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绩效考核细则
公安局的绩效考核制度
公安局的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在现代组织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公安局这一关乎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的机构来说,绩效考核更是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公安局的绩效考核制度,包括其背景、目标、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方面,旨在全面了解和分析这一制度的特点和重要性。
一、背景随着社会进步和变革的不断发展,公安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需求。
因此,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可以帮助公安局更好地评估和提升各级警务人员的工作表现,以确保公安工作的高效运行和不断改进。
二、目标公安局的绩效考核制度旨在:1. 评估警务人员的绩效表现,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方面;2. 确定警务人员的晋升、奖励和培训等机会,激励和鼓励优秀人员的进一步发展;3. 识别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公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4. 建立公正、公平的考核机制,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准确。
三、内容公安局的绩效考核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绩效评估:根据警务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对其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内容可以包括案件办理情况、治安维稳工作、群众满意度等方面。
2. 考核指标设定:设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和权重,以便对不同职务和岗位的警务人员进行区分评估。
考核指标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
3. 考核流程规定:制定详细的考核流程和步骤,确保评估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流程可以包括绩效目标设定、数据收集、考核评估、绩效反馈等环节。
4. 考核结果运用:将评估结果应用于人事管理决策中,如晋升、奖励和培训等方面。
同时,及时反馈评估结果给被评估者,以便其了解自身表现并做出改进。
四、实施方式公安局的绩效考核制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实施:1. 组织内部评估:由公安局内部人员或专业机构负责评估工作表现。
这种方式可以确保评估过程的保密性和专业性。
2. 评审委员会评估:组建由公安局内外的专家和权威人士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警务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
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警务经验和高度的专业素养。
交警支队民警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序号
计分标准
理想信念
1
在公众场合或利用媒体网络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
政治
理论
学习
2
单位、部门学习教育活动在人员、时间、内容上不落实,未完成教育学习任务的,每次扣单位、部门责任领导1分,以学习记录为准。
3
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或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每次扣2分。
以上绩效考核,除了扣相关人员绩效分外,按照每分100元的标准扣发本人当月加班或津补贴。
值班备勤制度
99
违反值班备勤制度的,每次扣1分:外出执行警务活动擅离职守的,每次扣1分.
请假
销假
休假
制度
1010
违反请销假制度的,每次扣1分,部门领导扣0。5分
工作
效率
1112
工作推诿、拖拉、出工不出力致使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被市局纪委、政治部、指挥中心、办公室、法制处通报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3分,部门分管领导1分;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5分,部门分管领导2。5分
2327
办公室内卫生“脏、乱、差”每次扣1分。
2428
办公室用电设施管理,下班后不人离灯息,关闭空调、电灯、电脑的每次扣0.5分。
2529
违反警车管理规定、装备管理规定的每次扣1分。
2630
违反信息网络管理规定发生事故的,每次扣2分;发生泄密事件每次扣5分。
2731
不服从组织调动பைடு நூலகம்扣5分;不服从岗位安排的扣2。5分.
1923
违反省公安厅“八条严禁”、“六个一律不准”规定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5分;
【公安办法】本溪市公安局绩效考核办法
【公安办法】本溪市公安局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提升全市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促进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建军任组长,其他市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警种支队、机关处室、分县局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的本溪市公安机关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评估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评办”),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孔宪敏兼任主任,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树义兼任常务副主任,指挥部主任王文东、政治部副主任温景珠任副主任,政治部绩效办主任姜庆山任执行副主任。
“考评办”设在政治部绩效办,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含省厅重点工作任务)绩效评估考核的总体组织、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市局各警种、部门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也要分别成立考评小组,负责本战线考评工作。
第三条绩效考核严格遵循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日常考评、注重社会效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绩效考核实行下考一级,全局实施三级考核。
(一)市局政治部绩效考核办公室是全市公安机关绩效考核工作的主管机构,负责对各分县局、警种支队、机关处室的年度绩效考核。
(二)各分县局、警种支队、机关处室负责对本单位所属科(室)所队的年度绩效考核。
同时,各警种支队、机关处室要对本系统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
(三)各科(室)、所、队负责对本单位所属民警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各单位自行考评本单位所属机构和民警所得分值,不计入市局对各单位的绩效考核成绩。
第五条绩效考核依据(一)警务信息综合应用等系统平台抽取的数据;(二)公安部、省厅等上级机关的情况通报;(三)各级业务指导部门监督检查的结果;(四)纪检、督察对违法违纪违规民警的处理结果;(五)考核机构实地抽检的结果;(六)立功受奖、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通报表扬;(七)上一级考核结果;(八)其他可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交警支队民警绩效考核细则
违反省公安厅“八条严禁”、“六个一律不准”规定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5分;
2024
受行政警告处分扣10分;受党内警告处分扣10分。
2125
违反“五条禁令”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10分。
2226
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有关着装、仪容、举止和礼节规定的,每次扣0.5分;
非执行公务着装进入娱乐场所的每次扣1分。
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10分,部门分管领导扣5分;
值班备勤制度
99
违反值班备勤制度的,每次扣1分:
外出执行警务活动擅离职守的,每次扣1分。
请假
销假
休假
制度
1010
违反请销假制度的,每次扣1分,部门领导扣0.5分
工作
效率
1112
工作推诿、拖拉、出工不出力致使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被市局纪委、政治部、指挥中心、办公室、法制处通报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3分,部门分管领导1分;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5分,部门分管领导2.5分
2832
违反请示报告制度的,每次扣1分。
2933
违反工作交接制度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3034
违反证件、印章管理制度的,每次扣1分;
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3135
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直接责任人3分。
3237
固定资产丢失的,除了按照规定赔偿外,每次扣单位分管领导1分,扣直接责任人2分。
标准扣发本人当月加班或津补贴。
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化成一座山
2327
办公室内卫生“脏、乱、差”每次扣1分。
派出所绩效考核办法
××派出所社区民警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所正规化建设,规范和完善民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民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民警的奖惩、培训以及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提供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范围为我所在编在职的民警。
第三条民警考核工作实行量化记分,确定等级,根据考核等级实施奖惩。
考核结果作为民警参加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需针对民警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细致的考评。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第五条成立民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指导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行政内勤室,由行政内勤室承担考核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第三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第六条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七条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记分(公共内容为35分,业务工作为65分),实行每季汇总,年终总评。
第八条考核计分,采用扣分与加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扣分方式:主要是对于未完成岗位职责任务和违反纪律制度的民警,按规定扣减分值,直至扣完每一类考核分值为止。
一、违反以下规定的予以扣分1、未按规定上下班的,每次扣1分;2、上下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3、旷工一次的扣2分;4、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紧急集合及统一行动的,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5、请假半天由带班民警审批,请假一天的由教导员审批,请假两天以上的由所长审批,请销假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经批准后方予准假。
病事假未经批准的,按旷工论处;6、在工作时间未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规范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每次扣1分;7、非工作需要出入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美容美发、桑拿按摩等场所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8、保持24小时的通讯畅通,因工作需要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分;9、擅自使用单位警用车辆未造成交通事故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10、在工作期间,遇有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情况,未立即组织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的,每次扣5分;11、有其他违反队伍管理行为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交警支队民警绩效考核细则
9
违反值班备勤制度的,每次扣1分:外出执行警务活动擅离职守的,每次扣1分。
请假 销假 休假 制度
10
违反请销假制度的,每次扣1分,部门领导扣0.5分
工作 效率
11
工作推诿、拖拉、出工不出力致使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 每次扣2分;被市局纪委、政治部、指挥中心、办公室、法制处通报的 每次扣直接责任人3分,部门分管领导1分;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 影响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5分,部门分管领导2.5分
交警支队民警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 项目
序 号
计分标准
理想 信念
1
在公众场合或利用媒体网络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
响的,每次扣3分。
政治 理论 学习
2
单位、部门学习教育活动在人贝、时间、内谷上不洛头,未元成教育学 习任务的,每次扣单位、部门责任领导1分,以学习记录为准。
3
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或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每次扣2分。
制作法律文书出现错误每处扣直接责任人1分。
16
办理的案件,在执法质量个案评查中,凡得分在60分以下,每件扣主办 民警5分、协办民警3分、主管领导1分;60至85分每件扣主办民警2.5分、 协办民警1.5分、主管领导1分。
遵守 财经 纪律
17
借借公款无故不及时还清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1分
18
挪用公款,截留、坐支罚没、赃款、赃物、暂扣钱物的,每次扣直接责 任人5分,扣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各2分。
19
违反省公安厅“八条严禁”、“六个一律不准”规定的,每次扣直接责 任人5分;
20
2
受行政警告处分扣10分;受党内警告处分扣10分o
交警支队民警绩效考核细则
态度
1213
接待群众办事、报警、报案、求助、咨询,态度“冷、硬、横、推”,经查证属实每次扣3分。
1314
对群众报警案件不及时查处的,未落实首问责任制的每次扣2分。
1415
工作中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
1516
制作文件、简报或文字材料错别字超过万分之五的一次扣0.1分;
2832
违反请示报告制度的,每次扣1分。
2933
违反工作交接制度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3034
违反证件、印章管理制度的,每次扣1分;
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3135
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直接责任人3分。
3237
固定资产丢失的,除了按照规定赔偿外,每次扣单位分管领导1分,扣直接责任人2分。
1923
违反省公安厅“八条严禁”、“六个一律不准”规定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5分;
2024
受行政警告处分扣10分;受党内警告处分扣10分。
2125
违反“五条禁令”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10分。
2226
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有关着装、仪容、举止和礼节规定的,每次扣0.5分;
非执行公务着装进入娱乐场所的每次扣1分。
制作法律文书出现错误每处扣直接责任人1分。
1617
办理的案件,在执法质量个案评查中,凡得分在60分以下,每件扣主办民警5分、协办民警3分、主管领导1分;60至85分每件扣主办民警2.5分、协办民警1.5分、主管领导1分。
遵守
财经
纪律
1718
借公款无故不及时还清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1分
交警支队民警绩效考核细则
态度
1213
接待群众办事、报警、报案、求助、咨询,态度“冷、硬、横、推”,经查证属实每次扣3分。
1314
对群众报警案件不及时查处的,未落实首问责任制的每次扣2分。
1415
工作中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
1516
制作文件、简报或文字材料错别字超过万分之五的一次扣0。1分;制作法律文书出现错误每处扣直接责任人1分.
值班备勤制度
99
违反值班备勤制度的,每次扣1分:外出执行警务活动擅离职守的,每次扣1分。
请假
销假
休假
制度
1010
违反请销假制度的,每次扣1分,部门领导扣0。5分
工作
效率
1112
工作推诿、拖拉、出工不出力致使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被市局纪委、政治部、指挥中心、办公室、法制处通报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3分,部门分管领导1分;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5分,部门分管领导2.5分
1923
违反省公安厅“八条严禁”、“六个一律不准”规定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5分;
2024
受行政警告处分扣10分;受党内警告处分扣10分。
2125
违反“五条禁令”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10分。
2226
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有关着装、仪容、举止和礼节规定的,每次扣0.5分;非执行公务着装进入娱乐场所的每次扣1分.
2832
违反请示报告制度的,每次扣1分。
2933
违反工作交接制度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3034
违反证件、印章管理制度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交警支队民警绩效考核细则
办公室内卫生“脏、乱、差”每次扣1分。
2428
办公室用电设施管理,下班后不人离灯息,关闭空调、电灯、电脑的每次扣0.5分。
2529
违反警车管理规定、装备管理规定的每次扣1分。
2630
违反信息网络管理规定发生事故的,每次扣2分;
发生泄密事件每次扣5分。
2731
不服从组织调动的扣5分;不服从岗位安排的扣2.5分。
工作
态度
1213
接待群众办事、报警、报案、求助、咨询,态度“冷、硬、横、推”,经查证属实每次扣3分。
1314
对群众报警案件及时查处的,未落实首问责任制的每次扣2分。
1415
工作中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
1516
制作文件、简报或文字材料错别字超过万分之五的一次扣0.1分;
2832
违反请示报告制度的,每次扣1分。
2933
违反工作交接制度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3034
违反证件、印章管理制度的,每次扣1分;
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3135
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直接责任人3分。
3237
固定资产丢失的,除了按照规定赔偿外,每次扣单位分管领导1分,扣直接责任人2分。
交警支队民警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
项目
序号
计分标准
理想
信念
1
在公众场合或利用媒体网络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
政治
理论
学习
2
单位、部门学习教育活动在人员、时间、内容上不落实,未完成教育学习任务的,每次扣单位、部门责任领导1分,以学习记录为准。
派出所绩效考核办法
派出所绩效考核办法
思南县公安局瓮溪派出所民警(协警)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所正规化建设,规范和完善民警(协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民警(协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民警(协警)的奖惩、培训以及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提供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范围为我所在编在职的民警(协警)。
第三条民警(协警)考核工作实行量化记分,确定等级,根据考核等级实施奖惩。
考核结果作为民警(协警)参加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第五条成立民警(协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镇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所长任副组长,指导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行政内勤室,由行政内勤室承担考核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第三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第六条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七条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记分(公共内容为35分,业务工作为65分),实行每季汇总,年终总评。
第八条考核计分,采用扣分与加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扣分方式:主要是对于未完成岗位职责任务和违反纪律制度的民警(协警),按规定扣减分值,直至扣完每一类考核分值为止。
一、违反以下规定的予以扣分1、未按规定上下班的,每次扣1分;2、上下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3、旷工一次的扣2分;4、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紧急集合及统一行动的,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5、请假半天由带班民警审批,请假一天的由教导员审批,请假两天以上的由所长长审批,请销假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经批准后方予准假。
病事假未经批准的,按旷工论处;6、在工作时间未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规范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每次扣1分;7、非工作需要出入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美容美发、桑拿按摩等场所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8、保持24小时的通讯畅通,因工作需要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分;9、擅自使用单位警用车辆未造成交通事故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10、在工作期间,遇有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情况,未立即组织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的,每次扣5分;11、有其他违反队伍管理行为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交警支队民警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序号
计分尺度
理想信念
1
在公众场合或利用媒体网络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
政治
理论
学习
2
单位、部分学习教育活动在人员、时间、内容上不落实,未完成教育学习任务的,每次扣单位、部分责任领导1分,以学习记录为准。
3
介入上级组织的教育培训考试分歧格,或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每次扣2分。
2832
违反请示陈述制度的,每次扣1分。
2933
违反工作交接制度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3034
违反证件、印章管理制度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3135
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直接责任人3分。
3237
固定资产丧失的,除依照规定赔偿外,每次扣单位分担领导1分,扣直接责任人2分。
1617
规画的案件,在执法质量个案评查中,凡得分在60分以下,每件扣主办民警5分、协办民警3分、主管领导1分;60至85分每件扣主办民警2.5分、协办民警1.5分、主管领导1分。
遵守
财经
纪律
1718
借公款无故不及时还清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1分
1821
挪用公款,截留、坐支罚没、赃款、赃物、暂扣钱物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5分,扣单位分担领导、主要领导各2分。
值班备勤制度
99
违反值班备勤制度的,每次扣1分:外出执行警务活动擅离职守的,每次扣1分。
请假
销假
休假
制度
1010
违反请销假制度的,每次扣1分,部分领导扣0.5分
工作
效率
1112
公安局绩效考核
公安局绩效考核公安局绩效考核为认真搞好全局民-警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岳阳市局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自元月1日起,在全局民-警(含干职工)中实行绩效管理网上考核。
二、考核计分(一)计分内容民-警个人考核分五个部分,基础分100分:政治学习(10分)、遵章守纪(20分)、履职尽责(20分)、值班备勤(10分)和工作绩效(40分)。
(二)计分标准1、政治学习(10分)。
政治学习未按要求参加或无记录的,一次扣1分;未按时上交学习材料或学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1分;缺席的一次扣2分。
2、遵章守纪(20分)①警容风纪不整、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串岗的、内务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1分;旷工半天扣5分。
②非因工作原因,日考核(工作日3天以内)未及时录入的,一天扣1分;月考核情况(工作日5天以内)未及时录入的,一次扣5分;③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有关规定,受到市局、省厅、公安部通报的,分别扣2分、5分、10分。
④会议、集体活动,未按要求参加的一次扣1分;缺席的一次扣3分。
⑤违反“四条禁令”、“五条禁令”的,一次分别扣5分、10分。
⑥民-警被禁闭、停止执行职务的,扣20分。
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当月计0分,月考核定为不合格;并按层级管理原则,对单位分管责任人直至科所队长(主任)联带扣分。
3、履职尽责(20分)①工作任务拖延的一次扣2分;推诿的一次扣3分;造成后果的扣5分;后果严重的扣10分。
②因工作态度受到群众或民-警投诉的,查实一次扣2分;造成后果的扣5分,后果严重的扣10分。
工作出现差错的,一次扣2分;造成后果的扣5分;后果严重的扣10分。
4、值班备勤(10分)。
重要节假日、防护期值守和突发事件处置、抢险救灾、重大警保卫勤务,未按要求执行的一次扣2分;查岗缺勤缺岗的一次扣5分;因此造成后果的计0分。
5、工作绩效(40分){Ky:PAGE} ①工作出现差错的,一次扣2分;造成后果的扣5分;后果严重的.扣10分。
交警支队民警绩效考核细则
值班备勤制度
99
违反值班备勤制度的,每次扣1分:
外出执行警务活动擅离职守的,每次扣1分。
请假
销假
休假
制度
1010
工作
效率
1112
工作
态度
1213
接待群众办事、报警、报案、求助、咨询,态度“冷、硬、横、推〞,经查证属实每次扣3分。
1314
44
对单位和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党员民警未请假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每次扣1分
55
党团员民警不按时按标准交纳党〔团〕费的每次扣1分
考勤
制度
66
迟到、早退的,上班中途溜号的,每次扣1分
77
旷工半天的,每次扣1.5分;
旷工一天的,每次扣3分
88
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游戏等,每次扣5分,部门分管领导扣2.5分;
对群众报警案件不及时查处的,未落实首问责任制的每次扣2分。
1415
工作中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
1516
制作文件、简报或文字材料错别字超过万分之五的一次扣0.1分;
制作法律文书出现错误每处扣直接责任人1பைடு நூலக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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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的案件,在执法质量个案评查中,凡得分在60分以下,每件扣主办民警5分、协办民警3分、主管领导1分;60至85分每件扣主办民警2.5分、协办民警1.5分、主管领导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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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警车管理规定、装备管理规定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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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信息网络管理规定发生事故的,每次扣2分;
发生泄密事件每次扣5分。
派出所绩效考核细则
派出所绩效考核细则派出所绩效考核细则派出所公安民警的绩效考核激励,是推进公安工作改革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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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绩效考核细则上城区公安分局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推进分局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打造“敬业、专业、公正、廉洁”的和谐警队,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三项建设”和“一查二打三整四建综合行动”专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经分局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省、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确保“三项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努力打造“敬业、专业、公正、廉洁”的和谐警队,着力提升“五个能力”,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推动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上品质,紧紧围绕“打造最安全城区、建设最满意警队”的总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分局的工作目标实施分级、量化考核的措施,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正规化建设。
二、组织领导分局设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局长刘一明为组长,政委吴志平、常务副局长章强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
下设由政治处、监察室(督察队)、办公室、户政科、行政科、法制科、科技科、治安一大队、刑侦大队等负责人参加的绩效考核办公室(下称考核办),分局考核办设在政治处,协调分局日常的考核工作。
各单位根据分局设定的考核内容,建立有民警代表参加的绩效考核小组,制定本单位的考核细则,负责本单位的具体考核并上报考评结果。
三、序列设置分局绩效考核根据各单位的不同职责分三个序列:第一序列为分局派出机构;(湖滨、小营、望江、南星、紫阳、清波、站前等七个派出所)第二序列为分局直属单位;(国保大队、经文保大队、治安一大队、治安二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看守所) 第三序列为机关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行政科、法制科、户政科、科技科)四、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业务工作:(1)打防控工作(2)信息化建设工作(3)执法规范化工作(4)基层基础工作(5)业务指导满意度考评(6)业务工作认可度考评。
派出所绩效考核办法
派出所绩效考核办法思南县公安局瓮溪派出所民警(协警)绩效考核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切实加强我所正规化建设,规范和完善民警(协警)考核⼯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民警(协警)的德才表现和⼯作实绩,为民警(协警)的奖惩、培训以及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提供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绩效考核范围为我所在编在职的民警(协警)。
第三条民警(协警)考核⼯作实⾏量化记分,确定等级,根据考核等级实施奖惩。
考核结果作为民警(协警)参加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采取考核的⽅式进⾏。
第⼆章考核的组织第五条成⽴民警(协警)绩效考核领导⼩组,镇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所长任副组长,指导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内勤室,由⾏政内勤室承担考核的组织实施和⽇常事务。
第三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第六条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重点考核⼯作实绩。
第七条量化考核采⽤百分制记分(公共内容为35分,业务⼯作为65分),实⾏每季汇总,年终总评。
第⼋条考核计分,采⽤扣分与加分相结合的⽅式进⾏。
(⼀)扣分⽅式:主要是对于未完成岗位职责任务和违反纪律制度的民警(协警),按规定扣减分值,直⾄扣完每⼀类考核分值为⽌。
⼀、违反以下规定的予以扣分1、未按规定上下班的,每次扣1分;2、上下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3、旷⼯⼀次的扣2分;4、⽆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紧急集合及统⼀⾏动的,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5、请假半天由带班民警审批,请假⼀天的由教导员审批,请假两天以上的由所长长审批,请销假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经批准后⽅予准假。
病事假未经批准的,按旷⼯论处;6、在⼯作时间未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规范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每次扣1分;7、⾮⼯作需要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美容美发、桑拿按摩等场所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8、保持24⼩时的通讯畅通,因⼯作需要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分;9、擅⾃使⽤单位警⽤车辆未造成交通事故的,每发现⼀次扣5分;10、在⼯作期间,遇有发⽣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情况,未⽴即组织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的,每次扣5分;11、有其他违反队伍管理⾏为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交警支队民警绩效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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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的案件,在执法质量个案评查中,凡得分在60分以下,每件扣主办民警5分、协办民警3分、主管领导1分;60至85分每件扣主办民警2.5分、协办民警1.5分、主款无故不及时还清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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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截留、坐支罚没、赃款、赃物、暂扣钱物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5分,扣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各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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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内卫生“脏、乱、差”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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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用电设施管理,下班后不人离灯息,关闭空调、电灯、电脑的每次扣0.5分。
2529
违反警车管理规定、装备管理规定的每次扣1分。
2630
违反信息网络管理规定发生事故的,每次扣2分;
发生泄密事件每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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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从组织调动的扣5分;不服从岗位安排的扣2.5分。
交警支队民警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
项目
序号
计分标准
理想
信念
1
在公众场合或利用媒体网络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
政治
理论
学习
2
单位、部门学习教育活动在人员、时间、内容上不落实,未完成教育学习任务的,每次扣单位、部门责任领导1分,以学习记录为准。
3
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或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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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省公安厅“八条严禁”、“六个一律不准”规定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5分;
2024
受行政警告处分扣10分;受党内警告处分扣10分。
2125
违反“五条禁令”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10分。
2226
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有关着装、仪容、举止和礼节规定的,每次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