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届全国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紧急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各参赛中职学校:
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第十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征文类网络竞赛通知》和《关于第十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决赛相关事宜的通知》,现予以转发并提如下要求,望各参赛学校遵照执行。
1.根据全国组委会文件精神,第十届“文明风采”省级复赛组织与评审遵循质量第一、控制数量和获奖比例的原则,希望各参赛学校严格执行鲁教职【2013】11号文件关于“把作品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把质量关,认真组织专家进行初赛评审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复赛”的要求。
2.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省复赛集体奖项目除设特殊贡献奖、优秀组织奖外,增设“十年成就奖”,以表彰10年来组织竞赛活动表现突出的学校和地市。
3.学校初赛中获一等奖的征文类、职业生涯规划类、摄影类作品每件作品一式七份、动漫类、微电影类和展演类作品一式五份报送参加省级复赛(书法、绘画、雕塑等作品除外,报送一份即可)。征文类、职业生涯规划类、摄影类作品以纸质形式(摄影类作品冲印形式)报送,动漫类、微电影类和展演类以DVD光盘形式报送,书法、绘画、雕塑作品报送原件。文字类作品中获初赛一等奖的作品同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word电子版,文稿题目用华文中宋小二号,正文标题用黑体三号,正文内容用仿宋小三号字体。其他报送要求按全国组
委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决赛相关事宜的通知》执行。
4.参加省复赛作品签单每份作品一式一份,为《关于第十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决赛相关事宜的通知》之“附件1.决赛参赛作品评选签单”。请各校详细填写有关学校、作者、指导教师、作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
5.请各参赛学校随时关注网上其它通知,或加入山东“文明风采”群接受即时通知,群号:210953326。
附件:1.《第十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征文类网络竞赛通知》
2.《关于第十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决赛相关事宜的通知》
“文明风采”省复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