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集团公司参股企业管控_段正
推动大型集团化企业对参控股公司股权管理精细化的几点思考
推动大型集团化企业对参控股公司股权管理精细化的几点思考段绪强;张思维【摘要】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资本运营在企业战略管理领域发挥的作用日益重要和突出.本文以大型企业参控股公司股权投资决策、运营、预案三大问题为导向,以大型企业利益共同体“资本纽带”的强大优势为依托,以现代企业管理改制的“匠人精神”为核心,创新性提出了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中做优早期决策、做细过程监控、做强后效评估、做精预案管理的四大举措,以资推动大型集团化企业对参控股公司精细化管理.【期刊名称】《价值工程》【年(卷),期】2016(035)033【总页数】3页(P49-51)【关键词】股权管理;精细化;问题;建议【作者】段绪强;张思维【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北京102249;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企业管理部,北京10001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75伴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资本运营逐渐从财务管理层面晋升为企业战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近年来,大型国有企业通过合资、兼并、收购等途径,实现了经营网点的全球设置与布局。
地理上的横向增长、层级上的纵向延伸,使企业规模纵横辐射快速增长。
当前,央企正在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依法治企,正在全面推进由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可持续发展型,在此情况下大型企业的集团总部如何有效控制分设各地、资本结构各不相同的子公司;如何有效参与并加强对参控股公司股权管理及其风险的识别与规避;如何应用现代国际化企业的股权管理规则,依法任免董事、监事,建立股权管理决策系统;如何进行参控股公司的重大决策,获取资产收益,已成为国有企业增值保值、质量、效益管理的焦点。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由此,股权管理在集团化管控中的重要地位更加凸显。
但是,目前不少集团化企业的股权管理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匠人精神的缺乏使管理水平“低位运行”。
许多拥有多层级管理链条的集团化企业,或是被动的业务重组整合而来,或是主动地兼并收购而来,对参控股公司的管理和控制通常是以“人才、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为切入点和连接点,在一条价值链上进行松散地关联,内部集成仍停留在联合生产经营层面,“集而不团”成为这类企业的典型特点。
集团公司参股投资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参股投资管理规定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集团公司参股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参股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控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国有资本安全,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参股投资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对被投资公司无实际控制权、未纳入集团公司合并报表主体范围的投资。
被参股公司和被参股投资项目统称为参股标的。
第三条参股投资的范围原则上应控制在集团公司主业范畴之内,对提升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盈利能力的上下游产业链及保证资源供应的项目可根据集团公司决策意见进行参股。
第四条参股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战略协同原则。
以发挥上下游资源协同效应、打造上下游产业链、规避经营风险为主要目的,有效提升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资源共享原则。
通过参股投资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与非集团公司系统控股的企业和单位共享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和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积极提升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效益导向原则。
必须坚持价值思维、效益导向的核心理念,把盈利能力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标准,以优于集团公司控股开发项目的收益率标准优选参股标的,不断提升集团公司盈利能力。
第五条参股股东应按出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的管理决策,保障股东权益。
第六条上市公司参股投资行为须同时符合监管机构和股票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级企业。
第二章参股投资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对参股投资决策实行统一管理,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项目单位“三级责任管理体系”,归口管理部门为计划营销部。
浅谈集团化公司如何对参股企业进行管理
浅谈集团化公司如何对参股企业进行管理作者:唐乐平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20年第20期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央实施做强做大国有企业方针的重大战略步骤,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随着凉山州国资国企改革进程的进一步深入,凉山州“七大投”应运而生,肩负起做强做优做大州属国有企业的历史使命。
凉山州国有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七大投”中的国有工业板块集团化企业,旗下控股及参股企业18家,涉及资产规模约100亿元,多为“小、散、弱”产能过剩的传统资源性企业。
如何“盘活存量、做好增量”是集团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经过对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摸底调查,开展了“加强参股企业管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课题研究,以实现存量资产收益最大化。
一、参股管理现状凉山工投集团直接、间接参股企业18家,截至2018年12月底,资产总额73.17亿元,负债总额54.52亿元,资产负债率74.51%。
从经营业绩、分红情况等主要指标来看,呈现“经营业绩差,无投资回报;经营业绩好,未连续分红且不足额;经营业绩好,连续分红”三种主要特征,以下按三种特征分别举例说明。
(一)经营业绩差,无投资回报案例一:凉山工投集团以6,352.50万元投资的四川华电西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
1.企业基本情况。
四川华电西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27日在凉山州注册成立,负责凉山州水能资源的开发建设。
公司注册资本63,525.02 万元。
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出资57,172.5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凉山工投集团出资6,35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生产经营情况。
2018年累计售电收入2.76亿元。
主营业务成本1.93亿元,税金及附加932万元,同比增加609万元(水资源税影响),财务费用1.51亿元,同比增加60万元。
2018年利润总额-7,650万元。
集团公司对全资、附属子企业管控方式
集团公司对全资、附属子企业管控方式1. 简介集团公司作为一个巨大的商业组织,通常拥有多个全资或附属子企业。
为了确保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运营一致性,集团公司需要采取适当的管控方式来管理这些子企业。
2. 一体化管理集团公司可以采取一体化管理的方式来管控全资、附属子企业。
这种方式包括集中决策权、资源配置、战略规划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集团公司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管理体系和流程,确保子企业在各个方面与集团公司保持一致。
3. 董事会监管另一种常见的管控方式是通过董事会的监管来管理全资、附属子企业。
集团公司可以指定自己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子企业的董事会成员,以确保集团公司的利益得到维护和执行。
董事会可以审查和批准子企业的决策和重要事项,并对其运营进行监督和评估。
4. 信息披露和报告为了加强对全资、附属子企业的管控,集团公司应要求子企业定期进行信息披露和报告。
这些报告可以包括财务报告、经营情况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等,以便集团公司全面了解子企业的运营状况和风险情况,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5. 监督和审计集团公司可以通过建立内部监督和审计机制来加强对全资、附属子企业的管控。
这些机制可以包括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性审查等。
通过监督子企业的运营活动和进行合规性审查,集团公司可以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6. 培训和沟通集团公司应该定期组织培训和沟通活动,以提高全资、附属子企业的管控效果。
培训可以涵盖公司政策和流程、法规法律要求、商业伦理和行为准则等方面的内容。
沟通活动可以帮助集团公司和子企业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相互理解和信任。
总结:集团公司对全资、附属子企业的管控方式包括一体化管理、董事会监管、信息披露和报告、监督和审计,以及培训和沟通等。
这些管控方式能够确保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运营一致性,促进子企业与集团公司的良好合作和发展。
浅议xx集团公司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建立及完善
严 文海 广 东省农 垦总局 5 0 0 1 0 0
对外投资 内部控制建立及完善
企 业集 团的投资导向是整 个企 业集 团投 资 的基 础 ,因 此 , XX集 团 公司 确 立 了物 业 本 文根 据 x ×集 团公 司 的 对 外 投 资 内部 控 制 现 状 , 结合 2 0 年 8 9日财 租 赁 房地产 、乳业作为直属企业 重点 发 04 月 政部 颁布的 《 内部 会 计控 制 规 范 ~对 外 展 的产 业 ,而 针 对 二 级 集 团所 处 的地 理 位 投资 ( 试行 ) ,研 究其对外投资 内部会 置及技 术等 优势 ,确立 了橡胶及制糖 两大 》 从 计控 奔 存 在 问题 ,提 出规 范和 完善 其 对 产 业 为 优 势 发 展 产 业 , 而 确 立 了 集 团 公 司所有 的投 资都必须 围绕着集 团的投资 战 外投 资 内部 会 计控 制 的措 施 。 略 来 实 施 。 时 , 通过 投 资 实 现 资 产 、 同 还 人 力 、 术资源整合 , 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技 实 【 关键词】 如集 团公司与各二级集 团公司共 同出资组 对外投 资;内部会 计控制 ;现状 ;存在 建 各 类 产 业 集 团 公 司 ,就 是 整 合 了整 个 垦 问题 ;改 进 措 施 区 的 资源 ,形 成 种 植 、加 工 、销 售 一 体 化 随着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活动的多冗 的企 业 ,解 决 _集 团 内部 不 同法 人 之 间 经 r 化 ,企 业 将 资 产 ,包括 现 金 、实 物 、 无 形 营 项 目相 同 而产 生 价格 上 的 恶 性竞 争 ,提 【 文章摘要】
二 XX集 团公 司对外投 资 内部会 计 控 制存 在 的 问题
l 、负责 、 织 可行 性研 究部 门及 投 资 组 审批委员会人员配置存在缺 陷,使对外投 资可行性研究、 评估较大程 度流于形式。 作 为专门负责集 团公 司投 资方案编制、组织 可 行 性论 证及 投 资审 批 的部 门 ,专 业 人 员 构成与从事业务不 匹配 ,缺乏财务 、税务 、 法 律 等方 面知 识 ,难 于 及 时 发 现 并 指 出 报 审可行 性报告 中问题 ,难于与编 制可行性 的单位建 立有 效沟通 ,过分依赖于编报单 位的研究 ,使 得可行性研究与评估之 问缺 乏独立性 ,无法真 正建 立不 同业务环节之 间的控制。而作为上一级审批机构 ,集团 公司的投资项 目审批 6 人小组 , 人员构成虽 然多 元 化 ,分 别 由发展 计 划 、财 务 、投 资 、 科技生产 、审计等部 门负责人组成 ,但没 有 根 据 不 同投 资 项 目,分 别 聘 请 或 邀请 本 集 团企 业 或外 部 该领 域 专业 技 术人 员参与 , 造 成 可 行 性 报 告 中一 些 需 要 具 备 专 业 技术 能力才能提供合理判断的特殊内容,无法 作 出准确分析判断 ;进而影响评估论证 效 果 ,导 致 无 法 为 决 策 层提 供 全 面 、 准确 的 决 策 依 据 ,严 重 可 能 导 致 决 策 失误 。 2 、在 对 外 投 资 的 可 行 性研 究 、评 估 、 决 策 环 节 虽 然 在 流 程 上 比较 完善 且 明确 了 相 关 责 任 部 门 ,但 缺 乏 事 前 、事 后 的评 价 和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对 外投 资项 目的实 际经 济效益与投资预期收益经常出现较大不利 差 异 , 至 由于 可行 性 研 究 不 全 面 、 分 、 甚 充 详 细 ,造 成对 投 资项 目应 投入 资金 估 算 不 准 ,在 投资实施 初期 就因投 资项 目资金不 足 ,投 资各 方 被 动 追 加 投 资 的局 面 。 3 对 外 投 资 日常管 理 、跟踪 部 门 与会 、 计核算部 门之间信息沟通和相互制约机制 不健全。如投资管理 办没有根据投资合 同 及文件对每笔对 外投 资的投资额 、投资方 式、投资比例 、投资额增 减变动 、投资收
国有企业应建立参股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
对参股股权管理失控,有效维护国有股东权益”。其 效率,加快资产盘活”。
中特别强调了分红权、审计监督权等一些重要的股东
徐彪律师认为,需要指出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
权利管理不能失控;
如何有效实现国有参股企业中国有股权所代表的国有
三是对国有企业参股投资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资产的保值、增值,该《暂行办法》还缺乏明确的思路。
企业法》;
目前《暂行办法》已经生效,对于新开展的对外参股
二是国家层面国资监管的专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投资活动,应严格依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操作和实
施,同时对之前的参股管理不符合《暂行办法》要求
的,也应该按照《暂行办法》规范完善,符合其要求。”
江翔宇表示,根据《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内
所有制经济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但实践中也存在部 企业的参股投资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分企业参股投资决策不规范、国有股权管控不到位等
江翔宇表示,《暂行办法》对国有参股企业出资和
问题,影响国有资本配置效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公司治理明确了更高的要求,强调国有企业应当充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利用签订投资协议或参与制定参股企业章程、议事规
上 海 国 资 State-Owned Assets Of Shanghai 总第277期
国有企业应建立参股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
◎ 金琳
《暂行办法》对国有参股企业出资和公司治理明确了更高的要求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下发了《国有企业参股管 有独资企业、国有全资企业及下属各级独资、全资企
理暂行办法》( 国资发改革规〔2023〕41 号 )( 以下简称 业属于“国有企业”的范畴,而对于国有参股企业,
国企 参股公司 制度
国企参股公司制度一、制度概述为了规范国企参股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各方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治理结构1. 国企参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责权限。
2. 国企股东应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支持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工作,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3. 各方股东应尊重其他股东的权益,协商解决重大事项,避免矛盾和冲突。
三、投资管理1. 国企参股公司应制定明确的投资计划,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和收益,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2. 国企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投资审批程序,确保投资决策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3. 各方股东应充分了解投资项目的情况,积极参与投资决策过程,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四、财务管理1. 国企参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国企应定期对参股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 各方股东应关注参股公司的财务状况,积极参与财务决策过程,确保财务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五、人力资源管理1. 国企参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国企应积极参与参股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支持公司人才队伍建设。
3. 各方股东应关注参股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积极参与人力资源决策过程,确保人力资源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六、制度执行与监督1. 国企参股公司应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 各方股东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
3.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国企所有。
集团公司对全资、附属子企业监控机制
集团公司对全资、附属子企业监控机制1. 背景介绍集团公司作为拥有全资和附属子企业的母公司,对于子企业的监控机制至关重要。
有效的监控机制能够确保子企业按照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和法律合规要求进行经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2. 监控机制的重要性2.1 确保战略一致性:集团公司应制定明确的战略目标,并通过监控机制确保子企业的经营活动与集团战略保持一致,提高整个集团的协同效应。
2.2 保证法律合规性:依法经营是企业的基本要求,监控机制应关注子企业的合规性,确保子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2.3 发现和解决问题:监控机制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子企业的运营数据和问题反馈,以便集团公司能够快速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业务连续性和稳定发展。
3. 监控机制的主要内容3.1 定期报告:子企业应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交经营数据、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报告等,供集团公司进行评估和监控。
3.2 实地检查:集团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子企业进行实地检查,以了解其运营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和合规风险等。
3.3 领导会议和沟通:集团公司可以组织定期的领导会议和沟通,与子企业的高层管理层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和制定合作计划。
3.4 内部审核和风险评估:集团公司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子企业的内部审核和风险评估,及时掌握子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潜在风险。
4. 监控机制的改进和完善4.1 及时反馈与跟踪:集团公司应建立及时反馈和跟踪机制,对子企业的问题和风险进行追踪并制定解决方案,以保证问题的及时解决和风险的及早防范。
4.2 不定期评估:集团公司应定期对监控机制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进行改进和完善,以提高监控机制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4.3 分享最佳实践:集团公司可以推广子企业中存在的良好经验和最佳实践,促进集团公司整体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的提升。
5. 总结集团公司对全资、附属子企业的监控机制是确保整个企业集团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中央企业参股管理制度
中央企业参股管理制度一、绪论中央企业是国家控股的大型企业集团,其参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国家资产安全、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企业参股管理制度是指中央企业作为股东参股其他企业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规范和约束其参股行为,加强对所持有企业的监管和管理,保障国家资产安全,实现中央企业参股经营的稳健发展。
二、中央企业参股管理的必要性1. 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中央企业参股管理可以通过参股其他企业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资源互补和协同效应,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 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中央企业参股管理可以扩大企业经营领域,实现产业链延伸,开拓新市场,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3. 促进企业改革创新。
中央企业参股管理可以通过参与其他企业的管理和运营,吸取先进管理经验,促进企业改革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
4. 保障国家资产安全。
中央企业参股管理可以加强对所持有企业的监管和管理,预防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家资产安全。
三、中央企业参股管理的原则1. 国家所有制为主。
中央企业参股管理必须坚持国家所有制为主的原则,保障国家资产安全。
2. 法律法规为准。
中央企业参股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规范和约束参股行为。
3. 保护中央企业利益。
中央企业参股管理必须以保护中央企业利益为宗旨,确保参股企业的健康发展。
4. 实行专业化管理。
中央企业参股管理必须实行专业化管理,建立健全的参股管理机制和运作规则。
5.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中央企业参股管理必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做好风险评估和控制工作。
四、中央企业参股管理的流程和程序1. 决策程序。
中央企业参股管理的决策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 审查程序。
中央企业参股管理的审查必须对参股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评估风险,确保参股企业符合投资标准。
3. 管理程序。
中央企业参股管理的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运作规则,加强对参股企业的监管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集团公司对全资、附属子企业控制机制
集团公司对全资、附属子企业控制机制引言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许多集团公司开始通过设立全资或附属子企业来扩大业务范围和提升竞争力。
然而,为了保持集团公司在子企业中的控制地位,相关控制机制必不可少。
本文将探讨集团公司对全资、附属子企业的控制机制。
全资子企业的控制机制全资子企业指的是被集团公司完全持有股权的子企业。
为了确保对全资子企业的有效控制,集团公司可以采用以下机制:1. 建立有效的股权结构:集团公司可以通过持有全资子企业的全部股权来确保对其的控制。
通过持有股权,集团公司可以决定子企业的经营方向和重大决策。
2. 设立董事会或监事会:建立专门的董事会或监事会可以确保集团公司对全资子企业的管理与监督。
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可以由集团公司指定,以确保对子企业的决策和日常运营有更大的控制权。
3. 进行财务监控:集团公司应当定期对全资子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控,确保其财务运作符合集团公司的要求。
财务监控可以包括对子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或核查,以确保透明度和合规性。
附属子企业的控制机制附属子企业指的是被集团公司持有控股权益,但持股比例低于全资子企业的子企业。
为了对附属子企业进行控制,集团公司可以采用以下机制:1. 控制表决权:尽管集团公司的持股比例低于100%,但可以通过掌握附属子企业的控制表决权来影响子企业的重大决策。
通过合理安排控股权益,集团公司可以确保在关键决策时发挥更大的影响力。
2. 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集团公司可以与附属子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共享资源和互惠合作,进一步巩固对子企业的控制地位。
战略合作可以涵盖市场推广、技术支持、跨部门合作等方面。
3. 加强监督机制:集团公司应当加强对附属子企业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包括定期检查子企业的经营状况、制定管理规范和标准、加强内部审计等。
通过实施有效的监督机制,集团公司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对子企业的控制。
总结集团公司对全资、附属子企业的控制机制是确保集团公司在子企业中保持控制地位的重要手段。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集团对控参股公司风险管控执行力的研究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集团对控参股公司风险管控执行力的研究丁昱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摘要】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的规模迅速扩张,涉及的产业领域也日益广泛,国有企业集团化发展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国有企业集团化一般采取的是控股和参股其他公司的形式,许多大型央企的控参股公司可达到上千家之多,虽然集团化的发展有利于企业集团形成规模优势和提高经济效益,但是管控企业的数量增多,管控层级跨度加深,也使国有企业集团的管控风险加大,而如何减少和防范国有企业集团对控参股公司的管控风险,提高风险管控的执行力,正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集团控参股公司风险管控一、引言风险管控除了具有目标的和规范的制度之外,更重要的是后续的执行。
无论企业风险管控制度如何规范、如何合力,如果没有强力的执行,企业风险管控的制度就会陷于形式化。
如果执行良好,企业风险管控就能释放企业的资源和资金储备,使其能投入有助于增进股东价值的活动。
同时,在分析、总结本企业的经验教训,借鉴其他企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改进企业的风险管控将会使企业在市场中更具竞争优势。
二、完善国有企业集团对控参股公司风险管控方案执行的措施与对策1.最高管理层的公开承诺和支持。
整个集团范围内风险管控的成功执行,必须要有公司高层领导的鼎力支持作为保证。
集团最高领导确定风险管控的基调,从而影响集团内部环境中的员工操守和价值观及其他因素,以确保集团对控参股公司全面风险管控的有效执行。
首先,由于集团的全面风险管控有可能影响一些人的既有利益,如果最高管理层不以高姿态做出公开承诺和支持,任何风险管控项目都无法启动,集团就不可能成功地建立起对控参股公司的新的风险管控模式,更不可能得到有效地执行。
其次,除了促成风险管控模式的转变,高层管理者还应参与后续工作。
高层管理者不能只把新管控模式的实施视为下属的职责,他们也必须努力参与到实施管理过程中去。
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办法一、引言为加强对国有企业参股管理,规范国有资本参股运作,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制定本办法。
二、适合范围本办法适合于国有企业及其参股企业的参股管理。
三、参股投资原则1. 增强国有资本运营的市场导向性和效益导向性;2. 根据国有资本的实际控制权,优化参股企业的管理结构,确保国有资本的发言权和决策权;3. 坚持风险可控,控制参股风险;4. 合理配置资本,提高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能力;5. 加强对参股企业的监督,防范利益输送。
四、参股管理程序1. 参股企业的选择和决策程序;2. 全面评估参股企业的可行性和风险;3. 根据国有资本的实际控制权,进行投资协议的谈判和签订;4. 完善参股企业的管理结构,明确权责关系;5. 设立参股企业的风险控制机制;6. 加强对参股企业的监督。
五、参股风险控制1. 坚持风险可控原则,控制参股风险;2.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管理责任;3. 定期评估参股风险,及时采取风险防控措施;4. 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共同应对风险挑战。
六、参股收益管理1. 根据参股企业的经营情况,合理制定盈利分配和收益分配政策;2. 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参股企业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3. 加强对参股收益的监督,确保合法权益。
七、参股退出机制1. 根据参股企业的发展情况和市场变化,合理制定退出策略;2. 遵循市场化原则,以法律合规方式退出参股企业;3. 加强对参股退出过程的监督,确保国有资本的合法权益。
八、参股管理的法律责任1. 对违反参股管理办法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 对因参股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九、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参股企业评估报告模板;2. 参股企业管理结构调整方案;3. 参股企业风险控制机制规定。
十、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国有企业: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由国家及其授权机关依法掌握所有权、出资经营管理的企业;2. 参股企业:指国有企业出资投资、持有股权的企业;3. 参股风险:指国有企业投资参股企业所面临的各种风险。
集团公司参股投资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参股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参股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控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国有资本安全,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参股投资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对被投资公司无实际控制权、未纳入集团公司合并报表主体范围的投资;被参股公司和被参股投资项目统称为参股标的;第三条参股投资的范围原则上应控制在集团公司主业范畴之内,对提升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盈利能力的上下游产业链及保证资源供应的项目可根据集团公司决策意见进行参股;第四条参股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战略协同原则;以发挥上下游资源协同效应、打造上下游产业链、规避经营风险为主要目的,有效提升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二资源共享原则;通过参股投资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与非集团公司系统控股的企业和单位共享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和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积极提升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效益导向原则;必须坚持价值思维、效益导向的核心理念,把盈利能力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标准,以优于集团公司控股开发项目的收益率标准优选参股标的,不断提升集团公司盈利能力;第五条参股股东应按出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的管理决策,保障股东权益;第六条上市公司参股投资行为须同时符合监管机构和股票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级企业;第二章参股投资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对参股投资决策实行统一管理,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项目单位“三级责任管理体系”,归口管理部门为计划营销部;第九条集团公司系统参股投资应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和财务、法律等专业顾问的作用,提高参股投资决策水平;一集团公司职责1.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及时编制、修订并下发参股投资管理制度;2.对参股投资行为做出决策;3.负责集团公司直接参股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4.指导、审核、批准分子公司参股投资方案;5.编制、下达和调整年度参股项目资本金计划;6.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参股投资管理、组织协调和其他相关工作;二分子公司职责1.编制、审查和汇总并上报参股项目年度资本金计划;2.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年度资本金计划,制定新参股项目的投资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审批;3.组织实施经集团公司审批的参股投资项目;4.负责所属企业参股投资方案的审核、上报,对所属企业的参股投资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5.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要求选聘中介机构,审查所聘中介机构的资质和从业记录并监督其工作;6.收集参股所涉相关信息,提出发起申请;7.按季度向集团公司上报参股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计划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三项目单位职责1.在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领导下,具体实施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参股投资项目;2.配合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3.收集并上报参股投资项目信息及相关资料;4.负责与本单位参股投资行为相关的其他工作;第三章参股投资管理程序第十条集团公司参股投资管理工作分为发起、立项、实施决策三个阶段;第十一条发起阶段主要工作包括信息收集、前期调研、编制发起报告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发起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一参股标的概况;二参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三参股框架协议;四参股标的股东方情况;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第十二条立项决策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商务谈判、草签投资协议、编制投资方案并上报集团公司;参股投资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一参股标的概况;二参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三专业技术评价报告;四经济评价报告;五风险评估报告;六出资协议和章程;七投资估算、年度资本金计划和资金来源;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委托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相关部门对参股投资方案进行审查论证,根据工作职责和管理界面提出专业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党组会审批;一计划营销部:负责牵头组织参股投资方案审批工作,负责审查参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济评价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出资协议和章程、投资估算、年度投资建议计划;二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参股标的涉及的职能部门,负责审查参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专业技术评价报告、风险评估报告、资金来源;第十四条实施决策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分子公司和项目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审批同意的投资方案组织实施,涉及出资协议和章程的谈判与签订,参股公司设立,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委派,年度资本金计划编制和报批,董事、监事行使职权参与公司决策等;第十五条参股标的实施过程应加强对各风险点的监控,相应执行中止、终止或退出机制;第十六条参股标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由分子公司提出申请,集团公司根据影响程度决定采取中止、终止或退出等处置方式,确保参股投资风险可控;一项目预计总投资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项目经济评价由可行变为不可行,或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二国家或行业政策调整,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的;三原决策边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项目预期收益难以实现的;四项目技术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对项目投产后正常生产运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五项目产品市场发生重大改变,导致项目在较长时期内无法达到设计产能的;六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损害出资人利益的;七投资合作方严重违约,损害出资人利益的;八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境外参股投资项目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必须开展国别风险评估,由国际合作部负责,并按相关规定统筹协调项目的具体实施;第十八条根据参股项目的实际情况,可视需要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财务、法律、税务、融资等作论证;第四章前期调研第十九条根据参股标的规模、所处地区和行业等实际情况,对参股公司及其他出资方、参股公司的投资项目开展充分的法律及财务前期调研,为制定投资方案及决策提供基础信息和依据;第二十条前期调研的主要内容:一对合作方参股公司的其他出资方的资本实力、投资能力、专业实力、商业信誉、既往的法律纠纷等进行调查,分析是否存在合作风险;二对参股标的的经营状况进行谨慎调查,评估参股标的的价值和市场、管理、技术及资金风险;第二十一条通过前期调研,充分揭示参股投资行为的风险,分析参股标的的盈利能力、现金流,详细测算全投资和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等指标,判断投资行为是否满足集团公司投资决策标准;第五章参股投资的技术论证、经济评价和风险评估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主业范围内的项目由分子公司自行组织技术论证,其他投资项目原则上应聘请专业咨询机构进行技术论证,出具专业技术评价报告,并对报告的结论负责,技术专家的信息应报集团公司备案;专业技术评价报告的主要结论应纳入投资方案,评价报告应同时作为投资方案的独立附件;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可视情况组织系统内技术专家对有关技术评价报告进行复核;第二十四条分子公司自行组织参股投资经济评价并编制经济评价报告,包括对参股标的本身的经济评价和从出资方角度对参股投资行为的经济评价,并对报告的结论负责;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可视情况组织系统内专家对经济评价报告进行复核;第二十六条参股投资的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投资内部收益率、参股投资项目内部收益率、参股投资动态回收期、经济增加值EVA和参股投资利润率等指标;第二十七条对于经济评价中采用的主要边界条件应进行敏感性分析;第二十八条分子公司自行组织参股投资风险评估并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对报告的结论负责;对未开展风险评估及审核的参股投资项目,集团公司不予决策;第六章参股投资经济评价标准第二十九条参股标的原则上实现即投产即盈利,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累计经济增加值为正值;第三十条境内参股项目内部收益率原则上较××××集团公司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的同类型项目提高2个百分点;其他项目内部收益率参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相关规定;第三十一条境外参股项目内部收益率原则上较境内参股项目相应提高2个百分点,对于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境外参股标的,经济评价标准适当提高,具体视项目所在国风险分级分类和十年期国债收益率情况予以调整;关于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界定原则上参照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定期公布的信息;第三十二条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中型水电、核电、煤矿等参股投资项目,经济评价标准可适当放宽;第七章参股资本金计划管理第三十三条集团公司系统参股投资纳入全面计划进行管理并与财务预算相衔接,相应下达资本金计划;第三十四条每年10月中旬,分子公司审查汇总其所管理的参股标的年度资本金建议计划,以正式文件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直接出资并管理的参股标的直接向集团公司报送资本金建议计划;第三十五条计划营销部汇总各分子公司的年度资本金建议计划,根据集团公司投资能力和参股投资必要性,编制年度参股资本金计划方案,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党组会和董事会审批;第三十六条列入年度资本金计划的参股项目,分子公司应于每季度末上报计划执行效果;第八章违规处理第三十七条对以下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参股投资行为,将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一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1.未履行集团公司决策程序擅自进行参股投资的;2.项目参股投资方案不全面、不真实、不准确,对集团公司决策产生误导,造成严重后果的;二追究形式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后实行问责,具体按照××××集团公司加强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执行;第三十八条经委托的中介机构评价报告若存在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等问题,导致决策失误,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将向该中介机构出具警示函,并列入黑名单不再聘用,情节严重的,将依据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计划营销部负责解释;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集团公司参股投资管理办法试行××集团制〔2013〕63号即行废止;。
国有企业如何做好对参股公司的管理及策略
国有企业如何做好对参股公司的管理及策略当前时期,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与改革,并由以往的高速发展目标转向高质量的发展目标,注重各行业发展的效果。
而在此时期,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需要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多属于能源型的企业,企业在面临转型的过程中需要不断拓展规模,并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呈现出混合所有制的经济体制。
而国有企业在对参股公司管理方面则呈现出较大的困难,需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得以改善。
基于此,本文针对国有企业如何做好对参股公司的管理进行探讨,文章主要阐述了参股公司管理的难点、国有企业在对参股公司管理的问题,并提出了国有企业做好对参股公司管理的策略。
一、引言在现代社会发展中,国有企业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并呈现出多方面的意义,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并根据当前现代社会的发展特点与趋势,制定出科学完善的创新措施与改革理念。
国有企业在日常工作与管理中,会受到多元化思想的影响,不断改变经营方法,尤其是一些制度的提出,与国有企业的发展及经营利益产生直接的联系。
当前,我国有关部门提出了推进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使集体资本与国有资本产生相互交叉持股,并使其有效融合,发挥出最佳的经营效果,这对双方的发展均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参股公司管理的难点国有企业在对参股公司进行投资管理时,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产生一定的不良效果,并且会对投资管理效果产生直接的影响,并会对国有企业自身经济效益造成一定影响。
对于参股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展现出较大的困难与问题,并影响企业实际的经营效果。
1.国有企业不重视投资管理。
很多国有企业在实际日常经营活动中,对于参股公司的分析程度有限,并且仅将关注点局限在回报与收益方面。
在此过程中,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则更加注重股权的控制,并在此背景下,会使国有企业形成一种稳定的收益业务。
但是,需要加强注意的是,此种情况则会影响股权管理体系建立的实质性意义与作用,同时国有企业在进行投资管理的过程中,其关注点较为单一与片面,应将关注的重点放在“并表”的业务内容上,如果参股企业没有加强管理,并在日常的经营生产活动与管理方面产生不佳效果,则会影响其整体经营效果。
国有企业对所投资子公司管控模式的优化
国有企业对所投资子公司管控模式的优化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国有企业对所投资子公司的管控模式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为了提高子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盈利能力,国有企业需要不断优化管控模式。
本文将从引入现代管理理念、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子公司管理团队素质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国有企业可以引入现代管理理念,不断改进企业管理方式和方法。
传统的指令式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和复杂性。
国有企业应该积极学习并运用现代管理理念,例如:平衡计分卡、精细化管理、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等,以提高子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同时,国有企业要加强对子公司管理团队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使其具备适应市场变化和管理工作需要的能力。
其次,国有企业应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内部控制制度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防范风险的重要保障。
国有企业应根据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特点,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
同时,国有企业要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通过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国有企业可以更好地管控子公司的经营活动,提高子公司的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此外,国有企业还应注重培养和提升子公司的管理团队的素质。
管理团队是企业决策和执行的主要力量,其素质直接影响着子公司的经营效果和业绩。
国有企业应该加强对子公司管理团队的选拔和培养,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领导力。
可以通过组织培训、派驻干部、引进人才等方式,提高子公司管理团队的素质水平。
此外,国有企业还可以推行薪酬激励机制,通过给予管理团队一定的激励,激发其进一步提高子公司管理水平的动力。
最后,国有企业还可以建立起多元化的投资管控模式,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方式和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可以通过股权投资、债权融资、战略合作等方式来实现多元化投资,以降低风险和提高回报。
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强化参股企业管理的实施办法
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强化参股企业管理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对参股企业,特别是改制参股企业的管理,实现集团管理要求向参股企业依法覆盖和延伸,降低集团公司的系统性风险,增加股东投资回报,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依法管理。
强化对参股企业的管理在《公司法》的基本精神和框架下进行,尊重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尊重参股企业的《章程》等法定文件。
第三条分类管理。
按实际管理需求和操作可行性,从管理对象、管理内容等方面实施分类管理,将资源集中在重点企业和重点方面。
第四条主动管理。
集团公司积极行使股东权力、积极表达股东意愿、积极履行股东义务,主动关注参股企业发展,充分运用公司治理规则促进参股企业管理提升。
第二章管理内容的分类第五条根据子企业的业务性质和集团公司的控制力强弱,将参股企业分为三类:1、主业、有控制力的子企业。
即指所处行业为建安或强相关领域,且集团公司持有相对较高股比(一般为34%以上)的子企业,此类企业作为管理覆盖延伸的主要对象。
2、非主业、有控制力的子企业。
即集团公司持有一定股比,但比例相对偏低(一般为20%--34%之间),或者虽然股比并不低但公司业务与集团主业关联较少的子企业,此类企业的管理覆盖为中等强1度,以引导为主,侧重法人治理和财务绩效的管控。
3、无控制力企业。
即集团仅仅持有较少股比(一般为20%以下)的子企业,此类企业的管理覆盖以财务绩效和分红为重点。
第六条从办理内容上,办理覆盖延伸分为两种类型:1、工程业务类办理,主要指工程建设业务所涉及的主要职能系统办理,重点是生产、安全、质量、手艺、项目本钱、现场形象等。
2、财务绩效类办理,主要指企业财务绩效、分红回报等。
第七条工程业务类管理主要向“主业、有控制力”类型的参股企业覆盖。
财务绩效类管理覆盖延伸到各类参股企业,是对“非主业、有控制”类型的参股企业管理覆盖延伸的重点。
第三章参股企业股东会的办理XXX建立股东代表机制。
集团公司董事会制订股东代表办理办法,并确定具体人员(或机构)作为针对具体参股企业的股东代表。
谈集团公司参股企业管控
谈集团公司参股企业管控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剧,各企业为谋求更大的生存、发展空间,争先通过并购重组、合资合作来做大做强,力求在行业内获得更高的市场占有率和话语权,由此造成大型集团公司不断涌现。
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相对于单一企业较为复杂,随着集团规模的不断增大,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也不断增加,为降低行业周期等带来的经营风险,集团公司投资业务开始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在投资形式上也由单纯的控股子公司发展到适当通过合营、参股等形式进行投资。
比较常见的是对非主业业务一般先采取合营或者参股的形式涉入,待时机成熟再重点发展。
这一方面可以为集团增加投资收益,另一方面也能为集团未来拓展新业务奠定基础。
参股企业是指投资人(这里主要指集团公司)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但未能实现控股的企业(股比低于50%或其他原因不能实际控制)。
与控股、合营企业相比,投资人对参股企业控制力较弱。
由于投资人对参股企业没有控股权,不能更多地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对参股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信息获取受限,再加上一些集团公司将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控股核心企业的管控上,对参股企业的日常监管不够,重大信息知晓严重滞后,风险因素较多。
现实社会中,很多集团公司都是在所属参股企业出现重大危机或者亏损严重已经濒临破产,才引起重视,由此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那么如何通过做好对参股企业的综合管控以保证投资的保值、增值就成了集团公司投资管理中亟需解决的课题。
笔者根据多年的实践工作经验和研究心得,就集团公司对参股企业的管控得失作了分析、总结,提出以“管人”为主线、“管财”为重点,三项措施建立对参股企业的管控体系的参股企业管理模式。
具体内容介绍如下:所谓“管人”就是对参股企业派驻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内部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的管理;所谓“管财”就是对参股企业的定期财务监控。
在此基础上以三项措施筑牢投资三环节,保障对“人、财”的管理到位。
谈集团公司参股企业管控
“ 管人” 是 主线 , “ 管 人” 包括对 参股企业派驻人 员的管理和
对集 团公司管理部门 、 人 员的管理。通过对派驻参股企业董 事、 监事 、 高级管理 人员等 内部人 员管理 , 实现 集团 公司监督 和管
理 的延伸 。派驻人 员具有双重身份 , 既是集团公司的管理 、 监督 代表, 又是参股 企业内部一 员 , 他 们对参股 企业 情况比较 了解
员的管理; 所谓“ 管财” 就是对参股企业的定期财务监控。在此 相关管理人员按照职能职责要求实施对参股企业 的 日 常 监控 。
位。三项措施 , 第一是加强对参股 企业投 资阶段规范管理 ; 第二 是加强对 参股企业 的 日常管控 ,适时 以调研方 式开展 监督检 查; 第三是建立风险预警 、 风险应 对及退 出机制 。 三项措施从投
中明确 ,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单独 建立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股企业 。在完 成制 度体 系建设的基 础上 , 还必须强 化制度执 行 , 只有这 样才能 确
保管控 目标的实现 。
2 、 “ 管人” 是 主 线— — 经 济 责任 考核 制 度 和 定 期 述 职
团公 司的组织 结构相对于单 一企业较为复杂 , 随着集 团规 模的 不断增大 , 市场风险 、 经营风险也不断增加 , 为降低行业 周期等 带来的经营风险, 集团公司投 资业务开始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 , 在投 资形式上也由单纯 的控股子公司发展 到适当通过合营 、 参 股 等形式进行投资 。 比较常见的是对非主业业务一般先采取合
营或者参股的形式涉人 , 待时机 成熟再重点发展 。这 一方面可
以为集团增加投资收益 , 另一 方面也能为集 团未 来拓 展新业务
奠定基础。 参股 企业 是指投 资人 ( 这里主要 指集 团公司 ) 持有 一定 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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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MPORARYECONOMICS《当代经济》2013年第13期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剧,各企业为谋求更大的生存、发展空间,争先通过并购重组、合资合作来做大做强,力求在行业内获得更高的市场占有率和话语权,由此造成大型集团公司不断涌现。
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相对于单一企业较为复杂,随着集团规模的不断增大,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也不断增加,为降低行业周期等带来的经营风险,集团公司投资业务开始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在投资形式上也由单纯的控股子公司发展到适当通过合营、参股等形式进行投资。
比较常见的是对非主业业务一般先采取合营或者参股的形式涉入,待时机成熟再重点发展。
这一方面可以为集团增加投资收益,另一方面也能为集团未来拓展新业务奠定基础。
参股企业是指投资人(这里主要指集团公司)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但未能实现控股的企业(股比低于50%或其他原因不能实际控制)。
与控股、合营企业相比,投资人对参股企业控制力较弱。
由于投资人对参股企业没有控股权,不能更多地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对参股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信息获取受限,再加上一些集团公司将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控股核心企业的管控上,对参股企业的日常监管不够,重大信息知晓严重滞后,风险因素较多。
现实社会中,很多集团公司都是在所属参股企业出现重大危机或者亏损严重已经濒临破产,才引起重视,由此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那么如何通过做好对参股企业的综合管控以保证投资的保值、增值就成了集团公司投资管理中亟需解决的课题。
笔者根据多年的实践工作经验和研究心得,就集团公司对参股企业的管控得失作了分析、总结,提出以“管人”为主线、“管财”为重点,三项措施建立对参股企业的管控体系的参股企业管理模式。
具体内容介绍如下:所谓“管人”就是对参股企业派驻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内部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的管理;所谓“管财”就是对参股企业的定期财务监控。
在此基础上以三项措施筑牢投资三环节,保障对“人、财”的管理到位。
三项措施,第一是加强对参股企业投资阶段规范管理;第二是加强对参股企业的日常管控,适时以调研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第三是建立风险预警、风险应对及退出机制。
三项措施从投资流程入手对覆盖了参股投资的全过程实施管控。
参股企业投资管控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投资人资金的安全和促进参股企业的价值增长,其根本目标则是实现投资人投资经济利益最大化。
一、“管人”为主线、“管财”为重点1、制度建设做好管控基础要做好“管人”、“管财”,投资企业首先必须建立完善对参股企业的相关管控制度,依靠制度规范管理。
通过制度对参股企业按投资金额和投资比例的不同设置不同的管控模式;建立参股企业外派人员经济责任考核制度;建立参股企业外派人员定期述职、定期轮换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对参股企业管理职责;建立参股企业财务分析制度;针对参股企业设立紧急事项应对措施、预案等制度。
制度的建立可以在集团既有制度体系中明确,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建立对参股企业。
在完成制度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还必须强化制度执行,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管控目标的实现。
2、“管人”是主线———经济责任考核制度和定期述职“管人”是主线,“管人”包括对参股企业派驻人员的管理和对集团公司管理部门、人员的管理。
通过对派驻参股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内部人员管理,实现集团公司监督和管理的延伸。
派驻人员具有双重身份,既是集团公司的管理、监督代表,又是参股企业内部一员,他们对参股企业情况比较了解和熟悉,对信息的掌握也较为及时、深入,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和建议。
建立以派驻人员管理为主线的管控模式是有效管控参股企业的最重要手段。
对人员管理的核心则是实行经济责任考核。
以经济责任考核等明晰派驻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对参股企业的管控职责,并与派驻人员升迁直接关联。
(1)通过经济责任考核,将派驻参股企业人员的薪酬与参股企业的经营效益、资产保值增值率、管控情况直接挂钩,督促派驻参股企业的人员勤勉履职。
(2)通过经济责任考核制度,将参股企业管控责任与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绩效挂钩,督促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相关管理人员按照职能职责要求实施对参股企业的日常监控。
(3)派驻人员定期述职,根据参股企业实际情况和管控需要派驻人员按季度、半年或年度向集团公司述职。
汇报履职期间内的工作情况,企业运行、发展情况。
将述职情况作为经济责任考核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4)建立派驻人员定期轮岗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置三至五年的履职上限期间,到期轮换,避免和减少舞弊事件发生。
根据其任期履职情况作出新的任免升迁。
谈集团公司参股企业管控○段正(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经贸18CONTEMPORARYECONOMICS《当代经济》2013年第13期3、“管财”是重点———财务分析制度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最终都将体现在资金活动上,并通过相关财务记录和财务报告综合反映,所以及时掌握参股企业资产、财务状况就成为了参股企业管控和预防投资风险的重点。
集团公司作为参股企业投资人尽管对参股企业没有绝对控制权,但法律法规、合资协议、公司章程等都赋予了股东必要的知情权等权益,集团公司可以通过获取财务报表、年度报告等重要信息资料,及时了解参股企业的运营状况,所以对参股企业的财务信息实施定期分析,成为实现对参股企业管控的又一有效方式。
管理性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和分析人员岗位,通过按月、按季、按年定期对参股企业进行财务分析,可以及时掌握参股企业资产、财务状况,发现财务异常信息和财务风险,并对参股企业整体运行情况作出专业、明确的判断和评价,以财务分析报告的形式揭示参股企业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形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集团公司管理部门或高管层借此信息与参股企业沟通、交流,提示参股企业防范、控制风险。
二、三项措施强化管控,有效防范风险要确保“管人”、”管财”到位,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作保障,才能达到预防投资风险,助推参股企业发展的目的。
三项措施贯穿了参股企业从投资到日常运营到风险退出的全过程,能有效地降低风险,防范、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1、防范风险、从源头做起加强对参股企业投资阶段规范管理,从源头降低风险。
除了做好投资项目的选择和加强在项目可研、立项、实施过程的审核外,在合资重组谈判阶段,应最大限度争取股东权益,特别是争取在管理参与权、关联交易联合审批、重大经济和财务事项知情权等方面的权利,通过合资合同、公司章程对相关权利予以明确。
(1)派驻人员方面。
应根据投资金额和参股比例,结合集团公司风险承受度和管理要求,确保参与管理、监督的派驻人员人数和所从事岗位,使之能达到参与管理、监督和保障投资权益需要。
在派驻人员的选派上,要选拔对企业忠诚、具有一定工作经验且有相应岗位履职能力的管理人员。
(2)投资监控方面。
明确派驻人员的一定经济决策、管理参与权;明确对重大资产处置(占资产总额5%)、涉及大股东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外投融资等经济事项的联合审批权;明确对重大经济事项、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的及时知晓权;及时获取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权利、对企业实施调研检查的权利等。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对重大资产(占资产总额5%)处置、涉及大股东关联交易、重大投融资等经济事项的联合审批必须作为谈判重点事项明确,比较常见的管理形式是在章程中明确董事会对此类事项参股方有一票否决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小股东的权益。
在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中对相关权利的明确将为集团公司后续管控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2、日常监控及时到位,适时以调研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在获取到必要的权利同时,需要运用权利更好地实现管控目标。
在对参股企业的日常管控方面,通过派驻人员和职能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参股企业动态。
(1)及时收集参股企业股东会会议、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决议。
(2)收集掌握参股企业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
(3)收集参股企业月度、季度财务报表、半年报、年报等财务资料。
(4)收集参股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预算等资料。
(5)收集参股企业其他相关重要资料。
对参股企业相关资料的收集、报送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
日常监控是防范参股企业发生风险的工作基础。
根据日常管控收集到的信息,职能管理部门还应对信息进行分类分析,把控其中风险因素,根据具体情况将相关信息及时向集团公司高管层、职能部门通报。
为更及时、深入了解参股企业的综合情况,集团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对参股企业至少开展一次考察调研或检查。
由公司高管带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业务人员对参股企业,全面而有重点地实施综合调研。
3、建立风险预警、风险应对及退出机制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建立预案,根据获知的信息确定风险大小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划分相应风险等级,按照既定的风险控制模式,采取风险接受、风险转移、风险规避等应对策略。
(1)对一般性经营风险、决策失误、管理失当等,预计不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小的风险,集团公司可采取跟踪关注和适当提示方式应对。
(2)对重要的经营风险、较大决策失误、管理不力等,可能造成参股企业较大经济损失的风险,集团公司应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与参股企业管理层、董事会、股东方沟通解决,根据改进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
(3)对重大经营风险、重大决策失误、企业管理混乱等,可能造成参股企业巨大损失的重大风险,集团公司应及时与参股企业管理层、董事会、股东方沟通、交涉,提出改进建议。
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应对措施,避免、较少损失。
根据风险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4)由于集团公司对参股企业的管控力有限,在与大股东发生重大分歧,对方可能重大损害投资权益事件等重大风险事项发生且沟通、交涉无效时,必须立即通过有力措施维护投资权益:通过外派董事的否决权;通过外派监事实施监督权;通过及时股权退出、转让;通过法律途径确保投资利益不受损害。
及时、有效的管控措施是确保“管人”、“管财”到位的重要保障。
集团公司通过在参股投资全流程的三个重要环节采取三项管控措施,建立完善以“管人”为主线、“管财”为重点的参股企业的管控体系,并借以不断加强集团内控体系建设和全面风险管理,就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由于管控不力带来的投资损失。
(责任编辑:胡婉君)企业经贸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