄为言者所议,故终不显”[3]8370。考述王巩三次贬谪广西的时间、缘由及寓居广西期间的交游及创作等,有助于全面认识王巩其人,了解北宋的政治斗争、文人心态及贬谪文学。

一、王巩谪居广西时间与缘由考述

王巩与旧党人物关系密切,与苏轼亦师亦友,是刘挚的亲家,是反对王安石新法的张方平之婿,这些身份决定了他在新旧党争中的命运。新党当权时,他三次贬谪广西。

王巩第一次贬谪广西,在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十二月。元丰二年三月,徐州

太守苏轼改知湖州,例行公事作《湖州谢上表》,而御史中丞李定、舒亶等人摘文中语句和苏轼此前所作诗句,以谤讪王安石新法的罪名逮捕了苏轼。王巩时任秘书省正字,亦受到御史中丞舒亶的弹劾,“坐与苏轼交通,受谤讪文字不缴,又受王诜金”[4]282。收受苏轼讪谤文字不缴而入有司者,共二十余人,王巩贬谪最远,考《续资治通鉴长编》元丰二年十二月条载:“祠部员外郎、直史馆苏轼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令御史台差人转押前去。绛州团练使、驸马都尉王诜追两官勒停。著作佐郎、签书应天府判官苏辙监筠州盐酒税务,正字王巩监宾州盐酒务,令开封府差人押出门,趣赴任。”[5]7333可确定,王巩元丰二年(1079)十二月被贬宾州,由开封府人押解出京。

王巩当于元丰三年(1080)八九月间已到贬所。因同时被贬的苏轼元丰三年二月

到黄州,王巩到宾州则更晚;又考苏轼《与王定国书》其八云:“递中领手教,知

已到官无恙,自处泰然……某羁寓粗遣,但八月中丧一老乳母,子由到筠,亦抛却一女子,年十二矣,悼念未衰,复闻堂兄中舍卒于成都。”[6]1517苏轼丧乳母、侄女、堂兄三事均在八九月间,得知堂兄亡在十月,写此书信时当为十月,信中称王巩已到宾州安然无恙,知王巩已在八九月间到达宾州。

王巩寓居宾州多长时间?有“三年”、“五年”两说。

“三年”说者,如苏轼于黄州所作《王定国诗集叙》:“定国以余故得罪,贬海上三年,一子死贬所,一子死于家,定国亦病几死”[6]381;又苏轼《与王定国书》其三十二:“君实尝云:‘王定国瘴烟窟里三年,面如红玉。’”[6]1528苏轼《次韵王巩南迁初归二首》其一云:“三年不易过,坐睨倚天壁。”[7]1173《次韵和王巩六首》其一云:“况子三年囚,苦雾变饮食。”[7]1127 “三年”说者另有苏辙《荐王巩札子》:“及王、蔡确执政,李定、舒亶为御史,将倾充与京,故起大狱,广加罗织。欲以次及二人。巩由此得罪,南行万里,三年而归。”[8]1011-1012刘挚也说:“巩奇俊有文词,然不就规检,喜立事功,往往犯分,躁于进取。……昔坐事窜南荒三年,安患难,一不戚于怀,归来,颜色和豫,气益刚实。”[9]641

以上材料可见,与王巩关系最为密切的苏轼、苏辙和刘挚均称王巩于宾州寓居三年。此后,有清代陆心源《宋史翼》为王巩立传,也作三年之说,并注语出“秦少游论语注序”,但考秦观《淮海集》之《王定国注论语序》云:“元丰二年……太原王定国独谪监宾州盐税……七年罢还。”[10]1273称王巩于元丰七年(1084)归,如此计算,王巩当寓居宾州五年,可能陆心源误引出处,或据其他版本秦观序称为“三年”。

除秦观序,“五年”之说还见于南宋郎晔选注的《经进东坡文集事略》之《王定国诗集叙》:“定国……贬海上五年”,今孔凡礼点校《苏诗文集》特注:他本苏轼文集作“三”,郎本为“五”,“三”与“五”形近,或属刻误。另南宋罗大经

《鹤林玉露》之《王定国赵德麟》条载:“定国坐坡累谪宾州,瘴烟窟里五年,面如红玉,尤为坡所钦服。”[11]122或本于郎本东坡文集。另有苏辙《答王定

国问疾》云:“五年窜南荒,顽质不伏病。”[8]337

王巩寓居宾州究竟是三年还是五年?为何有不同说法?还需进一步考证王巩回迁、离开宾州的时间。

王巩回迁的诏敕不存,无法确考,但可考证王巩于元丰六年(1083)初秋北归。

据苏轼《与张安道书》云:“王郎北归,慰喜可量,恨不得助举一觞耳。忧喜过人,何翅电露,欲寻王郎初别时意味,岂复有丝毫在者。……岁行晚,江淮风物凄紧,坐念斋阁萧然,黄花白酒,有与共者乎?”文末署“八月二十二日”[6]2437。苏轼此文作于黄州贬所;张安道即王巩岳父张方平,元丰三年致仕,退居南都(河南商丘,也称宋城);王郎即王巩,苏轼书信可证王巩八月二十二日前已离宾州北返。

另据黄庭坚《王定国文集序》云:“定国富于春秋,崎岖岭海,去国万里,脱身生还,邂逅江滨,斗酒相劳苦”[12]412,文末署“癸亥八月壬辰序”,即序言作于元丰六年(1083)八月四日,时黄庭坚任太和(江西泰和)知县,可证王巩元

丰六年(1083)八月初已经北归到达江西太和,与黄庭坚小聚数日,并将文集送

给黄庭坚。

以上二则材料可证,王巩离开宾州当在七八月间。另有苏辙《喜王巩承事北归》:“同罪南迁惊最远,乘流北下喜先归。谓言一笑秋风后,却顾千山驿路非。”[8]291亦可证,王巩是秋天从宾州回返的,且比同贬的朋友早归,苏辙元丰八年放归。苏轼元丰七年正月放归,因此不可能如秦观所说,王巩元丰七年罢还,应是元丰六年(1083)七八月间初秋北还。

又据苏轼《与王定国书》十五云:“昨日递中得子由书,封示定国手简,承已到江西,尊体佳健。忠信之心,天日所照,既遂生还,晚途际遇,未可量也。容采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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