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人文教育系评优方案(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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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结果

2011年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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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立项一览表(人文科学)
万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单位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接受问题研究 WTO框架下中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研究 康德美学的都市化境遇 安徽省媒体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路径和模式探究 鲍里斯·查哈洛夫对中国20世纪钢琴教育的影响研究 皖江城市带城镇家庭体育研究 基于语块理论的对外汉语会话教学研究 合计 1 2 3 4 5 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大学生道德选择能力及其培养路径研究 基于控制结构视角的上市公司治理研究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中的区域物流能力研究 安徽省普通高校体育教师综合素质现状的研究与探索 跨文化交际中语篇分析度等级对焦虑感和不确定性影响 合计 1 2 3 4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资源型地区农民生态道德教育问题研究—以两淮地区为例 资源型城市贫困脆弱性问题研究——以安徽省为例 基于SSM的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动态分析——以淮南为例 网络多媒体环境下外语学习绩效研究 岳柏冰 吴 鲁 2011SQRW028 2011SQRW029 2011SQRW030 2011SQRW031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宫晓虹 沈维成 刘 刘 林 涛 2011SQRW023 2011SQRW024 2011SQRW025 2011SQRW026 2011SQRW027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项目名称 项目 主持人 赵凤伟 吴 李 马 黄 方 伟 原 萍 项目编号 2011SQRW016 2011SQRW017 2011SQRW018 2011SQRW019 2011SQRW020 2011SQRW021 2011SQRW022 项目 类型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资助 金额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2.80 0.40 0.40 0.40 0.40 0.40 2.00 0.40 0.40 0.40 0.40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1.12•【字号】闽教人〔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1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1]352号),现将我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教育部人事司的通知,本次申报不限定名额,各高校均可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

根据长江学者聘任的基本条件和人数限制,为保证申报人选的质量,我厅要求省重点建设高校申报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其它高校一般不超过1人。

二、各高校要认真做好人选的组织推荐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遴选优秀人才,争取在领军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方面取得突破。

请各校于2012年2月13日前将长江学者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含电子文档)报我厅人事处,其中《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其它材料一式1份。

三、我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我省高校长江学者候选人推荐名单。

四、各高校应通过长江学者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填写、打印相关表格。

经评审确定的推荐人选,将由我厅通过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上传电子材料。

书面材料由我厅审核后报教育部。

申报软件、推荐材料格式等可从“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下载、查询。

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的格式要求见附件2。

联系人:严必锋联系电话:*************传真:*************邮箱:******************附件:1.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1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1]352号)2.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的格式要求福建省教育厅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附件2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的格式要求(一)书面材料1.各高校向省教育厅报送长江学者候选人的推荐公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上海市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评选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上海市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评选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上海市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评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5.27•【字号】沪教委外[2011]61号•【施行日期】2011.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上海市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评选的通知(沪教委外〔2011〕61号)各高校,区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发展目标,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通过引进和优化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本市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培养符合我国社会和经济建设需求的国际化人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拟于2011年上半年开展“上海市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评选试点工作,并拟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实施。

一、评选目的1.切实加大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含课程、师资、理念、方法等)引进、借鉴、利用和辐射力度,加强过程管理,提升办学水平,增强本市教育的国际竞争力,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各类优秀人才。

2.进一步推进本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内涵建设,通过评选引导并激励中方教育机构进一步明确合作办学的定位与目标,真正实现中方教育质量和办学能力的提升。

3.进一步督促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遵守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法律规定,促进我国教育机构规范吸收、利用境外优质教育资源。

4.逐步建立具有较广泛社会公信力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标准和保障体系,推动形成办学者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机制,努力使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办成社会满意的办学实体。

二、评选原则1.引领性原则。

充分发挥评选的导向功能,对办学理念先进、依法规范办学、社会效益显著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要给予大力宣传与表彰,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工作评价制度”验收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工作评价制度”验收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工作评价制度”验收与评优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11.23•【字号】吉教高字[2011]39号•【施行日期】2011.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工作评价制度”验收与评优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1〕39号)各高等学校:按照“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工作评价制度”实施整体工作安排,为全面检查、验收我省高校年初所立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发现与树立提高教学质量的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工作评价制度”验收与评优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标准根据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工作申报条件和取得的实效,确定验收标准如下:1.落实申报工作有具体方案。

2.实施申报工作措施有力,工作扎实。

3.通过落实措施,解决了申报书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达到了具体目标。

4.申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和成绩,有效地推动了教学建设或教学改革,有标志性的成果。

5.实施申报工作,领导重视,群众参与度强,学校支持力度大。

二、评优标准优秀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除符合验收标准之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1.申报工作内涵准确。

教学建设与改革有创新。

2.申报工作内容重要。

属于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工作的重点工作,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具有全局性影响。

3.申报工作实施中有突破。

实施中勇于面对难点,发挥潜力,取得突破。

4.申报工作完成中有特色。

无论是立项、实施,还是认识与理念,工作体现锐意创新,突出特色。

5.成果非常突出。

工作卓有成效,并能同教研或科研有机结合,取得标志性成果。

三、验收、评优程序1.各高校首先组织校内验收,对照年初上报的评价表与验收条件,全面总结申报工作实施中取得的主要成绩与经验,填写验收表,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2011年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立项资助名单

2011年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立项资助名单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2011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2011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委托项目拟立项资助名单 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申报单位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巢湖学院 安徽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合肥师范学院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 淮北师范大学 安徽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宿州学院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农业大学 铜陵学院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农业大学 蚌埠学院 安徽大学 合肥师范学院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科技学院 皖西学院 合肥师范学院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 项目类别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项目名称 宋金之际的政治事件与文学 承接产业转移背景下安徽外贸比较优势动态转化研究 FDI对自主创新能力影响研究--以安徽省为例 安徽省个体诊所变迁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研究 当下中国文化东学西渐中归化与异化翻译策略的优选论分析--以《于丹<论语>心得》多语种译本为例 徽州传统民居装饰艺术三维模型数据库与信息查询平台构建 T.S.艾略特诗歌的结构主义研究 基于工业生态学的汽车制造业废钢铁回收物流研究 基于受众反应视角的电视新闻叙事修辞策略研究--以“安徽新闻联播”为例 基于利率传导机制下我国房地产企业附加值变动的实证研究 农地入股合作社的财务治理模式研究 中华传统武术在外宣中的译介研究 汉画像石艺术在淮北当代建筑装饰中的传承研究 安徽省体育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研究 新一轮土地流转过程中安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问题研究 我国地方政府环保策略的空间计量研究:基于财政竞争的视角 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的当代发展研究 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适应的动态监测与预警研究 大学生创业心理素质培育机制研究 人力资本积累、技术吸收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研究 安徽省粮食生产空间计量与安全系统仿真研究 基于FAHP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模型及应用研究 大学生思想政治现状、成因及变化发展规律研究 皖江城市带房地产业与城市化互动关系研究 企业利益相关者文化模式及作用机理研究 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制度创新研究 安徽省境沿淮地区地名文化研究 全球化视野下的华裔流散作家及文学 基于矫治罪犯心理的安徽监狱环境色彩设计研究 英汉翻译中源语透射效应的多样本翻译语料库研究 安徽村镇银行发展的现实困境及未来路径选择--基于凤阳县利民村镇银行的案例 戏剧美学视野下安徽庐剧的传承与发展研究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研究 调控新政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实证研究--以安徽省为例 微博在大学生中的社会影响力研究 申请人 邹春秀 成祖松 王蕙 郭晓艳 傅悦 佘醒 于元元 刘碧玉 杨家勤 张亚新 叶松勤 卢安 王猛 姜同仁 周思山 崔亚飞 黄有璋 余益兵 沈红明 张小雪 蔡晓薇 朱敏 虞满华 徐琍 吴秀莲 宣洋 陈珂 高婧婧 吴道义 李涛 李强 王德兵 汪良敏 林先云 王晓玲

2011年兰州市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2011年兰州市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关于评选2011年兰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通知区属中小学、幼儿园:依据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1年优秀教师的通知》(兰教师〔2011〕177号)和《关于评选2011年兰州市优秀班主任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评选要求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与评选办法(一)兰州市优秀教师1.基本条件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无私奉献,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一线任课教师。

2.具体条件(1)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或者在学校德育部门从事学生德育工作5年以上;(2)热爱本职工作,能积极承担并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刻苦钻研教材,教学效果优秀,在教育教学研究中勇于创新,2次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3)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学生严格要求,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4)近5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并至少有2次优秀;(5)推荐测评中群众满意率较高,原则上要达到70%以上。

3.评选办法评选要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各学校要召开教职工大会,公布评选条件、名额、办法及要求,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全体教职工民主推荐和评选。

民主推荐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二)兰州市优秀班主任各学校根据《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的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县区、本学校的《优秀班主任评选细则》,认真组织评选与推荐,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县区所属学校申报材料由县区教育局初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二、评选程序1.由教育局党委办公室将名额分配至局机关、局直机关及各学区,具体评选由学区负责评选产生后上报;2.各学区评选须按文件中评选条件及办法进行;3.党委办公室汇总各学区上报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材料,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后上报市教育局。

三、名额分配单位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局机关 2名——局直机关 1名——中学学区 5名 4名幼儿园学区 4名 3名五里铺学区 3名 2名宁卧庄学区 3名 2名一只船学区 3名 2名秦安路学区 3名 2名畅家巷小学 3名 2名通渭路学区 3名 2名安乐村学区 3名 2名青石小学 1名——白道坪小学 1名——二营学校 1名——民办学校 2名——说明:为调动南北两山学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白道坪小学、青石小学、二营学校3所学校各分配1个兰州市优秀教师名额,由学校直接评选产生。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岩学院学…2012‟10号关于评选龙岩学院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院(系)、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及时发现典型、树立榜样、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2届优秀毕业生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一)先进班集体1.有政治坚定、团结进取、作风扎实、服务同学的学生干部集体。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全体成员学习的优秀率、及格率、上课出勤率高,计算机考试、大学英语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通过率高。

4.在“红土先锋、红土学风、红土清风”主题教育活动中真抓实干,成效显著。

5.积极参加“文明学校”、“文明教室”、“文明宿舍”等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6.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体育活动,班级体育合格率达90%以上。

(二)三好学生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前两学期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分为优(2011级学生以一学期计,下同)。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前两学期素质综合测评总分、文化学习素质测评分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无课程不及格。

3.在“文明教室”、“文明宿舍”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三)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应该满足:1.本学年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

2.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起到骨干作用。

关于评选表彰2010-2011学年巢湖学院“三好学生”、

关于评选表彰2010-2011学年巢湖学院“三好学生”、

院团联字…2011‟8号关于评选表彰2010-2011学年巢湖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各系: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挖掘发现青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学生身边的学习榜样,展示我院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团委、学生处决定评选、表彰2010—2011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和对象2011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的标准和要求评选的具体要求详见巢湖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院党字[2008]24号)。

三、表彰和奖励凡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个人或集体,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四、具体要求各系的评选、公示、推荐工作在4月22日前结束。

被推荐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学生或班级,要认真填写《巢湖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巢湖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巢湖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各一式两份)。

各系连同表彰名单汇总表于4月22日前报团委。

同时将表彰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tw@,联系人:郭超电话:2361413。

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特此通知附件1: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附件2:巢湖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3:巢湖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4:巢湖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团委学生处二O一一年四月六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注:在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中,人数低于40人的班级占系班级总数一半以上的系酌情减少分配名额巢湖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2010—2011学年)巢湖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2010—2011学年)巢湖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2010—2011学年)。

社科人文类课题

社科人文类课题

关于申报2011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院部:山东省社科规划办于2011年 10月10日至10月17日受理2011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我校申报限额为12项,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学校集中受理时间为10月8日,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个人材料不受理。

材料报送至四方校区图书科技楼1503室或黄岛校区1号办公楼370室。

二、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审查合格的《活页》和《申请书》(各一式7份)、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书。

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内容依次为:项目类别(重点、一般、青年和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学科分类(一级学科)、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主管单位、成果形式、完成时间、申请经费、联系电话等。

山东商业服务业发展研究、外语教学改革研究专项及莒国历史与莒文化研究专项分别单独提交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三、按省社科规划办文件要求,承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四、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11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指标分配表3、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4、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设计论证》活页5、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科技处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关于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各位老师: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已经开始(详见附件)。

因为学校要先进行材料的网上审核,再经过教育厅报到教育部,所以学校要做预留时间,请各位老师9月27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各学院在9月28日上午将纸质材料送至四方科技楼1510。

联系人:岳丽宏,电话:,。

龙泉学区2011年度工作总结工作

龙泉学区2011年度工作总结工作

工作总结榆中县龙泉学区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榆中县龙泉学区2011年度工作总结本学年度,我学区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南,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转变观念,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以德执教、依法治校,以教研为先导,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一、全面加强学区党的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为了全面加强学区党的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在推进教育科学发展中的作用,努力把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广大党员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学区党支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榆中县教育局党组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学区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了“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

各学校按照学区党支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党性教育”、“岗位奉献”、“结对共建”、“亮牌示范”、“组织创新”等一系列活动。

今年正值建党90华诞,我学区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六月红歌比赛,通过精心组织,认真排练,所唱歌曲凭借火热的革命激情在唱红歌比赛中获奖,这在贫困偏远山区是不多见的。

七一“建党节”,学区党组组织所有党员进行联谊活动。

节日当天,红旗飘飘,所有党员高唱着革命歌曲向龙泉最高山进发。

所有党员登顶后进行了红旗下宣誓,重温了革命历史,体验了长征精神的伟大,接受了光荣革命传统的洗礼。

通过这些活动,大力加强了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了龙泉学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深化教育管理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制定《龙泉学区学校内部管理暂行办法》。

为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增强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制定了《龙泉学区学校内部管理暂行办法》,从德(10分)、能(10分)、勤(10分)、绩(50分)、教案(10分)、作业(10分)对教师进行考核,计算出教师的总分,第一学期占50%,第二学期占50%,对各学校、学区全体教职工进行名次认定,作为年终考核、评优选先、晋升职称的依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7.12•【字号】沪教委高[2011]35号•【施行日期】2011.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沪教委高〔2011〕35号)各本科高等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11〕13号),各高校向我委申报了2011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

经专家评审,我委研究确定复旦大学《服务营销》等49门课程为2011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现将课程建设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立项课程建设起讫日期为2011年7月到2013年6月。

请各高校按照《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校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切实加强对立项课程建设的指导、管理和考核。

课程负责人应合理使用建设经费,合理选择授课对象,合理选择优秀原版教材,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英语授课水平和效果,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达到建设目标,并发挥示范作用。

二、按照《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我委资助市属高校每门课程建设资金4万元,部属高校每门课程建设资金2万元,并请部属高校为每门课程提供配套经费(分配表见附件2)。

我委将委托相关专业机构为高校提供国外原版教材。

请上海高校外国教材中心与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保持联系,共同做好教材教参的推荐、审核工作,确保学校及时选用优秀原版教材。

附件:1.2011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名单2.2011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经费分配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附件1:附件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名单并下达奖励建设经费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名单并下达奖励建设经费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名单并下达奖励建设经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11.21
•【字号】沪教委高[2011]57号
•【施行日期】2011.11.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名单并下达奖励建设经费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1〕57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1〕45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上海高校精品课程评选工作。

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步骤,并经我委决定,共评选出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97门(名单见附件1),现予公布,同时下达专项奖励建设经费(额度见附件2)。

希望各高校进一步加强精品课程建设指导,使用好奖励建设经费,支持精品课程进一步实现师生互动、跨校共享、社会开放,鼓励精品课程优先进入上海高校课程资源跨校共享系统(筹建中)。

附件:1.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名单
2.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专项奖励建设经费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附件1:
附件2:
注:2011年度上海高校精品课程部属高校每门3万元,市属高校每门6万元。

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教育方案

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教育方案

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教育方案I.引言人文社会科学教育在学校教育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价值观,帮助他们成为具有文化沉淀和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本文将讨论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教育方案的重要性及其可行性。

II.培养人文素养人文社会科学教育应该致力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

在这方面,学校应设计相关教材和课程,包括历史、文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等,以激发学生对人类文化、历史和思想的兴趣和理解。

III.培养社会责任感教育不仅仅是知识传授,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学校应当通过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等教育形式,让学生了解社会问题,培养他们的爱心和服务意识,使他们成为回报社会、关怀他人的积极公民。

IV.培养创造力和批判思维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教育方案还应重视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批判思维。

通过设立与艺术、文化、历史和社会等相关的课程,学校可以激发学生的创造潜力,并培养他们对信息的批判性思维,从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V.深化跨学科教学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教育方案应该鼓励跨学科教学。

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技术和工程等领域有着密切的联系,跨学科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发展。

学校可以组织跨学科的课程和项目,让学生从不同学科中获取知识和技能。

VI.加强教师培训为了有效实施人文社会科学教育方案,学校需要提高教师的相关素养。

学校应该加强教师的培训计划,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教师能够有效地引导和激发学生对人文社会科学的兴趣,并提供专业指导。

VII.利用现代技术手段现代技术手段为人文社会科学教育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学校可以利用多媒体、互联网和在线学习平台等工具,为学生提供更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和交流机会,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

VIII.倡导全球视野在全球化的时代,培养学生的全球视野至关重要。

学校应鼓励学生参与国际交流项目和文化活动,拓宽他们的视野,增强他们对不同文化和价值观的理解。

这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跨文化沟通能力和全球公民意识。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七月
附件 1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人员的考核条例
为促进各班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保证该项 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将对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部 和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条例如下: 1.是否对本学院、本班级内的同学进行及时地宣传、讲解综合素质评价工 作,是否做到让同学真正了解该项工作并积极配合。 2.是否按时参加学院各种工作会议。 3.是否公正、如实地进行记录,评定分值是否合理,工作态度是否严肃认 真,有无故意隐而不报等。 4. 能否虚心接受同学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意见,认真对待同学提出的问 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错误,保证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9.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学习、实践活动 次(此项加分累积不得超过
(提交入党申请书、写思想汇报、写党校结业 2 分,按长学期计算)
论文等项目除外)
成为预备党员,预备党
员转正每项各加 1 分
校、院级加 2 分/次,省
级加 4 分/次,国家级加 6
10.获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社团干部等 分/次,(青年志愿者二星荣
数”为次要关键字、“学年所获总学分”为第三关键字的排序方法对每位学生进行学年智成 绩的排名。
计算方法:“综合绩点”=“主修专业课程学年平均绩点”×70%+“所有课程学年平均 绩点”×30%。
(三)身体素质方面 该项成绩由学校公体部统一提供给各学院,根据学生每年达标成绩得出。 等级确定标准为 85 分以上为“优秀”,75-84 为“良好”,60-74 为“及格”,60 分以下 为“不及格”。
(一)学 生参加各 项集体活
5.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 志愿服务活动 (包括各种志愿者活动、义务劳动及公益活动;

辅导员的绩效评价方案

辅导员的绩效评价方案

辅导员绩效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正确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充分调动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并为辅导员的奖惩、晋升及队伍建设提供重要依据。

二、考核对象全院本学年在岗的所有辅导员三、考评时间每学期对辅导员进行一次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四、考核原则(一)管理与激励相结合原则,重在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督促辅导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

(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三)客观公正和民主公开相结合原则。

(四)考评与奖酬相一致原则五、考核内容及指标体系辅导员考核内容(一级指标)主要为三个部分:职业素养、日常工作、基本业务。

每部分由工作业绩量化结果组成二级指标,共20个二级指标。

具体见下表:六、考核办法(一)学院考核:由学工处根据平时对辅导员工作状况的详细记载,结合辅导员的工作实绩,填写《东北师大人文学院辅导员考核评估表》。

此项占最终考评总分的40%。

(二)系考核:由各系领导依据考评指标,结合辅导员的工作实绩进行打分,填写《东北师大人文学院辅导员考核评估表》。

此项占最终考评总分的30%。

(三)相关部门考核:根据辅导员工作与学院其他职能部门的关联程度,由学工处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对辅导员进行考核,结合辅导员工作实绩,填写《东北大大人文学院辅导员考核评估表》此项占最终考评总分的15%。

(四)学生评议:通过问卷调查,全体学生对本人所在系的辅导员工作进行民意测评。

此项占最终考评总分的15%。

(五)加分情况:由科研和个人获奖两部分组成,每一部分只取最高分值,内部分值不累加。

其中“科研”和“个人获奖”二者具备其一为评定优秀辅导员的重要因素。

1.科研公开出版的著作,主编加5分,副主编加3分,参编人员加1分;公开发表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论文,国家级刊物加3分,省级刊物加2分;承担课题情况,国家级课题主持人加5分,参加人员(前8位)加3分;省级课题主持人加3分,参加人员(前5位)加2分;校级课题主持人加2分,参加人员(前3位)加1分。

关于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2011-2012学年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2011-2012学年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江西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文件赣农大学工发[2012]6号关于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2011-2012 学年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学工办,研究生处:为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健康成才,全面发展,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激励毕业生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力创佳绩,现就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2011—2012学年毕业生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 2012届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优秀毕业生按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3%评选,毕业生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

三、评选条件(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讲究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CET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30%。

3.本科毕业生须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累计至少有2次获校(奖项指“三级奖或1次省级奖;专科毕业生累计至少有1次获校级奖。

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荣誉。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就业意识强,在毕业生就业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优先评定在社会工作、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毕业生。

7.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可参照上述内容。

(二)毕业生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根据《江西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评定。

四、评选要求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进行评选,初评结果需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7天。

公示结束后,本专科生初评结果报学工处审核,研究生初评结果报研究生处审核。

初评结果审核无误后统一报学工处汇总。

2.参加评选的毕业生须填写《江西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江西农业大学校级三好学生(优干)登记表》。

将人文关怀注入助困之路论文

将人文关怀注入助困之路论文

将人文关怀注入助困之路摘要:助困工作是高校学生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评奖评优、发放助学金和专项补贴、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四个方面,是一项繁琐而又具挑战性的工作。

如何将这一工作做好、做实、做细是我们需要研究思考的问题,而人文精神是最能站在学生的角度,为学生着想,体现出公平、公正、透明的,所以我们要本着“以人为本,为学生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扬人文主义、人文关怀、人文教育,将人文的核心和灵魂带入助困中来。

关键词:人文精神助困工作公平原则柔性教育人文即“以人为本,以文化人”,人文精神是以对人类命运的思考来教化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本质上是非功利的。

这种精神无论是对助困对象——弱势群体还是对助困工作的展开都是极为重要的价值追求和支撑保障,所以助困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手段和每一个目的都要以“人文为本”,充分发扬人文主义、人文关怀、人文教育,将人文的核心和灵魂带入助困这一项细致巨大而又充满矛盾的工程中来,始终围绕在“以人为本,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这个中心,将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长期性工作落实、抓好,积极促进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方案化,切实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长成才。

首先,“人文助困”要严格把握学生的资格认定审查程序,平衡各方利益机制,做好相关学生的诚信教育,切实将有限的名额给与需要帮助的学生,提高助困的公平性、公信力。

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我系助困工作开展比较平稳,学生贫困数量渐趋稳定,随着助困制度的完善(2011年制定的《工商管理系国家励志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工商管理系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工商管理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教师服务能力的提高,助困公平性不断增强,学生满意度日渐提高。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某些人钻空子,将本属于他人的名额占为己用,过着舒服逍遥的日子却将别人困难艰辛的生活漠然置之。

一方面这是制度上的漏洞,后继性跟踪力度不够,如学生在当地民政局签字盖章容易,从而在助学金、各项补助的利益驱使下随随便便去民政局做个证明,使真正需要救助的学生被拒绝在助困大门之外。

国家教委关于实施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实施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实施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7.04.02•【文号】•【施行日期】1997.04.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国家教委关于实施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1997年4月2日)国家教委决定“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从1997年开始启动,每年评选30人左右(第一批评选50人左右),连续五年,使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的规模达到150人左右。

现将《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实施细则(试行)》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学校党委要加强领导,切实把好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关。

当前,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骨干教师的稳定和培养是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教学和科研发展的一项带根本性的工作。

有关部委和院校已经采取措施,抓紧培养跨世纪的人文社会科学优秀人才。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从整个国家特别是高等教育和21世纪人文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需要出发,把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工作当做一项战略任务,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地有关计划地加以落实,努力培养一批信念坚定,知识渊博,学风优良,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又善于联系实际的新一代人文社会科学家、跨世纪的学科带头人。

附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1996年2月14日会议通过的“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的实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不断提高这支队伍的政治业务水平,努力培养一批全面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贯中西、联系实际的理论家”的指标精神。

历史评优课对骨干教师提出的要求

历史评优课对骨干教师提出的要求

Educational Practice and Research评优展示课要求教师们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新颖独到的教学设计、恰当有效的教学手段。

评优课能加快青年教师的成长速度,是证明教学实力的战场,是展示教师个人风采的舞台,也是发现潜在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

本文旨在探讨笔者在评优课中发现的问题,这些问题从不同角度反映了骨干教师培养和专业发展中存在的软肋。

一、评优课中存在的常见问题(一)知识体系把握不到位教师参考课标构建课程体系,才能确定好重点,把握好具体某节课的主题;只有具备全局观念才能把握史料真实意义,这样教学才能实现在课堂中渗透历史学科素养。

教师以往养成的教学习惯难以改变,往往对课标理解不到位,在教材挖掘方面也就显得不充分。

有的教师还是面面俱到地宣读课本知识,难免顾此失彼。

因此笔者建议,学生能通过学案解决的困惑教师就别重复了,通过做练习能掌握的内容就别在课堂展开了,这样才能围绕课标对重点问题进行精心设计。

教学的基础是学生对概念理解到位,所以史料解释不可点到为止;教学设计应围绕重点环节,对课堂安排有所取舍,对重点问题应确保有充裕的时间让学生展开探究。

(二)授课环节流于形式情境设置是为了化难为易,搭建学生已有经验和新知识体系之间的桥梁。

设计不能流于形式,要有明确的目的,不宜仅仅追求课堂趣味。

再如课堂探究常常带有盲目性,讨论目的不明确,缺乏系统性、逻辑性、专业性,也是浪费课堂时间。

精心的教学设计必须因材施教,先了解、观察学生是怎么想的,注重对学生思维的引导和点拨,实时反馈调控,注意教学过程中生成资源。

二、骨干教师专业发展现状(一)历史教育目的不明确历史是人文教育的重要学科,其目的主要在于彰显人文精神,体现人文关怀,传承文化精粹。

但是社会当前所面临的实际上是一个急功近利的时代,在应试教育的长期影响下,很多教历史评优课对骨干教师提出的要求*邵兵(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河北石家庄050000)摘要:评优课是优秀教师展示个人风采的舞台,对教师们提出了很高的职业素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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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学年人文教育系评优方案(暂行)
为落实我校“一个中心、两个突破”的办学方针,全面提高我系学生综合能力素质,根据我校学生手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订人文教育系评优方案:
综合总分=专业成绩*60%+综合素质*40%
一、专业学习成绩(60%):
两个学期成绩的算术平均乘以50%。

二、综合素质(直接加分、减分最后合计乘以40%)
加分项目:
(1)在本学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院级、系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分别加8分、6分、3分、1分)
(2)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被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加0.5分;
(3)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受到院表扬(以文件为准)的加1.5分;
(4)参加学校组织各类比赛及荣誉,参与者加1分/次,获得一、二、三等奖励分别加4分、3分、2分,只取最高分,如获国家级和省级加10分、8分(包括团队和个人同等加分,取最高分值,不重复加分)
(5)担任一学年以上系干和院干5分(党支部支委成员、院记者视同系干,礼仪队成员视同班委会成员,军训教官视同系干对待),班长和团支书加3分,班委会成员2分;
(6)甲等寝室成员每人次加1分,乙等加0.5分(可累计加分)。

(7)凡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科研论文奖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3分。

(8)凡在院国家级、省级、团委网、学院网发表文章,国家级加6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其他一篇加1分。

(9)本学年度各种过级每人次加2分(英语、计算机及各种职业资格论证,驾照除外)。

(10)国家级运动会破记录者,加12分,省级运动会破记录者加6分;在校运动会破记录者加3分。

(校运动会1—3名加3分,4—6名加2分,7—8名加1分)
(11)学校运动队员加1分。

下列情况一律取消评奖评优评助:
(1)受院、系级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2)团日活动早退、迟到、缺席,违纪者;
(3)升旗、早操无故早退、迟到、缺席者;
(4)无故旷课、迟到、早退者;
(5)无故不参加各类活动者;
附:
助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定困难补助首先以家庭困难者给予优先考虑,再结合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虑。

二、学习方面:平时上课认真、表现良好的学生都可以平等参与困难补助的评定。

三、卫生方面:所在寝室卫生良好,无获差寝室。

纪律方面:申请者必须平常表现良好,未受到院系通报的。

人文教育系 201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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