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旅游景区及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方案
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游客饮食安全,提高旅游景区餐饮服务质量,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景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对景区餐饮单位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2)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3)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三、餐饮单位管理1. 餐饮单位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
2. 餐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销售、留样等环节的管理;(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4)餐饮具清洗消毒;(5)环境卫生管理。
3. 餐饮单位应落实以下措施:(1)采购食品应索证索票,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2)食品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循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安全;(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滥用;(4)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5)餐饮具应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卫生;(6)保持餐饮场所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废弃物。
四、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1.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对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景区食品安全情况。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到位的餐饮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游客饮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景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景区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防控、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景区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景区食品生产经营者、景区管理者和政府部门。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五条景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六条景区管理者(以下简称管理者)应当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景区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到位。
第七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景区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职责。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八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第九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销售、餐饮服务过程控制,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储存、运输和包装管理,保证食品新鲜、卫生、安全。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记录食品来源、去向、库存等信息,确保食品可追溯。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确保餐饮具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景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定期对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五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景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指导生产经营者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第十六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景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七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治理方案(3篇)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治理方案为切实提高我区宾馆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证消费者饮食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宾馆类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科学治理原则,完善宾馆类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通过专项检查,使此类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检查时间:从___年___月___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宾馆类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拉网式专项检查三、检查的重点任务。
(一)规范许可管理,实施量化分级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宾馆类餐饮单位全部实施量化分级监督管理。
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对已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但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清理整顿。
(二)突出检查重点,强化监管成效。
重点检查各宾馆类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食品加工操作情况、餐具清洗消毒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情况及操作间布局流程是否合理、硬件设施配备及运转情况等。
(三)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进一步落实宾馆类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追终溯源,重点检查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治理方案(2)餐饮服务单位是指提供餐饮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餐饮服务单位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方案。
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文化旅游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与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流通和特色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督导、检查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卫生工作。
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方案部署如下:一、强化自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以及特色地方食品的安全卫生,是关系到我县旅游发展的重要依据。
我们应该积极落实自身主体责任,把食品安全作为景区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不断完善景区食品卫生的管理条例,完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基础设施和深化“明厨亮灶”建设。
是我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优秀良好率达80%以上。
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使其对食品安全知识应知应会。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旅游股要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以及特色地方食品的安全卫生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流通和特色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管工作,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景区自查与监管部门巡查有机结合起来,坚决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树立我县良好的景区食品安全形象。
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是排查景区员工食堂和景区各种接待所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健康管理、食堂卫生设施设备、采购食品索证索票、加工制作食品过程管理、餐用具清洗消毒及食品添加剂管理等环节的风险隐患。
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高度重视、追根溯源,督促景区即时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进行查处。
加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协作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积极组织开展联合督查检查。
加快信息化进程充分运用新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全面完成学校食堂依法持证经营。
加大抽检力度以大宗原材料和餐饮具为重点品种,运用快速检验和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实状况,完善监管措施。
2018年餐饮业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8年餐饮业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执行西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西乡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府办发[2009]85号)文件和《西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乡县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府办发[2009]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餐饮业及集体食堂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县餐饮业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中心任务。
以全面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开展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工作为龙头,采取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促强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借助国家卫生县复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规范标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针对我县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存在的突出卫生问题,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餐饮业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并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杜绝和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发生,确保我县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餐饮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章忠林副组长:李晓明成员:王军马伟张涛领导小组在县卫生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军要按照上级文件及会议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以“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为指导,充分认识本次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格履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餐饮业无证经营行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切实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餐饮业食品卫生整治时间18年6月5日――18年6月30日。
四、工作目标(一)进一步完成对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在大型餐饮企业设立卫生管理员制度,大型餐饮单位达到100%。
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最新)
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工作,规范旅游景区食品经营、消费行为,切实消除旅游景区食品安全隐患,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x办发〔X〕62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规范与治理并重”的原则,认真排查和梳理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努力使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卫生环境整洁、经营行为规范、食品销售索证索票齐全、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达到全覆盖。
二、整治范围全面排查我市所有A级以上旅游景区及其周边的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农家乐、餐饮店,高速公路服务区、道路休息点的各类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为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
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引导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
三、整治任务和措施(一)调查摸底,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做好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摸底调查工作,分层级、分领域建立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名录,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排查隐患,积极整改落实,确保旅游景区食品消费安全。
(二)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以旅游景区及其周边商场、超市、食品店、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等场所为重点区域,以枸杞、红枣、甘草等特色食品和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以“端午节”“开斋节”“古尔邦节”“中阿经贸论坛”“十一”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旅游高峰为重点时段,以及集体配送单位、旅游团队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和地方传统食品经营者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一是整治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无证照、未亮证经营,未落实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不规范,未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落实制度不严格、不到位等问题;二是整治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销售散装食品没有防蝇、防尘、防二次污染以及标识标签不规范,销售“三无”、过期、腐烂、霉变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整治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卫生环境脏、乱、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不达标、未取得健康证上岗,景区食品摊贩乱摆乱放,食品经营和加工制作场所离污染源过近、少于25米距离等问题;四是整治经营场所设施不符合要求,布局功能不合理,需要冷冻冷藏的食品未按规定条件贮存,未做到荤素分开、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存在交叉污染,清洗消毒设备不齐全,食品添加剂管理未严格落实“四专一准确”要求等问题;五是督促景区餐厅和农家乐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管理动态等级评定进位升级,减少“C”级单位比例。
农家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农家乐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农家乐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成立农家乐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农家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人员管理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上岗前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操作技能。
2.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3.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不得在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吸烟、喝酒。
四、食品采购管理1.采购食品应选择合法、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2.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不得采购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3.建立食品进货台账,详细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供货商等信息。
五、食品加工管理1.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食品加工过程中,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卫生。
4.食品加工完毕后,应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六、食品销售管理1.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食品展示应规范。
2.食品销售过程中,应确保食品新鲜、卫生。
3.食品销售价格应公开、合理。
七、食品安全检查1.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对食品加工、销售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食品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八、宣传教育1.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通过多种渠道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3.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九、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农家乐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关于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关于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一、整治目标进一步落实旅游景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旅游景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旅游景区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消除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提升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游客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旅游景区及其附近区域和沿景区线路车站周边区域为重点区域,旅游景区及其附近有接待任务的宾馆饭店为重点单位,包括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小摊贩等。
三、整治内容(一)规范许可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相关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行为,切实把好食品经营准入关口。
掌握季节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歇业和开业情况,摸清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经营底数,按照风险等级分类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单位。
小餐饮、小摊贩也要核发经营证件,纳入规范化管理。
(二)加强日常监管。
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是否配备符合要求和取得相关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合法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特别注意检查季节性开办餐馆和临时聘用员工的持证情况;食品及食品原辅料采购是否落实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制度;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具洗消保洁、设施设备运转是否符合要求;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五防设施是否落实到位;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等。
在节假日期间、旅游旺季等重要时段,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强化过程管理,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要加大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
(三)严格制度落实。
要督促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的可追溯管理。
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整治方案模版(3篇)
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整治方案模版全面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方责任。
一是落实餐饮服务主体责任。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加工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旅游景区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
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消除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游客饮食安全,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是落实景区管理责任。
进一步落实园林、旅___政管理部门及景区管理主体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市场、服务质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
二、整治范围全市旅游景区内及周边、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农家乐、旅游特色餐饮街区等。
三、工作内容(一)规范许可管理。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许可___规范的规定,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把好餐饮服务事前准入关口。
要摸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底数,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状况,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日常监管。
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是否配备符合要求和取得相关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按要___作,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等。
在节假日期间、旅游旺季等重要时段,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管理,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要督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的可追溯管理。
旅游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旅游服务中的食品安全,保障游客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提供旅游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酒店、餐馆、小吃摊点等。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单位负责人领导,成员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采购员、厨师长等。
2. 明确各成员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食品安全标准与操作规程1. 制定并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
2.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包括个人卫生、食品加工、餐具清洗消毒等。
四、原料采购与储存1. 采购原料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查验相关合格证明。
2. 储存原料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食品。
五、加工与销售1. 加工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确保食品新鲜。
2. 销售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包括成分、过敏原信息等。
六、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七、设施与设备1. 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 使用的设施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维护和检查。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启动应急程序。
2.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找出原因,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九、监督检查1. 定期进行内部食品安全自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接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十、记录与档案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所有相关活动和检查结果。
2. 保存原料采购、产品销售、培训记录等相关文件,以备查验。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旅游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
食品安全与农家乐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与农家乐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确保农家乐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健康。
2. 农家乐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二、食品安全责任1. 农家乐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2. 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1. 采购食品及原料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索取相关合格证明。
2. 食品储存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保持环境整洁,防止交叉污染。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1. 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避免食品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2. 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五、食品销售与服务1. 销售食品应明码标价,提供食品信息,包括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2. 提供餐饮服务的农家乐应保证餐具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六、食品安全检查1. 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检,包括食品、环境、设备等。
2. 接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2.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
八、员工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2. 加强员工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九、记录与档案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详细信息。
2. 保存相关票据、合格证明等文件,以备查验。
十、持续改进1. 定期评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2.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家乐经营者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景区餐饮安全行动方案
景区餐饮安全行动方案背景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景区的餐饮业也日益繁荣。
然而,一些不良商家为了牟取暴利,往往不顾食品安全,导致很多游客遭受了健康的损失。
为了提高游客的体验,景区管理部门需要制定一套可行的餐饮安全行动方案。
目标该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保障景区内游客的食品安全,提高景区的综合竞争力。
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健康和美味。
游客期望景区餐饮提供美味健康的食品。
•安全和卫生。
景区餐饮需要符合相关的卫生和安全标准。
•快捷和高效。
景区餐饮需要提供快捷和高效的服务,以满足游客的需求。
实施策略景区餐饮卫生评级制度实施景区餐饮卫生评级制度,对旅游景区内的餐饮店铺进行卫生审核和等级评定,明确景区餐饮店的等级和信息,以此推动景区餐饮业的卫生和安全水平。
餐饮安全培训和普及景区应该提供针对餐饮从业者的培训和普及工作,提高服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卫生意识。
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等。
餐饮生产管控制度景区餐饮店应该通过实施生产管控制度,包括食品购进、储存、加工、生产、销售和服务全过程,督促卫生情况。
定期对餐饮生产供应过程进行检查,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的卫生操作指导。
餐饮环境监测为了卫生监控,对景区内餐饮店铺的环境卫生质量进行监测。
针对餐饮业卫生管理方面的问题,建立餐厅整改和排查制度,并设置投诉电话,接受来自游客的投诉。
总结景区餐饮安全行动方案的实施对于提高景区的综合竞争力和满足游客需求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需要制定出具体可行并实现的策略,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同时,为了让游客更放心、更安全、更健康的享受旅游,需要在推广中注重宣传、增强游客的安全意识。
《全市旅游行业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全市旅游彳亍业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各旅游企业:根据〈〈市食安委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开展好全市旅游行业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活动主题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二、活动时间2018年6月29日至7月13日。
三、活动内容(一)宣传周主题活动。
6月29日上午,组织旅游企业参加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通过横幅、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和现场咨询等形式,接受群众咨询,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7月12日,在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开展“食品安全走在前,星级饭店做示范”主题活动,发挥旅游星级饭店标准高、社会影响力大的特点,通过电子屏、宣传栏、接待大厅等位置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升服务质量,保证广大游客放心用餐。
(二)媒体集中宣传报道。
利用网络、报纸、网站等媒介,对全市旅游行业重点是星级饭店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集中报道,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专题教育培训活动。
各县(市、区)旅游局要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动员、指导本区域旅游企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建设企业宣传阵地。
督促旅游企业及从业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活动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旅游局和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策划,周密安排部署,注意时间节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结合白身特点、行业特色,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积极组织人员开展好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都宣传、了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力戒形式主义,掀起食品安全宣传新高潮,充分彰显活动成果。
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整治方案3篇
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整治方案3篇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整治方案第1篇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方责任。
一是落实餐饮服务主体责任。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加工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旅游景区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
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消除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游客饮食安全,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是落实景区管理责任。
进一步落实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景区管理主体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市场、服务质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
二、整治范围全市旅游景区内及周边、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农家乐、旅游特色餐饮街区等。
三、工作内容(一)规范许可管理。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许可审查规范的规定,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把好餐饮服务事前准入关口。
要摸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底数,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状况,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日常监管。
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是否配备符合要求和取得相关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按要求操作,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等。
在节假日期间、旅游旺季等重要时段,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管理,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要督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的可追溯管理。
旅游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游客人身安全,维护旅游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旅游区(含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等)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旅游区食品安全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风险防控、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游客食品安全。
第四条旅游区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经营食品。
第五条旅游区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六条旅游区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旅游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旅游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组织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四)组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五)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七)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第八条旅游区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管理,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九条旅游区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确保食品加工、制作、销售等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条旅游区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运输和配送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储存、运输和配送过程安全。
第十一条旅游区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摊贩、临时食品摊点等的管理,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第十二条旅游区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安全问题。
第十三条旅游区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游客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第十四条旅游区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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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旅游景区及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方
案
18年旅游景区及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方案
为加强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经营活动,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安全与全域旅游互促共进、健康发展,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旅游景区及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力做好节假日、节庆活动及各类国际性、国家级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针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农家乐季节性消费特点和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依法惩处力度。
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操作行为,推行“4D”现场管理体系和“明厨亮灶”,确保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农家乐“明厨亮灶”达100%,扎实开展餐饮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位升级”活动,提高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食品消费环境。
二、治理对象
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
三、治理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18年4月15日至4月20日)
全面开展摸底调查登记工作,摸清辖区内旅游景区、景区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的总数、经营性质、地点、食品安全设施及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二)集中培训、宣传阶段(18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各市场监管所集中举办餐饮培训班,明确培训的目标和任务,要求旅游景区、景区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的负责人、厨师长参加集中培训,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治理整改阶段(18年5月1日至10月20日)
对辖区内的旅游景区、景区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进行检查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
对存在问题的经营者,下发限期整改意见书,并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四)总结验收阶段(18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对此次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针对治理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出进一步巩固治理的措施,建立健全旅游景区、农家乐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治理内容
以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为基础,紧盯食品原料准入关口、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状况等关键环节,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引导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农家乐守法、诚信经营。
(一)严把资格准入和食品原料准入关口。
要加大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的巡查力度,查看许可证、健康证是否齐全,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把好市场资格准入关口。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确保购进的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票证齐全,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严厉打击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行为。
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农家乐等旅游消费集中区域,节假日、节庆活动和重大活动等旅游高峰时段,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团队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和地方传统食品经营者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各项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重点检查操作间的卫生环境、冷食加工制作过程、操作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储存条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分装及配送等关键环节,坚持规范与检查并重,引导与惩处并行的原则,做到检查不留死角,问题绝不放过,整改完全彻底。
(三)逐步提升餐饮消费服务水平。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以18年度评定为“C”级的餐饮单位为重点,通过检查规范,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力促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管理动态等级评定进位升级。
大力推行“4D”现场管理体系和“明厨亮灶”工作,在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打造“透明厨房、阳光操作”,树立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实效。
高度重视旅游景区及农家乐食品安全工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旅游景区及农家乐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代正礼为组长,胡兴斌、余建明、曹军、安存秀、李雪斌为副组长。
将本次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行业自律有机结合,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
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网格化监管职责,将监管任务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齐抓共管、联合检查的部门合作机制,及时掌握旅游景点管理、大型活动信息,健全信息监测、现场检查、问题核查、随机抽检等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旅游高峰期间餐饮食品安全。
鼓励和指导具有地方特色和民俗特色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升级改造,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服务水平。
(三)加大宣传培训,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指导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农家乐开展培训学习,特别是企业法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4D”现场管理体系相关规定。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宣传平台,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知识和消费预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提示游客不食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和不洁食品,提高游客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要在景区入口处、旅游集散中心等明显位置集中公示本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结果以及食品抽检情况,引导消费者“寻笑脸就餐”,营造群众关注、社会监督的共治氛围。
(四)利用技术监督,排查突出问题。
结合18年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和自治区政府民生计划监督抽检工作,加大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的抽检力度,将地方特色食品、大宗消费食品作为抽检重点,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餐饮单位依法处置。
同时,充分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在重大活动保障中扩大食品筛查覆盖面,排除可疑食品,确保突出问题不遗漏、惯性问题不复现、疑难问题有举措。
(五)强化应急管理,防控安全隐患。
各市场监管所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对用餐人数较多的区域或餐饮单位进行重点防控,认真分析、总结可能发生食物中毒的原因,排查风险,制定措施,指导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和农家乐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积极预防食物中毒。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监管部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