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处处罚条例1
实训奖罚管理制度
实训奖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实训的效果,加强实训的管理和规范,设立实训奖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实训的学生,旨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实训活动,提高实训效果。
第二条实训奖罚管理制度的遵守是每个学生的基本责任,也是学校和实训单位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学生在实训期间遵守实训奖罚管理制度是参加实训的基本条件,任何违反实训奖罚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四条实训奖罚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奖励和惩罚两个方面,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参与实训活动,同时警示学生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
第二章奖励管理第五条学校将根据实训表现,为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 优秀学生奖:对实训期间表现出色、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2. 优秀团队奖:对实训期间团队合作、互助积极的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3. 最佳实训报告奖:对撰写出色、内容丰富、结构完整的实训报告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对在实训中表现优秀、获得全方位肯定的学生进行奖励。
第七条学校设立实训优秀学生名单,对入选学生进行公示,以鼓励更多学生向优秀学生学习。
第八条学校将鼓励企业提供奖学金、实习机会等,以提升学生的实操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第九条学生在获得奖励后,应当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学习,为更高水平的奖励而努力。
第十条奖励管理应当公平公正,任何作假、舞弊等行为都将被取消奖励资格。
第三章惩罚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在实训期间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惩罚,惩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 扣除实训成绩:对严重违规的学生,学校有权扣除其实训成绩;2. 通报批评:对轻微违规的学生,学校将通过会议、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警示;3. 限制实训资格:对严重违规的学生,学校将限制其参加未来实训的资格。
第十二条学生在实训期间如有违规行为,应当主动认错、接受处罚,并积极改正错误,避免再次犯错。
第十三条学校将建立学生违规记录,对于多次违规的学生,将进行严肃处理,甚至可能会影响其学业和就业前景。
实习生纪律规定制度
实习生纪律规定制度
目的
本纪律规定制度旨在确保实生在工作环境中遵守规矩、尊重他人,并积极配合工作任务,既确保实生个人发展,也维护公司正常运营。
一、出勤要求
1. 实生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早到不迟到,不私自退出工作场所。
2.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实生应提前向导师或主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在事后提供请假单据或相关证明。
二、工作表现
1. 实生应按照工作安排完成任务,并保持高效的工作表现。
2. 实生应严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公司保密政策,并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3. 实生应尊重他人,与同事和睦相处,并遵守公司的行为准则。
4. 实生不得私自发布公司内部信息或行为于社交媒体上。
三、纪律处分
1. 违反本纪律规定制度的实生,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
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实、终止实等。
2. 实生应遵守纪律处分,并承担因违规行为带来的相应后果。
四、附则
1. 本纪律规定制度适用于所有实生,并与公司规章制度相互补充。
如有冲突,以公司规定为准。
2. 公司保留对本纪律规定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对其进行
修改和更新。
立即生效
本实生纪律规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实生。
实生应在签署实合同前,仔细阅读并确认遵守本纪律规定制度。
会计实训奖罚制度
会计实训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会计实训过程中的奖惩行为,提高实训效率和质量,培养会计专业人才。
2.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会计实训的所有学员。
二、奖励机制
1. 优秀学员奖:对于实训期间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员,给予“优
秀学员”称号,并颁发证书及奖品。
2. 进步奖:对于实训期间进步显著的学员,给予“进步之星”称号,
并颁发奖品。
3. 团队合作奖:对于在团队项目中表现卓越的小组,给予“最佳团队”称号,并颁发团队奖金。
三、惩罚机制
1. 迟到早退:实训期间无故迟到或早退的学员,每次扣除相应积分。
2. 旷课缺勤: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学员,每次扣除相应积分,并视情
节严重性可能影响其实训成绩。
3. 实训作业未完成:未能按时提交实训作业的学员,将扣除相应积分,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交。
4. 实训考核不合格:实训结束后,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员,需参加补
考或重修。
四、积分管理
1. 实训期间,每位学员初始积分为100分,根据奖惩情况增减。
2. 积分可用于兑换奖励,或在积分低于一定标准时触发惩罚措施。
五、申诉与复核
1. 学员对奖惩决定有异议时,可在决定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实训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2. 实训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给出最终决定。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实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单的奖罚制度框架,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实习期上高速怎么处罚
实习期上⾼速怎么处罚新⼿单独上⾼速,⽆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处罚200元。
关于实习期上⾼速怎么处罚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实习期上⾼速怎么处罚1、新⼿单独上⾼速,⽆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处罚200元。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规定》第七⼗四条第⼀款规定,机动车驾驶⼈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期”之⽇起的12个⽉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期”之⽇起的24个⽉为实习期。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规定》第七⼗五条第⼆款规定:驾驶⼈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速公路⾏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陪同。
陪同的驾驶⼈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进⾏指导。
⽆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2、不贴“实习标志”将处罚200元。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规定》第七⼗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样式的实习标志。
交警提醒,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后部粘贴、悬挂统⼀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上路”、⾃⾏打印的标志等情形,都将被视为未贴标,处200元罚款。
⼆、驾照新规实习期上⾼速怎么上1、“新⼿”上⾼速要有⽼⼿陪⽼⼿须持相应或更⾼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更⾼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陪同。
2、新的实习期管理规定如何执⾏在2013年1⽉1⽇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规定》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1⽇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三、实习期管理有哪些新规定1、增驾和新取得⼤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并纳⼊实习期管理。
2、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速公路,须由持相应或更⾼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陪同。
实习生违纪处理条例
***人民医院实习生违纪处理条例实习生进入医院实习,接受学校和医院双重领导,为加强管理,严肃纪律,维护正常的实习秩序,确保实习任务完成,经医院研究决定,特制订《实习生违纪处理条例》,本条例实施中由学校负责纪律处分,医院负责经济处罚。
一、违犯下列条款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20元。
1、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旷工一天以上。
2、实习期间综合素质差,受到带教老师、病人批评者。
3、破坏公共财物,违规使用各种电器者。
4、现兄弟院校实习生不团结,影响医院及学校声誉者。
5、带外人进入寝室或留宿他人造成影响者。
6、不按时回寝室住宿,在宿舍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者。
7、非节假日、休息时间无故旷工在宿舍打牌下棋者。
二、违犯以下条款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50元罚款。
1、上班经常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者,旷工二天以上者。
2、无故不参加医院安排的活动3次以上者。
3、有赌博、偷盗行为者。
4、综合素质差,实习医院通报到学校者。
5、与社会青年交往过密,经常(发现3次以上)带社会青年进入实习地点、实习生宿舍者。
6、撬、砸宿舍门窗、床铺,造成较坏影响者。
7、违犯操作,造成医疗失误,影响医患关系者,给科室工作造成影响者。
8、未经带教老师同意,搭车开药、私自换药、外借医疗器械者。
9、不服从管理,私自调换实习科室者。
三、违犯以下条款之一者,给予记过,停止实习处分,并处100元罚款。
1、上班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以上者,旷工五天以上者。
2、在实习单位打架斗殴,造成较坏影响者。
3、无故不参加医院组织的活动5次以上者。
4、综合素质差,医院通报学校要求终止实习者。
5、违规操作,造成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损失者。
6、不服从带教老师领导、无故和医院工作人员争吵者。
7、模仿带教老师签字,私自开写化验单、处方者。
四、学生因各种因素在外住宿,外宿期间发生的事故,后果由实习生自负。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012年07月05日。
医院护理实习生违规违纪规定(三甲版)
护理实习生违规违纪规定
护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首先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本人写书面检查,若经批评教育无效者,通报学校,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一)出现下列情形者属违规违纪行为:
1、无故或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按时上班者;
2、上班期间,未经带教老师批准擅离岗位者;
3、未经带教老师批准私自调班者;
4、不尊重带教老师或与患者争吵者;
5、经查实,请假内容虚假者;
6、凡是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上述相关制度者。
(二)对违规违纪者给予以下处理
1、违犯一次但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处分。
2、违犯两次或违反一次情节严重者通报学校。
3、违犯三次或违反两次情节严重者给予勒令停止实习并退回学校的处理。
4、因违反操作规程或相关制度,出现纠纷或事故,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学校或停止实习,并承担相关责任。
实习生违纪处理规定
实习生违纪处理规定1. 背景介绍实习生是在校大学生或毕业生在企事业单位进行短期实践锻炼的人员,对于企业而言,实习生是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源,能够为企业带来新鲜的思维和活力。
然而,由于实习生的年轻和缺乏工作经验,偶尔会出现一些违纪行为。
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制定了本《实习生违纪处理规定》。
2. 违纪行为的定义违纪行为是指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或其他相关法规的行为。
常见的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未经允许私自离职或更改实习单位故意破坏公共财物违反保密规定未履行签署的保密协议盗窃他人财物虚报出勤或加班时间滥用职权未经许可离开实习岗位3. 违纪处理程序3.1 违纪情况的收集和确认当企业发现实习生有违纪行为时,首先需要进行情况收集和确认。
收集到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实习记录、相关监控录像、目击证人的陈述等。
3.2 违纪行为的通报和听证企业将违纪行为通报给实习生,并安排听证程序。
听证会上,实习生可以对违纪指控进行陈述和申辩。
企业会邀请相关人员作为听证人,提供对实习生违纪行为的证词。
3.3 违纪行为的认定根据情况收集和听证结果,企业将对实习生的违纪行为进行认定。
如果违纪行为属实,将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3.4 违纪处理措施根据不同的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企业将采取相应的违纪处理措施。
常见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对于轻微的违纪行为,可以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实习生注意行为规范。
书面警告:对于一般的违纪行为,企业可以给予实习生书面警告,并要求实习生作出书面反馈。
请假离职:对于严重违纪行为,企业可以要求实习生立即离职。
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涉及法律问题的违纪行为,企业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5 违纪处理结果的通知企业将违纪处理结果通知实习生,并对实习生进行相应的辅导和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并改正。
4. 违纪处理的原则5. 附则本《实习生违纪处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实习生。
实习生管理条例(新)
实习生管理条例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学生的管理,特制订本条例。
一、上班制度1、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和管理,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下班须经师傅允许后方可离开。
2、实习生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根据单位要求更换工作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工作。
在实习期间因学生自己违反操作规程或操作不慎、行为不规范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3、实习生应严格履行实习单位的财务管理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如有损坏丢失,凡个人承担的部分,要照价赔偿。
4、实习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及时向班组长或师傅报告。
5、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大声叫喊、接打私人电话,上班不准串岗、聊天,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
6、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和师傅,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岗位技能,争取尽快达到顶岗作业的要求。
7、服从班主任的管理,按时到校报到,完成学校和班主任布置的任务。
二、考勤制度1、实习生需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在符合实习单位请假制度的前提下,需按照学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如需回校,须经班主任和实习单位批准。
2、实习生必须按时参加实习单位规定的工作、培训或其它活动。
因病不能参加者,应及时向实习老师和单位领导请假,也可先由同学或家长代为请假,但事后补交医院证明。
3、实习生原则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其程序为:先向班主任提交附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然后班主任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在征得老师和实习单位领导同意,安排好工作交接方可生效。
假满后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
4、实习生请病、事假,应征得班主任和实习单位领导同意。
请假一天以内经班主任审批,两天以上(含两天)报就业开发处审批,否则按旷工论处。
5、实习生迟到三次为旷工一天,并发违纪通知单一张;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接受纪律处分;连续旷工满十天,予以自动退学处理。
高职顶岗实习学生违纪管理规定
实习学生违纪处理规定为维护学院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及实习企业纪律、安全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实习期间,无特殊原因,应当服从学院实习工作的安排,按时到实习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者,依据《违纪学生处理规定》处理。
第二条学生在实习期间有不良言行、有不符合学生身份的行为、或公共卫生差,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条学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实习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可视情节轻重,经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具体办法如下:(一)实习期间,无特殊原因,应当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接受指导教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院责令其暂停实习,限期改正。
(二)实习期间(包括安排在寒暑假实习),因个人原因需离开实习岗位的,由学生或其家长(监护人)须提前一周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并写好安全责任自负的承诺后方可离开。
否则,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的可视其情节给予下列纪律处分。
1.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后能够迅速回家,并及时主动到学院接受批评教育,能认识错误并能服从学院另行安排的,视其情节,学院给予警告以上处分;2.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能及时回家并告知学院者,在接到学院通知后仍拒绝到学院办理手续,给予记过以上处分;3.擅自脱离实习岗位时间达一天以上者,按旷课计(每天按8课时计),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因此而产生的其他事故(如交通、安全事故等),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连续两周失去联系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四条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否则给予以下纪律处分。
1.因违规违纪被用人单位处分或辞退者,能主动回家到学院接受批评教育,并认识错误,做出书面检讨的,给予记过处分,否则,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实习生纪律处分管理办法
实习生纪律处分管理办法1.引言实习生作为组织机构的一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维护组织的形象和利益。
为了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确保实习期间的纪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实习生,包括在组织机构内进行实习工作的大学生、研究生等。
3.纪律处分的原则3.1 公正性原则:纪律处分必须严格依据实习生规章制度,确保处分决定公正公平。
3.2 教育性原则:以教育为目标,通过纪律处分来引导实习生改正错误,增强纪律意识。
3.3 权责平衡原则:实习生的纪律处分与其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和成绩挂钩,综合考虑实习生的实际情况。
3.4 依法原则:纪律处分必须依法进行,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审理和决定。
4.纪律处分的种类4.1 批评教育:对实习生违反规章制度,但性质较轻的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批评教育。
4.2 警告:对实习生违反规章制度,性质较重的行为进行书面警告。
4.3 记过:对实习生违反规章制度,性质严重的行为进行书面记过。
4.4 撤职:对实习生违反规章制度,性质极其恶劣或严重损害组织利益的行为,取消其实习资格。
5.纪律处分的程序5.1 制定纪律处分通知书:对发现的实习生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依据实习生规章制度,制定纪律处分通知书。
5.2 通知实习生:将纪律处分通知书送达实习生,并告知其有权申辩和申请复议的权利。
5.3 召开纪律处分听证会:如实习生要求听证,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听证会,听取实习生申辩意见。
5.4 决定纪律处分:听证会结束后,根据听证结果和实习生的申辩意见,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5.5 告知实习生和监护人:将纪律处分决定书告知实习生和其监护人,并解释其申请复议的程序和期限。
6.纪律处分的实施6.1 记过、撤职的纪律处分应报组织机构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6.2 纪律处分决定的实施应记录在实习生档案中,并保留至实习生解聘离开组织机构后。
6.3 实习生在接受纪律处分后,应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并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错误,积极进行自我反思和整改工作。
实习学生规章制度
实习学生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绝对服从医院的安排,违反一次罚款5
元,扣量化考核分10分。
2.实习期间不许浓妆艳抹,不许佩戴头饰、首饰,不许奇装异服,
发现一次罚款10元,扣量化考核分5分。
3.对患者态度和蔼,违反者罚款10元,扣量化考核分5分;和患者
及家属发生争执,造成严重后果,罚款50—100元,扣量化考核分20分。
4.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玩手机,发现一次罚款5元,扣量化
考核分2分。
5.漏岗一次,罚款10元,扣量化考核分5分。
6.事假一天,罚款5元,扣量化考核分2分;病假一天,罚款2元,
扣量化考核分1分。
7.严格按照带教老师安排工作,出现与带教老师发生争执者,罚款
20元,扣量化考核分10分。
8.每天按时回学校住宿、上早晚自习及早操,违反一次扣1—2分。
9.期末按时回学校参加期末考试。
以上规定希望在医院实习的学生认真遵守,否则量化考核减分达到5分给予警告;减分达到10分,缓发毕业证三个月;减分达到20分,缓发半年毕业证,减分达到30分,缓发一年毕业证;减分达到50分,开除学籍。
2011年10月25日。
学生实习管理条例 补充条例
现阶段在学生实习管理过程中,发现有些同学不严格执行厂规厂纪,在厂区内随意走动,在工位偷玩手机,不按厂内作息时间上下班。
为了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彻底杜绝玩手机、串工位等安全隐患,特根据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劳动纪律制度一重企发(2014)110号文件第五项规定,现制定以下条例及处罚措施: 1.学生在工作时间不得使用手机看小说,玩游戏,网上聊天的,违者首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罚款200元,并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2.学生在工作时间不得戴有线耳机、无线耳机听音乐的,违者罚款200元,并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3.学生不得无故旷工,在禁行期间不得出现在厂内道路上、车棚内,违者罚款50元,并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4.不得谩骂、威胁、报复、刁难、围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违者罚款200元,并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备注:以上罚款考察期3个月,如学生在考察期内严格遵守厂规厂纪、校规校纪,表现良好,则在考察期结束后罚款全额返还。
如学生在考察期内违反厂规厂纪、校规校纪,则考察期延长至在校6个月。
中国一重技师学院
2014年11月4日。
医院实习生奖惩制度
医院实习生奖惩制度
为加强实习生的政治思想、医疗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教育,强化医学生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保障医疗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实习奖励和处罚制度。
一、实习生的奖励形式原则上以精神鼓励方式为主。
具体采取:会议表扬,通报学校表扬和评选优秀实习生三种形式。
二、实习生处罚形式采取组织处分为主,经济罚款为辅的原则,自始自终坚持教育为本,治病救人的原则。
但为了严格管理,必须加大奖惩力度,其处罚形式确定为:书面检讨、警告、终止实习并退回学校等层次。
三、对于因各种各样原因造成的轻度违纪违规实习生,或因初次冒犯纪律的实习生,首先给予谈话批评,书面检讨认识,视其认识程度,达到教育目的为止。
对于违纪情节较重,认识态度较差,或累次轻度违纪违规,教育不改者,应给予警告处分,在实习生会上通报,记入实习生违纪登记册,限期在实习后期改正,结束时视其表现决定取消警告或记入鉴定表。
对于违纪违规性质严重、态度恶劣、或受警告处分后不思改正的实习生,必须终止实习,退回学校处理。
四、对实习生的奖惩职能权限确定为,各种奖惩由主管部门和实习队长共同决定,重大问题报院长批准。
五、实习生在实习末期违纪违规不适用上述处罚形式处理时,可采用实习鉴定评语不合格,或拒绝出据总鉴定等特殊处罚方式,以维持赏罚严明的管理机制。
六、对于使用电炉或损坏物品设施等违纪违规实习生。
除给予上述组织纪律处分外,还要如数赔偿经济损失或罚款。
七、对于敲诈病人钱财,搭开住院病员药品的实习生,既在组织纪律重处的基础上,还要赔退相应实物和现金。
八、进修生参照本制度执行。
实习人员管理规定
实习人员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确保实习人员在企业内有序地进行工作,提高实习效果和企业运营效率,订立本管理规定。
该规定旨在规范实习人员的行为,明确职责和权利,并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2. 定义2.1 实习人员指在企业内进行肯定期限的实习工作的人员,其工作期间不少于3个月,多不超出12个月。
2.2 实习期指实习人员在企业内的工作期间,包含入职日期和离职日期。
3. 实习人员的权利和义务3.1 权利1.实习人员享有按规定获得实习工资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2.实习人员享有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学习和活动的权利。
3.实习人员享有向企业提出问题、看法和建议的权利。
4.实习人员享有受到公平对待、平等机会和合理布置工作的权利。
3.2 义务1.实习人员必需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保密等方面的要求。
2.实习人员必需定时履行工作职责,如因事不能定时到岗,需提前请假。
3.实习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
4.实习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执行上级的工作布置和指示。
5.实习人员应当保护企业的资产和知识产权,不得私自复制、传播或泄露。
4. 实习人员的管理要求4.1 招聘1.企业依据实习需求和岗位要求,组织招聘实习人员。
2.实习人员的招聘程序应当公开、公平、透亮,遵从企业的招聘政策和程序。
3.招聘人员应当采取面试、笔试等方式来确定实习人员的综合本领和适应本领。
4.2 岗位调配1.企业依据实习人员的专业背景、技能和兴趣等因素,合理布置实习岗位。
2.实习人员依据企业的岗位调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3 培训1.企业应为实习人员供应必需的培训,包含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文化培训等。
2.实习人员应乐观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活动,提升自身素养和本领。
4.4 工作管理1.企业应明确实习人员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向其供应必需的工作引导和支持。
2.实习人员应定时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并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实习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定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
深圳市实习人员违纪违规惩戒处分办法
深圳市实习人员违纪违规惩戒处分办法(2009年6月29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3月12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依据】为维护良好的实习秩序,积极规范深圳市实习人员的实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惩戒处分机构、效力】协会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考管委”)是对实习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实施惩戒处分的专门机构。
考管委根据本办法对实习人员做出的惩戒处分决定,对实习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惩戒处分原则】考管委根据本办法实施的惩戒处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坚持客观、公正以及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回避、听证制度。
第四条【工作部门】考管委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对实习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审议、听证等工作。
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以下简称“会员部”)协助考管委并负责实习人员违纪违规惩戒处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五条【工作监督】考管委对实习人员的违纪违规处分工作,应接受协会理事会、监事会以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惩戒处分措施第六条【惩戒处分种类】考管委根据实习人员的违纪违规情节,对实习人员实施以下惩戒处分:(一)训诫;(二)通报批评;(三)延长实习期限;(四)撤销实习。
其中,延长实习期限的时间每次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撤销实习的实习人员,自考管委发出通知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
训诫、通报批评可单独实施也可与其他惩戒处分合并实施。
如果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对实习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存在指使、允许、放任等情形的,由考管委移交协会律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处理。
第三章惩戒处分行为第七条【惩戒处分行为】实习人员有下列行为的,适用本办法予以处分:(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二)违反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的有关管理规定;(三)违反《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实习管理规定的;(四)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的;(五)违反培训考核管理制度或考勤制度的;(六)发表不适当的言论,有损律师行业形象及声誉的;(七)虚假实习的;(八)以其他任何行为、方式干扰协会正常工作秩序的;(九)出现其他未由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范明确规定,但与律师行业专业精神及道德要求相悖的言行,或违反社会公德、影响律师行业形象及荣誉的言行。
实习期扣分规定
实习期扣分规定实习期扣分规定是实习单位为了规范实习生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的制度。
下面是一份简要的实习期扣分规定,帮助实习生了解规则并遵守。
一、迟到早退:1. 迟到或早退少于15分钟:警告一次,扣分1分;2. 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未达到30分钟:扣分2分;3.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未达到1小时:扣分3分;4. 迟到或早退达到1小时及以上:扣分5分。
二、缺勤:1. 未请假的旷工1天:扣分5分;2. 未请假的旷工连续3天以上:扣分10分。
三、不认真工作:1. 拖延工作进度导致任务未按时完成:扣分2-5分,视情况而定;2. 工作中频繁使用手机、上网、聊天等妨碍工作进度的行为:扣分2-5分,视情况而定;3. 工作中频繁犯错,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扣分2-5分,视情况而定。
四、违反规章制度:1. 违反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保密规定:扣分5-10分,视情况而定;2. 违反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道德规范:扣分5-10分,视情况而定;3. 违反实习单位的着装规定:扣分2-5分,视情况而定。
五、严重违纪行为:1. 在实习期间盗窃、贪污、受贿等严重违法行为:直接终止实习合同;2. 在实习期间有涉及诽谤、侵犯他人隐私等行为:直接终止实习合同。
六、处罚累计达到10分及以上的情况:1. 警告一次;2. 暂停实习一周;3. 终止实习合同。
以上是一份实习期扣分规定的简要解释,具体实施还需根据每个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实习生应该认真对待实习,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并在实习期间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以获得丰富的实习经验和良好的个人发展。
学生实习违纪处分条例
XXXXXX学生实习违纪处分条例学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系《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实习企业纪律、安全等相关规定。
学生实习期间,有下列违纪行为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实习学生未按系实习工作安排,无特殊情况未按时报到者,给予通报批评。
2.学生在实习期间有不良言行、有不符合学生身份的行为、或公共卫生差者给予通报批评。
3. 实习期间(包括假期)未经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和班主任同意擅自离开实习岗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擅自脱离实习岗位时间达一天以上者,按旷课计,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因此而产生的其他事故(如交通、安全事故等),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连续两周失去联系者,按照国家及学院相关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4.学生在实习期间因不良行为或其他个人过错等原因,被用人单位处分或开除,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5.实习学生不服从实习单位管理,提出不合理要求、无理取闹并有过激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从重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6.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不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不注意个人修养,不维护系的声誉,有诽谤、诋毁他人和系的言论,给系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系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7.在实习期间不遵守厂规厂纪的(如迟到、早退、串岗、睡岗、0脱岗、酗酒等),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因此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由实习学生承担。
8.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习单位的相关规章处理外,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9.实习期间有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违反系或实习单位相关规定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违法乱纪的,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10.学生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因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问题与厂方发生矛盾纠纷或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指导老师反映情况,通过正常渠道和程序与单位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
若因实习学生私自按非正常程序处理,导致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系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实习生违纪处理条例
***人民医院实习生违纪处理条例实习生进入医院实习,接受学校和医院双重领导,为加强管理,严肃纪律,维护正常的实习秩序,确保实习任务完成,经医院研究决定,特制订《实习生违纪处理条例》,本条例实施中由学校负责纪律处分,医院负责经济处罚。
一、违犯下列条款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20元。
1、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旷工一天以上。
2、实习期间综合素质差,受到带教老师、病人批评者。
3、破坏公共财物,违规使用各种电器者。
4、现兄弟院校实习生不团结,影响医院及学校声誉者。
5、带外人进入寝室或留宿他人造成影响者。
6、不按时回寝室住宿,在宿舍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者。
7、非节假日、休息时间无故旷工在宿舍打牌下棋者。
二、违犯以下条款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50元罚款。
1、上班经常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者,旷工二天以上者。
2、无故不参加医院安排的活动3次以上者。
3、有赌博、偷盗行为者。
4、综合素质差,实习医院通报到学校者。
5、与社会青年交往过密,经常(发现3次以上)带社会青年进入实习地点、实习生宿舍者。
6、撬、砸宿舍门窗、床铺,造成较坏影响者。
7、违犯操作,造成医疗失误,影响医患关系者,给科室工作造成影响者。
8、未经带教老师同意,搭车开药、私自换药、外借医疗器械者。
9、不服从管理,私自调换实习科室者。
三、违犯以下条款之一者,给予记过,停止实习处分,并处100元罚款。
1、上班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以上者,旷工五天以上者。
2、在实习单位打架斗殴,造成较坏影响者。
3、无故不参加医院组织的活动5次以上者。
4、综合素质差,医院通报学校要求终止实习者。
5、违规操作,造成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损失者。
6、不服从带教老师领导、无故和医院工作人员争吵者。
7、模仿带教老师签字,私自开写化验单、处方者。
四、学生因各种因素在外住宿,外宿期间发生的事故,后果由实习生自负。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012年07月05日。
实习期考核奖罚制度
实习期考核奖罚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实习生能够快速融入公司文化,提升专业技能,并对其工作表现进行有效评估,特制定本实习期考核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处于实习期内的员工。
三、考核内容1. 工作态度:包括积极性、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等。
2. 专业技能:根据实习岗位要求,评估实习生的专业能力和学习能力。
3. 工作成果:完成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和创新能力。
4. 遵守规章:包括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时间的遵守情况等。
四、考核方式1. 定期评估:每月进行一次工作评估,由直接上级负责。
2. 同事反馈:收集同事对实习生的评价,作为考核参考。
3. 自我评价:实习生需定期提交自我评价报告。
五、奖罚机制1. 奖励:- 表现优秀者,可提前转正,并给予一次性奖金。
- 对于创新提案或显著提高工作效率的行为,给予特别奖励。
- 每季度评选优秀实习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 惩罚:- 工作态度消极、责任心不强者,给予警告,并记录在案。
- 专业技能考核连续两次不达标者,进行岗位调整或延长实习期。
-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立即终止实习协议。
六、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将作为实习生转正、岗位分配、培训机会等的重要依据。
七、申诉机制实习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经管理层审议后执行。
九、生效日期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