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正态度 提高认识 认罪服法 接受改造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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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正态度提高认识认罪服法接受改造
各位服刑人员,通过前两节课的学习,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监狱的性质和任务,明确了你们所享有的权利和应该承担的义务,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谈谈“改造”。
一提到“改造”这个词,我知道许多服刑人员会存在一种逆反心理,毕竟失去自由,从事非自愿的劳动、教育、遵守监规纪律是一种惩罚,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这是一种认知错误。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有句俗话说的好:“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犯了罪就应该接受惩罚,这是法律的报应原理,当然这只是通俗的说法,从心理学角度来看,这是由于服刑人员的心理中有两个部分在起主导作用:一是,犯罪心理因素;二是,常人都具备的常态心理因素。这两种心理因素都会对个体的价值观、世界观、道德观起作用。有时犯罪心理因素起主导作用,主导着对事物的认识;有时常态心理因素起主导作用。监狱是一个改造人的环境,和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因素发生直接的碰撞,通常这时的你们对监狱环境及各种改造措施的认识是用犯罪心理去认识的,常态心理对你们的认识并未起主导作用,你看到的当然只有惩罚,只有消极的方面。因此,你们认为这是一种逆境是可以理解的。犯罪心理是在长期的生活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犯罪行为也并非突然发生,消除犯罪心理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他是一种艰辛和漫长的过程,对你们来说这种逆境又是必要的。我记
得有一句人生的哲理虽然并非特指改造来说的,但非常形象地说明了改造过程这个事件:“谁想到达源头,就必须逆流而上,尽管这是困难的、痛苦的,并且还会伴随着很多挫折,但只有这样,你才知道源头在哪。”要想回到本来的你,那么你只能欣然接受这种逆境,同时调动自己的常态心理来认识这个逆境。认识监狱的各种改造措施,你就会发现,无论是严格的监规纪律还是枯燥的学习过程以及艰苦的劳动,其中所含的更多的是积极因素。认识改变一切,换个角度看问题,你会形成一种全新的认识,你就会发现不是所有的改造都是强制的,也不是靠强制就能改造一个人的,更主要的是自我参与,自觉、主动改造自己。认识到了这一点,你也就看到了你原来对改造的认知为什么是错误的了。还是举个例子吧。
承德监狱心理咨询室中有一个负责打字、整理资料的劳动岗位是由服刑人员担任的,从事这个劳动岗位的是一名仅具有初中文化的人。在一般人看来这个岗位再平常不过了,但这名服刑人员借助了接触电脑的机会,把劳动岗位变成了学习岗位,认真钻研电脑知识,而且还经常主动要求加班加点。在劳动中虽有艰辛,但认识改变了劳动改造的态度,态度决定一切,他在逆境中不断前行。几年下来,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先后设计了心理测试电脑软件、心理档案系统、改造质量评估系统(入监阶段),目前正在设计全监狱的信息化管
理系统。他在劳动改造的过程中体验到的是快乐和成就感。在劳动中学到的是技能,这样的人出监后会为找不到工作犯愁吗?然而现实中面对这样岗位的是大有人在,如何看待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决定了你会采取怎样的行动。缺乏自我改造的动机,只能是被动改造,那样的改造是痛苦的。别人对你的改造只是起到一个助力作用,相当于把求助者带到水边,至于喝不喝水则在于病人自己。
如何变消极被动改造为积极主动改造,减少服刑期间发生违规违纪问题,避免出监后再走上犯罪的道路呢,我们要做的就是“端正态度提高认识认罪服法接受改造”。
认罪服法是改造的基础,犯了错就要承担责任,犯了罪就要接受惩罚,这是做人的一种担当,可现实中有些人就是不想认罪。有些服刑人员嘴上说认罪,心里并没有认罪;表面说认罪背后不认罪。
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犯罪心理状态尚未消除,在这种心理支配下,当然心里就不会认罪。二是根本就不知道怎么认罪,从哪方面去认罪,甚至通过不断将自己行为“合理化”进行解释。
如,(1)将犯罪归咎于家庭的经济困难,生活不下去“不得已而为之”,甚至给出一个自己都觉得可笑的理由“我要弄点钱养活年迈的父母”;如(2)把自己的犯罪原因看成是外界环境诱使,不是“自己想为之”;或者(3)把整个世界
看成漆黑一团,认为追求金钱是人生的唯一目标,把赚钱分为“红道”手段和“黑道”手段;或是(4)在于其他服刑人员定罪量刑攀比中,感到“自己判重了,吃亏了”,产生了法院定罪量刑不公的思想;甚至有(5)对自己的犯罪性质、情节歪曲辩解避重就轻等。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警察问一个小偷:“你做什么了,怎么被判了六年?”
小偷说:“不就拿了根绳子嘛!”警察问:“一条绳子就判了六年?”
小偷说:“绳子后面还有一头牛”,
“那也不至于呀!”警察又问
小偷接着说:“牛后面还有一辆车,车上还有冰箱、彩电。”
其实这个故事反映了很多服刑人员的认罪心态,即在认罪过程中尽可能轻描淡写地评价自己的犯罪行为对他人、社会所造成的伤害与损失,以此减轻自己的罪责。
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服刑人员也是一样,只有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深刻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忏悔自己的罪过,在此基础上,自觉剖析犯罪原因,挖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思想根源,并认真接受教训,才能真诚认罪悔罪,才能下定决心痛改前非,从被动改造走向自觉改造,直至获得新生。
怎样做才是真正的认罪服法?概括地说,就是要知罪、认罪、悔罪,心悦诚服地服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知罪”就是
要首先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认罪”就是要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悔罪”就是对自己过去的罪行彻底决裂,憎恨自己的罪行,服从判决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是处于无奈做表面文章。具体要做到以下五点:
1、要承认犯罪事实。
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做到一一交代清楚,包括交清隐瞒的余罪、交清隐瞒的赃物和其他罪证
2、要深刻认识犯罪危害。
在认识犯罪危害性时,主要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一是要既看到犯罪的物质性损害,又要看到犯罪的非物质性损害。如多少人被伤害,多少钱财被抢劫,多少房屋被烧毁等等,都是看得见、数得清的物质性损害。此外还必须认识犯罪的非物质性损害,如恶劣的政治影响、社会影响、心理影响等。
二是既要看到犯罪的直接危害,又要看到犯罪的间接危害。例如,一个抢夺犯,在街上抢夺了一名妇女身上的五千多元钱,这五千多元钱是她从亲戚朋友中好不容易凑起来为她身患重病的丈夫治病用的。钱被抢夺后,这名妇女极度悲痛,投河自尽了。她的丈夫知道后也一急之下撒手而去,家中只剩下两个年幼的孩子,成了孤儿。从这个例子看,尽管这个抢夺行为只抢夺了五千元钱,那名妇女直接损害也只有五千元,可是由于这个抢夺的犯罪行为,一个正常的家庭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