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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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PC管生产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PC管生产项目环评报告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于工业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PC管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厦门双宏达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人代表于文华(盖章或签字)联系人高爱珍联系电话176****9490邮政编码361000收到报告表日期环保部门填写编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制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的评价范围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法人代表班德华(签章)主持编制机构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章)厦门双宏达科技有限公司PC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人员名单表姓名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登记(注册证)编号专业类别本人签名编制主持人林永水HP0009504 B222406403 冶金机电序号姓名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登记(注册证)编号编制内容本人签名主要编制人员情况1 林永水HP0009504 B222406403工程分析、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结论与建议等内容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PC管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厦门双宏达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工业集中区思明园315号1、2楼经纬度N 24°41'0.81" E118°6'25.41"(中心点)建设依据主管部门建设性质新建行业代码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工程规模年产PC挤出管3000万件总规模年产PC挤出管3000万件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主要产品及原辅材料消耗主要产品名称主要产品产量(规模)主要原辅材料名称现有用量新增用量总用量PC挤出管3000万件/a PC料(聚碳酸酯)/ 2500t/a 2500t/a主要能源及水资源消耗名称现状用量新增用量预计总用量水(t/a) / 22050 22050 电(kwh/a) / 25万25万其他(t/a) / / /厦门双宏达科技有限公司(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厦门市同安区工业集中区思明园315号1、2楼(附件3: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附件4租赁合同)投资建设“PC管生产项目”,租赁面积2800m2,主要从事塑料管件的生产。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铁件工艺品生产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铁件工艺品生产项目环评报告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于工业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铁件工艺品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泉州市洛江山星五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盖章或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362000收到报告表日期环保部门填写编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铁件工艺品生产项目建设单位泉州市洛江山星五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泉州市洛江区万安塘西工业园B-5(1)地块建设依据闽发改备[2017]C03046号主管部门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建设性质扩建行业代码C2432金属工艺品制造工程规模占地面积9980平方米,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总规模扩建前后规模没变化,年产值为300万元总投资总投资330万元,扩建前为300万元、扩建部分30万元环保投资总投资47万元,扩建前为20万元、扩建部分为27万元主要产品名称主要产品产量(规模)主要原辅材料名称主要原辅材料现状用量(原环评)主要原辅材料新增用量主要原辅材料预计总用量扩建前扩建后铁件工艺品100万件/年100万件/年铁板400吨/年--400吨/年铜板10吨/年--10吨/年不锈铜板30吨/年--30吨/年铁线200吨/年--200吨/年环氧树脂粉末40吨/年--40吨/年其他配件100万套/年--100万套/年液压油1吨/年--1吨/年润滑油0.1吨/年--0.1吨/年焊丝0.3吨/年--0.3吨/年30%盐酸--7吨/年7吨/年磷化液--15吨/年15吨/年主要能源及水资源消耗名称现状用量(原环评)新增用量预计总用量水(吨/年)2550+21404110电(kwh/年)8万+2万10万燃气(立方米/年)其它1.1项目由来泉州市洛江山星五金有限公司选址于泉州市洛江区万安塘西工业园二期B-5(1)地块,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工艺、日用五金配件及电器电子配件。

该公司扩建前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年产铁件工艺品100万件。

项目于2016年10月委托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年产铁件工艺品100万件项目环保备案申报材料,并于同年12月通过洛江区环保局审批(审批号:泉洛环评备[2016]93号)(详见附件5)。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狄耐克“楼宇对讲数字智能品”生扩建厦门火炬高科技开发区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狄耐克“楼宇对讲数字智能品”生扩建厦门火炬高科技开发区环评报告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于工业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狄耐克“楼宇对讲、数字智能产品”生产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厦门狄耐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缪国栋(盖章或签字)联系人林晨辉联系电话189********邮政编码361006收到报告表日期环保部门填写编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制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的工业型建设项目。

2、本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函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附件3 其它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文件、资料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附图3 厂区平面布置图3、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

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确定选择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噪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专项评价工作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4、本表一式五份,报送件不得复印,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分送有关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狄耐克“楼宇对讲、数字智能产品”生产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厦门狄耐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厦门火炬高科技开发区创新路2号兴联电子大厦(2楼东侧厂房、4楼G区和K区、5楼西侧一部分厂房)建设依据主管部门建设性质扩建行业代码C3971 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工程规模扩建项目年组装楼宇对讲产品186万台,数字智能家居产品24.95万台总规模年组装楼对讲产品218万台,数字智能家居产品29.55万台总投资1580万元(扩建新增500万元)环保投资37万元(扩建新增10万元)主要产品名称主要产品现状产量/新增产量主要原辅材料名称主要原辅材料现有用量主要原辅材料新增用量主要原辅材料总用量楼宇对讲产品32万台/a(原)186万台/a液晶屏50万片/a 137万片/a 187万片/a数字智能家居产品4.6万台/a(原)24.95万台/a机壳50万套/a197.55万套/a 247.55万套/a电路板260万片/a373.55万片/a 633.55万片/a摄像头 6.3万个/a10.7万个/a 17万个/a喇叭50万个/a137万个/a 187万个/a 麦克风50万个/a137万个/a187万个/a麦克风套50万个/a137万个/a187万个/a无铅锡丝650kg/a750kg/a 1400kg/a二氯甲烷150kg/a850kg/a 1000kg/a电子黄胶35kg/a115kg/a 150kg/a酒精120kg/a390kg/a 510kg/a三防漆30L/a96L/a 126L/a主要能源及水资源消耗名称现有用量新增用量现状总用量水(吨/年)5491 2340 7831 电(度/年)67920 30000 97920 燃气(Nm3/年)/ / /燃油(吨/年)/ / / 其它/ / /备注:两种产品共用原辅材料,工艺类似,原辅材料均根据每款产品的需要进行配比一、项目由来厦门狄耐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4月29日(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法人身份证),于2008年7月投入生产,主要从事楼宇对讲、数字智能产品的生产,项目租用厦门兴联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厦门火炬高科技开发区创新路2号兴联电子大厦2楼东侧厂房、4楼G区和K区、5楼西侧一部分厂房进行办公、生产,总租赁建筑面积约6696.38m2(附件3:租赁协议),所在厂房产权属于厦门兴联电子有限公司(具体见附件4: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评报告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于工业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厦门市易博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汉文(盖章或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361100环保部门填写收到报告表日期编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制一、项目基本情况二、项目由来厦门市易博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拟于厦门市同安区同明路586号之2号厂房第2层建设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所用厂房系租赁厦门进升杰五金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附件3:租赁合同、附件4:产权证)。

项目计划投资50万元人民币,租赁建筑面积2000m2的厂房,计划年产塑料瓶200万个、塑料托盘200万个,员工35人,工作制度为年生产300天,每天8小时制。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设备已入驻,尚未投入生产,属于新建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我司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附件5:委托书),我司立即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有关资料,并依照相关规定编写成本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依据。

本建设项目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生产加工,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列表中的N轻工(见表2-1),本建设项目不涉及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无电镀工艺,属于“其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范畴。

N轻工三、环境概况3.1 地理位置该项目位于厦门市同安区同明路586号之2号厂房第2层,同栋厂房第1层为厦门市汇博金印刷有限公司,其他楼层待出租。

项目所在厂房北侧为厦门市三精汇通阀门有限公司、西南侧为湖里园60号(厦门佳尔佳礼服有限公司等)、东南侧为湖里园62号(厦门杰欣拉链有限公司等)、西侧为同明路586号1号厂房(厦门铭格五金有限公司等)、东侧为湖里园109号(厦门鑫德来工贸有限公司等)。

福建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规范建设项目环评中介服务工作指南

福建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规范建设项目环评中介服务工作指南

福建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规范建设项目环评中介服务工作指南(试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环评从业和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速增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本工作指南,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规范对象本工作指南的规范对象为持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且在福建省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

二、规范事项环评机构在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受建设单位(业主)委托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工作,具体服务事项包括:1.接受建设单位(业主)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统称“环评文件”)。

2.提供环评审批涉及的环保政策、法规、规划、程序以及前置审批条件等技术咨询。

3.指导建设单位(业主)提供开展环评工作所需的工程内容和建设方案等资料,包括原辅材料、产品方案、生产工艺、装备和相关技术等资料。

三、服务承诺在福建省从事环评中介服务工作的环评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廉政建设规定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作出如下从业和服务承诺:(一)廉洁从业1.除环评中介服务合同规定的技术咨询报酬外,环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以任何形式向建设单位(业主)索要或者收受任何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在建设单位(业主)报销双方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2.环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指使、暗示(或者其他变相方式)建设单位(业主)向环评评审专家、评估机构和审批机关的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等,不支付、不指使或暗示建设单位(业主)支付应由环评评审专家、评估机构和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自身(个人)支付的费用,不组织参加可能影响环评文件评估、审查、审批公正性的娱乐、旅游、餐饮等活动。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废钢铁加工破碎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废钢铁加工破碎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于工业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废钢铁加工破碎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漳州鼎鑫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光照(盖章或签字)联系人林志亮联系电话186********邮政编码363004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基本情况1.2项目由来废旧物资可称为第二资源,不仅可以节约物资消耗,降低费用支出,还有利于节约能源和动力,减少环境污染,造福于人类。

漳州鼎鑫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主要从事废钢加工、处理(分类、剪切、打包。

不含炼钢)。

该公司于2006年月委托漳州职业技术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漳州鼎鑫工贸有限公司废钢加工处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由芗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批文见附件)。

由于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其厂房及用地面积发生了变化,于2017年5月重新报批《漳州鼎鑫工贸有限公司废钢加工处理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芗城区浦南镇店仔圩三宝工业园,建设规模为年加工处理废钢50万吨。

该项目于2017年6月由漳州市芗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批复见附件),并于2017年6月由漳州市芗城区环境保护局验收通过(批复见附件)。

目前为衔接钢铁厂对废钢质量的要求,漳州鼎鑫工贸有限公司准备扩建废钢铁加工破碎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将新增1条废钢破碎生产线对废钢进行碾压、破碎、磁力分筛、废渣去除,最后筛选的成品达到优质废钢熔炼的原料,年新增加工处理废钢60万吨。

本项目只是对一般废钢的破碎分选处理,不涉及辐射及放射物,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强腐蚀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结合本项目建设情况,检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本项目属于分类管理名录中的“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首开紫樾花园(一区、二区)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首开紫樾花园(一区、二区)项目环评报告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于第三产业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首开紫樾花园(一区、二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福州首开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盖章或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350007收到报告表日期环保部门填写编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制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的第三产业建设项目。

2.本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项目建议书批复附件2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函附件3其它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文件、资料附件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型地貌等。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3.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

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确定选择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⑴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⑵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⑶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⑷噪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⑸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专项评价工作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4.本表一式五份,报送件不得复印,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分送有关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建设项目首开紫樾花园(一区、二区)项目建设单位福州首开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福州仓山区南三环路以南、螺洲大桥东侧经纬度N25.992304,E119.347486建设依据闽发改备【2016】A03050号主管部门福州市仓山区发展改革局建设性质新建行业代码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03942.40㎡,总建筑面积230473.4㎡总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03942.40㎡,总建筑面积230473.4㎡总投资3600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1156万元人民币主要能源及水资源消耗名称现状用量新增用量预计总用量新鲜水(吨/年)/548792.7548792.7电(千瓦时/年)/500万500万天然气(吨/年)/1283.21283.21.2项目由来“首开紫樾花园(一区、二区)项目”是由福州首开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附件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工程地址位于福州仓山区南三环路以南、螺洲大桥东侧。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注:1、表中数字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2、估算投资额为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额;
3、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对应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4、以本表收费标准为基础,按建设项目行业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乘以调整系数,确定咨询服务收费基准价。

调整系数见附件2之表1和表2;
5、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的费用不含专家参加审查会议的差旅费;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技术评估费用占影响报告书评估费用的40%;
6、本表所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收费标准为不设评价专题的基准价,每增加一个专题加收50%;
7、本表中费用不包括遥感、遥测、风洞实验、污染气象观测、示踪实验、地探、物探、卫星图片解读、需要动用船、飞机等的特殊监测等费用。

附件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调整系数
表1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行业调整系数
表2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行业调整系数。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制造生产线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制造生产线环评报告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于工业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制造生产线建设单位(盖章) 龙海市飘香食品厂法人代表杨淑娇(盖章或签字)联系人杨淑娇联系电话189****5666邮政编码363102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制填表说明1. 本表适用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的工业型建设项目。

2. 本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 项目委托书附件2 企业营业执照附件3-6 其它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文件、资料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尺1: 105000附图2 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附图3-7 其它与项目环评有关的图件3. 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

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确定选择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噪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5)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专项评价工作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4.本表一式五份,报送件不得复印,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分送有关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二、项目由来龙海市飘香食品厂“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制造生产线项目”位于龙海市海澄镇屿上开发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见附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3)。

租用龙海市宏亿粮油有限公司的厂房进行生产,租用厂房面积为1200m2,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证见附件4,房屋租赁合同见附件5)。

项目总投资170万元,主要从事膨化食品及炒货食品的生产加工,预计年产炒货食品、炒货食品5万件(约200吨),本项目于2017年6月8日通过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表见附件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项目属于“三、食品制造业中其他(手工制作和单纯分装除外)”类别(见表2.1-1),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确定防护距离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09]224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确定防护距离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09]224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确定防护距离标准问题的复

正文:
---------------------------------------------------------------------------------------------------------------------------------------------------- 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确定防护距离标准问题的复函
(环函〔2009〕224号)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原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水泥厂环境防护距离的请示》(闽环保监〔2008〕140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建设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应综合考虑经济、技术、社会、环境等相关因素,根据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当地的自然、气象等条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二、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等环保标准。

其他标准或规范性文件中依法提出的防护距离要求若与上述环保标准要求不一致,应从严掌握。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结束——。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猪标准化规模养殖5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猪标准化规模养殖5环评报告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于生态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南靖县徐卫森畜牧限公司年存栏1000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南靖县徐卫森畜牧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卫森(盖章或签字)联系人徐卫森联系电话138****7571邮政编码363600收到报告表日期环保部门填写编号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南靖县徐卫森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1000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建设单位南靖县徐卫森畜牧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山苑村排水去向——建设依据闽发改备[2016]E09129号主管部门南靖县农业局建设性质(已建成)补办行业代码A0313 猪的饲养建设规模占地面积2838.9㎡,总建筑面积2500㎡。

总规模年存栏生猪1000头,其中母猪100头,年出栏商品猪2000头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主要能源及水资源消耗名称现状用量新增用量年总用量水(吨/年)-- 1360.96 1360.96 电(kwh/年) -- 3580000 3580000 燃煤(吨/年)燃油(吨/年)燃气(万立方米/年)其它二、项目由来生猪生产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猪肉是大多数城乡居民的主要副食品。

抓好生猪生产,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对稳定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背景下,南靖县徐卫森畜牧有限公司抓住机遇,投资150万元,于南靖县山城镇山苑村建设养殖场,用于生猪养殖,总占地面积2838.9㎡,总建筑面积2500㎡,年存栏生猪1000头(其中母猪100头),年出栏商品猪2000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B农、林、牧、渔、海洋——1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其他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但项目具备饲料加工工序,属于“N 轻工——94、粮食及饲料加工——其他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4号文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4号文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2012-04-09 来源:福建省环境保护厅闽环发…2012‟4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各设区的市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行为,更好的服务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抄送:环保部,省政府办公厅,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主题词:环保环评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批准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1‟3号),进一步提高效率、规范管理,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保部令第5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环评总体要求(一)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豁免项目除外),都必须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预防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建设单位必须依据国家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不同程度,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对名录中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环境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环境保护部认定。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瑶山溪(灌中路-海翔大道)绿道慢行系统工程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瑶山溪(灌中路-海翔大道)绿道慢行系统工程环评报告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于生态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瑶山溪(灌中路-海翔大道)绿道慢行系统工程建设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盖章)法人代表邹荣生(盖章或签字)联系人纪安帮联系电话188****3466邮政编码361021环保部门填写收到报告表日期编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厅1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瑶山溪(灌中路-海翔大道)绿道慢行系统工程建设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代建单位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集美区集美区瑶山溪(灌中路-海翔大道)(起点:N 24°35'38.25" E117°59'51.90";终点)建设依据集发展基前[2016]22号主管部门厦门市集美区发展改革委建设性质新建行业代码N7851公园管理建设规模起点为灌中路与瑶山溪流交叉路口至海翔大道,(瑶3+570.86至瑶7+339.33)。

中间横穿铁山路、集美大道,沈海高速公路,新建鹰厦铁路、福厦深铁路、鹰厦铁路,海翔大道。

全长共3768.47米,宽约109米的瑶山溪绿道慢行系统总投资2419.20万元环保投资219.81万元1.2项目由来瑶山溪绿道与慢行系统为厦门集美绿岛与慢性系统JM02南北贯穿连线,对于逐步完善整个集美区绿道系统具有重要意义,针对于它贯穿高速公路及高铁、鹰潭铁路线的郊野型绿道,能够便捷实现南北贯穿,真正实现便利于民的绿道功能,因此开展该项目建设具有十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根据厦门市规划局公示的《集美区瑶山溪景观规划》设计方案中,该区位为:瑶山溪流域位于灌口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内,从灌口杜行村起,以灌口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总体规划确定瑶山溪两侧规划道路为界,南至规划马銮湾路,含万宝山观光果园及规划马銮湾湿地公园、双龙潭水库及部分山体,总面积10.48平方公里,《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不涉及划拨用地)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同意了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见附件3:集发展基前[2016]22号文),项目于2017年4月27日取得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瑶山溪(罐中路-海翔大道)绿道慢得系统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详见附件4集发展基[2017]72号文。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 本细则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本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制定。

1.2 合用范围本细则合用于福建省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开辟、工业建设、交通运输等各类建设项目。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各建设项目在启动前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

2.1.2 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内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像关规定进行,包括项目背景和建设必要性的分析、环境基线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环境影响评估、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2.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分类按照项目类型和规模的不同,将项目划分为A类、B类和C类,分别合用不同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标准。

2.3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管理环保部门应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编审3.1 环评报告编制环评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等。

3.2 环评报告审查环保部门应组织对环评报告进行审查,包括对报告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并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阶段环境保护管理4.1 施工前准备施工前应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污染源调查,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按照像关要求进行报批手续。

4.2 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施工期间应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及时处理环境问题。

4.3 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运营期间应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对排放物进行在线监测,并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试行)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试行)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试行)
序号
行业
户自用水井、饮水设施建设
2
塘堰、水渠修建
3
农户出行道路修整
4
农户住宅建设
在自有宅基地建设
5
农户自有地耕种
6
农户沼气池、化粪池修建
7
不含实验室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8
城市基础设施
道路养护工程、单纯的路面改造
9
排水箱涵整治
10
教育培训、科研、设计、软件开发应用
不含实验室
23
网络信息工程
24
中介咨询服务
25
家庭式幼儿园
26
校舍维修改造
27
零售商店
28
公共绿地增设健身设施工程
无强噪声设备的
29
网吧
30
手工工艺品作坊、定制皮鞋店
不产生废气、噪声的
31
小面店、面包糕点店、不做小炒等不产生油烟污染的小吃饮食服务店
有集中烟道,无强噪声设备,所排污水能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扰民
城市街道立面改造
11
路灯、护栏、户外广告牌的安装与拆除
12
景观工程
13
夜景工程
14
监控工程
15
公厕建设
16
人行天桥建设
17
人行地下通道
18
无障碍设施建设
19
公交车站建设
20
房屋拆除、维修、装修、抗震加固
21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利用现有房屋、不涉及土建施工的)
图书、影视、动画等文化创意企业
不含影剧院
22
32
理发店、擦鞋店,棉絮加工店
33
仅有住宿功能的旅店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技术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10号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技术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10号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技术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正文:----------------------------------------------------------------------------------------------------------------------------------------------------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技术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10号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文件”)编制监管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我厅对接受委托在我省开展环评文件编制工作的技术单位(含注册地在我省和省外的技术单位,以下简称“技术单位”)实行备案管理。

备案后的技术单位及其编制人员纳入我省环评文件编制监管体系。

二、申请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技术单位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一)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且不得与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不属于生态环境部《办法》第九条中不得作为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不得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形;(二)未处于被依法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期间,未处于被生态环境部限期整改或列入“黑名单”期间;(三)已按生态环境部《办法》规定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公开有关信息;(四)省外技术单位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我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向我厅申报备案。

三、我厅在门户网站及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环评文件编制技术单位备案”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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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于第三产业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泰宁县红军街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福建省泰宁县博物馆法人代表(盖章或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354400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基本情况表1.2项目由来泰宁县红军街在中国革命史上享有盛名,朱德、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战斗和生活过,在这里留下了一大批革命遗址遗迹,成为国内少有还保持原始风貌、类型众多、自成体系、规模相当的红色旅游资源,2005年泰宁红军街被列入全国百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由于泰宁县经济基础薄弱,能投到文物保护的经费少,红军街革命遗址遗迹得不到及时或完整的修复保护,破损严重,景区基础设施落后,与发展红色旅游的要求相差甚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7)245号]文件精神,泰宁县人民政府拟投资3217.58万元对福建省泰宁县红军街革命遗址遗迹进行维修保护、改造和扩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项目基本情况表。

通过本项目建设,对红军街革命遗址遗迹进行系统修缮保护,使之永久保存利用,对景区基础设施进行建设或改造,使之成为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红色旅游景区,发挥红军街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应有的重要作用。

由泰宁县任命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36号(见附件5)《关于研究红军街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苏区革命纪念园项目)有关问题的纪要》可知,项目原名为“苏区革命纪念园项目”更名为“泰宁县红军街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见附件4,项目选址意见书见附件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的规定,该项目属于“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18、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体育场、体育馆等,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供环保部门审批。

泰宁县博物馆委托福建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泰宁县红军街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书见附件1)。

本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在对项目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等和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表1.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录)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二、当地环境简述2.1 自然环境概况2.1.1地理位置泰宁县位于福建省西北部,武夷山脉中段的杉岭支脉东南侧,处于北纬26°34′~27°08′、东经116°53′~117°24′之间,北靠邵武,东连将乐,南邻明溪,西接建宁,西北界毗江西黎川。

全境东西宽43公里,南北长61公里,全县总面积1539.38平方公里。

县域内自然景观资源得天独厚,旅游资源丰富,集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于一体。

主要著名风景名胜区包括杉城镇人文旅游区、石网园区、大金湖园区、八仙崖园区和金饶山园区,以及正在建设和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的世界地质公园。

本项目位于泰宁县城区,其中金涉及的敏感目标有实验小学、县邮政局、中周边居民区及红军街文物保护区域(范围见附件7、附图8)。

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周边关系图详见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现状详见附图3。

2.1.2地形、地貌及地质结构泰宁全境处于华夏系、新华夏系巨型构造一大隆起、大断裂带内,区内地层有缺失、岩浆岩性齐全,构造体系错综复杂,地层发育从上元古界到新生界皆有出露,其中中生界地层占38.38%,元古界地层占33.66%,为主要出露地层。

泰宁境内经长期的自然冲刷、剥蚀和自然沉积,形成中山、低山、丘陵、盆地等地貌,其地貌性主要为垩纪红层的丹霞地貌、花岗岩的石蛋地貌、河源大断裂的地貌。

泰宁四周为大山所盘绕,境内形成溪谷盆地,全县地势总特征为四周高、中部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

泰宁县主要有武夷山脉和杉岭山脉两大山脉及众多支脉,地处东北部的新桥乡为全县地势最高的地区,全县共有大小山峰9962个,其中位于西南部大布乡与建宁界处的白石顶,海拔1858米,为华东内陆第二高峰。

2.1.3 气象泰宁县地处武夷山脉东南侧迎风坡,属中亚热带季风型山地性气候,年平均气温17.1℃,年均降水量1775毫米。

夏无酷署,冬无严寒,温和湿润,四季分明。

(1)气温泰宁县气候温和,热量充足。

年平均气温为15.5~17.2℃,极端最高气温38.9℃,极端最低气温为零下10.6℃。

热量的时间分布多集中于夏季,春、秋两季次之,冬季最少。

春季月平均气温分别为12.5℃、17.2℃、21.3℃和24.1℃。

(2)降水泰宁县雨量充沛,大气湿度高,年平均降水日数为130~175天,降水量1725~1913mm。

降水在季节分配上极不平衡,变化幅度大,每年3~6月为雨季,雨季长,多在3天以上,最长达31天,这一时期的雨量在1050~1120mm之间,占年雨量59~63%,七、八月份多热雷雨,雨期短,雨区大小不定,雨量多寡悬殊,这两个月降雨量在136~132mm之间。

9月至第二年2月份为少雨季节,月降雨量在43~113mm之间,多年平均降雨量最少的11月只有43.5mm。

(3)日照泰宁县处北纬26 °34’~27°07’,日照长度(时数)在“冬至”为10小时26分,“夏至”为13小时52分,“春分”与“秋分”为12小时8分。

全年可照时数为4422小时。

由于山区地势高峻,雾日多、云量大,年平均实际日照时数1728小时42分,仅占全年可照时数的39.3%。

(4)风况泰宁地形是四周高,中部低。

冬季盛行东北风,夏季盛行西南风。

年均风速为1.2m/s,一年中3月份风速最大,为1.4m/s,定时最大风速20m/s。

各种风向中,以NNE风速最大,为27m/s。

县境内大风多在河口或山口通过。

县城四周山岭环绕,一年四季大多处于静风中。

(5)相对湿度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4%。

一年中相对湿度最大时达100%,相对湿度以7月份最小,为80%。

2.1.4 水文高丘低山是泰宁的主要地貌特征,主溪杉溪在县城东面汇集北溪、黄溪、朱溪,自东向南与建宁濉溪、大布溪、浦溪汇合成“大金湖”。

此外,江溪、龙安溪等众多大小溪流,势陡水急,水量充足,为灌溉、发电等提供了便利条件。

本项目周边水系为金溪、北溪、杉溪,泰宁金溪属于富屯溪水系上游,金溪在泰宁东南青州以上的集雨面积共达4758.4km2容水流域面积达3219.02km2,是泰宁总面积(1539.38km2)的2.09倍。

县境内及入县诸溪流年总流量共约46亿m3。

金湖库容8.7亿m3。

泰宁地下水总储存量,年平均为3.09亿t,地下水径流量553.50t/d,水质良好。

金溪包括濉溪、杉溪、铺溪三条支流。

杉溪是泰宁境内的最主要支流,主河长79.6km,流域面积1125km2,年平均流量33.9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10.7亿m3,多年平均径流深1080mm。

全县流域面积在10~50km2之间的溪流还有北斗溪、东坑溪、外坳溪、双溪、城步溪、石塘溪、龙安溪、焦溪、岩坑溪、草塘溪、下将溪等11条。

2.1.5 土壤植被(1)土壤全县总土地面积为1539.38平方公里,折合230.91万亩。

其中:耕地16.64万亩,占7.21%;林业用地187.36万亩,占81.14%;水域8.52万亩,占3.69%;裸露石山7.46万亩,占3.23%;住宅、公路及其它用地13.26万亩,占5.44%。

以农业人口计算,人均占有总土地20亩,其中耕地1.46亩,林地17亩,水域0.74亩。

泰宁地表地质结构由岩浆岩、变质岩和陆相沉积岩三大岩类组成。

岩浆岩多分布于县的西北与西南部,变质岩遍布东北、东南部、沉积岩多形成带状分布,后者成土母质有残积物、坡积物和冲积物三种,所形成的各类土壤计有红壤、红黄壤、黄棕壤、紫色土、草甸土、水稻土等6个土类、14个亚类、54个土属。

(2)植被泰宁县植物种类非常丰富。

据调查,已命名的种子植物有154科、537属,1044种。

种子植物的科、属、种中,被子植物有146科、554属、1022种,为全国被子植物科数的50.17%,属数的20.06%,种数的4.21%;裸子植物有8科、19属、22种,为全国裸子植物科数的72.73%,属数的55.88%,种数的11.58%。

泰宁苔鲜植物也很丰富,蕨类植物有33科、56属、113种、占全国科数的63.46%,属数的27.45%,种数的4.35%。

泰宁县植被类型属于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南部亚热带的浙南、闽中山丘栲类细柄蕈树林区。

根据福建省植被区划,以建宁县的县林场经泰宁县大田至顺昌县的宝山为界,把泰宁境内植被划分为南北两区,在界南的梅口、下渠、大布、龙安及杉城和大田的大部分,属南岭东部山地常绿槠类阔叶林区,典型的植被类型的建群种以甜槠、闽粤栲等占优势,有成片马尾松,但杉木林少;在界线以北的朱口、龙湖、上青、新桥及杉城和大田的一部分,属闽赣山地丘陵常绿槠类,半常绿栋类阔叶林区,典型植被的建群种以苦槠,青冈栎等占优势,针叶林以马尾松、杉木林为主。

2.2社会经济概况泰宁全县总面积1540平方千米,辖2镇7乡118个村(居)委会,总人口12.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83%。

县城至邵武火车站76千米,至武夷山机场148千米。

公路以京福高速和省道309、204线为主干。

泰宁金湖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浩瀚幽深的湖泊、千姿百态的丹霞地貌闻名于世。

城区尚书第为完整的明代建筑,属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泰宁县2018年上半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2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同比增长7.9%,增幅比全市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居全市第6位。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22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20.46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增加值17.53亿元,增长9.6%。

一二三产业对地区生产总值贡献率分别为6.1%、45%和48.8%,分别拉动GDP增长0.5、3.6和3.9个百分点。

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7.8:49.6:42.6。

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5.79亿元,同比增长4.06%,增幅比全市平均水平高0.06个百分点,居全市第5位。

其中:农业产值完成24032万元,同比增长5.9%;林业产值完成11816万元,同比增长3%;牧业产值完成6707万元,同比下降1.4%;渔业产值完成10495万元,同比增长3.6%。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7.9%,增幅比全市平均水平低0.6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1位;与一季度相比,增速提高了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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