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采购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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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1.目的:为加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及时、安全,规
范特殊药品采购,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药库。

3.责任:药库全体工作人员。

4.内容:
(1)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均需按此制度。

(2)麻醉、一类精神药品采购按照国家麻醉、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办法进行工作。

(3)麻醉、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人员应为药学专业人员,采购计划由药库采购人员依据临床实际用量及各药房情况制定而成,采购计划必须由药库组长核对,主任审批签字后交给采购人员。

(4)采购人员采购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经营企业进行采购,并填写《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

在采购时必须写明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数量等相关信息。

(5)《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原则上为每三年更换一本,每次更换时由药库组长将基础信息填写完整,并加盖医院公章。

上报海口市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须双人签字。

药品采购人员需在经营企业提供的发票回执上签全名。

(7)药库专职管理员应每日对麻醉、精神药品进行清点。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背景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是一类特殊的药品,其采购、请领、使用和管理都需要特别的注意和规范。

为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规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制定制度非常必要。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务人员和临床部门。

采购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必须由药房部门统一负责,采购前应制定采购方案,明确采购的药品种类、数量、采购时间和采购目的等,此方案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并同意后方可执行。

采购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严格掌握药品的来源和质量。

2.根据需求量合理安排采购数量,不得超出实际需求量。

3.选定的供应商应符合相关要求,如信誉度高等。

4.采购时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质量标准。

请领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请领必须由确切需要该药品的医务人员在开有临床凭证的前提下向药房部门提出。

请领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提交凭证后,药房部门应根据临床凭证的要求按要求发药。

2.发药时应严格按照临床凭证上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草率请领、滥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等违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使用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持有相应证书的医务人员使用。

医务人员在使用这类药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药品的规定用量和用药时间。

使用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检查药品的有效期等有关质量问题,确保用药安全。

2.药品使用后及时归还给药房,以确保药品的管理合规。

3.不得私自买卖、交换、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若发现此类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登记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必须严格登记管理。

药房部门应建立使用登记台账并分类管理,详细记录每一批药品的来源、规格、数量、使用人员、使用用途和使用时间等相关信息。

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须进行验收,以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保证正常医疗需求,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修定本制度。

一、由药学部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

二、药学部按照规定提交相应材料,经XX市卫计委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四、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按临床应用需要量分次从本市定点批发企业购入相应数量,并保持合理库存。

五、如需追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提出申请报医院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如因特殊情况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我院暂无法提供时,报请医院同意,可临时从其他医疗机构或定点批发企业借用以保证临床抢救使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借用情况报XX市药监局和XX市卫计委备案。

七、购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用支票结算,不得使用现金交易。

麻醉药品采购制度

麻醉药品采购制度

麻醉药品采购制度麻醉药品是一种特殊药品,其使用和采购必须要有一套严格的制度来进行管理。

一个严格的麻醉药品采购制度能够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和防止滥用。

以下是一个关于麻醉药品采购制度的草案,供参考:一、制度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采购麻醉药品的单位和人员。

三、责任分工1.麻醉药品采购主管部门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分配和使用的管理;2.麻醉科主任负责监督和管理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和防止滥用;3.医院领导审核和批准麻醉药品的采购计划和使用方案;4.麻醉药品使用单位负责麻醉药品的保管、使用和报废。

四、采购程序1.麻醉药品采购计划:每年初,麻醉科主任根据医院的临床需求制定麻醉药品采购计划,并报告给医院领导进行审核和批准;2.麻醉药品采购招标: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麻醉药品的招标工作,按照招标法规定进行采购;3.麻醉药品采购合同:主管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麻醉药品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期限等条款;4.麻醉药品采购验收:将采购的药品送到药房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5.麻醉药品入库:验收合格后,将麻醉药品送至麻醉科药房进行入库,记录入库信息。

五、麻醉药品使用管理1.麻醉药品保管:麻醉药品由麻醉科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麻醉药品存放记录,确保药品的安全性;2.麻醉药品使用申请:医生使用麻醉药品前必须填写麻醉药品使用申请单,经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3.麻醉药品使用记录:麻醉科负责记录每次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药品名称、用量、使用目的等;4.麻醉药品库存盘点:定期对麻醉药品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和记录的一致性;5.麻醉药品报废处理:过期、损坏或无法使用的麻醉药品必须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并做好报废记录。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麻醉药品采购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惩处,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开除等处分,并将相关情况报告给有关主管部门。

七、制度评估定期对麻醉药品采购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验收、储存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验收、储存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制度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在库房基数范围内,每月根据临床使用量,制定采购计划,报由药剂科主任及院长同意后,采购人员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上报采购平台,由平台指定配送公司配送。

二、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三、药剂科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施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药库—药房—病房”三级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必须具有药学专业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相关临床科室配备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由相应科室专人负责管理。

四、各科室应当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领用、储存保管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五、药库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记录应当采用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和保管人签字。

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告药剂科主任、医务科、主管院长办理相关手续处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专库存放、加锁,麻醉药品配备保险柜,专库装有24小时监控及报警装置,货位有专用标识。

对过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六、药房管理: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各个环节应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有详细记录。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追回。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管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

西药房必须配备专柜作为周转柜,周转柜及保险柜上有专用标识,并配备相应的防盗措施。

严格执行本院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一、药库保管人员根据本院医疗需要制定申购单(一式两份),并由采购人员、药剂科负责人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各项签字和印章应与印鉴卡印鉴一致。

二、药品采购人员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向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随意购买。

三、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

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严禁用现金采购。

医院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本院内临床使用。

四、医院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而药剂科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

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
借用情况报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麻醉药品采购制度

麻醉药品采购制度

麻醉药品采购制度一、引言麻醉药品采购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保障正常医疗服务的进行和麻醉手术的需要,合理规范麻醉药品的采购过程,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本制度旨在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管理体系,规范药品采购流程,保证麻醉药品的有效供应。

二、总则1.1 目的:保障医疗机构的麻醉服务和手术过程的安全和正常进行。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麻醉科及相关部门的麻醉药品采购管理工作。

1.3 主体责任: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麻醉药品采购管理机构和责任制,明确主管负责人的职责和相关人员的任务。

三、采购管理流程3.1 采购需求确认医疗机构麻醉科根据临床需要制定麻醉药品的采购计划,并进行内部审核和经费预算。

3.2 供应商选择根据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采取自主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3.3 采购合同签订与供应商达成协议后,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应明确麻醉药品的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价格、配送时间等信息,并包括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药品质量控制4.1 药品采购验收医疗机构在收到药品后应对其进行验收,确保所购药品符合药品合格证书、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等要求。

4.2 药品储存管理医疗机构要配备设施完善的麻醉药品储藏室,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并进行药品的分类存放和定期检查。

4.3 药品使用管理医疗机构要建立药品使用登记台账,记录药品的领用和使用情况,并加强对麻醉药品的监管,防止滥用和浪费。

五、风险防控5.1 相关政策法规的遵守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麻醉药品采购管理的政策法规要求,不得从非法渠道进行药品采购。

5.2 供应商的信誉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供应商的信誉进行评估,禁止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进行业务往来。

5.3 药品质量事故的应急处理医疗机构要建立药品质量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六、监督检查与改进6.1 监督检查医疗机构要定期对麻醉药品采购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流程符合规定,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管理,确保其合理使用,维护公共健康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购及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三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由本单位明确责任部门负责,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经过相关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采购工作。

第四条采购需根据具体需要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明确以下内容:采购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第五条采购需经过合法的供应商途径,采购人员应按照法定程序和招标要求,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条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得参与或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第七条采购过程中发现相关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应立即停止采购,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并协调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问题。

第三章存储管理第九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存储应符合相关规定,存储区域需保持干燥、通风、整洁,并符合药品存储条件。

第十条存储区域应设置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管理,负责对药品进行分类、摆放、定期检查并记录。

第十一条存储区域的门禁应严格控制,仅授权人员可进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动或使用相关药品。

第十二条存储区域应定期进行灭菌和消毒,确保药品的安全和使用效果。

第十三条对存放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及时清理、封存或销毁。

第十四条对存储区域进行定期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检查报告。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五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医嘱和治疗需求进行,严禁滥用和超量使用。

第十六条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药品使用工作。

第十七条使用人员在用药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使用规定,不得私自调剂或擅改药品使用方式。

第十八条对发现使用药品出现异常反应或依赖情况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一、药库管理人员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制定申购单(一式两份),并由采购人员、药剂科负责人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各项签字和印章应与印鉴卡印鉴一致。

二、药品采购人员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向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随意购买。

三、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

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严禁用现金采购。

医院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四、医院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而药剂科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药品返回,并报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规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的采购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采购麻精药品的全过程,包括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验收、储存、运输等环节。

二、采购计划2.1 麻精药品采购计划应由医疗管理部门根据临床科室的需求、药品消耗情况、药品储备情况等因素制定。

2.2 采购计划应明确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采购周期等信息,并报药品采购部门审批。

2.3 采购计划应遵循合理、科学、安全的原则,确保药品供应的稳定性。

三、供应商选择3.1 医院应建立麻精药品供应商准入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信誉等进行评估。

3.2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2)具有麻精药品生产或经营资质;(3)具有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信誉;(4)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3.3 医院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供应商符合准入条件。

四、采购合同4.1 医院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

4.2 采购合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确保双方权益。

4.3 合同签订后,医院应将合同副本留存备查。

五、验收5.1 麻精药品到货后,由药品采购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5.2 验收人员应按照采购合同和药品质量标准对药品进行逐项检查,包括外观、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等。

5.3 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药品移交至药品库房储存。

5.4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医院应按合同约定处理,及时退货或要求供应商更换。

六、储存6.1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麻精药品库房,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确保药品安全。

6.2 库房应具备以下条件:(1)防盗、防火、防潮、通风良好;(2)设有温湿度监测设备,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3)设有监控设备和报警装置,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医院麻醉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医院麻醉药品的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相关麻醉药品的采购工作。

三、采购程序1.采购计划:医院应根据业务需求和临床需要,制定每年的麻醉药品采购计划,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2.供应商选择:医院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潜在的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筛选,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信誉的供应商。

3.采购方式:医院可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方式进行麻醉药品的采购,具体采购方式需根据采购计划和法律法规进行选择。

4.采购合同:医院与供应商确定采购意向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合同中的货物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期等条款。

5.采购执行及验收:医院应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对所采购的麻醉药品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

6.记录与归档:医院应做好采购相关文件的记录和归档工作,便于日后查阅和管理。

四、麻醉药品采购管理责任1.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麻醉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供应商选择、采购执行和合同管理等工作。

并建立采购管理档案,定期汇报采购工作情况。

2.物资管理部门:负责麻醉药品的验收、入库管理、库存管理等工作。

3.临床科室:负责向采购管理部门提交麻醉药品的需求,并配合协助验收和使用麻醉药品。

4.财务部门:负责麻醉药品采购款项的支付和相关财务管理工作。

五、采购风险控制1.符合医学伦理:医院应根据医学伦理和临床需要,选择合适的麻醉药品,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合规性审查:医院在选择供应商时,应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供应商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3.质量把控:医院应建立麻醉药品质量监控制度,并加强对麻醉药品质量的把控,确保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4.库存管理:医院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控制麻醉药品的库存数量,避免过剩或短缺情况的发生。

5.安全管理:医院应对麻醉药品进行专门的安全管理,确保麻醉药品不被盗窃、滥用或误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一、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有效期为三年。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

根据需要提出合理购买计划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三、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和保管人签字。

五、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反馈、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引言现代医疗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在临床诊治中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这些药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它们的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介绍这些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法,以确保药品使用安全合规。

第二部分:麻醉药品的采购、请领和使用管理制度1. 麻醉药品采购麻醉药品采购需遵循以下原则:- 药品采购需依法依规,选择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 采购过程中应当充分审查和核实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确保采购到符合要求的麻醉药品;- 采购时应充分考虑药品的成本效益,以合理价格采购到质量可靠的药品。

2. 麻醉药品请领麻醉药品请领需遵循以下原则:- 麻醉药品请领需由医疗机构的合法授权人员提出申请,并经过医疗机构的审批;- 请领时需明确用药目的、数量和使用时限,确保合理用量;- 请领时需提供必要的患者信息和用药理由,确保用药合理合规。

3. 麻醉药品使用麻醉药品的使用需遵循以下原则:- 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医务人员实施,确保操作技术和安全;- 在使用过程中应做好药品管理,避免浪费和滥用;- 在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疗效反应,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第三部分: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请领和使用管理制度1. 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需遵循以下原则:- 药品采购需依法依规,选择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 采购过程中应当充分审查和核实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确保采购到符合要求的第一类精神药品;- 采购时应充分考虑药品的成本效益,以合理价格采购到质量可靠的药品。

2. 第一类精神药品请领第一类精神药品请领需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类精神药品请领需由医疗机构的合法授权人员提出申请,并经过医疗机构的审批;- 请领时需明确用药目的、数量和使用时限,确保合理用量;- 请领时需提供必要的患者信息和用药理由,确保用药合理合规。

麻醉药品及第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及第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一、引言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是一类特殊的药品,其采购管理制度十分重要。

为了保证医院在采购这些药品时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医院应建立完善的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管理流程1. 采购计划(1)医院需要制定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计划,计划应当详细明确采购药品品种、数量、采购时间和预算等信息。

(2)计划的编制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同时还需参考临床实践、采购历史数据、市场行情和供应商情况等影响因素。

2. 供应商管理(1)医院需要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明确供应商准入条件、考核标准、退出机制等。

(2)做好供应商认证、资料审核、现场考察等工作,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

(3)供应商的选定应当根据质量、价格、交期、售后服务和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并严格执行竞争性招标制度,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3. 采购合同管理(1)合同的签订应当保证采购计划的时限、品质、数量等要求。

(2)合同的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监督供应商遵守法律法规,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质量文件,对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监督。

(3)合同的管理应定期进行审查,掌握供应商的履约情况。

如供应商违约,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 入库管理(1)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入库应当有专人指定,运输过程中需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2)入库管理应当包括验收、编号、分类、存储管理、质量跟踪等环节,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制度,每批次药品进货检验记录应按规定保存。

同时对质量问题采取对应的措施。

5. 内部管理(1)医院内部应做好药品使用的记录和管理,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

(2)药品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领用、销售、剩余等情况,防止滥用泄露。

(3)药品的发放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发放人员需遵循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严格合法。

三、采购管理要求(1)所有采购行为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一、药库管理人员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制定申购单(一式两份),并由采购人员、药剂科负责人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各项签字和印章应与印鉴卡印鉴一致。

二、药品采购人员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向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随意购买。

三、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

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严禁用现金采购。

医院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四、医院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而药剂科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药品返回,并报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
6、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计划单》有本院公章方视为有效。
2、药剂科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按临床用量有计划报送,保证合理库存。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付款必须执行银行转账手续,不得有现金交易。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入必须要求供货单位送货到库,采购人员不能自行提货。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须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至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用簿记录。验收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应当按照规定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所有登记帐册必须保存到时药品有效期后5年检查。
麻醉药品和第一Biblioteka 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1、药剂科根据本院临床医疗需要填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计划单》
1、到阜阳市定点批发企业采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计划单》。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计划单》中的采购人员、药剂科负责人签章必须与《印鉴卡》中的相应印鉴卡相符。
4、所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律不擅自调剂给其它单位。凡私自调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药品仓库所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出库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帐、物、批号相符。仓储保管必须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双人双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按季度盘点,做到账卡相符、帐物相符。对回收的过期、失效、破损、退回的药品须妥善保管,每年集中登记造册,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监督销毁。

麻醉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一、引言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和使用,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规性,保障医院及患者的利益。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有关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和使用的工作。

1.3 定义•麻醉精神药品:指用于麻醉和精神病治疗等用途的药品,包括麻醉药、镇痛药、镇静催眠药、抗焦虑药、抗抑郁药等。

•采购员:指负责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工作的人员。

二、采购管理程序2.1 采购计划编制根据医院的实际需要和药物使用情况,采购员应编制麻醉精神药品采购计划,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上报和审批。

2.2 供应商选择和评估在进行麻醉精神药品采购时,采购员应严格按照医院的采购政策,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信誉。

2.3 询价和比价采购员应根据采购计划,与供应商进行询价,并进行比价、评估和选择,确保选择到最具有性价比的麻醉精神药品。

2.4 采购合同签订选择供应商后,采购员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按合同约定进行采购。

2.5 采购执行和控制采购员应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和医院的相关政策,执行采购计划并进行协调、监督和控制,确保采购过程合规、顺利进行。

2.6 质量管理和验收采购员应组织对采购的麻醉精神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验收,确保药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采购管理要求3.1 采购管理责任医院应指定专门负责麻醉精神药品采购管理的人员,并设立相关的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职责。

3.2 采购程序和流程医院应建立和完善麻醉精神药品采购的相关程序和流程,确保采购工作的规范和高效进行。

3.3 采购合同管理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定期对采购合同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3.4 质量管理和监督医院应建立麻醉精神药品质量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麻醉精神药品的质量管理和监督,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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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采购须知
(客户提供资质)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签收人签名样本;
3、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医疗机构
基本情况、批准单位意见、项目变更记录)复印件,并加盖采购单位鲜章;
4、法人委托采购人的委托书;
5、麻醉和精神药品采购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年度采购计划。

注:以上6项资质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均不得现金交易,应提前开具发票。

采购方收货时必须两人签字。

采购方收货后应立即在重庆市特殊药品网上进行勾兑;
※其中4、6、8条均由本公司提供模板,只须客户如实填写内容即可。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签收人签名样本,收货人第一框应有法人委托人的签字,一般签字2-4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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