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320000 YLSY 004-2019全气动事故驱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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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企业标准

Q/320000YLSY004-2019

全气动事故驱动系统

2019-12-12发布2019-12-12实施毅联实业无锡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前言 (3)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型号与基本参数.....................................................................4-6 4技术要求..............................................................................6-7 5检验方法 (7)

6检验规则..............................................................................7-8 7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

前言

本产品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本公司特制定出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检验产品的依据,其中的各项技术要求将随企业的技术进步及产品的改进而修改。

本标准由毅联实业无锡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毅联实业无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传新

全气动事故驱动系统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气动事故驱动系统的型号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冶金生产设备技术领域中转炉倾动机、氧枪提升、副枪提升、顶枪提升、脱硫搅拌装置提升、钢包回转的全气动事故驱动系统(以下简称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1345-1989钢焊缝和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YB/T036.11-1992冶金设备制造通用技术条件焊接件

YB/T036.16-1992冶金设备制造通用技术条件热处理件

YB/T036.17-1992冶金设备制造通用技术条件机械加工件

YB/T036.18-1992冶金设备制造通用技术条件装配

YB/T036.19-1992冶金设备制造通用技术条件涂装

YB/T036.20-1992冶金设备制造通用技术条件管道与容器防锈

YB/T036.21-1992冶金设备制造通用技术条件包装

YBJ207-85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液压、气动和润滑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13306标牌

3型号与基本参数

3.1产品型式

产品如图1所示,一种全气动事故驱动系统,包括气动马达3、气动离合器5、一次减速机7、主气控柜2、减速机4、气电双控制动器6及远程控制柜1,气动马达3的动力输出端与减速机4的动力输入端连接,减速机4的动力输出端与气动离合器5的动力输入端连接,气动离合器5的动力输出端与一次减速电机的一端输入高速轴连接,气电双控制动器6连接于一次减速机7的另一端输入高速轴与主驱动电机11之间,主气控柜2通过主气路8与气动马达3连接,主气控柜2通过两条控制气路9与气动离合器5及气电双控制动器6连接,远程控制柜1与主气控柜2通过气路连接。

全气动事故驱动系统结构图

1-远程控制柜;2-主气控柜;3-气动马达;4-减速机;5-气动离合器;6-气电双控制动器;7-一次减速机;8-主气路;9-控制气路;10-限位开关;11-主驱动电机

3.2

产品型号

3.3产品基本功能

产品的基本功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产品基本功能序号功能项目描述

1动力气源系统全气动操作,无需任何其他动力源。2工作压力4~16bar 范围内,系统工作正常3互锁机构事故驱动与常规生产两套动力源互锁。

4压力显示气源压力和操作压力显示。

5压力试验

10bar 试验压力下,管道各焊缝及管路接口无泄漏,无变形

6启动操作启动操作2秒内气动离合器啮合。7主气路阀在离合器啮合2~4秒钟内打开。8主气路阀打开2~4秒钟内,气动制动器打开。

9系统控制负载在指定位置自动停止。10停止操作停止操作2秒钟内,气动制动器抱死。11气动制动器抱死2~4秒钟内,主气路阀关闭。12主气路阀关闭2~4秒钟内,气动离合器脱离。

13

系统运行中任何时刻,急停操作可使系统2秒钟内停止并复位。

4技术要求

4.1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2同一型号产品的零件、部件均应达到互换的要求(图样和技术文件规定的选

配件除外)。

4.3机械加工件的质量应符合YB/T 036.17-1992的规定。4.4热处理件的质量应符合YB/T 036.16-1992的规定。4.5管道焊接件的质量应符合GB11345-1989的规定。

4.6结构焊接件的质量应符合YB/T 036.11-1992的规定。4.7所有零件(包括外购件、协作件、标准件)应经质量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4.8产品的防锈质量应符合YB/T 036.20-1992的规定。4.9产品装配质量应符合YB/T 036.18-1992的规定。

4.10产品在允许工作压力和正常润滑条件下,运转应灵活、可靠,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

表1的规定。

4.11产品涂装质量应符合YB/T 036.19-1992的规定。

4.12

产品安全要求应符合GB6067的规定。

4.13产品的安装施工规范应符合YBJ207-85的规定。

4.14产品管路及元件应在10bar试验压力下进行气压试验,各焊缝及管路接口无泄漏,

无变形。

5检验方法

5.1产品的性能检验按本标准中的表1规定项目进行。

5.2产品的安全要求按GB6067的规定进行检查。

5.3产品的外观质量用目测法检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型式检验由法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

6.2出厂检验

6.2.1产品应经出厂检验合格,并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技术文件方可出厂。

6.2.2产品出厂检验由生产企业根据具体的产品制定的检验规范进行,检验项目见表3。

6.2.3产品出厂检验采取全检方式进行,出现不合格项即判定该件产品为不合格。

6.3型式试验

6.3.1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

a)研制的新产品(包括老产品转厂);

b)产品在设计、工艺或使用的材料等方面有重大变更时;

c)正常生产时,每三年进行一次;

d)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试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f)用户在订货合同中要求做型式试验,并作为产品验收论据时;

g)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或用户按规定提出时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3.2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中随机抽取。

6.3.3型式检验的项目见表3,并根据检验结果按6.7的规定对检验批做出合格与否的判定。

6.4产品的检验项目及质量特性类别

按检验项目对产品质量和使用性能的影响程度,将质量特性类别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的影响程度最为严重,B类和C类依次递减.产品的检验项目及质量特性类别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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