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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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床血液输血技术规范》

2023年《临床血液输血技术规范》

2023年《临床血液输血技术规范》
本文档旨在提供关于2023年《临床血液输血技术规范》的详细信息。

以下是该规范的主要内容:
1. 引言
- 介绍《临床血液输血技术规范》的背景和目的。

2. 定义
- 提供相关术语和定义,以便在规范中的理解和应用。

3. 输血适应症与禁忌症
- 详细列出适宜进行血液输血的病例和禁止进行输血的情况。

4. 输血前的准备工作
- 描述进行输血前需要进行的相关准备工作,如献血者筛查、血型鉴定等。

5. 输血程序与监测
- 解释血液输注的具体步骤以及在输血过程中需要进行的监测与记录。

6. 输血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
- 强调常见的输血并发症,并提供预防和处理这些并发症的指南。

7. 输血品质控制
- 阐述确保输血质量的控制措施,包括血液储存、运输和使用的要求。

8. 输血记录与信息管理
- 强调对输血过程中相关资料的记录和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并提供相应的指导。

9. 输血质量评价与监测
- 确定用于评估和监测输血质量的指标、方法和频率。

该规范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临床血液输血技术并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血液质量。

请在实践中遵守本规范,以达到最佳的输血效果和治疗成果。

如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疑虑,请随时联系相关的医疗卫生部门或专业人士。

(800字以上,不进行进一步的总结)。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前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部颁标准]核心提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施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运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施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运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的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单独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单》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2023年《临床输血管理技术规范》

2023年《临床输血管理技术规范》

2023年《临床输血管理技术规范》
本规范旨在规范临床输血管理技术,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治疗效果。

以下为规范内容:
一、输血前准备
1. 确认输血指征
在确认患者需要输血之前,应进行全面的评估。

确保输血是必要的,在确诊后立即开始输血。

2. 确认输血前实验室检查
输血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型、交叉配血等。

3. 警示标志
在输血前应正确标注,以避免输血错误。

标记应包括血型、交叉配血结果。

二、输血后观察
1. 输血速度
控制输血速度,不应过快,以免造成对身体负担。

2. 输血异常反应
输血后如出现异常反应,应及时进行处理。

三、输血设备和操作
1. 输血设备
使用符合标准的输血设备,确保输血的全面控制。

2. 输血操作规范
严格执行输血操作规范,包括输血前、输血中、输血后的操作。

每名医务人员在操作之前应接受培训。

以上为《临床输血管理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临床医务人员
应严格执行该规范,确保输血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后(出血量或输血量≥患者自身血容量) ➢ 病史或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
凝血功能障碍 ➢ 紧急对抗华法令抗凝血作用
4
附件三: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冷沉淀
纤维蛋白原<0.8g/L
5
附件三: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全血
➢ 用于急性大量血液丢失可能出现低血容量 性休克的患者
➢ 持续活动性出血,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 30%
12
附件三: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注释: ➢ 休克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可导致消耗性凝
血障碍 ➢ FFP的使用,必须达到10~15ml/kg,才能
有效 ➢ 禁止用FFP作为扩容剂 ➢ 禁止用FFP促进伤口愈合
13
附件四:内科输血指南
红细胞
血红蛋白<60g/L或Hct<0.2考虑输
14
附件四:内科输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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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卫医发[ 2000 ]184号 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三: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红细胞 ➢ 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 ➢ 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 ➢ 血红蛋白在70~100g/L之间,根据患者的贫
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 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2
附件三: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血小板
➢ 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 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 ➢ 血小板计数是50-100×109/L,根据是否
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 如术中出现不可控制渗血,不受限制
3
附件三: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新鲜冰冻血浆
➢ 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 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红细胞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doc-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doc-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doc-临床输血技术规范.doc规范为了规范和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

血液资源保护和合理应用血液资源必须得到保护和合理应用,以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输血。

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当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输血科(血库)的设置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输血申请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患者同意在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应该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自身贮血和亲友互助献血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和血浆置换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前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新生儿溶血病的换血疗法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2023年《临床输血操作规范》

2023年《临床输血操作规范》

2023年《临床输血操作规范》
随着医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输血治疗在临床中得到广泛应用。

为了规范临床输血操作,制定了2023年《临床输血操作规范》。

该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输血适应症和禁忌证
规范明确了输血的适应症和禁忌证。

适应症包括贫血、出血等;禁忌证包括输血反应、感染等。

输血前的准备工作
规范对输血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临床评估、血
型鉴定、交叉配血等。

输血操作流程
规范对输血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描述,包括输血前、输血中、输血后的各个环节。

要求在输血全程中加强医护人员的监护,确保输血安全。

输血并发症及处理
规范详细说明了输血并发症的类型及处理方法,要求医护人员掌握相关的急救技能。

输血记录及处理不良反应的报告
规范要求医护人员对输血记录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和报告。

该规范的制定,旨在进一步规范临床输血操作,提高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的健康。

希望临床医护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规范的要求,并不断提高自身的技能和水平。

(完整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完整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为在各级医疗机构中推广科学、合理用血技术,杜绝血液的浪费和滥用,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量和安全,我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组织专家制订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现印好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0年六月一日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和监护。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献血法》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得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与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得临床输血技术与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与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得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得技术指导与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与其她科学、合理用血措施得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得不良反应与经血传播疾病得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得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得无自主意识患者得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人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与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得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得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得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得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与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得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与其她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得,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与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得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与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第十二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与贴好标签得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们急诊、床号、血型与诊断,采集血样、第十三条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2023年最新红细胞输血规范

2023年最新红细胞输血规范

2023年最新红细胞输血规范
简介
该文档介绍了2023年最新的红细胞输血规范。

红细胞输血是
一项常见的医疗技术,用于治疗各种疾病和损伤引起的贫血。

本规
范旨在确保红细胞输血在医疗实践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主要内容
1. 红细胞输血适应症:介绍了红细胞输血的适应症,包括贫血
类型、病情严重程度等。

2. 输血前的检查和准备:详述了进行红细胞输血前的必要检查
和准备工作,以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和成功进行。

3. 输血过程:描述了红细胞输血的具体操作步骤,包括输血速
度控制、输血过程中的监测等。

4. 输血后的护理:阐述了红细胞输血后的护理措施,包括观察
和记录患者反应、处理可能的输血反应等。

5. 输血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介绍了红细胞输血过程中可能出
现的并发症及其预防和处理方法。

6. 红细胞输血质量控制:强调了红细胞输血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包括血液安全、血型配对等方面。

7. 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与红细胞输血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概要,以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遵守相关规定。

结论
本文档汇总了2023年最新的红细胞输血规范,对于医疗机构
和医务人员在红细胞输血过程中的操作和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诚挚希望该规范能够被广泛应用,提高红细胞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务于患者的健康。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 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前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 人员共同实施。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技术规范临床输⾎技术规范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献⾎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管理办法》(试⾏)制定本规范。

第⼆条⾎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医技⼈员应严格掌握输⾎适应证,正确应⽤成熟的临床输⾎技术和⾎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和⾃体输⾎等。

第四条⼆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的输⾎科(⾎库),负责临床⽤⾎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配⾎和其他科学、合理⽤⾎措施的执⾏。

第⼆章输⾎申请第五条申请输⾎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者⾎样于预定输⾎⽇期前送交输⾎科(⾎库)备⾎。

第六条决定输⾎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的不良反应和经⾎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治疗同意书》⼊病历。

⽆家属签字的⽆⾃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病历。

第七条术前⾃⾝贮⾎由输⾎科(⾎库)负责采⾎和贮⾎,经治医师负责输⾎过程的医疗监护。

⼿术室的⾃⾝输⾎包括急性等容性⾎液稀释、术野⾃⾝⾎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压等医疗技术由⿇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条亲友互助献⾎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动员,在输⾎科(⾎库)填写登记表,到⾎站或卫⽣⾏政部门批准的采⾎点(室)⽆偿献⾎,由⾎站进⾏⾎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液成分去除、⾎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科(⾎库)或有前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案并负责实施,由输⾎科(⾎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型患者,应采⽤⾃⾝输⾎、同型输⾎或配合型输⾎。

第⼗⼀条新⽣⼉溶⾎病如需要换⾎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家属或监护⼈签字同意,由⾎站和医院输⾎科(⾎库)提供适合的⾎液,换⾎由经治医师和输⾎科(⾎库)⼈员共同实施。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指在医学临床实践中,针对输血过程中的操作细节、设备选用以及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规范,并确保输血过程的顺利、安全进行。

以下是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重要内容。

1. 输血血液的质量控制:- 输血血液的来源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经过合理的抗体筛查和病原体检测后方可使用。

- 输血血液的血型鉴定应使用符合资质的试剂盒进行,且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 对于ABO血型不匹配的输血,必须进行适当的交叉配血试验。

2. 输血设备的选用:- 输血过程中所使用的输液器、输血管道等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保证无损坏、无污染。

- 输液器应定期更换,并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确保功能正常。

- 输血管道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范,避免交叉感染等风险。

3. 输血操作的规范:- 输血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患者身份核对,确保输血的准确性。

- 输血前应检查患者的血液样本,比对ABO血型,Rh血型以及其他特殊血型信息,并遵守相应的输血规则。

- 输血前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宜输血。

4. 输血安全措施:- 输血医务人员必须进行相关的职业培训,掌握科学的输血技术,并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范。

- 输血过程中,应定期更换手套,并在每次操作前进行手卫生。

- 输血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操作环境的清洁和消毒,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5. 输血后的注意事项:- 输血结束后,应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医务人员。

- 输血结束后,应记录好输血的相关信息,包括血液的来源、输血量以及输血过程中的各项观察指标。

6. 不良反应处理:- 输血过程中,如出现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医务人员。

- 输血医务人员必须熟悉输血反应的处理流程,能够快速、准确地判断并处理各类输血不良反应。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制定和执行,不仅是保证患者输血安全的重要保障,更是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才能有效降低输血过程中的风险,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最新版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最新版
精品课件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二、输血申请
5、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 《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 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 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6、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 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 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 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 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 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 备案,并记入病历。
20、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 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21、按A、B、O、AB 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 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 显的标识。
精品课件
五、血液入库
22、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略) 当贮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和报警装置发出报警 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 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 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 行交叉配血。
精品课件
四、交叉配血
16、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 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 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 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精品课件共同实施。
三、血样采集
12、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 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 病室/门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13、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 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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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叉配血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第三章 送收血样
• 1、送血样人员必须是医护人员,严禁患者家属送血样。 • 2、血样送到输血科后应由送血人员和输血科人员一起核
对以下信息:(1)血样信息与申请单信息是否一致;(2) 核对察看申请单的完整性、血样标识的完整性;(3)血 样标本量、有无溶血;(4)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 • 3、有以下情况,输血科拒绝收血样:(1)血样标识不完 整;(2)血样无标签;(3)标本量不足、血样质量有问 题。 • 4、质量标准要求:(1)血样标本信息完整无误;(2) 血样标本质量符合要求及采集量正确。
• 3、质量标准要求:(1)核对确认申请单及配血单信息正 异常;(4)经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
第六章 输血前核对
• 1、护士治疗室核对内容:血液取回后,主班护士与另一 护士在输血前核对病人资料及血袋相关信息的确认:受血 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床号、血型、交叉 配血记录、供血者血袋号、供血者姓名、血型、血液类别、 血量、有效期、血液有无溶血变质、血袋有无渗漏,确认 无误后将血液送到床边准备输血。
特殊介质配血相合。
第四章 血型鉴定与配血
• 6、配血完成后,必须由第二个人进行复核签字。 • 复核:是有他人对检测者的检测结果进行的签名核实工作,
是质量评价最简单的行之有效的手段。
• 血型鉴定及配血完成后,进行再次核对无误,检测者与复 核者签名。
• 7、质量标准要求:(1)核对血样与申请单信息一致无误; (2)按操作规程及要求配血;(3)复核人员认真核对无 误;(4)进行签字记录。
• 5、质量标准要求:(1)床边核对无误后, 先慢后快,监护输血全过程;(2)输血完 毕后记录输血过程;(3)输血护士签字; (4)有输血反应者,按输血反应流程处理。
第二章 采集血样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之输血指南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之输血指南

3 患者安全
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减 少输血相关并发症的发生。
输血前的准备工作
在进行输血之前,有一些重要的准备工作需要完成。
患者评估
评估患者的病情和输血需求,确定是否适合接 受输血。
血型鉴定
进行血型鉴定,确保选择合适的血液进行输血。
兼容性测试
进行兼容性测试,确保输血后不会发生免疫反 应。
血液预热
将血液预热至体温,以避免输血后寒战和不适 感。
合适的血液选择与规定
选择合适的血液成分以及制定相应的输血规定。
血液成分
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全血、红细胞、 血小板或血浆成分进行输血。
输血规定
制定输血血量、输血速度以及输血途径的规定,以 确保输血的安全和效果。
输血前的检查与评估
在进行输血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评估。
1
凝血功能评估
2
TRA LI
了解输血相关急性肺损伤的预防与处理策略,确保 患者的安全。
TA C O
预防输血相关循环负荷过多,并及时处理以防止心
传染病传播
采取相应的传染病预防策略,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
敏反应、输血反应等。
3
妥善处理留样
4
留取相应的血液样本,以备后续的检测 与分析。
连接输血管
将输血管连接至血袋,并按照规定的速 度输血。
进行监测
定期监测患者的血压、心率、体温以及 尿量等指标,确保输血的效果与安全。
输血后的观察与处理
在输血完成后,需要进行相应的观察和处理。
1 观察
2 妥善处理残留物
继续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 自觉症状以及尿液等情况。
根据规定的处理方法,处 理输血过程中产生的血袋 和输血管等残留物。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生部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生部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生部)2000.06.0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翻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临床输血的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的技术规范

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拟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 好标签旳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 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床号、血型和 诊疗,采集血样。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 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逐 项核对。
交叉配血
受血者配血试验旳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 之内旳。
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 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 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验 患者Rh(D)血型(急诊急救患者紧急输 血时Rh(D)检验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 行交叉配血。
发血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旳血样保存 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 应追查原因。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输血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 袋标签各项内容,检验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 颜色是否正常。精确无误方可输血。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 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 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 核对血液后,用符合原则旳输血器进行输血。பைடு நூலகம்
发血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 取血。
取血与发血旳双方必须共同核对患者姓名、 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 使用期及配血试验成果,以及保存血旳外观 等,精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发血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旳,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漏血;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旳界面不清或 交 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旳情况。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人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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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

血液资源必须得到保护和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售货员应该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二级以上医院应该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应该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第四章交叉配血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第十五条:输血科(血库)必须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除外)。

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第十六条: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应按ABO血型同型输注。

第十七条:遇到交叉配血不合时,以及有输血史、妊娠史或需要短期内多次输血的患者,必须按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抗体筛选试验。

第十八条: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要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第十九条:在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必须认真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等。

同时,需要保存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形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信息,保存期为十年。

第二十条: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并保存有关资料十年。

第二十一条:按照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第二十二条:不同种类的血液成分,需要按照相应的保存温度和保存期进行贮存。

当贮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和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2.检查患者血型、抗体、溶血试验、血红蛋白、血小板等指标;3.检查供血者血型、抗体、血清学检查等指标;4.检查输血器、输血管道、输血过程中的操作记录等。

第三十五条输血后应及时记录输血量、输血时间、输血速度、输血反应等信息,并做好输血记录单,及时反馈输血科(血库)和上级医师。

同时,对输血反应的病例要做好详细记录,包括症状、处理过程、治疗效果等。

第三十六条输血后应密切观察受血者的情况,如有异常反应应及时处理。

术后或严重病例应在输血后24小时内密切观察,如无异常反应,可逐渐减少观察次数,直至输血后7天内无不良反应方可解除观察。

第三十七条输血后应做好血袋、输血器、输血管道的处理和消毒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和传染病的传播。

同时,对输血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和处置,保护环境。

2.首先,要核对受血者和供血者的ABO血型和Rh(D)血型。

这需要用保存在冰箱中的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以及血袋中的血样进行重测。

这些测试包括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以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输血前,要立即抽取受血者的血液加入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并观察血浆的颜色,测定其中游离血红蛋白的含量。

4.在输血前,要立即抽取受血者的血液进行检测。

这些检测包括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以及相关抗体效价的检测。

如果发现特殊抗体,需要进一步进行鉴定。

5.如果怀疑输血反应是由细菌污染引起的,需要抽取血袋中的血液进行细菌学检验。

6.尽早进行血常规、尿常规以及尿血红蛋白的检测。

7.如果发生溶血反应,需要在5-7小时后再次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第三十五条规定,输血后,医护人员需要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将其返还给输血科(血库)保存。

输血科(血库)每月需要统计并上报给医务处(科)。

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输血后,医护人员需要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附件一是成分输血指南。

成分输血是将供者血液的不同成分分开,并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分别输入相关血液成分。

成分输血具有疗效好、副作用小、节约血液资源以及便于保存和运输等优点,因此应该得到积极推广。

附件一中列出了红细胞的品名、特点、保存方式及保存期、作用及适应证等信息。

其中包括浓缩红细胞(CRC),每袋含200ml全血中全部RBC,总量110ml~120ml,红细胞压积0.7-0.8,含血浆30ml及抗凝剂8~10ml,运氧能力和体内存活率等同一袋全血。

它的作用是增强运氧能力,适用于各种急性失血的输血、各种慢性贫血、高钾血症、肝、肾、心功能障碍者输血,以及小儿和老年人输血。

在输血前需要进行交叉配合试验。

LPRC过滤法是一种去除白细胞和回收红细胞的方法,其白细胞去除率在96.3%至99.6%之间,红细胞回收率则高于90%。

手工洗涤法的白细胞去除率为79±1.2%,红细胞回收率为74±3.3%。

机器洗涤法的白细胞去除率高于93%,红细胞回收率高于87%。

适用于以下情况:1.输血后出现白细胞抗体引起的不良反应;2.防止产生白细胞抗体的输血,例如器官移植患者,并且与受血者ABO血型相同。

CRC是一种红细胞悬液,由400ml或200ml全血离心去除血浆后加入适量红细胞添加剂制成,并在三联袋内操作。

规格为由400ml或200ml全血制备。

WRC是一种洗涤红细胞,由400ml或200ml全血经离心去除血浆和白细胞,然后用无菌生理盐水洗涤3~4次,最后加150ml生理盐水悬浮。

其白细胞去除率高于80%,血浆去除率高于90%,红细胞回收率高于70%。

适用于以下情况:1.对血浆蛋白有过敏反应的贫血患者;2.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3.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4.高钾血症及肝肾功能障碍需要输血者。

FTRC是一种冰冻红细胞,去除血浆的红细胞加入甘油保护剂后在-80℃保存,保存期为10年。

解冻后洗涤去除甘油,然后加入100ml无菌生理盐水、红细胞添加剂或原血浆。

其白细胞去除率高于98%,血浆去除率高于99%,红细胞回收率高于80%,并且去除了枸橼酸盐或磷酸盐、K+、NH3等。

规格为200ml/袋,解冻后在4±2℃下保存24小时。

适用于以下情况:1.同WRC;2.稀有血型患者输血;3.新生儿溶血病换血;4.自身输血加原血浆悬浮红细胞需做交叉配血试验。

加生理盐水悬浮只需做主侧配血试验。

PC-1是一种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由200ml或400ml全血制备,其血小板含量为≥2.0×1010/袋20~25ml或≥4.0×1010/袋40ml~50ml。

规格为20 ml ~25ml/袋或40~50ml/袋,在22±2℃下轻振荡24小时(普通袋)或5天(专用袋制备)。

适用于以下情况:1.血小板减少所致的出血;2.血小板功能障碍所致的出血需做交叉配合试验,要求ABO相合,一次足量输注。

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PC-2)使用细胞分离机单采技术从单个供血者循环液中采集,每袋内含血小板≥2.5×1011,红细胞含量<0.41 ml。

规格为150~250ml/袋,与PC-1相同。

ABO血型必须相同。

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GRANs)使用细胞分离机单采技术从单个供血者循环血液中采集,每袋内含粒细胞≥1×1010.22±2℃24小时作用可提高机体抗感染能力。

适用于中性粒细胞低于0.5×109/L,并发细菌感染,抗生素治疗48小时无效的情况。

适用症必须严格掌握,并且需要做交叉配合试验。

ABO血型必须相同。

新鲜液体血浆(FLP)含有新鲜血液中全部凝血因子血浆蛋白为6~8g/%;纤维蛋白原0.2~4g%;其他凝血因子0.7~1单位/ml。

规格根据医院需要而定。

4±2℃24小时(三联袋)作用可补充凝血因子,扩充血容量。

适用于补充全部凝血因子(包括不稳定的凝血因子V、Ⅷ)和大面积烧伤、创伤。

要求与受血者ABO血型相同或相容。

新鲜冰冻血浆(FFP)含有全部凝血因子,血浆蛋白为6~8g/%,纤维蛋白原0.2~0.4g%,其他凝血因子0.7~1单位/ml。

规格为自采血后6-8小时内(ACD抗凝剂:6小时内;CPD抗凝剂:8小时内)速冻成块,规格为200ml、100ml、50ml、25ml,-20℃以下保存一年(三联)。

作用可扩充血容量,补充凝血因子。

适用于补充凝血因子和大面积创伤、烧伤。

要求与受血者ABO血型相同或相容,37℃摆动水浴融化。

普通冰冻血浆(FP)是指FFP保存一年后即为普通冰冻血浆,规格为200ml、100ml、50ml、25ml,-20℃以下保存四年。

作用可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和血浆蛋白。

适用于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缺乏,如Ⅱ、Ⅶ、Ⅸ、Ⅹ因子缺乏,以及手术、外伤、烧伤、肠梗阻等大出血或血浆大量丢失。

要求与受血者ABO血型相同。

冷沉淀(Cryo)每袋由200ml血浆制成,含有Ⅷ因子80~100单位,纤维蛋白原约250mg,血浆20ml,规格为20ml,-20℃以下保存一年。

适用于甲型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vWD)和纤维蛋白原缺乏症。

要求与受血者ABO血型相同或相容。

自身输血指南详见附件二。

第二段:适当稀释血液可以降低动脉氧含量,但不会影响氧供,因为输出量和组织氧摄取率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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