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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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队建设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志愿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志愿服务队,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考核、激励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传播正能量。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尊重志愿者的主体地位;(二)公平公正,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三)注重实效,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质量和效益;(四)创新发展,推动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发展。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第五条志愿者招募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募信息。

第六条招募志愿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有奉献精神;(三)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四)无不良记录,遵守法律法规。

第七条招募程序:(一)发布招募信息;(二)报名登记;(三)资格审查;(四)面试;(五)确定志愿者。

第八条志愿者注册:(一)志愿者报名成功后,需填写《志愿者注册登记表》;(二)志愿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三)志愿者需签署《志愿者承诺书》;(四)志愿者信息录入志愿者管理系统。

第三章培训与教育第九条志愿者培训分为基础培训和专项培训。

第十条基础培训内容:(一)志愿服务理念;(二)志愿服务法规;(三)志愿服务礼仪;(四)志愿者权益保护;(五)志愿服务技巧。

第十一条专项培训内容根据志愿服务项目需求确定,包括:(一)专业知识培训;(二)技能培训;(三)心理素质培训;(四)团队协作培训。

第十二条培训方式:(一)集中培训;(二)网络培训;(三)实践培训。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志愿者管理:(一)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前,需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二)志愿者需遵守志愿服务纪律,服从管理;(三)志愿者需参加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志愿者资格。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培训、服务、评估和奖励等方面。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发扬志愿者精神,服务社会。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要注重民主化、规范化、专业化,做到公开、公正、公示,确保服务的效果和质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志愿者服务队应设立队长或负责人,具体职责如下:(一)全面负责队伍的总体工作,做好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二)制定队伍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组织队伍的培训、训练和评估;(四)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保证服务的顺利进行;(五)协调解决队伍内的问题和纠纷。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队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的工作组,负责具体的服务事项,具体职责由队长或负责人统一分配。

第七条队长或负责人应定期召开志愿者服务队全体成员会议,进行工作安排、意见征询和矛盾调解等。

第三章志愿者甄选与培训第八条志愿者服务队的成员应经过选拔和培训方可上岗服务。

第九条志愿者的选拔标准如下:(一)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服务意识;(二)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三)遵守法律法规;(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条志愿者服务队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队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服务,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服务质量的能力。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二条志愿者服务队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扶贫济困、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队应做好服务的前期准备,包括与服务对象沟通、了解服务需求、制定服务计划等。

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队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服务对象的隐私和尊严,不泄露其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志愿者服务队应及时向相关单位或组织报告服务情况和问题,积极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志愿者服务队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服务记录和服务报告,定期总结和评估工作并向上级部门上报。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一、引言志愿服务队是一个社会组织,由志愿者组成,旨在为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为了保证志愿服务队的正常运作和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组织结构、志愿者招募与培训、志愿服务项目、日常管理等方面介绍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制度。

二、组织结构1. 团队设置志愿服务队由队长、副队长和志愿者组成。

队长负责整个队伍的协调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完成工作任务。

在志愿服务项目中,根据需要设立项目负责人。

2. 队员选拔队员的选拔应公开、公正、透明,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评估,以确保队员具备足够的能力和责任心。

三、志愿者招募与培训1. 招募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招聘会、社交网络等途径招募志愿者,并做好志愿者申请与报名的登记工作。

2. 培训内容志愿者培训应包括志愿服务理念、应急处理、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等方面的内容,以提升志愿者的素质与能力。

3. 培训形式可以采用面对面培训、集中培训、在线培训等方式,根据志愿者的情况和需求进行灵活选择。

四、志愿服务项目1. 项目策划与管理根据社会公益需求和志愿者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志愿服务项目,并设立项目负责人进行统筹与管理。

2. 服务时长与安排根据志愿者的时间和能力,合理安排志愿服务的时长,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 服务记录与评估志愿者应按规定记录服务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长等,并定期进行评估与总结,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五、日常管理1. 工时管理志愿者的工时应按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定期与志愿者核对工时情况,确保公平公正。

2. 信息管理对志愿者的个人信息和服务记录进行严格保密,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3.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表现出色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发志愿者的积极性。

六、风险管理针对志愿者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建立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志愿者的安全和服务顺利进行。

七、总结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是确保志愿服务队正常运作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单位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单位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树立我单位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志愿服务队所有成员,包括志愿者、队长、副队长以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弘扬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服务社会公众,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志愿服务队设立理事会,负责制定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等工作。

第六条志愿服务队设立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组织协调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志愿者队伍。

第七条志愿服务队设立各分队,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八条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选拔等程序确定。

第九条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志愿服务事业;2.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3. 能够自愿、无偿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4.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条志愿者入队后,需参加为期不少于8小时的志愿服务培训,合格后颁发志愿者证书。

第十一条志愿者应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年至少参加10次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志愿服务队的决策与管理;2. 接受志愿服务队的培训与指导;3. 享受志愿服务队的福利待遇;4. 对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3. 维护志愿服务队的形象,不得损害志愿服务队的利益;4. 保守志愿服务队的秘密。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管理第十四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围绕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各类志愿服务项目。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临时活动,常规活动包括支教、扶贫、环保、敬老等,临时活动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节日慰问等。

志愿服务队服务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队的组织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质量和效率,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队所有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志愿服务队的组建、培训、活动开展、考核、奖励与处罚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服务、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原则;3. 稳步发展、持续创新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志愿服务队由队长、副队长、秘书长、各项目负责人、志愿者组成。

第五条队长负责全面领导和服务队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秘书长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六条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各自项目的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七条志愿者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培训与招募第八条志愿服务队定期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技能、安全知识等方面。

第九条招募志愿者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根据志愿服务项目需求,选拔具备相应能力和素质的志愿者;3. 优先考虑长期从事志愿服务的志愿者。

第十条志愿者招募流程:1. 发布招募公告;2. 筛选报名者;3. 面试;4. 考核;5. 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活动开展第十一条志愿服务活动应按照以下程序开展:1. 制定活动计划;2. 审批活动计划;3. 发布活动通知;4. 志愿者报名;5. 活动实施;6. 活动总结。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障志愿者人身安全;2. 尊重服务对象意愿;3. 体现志愿服务精神;4. 注重活动效果。

第五章考核与奖励第十三条志愿者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1. 平时考核:根据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次数、表现、贡献等因素进行评价;2. 年度考核:根据志愿者全年志愿服务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1. 表彰证书;2. 奖金;3. 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志愿者培训。

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

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

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志愿服务队的组织与运行,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效率和质量,激发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志愿服务队是指由一群自愿参与志愿活动的人组成的团队,依法自愿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主要目标是开展社区、环保、扶贫、教育等领域的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志愿服务队应设立组织机构,包括队长、副队长、部长等,负责统筹组织活动、协调成员关系和处理突发事件等事务。

第五条志愿服务队应制定队内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志愿服务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纪律教育,维护队伍的团结,确保志愿服务队的正常运行和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志愿服务队应定期组织例会,进行活动总结和计划安排。

队长应向队员传达组织的指示和要求,汇报队伍运行情况。

第七条志愿服务队应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的联系,及时反馈自身的工作和需求,借助外力提升服务能力。

第三章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第八条志愿服务队应根据社区、环保、扶贫、教育等领域的需求,定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志愿服务队应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物资等,并进行合理安排和调配。

第十条志愿服务队应积极协调资源,争取社区、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的支持和参与,共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队应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制定安全预案,加强对志愿者的安全教育和保护工作,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队应根据活动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志愿服务队成员的权益与义务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成员享有平等参与、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四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遵守志愿服务队的章程和行为规范,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志愿服务活动的任务。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爱护公共设施、遵守社区规则,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志愿者形象。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队成员不得利用志愿服务活动从事违法犯罪、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规定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规定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组建志愿者服务队】1.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应满足一定规模和专业能力要求,队伍人数不低于10人。

2.队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具备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3.服务队应定期组织集中培训和交流,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三条【队员权利和义务】1.队员有自愿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权利。

2.队员有享受培训、保险和费用补偿的权利。

3.队员应服从队长和指挥员的指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4.队员应保持团结友爱的团队精神,不得擅自离开服务队。

5.队员应遵守志愿服务行为准则,不得干扰活动秩序或侵犯他人权益。

第四条【队长和指挥员】1.每个志愿者服务队应设立一名队长,负责组织和领导队伍的工作。

2.指挥员根据需要设立,负责指导和组织具体的服务活动。

3.队长和指挥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管理队伍和处理突发事件。

4.队长和指挥员应遵守志愿者服务行为准则,严格履行职责,做出公正的决策。

第五条【志愿者服务行为准则】1.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

2.尊重服务对象,不歧视和侮辱他人,保护他人的隐私和尊严。

3.团结友爱,相互尊重,不进行人身攻击和恶意谩骂。

4.维护志愿者服务队的形象,不得利用志愿者服务活动谋取私利。

5.保护自己的安全,合理分配工作,避免过度劳累。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安全】1.志愿者服务队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保障队伍和服务对象的安全。

2.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时,应提前评估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队员在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时,应遵守安全规定,注意自身安全,如遇危险情况应立即向队长和指挥员报告。

第七条【志愿者服务队的奖励和惩罚】1.对于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队员,可以给予适当的表扬、奖励和荣誉称号。

2.对于违反志愿者服务行为准则的队员,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甚至开除的处罚措施。

学校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

学校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志愿者队伍及其成员。

第三条志愿者队伍应坚持“自愿参与、服务社会、奉献爱心、追求卓越”的原则,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志愿者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志愿者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表彰等。

第六条各学院(部)设立志愿者工作站,负责本学院(部)志愿者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选拔第七条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广泛吸纳学生参与。

第八条招募对象为我校在校全日制学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成为志愿者: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3.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

第九条招募程序:1. 发布招募公告,明确招募条件、时间和地点;2. 报名者提交申请材料;3. 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初步筛选;4. 组织面试,选拔优秀志愿者;5. 审核合格者成为志愿者。

第四章志愿者培训与考核第十条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志愿者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培训内容包括:1. 志愿者服务理念、宗旨和规范;2. 志愿者服务技能和技巧;3. 志愿者心理健康和沟通技巧;4. 志愿者权益保障和风险防范。

第十二条志愿者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1. 平时考核: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考核;2. 年度考核: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志愿者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志愿服务时长、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五章志愿者权益与表彰第十三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益:1. 参加志愿者培训、交流和学习的机会;2. 获得必要的保障和奖励;3. 优先参与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4.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服务队成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条:服务队成员应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学生守则及校内各种规章制度。

承认青年志愿者章程,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

第三条:例会制度1.每月召开一次志愿者全体成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大会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传达学校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协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布署安排协会的工作。

3.开会时,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实行签到制度,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请假,并在开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学习会议精神。

4.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服务队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6.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对有关会议内容必须保密。

7.服务队会议由组织部做好记录,做好存档材料,以便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8.各小队负责人做好所在小队相应的记录,以备小队指导开展内部工作。

9.志愿者服务队的主要干部负责人每月定期召开内部会议,总结开展活动的经验成绩及不足,讨论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任务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共同决议后,在服务队全体会议上宣布。

10.各个小队由负责人负责召开内部成员的交流会,回顾前段工作中的得失,并讨论决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形成一定的书面记录,并做好队员心理思想方面的工作。

11.发现问题后,能解决的应予以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总队主要领导或团委老师。

12.服务队全体成员会议定为每月月初第一个星期,时间自定;主要干部会议定为每月二次,时间为每月上半旬和下半旬,具体时间自定。

小队内部会议由小队长视小队情况自定,但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小队单独会议要保证一月一次。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建设,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志愿服务队的组建、管理、活动开展和人员管理等。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弘扬志愿精神,为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志愿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第六条队长负责志愿服务队的全面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成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七条志愿服务队成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八条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队长、副队长及部分成员组成,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加入志愿服务队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3. 具有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的精神;4.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加入志愿服务队的程序:1. 向志愿服务队提交申请;2. 经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3. 参加志愿服务队组织的培训;4. 领取志愿服务证。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队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志愿服务队的各项活动;2. 参与志愿服务队的民主管理;3. 对志愿服务队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遇到困难时,享有志愿服务队的帮助。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志愿服务队的各项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队的活动,完成分配的任务;3. 维护志愿服务队的形象,不参与有损志愿服务队声誉的活动;4. 自觉接受志愿服务队的监督和考核。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特殊活动。

第十四条常规活动包括:1. 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2. 定期开展社区服务;3. 定期开展公益活动;4. 参加各类志愿服务竞赛。

志愿服务队日常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质量,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及志愿服务队的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理念。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日常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三)严格纪律,确保安全;(四)自我管理,自我提升。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志愿服务队设立以下组织架构:(一)队长:负责志愿服务队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二)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志愿服务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具体工作;(四)志愿者:负责具体志愿服务活动。

第六条志愿服务队各部门设置如下:(一)策划部: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二)宣传部: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和推广;(三)财务部:负责志愿服务队的经费管理和使用;(四)后勤部:负责志愿服务队的物资保障和后勤保障;(五)志愿者管理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七条志愿者招募:(一)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志愿者招募渠道包括:学校、社区、企业、社会组织等;(三)志愿者招募时应提供志愿服务相关资料,让志愿者了解志愿服务的意义和内容。

第八条志愿者培训:(一)新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前必须接受培训;(二)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巧、安全知识等;(三)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

第九条志愿者考核:(一)志愿者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表现进行;(三)年度考核由队长组织,对志愿者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志愿者权益保障:(一)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享有合法权益;(二)志愿服务队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如保险、安全保障等;(三)志愿者因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而受到损害的,由志愿服务队承担相应责任。

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

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

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和管理,激发志愿者的热情,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志愿服务队是由一定数量的志愿者组成,为特定的社会群体提供具体志愿服务的团队。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志愿服务的原则,发挥志愿者的专长和优势,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志愿服务队的组织设置应当符合实际需要,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第五条志愿服务队应当由一名具备相关资质的队长负责,负责队伍的组织、调度、培训和志愿者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志愿服务队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和奖惩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志愿服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志愿服务队应当定期召开队伍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总结工作成效,统一工作思路和方向。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八条志愿服务队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招募志愿者的条件、审核标准和程序,确保志愿者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第九条志愿服务队应当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招募,包括走访社区、宣传媒体等。

同时,可以通过线上平台发布招募信息。

第十条志愿服务队应当为志愿者组织培训,包括基本的志愿服务知识、沟通技巧、应急处理等,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志愿服务内容与项目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队应当明确自己的服务对象,确定志愿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项目,包括定期走访、义务教育、环境保护等,以满足社会的需求。

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应当与相关部门和组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志愿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志愿服务队的日常管理第十四条志愿服务队应当对志愿者进行有效的日常管理,包括考勤、纪律、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队应当定期评估志愿者的工作表现,并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队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保护志愿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第十七条志愿服务队应当加强与志愿者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志愿者的需求和意见,为其提供支持和帮助。

公司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公司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和效率,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志愿者服务队的组建、运行、管理和考核。

第三条公司志愿者服务队的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公司和社区提供优质、高效的志愿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志愿者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下设秘书处、策划部、宣传部、活动部、财务部等部门。

第五条队长负责统筹规划志愿者服务队的各项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秘书处:负责志愿者服务队的日常事务,包括会议记录、文件起草、档案管理等。

(二)策划部:负责策划和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协调各部门工作。

(三)宣传部:负责志愿者服务队的宣传工作,包括制作宣传资料、撰写新闻报道、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等。

(四)活动部:负责具体实施志愿者服务活动,包括招募志愿者、安排活动场地、协调活动资源等。

(五)财务部:负责志愿者服务队的财务管理,包括活动经费的筹集、使用和报销等。

第三章志愿者选拔与培训第七条志愿者选拔:(一)自愿报名:员工可自愿报名参加志愿者服务队。

(二)选拔标准: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选拔程序: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表,经过面试、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志愿者。

第八条志愿者培训:(一)培训内容: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能、安全知识、团队协作等。

(二)培训方式:集中培训、线上线下培训、现场指导等。

第四章服务项目与活动第九条服务项目:(一)公司内部活动:协助公司举办各类活动,如员工生日会、团建活动等。

(二)社区服务: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如敬老、助残、环保等。

(三)社会服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如支教、扶贫、救灾等。

第十条活动实施:(一)策划部负责制定活动方案,报队长审批。

(二)活动部负责具体实施活动,包括招募志愿者、安排活动场地、协调活动资源等。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三篇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三篇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完善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服务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队员申请及注册(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3)、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4)、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二)、注册:(1)、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2)、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3)、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4)、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志愿者志愿服务证”。

二、队员权利与义务(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志愿者队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2)、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3)、提出请求,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4)、向本队推荐优秀会员;(5)、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6)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队员基本义务:(1)、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3)、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5)、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6)、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组织纪律及工作要求(一)、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三)、每次参加志愿者服务后,由志愿者活动组织者(负责人)立即收集活动用品,并交单位保管;(四)、认真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五)、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服务队、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实践、公益活动;(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的(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人请假。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规范和促进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实现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经常化,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支队各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志愿者服务队的形象。

第三条组织制度(一)志愿者服务队设队长、副队长,实行队长负责制,各队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志愿者服务队队长职责:对全队的日常事务做决定,对全队负责。

具体工作:1、全面统筹安排好各项志愿服务活动;2、做好与上级宣传部门、联系单位的交流;3、做好队里成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4、做好队员奖惩的建议工作。

志愿者服务队副队长职责:全面协助队长开展工作,负责全队日常事务。

具体工作:1、协助队长做好日常事务工作;2、积极与队员沟通交流,并及时反映信息;3、协助队长开展好各项活动,负责志愿活动的签到考勤工作;4、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和总结工作。

志愿者服务队队员职责:积极配合队内活动,及时、主动地向队长、副队长反映对服务队的建议、想法和打算,进一步完善服务队建设。

(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队员必须统一着制服,特殊情况下,按照活动带队队长要求着装。

(三)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队员要在活动记录表上签名,作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依据,副队长在3日内形成活动工作总结。

第四条活动制度(一)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动,发扬“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活动宗旨。

(二)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服从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遣,自觉服从志愿者队伍的指示,确保志愿者队伍活动准时、高效、有序的完成。

(三)各位志愿者也可结合自身条件,发挥个人专长,积极主动地走向社会联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义的活动。

第五条奖惩制度建立志愿服务活动记录制度,每次志愿活动结束后志愿者都要在记录表上签字,作为参加志愿活动的依据,签字由副队长或指定的志愿者负责组织;建立志愿活动和文明创建活动展示栏,对志愿服务活动和文明创建活动定期展出;每年十二月份,志愿者服务队将全年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公示,对参与次数较多的予以奖励,对不参与的视情取消其志愿者服务队员资格。

志愿队伍规章制度内容

志愿队伍规章制度内容

志愿队伍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扬志愿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弘扬团队合作精神,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志愿队伍成员应当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队伍荣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道德底线,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

第三条志愿队伍指导单位应当依法管理、组织和指导志愿活动,保障志愿队伍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志愿队伍应当秉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努力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管理第五条志愿队伍由队长、副队长和队员组成。

队长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进行管理,队员积极配合队长和副队长工作。

第六条志愿队伍应当按照各自的任务和分工,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合理安排志愿工作。

第七条志愿队伍应当每年定期召开队伍大会,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制定新的工作计划。

第八条志愿队伍应当定期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九条志愿队伍应当对队员进行考核,表彰先进,激励队员积极参与志愿活动。

第十条志愿队伍应当建立健全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及时记录和分享队员的志愿服务经历。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志愿队伍队员享有参加志愿活动的权利,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志愿队伍队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志愿活动,服从队伍的管理和安排。

第十三条志愿队伍队员有义务保守队伍的秘密,不得泄露队伍内部事务。

第十四条志愿队伍队员有义务维护队伍的形象,不得参与损害队伍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志愿队伍队员有义务互相帮助,关心队友的生活和工作。

第四章纪律和处分第十六条志愿队伍队员应当遵守队伍的纪律,服从队伍的管理。

第十七条志愿队伍队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十八条志愿队伍队员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被除名,不得再参与志愿活动。

第十九条志愿队伍队员如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属于志愿队伍指导单位。

社区志愿服务队伍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队伍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队伍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队伍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和提高志愿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一、队伍组织
1. 志愿服务队伍由社区志愿者自愿组成,每位志愿者需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加入。

2. 队伍内设立队长和副队长,由志愿者自行选举产生。

二、服务宗旨
1. 志愿服务队伍的宗旨是服务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帮助和服务。

2. 志愿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帮助孤寡老人、照顾残疾人士、清洁环境等。

三、服务行为规范
1.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应尊重服务对象,维护社会公德,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2. 志愿者应积极参与服务活动,服从队长和副队长的指挥。

四、服务记录
1. 志愿者需在每次服务后填写服务记录,记录服务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2. 志愿者单位需审核并确认服务记录的真实性。

五、安全保障
1.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不得从事危险工作或活动。

2. 如遇突发事件,志愿者需立即向队长或副队长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六、奖惩制度
1. 对于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志愿者,队伍可给予奖励或表彰。

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影响队伍形象的志愿者,队伍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以上规章制度经过队伍内部讨论通过,志愿者需严格遵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希望通过这些规定,能够更好地发挥志愿者的作用,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医院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水平,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医院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

第三条医院志愿服务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以服务患者、关爱社会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志愿服务工作。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设立志愿者服务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七条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备一定的医学、护理、心理咨询等相关知识和技能;3.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4. 具有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遵守志愿服务规定的能力。

第八条志愿者注册与培训:1. 志愿者需填写注册表格,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医院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医院规章制度、服务技能等;3. 培训合格者,获得志愿者资格。

第九条志愿者权利与义务:1.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接受志愿服务培训;2. 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3. 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遵守志愿服务规定,服从管理,完成志愿服务任务;5. 维护医院形象,不得以医院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违法活动;6. 保护患者隐私,遵守保密原则。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第十条志愿服务活动类型:1. 医疗咨询、导诊服务;2. 患者陪护、心理疏导;3. 医院宣传、公益活动;4. 其他与医院工作相关的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活动安排:1. 志愿服务活动由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2. 各科室、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志愿服务活动计划;3. 志愿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二条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志愿服务规定、损害医院形象的志愿者,取消其志愿者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内部的志愿服务活动,有效组织和激发员工参加志愿服务,充分发挥企业人力资源优势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设立的志愿服务队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志愿服务队:由企业员工构成的志愿者团体,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为社区、学校、公益组织等供应志愿服务。

•志愿者:企业员工自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自己乐意者。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组织设置1.设立志愿服务引导委员会,由企业高级管理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负责订立和监督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方向和发展计划。

2.设立志愿服务队队长,由志愿者中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和协调志愿服务队的日常工作,并向志愿服务引导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

3.依据需要设立若干志愿服务小组,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工作,由志愿者自己乐意加入并选举产生负责人。

第五条入队与退出1.员工可以自动申请加入志愿服务队,经过审批通过后正式成为志愿者。

2.志愿者在志愿队中连续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可以递交书面申请退出志愿服务队,经志愿服务引导委员会批准确认后为有效。

3.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如有违反本制度或对志愿服务工作不认真负责的行为,志愿服务引导委员会有权审核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条岗位职责1.志愿服务引导委员会:–负责订立和审批志愿服务工作计划和项目布置。

–监督和评估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情况。

–落实志愿服务队相关经费和物资的保障。

–协调解决志愿服务队内部和外部相关事务。

2.志愿服务队队长:–组织并协调志愿服务队的日常工作。

–报告志愿服务引导委员会工作情况。

–引导和培训志愿者,推动队伍建设。

–组织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志愿服务小组负责人:–组织并协调小组内的志愿服务工作。

–汇报小组工作情况。

–引导和培训小组志愿者。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项目策划与开展1.志愿服务引导委员会确定志愿服务项目,包含时间、地方、参加人员和工作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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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JNFC/ZY-14-03 版本号:4 志愿服务队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XXXXXXXXXXX
年月日发布实施
1、目的
为了加强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完善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建设,增强志愿服务队的纪律,规范志愿者活动,促进志愿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志愿服务队的队伍建设、组织纪律、工作要求、活动组织及实施。

3、职责
团支部负责志愿服务队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4、相关文件

5、规定
5.1 队员申请及注册
5.1.1 申请条件
5.1.1.1 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5.1.1.2 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素质。

5.1.1.3 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1.1.4 愿意接受所在志愿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5.1.2 注册流程
5.1.2.1 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5.1.2.2 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5.1.2.3 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

5.1.2.4 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

5.2 队员权利及义务
5.2.1 基本权利
5.2.1.1 参加志愿服务队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

5.2.1.2 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支部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5.2.1.3 提出请求,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5.2.1.4 向本队推荐优秀会员。

5.2.1.5 退出志愿服务队。

5.2.1.6 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队赋予的其它权利。

5.2.2 履行义务
5.2.2.1 遵守志愿服务队的管理规定。

5.2.2.2 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队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

5.2.2.3 参加志愿服务队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5.2.2.4 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5.2.2.5 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5.2.2.6 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服务队和志愿者的形象。

5.2.2.7 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5.3 组织纪律及工作要求
5.3.1 组织纪律
5.3.1.1 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5.3.1.2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5.3.2 工作要求
5.3.2.1 认真听取志愿者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

5.3.2.2 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服务队、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实践、公益活动。

5.3.2.3 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
30分钟,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人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

5.3.2.4 如确因时间冲突或情况特殊,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服务队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请假者也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

5.3.2.5 明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地开展工作,必须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3.2.6 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志愿者之间发生口角和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向负责人提出。

5.3.2.7 凡迟到者或请假者,应及时向负责人说明情况,并了解工作安排及其内容。

5.3.2.8 志愿者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要与其他志愿服务队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5.3.2.9 每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后,由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者(负责人)收集活动用品,并交单位保管。

5.4 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
5.4.1 活动策划
5.4.1.1 主题活动要提前一个月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形成文字。

5.4.1.2 主题活动的策划要紧扣热点、切合需求、富有创意、互不雷同,体现特色。

5.4.2活动实施
5.4.2.1 活动前,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责任落实到人。

5.4.2.2 活动时,要按照方案认真、细致地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5.4.2.3 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志愿者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完整保存原始资料。

5.4.2.4 活动后,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团支部归档。

6、记录
JL-GQ-0303-01《志愿服务活动签到表》
更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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