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小企业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确认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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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会计收入与应税收入的差异

浅析会计收入与应税收入的差异

1.结合课题任务情况,查阅文献资料,撰写近1000--1500字左右的文献综述。

随着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理论和思想观念以及美国等工业化国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发生了变化,加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盛行导致各国之间税制结构的趋同等原因的主导下,我国会计体制改革和税收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国际化进程日益加快。

加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一系列的税收法规的完善,使得会计收入与应税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表现为会计收益和应税所得差异有逐渐扩大的趋势,这为日常会计核算和税款征收增大了难度,其突出表现:一是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调整项目过多,会计人员很难按税法的意图填列纳税申报;二是所得税会计只反映两者差异形成的结果,没有反映形成的过程;三是许多税务处理在会计核算中无法得到合理的反映。

收入在会计和税收中都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概念。

然而,会计收入与应税收入是两个既有联系又存在诸多区别的不同概念,会计工作人员和税收工作人员有必要正确界定和处理会计收入与应税收入,从而避免实际工作中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追求利润最大化已成为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之一,而收入构成利润的重要方面,所以无论是实务界还是理论界,正确理解和确认会计收入和应税收入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实现正确组织会计核算和依法纳税具有现实意义。

学者胡亚元在2010年第15期的《现代商贸工业》中的《会计收入与应税收入差异探讨》一文中分析了会计收入与应税收入的差异。

其认为:产生差异的原因首先是会计与税法的目标不同而产生的差异。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目标是如实地反映和监督经济组织的活动过程和结果,并及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与决策有用的信息,故会计对各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要求真实、可靠、准确。

而税收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税收分配秩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和调节经济活动,并且税收作为企业经济活动的一项费用,与企业的收益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故税法对各税制要素的规定力求严肃性高、操作性强;其次,会计和税法在收入确认上遵循的原则不同。

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的差异分析[精品资料]

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的差异分析[精品资料]

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的差异分析-精品资料本文档格式为WORD,感谢你的阅读。

最新最全的学术论文期刊文献年终总结年终报告工作总结个人总结述职报告实习报告单位总结【摘要】会税差异的增多和复杂化已经成为我国税收征管和会计实务操作中的一个难点问题。

正确界定和处理会计收入与应税收入,对于合理组织会计核算和依法纳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通过对我国会计收入与应税收入的差异分析,提出了协调两者差异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会计收入应税收入差异协调企业的会计处理和税收处理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于不同的目的。

会计学上将收入的概念一般分为日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和利得,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

但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

税法对收入没有作出原则性、总括性的规定,只表明只要符合条例及实施细则所列举的条件,即可确认为应税收入。

这里所说的收入是指经济利益的全部流入,具体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两大类。

从总的方面看,税法中收入的含义要宽于会计收入。

基于上述区别,导致两者在收入确认和计量上存在很大差异。

一、会计收入和计税收入的差异性分析(1)一般销售收入。

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收条例与细则对一般收入的确认时间上的规定差异较大。

企业会计制度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出发,侧重于收入的实质性的实现。

这是由于会计核算是从某个具体的会计主体出发,要正确反映该主体的经营情况,而且由于激烈的竞争,企业注重谨慎性是理所当然的。

而税法从组织财政收入的角度出发,侧重于收入的社会价值的实现。

会计制度对一般销售收入的规定: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税法对一般销售收入的规定: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视为销售实现;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视为销售实现;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视为销售实现;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视为销售实现;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视为销售实现;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视为销售实现。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收入确认上的主要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收入确认上的主要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收入确认上的主要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收入确认上存在一些主要差异。

收入确认是会计制度中的重要概念,涉及到企业在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中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确认和计量。

以下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收入确认上的主要差异。

1.收入识别时间点的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商品所有权转移给买方,服务已完成或服务的重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确认收入。

而企业会计准则则更加详细地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收入识别时间点,如根据控制权的转移、商品的实际物权和阶段性完工确认收入。

2.营业收入计量的不同:3.收益的分类及计量方法的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将收益分为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投资收益三个类别。

其中,营业收入的计量方式采用基础确认方式,其他业务收入的计量方式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而企业会计准则将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要按照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实际金额计量,其他营业收入的计量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4.至少完工百分比收入确认方法的应用:5.收入与成本之间关系的不同:6.合同订立的要求不同:企业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提出了合同订立的要求,包括合同条款的可确认度、合同金额的估计以及签订合同时所涉及的风险和报酬的识别等,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没有类似的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收入确认上存在着一些主要差异。

这些差异不仅体现在收入识别时间点、计量方法和分类上,还涉及到与成本的关系以及合同订立等方面。

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对简化,其对收入确认的规定相对较通用,而企业会计准则在收入确认上更加详尽和复杂,以适应大型企业的需求。

浅析会计收入与所得税收入的差异

浅析会计收入与所得税收入的差异

浅析会计收入与所得税收入的差异本课题的研究,笔者分别从确认条件、范围、金额、时间几个方面分析了会计收入与所得税收入之间的差异,并在分析的基础上为促进会计上与税法上对收入处理的差异的解决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标签: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收入;差异一、会计收入与所得税收入的差异1.在收入确认条件方面(1)会计方面:企业对流入的经济利益要确认收入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如交易相关的收入和成本的金额能夠可靠的计量,企业对商品的所有权上的风险已经转移,企业不能继续对商品实施控制,以及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比较大。

只有同时满足了以上五个条件,在会计上收入方能确认。

(2)所得税方面:税法上对收入的确认也要求买卖双方交易达成时,企业对商品的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实现转移,企业也不再对商品实施有效的控制,与交易相关收入以及成本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从这里可以看出税法上对收入的确认并不考虑经济利益是否真实的流入企业这一条件(这也是与会计上确认收入的主要区别)。

(3)差异分析:将收入的确认条件进行对比可以发现,会计准则中对收入的确认条件与所得税上对收入的确认条件大致相同,较为直观的是企业会计准则中收入的确认该经济利益必须“很有可能”流入企业,这里的很可能是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大于50%。

而税法上无此要求,这是由于其二者所处角度的差异所形成。

所得税法是站在国家的角度,不享有企业的所有利润,因此税法征税并不考虑企业经济收入所伴随的风险,具有强制性。

2.在收入确认范围方面(1)会计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收入范围只包含企业“日常活动”而形成的经济利益,这一点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第二条也有明确的说明。

这表明企业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并不属于企业收入确认的范围。

(2)所得税方面:据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所得税上收入确认范围包括企业“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而非经营活动)。

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的差异与比较-最新资料

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的差异与比较-最新资料

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的差异与比较一、前言当前,在企业的会计核算中,将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是其他经济活动所产生经济利益称之为会计收入,而在税法中,则将企业增加的经济利益称之为计税后入。

[1]一般情况下,会计收入和计税收入的一些规定基本上是相同的,比如说,在收入的确认内容方面,虽然二者在收入的称谓方面具有一定的差异,但是其代表的经济含义确是相同的;而且在收入确定的过程中,无论是否收付了款项,其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则均列为当期中,而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已经收取了收入,也不能被列到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当中。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企业会计确认的收入,在税法中却不被认可,或是在收入的处理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而加强对于会计收入和计税收入的差别比较十分重要,不仅能够确保企业会计核算的准确性,还能避免企业出现偷税漏税的不良勾当。

二、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的差异比较分析虽然会计收入和计税收入在计算过程中所遵循的原则在某些方面是相同的,但是由于税法以国家利益为基础,注重收入的社会价值,因此会计收入和计税收入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具体如下:(一)收入范围的差异一般来说,在企业的会计核算过程中,收入主要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而非日常生活中所增加的经济利益则不能作为收入进行核算,这也就是说,企业所有人的资本收入不属于会计收入的范畴。

[2]而在计税收入当中,对于收入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其收入的范围也比较广泛,包括销售产品的收人、提供劳务的收入、合同收入以及长期股权投资收入等。

简单点说,会计收入主要包括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而在计税当中,还要列入会计中不作为收入的其他价外费用和视同于销售收入的款项。

(二)收入确认的差异1、确认的原则不同一般来说,在企业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往往以谨慎性和实质性为原则,与法律意义上的收入不同,这些收入业务需要会计人员根据相关实践经验进行确定。

而在税法当中,虽然会计人员在收入的确认过程中也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但是却要注重于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浅析中小企业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确认的异同

浅析中小企业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确认的异同

浅析中小企业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确认的异同摘要: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蓬勃进展的经济环境中,国内的会计准那么和税法制度也在不断地深化改革。

二者的改革也增进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确认愈来愈两极分化,致使企业财务会计和政府税务会计之间的不同日趋扩大。

在那个经济剧变的环境下,本论文通过度析二者收入确认的不同缘故,重点研究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计量方面的不同,提出适合我国中小企业会计收入与政府计税收入确认的和谐建议。

关键词:会计收入计税收入不同分析一、会计收入和计税收入不同的缘故会计收入和计税收入不同的最终缘故是:二者追求目标不同,这也是会计和税法形成不同的本源,因为目标不一样,就注定了二者的大体前提和遵循原那么存在不同,也致使了会计收入和计税收入二者的不同。

(一)会计和税法追求目标的不同在我国市场经济交易活动中,中小企业会计核算所追求的目标是:其一,客观、真实、公平地反映企业经营功效和财务状况等信息,随时监督企业各项经济的进程和结果;其二,传递有效用信息给决策者,协助企业经营者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做出决策。

因此,会计要做的是确认计量各类会计要素(准确、真实、靠得住)。

可是,计税收入的目标是确保分派税收秩序、调整国家财政收入、维稳纳税人的利益。

因此,税法在各项制度的规定要求做到可操作性和高严肃性。

为了完成二者之间不一样的目标,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会别离走向不同的进展道路,最终使得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显现不同。

(二)在收入确认方面会计和税法所遵循的原那么不同一、会计要紧强调的原那么有:谨慎性原那么和权责发生制原那么谨慎性指经济主体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能够高估或低估资产(欠债),合理估量、合理评估必然情形下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这一原那么要求经济主体的会计核算要将以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及损失计入欠债,可是那个原那么是有悖于税法中的确信性原那么。

权责发生制原那么是主张权利和责任相辅相成,二者完全统一。

二、税法着重强调的原那么为:确信性原那么和收付实现制原那么,历史本钱为了幸免经济主体人为的调剂利润,例如通过计提折旧和估量欠债等实现延期纳税。

浅析中小企业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确认的异同

浅析中小企业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确认的异同

浅析中小企业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确认的异同作者:李艳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4年第07期摘要: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蓬勃发展的经济环境中,国内的会计准则和税法制度也在不断地深化改革。

二者的改革也促进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确认越来越两极分化,导致企业财务会计和政府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日益扩大。

在这个经济剧变的环境下,本论文通过分析二者收入确认的差异原因,重点研究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计量方面的差异,提出适合我国中小企业会计收入与政府计税收入确认的协调建议。

关键词:会计收入计税收入差异分析一、会计收入和计税收入差异的原因会计收入和计税收入差异的最终原因是:二者追求目标不同,这也是会计和税法形成差异的根源,因为目标不一样,就注定了二者的基本前提和遵循原则存在差异,也导致了会计收入和计税收入二者的差异。

(一)会计和税法追求目标的差异在我国市场经济交易活动中,中小企业会计核算所追求的目标是:其一,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信息,随时监督企业各项经济的过程和结果;其二,传递有效用信息给决策者,协助企业经营者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做出决策。

所以,会计要做的是确认计量各种会计要素(准确、真实、可靠)。

但是,计税收入的目标是确保分配税收秩序、调整国家财政收入、维稳纳税人的利益。

所以,税法在各项制度的规定要求做到可操作性和高严肃性。

为了完成两者之间不一样的目标,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会分别走向不同的发展道路,最终使得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出现差异。

(二)在收入确认方面会计和税法所遵循的原则差异1、会计主要强调的原则有:谨慎性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谨慎性指经济主体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可以高估或低估资产(负债),合理预计、合理评估一定情况下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这一原则要求经济主体的会计核算要将未来可能发生的费用及损失计入负债,但是这个原则是有悖于税法中的确定性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主张权利和责任相辅相成,二者完全统一。

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的差异分析

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的差异分析

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的差异分析作者:莫少林曹裕华来源:《商情》2013年第47期一、收入确认范围上的差异在收入确认范围上,会计收入小于所得税法收入,具体体现在:会计收入。

其范围只涉及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根据这一定义,会计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与提供劳务收入。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会计收入的范围只涉及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而将在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作为利得加以确认,例如企业接受的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等。

因此,会计准则中“收入”为“狭义”上的收入。

但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应从广义的角度来考虑收入,则要将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纳入计算的范围。

正如基本会计准则第37条规定,会计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或损失。

所得税收入。

其范围涉及所有经营活动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在《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虽然未对所得税收入做出明确的定义,但规定了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原则、收入的内容,形式等。

所得税法第6条采用列举法明确了所得税收入的内容。

其中,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租金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都属于企业日常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也与会计准则中的收入相同。

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则属于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相当于会计准则中的“利得”。

但“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的其他收入,不形成会计准则中的利得。

另外,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中指出,所得税收还包括视同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收入或者转让财产。

由此可见,所得税法中收入的范围大于会计收入。

二、收入确认条件上的差异会计收入更注重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以及收入的实质性的实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浅谈会计收入与税法收入的差异

浅谈会计收入与税法收入的差异

浅谈会计收入与税法收入的差异摘要:税务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财税关系到企业的效益。

但由于企业与国家财政税收的立足点不同,因此呈现的经济关系也不同。

本章主要分析了新收入原则下的税务收入、征税方式和其他税务收入原则,并指出了税务收入应当遵循会计政策的合法性和交易方式的合法性的基本原则,并根据五步法确定了会计所得税,并且围绕着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性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会计、税法、收入、差异前言:由于新冠疫情的肆虐,公司内部的利益争夺更加加剧。

在这个社会市场经济受到冲击的形势下,怎样增加公司的税收收入开始变成一种棘手的问题,而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和公司的经营效益密切相关,公司的收益也受到我国税收政策的影响,这就需要求公司的财务熟练掌握税收政策,避免公司在税务中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就需为公司做好税收规划。

目前,我国的财务会计与税法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冲突。

一般来说,会计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分析企业的财务情况来保障企业的利益,主要是向企业的管理人员,即投资者等提供财务信息;这就要求企业会计人员必须明确企业自身的会计核算问题与税法规定的收入问题,对企业的企业会计工作提出严格的要求,计算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税法的要求,并准确列报。

一、会计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的主要收人是指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获取的资金总流向或经济效益,该经济收益将引起公司股东权益的提高,与股东的实际投放资金没关系。

这涉及公司在推销产品时获取的利润,包括公司在提供产品时使用劳务而获取的相应利润。

同时,公司出让部分所有权而获取的利润,应当返回给收人。

目前关于流转税的立法、规章并未对公司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定义,但是依照《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的相关规定,依照公司的营业收入金额总量,可以分为推销商品、提供劳务收入、转移财产、股息、红利租金收入等股权性质投资收益,另外还有股息净收入、房租净收入、特许权利用费人均收入、承接社会捐助净收入、其他费用净收入,以及各种钱币性净收入和非货币性净收入。

会计和税务要素确认的差异比较论文

会计和税务要素确认的差异比较论文

会计和税务要素确认的差异比较论文会计和税务要素确认的差异比较论文企业进行涉税业务处理时,是以财务会计资料为基础,对与税法规定相冲突的项目,或出于税收筹划的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并作出相应的会计核算。

所以,明确会计与税务要素确认的差异,对做好纳税申报及会计核算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会计和税务对收入确认的不同《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定,不是以形式上是否发货、是否具有收取货款的权利为标准,而是以商品所有权的风险与报酬是否转移、是否保留通常与所有权联系的继续管理权、是否继续控制商品、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是否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成本费用是否能够可靠地计量等因素为判断依据,在这些条件全部满足时予以确认。

税法对销售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是: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证的当天。

二、会计和税务对成本费用、税前扣除确认的差异此类差异是由于所得税法和会计制度在成本费用确认及汁量口径上的区别造成的,主要为永久性差异。

属于扣除范围上差异(标准性差异)的有:利息支出、工资薪金支出、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公益性或救济性的捐赠、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费用、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佣金等。

这些项目在财务会计上可据实列支为成本或费用,而在税务会计上则应按一定标准或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扣除,超标部分不作为扣减计税利润处理,不减少纳税所得;属于在税法上的不能扣除(项日性差异)的有: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各种非广告性的赞助支出、非公益性或非救济性的支出等。

它们在财务会计上作为收益性支出处理,相应地减少了会计利润,而在税务会计上计算应交所得税时不作为扣减计税利润处理,不减少纳税所得。

三、会计和税务对资产核算的差异1、固定资产处理的差异。

尽管二者对固定资产的计价都以历史成本为基础,但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已全额提取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计价却不同。

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之差异比较分析

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之差异比较分析

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之差异比较分析会计中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而在税法中收入是指增加企业经济利益的全部流入。

本文以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差异为例来说明二者之间的差异。

收入的确认时间在会计上是指收入的实现时间,而在税收上是指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也即应税收入的发生时间。

一、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收入的确认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企业的销售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收入:⑴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⑵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⑷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⑸相关的已发生或者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根据收入准则的解释,可以看出会计上确认收入注重的是“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即注重收入实现的实质而不再重收入实现的形式。

二、所得税法关于收入的确认税法对收入的确认没有原则性规定,但是采用了列举式的说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分为: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视为销售实现。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视为销售实现。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视为销售实现。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视为销售实现。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视为销售实现。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视为销售实现。

7.视同销售货物,为货物移送的当天视为销售实现。

根据以上规定所知,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收条例与细则对收入的确认时间上的规定差异较大。

会计“收入”与税收“收入”确认的比较

会计“收入”与税收“收入”确认的比较
下 4个 条 件 之 一 时 即 予 以 确 认 :( )收讫 销 货 1 款 。 ( )商 品 已 经 发 出 ,取 得索 取 销 货 款 的 权 2 利 。( ) 票 已经 开 出 , 货 单 正交 给 买 方 。( ) 3发 提 4 采 用 预 收 款 方 式 转 让 土 地 使 用 权 或 销 售 不 动
产 的 , 到预 收 款 。 收
( ) 供 劳 务 二 提 是 指 除建 造 劳 务 外 ,提 供 的 一切 服务 性 劳
务和工业性加 工、 理修 配劳务 。 修 《 入》准 则 规 定 , 务 收入 应 分 别下 列 情 收 劳
况 进 行 确 认 :( )在 同一 会 计 年 度 内 开始 并 完 1 成 的劳 务 , 在 劳务 完 成 时 确 认 收 入 。( ) 劳 应 2如 务 的开 始 和 完成 分 属 不 同 的 会 计 年 度 ,且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能 对 该 项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作 出 可
务 收 入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投 资 收 益 、营业 外 收 入 、补 贴 收 入 等 5类 。 这 些 收 入 均 表 现 为 资 产 的 增 加 或 负 债 的减 少 , 有 形 的 收 入 。 是 从 经 济 业 务 的实 质 出 发 , 将 会 计 “ 入 ” 可 收
《 入 》准 则 规 定 , 品销 售 收 入 的确 认 应 收 商 同 时 具 备 以下 4个 条 件 :( )企 业 已将 商 品所 1
有 权 上 的 主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 ( ) 2
企 业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的 确 认 分 为 以下 l 3类 : 1 销 售 商 品 。( ) 供 () 2提

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确认计量的差异分析

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确认计量的差异分析
田 特
会计收入 与计税收入 的确认原 则不同 在会计处理过程 中,会计 所注重 的是 谨慎性 与实质重 于形式 原则 , 遵循收入 的真实实现 ,而不是法律 意义上的实现 ,同时也有些业 务的确 认计量需要依赖于会计人员 的经验界定 , 例如使用暂 估价值入账 。在税 法的规定 中,对于收入 的确认 计量 问题上 同样注重 实质重 于形式 原则 , 但在其具体实施过程 当中,需要相关会计人员运用经 验进行判 断的金额 与时点被某些形式要件所代替 。税法 的应用要严格遵循 确定性原 则与强 制性原则 ,对于收入 的界定与应纳税所得额 的税基计 算尤为 重要 。总 的 说来 ,会计是以真实准确反映企业 的经 营状况与财务 能力为 目标进 行操 作 ,再次 目的下通过对收入 与成本 的期间 配 比与对 象配 比等手段 完成 。 而税法以带有 国家意志 ,保障税收为 目的对 收入 、费 用等加 以界定 ,在 定程度上使得配 比性遭到破坏 。这也正是会计 与税法 确认收入 在原则
再次在商业折扣问题的处理上会计是按照扣除折扣费用后的实际价款确认收入的而税法为了严格保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的准确性规定企业在发生销售折扣业务后如果将销售额与抵扣额开具于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则折扣额予以抵扣如将抵扣额另外开具发票的则不得抵扣
会 计 收 入 与 计 税 收 入确 认 计 量 的差 异 分 析
进 行 收 入 的确 认 。 五 、 实 际工 作 中收 入 确 认 存 在 的 问 一 )如何 实现二者的统一性和独立性
虽 然 会 计 与 税 法 在 进 行 收入 确 认 时存 在 各 种 差 异 ,但 双方 在 确 认 收
性上的差异 。 二 、会 计 收 入 与 计 税 收 入 的 确 认 时 间不 同 税法对应税收入的确认时 间进行 了严格规定 。税法 的相关规定 是在

对会计收入与税收收入的差异探讨

对会计收入与税收收入的差异探讨

对会计收入与税收收入的差异探讨作者:郑强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第7期郑强收入在会计和税收中都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概念。

然而,会计收入与税收收入是两个既有联系又存在诸多区别的不同概念,会计工作人员和税收工作人员有必要正确界定和处理会计收入与税收收入,从而避免实际工作中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实现正确组织会计核算和依法纳税的现实意义。

一、会计收入与税收收入差异的具体体现(一)会计收入和税收收入的基本含义不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现行流转税的相关法规对收入没有具体的定义,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所以,税收收入是指增加企业经济利益的全部流入,包括“视同销售”收入。

(二)会计收入与税收收入确认的差异比较收入的确认是会计核算和纳税程序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以下对会计收入和税收收入确认的差异给予具体分析说明。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比较《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税法中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有列举式的说明。

比如,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视为销售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比较企业会计准则根据劳务的开始和结束是否在同一年度分为两种情况对提供劳务收入进行确认:第一种,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第二种,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劳务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否则根据预期的劳务成本是否可以得到补偿以及得到补偿的金额,决定是选择不确认利润即仅将已经发生并预期或已经获得补偿的金额确认为劳务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还是不确认劳务收入即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

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的差异与比较初探

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的差异与比较初探

如 今 ,在企 业 进行 会计 核 算 的过程 中 ,要将 企业 在销 售 中 的数 据 以及劳 务费 用 等计 算清 楚 ,以及 在进 行各 类 经济 活动 的过 程 中 ,
( 一 )收入范 围的差异
通 常情 况 下 ,企业 在进 行 会计 核算 的过 程 中 ,收入 主要 是企 业
各 类 经济 利益 的分 析 ,在税 法 中 ,企 业 增加 的 经济利 益被 称 为计 税 在 日常 的 经营 中所 获得 的利 益 ,但 是 ,如果 不是 日常生 活 中获得 的 收入 ,通 常情 况 下 ,会计 收入 和计税 收入 在 相 关规 定上 的差 异 并不 利 益 ,在进 行 收入 核算 中,不 能算 入到 计税 收入 中,企 业所 有 人 的 大 ,其代 表 的经济 利 益不存 在 太大 的差 距 ,但 是 ,在 确 定收 入 的过 资本 收入在 会 计 收入 的范 围之 外 ,在计 税 收人 中 ,对相 关 的收入 没 程 中 ,不 论款 项 是否 已经 收入 了 ,当 期的 收入 和费 用都 应该 记录 在 有 明 确 的界定 ,而且 收入 的范 围更 大 ,既可 以是企 业在 销售 产 品 中 当期 中。但是 ,在 一 些特 殊 的情 况下 ,企业 运 用会 计 的方 式确 定好 获得 的 收入 ,也 可 以是提供 劳 务 中获得 的 收入 ,或 者是 长 期股 权 的 的收 入 ,在税 法 中却存 在 一定 的冲 突 ,或者 在对 收入 进 行处 理 的过 收入 等 。会 计收入 主要 包括 企 业在 经 营 中获 得 的收 入 ,也 包括 其他 程 中 ,其 差异 非 常大 ,所 以 ,强化 对 会计 收入 和计 税收 入差 别 的分 的收人 ,但 是 ,在 计税 收入 的计算 中 ,还 要分析 其他 的收入 方 式 。 析相 当 的重要 ,使企 业在 进行 会计 核算 中可 以明确 相 关的概 念 ,提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关于收入界定的差异分析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关于收入界定的差异分析

为 了规 范小企业会计确认 、 计量和报告行为 , 促进小企业可

持续发展 , 发挥小企业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中的重要作 用 , 财
政部于 2 0 1 1 年 1 0月颁布 了 《 小企业会计准则 》 ( 以下简称 “ 准
则” ) , 自2 0 1 3年 1月 1日起 , 在 我 国境 内依 法设 立 、 符 合《 中小 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 的小型企 业( 特定三类企业除外 ) 中实施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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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以 自用为 主 , 金额较 小 , 在资产 中所 占 比例较低 , 因此准则 未 引入 让渡资产使 用权 收入 ) ; 按 经营业务 的主次分 类 , 收入分 为
单、 会计基础较 为薄弱 、 会计信 息使 用者信息需求相对单一等实
际情 况 , 对小企业 的会 计确认 、 计量和报告进行 了大量 的简化 处 理, 减少 了小企业会计 人员职业判断 的内容 与空间 , 缩小 了与企 业所得税法 ( 以下简称“ 所得税法 ” ) 的差异 。 其 中, 在 收人 要素确 认上, 准则 与现行 所得 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等税 收法 律 、 法 规的相 关 规定趋 同, 极 大地减少 了小企业会计准则 与税法的协调难题 ,
资本导致 的增加不属于收入 。
不能高估资产和收益 、 不能低估负债 和损失 ; 而税法遵循实 际发 生原则 , 企 业实际发生的费用符合税法 的规定 才允许 税前 扣除 。 因此会计预计 的一些损失 或费用 ,在没有实际发生前将不 能被
税法所承认 。
收入要 素的分类主要有两种 :按 收入 产生来源分为销售商
能够 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表现 为货 币形式或非货 币形式 的
经济利益 ; 虽然准则 在很 大程 度上保持 了与所得税法 的趋 同 , 但

确认税收和会计“收入”的异同分析

确认税收和会计“收入”的异同分析

确认税收和会计“收入”的异同分析作者:吴叶红来源:《商品与质量·消费视点》2013年第12期摘要:会计收入和税收收入是两个概念,其收入确认的正确性不仅影响到相关企业的经营状况的显示,也影响着企业在缴纳税款上的正确性。

税法和会计在收入确认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相同之处,也有一些相应的差别。

这是由于会计和税法在目标上的不同导致的。

本文就税收收入和会计收入在收入确认上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进行了相应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税收收入;会计收入;收入确认;异同税收收入和会计收入在收入确认上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

会计人员只有充分掌握这些异同才能够保证在工作中能够更好地确保会计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减轻其会计工作的难度,也能保证相关企业向国家缴纳相关税款的准确性,减少国家税收流失状况的发生。

从各个方面对税收收入和会计收入的异同进行相应的分析,以便于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分辨清楚。

一、确认税收和会计“收入”的相同之处(一)确认的内容基本相同会计收入在收入确认内容上主要是依据企业从事的日常活动的不同而进行相应设定的。

会计收入主要包括商品销售、劳务提供、资产让渡使用、合同建造等方面的收入。

而税收收入是依据相关税法将企业获得的各种形式的收入综合起来的收入,包括货物销售、劳务提供、财产转让、投资收益等方面的收入。

虽然会计收入和税收收入在划分和名称上有些许不同,但其经济角度的含义是基本一致的。

(二)确认的原则基本相同依据会计行业的相关准则和国家的相关税法的相关规定,会计收入和税收收入的确认都要按照权责发生制来进行,即以实质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而不是仅仅依据企业的现金收入状况和支付状况来确定收入确认。

无论企业当期的收入和支出是否全部到账或已经出账,都必须将其做为当期的收入及相关费用,而不属于企业当期的收入和相关费用则不能以任何形式划分到当期中来。

(三)确认的条件基本相同会计收入确认的相关条件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来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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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会计准则 中确认提供劳务所得 的收入方法是 : 第 一如果一 个会计年度内完成 的劳务 , 应 在其完成时确认收入 ; 第二如果一个会计 年度没有完成 的劳 务 , 且能够可靠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 日提供 所劳务 的 结果 , 则要按照完工百 分比的方法确认劳务收入 ; 第三如果劳务结果不 能可靠计量 的还要 分两种情况处理 : 一 是预计能够补偿 已发 生的劳务 成本 , 应按照可以补偿 的金额计人 劳务收入 中去 ; 二是 已预计无法补偿 已发生的劳务成 本 , 应 按照发 生的劳务成本计入 当期损益 , 此劳务不再
会计收入 和计税收入差异的原因 ( 扣除折扣 的净额 ) , 而政府认为现金折扣 是企 业为了尽快得 到货款而 会计收入和计税 收入差异 的最终原 因是 : 二者追求 目标不 同, 这也 采取 的一种奖励活动 , 发生的费用属于财务费用 , 其成本不能 由政府承 是会计和税法形成差异的根 源 , 因为 目 标 不一样 , 就 注定 了二者 的基本 担 , 所 以税法是按照全额货款确认收入的 。出于反避税的考虑 , 税法在 前提和遵循原则存在差异 , 也导致 了会计收入 和计税收入二者的差异。 企业 发生视 同销售业务 的时候要对此项经济活动确认收入。税法中规 ( 一) 会 计 和税 法追 求 目标 的差 异 定: 当视 同销售 的商 品是本企业 自制资产的 , 按照同期 同类资产的同价 当视 同销售产品是外购资产 , 确认收人时 , 可 以按 照购入 在我国市场经济交易活动中 , 中小 企业会计核算所追求 的目标是 : 格 确认收入 ; 其一 , 客观 、 真实 、 公允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等信息 , 随时监 价值计量 。而会计方面如果发生视 同销售行为是不用确认收入的 。所 不同于会计 , 税法要 为视 同销售行为作为计算应税收入应缴税金的 督企业各项 经济的过程和结果 ; 其二, 传递有效用信 息给决 策者 , 协助 以 ,
和计量 的差异
( 二) 在 收 入 确认 方 面会 计 和税 法所 遵循 的 原 则差 异
1 、 会计主要强调 的原则有 : 谨慎性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 谨慎性指经济主体在进行会计 核算时 , 不可以高估 或低估 资产 ( 负 债) , 合 理预计 、 合理评估 一定情况下有可能发生 的费用及损失 。这一 原则要求经济主体的会计核算要将未来可能发生的费用及 损失计人负 债, 但是 这个原则是有悖 于税 法中的确定性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 主张权利和责任相辅相成 , 二者完全统一 。 2 、 税法着重强调的原则为 : 确定性原则和收付实现制原则 , 历 史成
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对两者的分析研 究 , 可以总结 出 : 税法不考虑 收入 到账 的可 能 性, 而是将当期应缴纳的劳务收入 确认按 照完工百分 比计量 , 统一 的应 用此方法于所有提供劳务的收入。这是会计计量 和税法计量 收入 的一
为 了避免 经济主体人为 的调 节利润 , 例如通过 计提折 旧和预计 负 债等实现延期纳税 。税法突出的确定性原则规定各项构成要素必须要 依据法律清晰界定 , 税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只能依据法律 , 一旦在法律 层面上 缺失理论依据 , 就都无 法征税或者减免 每个征税对象 的任何税 收, 在执 行税收制度确认 涉及 的税收项 目上 , 一 定要遵循法律规定 , 不 可 以随意的主观猜测 。此外 , 税法还有支付能力原则 , 其主要 目的是保
确认收入。 在税法对劳务 收入 方面的规定是 : 能够可靠计量 的劳务交易结果
应该按照完工百分 比法确认 劳务 收入 , 区别 于会计 中“ 有关经济利益会 流入企业” 。税法不同于会计谨慎性原则 , 而是更好 的偏重 于权责发生 制, 所 以在税 法中不管成本能否 回收 , 只要企业从事 劳务 工作 , 就要确


企业经 营者对 企业各项经济 活动做 出决策 。所 以, 会计 要做的是确认 计量各种会计 要素 ( 准确 、 真实、 可靠 ) 。但是 , 计税 收入 的 目标是确保 分配税 收秩 序 、 调整 国家财政 收入 、 维稳纳税人 的利益 。所以 , 税法在 各项制度的规定要求做到可操作性和高严 肃性。为了完成 两者之 间不 样的 目标 , 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会分别走向不同的发 展道路 , 最终使 得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 出现差异 。
税务筹划
浅析 中小企业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确认的异同
山东交通学院
摘要: 在我 国市场 经济不断蓬勃发展 的经济环境 中, 国内的会计准 则和税法制度也在不断地深化改革。二者的改革也促进会计收入与计
李艳
收属 于政府 的利益 , 它不像企业把侧重点放在利益的流动方向 , 而是侧
重于经济交易或事项的发生与否, 只要有经济事项的发生, 在税法方面
并 且其不会考虑此经济事项能否给企业带来利益 。 税收入确认越 来越两极分化 , 导致企业财务会计和政府税 务会 计之 间 就要有收入 的确认 , 2 、 销售商品收入在计量 中的差异 的差异 日 益 扩大。在这个 经济剧 变的环境下 , 本论 文通过 分析二者收 税法 没有考虑资金 的时间价值 , 所 以不 同于新会 计准则引入 的公 入确认的差异原 因, 重点研究销 售商品收入和提供 劳务收入 的确认 、 计 二 者在销售商品收入计量上 不一致 。签订合 同时采 量方 面的差异 , 提 出适合我 国中小企业会计收入 与政府 计税收入确认 允 价值计量方式 , 取 的递延方式实质是融 资行为 , 应 当按照合 同协议上的公允价值计 人 的协调建议。 收入 ; 而在税法没有考虑时间价值 因素 , 对于融资性的经济事项不进行 关键词: 会计收入 计税收入 差异分析 分 桃处理或是折现 。在 现金折扣方面 , 会计确认 收入采用 的是 净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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