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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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设计说明
1. 概述
本次设计的道路位于安徽界首任寨乡内,起点为千牛汽车服务中心,终点至跨河桥桥头,南北走向,现状为X107县道,道路设计全长792.555米,为改造提升项目。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本道路作为任寨乡的一条示范街道,它的提升改造,是界首市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 设计条件
2.1 设计依据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
➢项目建设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我方提供的带状地形图(电子版);
➢项目建设方提供的相交道路等资料。
3. 道路建设条件
3.1 沿线场地现状
沿线主要为民房、农田并伴有少量沟塘。
本道路现状为9.0m宽的沥青混凝土道路,是穿越集镇的公路。本次结合实际情况,并经过与建设单位、街道充分对接,对现状机动车道不作改造,仅在其两侧新建机非分隔带、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3.2 现状及规划相交道路
道路沿线相交道路均为现状出入口。
3.3 现状及规划河道与沟渠
本项目终点处有一现状沟渠,且有一现状桥梁,该沟渠及桥梁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本次设计维持现状。
3.4 现状杆、管线
根据现场初步调查,场地内有多处电力架空杆线位于拟建的人行道上,且有一道给水管线位于拟建的人行道边。
4. 采用规范及标准
4.1 规范及图集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2013);➢《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D40-200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T019-09);➢《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项目施工时,若有相关新的规范、规程等颁布,则应按照新的规范、规程实施。
4.2 技术标准
5. 道路工程设计
5.1 平面设计
由于本项目是现状道路改造,道路平面型依据现状道路拟合而成,主要有圆曲线和直线组成。
道路机动车道宽度9m保持不变,两侧新增2m机非分隔带,新增3.5m非机动车道,新增5m 人行道。
道路沿线采用无障碍设计,人行道上设置盲道,交口处采用三面坡形式。
5.2 纵断面设计
由于本项目对现状机动车道不作改造。因此,纵断面是拟合现状机动车道中心高程确定。
5.3 横断面设计
根据本项目道路等级和技术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道路横断面如下:
标准横断面图
5.4 道路排水和路基设计
5.4.1 道路排水
(1)路面排水:本项目设置完善的路面排水系统,具体详见《排水工程分册》。
(2)路基排水:路基排水通过道路边坡排入排水沟、边沟与急流槽等系统,再由边沟、排水沟就近排入沟、渠或路基外自然水体。
5.4.2 一般路基设计
(1)沿线路基地质状况评价
本项目处于平原地带,地下水位较高,路床土质以含水量偏高。
(2)一般路基处理
本项目非机动车道路床40cm厚范围采用5%水泥土填筑或换填,人行道路床20cm厚范围采用5%水泥土填筑或换填。
(3)一般路基边坡
道路沿线路基边坡填挖方均采用1:1.5,并采用植草防护以封闭坡面。
(4)一般路基材料
路床顶面回弹模量值机动车道不应小于30Mpa,人行道不得小于25Mpa,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均须满足下表:
项目分类路床顶面以下深度(m)
填料最小强度(CBR)(%)
车行道人行道填方路基
0—0.3 6 5
0.3—0.8 4 3
0.8—1.5 3 3
>1.5 2 2 零填及挖方路基
0—0.3 6 5
0.3—0.8 4 3
1)路床水泥土
水泥应选用初凝时间大于3h、终凝时间不小于6h的32.5级、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火山灰硅酸盐水泥。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复验合格方可使用。水泥贮存期超过3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土的均匀系数不得小于5,宜大于10,塑性指数宜为10~17;土中小于0.6mm颗粒的含量应小于30%;宜选用粗粒土、中粒土。
2)其他路基填料
填方路基应优先选用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类土等粗粒土作为填料,填料最大粒径应小于150mm。强膨胀土、泥炭、淤泥、有机质土、及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细粒土等,不得直接用于填筑路基。
(5)路基压实度
路基应分层压实、均匀密实,土基压实度(重型击实标准)应满足下表:
路基压实度要求
项目分类路床顶面以下深压实度(%)
(6)表层处理1)当地基顶面存在滞水时,应根据积水深度及水下淤泥层的范围和厚度,采取排水疏干、挖除、等处理措施,必要时视同沟塘路段处理。
2)当地面横坡缓于1:5时,在清除表层草皮、腐殖土后,可直接在天然地面上填筑路基。
当地面横坡为1:5—1:2.5时,原地面应开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宜小于2m,并应设置2%的反向坡;当基岩面上的覆盖层较薄时,宜清除覆盖层再开挖台阶;当覆盖层较厚且稳定时,可予以保留。
3)当地下水影响路堤稳定时,应采取拦截、引排地下水或者在路堤地步设置渗水性好的隔断层等措施。
4)地基表层应碾压密实。一般土质地段基地的压实度(重型)不应小于85%。路基填土高度小于路床与路面总厚度,不足部分利用地基表层土超挖回填路床材料并压实,压实度同挖方路基。
5.4.3 特殊路基设计
(1)沟塘路段路基处理
道路沿线范围沟塘淤泥全部清除,先用40cm混合碎石(粒径为3—15cm)回填,然后采用砂砾回填至常水位以上0.5m并压实,路床部分同一般路基。
(2)桥涵台背回填
本项目无桥涵工程。
(3)软基处理
本项目无软基路段。
5.5 路面设计
5.5.1 路面结构设计
路面结构设计应结合当地气候、水文、土质、筑路材料等自然条件及当地实践经验,进行综合设计,并遵循因地制宜。合理选材、方便施工、有利养护的原则,使设计的路面结构具有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安全实用性等特点。路面设计应根据道路等级及交通量初步预测结果,合理选择路面结构层,做到技术经济综合最优。
(1)路面结构设计
根据上述设计原则,本项目非机动车道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人行道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具体路面结构详见“道路结构设计图”。
(2)新建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设计参数及施工竣工验收弯沉值:
5.5.2 路面材料要求
(1)面层材料
1)沥青
根据沥青路面气候分区,并适当兼顾高温、低温方面的性能,路面选用沥青材料如表所示。
A-70号沥青、乳化沥青基质沥青均应符合下表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