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环保局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及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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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环保局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及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采购项
目采购要素
第一部分 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内容为环保应急指挥系统及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共分三个标的,各标的内容为:
详见采购需求。
第二部分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参与标的一投标的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部分 评分细则
(1)满分为100分。总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2)技术得分=技术评分,技术评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其他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3)商务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通过技术评审入围的最低投标报价,价格权值=40%;
(4)技术评分细则
注:以上单位资质证书、获奖证书、著作权证书、人员资质证书等都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涉及人员的资质证书需提供该人员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原件,且该社保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未提供或提供不齐的、相关小项不得分。
(5)本次评审采用竞争择优入围方式。参加投标单位六家(含)以下的,取技术分前三名入围(入围单位末名得分出现并列的,并列单位均入围,下同),进行商务评审(未入围的投标人不再进行商务评分,且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下同);参加投标单位七家(含)以上九家(含)以下的的,取技术分前四名入围,进行商务评审;参加投标单位十家(含)以上,取技术前五名,进行商务评审。
在商务评审环节出现废标的,按上述择优入围办法重新排定入围单位重新进行商务评审。
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产品要求中有参考品牌、型号的仅作为投标方案参考,但投标产品品牌、型号至少应与参考品牌、型号相当。
除参考品牌、型号以外,欢迎其它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参考品牌、型号相当的产品参加。
标的一:环保应急联动指挥系统采购(一)采购清单:
(二)项目建设要求:
1.总体要求
为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以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特别是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有必要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以更加及时、有效、妥善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根据《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诸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文件相关要求,新建环境突发
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
2.建设目标
平台建立集通信、指挥和调度于一体,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相对智能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指挥平台,以有效地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整合诸暨市各类环境监测监控信息,以“电子沙盘”形式对环境质量状况予以呈现。建立预案知识库、专家库等,建立水(气)污染物泄漏扩散模型并推演,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支持。
3.设计要求
平台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流程为主线,以环境监测监控“电子沙盘”为基础,以预案库为支撑,实现接警,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事后评估等事项的协同调度和指挥。
3.1系统流程图
3.2平台拓扑图
3.3总体E-R 图
诸暨市环保局
环境应急基础信
息
管理
环境风险监控
环境应急联动指
挥系统
环境应急事后评
估
管理
管理
污染源在线监测预警
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风险源基本信息管
理
环境应急资源管理
环境应急预案管理
环境应急处置技术库管理
溯源分析
评估标准维
护
事件影响评估
评估报告归
档
环境应急监测
实时指挥调度
调度方案处理处置方案动态生成
事件等级判别
应急模拟分析事件甄别事件上报
管理
值班接警
4.软件平台功能要求
4.1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4.1.1值班接警
平台实现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接警受理录入,接警询问信息应尽可能详细,包括事件名称、信息来源、事件地点、时间、类型、接报时间、污染物、事件描述等信息。同时报告组长并经同意,启动应急指挥系统,系统根据接报信息,基于GIS电子地图进行定位,便于接报人核实确认确切地点。
4.1.2信息推送
应急指挥系统启动后,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和上级环保局以短信形式推送接警信息(人工予以电话确认)。后续各个处理阶段根据需要推送阶段信息。
4.1.3指令下达
平台接警后,不论接警信息是否属实,系统均需向调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下达指令,推送接警信息。应急监测指挥车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核实。
4.1.4现场实况接入
调查处置组赶赴现场后,开启应急监测车云台摄像机并接入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监测车无法抵达现场时则启用单兵装备。通过单兵设备可将现场视频、图片数据回传到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可供指挥中心人员指导现场救援工作,针对污染物泄漏区域较广或地形复杂的情况下,则启用无人机航空拍摄。平台可将各路突发视频信息整合切换显示。通过平台与指挥中心大屏的对接,可将实时画面切换到大厅进行显示。
4.1.5污染物因子录入
现场应急监测组对事件现场周边环境(水质、土壤、大气、辐射等)进行监测、分析并及时提供监测数据,能现场检测分析的在应急检测车辆内完成。部分数据现场无法分析时,则带回实验室分析。污染物因子确定后,通过移动终端APP录入指挥系统。
4.1.6应急响应启动
根据初步获取的信息,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预判,并启动相应预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进入预警状态后,系统向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布指令,迅速采取措施,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实施横向联动。成员单位接收指令后,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赴现场或指挥中心。
横向联动原则:本市行政区域内因违法排污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其他突发事件引发的、且环境污染成为主要灾害,由环保部门牵头应急处置,由本系统向成员单位推送指令。当其他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且环境污染为次要灾害,应由其他部门牵头启动市级相关专项预案应急响应,环保部门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本系统接受牵头单位发布的指令。
当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向上一级环境应急指挥机构提出请求,由上一级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响应措施。更高级别的响应启动后,实施纵向联动,系统将现场实况、数据信息等报送上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同时接受并下达上级指挥部发布的指令。
4.1.7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