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分析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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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行政诉讼法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行政处罚案件
总结词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 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 戒的行为。
VS
详细描述
某市城管局对一家沿街商铺进行了行政处 罚,原因是该商铺在店外经营,违反了城 市管理规定。该商铺不服,认为城管局处 罚过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 审理认为,城管局处罚程序合法,但处罚 幅度略显不当,故对处罚进行了部分调整 。
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了司法建议。
依申请收集与保全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收集和保全证据,法院根据 申请进行调查和保全。
证据保全措施
对于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法院可 以采取保全措施。
证据的审查与判断
关联性审查
对证据是否与待证事实相关联进行审查,排除与本案无关的证据 。
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查
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排除非法证据。
级别管辖
基层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地域管辖
原告所在地管辖
行政案件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不动产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所在地管辖
行政案件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原告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案例三:行政强制案件
总结词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法律、法规所 确定的管理目标,而采取的强制措施和强制 手段。
详细描述
某市交通管理部门对一辆违法停车的车辆进 行了强制拖离。该车主不服,认为交通管理 部门强制拖离行为不当,遂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拖离行 为合法,但拖离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故对

行政法PPT案例

行政法PPT案例

案例一2000年4月17日,某区人民政府洪山街道办事处将其闲置的临街房屋一间租给李江开办服装店,租金一年为9600元。

一年后街道办事处以临街房屋已增值为理由,要求李江增缴租金300元。

李江不同意,双方因租金问题发生纠纷。

2000年7月12日街道办事处主任指示所属该办事处的城市监察分队四名执法工作人员,佩戴执法标志将李的服装店查封,同时对李江处罚300元。

李江不服,2000年7月20日以街道办事处上述行为违法为由,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定,洪山街道办事处既无法律依据,也无法定职权对李某实施查封和罚款,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判决撤销了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行为。

1、本案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有(B )A洪山街道办事处将其临街房屋出租给李江的行为B城市监察分队对李江服装店的查封行为C李江向区法院的起诉行为D区法院的依法裁判行为2、本案中的查封行为是(A )A行政强制 B行政确认C行政许可 D行政裁决3、本案中,李江尚可采取的其他救济办法是(B )A拒不服从该办事处的具体行政行为B提起行政复议C提起行政裁决D与该办事处协商处理4、本案中城市监察分队四名执法人员的身份是(B )A行政主体 B 行政人C 行政相对人D 行政组织5、在洪山街道办事处将其临街房屋出租给李江的法律关系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洪山街道办事处是行政主体B李江是行政相对人C街道办事处是在行使行政职权D此种法律关系非行政法律关系本案中产生了哪几种法律关系?其中哪些是行政法律关系?水法那个:第一问:立法法的规定;水法的规定第二问:是具体行政行为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件齐全。

1986年国务院发步《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

案例分析步骤PPT课件

案例分析步骤PPT课件
二案例
某行政机关干部张某利用出国考察的机会。从国外带回若干违禁的物品,受到海关1000元的行政处罚,其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后,又给予其撤职的行政处分。张某不服,认为处罚、处分太重,便分别以海关和所在行政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上述处罚和处分。 问:
1、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张某的起诉?为什么?
如孙氏兄弟起诉,应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张某为诉讼第三人,派出所不是本案诉讼参加人,县公安局复议改变了派出所的处罚裁决,派出所的处罚裁决即失效,县公安局的复议裁决生效。孙氏兄弟俩不服起诉,应以作出复议决定的县公安局为被告。被侵害人张某由于被孙氏兄弟二人违法侵害,孙氏兄弟俩因此而受罚,张某与县公安局作出的拘留决定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派出所的处罚裁决被县公安局改变失效,与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没有利害关系,不是本案当事人。
2、若受理起诉应由何级何地法院管辖?为什么?
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上级人民法院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有: (1)、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3)、本辖区内的重大、复杂的案件。
答: 张某为原告、县公安局为被告,孙氏兄弟为第三人,派出所不是本案当事人。 如果县公安避复议决定撤销对孙氏兄弟俩的处罚,张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应以张某为原告,县公安局为被告,孙氏兄弟俩为第三人,派出所不是本案当事人。如孙氏兄弟对第一审法院判决不服,也有权上诉。
7、 如果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对孙二人的处罚,张某可否上诉?
答: 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对孙氏兄弟的如处罚,张某可以上诉。 依有关司法解释,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案例分析

行政诉讼案例分析

10-08 10-09
处罚决定书送达时间
10-08
公开形式
网上公开
经我局调查认定,广州联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2年8-9月份生产的15072支 (65g/支)和14016支(250g/支)“Unipak”密封剂产品上的公司厂名均标注 为“Unipak A/S”字样,即“优尼派克有限公司”的英文名称。该行为违反了
案例三
2006年8月31日,被告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佛山市高明区图兴装饰材料厂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厂生产
的KT板材包装袋上标识为“广东华剑装饰材料厂”,以该厂涉嫌生产伪造厂名的KT板立案,作出(明)质监查字
[2006]第146号查封决定书,查封其生产的KT板材4800块,并通知要求其接受进一步调查。9月1日,原告钟勉(该 厂业主)到被告处接受调查,提交了广州市天河区沙河华剑装饰材料店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图兴装饰材料厂加工KT板 的《产品委托加工合同书》。9月11日,被告作出(明)质监罚告字[2006]第076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并于 9 月15日送达。9月18日,原告向被告寄出《听证申请书》。9月19日上午10点,被告收到原告的《听证申请书》。
行政诉讼案例分析
案例一
案例一: 2003年2月11日,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干部杨先生到某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 ,称其在某购物中心购买的75节型号为3VCR123A和CR2的两款松下照相机 锂电池无中文标识,且电量不足,遂怀疑系假冒产品,要求立案查处。质量 技术监督局随即对产品进行了调查。次日,购物中心出具了产品供应商北京 某经贸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单据及委托书复印件。2月18日,质量技术监督 局向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询问产品真伪鉴定方法,对方告之尚无鉴定 能力。2月28日,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召集杨先生与购物中心进行调解,杨 先生未到场。3月10日,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向购物中心发出《终止调解通 知书》。杨先生随后认为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有依法履行查处经营者违法 行为的职责。为此,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判决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履行 职责,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行政诉讼法》课件

《行政诉讼法》课件

共同诉讼人是指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 作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被告
被告是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由其作出 或者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 关。
行政诉讼的管辖
01
02
03
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 级别划分受理第一审行政 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地域范 围划分受理第一审行政案 件的分工和权限。
行政诉讼的审理与裁判
审理方式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 准绳,遵循合法、公正、 公开、及时的原则。
证据规则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 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 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 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裁判种类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撤销或者变更具体 行政行为、判决被告履行 法定职责等。
受案范围的具体规定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规定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 政征收等行政行为引起的诉讼。
03
不受案范围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形包括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人
事管理行为等。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原告
共同诉讼人
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 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案例三:行政强制案件
总结词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管理目标,而依法直接采取的强制手 段。
详细描述
某市城管局因某商家占道经营,对其采取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物的行政强制措施。商家不 服,认为城管局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城管局的强制 拆除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因此判决撤销该行为,并责令城管局重新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分析 PPT

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分析 PPT

❖ 第二十七条 【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当事人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行政处罚。
四、法律适用上常见的问题
❖ 主要表现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引用法 律、法规条文不准确,应当适用的法规没有 适用。
五、自由裁量权问题
❖ 行政处罚一般赋予了执法者一定的量罚范 围,如裁量幅度为1万到5万,在这个范围内 理论上均符合规定,但是有些情况下,如果 一批同类型案件中,违法行为的违法程度和 情况千差万别或者差距太大,但处罚款数额 都是相同的,难免会让处罚的公正性受到质 疑。
六、罚缴分离的原则
❖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 第四十七条 【当场收缴罚款的范围】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二、程序违法几个典型案例
❖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是现代法治的基本价 值追求程序,而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实现的 前提和保障,法治政府的一个核心就是要求 执法时依照法定程序办事,否则一切都可能 要推倒重来。
三、超越职权的典型案件
❖ 对于行政机关而言,法无明文规定不可 为是最基本的行政原则,也就是职权法定, 需要我们贯彻到平时的每一个执法案件中,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的单位在执法时 没有相应的职权或者超越了自己的职权。

行政法案例分析(ppt 35页)

行政法案例分析(ppt 35页)

案例九 装了白撞?
1、分析本案中行政行为的种类? 2、分析本案中行政行为的功能? 3、你如何看待撞了白撞?
四、行政行为的功能
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
重点
2、设定义务和免除义务
3、确认法律事实和确认法律地位
案例十 政府的“喝酒任务”
这份“喝酒文件”全名为汉川政办发(200 6)11号《关于倡导公务接待使用小糊涂仙 系列酒的通知》。通知称: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农、养殖场,办事处、开发区,市政府各部 门,湖北云峰酒业有限公司是最早来我市落户 的引进企业之一,其生产的“小糊涂仙”酒去 年跻身“中国白酒品牌20强”。2005年 该企业纳税超过1300万元,是我市纳税过 千万元的六家企业之一,而目前该酒在我市的 市场份额却很低,为此,我市公务接待倡导使 用云峰酒业生产的“小糊涂仙”系列酒。
1、什么是钓鱼执法? 2、为什么会产生钓鱼执法现象? 3、钓鱼执法违背哪些行政法基本原则?
4、钓鱼执法的危害。 5、如何遏制钓鱼执法?
案例二 钓鱼执法
1、什么是钓鱼执法?
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entrapment), 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 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从法理上分 析,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 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国家当然不应 该惩罚这种行为。
刘燕文认为自己符合大学毕业生的法定条 件,北京大学拒绝给其颁发博士毕业证、学位 证是违法的,遂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 。
案例五 刘燕文诉北京大学不授予博士学位案
1、本案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被告应当是 谁?为什么?
2、你认为刘燕文的做法可取吗?
案例六 运输公司不服公路检查罚款案
A市与B市之间的高等级收费公路建成后,因 为收费较高,来往车辆依然选择旧路。于是A 市交通行政管理机关委托当地乡镇临时聘用人 员组成检查站,对旧路来往车辆进行严格检查, 处以巨额罚款。很快,来往车辆选择了新路。 C运输公司对检查站处罚不服,提起了诉讼。

行政法案例PPT(共 30张)

行政法案例PPT(共 30张)

三、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有两 个:一是《中止通知》是否属于可诉行政行为; 二是《中止通知》是否应当予以撤销。
一、关于《中止通知》是否属于可诉行政行为 问题
法院认为,被告作出《中止通知》,属于 工伤认定程序中的程序性行政行为,如果该行 为不涉及终局性问题,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没 有实质影响的,属于不成熟的行政行为,不具 有可诉性,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属于人 民法院受案范围。但如果该程序性行政行为具
2013年6月24日,原告通过国内特快专递邮件方式, 向被告提交了《恢复工伤认定申请书》,要求被告恢复对 王雷兵的工伤认定。因被告未恢复对王雷兵工伤认定程序, 原告遂于同年7月30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 销被告作出的《中止通知》。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5 日作出(2013)乐中行初字第36号判决,撤销被告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3年4月10日作 出的乐人社工时〔2013〕05号《中止通知》。一审 宣判后,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了上诉。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过程中,乐山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撤回上诉申请书。乐山市中 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自愿申请撤回上诉, 属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遂裁定准许乐 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已 发生法律效力。
除非出现新事实或者法定理由,否则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不会就本案涉及的交通事故作出其他结论。 而本案被告在第三人申请认定工伤时已经提交了相 关《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情况下,仍然作出《中 止通知》,并且一直到原告起诉之日,被告仍以工 伤认定处于中止中为由,拒绝恢复对王雷兵死亡是 否属于工伤的认定程序。由此可见,虽然被告作出 《中止通知》是工伤认定中的一种程序性行为,但 该行为将导致原告的合法权益长期,乃至永久得不 到依法救济,直接影响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对其权 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并且原告也无法通过对相关 实体性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以获得救济。因此,被告 作出《中止通知》,属于可诉行政行为,人民法院 应当依法受理。

《行政诉讼案例》课件

《行政诉讼案例》课件
总结词
除了《行政诉讼法》,还有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共同构成了行政诉讼的 法律体系。
详细描述
除了《行政诉讼法》,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 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文件,这些文件对行政诉讼的具体操作和法律讼的法律体系。
06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
简称,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所适用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结合
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对行政诉讼的有关问题作 出的解释。
原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一审终审原则
除最高人民法院外,基层人民法院和 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当 事人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依法作出 终审判决、裁定。
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证 明其主张的事实和请求。
行政诉讼的程序
01
起诉与受理
当事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
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应当予以受理。
总结词
作为行政诉讼最主要的法律依据,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受案范围、管辖、证据规则等相关内 容。
详细描述
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行政诉讼活动的基本准则,它确立了行政 诉讼的基本原则、受案范围、管辖、证据规则等重要内容,为行政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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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 案例背景介绍 • 行政诉讼法律知识 • 案例分析 • 案例总结与启示 • 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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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数额都是相同的,难免会让处罚的公正性受到质疑。
第5页/共12页
• 第二十七条 【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当事人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在执法时没有相应的职权或者超越了自己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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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适用上常见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引用法律、法规条文不准确,应当适用的法规没有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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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由裁量权问题

行政处罚一般赋予了执法者一定的量罚范围,如裁量幅度为1万到5万,在这个范围内理论上均符合规
定,但是有些情况下,如果一批同类型案件中,违法行为的违法程度和情况千差万别或者差距太大,但处
•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 第四十八条 【交通不便地区当场收缴】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 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 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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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权利保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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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行政机关出庭和应诉工作

新行政诉讼法全面实施后,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工作作了明确的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与行政相对人
当面沟通、平等对话,能够使行政相对人在平等对话中感受到行政机关的重视和解决问题的诚意,促进化
解矛盾纠纷,无论是一把手还是分管领导出庭应诉,一方面有利于纠纷的化解,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单位领

课件1行政诉讼及解释

课件1行政诉讼及解释
课件1行政诉讼及解释
• 为做好新行诉法的适用 工作,《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 问题的解释》于2015年 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 议通过,自2015年5月1 日起施行。
课件1行政诉讼及解释
•二、修正案亮点
1、破解“三难”问题
课件1行政诉讼及解释
课件1行政诉讼及解释
? • 行政诉讼就是民告官
• 第四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烟草专卖 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 陈述、申辩的权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有权依法向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
课件1行政诉讼及解释
行政诉讼的实质是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 原告是这一程序的启动者。
• 破解:完善了管辖制度,增设提级管辖、跨区域管 辖、巡回法庭等内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 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 工作人员出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 将拒不到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 被告上级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处分的司法建议。
课件1行政诉讼及解释
• 执行难: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 或做出与被诉行政行为相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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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提起诉讼的原告范围有所扩大,增加利 害关系人。(第二十五条 )
课件1行政诉讼及解释
第二十四条 依照本法提
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是原告。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 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 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 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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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行政诉讼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为减轻当事人 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规定 ,被诉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的、案件款额二千元 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以及各方当事人 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由法 官一人独任审理,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

行政诉讼案件应对(PPT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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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是美好的一天,新的一天开启 。20.11. 1920.1 1.1911: 1011:10 :2511:1 0:25Nov-20
务实,奋斗,成就,成功。2020年11 月19日 星期四1 1时10 分25秒T hursda y, November 19, 2020
抓住每一次机会不能轻易流失,这样 我们才 能真正 强大。2 0.11.19 2020年 11月19 日星期 四11时 10分25 秒20.1 1.19
用会计的理念登记举报投诉
用收藏的态度规范执法程序
用刑侦的方法收集分析证据
请出示 回执。
如果做好心理准备, 一切准备都已经完成。
— 莎士比亚
End THANK YOU
踏实,奋斗,坚持,专业,努力成就 未来。2 0.11.1ber 19, 2020
弄虚作假要不得,踏实肯干第一名。1 1:10:25 11:10:2 511:10 11/19/2 020 11:10:25 AM
安全象只弓,不拉它就松,要想保安 全,常 把弓弦 绷。20. 11.1911 :10:251 1:10Nov-2019-Nov-20
重于泰山,轻于鸿毛。11:10:2511:10:2 511:10 Thursda y, November 19, 2020
第三条第三款 被诉行政机
关负责人应当出 庭应诉。不能出 庭的,应当委托 行政机关相应的 工作人员出庭。
受案范围
第十二条:(二)对 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 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 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 行不服的;
复议机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经复议的案件,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 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 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 复议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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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权利保障的问题
❖ 权利保障是行政执法的原则之一,大概意思就是 违法行为人既有接受处罚的义务,也有寻求救济的 权利,任何时候都不能被剥夺。“无救济便无处 罚”。常见的权利有获得通知权、陈述权、申辩权、 复议诉讼申诉等多项程序性权利,而且这些权利环 环相扣,其中一项没有得到保障,直接影响到其它 权利的实现。
❖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 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 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 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 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 情况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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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送达的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
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
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 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 如处罚之前没有向当事人送达处罚告知书,那么 其就无法行使陈述申辩权,再如执法主体不表明执 法人员身份,那么违法行为人就无法享有申请回避 的权利。
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分析
八、行政机关出庭和应诉工作
❖ 新行政诉讼法全面实施后,对行政机关负 责人出庭工作作了明确的规定,行政机关负 责人与行政相对人当面沟通、平等对话,能 够使行政相对人在平等对话中感受到行政机 关的重视和解决问题的诚意,促进化解矛盾 纠纷,无论是一把手还是分管领导出庭应诉, 一方面有利于纠纷的化解,另一方面也有利 于单位领导更加重视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分析
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分析
从以下9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形
最高院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 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 制件; (二)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第十三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二)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三)注明出具日期; (四)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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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罚缴分离的原则
❖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 第四十七条 【当场收缴罚款的范围】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 第四十八条 【交通不便地区当场收缴】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 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 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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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程序违法几个典型案例
❖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是现代法治的基本价 值追求程序,而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实现的 前提和保障,法治政府的一个核心就是要求 执法时依照法定程序办事,否则一切都可能 要推倒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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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越职权的典型案件
❖ 对于行政机关而言,法无明文规定不可 为是最基本的行政原则,也就是职权法定, 需要我们贯彻到平时的每一个执法案件中,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的单位在执法时 没有相应的职权或者超越了自己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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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适用上常见的问题
❖ 主要表现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引用法 律、法规条文不准确,应当适用的法规没有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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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由裁量权问题
❖ 行政处罚一般赋予了执法者一定的量罚范 围,如裁量幅度为1万到5万,在这个范围内 理论上均符合规定,但是有些情况下,如果 一批同类型案件中,违法行为的违法程度和 情况千差万别或者差距太大,但处罚款数额 都是相同的,难免会让处罚的公正性受到质 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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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当事人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 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 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的这些规定,也是规范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其中法院
可以适用的,执法机关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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