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务督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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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务督察指引

人民法院审务督察指引

人民法院审务督察指引一、前言为加强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判监督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二、审务督察的对象和内容(一)审务督察的对象人民法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

(二)审务督察的内容审判工作: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合法性、及时性,审判质量,审判纪律等。

执行工作:执行案件的公正性、合法性、及时性,执行质量,执行纪律等。

司法辅助工作:书记员、司法警察等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司法文书制作、送达、归档等。

法院内部管理工作:法院内部制度建设、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等。

法院党的建设工作: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

三、审务督察的程序(一)制定督察计划人民法院审务督察部门应根据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督察计划,明确督察内容、督察对象、督察时间、督察方式等。

(二)开展督察工作督察人员应按照督察计划,对督察对象进行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督察。

督察人员应根据督察情况,形成督察报告,提出督察意见和改进建议。

督察报告应提交给法院院长办公会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

(三)反馈督察结果人民法院审务督察部门应及时向被督察对象反馈督察结果,督促其整改。

被督察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审务督察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四)督察结果运用人民法院审务督察部门应将督察结果作为评价被督察对象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四、纪律与责任(一)督察人员应严格遵守督察工作纪律,不得泄露督察工作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

(二)被督察对象应积极配合督察工作,不得拒绝、阻挠或者干涉督察工作。

(三)对违反督察工作纪律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五、附则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未尽事宜,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督查工作在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督查工作的实施,不仅可以有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进展,还可以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高效进行。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督查工作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的。

本着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的原则,制定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旨在明确督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规范督查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为各级组织和单位的督查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三、实施方案。

1.明确督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督查工作的目标是为了全面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明确督查工作的具体任务和重点内容,对于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2.建立健全的督查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的督查工作机制,包括督查工作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责任分工等方面。

明确督查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责任人和工作程序,确保督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3.规范督查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明确督查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包括督查对象的确定、督查内容的明确、督查方式的选择等方面。

同时,要注重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督查工作的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

4.加强督查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督查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督查工作方案,确保督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效果。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可以有效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实现工作目标和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五、结论。

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级组织和单位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

希望各级组织和单位能够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切实落实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工作的高效进行,为实现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审务督察建议书

审务督察建议书

审务督察建议书审务督察建议书一、引言审务督察是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确保法律的严格执行和公平公正。

本建议书旨在针对当前审务督察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以进一步提升审务督察的效果和水平。

二、问题概述在进行审务督察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以下一些问题:审务督察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督效果较低;审务督察人员培训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审务督察过程中存在不足,缺乏全面性和深度性。

三、建议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措施:加强审务督察制度建设,明确监督责任和程序;提升审务督察人员培训水平,注重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提升;完善审务督察过程,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确保审务督察的全面性和深度性。

四、实施方案为了落实上述建议措施,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1. 组织审务督察制度专项培训,提高审务督察人员的专业水平;2. 设立审务督察制度执行督导小组,定期检查审务督察工作落实情况;3. 建立审务督察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分析。

五、预期效果通过以上建议措施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我们预期可以达成以下效果:提升审务督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善审务督察制度,提升监督效果;加强审务督察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审务督察的实效性。

六、结论审务督察是维护法治和公平的重要手段,必须不断完善和提升。

我们相信通过以上建议措施和实施方案的落实,可以进一步提升审务督察的效果和水平,确保审务督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为本建议书的内容,希望相关部门能认真研究并采纳我们的建议。

感谢阅读。

作者:您的名字日期:撰写日期您的此建议书为虚构内容,仅供参考。

法院专项审务督察方案

法院专项审务督察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规范司法行为,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根据上级法院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审务督察方案。

二、督察范围与内容1. 督察范围:我院全体干警,包括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等。

2. 督察内容:(1)遵守法律法规情况:检查干警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院规章制度及各项纪律要求。

(2)司法作风情况:检查干警是否树立良好司法形象,是否文明办案、公正司法。

(3)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检查案件办理进度、质量、效率,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拖延办案等问题。

(4)廉洁自律情况:检查干警是否存在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

(5)工作作风情况:检查干警是否树立求真务实、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

三、督察方法与步骤1. 方法:(1)查阅资料:查阅案件办理卷宗、工作记录、学习笔记等资料。

(2)座谈了解:与干警进行座谈,了解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3)实地查看:对法庭、立案窗口、执行窗口等场所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工作环境、设施设备等。

2. 步骤:(1)成立督察组:由院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督察组。

(2)制定督察方案:明确督察范围、内容、方法与步骤。

(3)组织实施:按照督察方案,对全体干警进行督察。

(4)问题整改: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

(5)总结报告:对督察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上报上级法院。

四、工作要求1. 高度重视: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审务督察的重要性,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

2. 严肃认真:督察组要严格执行督察方案,确保督察工作客观公正、严谨细致。

3. 整改落实: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4. 加强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审务督察工作,提高全体干警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感。

五、预期效果通过开展专项审务督察,进一步规范法院工作,提高干警素质,确保法院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提供有力保障。

法院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法院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法院督察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院督察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作为司法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法院督察工作对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法院督察工作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总体目标。

法院督察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的督察机制,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内容。

1. 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包括对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司法管理活动等方面的监督。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确保司法公正。

2. 完善督察工作机制。

完善法院督察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的督察工作流程和标准。

明确督察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提高督察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 加强对法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

加强对法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加强对法官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推动司法改革。

通过督察工作,及时发现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推动司法改革提供依据和建议,促进司法体制的不断完善。

1. 法律依据原则。

法院督察工作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确保督察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公开透明原则。

法院督察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确保督察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3. 独立性原则。

法院督察工作应当独立自主,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扰,保障督察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4. 科学规范原则。

法院督察工作应当科学规范,遵循事实,客观公正,确保督察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五、工作保障。

1. 加强督察人员队伍建设。

加强对督察人员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督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2. 完善督察工作制度。

完善法院督察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的督察工作流程和标准,提高督察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 加强对督察工作的资金和物质保障。

加强对督察工作的资金和物质保障,确保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建立健全的督察工作评估机制,定期对督察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对督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审务督察实施方案

审务督察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审务督察实施方案篇一:法院审务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法院审务督查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强我院纪律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完善法院制度执行保障机制,进一步促进我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20XX)346号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审务督察是人民法院加强内部监督的一种方式。

主要是通过督察,查找审判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确保法院在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公正、廉洁、高效、严格、文明司法。

(二)审务督察必须坚持从严治院,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以预防、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院审务督察工作的领导,成立院审务督察领导组,院党组书记、院长叶志刚任组长,院党组成员李学军、鲁永贤、许哲俊、杜梅、汪传安为成员,审务督察领导组办公室和督察小组设在院监察室,李贤玉任办公室主任,立案庭庭长程平任督察小组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杨林森、审监庭负责人罗永、审判员余学柱、审判员方铁、程如彬为成员。

三、审务督察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一)制定审务督察工作制度;(二)制定审务督察工作计划;(三)组织开展审务督察工作;(四)完成上级法院交办的审务督察任务。

四、审务督察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行使审务督察职权,完成审务督察任务,就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务督察建议;(二)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三)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五、审务督察小组职权(一)查阅、复制、调取与督察事项相关的资料(包括查阅合议庭笔录和审委会记录);(二)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收集与纪律作风等督察事项相关的情况;(三)向相关人员了解督察事项所涉及的有关情况;(四)要求被督察对象就督察事项所涉及的问题做出说明和解释。

督查内审工作实施方案

督查内审工作实施方案

督查内审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内审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内审可以发现问题、改进制度、提高效率,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督查内审工作的实施方案,是为了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内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内审效果,保障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目标与任务。

1. 目标,建立健全的内审工作机制,确保内审工作的规范、高效、有效进行。

2. 任务:a. 制定内审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明确内审的内容、对象、方式和周期。

b. 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c. 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确保内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d. 建立内审工作的档案和台账,做好内审报告的归档和管理。

三、具体措施。

1. 制定内审工作方案,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内审工作的具体方案和计划,明确内审的内容、对象、方式和周期,确保内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 加强内审监督,建立内审工作的监督机制,明确内审工作的监督责任人和监督程序,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3. 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组织内审人员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内审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确保内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 做好内审档案和台账管理,建立内审工作的档案和台账,做好内审报告的归档和管理,确保内审工作的记录完整、准确、可追溯。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内审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员的内审意识和能力。

2. 健全内审工作的奖惩机制,激励内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 定期对内审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4. 加强内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内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总结。

督查内审工作的实施方案,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内审工作机制,才能确保内审工作的规范、高效、有效进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审计督查方案

审计督查方案

审计督查方案根据xx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确保救灾、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市民政局安排在20xx年5月初和x月中旬各审计检查一次,对x个镇、x个农林场、x个街道办事处20xx-20xx年度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这次开展的民政专项资金检查的目的,旨在强化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发现和纠正款物分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救助效果。

二、检查内容(一)救灾资金1、查记录、文件。

查镇村两级有无研究分配救灾款物的会议记录、文件、公示照片。

2、查名册、手续。

查镇村两级发放救灾款物的名册和相关身份户口资料。

3、查款物相符。

入户查看救灾款物是否发放到灾民手中。

4、救灾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包括冬令春荒生活救助资金,重点查看资金使用,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估。

(二)农村五保供养经费1、查档案。

查镇是否为每个五保对象建立档案。

2、查资料。

查每个五保对象是否签有供养协议并有明确的监护人。

3、督查经费发放。

查五保供养是否按时(每季度发放一次)按标准(每人每季度660元)发放。

4、查五保安全过冬采取的措施。

查安全过冬相关资料。

5、入户调查。

询问五保对象供养费领取及安全过冬情况。

6、五保供养收支结余情况。

重点放在安全过冬给五保户购买煤、粮等,解决个别五保户生活困难的情况。

(三)临时救济资金1、查三联单。

查看三联单填写是否规范,对所救助对象是否汇总为临时救助花名册。

2、入户抽查。

查看救助对象是否准确,所救助金额是否花名册一致。

3、临时救济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四)优抚资金1、查名册。

查看优待金发放花名册。

2、查三联单。

查看优抚对象临时救助情况。

(五)农村低保1、查程序。

查乡村两级有无研究20xx年度纳入低保救助的人员的会议记录、公示照片。

查申报审批资料是否齐备,有无违规办理的问题。

督察 实施方案

督察 实施方案

督察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环境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各级政府也加大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督察力度。

然而,一些地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督察不力、整改不力的情况,严重影响了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

因此,制定督察实施方案,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督促整改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本督察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全面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督察力度,促使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主要内容1.建立健全督察机制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的督察机制,明确督察的内容、对象、频次和责任部门,确保督察工作的全面、深入、有力。

2.加大督察力度要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督察力度,对环境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重点督察,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3.强化督察手段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督察手段,包括现场检查、数据核实、群众举报等,确保对环境问题的全面、准确了解。

4.加大督察力度要对环境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重点督察,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形成震慑效应。

5.完善督察报告要及时准确地编制督察报告,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详细描述和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确保督察工作的成果得到充分体现。

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的督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大督察力度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督察力度,确保对环境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3.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4.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总结督察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促进整改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全面贯彻执行督察实施方案,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院审务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法院审务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法院审务督查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强我院纪律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完善法院制度执行保障机制,进一步促进我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2011)346号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审务督察是人民法院加强内部监督的一种方式。

主要是通过督察,查找审判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确保法院在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公正、廉洁、高效、严格、文明司法。

(二)审务督察必须坚持从严治院,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以预防、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院审务督察工作的领导,成立院审务督察领导组,院党组书记、院长叶志刚任组长,院党组成员李学军、鲁永贤、许哲俊、杜梅、汪传安为成员,审务督察领导组办公室和督察小组设在院监察室,李贤玉任办公室主任,立案庭庭长程平任督察小组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杨林森、审监庭负责人罗永、审判员余学柱、审判员方铁、程如彬为成员。

三、审务督察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一)制定审务督察工作制度;(二)制定审务督察工作计划;(三)组织开展审务督察工作;(四)完成上级法院交办的审务督察任务。

四、审务督察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行使审务督察职权,完成审务督察任务,就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务督察建议;(二)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三)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五、审务督察小组职权(一)查阅、复制、调取与督察事项相关的资料(包括查阅合议庭笔录和审委会记录);(二)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收集与纪律作风等督察事项2相关的情况;(三)向相关人员了解督察事项所涉及的有关情况;(四)要求被督察对象就督察事项所涉及的问题做出说明和解释。

审务督察小组在执行督察任务时,要严肃认真,应适时向督察对象表明身份,并出示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定的督察证件。

政务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政务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政务督查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

政务督查是指政府对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度安排。

督查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推动政府工作的科学决策、规范管理和提高效能,有利于促进政府工作的透明化和规范化。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政务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对于推动政府工作的创新和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

政务督查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对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政府工作的科学决策、规范管理和提高效能,促进政府工作的透明化和规范化,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政务督查工作机制。

(1)建立政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

(2)建立健全政务督查工作制度,明确督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规范督查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3)建立政务督查工作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整理和反馈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明确政务督查工作内容。

(1)明确政务督查的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重点关注政府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

(2)明确政务督查的重点任务和重点问题,重点关注政府工作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

(3)明确政务督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环节,重点关注政府工作的重大环节和关键环节的落实情况。

3.加强政务督查工作力量。

(1)加强政务督查工作队伍建设,培训和选拔一支政务督查工作专业化、专门化的队伍。

(2)加强政务督查工作技术支持,建立健全政务督查工作信息化平台,提高督查工作的科学化和精准化水平。

(3)加强政务督查工作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政务督查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形成全社会监督政府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1)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法制保障,完善政务督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

(2)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资金保障,保障政务督查工作的经费投入和使用。

(3)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政策保障,制定政务督查工作的奖惩办法和政策措施。

督察督办实施方案

督察督办实施方案

督察督办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动督察督办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督察督办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督察督办工作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建立健全督察督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协调督察督办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1.建立健全督察督办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每个环节的落实和监督。

2.建立督察督办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准确地传递督察督办工作相关信息,保障信息畅通。

三、加强督察督办力量建设1.加强督察督办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督察督办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2.合理配置督察督办人员,确保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满足督察督办工作的需要。

四、强化督察督办工作监督1.建立督察督办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对督察督办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整改。

2.建立督察督办工作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督察督办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五、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1.加强对督察督办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督察督办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2.加强舆论引导,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督察督办工作氛围。

六、加强督察督办工作的法治建设1.依法开展督察督办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确保督察督办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加强对督察督办工作法治建设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督察督办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七、强化督察督办工作的信息化建设1.加强督察督办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督察督办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快速共享和查询。

2.加强督察督办工作信息安全保障,确保督察督办工作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八、加强督察督办工作的协同配合1.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督察督办工作的开展。

2.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作用,共同推动督察督办工作的深入开展。

总之,督察督办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我们将按照以上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督察督办工作,不断提高督察督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建设美好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专项审务督查方案

专项审务督查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加强法院工作规范化、提高司法效能,确保司法公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法院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审务督查方案。

二、督查目标1. 提升法院工作效率,缩短案件审理周期。

2. 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正性。

3.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官和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4. 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三、督查内容1.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包括金融类案件审理、诉源治理、长期未结案清理、裁判文书上网、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等。

2. 司法作风问题:着装规范、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

3. 诉讼服务情况: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服务质量。

4. 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电子卷宗、裁判文书上网、司法公开等方面。

5. 信访工作:信访事项办理、群众诉求回应等方面。

四、督查方式1. 听取汇报: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了解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2. 查阅资料:查阅相关制度文件、台账、工作记录等,核实工作落实情况。

3. 问卷调查:通过发放问卷、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4. 现场检查:对法院各庭室、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5. 跟踪督办: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五、督查步骤1. 准备阶段:成立专项审务督查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督查方案。

2. 实施阶段:开展督查工作,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实际情况。

3. 整改阶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4. 总结阶段:汇总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六、督查要求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督查工作。

2. 督查人员要客观公正,严守纪律,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3. 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整改措施要切实可行。

4. 督查结果要公开透明,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七、督查时间本次专项审务督查工作自即日起至年底结束。

八、督查保障1. 资金保障:为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所需经费由院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审议意见跟踪督查方案

审议意见跟踪督查方案

审议意见跟踪督查方案1. 简介审议意见跟踪督查方案是为了保障审议决议能够有效落实和执行,确保相关政策、文件得到仔细执行并取得预期效果,特别是对于一些重要的决策、政策文件,更需要进行深入的跟踪督查,确保落实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本方案将介绍审议意见跟踪督查的目的、原则、实施步骤和具体操作方法,以及督查结果的评估和反馈机制。

2. 目的审议意见跟踪督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全过程督查,确保审议意见的全面贯彻执行,以最大程度地保障政策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具体目的包括:•确保审议意见的全面实施。

通过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任务的顺利完成。

•提升政策执行效果。

通过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纠正,确保政策的落地。

•优化决策流程。

通过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督查,及时反馈决策的实施情况,为今后的决策提供参考和改进意见。

3. 原则审议意见跟踪督查应遵循以下原则:•全过程督查。

对审议意见的执行进行全面、系统和持续的督查,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落实。

•及时跟踪。

及时了解和掌握审议意见执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真实可靠。

对所得到的督查情况进行真实、客观、全面的记录和报告,确保信息的可靠性。

•切实可行。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确保能够落地和实施。

•保密工作。

对审议意见的督查工作要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4. 实施步骤审议意见跟踪督查的实施步骤包括:4.1 制定督查计划制定督查计划是审议意见跟踪督查的第一步。

在制定督查计划时,应根据具体的审议意见,明确督查的内容、目标、要求和时间安排。

4.2 落实责任机构和人员明确责任机构和人员是审议意见跟踪督查的关键。

根据督查计划,明确由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具体的督查任务,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查工作。

4.3 收集相关信息在跟踪督查的过程中,需要收集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政策文件、工作进展情况、问题反馈等。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内部审核督查活动方案

内部审核督查活动方案

内部审核督查活动方案1. 活动目的本次内部审核督查活动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各部门在运营中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适用法律法规,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2. 活动时间本次内部审核督查活动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共持续30天。

3. 活动范围本次内部审核督查活动的范围包括公司全部部门与各分支机构。

4. 活动内容本次内部审核督查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规章制度督查督查对象:所有部门督查内容:公司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内外部工作规范,督查部门制定并在实践中执行的内部规章制度是否有效并得到严格遵守。

4.2 业务流程督查督查对象:各业务部门督查内容:各业务部门开展工作的流程是否规范、合理,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工作流程。

涉及业务流程的鉴定、审核、验收等环节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并通过现场查验、流程抽样等方式进行督查。

4.3 工作业绩督查督查对象:各部门督查内容:对各部门的工作业绩进行督查,包括工作质量、工作量、效率、成本控制等方面的考评。

对督查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作为改进公司管理和业务水平的重要依据。

4.4 安全管理督查督查对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督查内容:对公司的生产安全、人身安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方面进行督查,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 考核及奖励本次内部审核督查活动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各部门绩效及岗位能力的重要参考依据。

同时,对于在活动中发现问题并积极整改、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并在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6. 其他本次内部审核督查活动的具体方案和督查要点由公司质量部门制定,并在内部进行宣传和推广。

同时,督查过程中严格规范行为,确保督查结果客观公正,不得有人为干扰、贿赂及其他不正当行为。

7. 结语本次内部审核督查活动的开展,将使公司的各部门在工作中更加注重规范、高效、安全,全力打造“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企业发展模式,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使公司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保持竞争优势,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

督察审计项目实施方案

督察审计项目实施方案

督察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督察审计项目是为了加强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国家和社会利益。

督察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规范项目的实施流程,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

二、项目目标。

1. 确保督察审计项目的全面、深入、准确实施;2. 提高督察审计项目的工作效率和效果;3. 保障督察审计项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项目内容。

1. 制定督察审计项目的实施计划,明确项目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2. 组建督察审计项目实施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3. 开展督察审计项目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调查研究、数据收集等;4. 制定督察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5. 开展督察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任务;6. 进行督察审计项目的总结和评估,总结项目的经验和教训,评估项目的实施效果。

四、项目流程。

1. 确定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督察审计项目的实施计划,明确项目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2. 组建项目实施小组,项目负责人组建督察审计项目实施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3. 开展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实施小组开展督察审计项目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调查研究、数据收集等,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4. 制定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小组制定督察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指导;5. 实施项目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项目实施小组开展督察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6. 总结评估项目,项目实施小组对督察审计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估,总结项目的经验和教训,评估项目的实施效果,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参考。

五、项目保障。

1. 资金保障,保障项目实施所需的经费,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2. 人员保障,保障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3. 材料保障,保障项目实施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4. 安全保障,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法院审务督察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法院审务督察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法院审务督察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为更好地推进法院审务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和司法公正性的提升,优化审务环境,加强对法院审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提出了法院审务督察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二、改革目标1.建立健全法院审务督察机制,加强对法院审务工作的监督约束,从源头上防止和纠正审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2.增加法院审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垂直管理制度,提高司法公正性和规范性,确保审判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3.加强对法院审务工作的指导与培训,提高法官专业素质和审判能力,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

4.促进司法改革与创新,推动审判方式和审判思维的创新,推动审判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

三、实施措施1.建立法院审务督察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限,确保其独立、公正、高效地开展工作。

2.加强对法院审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评估法院审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加强对法院审务工作的调研和论证,推动审判方法和判决标准的创新,提高审判质量。

4.加大对法院审务工作的培训力度,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评估,提高法官的业务能力和审判水平。

5.完善法院审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审务管理的科学化和智能化水平,便于对审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6.加强对严重违法失职行为的查处和追责,加强对追责结果的公开和监督,构建法院审务工作的问责机制。

四、预期效果1.推进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增强司法公信力。

2.建立健全的法院审务监督体系,提高审务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效能。

3.促进法院审务工作的创新与改革,推动审判方式和思维的转变,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4.加强法官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5.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审判压力和工作负担。

五、落实责任1.各级法院要认真落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确保改革任务的顺利实施。

2.法院审务督察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确保审务工作的公正与高效。

北京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京高法发[2014]139号

北京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京高法发[2014]139号

北京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正文:---------------------------------------------------------------------------------------------------------------------------------------------------- 北京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14年3月26日京高法发〔2014〕139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北京法院审务督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务督察是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并对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和其他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进行现场查纠的内部监督方式。

第三条北京法院审务督察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依照法律和规定,监督和保障各级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与意识养成,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第四条北京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必须贯彻从严治院方针,服从服务于审判中心工作,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纪律为准绳,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坚持预防、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五条各级法院审务督察机构及其审务督察人员依照法律和规定执行审务督察任务的行为应当受到保护。

第六条各级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督察机构及其督察人员的监督。

第二章审务督察机构、人员和职责第七条市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应当在本院监察部门设置审务督察机构,同时选配审务督察员三至七名。

暂不具备机构设置条件的,应当在本院监察部门选配审务督察员三至五名。

各基层法院应当在本院监察部门选配审务督察员二至三名。

第八条市高级法院审务督察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情况进行督察;(二)组织协调全市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对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开展审务督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三)制定全市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制度、部署全市法院统一的审务督察任务、检查工作落实、组织全市法院审务督察人员培训和定期交流;(四)完成本院领导和最高法院交办的其他审务督察工作。

督察审计实施方案

督察审计实施方案

督察审计实施方案一、引言督察审计是对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种监督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推进督察审计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总体目标本督察审计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督察审计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

3.完善督察审计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4.加强对督察审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5.建立健全督察审计工作的信息报告和反馈机制,及时向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通报审计结果。

四、实施步骤1.明确督察审计工作的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对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全面掌握相关情况。

3.根据审计结果,制定整改方案,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整改。

4.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1.加强对督察审计工作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的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督察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3.加强对督察审计工作成果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知和支持度。

六、结语督察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督察审计工作的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法院督察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法院督察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法院督察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一、背景。

法院督察工作是法院执行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举措。

随着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法院督察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因此,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法院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对于提高法院督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

本方案的目的在于规范和指导法院督察工作的实施,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提高督察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确保法院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原则。

1. 依法依规。

法院督察工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工作合法合规。

2. 公正公平。

法院督察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对待各类案件和当事人一视同仁,维护司法公正。

3. 突出重点。

法院督察工作要突出重点,对于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影响较大的案件和问题,要优先进行督察。

4. 科学高效。

法院督察工作要科学高效,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5. 全面深入。

法院督察工作要全面深入,对案件的各个环节和相关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和督察,确保工作的全面性和深入性。

四、工作内容。

1. 确定督察对象。

根据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确定督察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案件执行情况、法官执法行为、司法公正等方面。

2. 制定督察计划。

根据督察对象的情况,制定督察计划,明确督察的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确保督察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开展督察调查。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督察调查,采取调查问卷、实地走访、资料查阅等方式,全面了解督察对象的情况。

4. 分析督察结果。

对督察调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提供参考。

5. 落实督察成果。

根据督察结果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确保督察成果得到有效落实。

五、工作保障。

1. 人员保障。

组织专业人员参与督察工作,确保督察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2. 资金保障。

合理安排督察工作的经费支持,确保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3. 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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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务督察实施方案
篇一:法院审务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法院审务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我院纪律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完善法院制度执行保障机制,进一步促进我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20XX)346号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审务督察是人民法院加强内部监督的一种方式。

主要是通过督察,查找审判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确保法院在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公正、廉洁、高效、严格、文明司法。

(二)审务督察必须坚持从严治院,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以预防、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院审务督察工作的领导,成立院审务督察领导组,院党组书记、院长叶志刚任组长,院党组成员李学军、鲁永贤、许哲俊、杜梅、汪传安为成员,审务督察领导组办公室和督察小组设在院监察室,李贤玉任办公室主任,立案庭庭长程平任督察小组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杨林森、审监庭负责人罗永、审判员余学柱、审判员方铁、程如彬为成员。

三、审务督察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制定审务督察工作制度;
(二)制定审务督察工作计划;
(三)组织开展审务督察工作;
(四)完成上级法院交办的审务督察任务。

四、审务督察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行使审务督察职权,完成审务督察任务,就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务督察建议;
(二)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三)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审务督察小组职权
(一)查阅、复制、调取与督察事项相关的资料(包括
查阅合议庭笔录和审委会记录);
(二)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收集与纪律作风等督察事项相关的情况;
(三)向相关人员了解督察事项所涉及的有关情况;
(四)要求被督察对象就督察事项所涉及的问题做出说明和解释。

审务督察小组在执行督察任务时,要严肃认真,应适时向督察对象表明身份,并出示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定的督察证件。

六、审务督察内容
(一)督察本院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
(二)督察本院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正在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
2
(三)督察本院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审判纪律、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督察本院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涉嫌违规违纪行为。

(五)督察庭审纪律遵守是否规范,庭审程序是否规范,庭审法官衣着仪表是否规范,庭审法官精神是否饱满,言语行为是否规范等;
(六)督察法院工作人员在八小时工作以外,有无违规违纪接待当事人或案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或案件委托人的礼品、礼金、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督察本院立案信访“窗口”工作是否规范,是否符合立案“窗口”五个工作制度要求,即:1、首问负责制度;
2、服务承诺制度(诉讼指南上垟);
3、办公公开制度(诉讼流程上垟);
4、文明接待制度;
5、法律责任制度(岗位责任)。

法院工作人员是否做到文明接待、语言规范、耐心答问,告知诉讼风险等。

(八)其他督察组认为需要进行督察的内容
七、审务督察工作方式、方法和对问题的处理
(一)审务督察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形式开展督察工作,定期督察与随时督察相结合,并使用明察暗访等方式收集与纪律作风等督察事项相关的情况。

对合议庭记录进行必要的抽查,对案件可随机抽查,对来信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检查,对领导交办的问题进行督察。

(二)执行审务督察任务时,督察小组应认真填写有无存在的问题,并由督察人员签字确认,并将督察结果予以通报。

3
(三)审务督察组在督查中发现被督察的部门及其工作
人员存在的问题尚未构成违纪和违规行为时,由本院监察部
门向行为人所在部门或者单位发送《审务督察告知书》;
(四)审务督察小组在督察中发现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
员有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违反审判纪律等问题时,应当及时准确纪录,并报经本院审务督查领导批准后,由本院监察部门向相关部门或单位发出《审务督察建议书》,提出限期纠正的意见和建议。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纳入年终岗责考评。

被督察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反馈整改情况;
(五)审务督察小组在督察中发现本院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存在涉嫌违纪违规行为时,应当移交本院监察部门处理;
(六)审务督察小组在开展现场查纠工作时,认为需要本院相关部门派员到场协助处理有关事项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协助;
(七)审务督察小组在督察中遇有紧急或重要情况时,应当立即向本院督察领导组报告。

(八)审务督察小组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行为应当予以维护;
(九)对经审务督察小组审查,所反映、举报的问题不实的,本院监察部门应当予以书面澄清,消除不良影响。

(十)被督察对象对督察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审务督察建议书之日起5日内向作出督察决定的监察部门申请复4
查,监察部门应当在15日作出复查决定。

八、审务督查人员工作纪律
(一)审务督查人员在督察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职权,主动接受被督察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法院工作人员发现审务督察人员有滥用职权或者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时,可以向本院审务督察领导组举报,经查属实的从严处理。

(二)本院审务督查组工作应当接受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报告工作。

(三)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1、审务督察记录单。

2、审务督察告知书。

3、审务督察建设书。

4、审务督察复议决定书。

5
篇二:行政督察方案
重庆A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督察体系总体建设方案
一、定义及目的
(一)行政督察是指为了保证公司战略方针、目标顺利实现,管理制度流程有效运行,由公司行政督察人员对各部门和相关人员依规、廉政、效能等情况实施督察、督办的职能行为。

(二)行政督察体系是指围绕行政督察工作建立起来的
相应行政督察制度、工作流程,以及行政督察团队建设、文化建设等内容所组成的有机整体。

(三)目的:通过行政督察,强化各部门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发现存在的各种问题,贯彻落实公司制度及经营任务,防范职业道德风险,为公司的良性发展提供保障。

二、实施主体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行政督察领导小组,总经办负责行政督察体系的具体建设和实施,其它部门予以配合。

三、督察方式
(一)分类: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
1、日常督察指对公司各部门依规、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的常态、定期督察工作(如日常收方、招投标监督、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等);
2、专项督察指公司领导批示确定的,针对某一特定事项进行的行政督察工作。

(二)方式:监督、督办、调查
1、监督:指由行政督察人员对某项工作的特定环节或全过程进行见证和检查﹐保证该项工作的完成效率、完成质量,同时确保工作过程的公开、公正及公平的行为;
2、督办:指由行政督察人员根据公司领导安排,对特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控,督促相关人员如期完成该工作,
确保公司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行为。

3、调查:指为了监督、督办需要,由行政督察人员对
某一特定事项展开的事实核实、并出具调查报告的行为。

四、督察对象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关联分公司、子公司。

五、督察依据及内容
(一)督察工作的开展主要依据以下内容:
1、公司的规章制度;
2、确定需督办事项的重要决定、决议、重要文件和工
作部署;
3、公司领导关于重要督察事项的批示;
4、国家法律法规。

(二)督察内容主要包括:
1、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依规)督察
即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是否存在有章不遵的情形,以及管理不严、标准不高等问题;并就公司管理制度的完整性、严谨性、合理性等提出督察建议。

2、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及完成质量(效能)督察
主要面向公司工作部署及计划目标,对工作任务各分解点(或节点)进行动态监督、监控,及时督察目标及质量的达成程度。

3、职业道德(廉政)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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