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预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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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与控制

医务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与控制

HIV
2011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 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发布的《2011年中国艾滋病疫情估计 》报告显示,截止2011年底,估计中国存活HIV感染者和 艾滋病患者78万人,女性占28.6%,全人群感染率为0.058 %。 据报道,因针刺伤而感染HIV只需0.1ml血液。 职业暴露后感染HIV的危险性主要取决于以下几方面: 皮肤黏膜接触血液、体液量的大小; 接触时间长短; 造成表皮损伤的针头粗细、类别; 刺伤的深度; 所接触的病毒浓度高低; 所暴露的人员的免疫功能。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前预防措施3
5、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个人防护用品(PPE)是指一系列的屏障设备和呼吸设 备,单独或联合使用,以保护黏膜、呼吸道、皮肤以及衣 物避免接触到传染性物质。医务人员应掌握医院感染“标 准预防”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并能根据情况,在必要 时采取适当的额外预防措施。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前预防措施2--锐器盒使用规范

(5)护理人员操作完毕后锐器直接放入锐器盒,在从操

作完毕到放到锐器盒中间隔时间越短,就越能有效避免针 刺伤。 (6)锐器盒不要放于工作车底层,护士弯腰放入锐器, 视线被遮挡,非常容易导致在放入过程中被刺伤。 (7)锐器盒不能放在地上、较高物体的表面,或是儿童 和意识不清患者能拿到的地方。 (8)如果是安装在患者房间内的锐器盒,从地面到锐器 盒开口的高度以132~142cm为宜。 (9)指定个人或小组负责对锐器盒的常规检查,并维护 每一个区域中的锐器盒。被指定的人员要常规监测锐器盒 的标记线,并在利器装满到标记线之前更换。这样可以减 少锐器的溢出。
HCV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疫情报告数据显示,近年来 ,丙型肝炎发病人数逐年上升,据卫生部公布的数据显示 ,2011年全国HCV的发病数为173872例,是2005年的3倍 多,人类对丙肝普遍易感,我国丙肝的感染率一般为3% ,受血者或接受血液制品,血液透析患者和接触血液的医 疗护理人员感染率高达50~60%。 国内外学者根据流行病学的研究认为,HCV的传播途径50 %可通过血液,10%可通过性接触,40%仍不十分明确。 医务人员在特定的环境下,被感染的机会大大增加,且感 染后约有半数病例可形成慢性肝炎。 据报道:被HCV污染的锐器刺伤感染HCV的比率为1.8%。

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预防处理

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预防处理
影响医疗质量
医务人员因职业暴露而感染疾病,可能影 响其医疗服务质量。
02
预防措施
培训与教育
定期开展血源性传染病职 业暴露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确保医务人员了解相关 知识。
培训内容包括血源性传染 病的传播途径、危险因素 、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理 方法等。
提高医务人员的自我防护 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在 工作中始终保持警惕。
05
总结与建议
提高安全意识与培训
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培训,确保 医务人员熟悉血源性传染病的 传播途径、预防措施和处理流 程。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医务 人员对职业暴露风险的警觉性 和自我保护意识。
建立安全文化,通过宣传、教 育、培训等多种方式,使安全 意识深入人心。
加强防护措施与设备
配备充足、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如手套、口罩、隔离衣等。
03
处理流程
暴露后紧急处理
立即停止暴露源的接触
一旦发现暴露源,应立即 停止与血液或其他体液的
接触,并保持冷静。
清洗和消毒
尽快用肥皂和水清洗暴露 部位,并使用适当的消毒
剂进行消毒。
记录和报告
详细记录暴露事件,包括 时间、地点、暴露源和暴 露方式等,并及时报告给
相关部门或医疗机构。
暴露后追踪与评估
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预防 处理
汇报人:文小库
2024-01-05
CONTENTS
• 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概述 • 预防措施 • 处理流程 • 案例分析 • 总结与建议
01
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概述
定义与类型
定义
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地被具 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黏膜,或者被含有传染性病原体的血液、体 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

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职业暴露的预防原则:1. 提高乙肝疫苗的接种率2. 执行安全操作3. 使用安全锐器4. 实施标准预防标准预防(standard precaution)定义: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

凡接触上述物质者均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不论是否具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

特点:1.强调双向防护,即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护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护人员传至病人;2.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飞沫隔离。

标准预防操作原则:1. 标准预防针对所有为患者实施诊断、治疗、护理等操作的全过程。

不论患者是否确诊或可疑感染传染病,都要采取标准预防。

2. 标准预防技术包括洗手、戴手套、穿隔离衣、戴防护眼镜、面罩、医疗废物及尖锐物品的处理等基本措施。

标准预防技术:手卫生(洗手与卫生手消毒)1. 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应遵循以下原则:a.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b.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2. 在下列情况下,医务人员应根据 1的原则选择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a.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b.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c.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d.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e.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f.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3. 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a.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b.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4. 医务人员洗手方法:六部洗手法。

5. 医务人员卫生手消毒应遵循以下方法:a.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血源性职业暴露预案处理流程图

血源性职业暴露预案处理流程图

血源性职业暴露管理(处理流程图)一、医疗锐器伤的防护(一)医疗锐器刺伤的预防措施1.对临床护理人员加强教育,加深临床护理人员对医疗锐器刺伤的认识及重视,掌握预防医疗锐器刺伤的措施。

2.了解与锐器伤有关的不规范操作,以在临床工作中避免和减少发生锐器伤。

与锐器刺伤有关的不规范操作主要有: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将用过的针帽套回针头;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用过的注射器未及时处理针头等过程中不规范操作。

3.掌握医疗锐器处理原则及方法,减少污染物对环境及工作人员的第二次污染。

医疗锐器处理原则是用后的锐器一定要放在固定的坚硬的容器内;对重复使用的注射器和其他医疗器具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

(二)护理人员发生针刺伤时的应急程序详见流程图处理方法二、职业暴露的防护(一)职业暴露防护措施1.手及皮肤表面接触血液、深层体液或可能受污染的器具后应立即彻底清洗。

2.在任何情况下处理深层体液时必须戴手套。

3.工作完成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手套。

4.接触每一位患者后应更换手套。

5.脱去手套后,即使手套表面没有破损也应马上清洗双手。

6.在工作中预料会有血液/体液溅出应戴防护眼罩并穿不渗透防护服/围裙。

7.针头使用后切勿套上针帽,应将针头置于固定的容器内。

8.任何地方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先用稀释的的含有氯的消毒剂消毒,再脱手套,认真清洗双手。

9.应记录及报告血液/体液暴露的情况。

(二)职业暴露的防护方法1.洗手:是预防感染传播最经济有效的措施。

接触患者前后,包括脱手套后,手或身体其他部位被患者血液/体液/人体组织污染后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

2.戴手套:预料手要接触血液/体液污染物时;手上有伤口时;在进行抽血、静脉穿刺、伤口换药、处理污染器械、持血标本等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手套破损立即更换。

3.其他防护措施:包括目镜、帽子、隔离衣、鞋套、口罩、面罩等。

离开工作场所时应将防护用物脱去,放置在指定位置。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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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预 防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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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01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 暴露的危害
02 预防血源性病原体 职业暴露的措施
03 处理血源性病原体 职业暴露的流程
04 提高血源性病原体职 业暴露处理效果的措 施
05 结论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 的危害
传播疾病的风险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可能导致感染性疾病的传播,如乙肝、丙肝、艾滋病等。 暴露于血源性病原体可能导致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感染,从而对他们的健康造成危害。
跟踪观察
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风 险评估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定期进行跟踪观察,监测是 否有感染症状出现
暴露后立即进行局部处理, 包括冲洗、挤压、消毒等
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治疗措 施,如使用抗生素、疫苗等
提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 暴露处理效果的措施
加强监测和预警
定期评估监测数据,分析原 因并采取改进措施。
推广科学研究成 果和技术创新成 果,加强国际合 作与交流,共同 应对血源性病原 体职业暴露问题。
建立健全科学研 究和技术创新机 制,提供政策支 持和资金保障, 促进相关领域的 发展和进步。
结论
重视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危害不容忽视,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避免感染和传播 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对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认知和意识 建立健全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暴露事件
培训内容应包括正确 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正确处理锐器、避免 发生针刺伤和割伤等。
培训和教育应针对不同 岗位的员工进行,确保 每个员工都能掌握相关 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置

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置

报告
✓ 报告报告科室负责人 ✓ 院感科/预防保健科
启动相应处置流程
评估 ……
评估确定
暴露源 病毒载量水平
暴露源 不明
重度
轻度
暴露级别
三级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级
一级
暴露源危险度的分级
暴露源情况不明
暴露源所处的病程阶 段不明、暴露源是否 为HIV感染,以及污 染的器械或物品所带 的病毒含量不明。
低传染性
病毒载量水平低、无 症状或高CD4水平
工程控制
指采用某些措施和工具隔离或消除工作场所血源性病原体危害,如使用处理锐器的容器、自 带套管的针具或更安全的医疗设施(包括锐器伤害防护装置和无针系统)
无针系统
指在下列医疗卫生工作中不使用针具的设施:(1)建立动脉或静脉通路收集血液;(2)向
体内输入药物或液体;(3)其他通过污染锐器损伤皮肤而导致的潜在职业接触。
记录的保存、 管理和转移
危害告知、职 业卫生 信息和培训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1
8
21
制定职业接触
风险控制计划和总结
职业卫
7
生防护 职责
32 职业接触的危害 识别与风险评估

4
安全注射及降低手术职业接触 的风险。
5
职业接触后的 评估、预防和随访
风险控制
➢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和规章 制度。
➢ 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 加强材料和设备管理。 ➢ 加强作业场所管理。 ➢ 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 对劳动者积极履行告知义务。
三级暴露
暴露源为体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 露源刺伤或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割伤物有明 显可视的血液。

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防护标准操作规程

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防护标准操作规程
1.8
规范使用锐器盒,3/4满时及时封口。锐器使用后应直接放入合格的锐器盒内。
1.9
禁止双手回套针帽,如确需回套针帽,建议单手回套或使用针帽回套装置。
1.10
禁止弯曲被污染的针具,禁止用手分离使用过的针具和针管,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1.11
禁止将手伸入医疗废物容器内,禁止用手挤压医疗废物,禁止徒手携带锐器行走。
(核查中实施的措施/40*100%)
1.2
使用无针系统。
1.3
使用安全器具,如自动销毁式注射器等。
1.4
利用安全针具装置钝化使用后的针具。
1.5
使用真空采血管采集血标本。
1.6
禁止将没有分离针头的注射器丢入感染性医疗废物之中。
1.7
在所有可能产生锐器的场所尽可能放置锐器盒,锐器盒放置在醒目、方便、高度适宜、操作人员视线水平及手臂所能及的范围内,如治疗车、治疗台侧面。
4.4
根据医院规定报告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如科室负责人、医院负责职业暴露工作的职能部门。
4.5
暴露源为HIV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2小时内上报给辖区内指定的处置机构构开展感染危险性评估、咨询、预防性治疗和实验室检测等一系列工作;随访时间:24小时内、第4周、第8周、第12周、第6个月;对于暴露者存在基础疾病或免疫功能低下、产生抗体延迟等特殊情况的,随访期可延长至1年。
5.其他预防措施
5.1
国家层面制定预防职业暴露的相关政策,医院层面制定预防职业暴露的相关制度和流程。
5.2
加强培训,增强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意识,使其掌握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和暴露后的应急处理方法。
2.3
使用带有刀片回缩处理装置或带有刀片废弃一体化装置的手术刀。

工作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管理制度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血源性病原体感染者或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血源性病原体感染的情况。

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及本院的具体情况,为预防职业暴露及暴露后感染的发生,保障医务人员的健康,特制定如下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预防管理制度:一、感染管理科要定期对全院职工进行职业暴露防护知识培训,增强全员的职业安全防护意识。

二、全院医务人员要遵照我国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所提出的“标准预防”原则,规范各种操作行为,对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三、发生职业暴露后,要立即采取正确的局部处理措施。

四、发生职业暴露后要立即发生医院公共卫生科,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公共卫生科必须向分管的院领导汇报,并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公共卫生科接到报告后要指导暴露者进行正确的局部处理,对暴露者的暴露级别进行正确的评估,根据暴露源及暴露者的血清学状况及时对暴露者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及预防用药。

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者,由公共卫生科召集医院职业暴露评估组成员对暴露者的暴露者的暴露级别及暴露源的严重程度作出评估后决定是否预防性用药以及预防性用药的程序。

六、公共卫生科负责对于暴露者的随访及检测,在暴露后的1、2、3、6个月分别检测暴露者的相关血清学指标,追踪随访至暴露后6个月作出暴露者是否将感染的结论。

七、发生职业暴露后暴露者本人及所在科室要认真分析、查找职业暴露发生的原因,加强防范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避免职业暴露的再次发生。

八、本院职工(包括临时工)职业暴露后预防用药及相关血液检测的费用由公共卫生科审核后医院予以报销。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ppt课件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ppt课件
破损皮肤:皮炎,割伤,擦伤, 磨伤和痤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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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种类
▪ 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接触血液或体液 ▪ 被污染的针或其它锐器刺/割伤皮 报告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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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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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锐器伤或破损皮肤暴露于血液或 体液时的局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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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利器盒放置不恰当
使利器不能完全进入利 器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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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推荐使用
旧治疗车改选
新治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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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治疗时如条件不允许携带 利器盒,请一定要携带两 个污杯,以便区分锐器和 感染性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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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如何避免在回套针帽时发生职业 暴露
❖ 禁止回套针帽。 ❖ 如有必要应单手操作 ❖ 如必须双手操作应借用止血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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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挤压并在流动水下冲洗
碘伏或酒精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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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皮肤或粘膜暴露于血液或体液时 的局部处理
❖ 用大量的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 不需要用消毒剂或滴眼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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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锐器伤报告表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职工锐器伤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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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破损的皮肤或黏膜暴露于血液或 体液报告表
❖ 破损的皮肤或黏膜暴露于血液或体液报告表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 的预防和处理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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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内容
1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定义 2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处理
3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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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定义
❖ 职业暴露: 在从事职业活动中,通过眼,口,鼻及其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

症状。
诊断
02
如果观察到感染症状,及时进行诊断,确定感染的病原体类型,
以便进行针对性治疗。
治疗与康复
03
根据诊断结果,采取合适的治疗措施,并确保康复期间的护理
和监测。
预防和处理血源性病
04
原体职业暴露的资源
与支持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为保障医务人员职业安全,国家应制定和完善关于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法律 法规,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员工应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其防护效果。
定期更换和保养
对个人防护装备进行定期更换和保养,确保其性能和有效性。
减少锐器伤害的风险
01
02
03
减少使用锐器
通过改进技术、使用替代 工具或采取其他措施,减 少员工使用锐器的机会。
安全处理锐器
在处理锐器时,应采取适 当的防护措施,如使用锐 器盒、避免徒手传递锐器 等。
心理压力
影响工作
职业暴露可能导致相关人员暂时或长 期离开工作岗位,对个人和单位的工 作造成一定影响。
发生职业暴露后,相关人员可能会面 临较大的心理压力,如担心感染、恐 惧和焦虑等。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
02
露的预防措施
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
提供针对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 的预防和处理培训,包括病原体 传播途径、防护措施、应急处理
预防措施
使用生物安全柜,穿戴个人防 护装备,遵循实验室操作规程

处理方法
立即冲洗受污染部位,进行消 毒,并报告事件。
案例分析
该案例强调了实验室操作时应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并配备适
当的防护设备。
案例三:紧急处理措施的成功应用

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流程

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流程

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流程一、前言血源性疾病是指由血液传播的疾病,其中包括艾滋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等。

在医疗工作中,医护人员可能会面临血源性疾病的职业暴露风险。

为了保障医护人员的安全,提高职业暴露防护能力,制定一套完善的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流程至关重要。

二、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流程1. 紧急处理(1)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停止接触血液及可能污染的物品,保持冷静,迅速评估事故情况。

(2)用肥皂水清洗受到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眼睛。

如有伤口,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尽量挤出伤口内的血液,并用消毒液消毒伤口。

(3)尽快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并填写《职业暴露事故报告表》。

2. 评估风险(1)根据暴露的病原体、暴露程度、暴露时间等因素,对暴露风险进行评估。

(2)必要时,请专业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并提供针对性的防护建议。

3. 预防性用药(1)根据暴露风险,决定是否采用预防性用药。

如有必要,应在暴露后尽快(不超过2小时)开始用药,并根据医生建议继续用药。

(2)预防性用药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选择合适的药物和剂量。

4. 跟踪监测(1)在暴露后4周、3个月、6个月、12个月进行病原体抗体检测,以监测暴露后感染情况。

(2)如在跟踪监测过程中发现阳性结果,应立即进行治疗,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5. 心理干预(1)对暴露事故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帮助其度过心理危机。

(2)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关注当事人的心理健康。

6. 完善制度(1)根据暴露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完善医院职业暴露防护制度,加强职业安全教育。

(2)制定针对不同科室、不同岗位的职业暴露防护措施,提高医护人员的防护能力。

7. 培训与教育(1)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职业暴露防护培训,提高其对血源性疾病危害的认识。

(2)培训内容包括:职业暴露的危害、防护知识、暴露后的处理流程等。

三、总结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流程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降低医护人员在工作中遭受血源性疾病感染的风险,保障其职业安全。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后的应急处理及预防措施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后的应急处理及预防措施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后的应急处理及预防措施随着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人类疾病谱也发生着巨大改变,特别是经血液传播疾病如乙肝、丙肝、艾滋病等“现代传染病”已成为世界范围内无论大小医院所面临的主要的感染性疾病。

HBV感染已经并且持续成为医务工作者最常见的血源性病原体感染的职业性危害之一。

在临床医疗护理等工作中存在着许多威胁着医务人员健康的危险因素。

特别是各种注射针头、缝合针及手术刀等医疗锐器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皮肤刺伤,被污染的医疗锐器物刺伤是导致医务人员感染血源性传染病的最主要的职业因素。

锐器伤害已严重威胁着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

职业安全是目前医务人员日益关注的重要问题。

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受到院领导的关注。

根据卫生部发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2009-9T)及《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2004-6-1),现制定我院的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后的应急处理及预防措施。

1、术语和定义(1)血源性病原体存在于血液和某些体液中的能引起人体疾病的病原微生物,例如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和艾滋病病毒(HlV)等。

(2)职业接触在从事职业活动时,通过眼、口、鼻及其他粘膜、破损皮肤或胃肠道外途径(针刺、人咬伤、擦伤和割伤等途径穿透皮肤或粘膜屏障)接触含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的状态。

(3)非胃肠道接触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通过针刺、咬伤、擦伤和割伤等途径穿透皮肤或粘膜屏障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状态。

(4)源患者指医疗卫生机构的病人、供血者、尸体以及羁押或劳教机构及戒毒所的人员等,其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可能导致劳动者血源性病原体的职业接触。

2、接触后的应急处理(1)局部处理:发生血源性病原体意外职业接触后应立即进行局部处理,包括:①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被污染的粘膜。

②如有伤口,应当轻轻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医院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措施

医院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措施

医院职工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措施为维护医务人员及其他部门有关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在工作中发生经血传播疾病如:梅毒、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 尤其是艾滋病等职业暴露感染,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经血传播疾病的病毒感染,特制定具体预防处理方案.一、职业暴露1、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防治工作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经血传播疾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经血传播疾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乙肝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2、数据分析表明: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及防护措施,医护及检验等人员的职业暴露事件是可以避免的.二、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1、医务人员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2、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3、在诊疗、护理操作工程中,有可能发生病人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如:外科手术、腔治疗、消化道内镜、泌尿系内镜等专科检查诊疗).4、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6、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7、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三、职业暴露后的预防处理(一)紧急局部处理:首先应立即进行局部紧急处理,包括轻挤出血、清洗、局部消毒等.1、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2、如有伤,应当在伤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洗手液和流动水冲洗;禁止进行伤的局部挤压.3、受伤部位的伤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 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4、对被乙肝病毒暴露的粘膜或伤尽早施行被动免疫.(二)登记、免疫接种、上报、随访制度1、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暴露发生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报告预防科并对暴露者及患者进行相关的血清学检查及随访、监控。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标准操作规程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标准操作规程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标准操作规程一、局部处理(一)锐器伤处理流程1.在伤口旁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并用流动水进行冲洗,边洗边冲;不需要在伤口的局部用力挤压。

2.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用0.5%碘伏或75%乙醇等消毒液对伤口进行消毒。

3.必要时对伤口进行包扎。

(二)粘膜暴露处理流程用流动水、无菌水(蒸流水)或者生理盐水冲洗。

二、上报主管部门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者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填写《经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在医院OA网下载)后尽快上报医务部预防保健科。

节、假日期间则报告行政总值班(66666)协调处理。

三、评估与预防预防保健科医生及相关副主任以上专家根据暴露源和暴露者的具体情况尽快对暴露者进行评估,并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对暴露者预防用药及具体用药方案。

如遇特殊情况,由预防保健科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共同对暴露者进行评估,决定最终处理方案。

对需要化验者,应立即为暴露者开具相应化验单及预防用药。

(一)患者HBsAg(+)1.医务人员抗-HBs<10IU/L或抗-HBs水平不详,应在24小时内注射HBIG200IU,并建议同时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2.医务人员抗-HBs≥10IU/L者,可不进行特殊处理。

3.暴露后4周、12周、6个月内应检查乙肝两对半、肝功能。

(二)患者抗-HCV(+)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则应于暴露后即刻、8周、12周、6个月检查抗-HCV,并根据抗-HCV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检查HCVRNA、肝功能和是否需要抗病毒治疗。

(三)患者抗-HIV(+)由预防保健科联系我院指定专家或立即到南京市第二医院感染科就诊,经评估后决定是否对暴露者实施预防性用药及用药方案。

暴露者应于暴露后即刻、8周、12周、6个月分别检查抗-HIV。

(四)患者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还应继续对患者进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检测,如二者均为(+),患者可诊断为梅毒现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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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传染性的体液 液
• 血液 • 精液 • 阴道分泌物 • 脑脊液
没有传染性体
•唾液 •泪液 •汗液 •尿液
• 羊水
• 胸水, 腹水
•粪便
• 单次暴露于HIV阳性血液的 感染风险:皮肤 0.3% 粘膜0.09%
• 心包液
• 滑膜液 • 一切有可见的血液污染的体 液
HIV在体液内的含量
血液 18,000
血源职业暴露预防建议
• 1、关注乙型肝炎的保护性抗体
• 2、标准预防(手套、面罩、眼罩、防水围裙等)
• 3、由于水化作用,手术延长时橡胶手套会穿孔渗水。 尽管双层手套不能“防止”锐器伤害,但是可将里层手 套被穿破的风险减少6倍,由于双层手套的分流作用可 以减少血液渗透量。 • 4、任何锐器不能同时由两个人触摸,避免术中经手手 传递锐器,可用弯盆; • 5、严禁双手回套注射器针头,必要时采取单手回套; • 6、锐器盒使用时不宜过满,要求3/4满封口。
• • • HIV在外界环境中的生存能力较弱。 常用的消毒剂:碘酊、乙醇、过氧乙酸、戊二 醛、次氯酸钠等对HIV有良好的灭活作用。 HIV 对热敏感, 56℃处理 30 分钟可使 HIV 在体 外对人的 T 淋巴细胞失去感染性; 100℃20 分 钟可以将HIV完全灭活。 • 对紫外线不能灭活H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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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V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 经评估(一般转介专科医院),有需要预防用药的 应尽快实施,要求接触后2小时内,最迟不超过24小
时,但即使超过24小时(24小时内用药100%保
护) ,也应实施预防用药。 Lorem ipsum dolor sit amet, consectetur adipisicing elit, sed do eiusmod tempor incididunt ut labore et
血源性传染病的职业暴露
规范性文件
2004年4月6日卫生部颁布了 《医务人员艾滋病职业暴露 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 2006年《艾滋病防治条例》 2007年省卫生厅《广东省艾 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2009年3月2日卫生部颁布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 护指导原则》 2015年7月8日 国家卫生计 生委《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 病毒处理程序规定》
• 血污染针头刺伤后,不同病原体感染危险度
• HBV感染率6%--30%
• HCV感染率0.4% • HIV感染率 0.3%
• 影响感染发生的因素
• 针刺伤的深度(尤其空心针) • 接触物与量多少 • 病毒载量和疾病严重程度(晚期艾滋病患者或未经治疗 ,病毒载量高 • 暴露者防护情况及暴露后处理方式
• 二、院感科


电话报告
表格报告(路径:内部文件→ 院感科 → 院感监 测)
艾滋病病毒职暴露
• 指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感染者 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 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 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 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 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HIV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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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于HBV
暴露于HCV
• 暴露后尚无有效的预防用药措施
• 加强暴露后随访,尽早发现感染及时治疗。
暴露于梅毒处理
• 暴露源抗TPPA(+),预防性注射长效青霉素240万U/
次,每周一次,连继2-3周。
• 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口服,连 服14天。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定义
• 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
被血源性传染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黏膜或破
损的皮肤或被含有病原体的针头及其他 锐器刺破 皮肤,有可能被感染或引发某种疾病潜在的情况。
常见的血源性传染病有哪些?
• 艾滋病
• 乙型肝炎
• 丙型肝炎
• 梅毒
针刺伤后感染的危险程度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 1、伤口处理
• 2、报告
• 3、风险评估
• 4、预防用药
• 5、抗体及康健追踪
发生职业暴露后污染处的处理
• 皮肤伤口 黏膜污染



流动水冲洗Leabharlann ↓大理生理盐水冲洗


近心向远心端挤压

• 75%乙醇或碘伏消毒 • • ↓ 包扎伤口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 报告:
• 一、科里(主任、护长)
精液 11,000
阴道液 7,000
羊水 4,000 唾液 1
1 ml体液内平均HIV-1颗粒含量
HIV感染人体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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