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法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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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
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作 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
28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内容部 分或者全部无效的,当事人采取以 下方式解决纠纷
式通 变过 更人 原民 调调 解解 协的 议方
达通 成过 新人 的民 调调 解解 协方 议式
法就 院原 提纠 起纷 诉向 讼人
民
29
案 例
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后,即设定了双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法律约束力即产生。
• 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调解协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多种
方式督促履行,或当事人可就调解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 法院确认或判决履行。
25
人民调解委员会督促当事人 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采取的方法
• 告知当事人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后果 • 教育劝导 • 依靠群众 • 制定履行方式 • 社会舆论 • 划拨
• 当事人立刻履行承诺,纠纷自Biblioteka Baidu化解 • 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制作调解协议书的
22
人民调解协议书载明的事项
•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 案件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 事人的责任 •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义务的方式、
期限等。
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 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 日起生效。
4
群众性 自治性 民间性
人民调解员的产生 -人民群众选举 -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 自行解决
人民调解委员会 不代表任何政府部门
5
人民调解工作遵循的原则
• 以自愿、平等为基础
• 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
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 护自己的权利
11
指定调解员
当事人选择 调解员
单独调解
联合调解
共同调解
公开调解
不公开调解
及时、就地解决
12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
享有的权利
13
• 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 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
调解
• 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 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14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
履行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2011年1月1日施行
1
适用民事调解的民间纠纷的类型
• 民间纠纷 • 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和解的刑事
案件
• 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赔偿
2
禁止适用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
• 触犯刑律、不允许和解的刑事
案件
• 应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 • 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已经处理
或者判决的案件
3
人民调解的性质
• 三至九名委员组成,设主任一名,必要时可以设
立副主任
• 应当有一定比例的妇女委员 • 少数民族地区应当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委员。 • 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
任。
9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的方式
当事人申请受理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受理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其他政府部门移交受理
10
调解方法
• 救济方式:仲裁;行政调解;诉讼
20
制作调解协议书的情况
• 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如赡养纠
纷、遗产继承纠纷等有民事权利义 务内容的
• 疑难复杂的,涉及多方当事人的 • 债权债务关系需要分期履行的 • 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
21
口头调解协议的情况
•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确,经过
调解后,当事人可以当即赔礼道歉
23
人民调解协议书不应含有的内容
•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 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4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 有法律约束力
• 人民调解协议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规范。 • 人民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
15
•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
调解员
•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16
应当终止调解的情形
• 当事人主动要求终止调解 • 当事人不接受调解结果 •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终止调解
17
• 存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的情形
-已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的 -应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应该受到工商行政管理处罚的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正在 处理或者已经处理完毕的
30
18
-雇凶杀人、涉黑涉恶、寻衅滋事、聚众斗殴 及其他恶性犯罪致人轻伤的
-行为人系累犯,或在缓刑、所外执行、 假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致人 轻伤的
-多次伤害他人身体或致三人以上轻伤的
-轻伤害案件中又涉及其他犯罪的
-携带凶器伤害他人的
19
调解不成的表现及救济方式
• 调解不成主要表现:
-当事人提前终止调解 -经调解当事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 议
6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
设立主体
村民 委员会
居民 企业事业 委员会 单位
乡镇 街道
社会团体 其他组织
7
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的产生方式
• 全体职工大会推选产生
• 职工代表大会推选产生,职工代表大会推
选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时,既可以推选职 工代表,也可以推选职工代表以外的其他 人
• 工会组织推选产生。
8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任期
26
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 • 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且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 • 在法律规定时效内,即人民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
三十日内
• 人民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
事案件的范围,但确认身份关系、收养关系、婚 姻关系的除外。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
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作 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
28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内容部 分或者全部无效的,当事人采取以 下方式解决纠纷
式通 变过 更人 原民 调调 解解 协的 议方
达通 成过 新人 的民 调调 解解 协方 议式
法就 院原 提纠 起纷 诉向 讼人
民
29
案 例
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后,即设定了双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法律约束力即产生。
• 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调解协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多种
方式督促履行,或当事人可就调解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 法院确认或判决履行。
25
人民调解委员会督促当事人 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采取的方法
• 告知当事人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后果 • 教育劝导 • 依靠群众 • 制定履行方式 • 社会舆论 • 划拨
• 当事人立刻履行承诺,纠纷自Biblioteka Baidu化解 • 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制作调解协议书的
22
人民调解协议书载明的事项
•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 案件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 事人的责任 •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义务的方式、
期限等。
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 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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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性 自治性 民间性
人民调解员的产生 -人民群众选举 -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 自行解决
人民调解委员会 不代表任何政府部门
5
人民调解工作遵循的原则
• 以自愿、平等为基础
• 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
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 护自己的权利
11
指定调解员
当事人选择 调解员
单独调解
联合调解
共同调解
公开调解
不公开调解
及时、就地解决
12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
享有的权利
13
• 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 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
调解
• 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 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14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
履行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2011年1月1日施行
1
适用民事调解的民间纠纷的类型
• 民间纠纷 • 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和解的刑事
案件
• 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赔偿
2
禁止适用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
• 触犯刑律、不允许和解的刑事
案件
• 应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 • 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已经处理
或者判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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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的性质
• 三至九名委员组成,设主任一名,必要时可以设
立副主任
• 应当有一定比例的妇女委员 • 少数民族地区应当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委员。 • 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
任。
9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的方式
当事人申请受理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受理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其他政府部门移交受理
10
调解方法
• 救济方式:仲裁;行政调解;诉讼
20
制作调解协议书的情况
• 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如赡养纠
纷、遗产继承纠纷等有民事权利义 务内容的
• 疑难复杂的,涉及多方当事人的 • 债权债务关系需要分期履行的 • 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
21
口头调解协议的情况
•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确,经过
调解后,当事人可以当即赔礼道歉
23
人民调解协议书不应含有的内容
•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 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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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 有法律约束力
• 人民调解协议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规范。 • 人民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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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
调解员
•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16
应当终止调解的情形
• 当事人主动要求终止调解 • 当事人不接受调解结果 •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终止调解
17
• 存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的情形
-已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的 -应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应该受到工商行政管理处罚的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正在 处理或者已经处理完毕的
30
18
-雇凶杀人、涉黑涉恶、寻衅滋事、聚众斗殴 及其他恶性犯罪致人轻伤的
-行为人系累犯,或在缓刑、所外执行、 假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致人 轻伤的
-多次伤害他人身体或致三人以上轻伤的
-轻伤害案件中又涉及其他犯罪的
-携带凶器伤害他人的
19
调解不成的表现及救济方式
• 调解不成主要表现:
-当事人提前终止调解 -经调解当事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 议
6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
设立主体
村民 委员会
居民 企业事业 委员会 单位
乡镇 街道
社会团体 其他组织
7
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的产生方式
• 全体职工大会推选产生
• 职工代表大会推选产生,职工代表大会推
选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时,既可以推选职 工代表,也可以推选职工代表以外的其他 人
• 工会组织推选产生。
8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任期
26
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 • 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且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 • 在法律规定时效内,即人民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
三十日内
• 人民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
事案件的范围,但确认身份关系、收养关系、婚 姻关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