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志愿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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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0-12-15 来源:北京社会建设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建设,规范社区管理,发展基层民主,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本办法所称的社区,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辖区。

社区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所在区(县)政府决定。

第三条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居民群众在社区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增强社区民主自治功能,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努力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奠定基础。

第四条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发挥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居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驻社区单位和各类组织的积极性,形成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以社区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社区群众的参与为动力,以社区群众的拥护为准则,使社区群众在社区建设中得实惠,让社区成员共享社区发展成果。

(三)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不断完善社区管理方法,不断创新社区服务方式。

(四)分类指导,循序渐进。

根据社区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既要着眼长远、整体推进,又要立足当前、稳步实施,促进社区建设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工作目标。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要求,坚持服务功能完善、居住环境舒适、治安秩序良好、文化生活丰富、管理手段科学、人际关系和谐、公众参与广泛的工作标准,努力做到区域规划好、设施配置好、服务效能好、资源效益好、群众反映好。

《北京市应急志愿服务管理办法》(二)

《北京市应急志愿服务管理办法》(二)

《北京市应急志愿服务管理办法》(二)1. 背景介绍- 北京市应急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应急志愿服务行为,提高应急响应能力而制定的。

- 该办法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北京市境内的应急志愿服务活动。

2. 管理措施- 建立应急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志愿者身份真实、信息准确。

- 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培训,提高志愿者应急响应能力和服务水平。

- 完善应急志愿服务保障措施,确保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 加强应急志愿服务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

3. 志愿服务内容- 应急救援:参与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和抢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 信息宣传:传播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能力。

- 环境保护:参与应急环境保护工作,减少灾害对环境的破坏。

- 社会服务:为受灾群众提供生活帮助和心理支持,协助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4. 志愿服务保障-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装备,确保其安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 志愿者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安全和工作效果。

-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购买人身保险和意外保险,确保其合法权益。

-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确保其身体健康。

5. 惩罚措施- 对违反应急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和纠正。

- 对于违规行为严重的志愿者,应当取消其志愿者资格,同时将其列入志愿服务不良记录。

- 对于违规行为严重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和纠正,并将其列入志愿服务黑名单。

6. 结语- 《北京市应急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志愿者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力量,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尊重。

- 我们应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北京市志愿者管理办法

北京市志愿者管理办法

北京市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首都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志愿者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动首都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发〔200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志愿者,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全市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志愿者组织是指市和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及各类专业性志愿者协会等依法成立、专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鼓励、引导志愿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以便参与志愿服务,享受专业培训、服务认证、权益保护、表彰激励等服务。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第四条志愿者组织可采取公开招募与定向招募相结合、经常性招募与阶段性招募相结合、面向个人招募与面向集体招募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招募工作,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志愿者招募机制、稳定通畅的招募渠道。

(一)志愿者组织可根据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需求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信息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志愿者需求数量、岗位要求和报名方式等招募信息,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创造便利条件。

(二)志愿者组织可深入社区、农村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吸引和动员热心公益的广大市民特别是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士就近、就便加入志愿者队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建立全市志愿者注册制度。

申请成为注册志愿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二)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北京市 志愿者积分和星级管理制度

北京市 志愿者积分和星级管理制度

北京市志愿者积分和星级管理制度北京市志愿者积分和星级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发展,志愿者活动在促进社会和谐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
地管理和激励志愿者,北京市实施了志愿者积分和星级管理制度。

首先,积分制度是北京市志愿者管理的核心机制之一。

每位志愿者在参与志愿
服务的过程中,将根据服务时长、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等因素获得相应的积分。

这些积分既可以用于评选星级,也可以兑换奖励和福利。

志愿者们可以通过完成更多的志愿服务项目来提升自己的积分,从而获取更多的福利。

其次,星级管理制度是对志愿者服务能力和贡献的评价体系。

根据志愿者的积
分和服务表现,志愿者将被评定为一星、二星、三星等不同级别的志愿者星级。

星级评定不仅仅是对志愿者工作的表彰,更是鼓励志愿者不断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和技能。

星级评定结果将公示于志愿者工作站和社会媒体上,以激励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

北京市志愿者积分和星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有效激发了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和参
与度。

这一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社会对志愿者的需求。

同时,志愿者们也能够通过参与志愿服务获取实际的回报和认可。

总之,北京市志愿者积分和星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推动志愿者服务事业的发
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它不仅提高了志愿者服务的质量,也增强了志愿者的自信心和荣誉感。

相信在这一制度的引导下,志愿者队伍将日益壮大,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_办法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_办法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_办法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s("fzoom");发布时间:2020-10-04s("hzh0");s("hzh1");s("hzh2");物业管理本身是一种主体平等的委托合同关系,而非上下级的行政管理关系。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欢迎阅读!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全文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指导、协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持有一、二级物业资质证书及所辖各县级市(区)内持有三级物业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持有三级物业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坚持合理、公开以及服务与收费标准相适应的原则。

北京小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积分规则

北京小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积分规则

12an en in unün上手势说一说,记一记。

三、学习声母与an、en组成的音节过渡:你们已经能读声母和复韵母相拼的音节了,相信声母和前鼻韵母相拼,你们也能会读。

请大家打开书47页,自己试着读一读。

1 . 出示:(课件出示9—10)2.组织学生分小组练习拼读,并在小组内进行纠音、正音。

3.指名读,开火车读,达到熟练拼读。

课堂小结及拓展延伸()分钟四、巩固练习,正确书写拼音宝宝玩的有点累了,现在我们把它们送回家吧!它们住在几楼呀?1.书写韵母。

(1)(课件出示11:an、en)仔细观察an、en 2个韵母,让学生认清形,说说占格位置。

同学们观察写这三个鼻韵母的时候要注意什么?(2)教师范写,生跟练书空。

写时要注意,两个字母要写紧凑。

(3)学生书写。

先描红,再临写,教师巡视,个别辅导,纠正学生的写姿和执笔方法。

(师在学生书写时强调学生做到:身正、肩平、臂开、足安。

)(4)在实物投影上展示学生书写情况,进行评改。

2.小结:同学们在书写时应注意,两个字母大小差不多,占满中格,字母间隔要近。

【设计意图:字母的书写指导,规范学生学习书写,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

】chénnènwènrénwānquánjiānnánzhànduānkēnzhēnrāntǎn课堂作业新设计1.用a 、e 、i 、n 组成韵母写下来。

2.拼一拼,连一连。

qún zi lún chuán bái yún yuán qiú【 答 案 】1.ai an en in ie2.第二课时qún zi lún chuán bái uánu qb.老师把这几朵云请到了我们的教室里,你能把它们安全地送回家吗?(课件出示20)(出示白云、乌云、彩云的图片,做游戏送云儿回家。

北京市志愿服务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志愿服务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志愿服务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办法
(试行/2014年4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和规范北京市志愿服务图书馆(以下简称“图书馆”)志愿者相关行为,保障图书馆工作合理有序,确保图书馆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得到成长,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管理对象为参与北京志愿服务图书馆项目的志愿者。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志愿者的权利:
1、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获得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必要的信息。

3、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7、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第五条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及北京市志愿服务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任务,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3、自觉维护北京志愿服务图书馆和志愿者的形象。

4、在志愿者职责范围内,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5、自觉抵制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第三章服务时间
第六条志愿者需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生活、学习、就业的情况下,选择合适的时间参与志愿服务,一般服务时间为周一至。

《北京市养老志愿服务“京彩时光”工作规范(试行)》全文及解读

《北京市养老志愿服务“京彩时光”工作规范(试行)》全文及解读

北京市养老志愿服务“京彩时光”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北京市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养老志愿服务"京彩时光”是在养老志愿服务领域开展的一种互助养老服务模式,旨在弘扬养老志愿服务精神,扩大养老服务社会参与。

本规范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养老志愿服务〃京彩时光〃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养老志愿服务〃京彩时光"秉承〃今天存时间,明天换服务〃的精神,依托全市统一的养老志愿服务"京彩时光"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京彩时光"信息平台)记录和存储服务时间,用于兑换养老志愿服务。

“京彩时光”信息平台的数据信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纳入“志愿北京”信息平台,实现养老志愿服务信息共享交换和合理使用,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大数据支撑。

第四条年满60周岁的本市常住居民可注册成为养老志愿服务"京彩时光"服务对象。

本市优先为养老服务机构内老年人,以及居家高龄空巢(含〃双老”家庭)、高龄独居、重度或中度失能失智、重度或中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经济困难且行动不便老年人,以及持有时间币的老年人(以上统称"京彩时光优先服务对象〃)提供养老志愿服务。

第五条年满18周岁、热心公益事业、身心健康的本市常住居民均可注册成为养老服务志愿者。

鼓励和支持未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在其监护人为申请者的带领下参与养老志愿服务。

第六条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负责养老志愿服务"京彩时光”的供需对接、活动组织、服务时间确认及活动评价等工作。

依法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养老服务机构可申请成为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

第二章服务对象第七条符合服务对象条件的老年人,可通过〃京彩时光"信息平台就近向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提交注册申请,或向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提供注册所需个人信息。

服务对象申请人应通过“京彩时光〃信息平台签署养老志愿服务知情同意书。

志愿者管理规章制度

志愿者管理规章制度

志愿者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工作,规范志愿者活动,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组织内所有志愿者管理活动,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服务和激励等方面。

第三条志愿者是自愿参与组织活动、无报酬的个人。

第四条志愿者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服从组织安排。

第五条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志愿者进行合理分组,确定服务时间和地点,保障志愿者的权益。

第六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使志愿者熟悉服务内容和流程。

第七条组织应当建立志愿者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时间等情况。

第八条组织应当定期评估志愿者服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九条组织应当建立志愿者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第十条组织可以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宣传册等途径招募志愿者。

第十一条志愿者招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志愿者。

第十二条志愿者招募应当根据实际需求,明确服务项目和岗位要求,确保志愿者可以胜任工作。

第十三条组织应当面向广大社会公众开展志愿者招募,吸引更多志愿者参与服务活动。

第十四条志愿者招募时应当主动告知志愿者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工作环境等信息,确保志愿者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五条志愿者招募时应当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志愿者招募结束后,组织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初步培训,使志愿者熟悉服务工作。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第十七条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志愿者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礼仪教育等培训活动。

第十八条志愿者培训应当以志愿者的实际需求为基础,精心设计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十九条志愿者培训应当注重实践性和互动性,提高志愿者在服务中的操作技能和沟通能力。

第二十条组织应当定期开展志愿者培训活动,使志愿者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二十一条组织应当建立志愿者档案,记录志愿者参加培训的情况,及时跟踪培训效果。

公益志愿者管理办法

公益志愿者管理办法

北京市红十字会实施《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规范管理,推进全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保障红十字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红十字志愿服务是指自愿、无偿地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主义服务的行为.第三条红十字志愿者是指在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注册或参加红十字会及其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利用本人的时间、知识、技能、体能和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主义服务或者协助红十字组织工作的爱心人士。

第四条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是由各级红十字会组建和领导,由红十字志愿者组成,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

第五条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将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纳入所在区域或部门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二章组织第六条北京市红十字会设立志愿服务部,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发展规划;负责研究制定红十字志愿者招募、登记、培训、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负责市级红十字志愿者的招募、登记、培训、管理和服务;负责监督指导区县和行业红十字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市区两级成立红十字志愿者工作委员会,按照红十字会的工作性质或业务领域,建立专业志愿者服务团队,由红十字会业务相关的工作部门负责管理和安排日常事务,形成部门合作和联动机制,整合社会资源。

第七条各区县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在本级红十字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同时,接受上级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的业务指导。

第八条各区县红十字会明确专职干部负责辖区内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规范红十字志愿服务的管理,推动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九条红十字志愿者具有以下基本权利:了解志愿服务的价值、有关风险和情况,获得工作指导及督导,接受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获得人身安全及所需物质条件的保障;当自身需要他人帮助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具有被嘉奖、表彰资格;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有申请退出红十字志愿服务的自由;可以要求红十字组织对其个人资料保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权利。

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2020年修订)

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2020年修订)

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202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2.25•【字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42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42号)《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2月25日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2007年9月14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20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第三章志愿服务活动第四章促进措施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志愿服务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本市坚持党对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制度化、常态化发展,支持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促进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

志愿北京使用手册

志愿北京使用手册
本手册分为操作指南和操作实例两部分,操作指南主要 介绍志愿北京信息平台的各项功能和详细操作,操作实例侧 重介绍各项经常使用的快捷操作。
意见反馈 如果您发现本手册中有错误,或者提出意见和建议,请
及时与我们联系。您的意见将是修订本手册时的重要依据。 电话:010-51601208 Email:zyz@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28-1 海淀文化艺术大
志愿北京信息平台 使用手册
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 2012 年 3 月
手册说明 本手册作为“志愿北京”北京志愿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以
下简称志愿北京信息平台)的培训教材,是北京市志愿者联 合会各级各类志愿团体使用志愿北京信息平台的参考文档。
志愿团体相关负责人掌握基本的网页浏览和操作方法, 参考掌握手册中的各项内容,就可以完成志愿北京信息平台 的各种操作,能够方便对志愿者、志愿项目和志愿团体进行 管理。
志愿团体审核通过后,属于普通团体组,拥有管理首页、志愿者管理和志愿 项目管理等权限。
志愿团体的更多管理功能,与志愿团体的权限配置有关。具体的权限配置如 下表所示:
1
权限定义
允许
不允许
是否允许志愿者注册 可以管理志愿者信息。 不能管理志愿者信息。
申请项目后可直接进行项 申请项目经审核通过,才
是否允许直接发布项目
点击
图 2-1 弹出“注册新用户”页面,在该页面点击“团体注册”选项卡,如图 2-2 所示。
图 2-2 “团体注册声明”下是用户注册信息,如图 2-3 所示。
3
图 2-3 填写完注册信息后,点击“同意以下协议,提交”按钮,若用户填写的信息 正确,会进入“恭喜”页面,如图 2-4 所示。
三、志愿者操作指南 .................................................. 43

志愿北京注册+问题攻略-CAU

志愿北京注册+问题攻略-CAU

志愿北京注册+问题攻略 为使志愿组织不断进步,志愿服务理念深入人心,促进我校志愿工作更好的开展,要求入学新生实现100%实名制注册,进一步加强志愿者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新生需要登录志愿北京网站,点击左上角志愿者注册,根据要求填写个人信息。

(以下会有详细步骤)完成注册后,需要加入中国农业大学志愿服务总队以及新生所在学院志愿者支队两个志愿服务团体。

本次志愿者实名制注册需要真实姓名和真实身份证号,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会与公安部信息系统进行匹配。

每个身份证号仅能申请一次,所以请同学们申请成功后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

 志愿北京是什么 志愿北京网站是由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建立并认可的管理志愿者信息,进行网上认证的权威网站。

根据《北京市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凡符合志愿者注册条件的个人均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成为注册志愿者,方便参与志愿服务,享受专业培训、服务认证、权益保护、表彰激励等服务。

我们倡导志愿者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与志愿项目,记录志愿服务时间。

 使用志愿北京好处 1.志愿者在志愿北京网站上记录志愿服务时间后,可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打印服务时间详细清单,并可随时下载电子版“北京市注册志愿者服务计时证明”。

2.志愿者可以在志愿总队志愿团体和学院志愿团体里了解和参加志愿项目,另外有些志愿总队项目需要百分百志愿北京注册 3.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将根据志愿者服务时长评定星级志愿者。

 志愿北京注册流程 1,百度搜素“志愿北京”第一条或者网址“http://www.bv2008.cn/”左上角有一个志愿者注册。

 2,点开注册后进入下列页面,进行信息的填写,用户名密码自己设置,信息按真实填写。

下边一张图上的信息图上未打码部分除了学院部分填自己的别的复制如果上边信息显示身份证信息被盗用,请于早上9点到晚上10点间打12355进行密码重置。

12355不能直接进行密码重置,12355工作人员会告知您一个电话,打那个电话即可进行密码重置。

青年志愿者注册简要流程

青年志愿者注册简要流程

青年志愿者注册简要流程
为了尽快推进全市青年志愿者注册工作,围绕志愿团体和志愿者注册,以及志愿项目基本管理,特制定本简要流程。

志愿团体注册及组员旳管理
一、志愿团体注册
请登录志愿北京网站(.cn),选择“团体注册”,填写顾客名和密码,校级志愿者组织,在“上级团体”信息项上选择“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院系级志愿者组织,在“上级团体”信息项上选择本校旳校级志愿者组织,注册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并尽快联络上级团体对本级团体信息审核通过即完毕团体注册。

二、团体组员旳管理
(一)各级志愿团体登陆志愿北京信息平台,点击“志愿者→组员→正式组员”管理旳网页,显示本级志愿团体所有青年志愿者信息列表。

(二)点击“志愿者→组员管理→申请加入”旳网页,显示所有但愿加入本级志愿团体青年志愿者信息列表,选择志愿者,点击“确认”按钮,即完毕志愿者加入本团体。

(三)志愿者信息为绿色,表明通过实名认证并获得编号,志愿者信息为红色或橙色,请联络青年志愿者完善个人信息,假如确认信息真实,请联络区县注册管理中心进行手工认证。

北京初中生志愿服务要求

北京初中生志愿服务要求

北京初中生志愿服务要求
北京初中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有一定的要求和规定。

根据北京市关于中学生开展志愿服务的政策,以下是一些基本要求:
1.服务时间要求:北京初中生每学期志愿公益服务时间要求达到24小时以上。

这意味着学生
需要在课余或假期时间积极参与到社区服务、环保行动、敬老助残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去。

2.组织管理:学生的志愿服务通常由学校共青团、少先队或者学工部等机构统一组织和指导,
确保活动的安全性和教育意义。

3.内容与形式:志愿服务的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卫生整治、文化宣传、环保实践、帮助
孤寡老人、关爱特殊儿童、参与公益活动等。

形式上可以是个体志愿者活动,也可以是团队合作项目。

4.记录与评价: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内容和表现将被记录,并可能纳入到综合素质评价
体系中,作为学生品德修养和社会实践能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5.安全教育:在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时,学校会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学生在服
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6.家长支持:鼓励家长支持并参与学生的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家校共建的良好氛围。

请注意,具体的志愿服务活动要求可能会随着教育部门相关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关注最新的官方通知和学校的具体安排。

北京市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首都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志愿者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动首都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发[200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志愿者,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全市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志愿者组织是指市和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及各类专业性志愿者协会等依法成立、专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鼓励、引导志愿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以便参与志愿服务,享受专业培训、服务认证、权益保护、表彰激励等服务。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第四条志愿者组织可采取公开招募与定向招募相结合、经常性招募与阶段性招募相结合、面向个人招募与面向集体招募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招募工作,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志愿者招募机制、稳定通畅的招募渠道。

(一)志愿者组织可根据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需求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信息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志愿者需求数量、岗位要求和报名方式等招募信息,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创造便利条件。

(二)志愿者组织可深入社区、农村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吸引和动员热心公益的广大市民特别是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士就近、就便加入志愿者队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北京志愿团体注册流程(一)

志愿北京志愿团体注册流程(一)

志愿北京志愿团体注册流程(一)志愿北京志愿团体注册流程申请资格•志愿者团体需在北京市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者团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者是非营利组织,或者是非法人化的单位。

准备材料•注册申请书•组织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入库志愿者纪实表申请流程1.填写注册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详细填写团体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写明团体的宗旨、目标以及拟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等内容。

–需要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编写组织章程–组织章程应包含团体的名称、目的、任务、组织架构、决策机构、资金管理等内容。

–审定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准备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按照银行要求准备好资料,并前往指定银行办理基本户开户手续。

–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整理入库志愿者纪实表–将志愿者纪实表按照要求整理格式,包括志愿者信息、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内容。

6.递交材料–将填写好的注册申请书、组织章程、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入库志愿者纪实表等材料一并递交给相关部门。

7.等待审批–相关部门会对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批,审核过程可能需要一段时间。

–若材料有缺漏,相关部门会通知补充材料。

8.领取注册证书–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会发放志愿者团体注册证书。

注意事项•在递交材料之前,务必核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志愿者团体注册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需事先了解相关规定。

•注册证书是团体合法身份的证明,务必妥善保管。

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

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

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引导和管理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是志愿者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志愿者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昌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和共青团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

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七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均可到本社区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本社区填写注册登记表,社区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九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一)志愿者参加社区开展的各种志愿者培训活动。

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社区给予帮助、解决;(三)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二)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三)维护志愿者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北京市 志愿者积分和星级管理制度

北京市 志愿者积分和星级管理制度

北京市志愿者积分和星级管理制度在当代社会,志愿者活动已经成为一个被广泛关注和发展的社会现象。

众所周知,志愿者是社会的宝贵资源,他们用无私的奉献和真诚的爱心为社会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

而对于志愿者的管理和激励也成为了一个值得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北京市作为国家的首都,其志愿者积分和星级管理制度正在逐渐完善和落地,对于促进社会志愿服务的发展和提高志愿者的积极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北京市实行的志愿者积分和星级管理制度是怎样的呢?这一制度主要是通过对志愿者的服务时长、服务区域、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从而给予志愿者相应的积分和星级称号。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全面客观地评价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奉献程度,也能激励更多的志愿者积极参与到社会服务中来。

这一制度也为志愿者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可以更好地彰显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价值观。

这一制度对于北京市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和壮大有何意义呢?可以说,北京市的志愿者积分和星级管理制度为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管理提供了更为有力的保障。

通过这一制度,可以更好地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社会服务中来,也能够及时发现和培养优秀的志愿者,从而形成一支更加具备专业化和素质化的志愿者队伍。

这也为志愿者提供了更多的参与机会和发展空间,可以更好地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和创造力。

再次,作为一名志愿者,参与到这一制度中,我有何感悟和体会呢?在我看来,这一制度给予了志愿者更多的认可和尊重,让我们的奉献可以得到更为全面的肯定和鼓励。

这也激励着我们更加努力地投身到志愿服务中去,不断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我相信,在这一制度的引领和规范下,志愿者们会更加团结和积极,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北京市的志愿者积分和星级管理制度是一项具有前瞻性和推动力的制度,在推动社会志愿服务发展和提高志愿者积极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相信,在这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落实下,志愿者队伍会更加壮大和成熟,社会志愿服务也会更加蓬勃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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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志愿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志愿者,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全市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志愿者组织是指市和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及各类专业性志愿者协会等依法成立、专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鼓励、引导志愿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以便参与志愿服务,享受专业培训、服务认证、权益保护、表彰激励等服务。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第四条志愿者组织可采取公开招募与定向招募相结合、经常性招募与阶段性招募相结合、面向个人招募与面向集体招募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招募工作,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志愿者招募机制、稳定通畅的招募渠道。

(一)志愿者组织可根据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需求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信息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志愿者需求数量、岗位要求和报名方式等招募信息,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创造便利条件。

(二)志愿者组织可深入社区、农村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吸引和动员热心公益的广大市民特别是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士就近、就便加入志愿者队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建立全市志愿者注册制度。

申请成为注册志愿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二)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三)具备参加志愿服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四)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充分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现有的注册管理系统的作用,建立对接机制,与全市统一的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

第七条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委托的志愿者组织为志愿者注册机构(以下简称“注册机构”)。

(一)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可依托“志愿北京”网站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市志愿者联合会提出开展注册工作的申请,接受市志愿者联合会的注册委托。

(二)市志愿者联合会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委托开展注册工作的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名单。

第八条志愿者注册程序如下:(一)凡符合志愿者注册条件并志愿从事志愿服务的个人,可通过网络、电话或直接到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等方式向注册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提供个人的基本信息及可参加的志愿服务的类别、方式、时间等必要信息。

申请人身份证号是注册的必要认证信息。

(二)注册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三)审核合格后,注册机构为申请人统一编号,发放北京市志愿者卡,并将申请人的有关信息录入志愿者数据库。

第九条志愿者卡由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统一制作,委托注册机构负责向注册志愿者发放。

第十条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统一确定志愿者卡号编制规则,志愿者卡号与志愿者身份证号相匹配,在注册系统中将志愿者身份证号作为后台信息予以管理和保密,志愿者卡上不出现个人身份证号。

志愿者卡号一人一号,终生使用。

在志愿者死亡、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履行志愿者义务等情况下,应由原注册机构注销其志愿者卡号,被注销的志愿者卡号不再重新使用。

第十一条志愿者卡集身份标识、注册登录、激励表彰等功能于一体,是志愿者的身份卡、信息卡、计时卡、荣誉卡。

(一)身份凭证。

志愿者卡是志愿者身份的标识,志愿者可凭志愿者卡参加志愿服务、培训、公益实践等活动。

(二)信息管理。

志愿者凭志愿者卡号及密码可登录“志愿北京”网站,进入个人管理模块,查询、修改个人信息。

(三)服务计时。

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和应急志愿服务,由志愿服务的组织者对志愿者服务时间进行计时,经相关志愿者组织认定后记录进志愿者卡;社区志愿服务等经常性志愿服务,由社区居委会或服务对象及志愿服务组织者对服务时间提供证明,经相关志愿者组织认定后记录进志愿者卡。

服务时间为实际服务时间(不含往返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量。

(四)荣誉激励。

志愿者卡号具有唯一性,可由志愿者永久保留,具有特殊的纪念意义,也是对持卡志愿者的一种激励。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一)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二)获得志愿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三)获得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

(五)请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六)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七)对志愿者组织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八)要求志愿者组织出具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

(九)申请注销注册志愿者身份。

(十)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二)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相关信息,如有信息变更及时联系修改。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或者协议约定的义务,完成志愿服务。

(四)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

(五)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退出志愿服务活动时,履行合理告知的义务。

(七)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八)不得向接受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索取、变相索取报酬。

(九)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十)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四章管理与服务第十四条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市、区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市、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者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给予积极配合并进行业务指导;依托市、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对志愿者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十五条加强日常管理,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保障与支持。

(一)鼓励志愿者使用全市统一的标识,提倡各类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佩戴以全市统一标志为主体图案的标志。

(二)注册机构可定期或在重大活动时组织新注册志愿者进行宣誓。

志愿者誓词:“我是北京志愿者,为使我们的国家和城市更美好、人民更幸福、环境更安全,我要团结身边的人,投身其间。

面对需求,我要行动。

我承诺,我将竭尽所能,参加公益活动,帮助困难人群,真诚关怀有需要的人士,为他们带来温暖。

”(五)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组织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证明,志愿者组织予以认定并记录,作为对志愿者评价认证和激励表彰的主要依据。

(六)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互助服务、返还服务等制度,把提供志愿服务与优先享受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在志愿者本人需要帮助时,可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志愿服务。

(七)对拒不履行义务或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由于未遵照相关规定而对服务对象、志愿者组织或其他志愿者造成损害的,视情节轻重,可对其进行警告、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八)志愿者组织应落实和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如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对志愿者造成损害,志愿者组织应当支持受损害的志愿者要求有关服务对象赔偿损失,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十)志愿者可在志愿者组织的指导下参加管理工作。

志愿者组织应当发挥志愿者的能动性,探索志愿者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径。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的需求对接机制和项目管理机制,实现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和群众接受志愿服务的便利化。

(一)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志愿者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志愿服务需求进行调查和评估。

在调查评估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关注民生领域的日常需求,关注弱势群体。

按照“服务对象所需、志愿者所能”的原则,提出志愿服务需求计划,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及时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吸引志愿者广泛参与。

依托“志愿北京”网站,建立全市统一的志愿服务需求信息发布和服务对接平台。

(二)鼓励志愿者根据自己的特长和意愿,组成项目小组,根据需求计划自主认领服务项目,在各类志愿者组织的统筹安排和合理调配下,为服务对象提供志愿服务,实现志愿服务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

(五)志愿者组织可依托服务需求相对集中的社会公益机构,通过签订协议、命名挂牌等形式创建志愿服务基地,探索建立志愿者经常性、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的有效机制。

第五章表彰与激励第十七条建立全市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

注册机构根据志愿者服务的时间累计及服务评价情况,认定其为北京市一至五星志愿者。

星级志愿者佩戴相应标志,同时在“志愿北京”网站进行标注和宣传。

(一)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200小时、500小时的,可分别认定为“北京市一星志愿者”、“北京市二星志愿者”、“北京市三星志愿者”。

由负责安排志愿者参加活动的志愿者组织或志愿者个人提出申请,由对其进行注册的志愿者组织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定期报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备案。

(二)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800小时的,可认定为“北京市四星志愿者”。

由负责安排志愿者参加活动的志愿者组织或志愿者个人提出申请,由具有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团体会员资格的注册机构认定,认定结果定期报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备案。

(三)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可认定为“北京市五星志愿者”。

由负责安排志愿者参加活动的志愿者组织或志愿者个人提出申请,由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认定。

第十八条建立全市志愿者奖章授予制度。

根据志愿者注册以后从事志愿服务的时间与绩效,授予不同级别的志愿服务奖章。

奖章获得者佩戴相应标志,同时在“志愿北京”网站进行标注和宣传。

(一)志愿者自获得“北京市五星志愿者”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0小时,在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应急志愿服务中作出一定贡献的,或在经常性志愿服务中取得一定成绩的,可参加志愿服务铜质奖章评选。

志愿服务铜质奖章评选工作由区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等有关部门组织,评选结果报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备案。

(二)志愿者自获得铜质奖章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0小时,在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应急志愿服务中作出较大贡献的,或在经常性志愿服务中取得较大成绩的,可参加志愿服务银质奖章评选。

志愿服务银质奖章评选工作由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等有关部门组织。

(三)志愿者自获得银质奖章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5000小时,在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应急志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或在经常性志愿服务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参加志愿服务金质奖章评选。

志愿服务金质奖章评选工作由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四)连续专门从事志愿服务超过一年的,可视情况直接授予上述级别奖章。

(五)奖章授予可视实际情况定期举行。

第十九条逐步完善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志愿者表彰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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