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专项规划(20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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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宁波的商业区域分布及现有的商业情况市场调查

底宁波的商业区域分布及现有的商业情况市场调查

一宁波的区域分布及现有的商业。

商业的发展目标我市商业建设的发展目标是立足宁波,服务长江三角洲地区,接轨国际。

总量预测:预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2005年达到620亿元,2010年达到998亿元。

其中:中心城2005年达到300亿元,2010年达到470亿元。

营业面积:参照同类城市的标准,初步确定宁波市人均(常住人口和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口)占有商业营业面积为0.9—1.2平方米。

根据人口预测2010年宁波市中心城营业总面积宜控制在160万平方米左右,其中三江片(海曙、江东、江东、鄞州中心区)115万m2,北仑片25万m2,镇海片20万m2。

商业分级与区域布局市级商业中心市级商业中心规模大、商业网点多而密集,功能齐全,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旅游、金融、商务等网点有机地集聚在一起,经营商品种类以高、中档为主,花式品种多,选择性大,且分工细,大型百货店、专业商店、品牌店、连锁店以及名特产商店齐全,是全市商业最繁华的地区;同时具备辐射与服务功能,辐射范围为全市及周边腹地地区,远程吸引力大,是反映城市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窗口,也是重要的城市旅游目的地,对国内外游客很有吸引力。

规划的市级商业中心以“三江口”为中心,沿“三江六岸”向四周辐射,东到彩虹北路,西到解放路,南到百丈路、药行街,北到车站路,由海曙、江东、江北三个区块组成。

1、海曙区块:这是“三江口”最繁华的核心区域,着重在业态调整、功能开发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延伸新的经营服务领域,完善经营服务功能,增加繁荣繁华气息,吸引国内外游客,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都市商业氛围。

天一广场重点发展经营国内外名牌、名品的专卖店、专业店及百货店、商务中心等业态,鼓励发展老字号商店,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且较为超前的消费需求,凸现高雅和引领时尚消费的特色。

2、江东区块:地处三江口东侧,在现有中山东路、百丈路、彩虹北路商业网点的基础上,主要开发中山路与百丈路之间地块。

分别不同区位建设餐饮特色街、特色小商品街、休闲娱乐街。

提升宁波中心城区发展水平推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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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心城区城西北片分区规划

宁波市中心城区城西北片分区规划

宁波市中心城区城西北片分区规划宁波市规划局2016.05-可编辑-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背景城西地区位于宁波中心城西部,机场路以西,东连三江口核心区、南部新城区,西靠四明山区。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西地区凭借交通条件的改善和优越的区位条件,地区发展迅速,特别是姚江新区、临空经济区、集士港卫星城、轨道沿线等地区,呈现出与中心城粘连发展的趋势。

但长期以来由于城西地区处于总规建设用地之外,城镇建设以乡镇模式为主,各镇利益与区域整体发展的矛盾突出,空间配置粗放低效,亟需进行整体统筹安排。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对城西地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路。

提出未来三江片重点发展西部和北部地区,将绕城高速以内的集士港、古林、高桥三镇纳入到城市建设用地管控范围,实行规划统一管理。

同时,结合新的空间布局结构,加强对城市西部地区的规划引领,在姚江新城规划新的市级副中心,集士港作为片区中心,西部地区迎来了从乡镇发展模式向城市发展模式转变的新阶段。

在此背景下,受规划局委托,开展中心城区城西片分区规划,并把城西片以杭甬高速为界分为城西北片、城西南片两个分区,分别编制分区规划。

第2条规划目的为了更好地促进城西地区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城西地区功能、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彰显城市风貌特色,进一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有效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区域内村庄规划编制,特开展城西地区分区规划编制工作。

第3条规划原则生态优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近远结合,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公交先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人为本,完善公共设施布局第4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一致,规划期限至2020年,远景展望到2030年。

第5条规划范围城西北片分区规划范围为机场路以西,绕城高速公路以东,杭甬高速公路以北,主要包括江北姚江新区、江北投创、洪塘街道、高桥镇等,规划面积69.2平方公里。

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 24 56 78 10 1113 16 20 2223242627283032137 238 339 440 541424549 7552006202019972010200620209695.51358.7720052020 200620102005 68808620809565983 36113652872131038101422240225595150427 34944835753190819972010981401996742005 177 1.43529825100433002005556.72449.3466.51336.3334.923.11740878102005230201020202269002226001970002010 202014378115136511019511920012193255798361170931201020208361 22637201020202005141135 130********200556.5535.3619.892010 202020051202069679220058706151365*********121394 20052903320202226006796336703053709202011920032165 200525491242800506202032628605002714830225431.212310913511.312333450334.5123223659 23.0123197200123314200123571017001234400012329860012343210012321800123132105123435568 1237680661233812 1225519017447197200700762321242800 25062005213.4121.4163264.97358.77 2020311.90202049.71 311.901234515.52123431.351.2.3616640182020117217447 13260010667 2678046 123456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机制,适时开展城市、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

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专项规划(2005-2020)

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专项规划(2005-20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原国家经贸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经贸贸易[2001]78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国经贸厅贸易[2002]44号)和《关于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国经贸厅贸易[2003]83号)。

要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尽快制定商业网点规划。

同时,新一版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提出宁波要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城市,这就对我市的商业网点的规划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些大背景下,为了促进宁波市商业网点的合理、科学、健康、有序发展,急需编制相关商业网点专项规划,在宁波市贸易局和宁波市规划局的联合委托下,我院承担了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二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总规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建设用地范围(部分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突破该范围),包括三江片、北仑片和镇海片。

重点为三江片,即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及镇海区的骆驼、庄市202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

第三条规划期限本规划现状界定为2004年12月,规划期限为2005年—2020年,分两个发展阶段。

近期:2005年—2010年;远期:2011年—2020年。

第四条规划内容本次规划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商业体系和商业业态。

4.1 商业体系分为城市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商业集聚区)、社区商业服务设施三级结构。

明确商业体系分级结构,确定城市、区域商业中心的定位、位置、规模、服务内容;确定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的规模、数量、服务半径、服务内容。

4.2 商业业态本次商业业态规划为有店铺销售业态,具体可分为大型零售商业网点(包括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专业(专卖)店、大型超级市场、仓储式大卖场)、商业街(包括综合商业街和特色商业街)、重点商品交易市场。

确定大型零售商业网点的定位、位置、规模、服务内容;确定商业街的定位、位置、规模、功能、发展重点;确定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的位置、规模、功能、经营内容。

宁波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宁波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宁波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宁波市贸易局2011年1月目录前言 (1)一、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 (2)(一)成绩和问题 (2)(二)机遇和挑战 (5)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发展原则 (8)(一)指导思想 (8)(二)发展目标 (8)(三)发展原则 (10)三、行业发展导向 (12)(一)零售业 (12)(二)批发业 (13)(三)餐饮业 (14)(四)特种行业 (15)(五)民生服务业 (17)四、空间布局导向 (19)(一)一核:打造都市商贸核心区 (19)(二)南翼:打造特色商贸走廊 (22)(三)北翼:打造区域商贸中心 (23)(四)多节点:打造遍布全区域的市镇商贸节点 (25)五、保障措施 (26)(一)坚持规划引领 (26)(二)坚持政策引导 (26)(三)坚持大项目带动 (27)(四)坚持品牌提升 (28)(五)坚持合作发展 (28)(六)坚持统筹协调 (29)六、附件 (29)前言“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继续实施“六大联动、六大提升”,推动“六个加快”,实现宁波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

商贸流通业作为先导产业、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对引导生产、促进消费、改善民生、繁荣城市有着十分重要作用,为有序引导“十二五”时期商贸流通业的发展,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过去的五年,我市商贸流通业取得了巨大发展成就,为“十二五”时期的跨越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们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十二五”时期,处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很多,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发展动力、发展要素等都出现了新的调整,商贸流通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从所处的时代大背景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上,谋划商贸流通业在“十二五”的跨越与崛起,推进商贸流通业的转型升级,把长三角南翼现代商贸流通中心建设推向新阶段,是“十二五”规划的中心任务。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工程建设的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工程建设的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工程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12•【字号】甬政发[2005]67号•【施行日期】2005.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工程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05]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流通工作会议和全省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工作现场会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36号)精神,规范农村市场秩序,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现就推进我市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工程(以下简称“百千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和全国流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入实施“六大联动”、全面建设“平安宁波”、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和省政府“三年内完成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的要求,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提升传统流通业态和发展现代流通业态相结合,完善市场机制和培育农村流通主体相结合,规范市场秩序和扶优扶强相结合,加快“百千工程”建设,努力营造便利、放心、安全的农村市场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百镇连锁超市:2005年全市乡镇连锁超市覆盖面达到80%,2006年达到100%。

连锁超市门店要求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经营商品以日用消费品为主且种类不少于2000种,自选销售,日营业时间不少于12小时,并实行采购、配送、标识、经营方针、服务规范、销售价格“六统一”。

培育3-5家连锁门店50个以上或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连锁经营企业;培育1-2家连锁门店100个以上或年销售额20亿元以上、进入全国连锁50强的连锁经营企业。

江北西区商业规划

江北西区商业规划

江北西区商业规划和三江口相距约6公里的江北西区未来将成为综合性城市新区和中心城的西北门户。

江北西区总面积36.9平方公里,西起绕城高速公路,东、北至萧甬铁路,南临余姚江,包括洪塘街道和部分庄桥街道土地。

区域规划功能有行政办公、商业商务、居住、工业、休闲文化和体育等,到2020年人口将由现在的2.4万人增加至6万到9万人,远期达到20万人。

规划对区域做了这样的布局:江北西区行政办公中心位于余姚江北岸、江北大道西侧。

商业文化中心位于洪裘公路南端,与梁祝公园隔江相望。

原北外环路和余姚江分别是片区的空间发展轴和自然人文景观复合轴。

片区除江北投资创业中心和洪塘东两个工业组团及一个体育组团外,还有裘市和邵家渡、洪塘、谢家3个居住组团。

其中,邵家渡远期拟建设高档生态住宅区。

江北西区的市级商业金融用地位于原北外环路以北、前洋立交以东。

文化娱乐用地在洪裘公路以东、原北外环路以南、云飞路以北。

医疗卫生用地在云飞路南侧、机场路东侧和裘市村南侧、甬金高速连接线西侧。

沿余姚江开放滨水生态廊、沿3条南北向主要河道的带状绿地和沿次干河道、快速路、主干道的绿地组成了片区的绿地系统,规划绿地面积680多公顷。

规划还将扩建至诚学校和现有中、小学,新建江北职业技术学校和6所中学、8所小学。

根据规划,江北西区今后5年主要考虑江北区政府迁建、商业设施和江北投资创业中心建设、洪塘经济适用房建设、已出让和拟出让地块房产开发及部分旧村改造等。

鄞州新城区受宁波市“南居北工”战略影响,该规划区将成为宁波市最重要的居住新区之一,定位为宁波市中心城区三江片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鄞州区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力求使之辐射和服务于整个中心城市。

新城区位于宁波市南侧,距离中心不到2公里,近、中期范围包括下应、石碶、钟公庙3个街道管辖区,面积33平方公里;远期西到机场路,南到绕城高速公路,东到甬金铁路,北到杭州高速公路面积80平方公里。

规划2010年常住人口达到20万,基本形成现代化中心城区雏形,成为一个现代化、园林式、生态型的国内一流中等城市,充分发挥其宁波城市副中心的优势。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已获得了国务院批复,现将总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一、编制目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宁波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随着区域发展背景的重大变化,宁波城市面临着新的发展问题,为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范围为宁波市行政辖区,面积9817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区域协调、市域空间结构、市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城镇发展等。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是本次总体规划修改的重点地域。

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区域,面积2560平方公里,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

三、规划期限本次总规修改期限至2020年。

四、城市性质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五、城市职能国际贸易物流港、东北亚航运中心深水枢纽港、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对外贸易口岸、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

六、城市规模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395万,城市建设用地420平方公里。

七、市域空间布局1.市域总人口和城市化水平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000万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75%以上。

2.市域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市域空间格局。

其中一核为宁波市区;两翼为由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组成的北翼和由奉化市、宁海县和象山县组成的南翼;两带为东部滨海城镇产业带和西部山区生态人居带;三湾为杭州湾、象山港和三门湾;节点为卫星城、中心镇和新市镇。

一核由宁波中心城区、外围组团及近郊城镇组成。

重点发展行政办公、航运服务、金融保险、商贸物流、信息科技、风景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促进转型升级,提高城市集聚辐射能级,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

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下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宁波市城市规划区。

各县(市)及建制镇可结合各地实际参照执行。

第二章城市用地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和特殊用地等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详见附件一)。

第四条在计算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

在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确需在未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见附件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凡附件二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并超出附件二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申请,按规定程序,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重大调整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章建筑容量第七条新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建筑高度以及建筑性质,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应按表一规定的内容确定。

第八条在满足自身的规划要求下,能为社会公众提供广场、绿地、通道、停车场等公共使用空间,又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空域等有关规定的,可在原详细规划或控制指标的基础上酌情增加建筑面积,并按表二的规定换算。

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原核定建筑面积的百分之十五。

第九条对未列入表一的体育场馆、幼托等设施,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执行,但不应超过表一中居住建筑的控制指标。

宁波市中心城区城西南片分区规划【模板】

宁波市中心城区城西南片分区规划【模板】

宁波市中心城区城西南片分区规划宁波市规划局2016.05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背景城西地区位于宁波中心城西部,机场路以西,东连三江口核心区、南部新城区,西靠四明山区。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西地区凭借交通条件的改善和优越的区位条件,地区发展迅速,特别是姚江新区、临空经济区、集士港卫星城、轨道沿线等地区,呈现出与中心城粘连发展的趋势。

但长期以来由于城西地区处于总规建设用地之外,城镇建设以乡镇模式为主,各镇利益与区域整体发展的矛盾突出,空间配置粗放低效,亟需进行整体统筹安排。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对城西地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路。

提出未来三江片重点发展西部和北部地区,将绕城高速以内的集士港、古林、高桥三镇纳入到城市建设用地管控范围,实行规划统一管理。

同时,结合新的空间布局结构,加强对城市西部地区的规划引领,在姚江新城规划新的市级副中心,集士港作为片区中心,西部地区迎来了从乡镇发展模式向城市发展模式转变的新阶段。

在此背景下,受规划局委托,开展中心城区城西片分区规划,并把城西片以杭甬高速为界分为城西北片、城西南片两个分区,分别编制分区规划。

第2条规划目的为了更好地促进城西地区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城西地区功能、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彰显城市风貌特色,进一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有效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区域内村庄规划编制,特开展城西地区分区规划编制工作。

第3条规划原则生态优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近远结合,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公交先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人为本,完善公共设施布局第4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一致,规划期限至2020年,远景展望到2030年。

第5条规划范围城西南片分区规划范围为机场路以西,绕城高速公路以东,杭甬高速公路以南,主要包括空港及临空经济区,集士港、古林等地,规划面积69.5平方公里。

“商贸活市”助增长

“商贸活市”助增长

“商贸活市”战略是宁波发展商贸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经过三年多来认真组织实施,已经在开拓市场、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繁荣城市的实践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在当前认真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大任务,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背景下,进一步扎实推进“商贸活市”战略,必将有助于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但必须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一、必须把“商贸活市”战略放到中央提出的扩内需、促消费的大背景中加以认识,为深入实施这一战略提供不竭的动力。

“商贸活市”战略使流通规模和增速在突破中实现了重大跨越,使商贸设施在拓展中做大了规模,使传统商业在竞争中走向了现代,使市场建设在整合中提升了档次,使商贸会展在创新中闯出了品牌,使民生工程在保障中强化了供应,使消费环境在强化监管中得到了优化。

当前,我们要从认清党中央、国务院反复强调的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大背景中,切实增长贯彻“商贸活市”战略的自觉性;从认清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必须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的任务要求中,充分认识贯彻“商贸活市”战略的必要性;从世界各国普遍依靠内需拉动促进经济发展的这一规律中,充分认识贯彻“商贸活市”战略的正确性。

各国经济运行的实践一再证明,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具有稳定性较高的特点,据测算,居民消费率每增加1%可拉动GDP 上涨0.87个百分点(投资拉动为0.22个百分点)。

消费需求是最终需求,是国内需求的主体,扩大和促进消费需求,不但是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自主性、持续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关键,而且是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必然要求。

二、必须处理好“商贸活市”战略内部的各种关系,为深入实施这一战略增添新的活力。

一要处理好城市商业与农村商业的关系,促进城乡市场共同繁荣。

当前城市商业繁荣,各种业态众多,而农村商业网点稀少,流通基础设施简陋。

这个问题不解决,不但制约农村消费增长,而且影响“商贸活市”战略的全面贯彻。

宁波中心城区城西北片分区规划

宁波中心城区城西北片分区规划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1 宁波市中心城区城西北片分区规划宁波市规划局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背景城西地区位于宁波中心城西部,机场路以西,东连三江口核心区、南部新城区,西靠四明山区。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西地区凭借交通条件的改善和优越的区位条件,地区发展迅速,特别是姚江新区、临空经济区、集士港卫星城、轨道沿线等地区,呈现出与中心城粘连发展的趋势。

但长期以来由于城西地区处于总规建设用地之外,城镇建设以乡镇模式为主,各镇利益与区域整体发展的矛盾突出,空间配置粗放低效,亟需进行整体统筹安排。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对城西地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路。

提出未来三江片重点发展西部和北部地区,将绕城高速以内的集士港、古林、高桥三镇纳入到城市建设用地管控范围,实行规划统一管理。

同时,结合新的空间布局结构,加强对城市西部地区的规划引领,在姚江新城规划新的市级副中心,集士港作为片区中心,西部地区迎来了从乡镇发展模式向城市发展模式转变的新阶段。

在此背景下,受规划局委托,开展中心城区城西片分区规划,并把城西片以杭甬高速为界分为城西北片、城西南片两个分区,分别编制分区规划。

第2条规划目的为了更好地促进城西地区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城西地区功能、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彰显城市风貌特色,进一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有效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区域内村庄规划编制,特开展城西地区分区规划编制工作。

第3条规划原则生态优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近远结合,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公交先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人为本,完善公共设施布局第4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一致,规划期限至2020年,远景展望到2030年。

第5条规划范围城西北片分区规划范围为机场路以西,绕城高速公路以东,杭甬高速公路以北,主要包括江北姚江新区、江北投创、洪塘街道、高桥镇等,规划面积平方公里。

XX市商业网点专项规划文本、说明、图集

XX市商业网点专项规划文本、说明、图集

XX市商业网点规划(2005-2020)◎文本◎说明◎图集◎基础资料汇编2005年9月目录1总则 (1)1.1 规划作用 (1)1.2 规划依据 (2)1.3 规划范围与对象 (4)1.4 规划期限 (4)2 规划的指导思想 (4)3 规划原则 (4)4 发展目标 (5)4.1 总体目标 (5)4.2 具体目标 (6)5 规划布局 (9)5.1 总体框架 (9)5.2 城市商业中心 (9)5.3 区域商业中心 (11)5.4 社区商业 (13)5.5 商业街 (14)5.6 商品交易市场 (16)5.7 物流基地 (19)5.8 城镇商业 (20)5.9 其他商业网点 (21)5.10 近期重点 (22)6 保障措施 (23)6.1 实施管理措施 (23)6.2 配套服务措施 (24)6.3 监督检查措施 (25)附件1:地方标准商业分级设置规范附件2:地方标准商业业态规范附件3:零售业态分类和基本特点附件4:评审会议纪要1 总则1.1 规划作用1.1.1 规划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科学发展观要求商业网点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全面发展体现在商业网点建设上,就是要求大中小型商业网点、不同零售业态、城市和农村、不同区域之间商业网点全面发展。

协调发展就是要求大中小型网点、不同业态相互补充。

可持续发展要求商业网点建设符合市场需求,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环境。

所以通过规划,引导理性投资,切实健全和完善商业网点体系,实现货畅其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从而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效的保障。

1.1.2 规划是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的基本手段。

商业网点是商业服务活动的物质基础,是商业流通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

城市商业网点建设是完善城市功能的主要措施,是发展商业服务产业的重要内容。

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对城市未来空间综合商业经营场所的商业功能、组成结构、区域布局和建设规模的统筹设计,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促进措施,是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的基本手段。

宁波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16•【字号】甬政发[2006]104号•【施行日期】2006.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甬政发[2006]1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这是我市城市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件大事。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构筑适应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城乡规划工作新框架,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导、主导和统筹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6〕69号,以下简称《批复》)、《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6〕40号)等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贯彻国务院《批复》和加强规划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一)国务院《批复》和《总体规划》是我市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实施依法治市的重要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依据,也是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市建设发展、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和实施《总体规划》,对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搞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把宁波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具有国际港口和江南水乡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的批复-甬政发[2007]74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的批复-甬政发[2007]74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的批复
正文: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的批复
(甬政发〔2007〕74号)
市规划局:
《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的请示》(甬规字〔2007〕6号)收悉。

经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决定批准《宁波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工作,是城市近期建设安排的基本依据。

《规划》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发展目标和规模可行,空间布局、建设重点和实施时序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与《宁波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有较好的衔接,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的区域发展战略,对于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职能有着重要的作用,可以作为下阶段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接文后,请按照批准的《规划》,严格依法监管,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四日
——结束——。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04.03
•【字号】甬政办发〔2018〕46号
•【施行日期】2018.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宁波市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
通知
甬政办发〔2018〕4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3日。

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计划

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计划

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计划(2012年)目录一、总则二、住房计划实施反馈三、住房建设的目标和方针四、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五、政策与措施附表一:2012年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计划年度目标附表二:2012年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项目储备库统计一览表附图:2012年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项目储备库地块分布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号)、《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1]22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3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2011年度宁波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甬政发〔2011〕61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219号)、《关于印发优化宁波市住房结构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甬规字〔2010〕10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住房建设的统筹和指导,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则(一)本计划以《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宁波市市区住房保障规划(2010~2012)》等为主要依据,按照国家、省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编制。

(二)本计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对本年度城市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重要依据,与《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共同承担对城市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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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原国家经贸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经贸贸易[2001]78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国经贸厅贸易[2002]44号)和《关于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国经贸厅贸易[2003]83号)。

要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尽快制定商业网点规划。

同时,新一版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提出宁波要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城市,这就对我市的商业网点的规划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些大背景下,为了促进宁波市商业网点的合理、科学、健康、有序发展,急需编制相关商业网点专项规划,在宁波市贸易局和宁波市规划局的联合委托下,我院承担了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二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总规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建设用地范围(部分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突破该范围),包括三江片、北仑片和镇海片。

重点为三江片,即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及镇海区的骆驼、庄市202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

第三条规划期限本规划现状界定为2004年12月,规划期限为2005年—2020年,分两个发展阶段。

近期:2005年—2010年;远期:2011年—2020年。

第四条规划内容本次规划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商业体系和商业业态。

4.1 商业体系分为城市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商业集聚区)、社区商业服务设施三级结构。

明确商业体系分级结构,确定城市、区域商业中心的定位、位置、规模、服务内容;确定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的规模、数量、服务半径、服务内容。

4.2 商业业态本次商业业态规划为有店铺销售业态,具体可分为大型零售商业网点(包括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专业(专卖)店、大型超级市场、仓储式大卖场)、商业街(包括综合商业街和特色商业街)、重点商品交易市场。

确定大型零售商业网点的定位、位置、规模、服务内容;确定商业街的定位、位置、规模、功能、发展重点;确定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的位置、规模、功能、经营内容。

菜市场业态规划内容详见《宁波市三江片菜市场(菜篮子超市)规划(2001——2020)》。

第五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3、《关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经贸贸易[2001]789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国经贸厅贸易[2002]44号)。

5、《关于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国经贸厅贸易[2003]83号)。

6、《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2004)。

7、《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8、宁波市城市各分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部分正在编制)。

9、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规划纲要(2002-2010)。

10、《宁波市商品市场总体发展规划(2001-2020)》。

11、《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汇编》。

12、《宁波市统计年鉴》(部分年份)。

13、《宁波市50年(1949-1999)》。

14、宁波市各区商业发展计划、文件、资料。

第六条指导思想以宁波市经济发展战略为指导,根据新一轮总规确定的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的城市性质为总体要求,结合《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规划纲要》,从我市经济发展和商业网点建设的实际出发,合理控制总量,突出发展重点,落实空间位置,确定发展规模,引导宁波市商业的现代化、国际化进程,促进我市商业统一、和谐、健康发展。

第七条总体目标“四新”目标:即至规划期末,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城市商业网点新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市商业新格局;构建功能强大、管理先进、门类齐全的商业新业态;促进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流通方式的新发展;确立商贸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先导地位,使宁波成为长三角南翼现代化的开放型商业中心城市。

第八条规划原则8.1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利民便民。

8.2 结合总体规划,符合发展规律。

8.3 合理配置资源,整体协调发展。

8.4 分清结构体系,突出发展重点。

8.5 突出文化氛围,优化营商环境。

8.6 坚持可持续发展,近期远期结合。

第二章商业体系规划第九条规划目标本次商业体系规划以形成城市商业中心和区域商业中心(商业集聚区)为重点,社区商业服务设施为补充的完善的网络结构,坚持资源比较优势,按经济区域配置商业设施,形成以“一主八辅”为基础,以“多点”为补充的结构合理、布局完善的商业体系。

“一主”为一个城市商业中心;“八辅”为八个区域商业中心(另有九个商业集聚区);“多点”为30个左右的社区(居住区)商业服务设施。

第十条规模控制规划2020年中心城商业营业面积宜控制在350万平方米左右。

城市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商业集聚区)、社区(居住区)商业服务设施营业面积比例按照30:45:25进行分配控制,面积控制分别为100万、160万、90万平方米左右。

第十一条城市商业中心城市商业中心是指商业高度集聚,经营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范围为超广域1的城市商业中心区。

规划城市商业中心为三江口商业中心。

范围及规模:东至彩虹北路,西至解放路,南至百丈路、药行街,北至车站路,由海曙、江东、江北三个区块组成,总用地面积约70余公顷,商业营业面积控制在100万平方米左右。

发展导引:海曙区块: 商业用地总面积40公顷左右,营业面积控制在65万平方米左右。

老的商业街区的发展着重在业态调整、功能开发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延伸新的经营服务领域,完善经营服务功能,加强对大型百货店的引导发展,增加商业服务配套和交通设施的建设。

天一广场重点发展经营国内外名牌、名品的专卖店、专业店及百货店等业态,沿和义路南侧开明街东侧地块鼓励发展中小型专业(专卖)店,日新街东侧地块鼓励开发精品商场和高档商务办公楼。

改造、完善城隍庙商业中心,建设成为集旅游、购物、美食、休闲为一体的商业休闲区。

开发建设和义路休闲商业、商贸街区。

在日新街以东结合新地块的开发规划大型地下停车场。

江东区块:商业、商务用地总面积25公顷左右,商业营业面积控制在25万平方米。

开发北至中山路,南至百丈路,西至江东北路,东至铸坊街之间地块,建设商务中心和高档商业网点,并适当延伸至外围区域。

建议发展中小型专业(专卖)店、酒吧、咖啡吧等休闲商业,商务餐饮,完善商业服务和停车场等设施的建设。

形成以商务为主、兼有商业和休闲功能的近期发展重点区域。

三江口商业中心延伸至彩虹广场和波特曼中心。

江北区块:商业、商务用地总面积6公顷左右,商业营业面积控制在10万平方米。

商业网点布局突出“洋、商、港”特色,建设外滩国际商务区。

结合天主教堂、会馆、展览馆等建筑,发展以高档次为主的文化商业,建成具有欧式风格的旅游、展览、休闲、购物商业街区。

1、商业吸引消费者的能力,服务对象以本区域以外的消费者,外来消费人口占80%以上。

发展要求:明确发展方向;提高商业集聚程度,发挥规模效益;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和交通设施;推进经营结构调整,完善经营服务功能,实现特色经营与错位经营。

形成具有休闲、旅游、购物为一体的特色商业氛围。

服务范围及服务人口:服务整个市域,重点服务中心城,并辐射到周边城市及长三角地区,在国内形成一定的影响力。

服务人口为整个市域人口和其他城市来宁波旅游和消费的人口。

第十二条区域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是指商业中度集聚,经营服务功能比较完善,服务范围为广域2的区域商业中心。

中心城形成8个区域商业中心,分别为鄞州商业中心、东部新城区商业中心、江北原庄桥地段商业中心、江东七里垫商业中心、北仑新碶商业中心、骆驼商业中心、镇海老城区商业中心、江北洪塘商业中心。

形成9个商业集聚区,其中海曙3处,江东、江北各两处,鄞州、北仑各一处。

12.1 鄞州商业中心范围及规模:位于鄞州新城区中心,东至天童北路,南至贸城中路,西至宁南北路,北至四明西路,总用地面积约21公顷,商业营业面积控制在25万平方米。

发展导引:发展成为集大型百货、大型超市、大型专业(专卖)店、家居广场、美食广场、酒楼、图书城、文化娱乐、影院、休闲等主力业态、业种的购物中心。

在商业中心内设置两个大型百货店、一个大型综合超市、两个大型专业(专卖)店等主力店,上百家小型商铺;鼓励设置:小型百货店、中小型专业(专卖)店、餐饮网点、文化娱乐设施。

服务范围及服务人口:服务整个中心城,重点服务三江片的YZ-3、YZ-2、YZ-4分区内人口,并辐射到宁波市域南部地区,重点服务人口近50万(具体分区详见支撑类文字和图纸,下同)。

2、指商业吸引消费者的能力,服务对象为区域内外的消费者。

12.2 东部新城区商业中心范围及规模: 位于东部新城核心区,商业中心商业营业面积控制为40万平方米左右(其中,地下商业营业面积控制为10万平方米左右)。

商业分两块:一块位于中山路延伸段以南,百丈路以北,二号路两侧,总用地面积控制在20公顷左右,商业营业面积为30万平方米;另一块位于会展中心以南,结合东部新城区商务中心设置,商业营业面积为10万平方米。

发展导引:发展成为集国际商务、酒店、大型高档百货店、中高档专业(专卖)店、美食、精品店、咖啡酒吧等中高档商业业态、业种的集商务、商业、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商业中心。

地下商业街鼓励发展以高档工艺品、小型百货、时装为主的精品店及美容美发、休闲娱乐等设施。

服务范围及服务人口:服务整个中心城,重点服务三江片的YZ-5、YZ-4、JD-2 、JD-1分区内人口及在东部新城区工作的人口,并辐射至市域,重点服务人口达50万。

12.3 江北商业中心范围及规模:位于现状庄桥机场位置,为未来江北居住新区的中心,该商业中心控制用地面积30公顷,总建筑面积控制在40万平方米,商业营业面积控制在20万平方米。

发展导引:发展成为集大型百货、大型超市、大型专业(专卖)店、美食、酒楼、文化娱乐等业态、业种的商业中心。

在购物中心内设置一个大型百货店、一个大型综合超市、两个大型专业(专卖)店等主力店,上百家小型中档商铺;鼓励设置:中小型百货店、中小型专业(专卖)店、餐饮网点。

服务范围及服务人口:服务整个三江片,重点服务江北片,辐射至整个中心城,重点服务人口50万。

12.4 江东七里垫商业中心范围及规模:位于福明路以东、中山东路以北、姚隘路以南、沧海路以西,后塘河两侧地区,总用地面积约25公顷,商业营业面积控制在20万平方米。

发展导引:发展成为以商业为主,商务为辅,集购物、餐饮、文化、娱乐、休闲、商务于一体的区域商业中心。

建议在该商业中心内设置一个大型百货店、一个大型专业(专卖)店,近百家商铺。

滨河亲水型商业特色也将成为该商业中心的一大亮点;鼓励设置:小型特色百货店、中小型专业(专卖)店、便利店、餐饮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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