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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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人事政策

第二章招聘选拔

第三章入职管理

第四章实习与试用

第五章人才举荐管理

第六章离职管理

第七章出勤管理

第八章人事异动管理

第九章培训与教育管理制度

第十章沟通与申诉

第十一章社会保险

第十二章薪酬

第十三章福利

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人事政策

人事政策是人事管理原则的具体体现,人事政策由招聘录用政策、晋升和调配政策、薪金福利政策、绩效激励政策、培训教育政策、员工关系政策,六个部分组成。

一、招聘录用政策

1、德才兼备、德为基础;

2、强调共同理想与价值观,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3、在注重专业技能的同时强调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二、晋升和调配政策

1、以能定职,提供发展空间,而非资历和功劳,这样才能保持企业发展的活力;

2、强调沟通、重视考核;

3、统一调配,为员工提供选择机会;

4、重要岗位任命,必须德才兼备,内竞为主,外聘为辅。

三、薪金福利政策

1、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达到外部均衡,随着企业发展,工资逐步达到处于同行业中上水平,福利处于同行业较高水平;

2、按照岗位差异化的原则达到内部均衡;

3、倡导正确的金钱观念;

4、为业绩优秀者加薪;

5、薪酬保密。

四、绩效激励政策

1、正确协调精神与物质的关系、保持人才稳定;

2、激励的方向体现公司的发展政策;

3、建立团队归属感和对前途的信心。

五、培训教育政策

1、培训作为激励政策的组成部分,是保持企业和员工活力的手段;

2、对外开放,吸收其它企业先进经验。

六、员工关系政策

1、尊重;

2、和谐;

3、共赢。

第二章招聘选拔

1、人员招聘必须提前提出申请后方可招聘;

2、岗位空缺应遵循内部优先之原则;

3、招聘人员考核之程序参见相关流程;

第三章入职管理

新人请在指定日期到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1、公司在新员入职时,会为其指定一名入职引导人,一对一全面负责新员工的入职引导,进行工作、生活与环境的全程辅导,使新员工更快的融入到公司。具体引导内容参见《新员

工入职手续清单》。附:《新员工入职引导表》;

2、新员工报到应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3、申报事项:员工在被公司录用后应立即申报以下事项

紧急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电子邮箱、本人联系电话等;

有义务随时向公司行政人事部申报以上资料的变动情况,以备及时更新个人档案。

4、保密协议书签订:对于特殊岗位,经公司确认需要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条款具

体内容不同岗位另行确定。

第四章实习与试用

1、实习(生):实习生是非公司正式员工,不完全享受公司员工待遇。实习为员工从事临

时性工作的岗位,属学习性质,必须有具体明确的引(辅)导人,不完全承担岗位责任。岗

位责任由引导人负责承担;实习生实习期超过一个月的,在实习开始之前都须按正式员工之

入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试用:是公司对公司员工的评估。也就是公司对员工的考核期为试用,岗位对员工的

考核期为见习。试用有期限,见习没有具体期限。试用不合格可以劝退,见习不合格可以转

岗位或回原岗位;新员工入职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入职一周内

为辅导期,辅导期结束后,引导人应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新员工辅导期反馈表》;试用期间

请假时间不计入试用期时间,试用期内,双方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需提前以书面形

式通知对方。

3、转正:转正手续办理:所有员工转正管理由行政人事部统筹,对入职所需资料齐全者,

由行政人事部向用人部门发出《转正评估表》,由其部门进行考评。行政人事部按转正流程

办理转正手续。入职资料不齐全者或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不予转正。

第五章人才举荐管理

1、行政人事部定期向全体员工发布正在招聘中的各类专业人才的职位要求信息与有效时间;

2、公司员工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将所举荐的人才的简历及个人信息发给行政人事部;

3、面试的程序以及选拔标准将遵照公司《招聘制度》,与外部招聘的人员同等对待;

4、公司员工所推荐的人才通过面试被公司试用并且成为公司正式员工的,在该人才转正

后的第三个月,推荐人才的员工将获得如下现金奖励,奖金随同当月工资发放。

第六章离职管理

一、员工离职分类

1、辞职:员工个人原因辞去工作,经公司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劝退: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公司用工标准,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辞退(解雇):正式员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的,公司予以辞

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员工离职期限

1、未满试用期的员工,提前三天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正式提交《辞职申请书》可以提出辞职。

公司认为该员工未能达到公司的要求,也可以由行政人事部正式向员工提出书面劝退书,在

工作与物品交接清楚的情况下离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试用期满后已转正的员工,如需辞职(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到行政

人事部递交辞职申请,(如未能提前三十天,须支付公司相应天数的代通知金做为提前解除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赔偿金)。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呈总经理批准;

三、离职工作交接

1、员工在离职日期批准生效的当天,凭《辞职申请书》到行政人事专员处领取《员工离职

物品移交单》,然后前往各相关部门办理物品交接;

2、部门物品和工作交接:职务上所保管和使用的一切公司文件,由接替人或接交人接收。

正在进行中的工作事项、计划事项、上级指令的交接,接交双方进行必要的口头沟通及书面

交接。交接时,其上级应对交接过程进行督促;

3、公司物品交接:办公用品、工作制服、退宿舍、员工入职时配发物品等移交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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