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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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疫情报告是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中的主要环节之一,为了加

强我院疫情报告,做到及时、准确,不漏报、不错报、不瞒报、不缓报、不谎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疫情管理制度如下:

1、全院每一个医务人员均为疫情报告责任人,都有法定传染病报告的义务。对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传染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

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向卫生防疫站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

病中艾滋病、禽病毒、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 小时内、农村应于6 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 小时内、农村应于12 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 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

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各临床科必须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如实按要求项目进行填写,不得缺项、漏填。

3、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即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报信息科,住院病人还需在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和病历中登记或者记录。

4、信息科负责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收发和核对,设立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并在规定时限内实现计算机网络直报。

5、如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由责任报告人报告科主任,科主任即将向信息科报告,信息科负责向院领导报告,由院领导在发现之时起2 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

6、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允许,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7、医务科、信息科、预防保健科负责对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每月第三个星期的星期四下午由医务科召集疫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我院的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门诊日志;

②住院传染病登记簿;③信息科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④病历;⑤检验科相关检验结果的登记簿;⑥计算机网络直报的情况。由信息科负责对检查结果进行如实登记。

8、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情况如有发现瞒报、缓报、谎报,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于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予每次罚款十元,一年之内累计

达 3 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予评优、评先进,并扣发全年劳务费的30%。

①责任报告人漏报、缺项报,未按要求及时报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②未及时进行相关信息的登记、网报的;③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9、本制度自二0 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xx 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小组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疫情管理制度如下: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

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来自:写论文网: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直报。

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

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其做好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在 2 小时内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告,并及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电话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

目的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

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

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

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

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

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网络直报,逐级审核上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属地化管理,依法报告,依法

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监测病例遵循属地管理。

2、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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