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出入厂区管理规定x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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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出入厂管理制度

物资出入厂管理制度

物资出入厂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公司物资的出入厂管理,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提高物资的管理效率和减少损耗,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为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资(包括工装设备、原材料、货物等)的出入厂管理。

三、主要内容1.出入厂手续1.1物资出入厂前,必须填写物资出入厂申请表,申请表应包含物资名称、数量、出入厂日期等信息。

1.3出入厂物资必须携带有效的出入厂凭证,方可通过物资管理部门安全通道。

2.出入厂检查2.1出入厂物资经过物资管理部门的检查,确保与申请表上的信息一致,且没有缺损。

2.2物资管理部门有权进行随机的抽查,确保物资出入厂手续符合要求。

3.物资交接3.1物资的接收人员必须核对物资名称、数量等信息,与物资申请表和实际出入厂物资保持一致,如有问题及时反馈给物资管理部门。

3.2物资的领用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填写物资出入厂使用清单,并在封装完好的情况下签字确认。

4.财产安全4.1所有物资出入厂必须经过物资管理部门的登记和记录,确保物资的安全可追溯。

4.2对于高值、易损、易失的物资,物资管理部门需要进行专门的安全保护措施,如视频监控、安全门禁等。

4.3物资管理部门必须制定健全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防火、防盗等。

5.异常情况处理5.1物资管理部门发现出入厂物资与申请表不符或者有问题时,应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2发生物资丢失、损坏等情况时,物资管理部门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调查处理。

5.3发生紧急情况或意外情况时,物资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保证人员的安全。

6.规范与纪律6.1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要求,不能私自带物资出入厂。

6.2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制度执行1.本制度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执行,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物资管理部门的工作。

2.物资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三篇

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三篇

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三篇篇一: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试行)一.目的为保证公司的安全运行,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使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厂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二、原则1、责权明确的原则;2、程序规范的原则;3、有效控制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均应遵循本规定。

四、职责后勤保障科负责进出德州福田公司人员、车辆、物资的管理。

五、内容及要求(一)人员出入管理1.本公司人员(1)公司员工进出公司大门必须主动出示胸卡,接受保卫人员的查验,方可进出公司;(2)公司员工在公司内应佩带胸卡于左胸或前胸,以便识别检查;(3)未携带胸卡的员工,在出入公司时应主动向保卫人员说明,待保卫人员与所在工作部门联系,确认系本公司员工后,方可进出公司;(4)正常工作期间本公司员工不得随意出入,生产区员工不得随意出入生产区域。

如遇特殊情况,可按规定办理手续,并将批准手续交门卫备查。

2.参观人员。

(1)政府机关、代表团、人民团体等进入生产厂区参观时,由综合管理科填写“参观申请登记单”,到后勤保障科领取参观证,由接待部门引导参观。

入厂参观时参观登记单由门卫签注入厂时间,参观完毕,由陪同单位收回参观证交回后勤保障科;(2)参观特定的区域,必须由主要领导批准;(3)如参观者临时到来,并由本公司副总以上领导陪同参观的,事前可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补填“参观申请登记单”,送门卫留存备查;(4)参观时间以正常工作时间为限,若遇节假日须提前通知。

3.公务人员(1)外来单位公务人员来公司办理业务时,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等)由门卫、接待员与业务部门电话联系,待准许后,填写会客单,持会客单进入公司,办完公务后由接待人员在会客单上签字,出门时交门卫留存备查;(2)长期在公司内工作的三包人员、配套厂家的业务人员应到后勤保障科办理“临时出入证”,持证出入。

临时出入证收取押金10元,待业务完成后交回证件退回押金。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办法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办法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厂区安全管理,规范人员、车辆及物资的出入,确保厂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车辆及物资。

三、人员出入管理1. 员工出入- 员工应佩戴厂牌,凭厂牌出入厂区。

厂牌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补办。

- 员工上下班应按规定时间通过指定的出入口,不得迟到早退。

- 员工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厂区,如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

2. 访客出入- 访客须在门卫处登记,填写《访客登记表》,注明来访事由、来访时间、被访人等信息。

- 访客经被访人同意后,由被访人到门卫处带领访客进入厂区。

- 访客在厂区内应遵守厂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区域。

- 访客离开时,应由被访人陪同至门卫处登记离开时间。

四、车辆出入管理1. 员工车辆- 员工车辆应凭车辆通行证出入厂区,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 员工车辆不得在厂区内超速行驶、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厂区交通秩序。

2. 访客车辆- 访客车辆须在门卫处登记,领取《临时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厂区。

- 访客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 访客车辆离开时,应将《临时车辆通行证》交还门卫处。

3. 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前,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注明车辆类型、货物名称、数量等信息。

- 运输车辆在门卫处接受检查,核对货物信息无误后,方可进入厂区。

- 运输车辆在厂区内应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不得随意倾倒货物。

- 运输车辆离开厂区时,应再次接受检查,确保货物与进入时一致。

五、物资出入管理1. 物资进入- 物资进入厂区时,应在门卫处登记,注明物资名称、数量、来源等信息。

- 贵重物资、危险化学品等特殊物资进入厂区,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物资进入厂区后,应及时送达指定地点,不得在厂区内随意堆放。

2. 物资带出- 物资带出厂区时,应凭相关部门出具的《物资出门证》。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1.概述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物资出入厂管理。

为了规范公司物资的出入,避免物资遗失、错发、误收、耗损、盗窃等情况的发生,提高物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资源的合理利用,现制定此规定。

2.物资出入规定2.1 物资入库规定2.1.1 物资入库凭证物资采购入库必须有采购单、采购合同、订货单等凭证,并得到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1.2 检验验收规定各部门(含分公司)在收到物资以后必须进行严格检验验收,按照检验规程进行检验。

对于品种、型号、数量、质量等指标均要逐一查对,如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入库,及时向供货单位提出责任和处理意见。

对于需要破损、污渍标注的货物,在验收凭证上明确注明,保管部门方可进入存放程序。

2.1.3 入库手续经过检验的物资,须提供采购单、验货单、委托检验单等资料,由保管部门填写入库单或者仓库管理系统进行入库操作。

2.2 物资出库规定2.2.1 物资出库凭证物资出库必须有领用单、借用单、调拨单等凭证,并需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出库。

如生产作业部门需要物资,必须提前填写生产计划和生产任务,由生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领用手续,并向保管部门報废或出售符合条件的大件、淘汰货等。

库房保管员需核对相应的资料,并查对出库物资的品种、型号、数量、及单价等指标。

2.2.2 物资出库手续领用人员须提供领用单、物资编号和名称,保管员在确认领用人员身份后,方可出库,出库手续完备后由领用人员办理领取手续。

2.2.3 物资返回及退库管理如领用部门未用完的物资,须按同样的手续返回库房,并在保管员发放的《库房物资领用单》上注明物资编号、数量、名称和剩余数量等内容,由库房保管员进一步确认和审批,在物资库存系统中登记入库,并将原领用单据进行注销。

3. 附则3.1 对于出入库管理规定的违反者,根据实际情况,将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依法依规问责,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3.2 物资责任人是各部门物资的共同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物资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保管、更新、更新等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制度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制度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维护厂区治安秩序,保障厂区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所有人员、车辆、物资的出入门管理。

第三条厂区出入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确保厂区安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厂区大门设有门卫,负责对进出厂区的人员进行验证和登记。

第五条厂区人员出入应佩戴工作证,工作证应随身携带,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第六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并佩戴临时通行证。

临时通行证由接待部门负责发放,并做好登记。

第七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厂区。

第八条厂区人员离开厂区时,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九条厂区大门设有门卫,负责对进出厂区的车辆进行验证和登记。

第十条厂区车辆应按照规定悬挂车牌,车牌应清晰可见。

第十一条外来车辆进入厂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并领取临时通行证。

临时通行证由接待部门负责发放,并做好登记。

第十二条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厂区,严禁违规停放车辆。

第十三条车辆离开厂区时,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第四章物资管理第十四条厂区物资出入门管理应遵循审批程序,严禁擅自携带、运输物资。

第十五条携带、运输物资出厂,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出厂手续。

第十六条出厂物资应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十七条严禁携带、运输国家明令禁止的物资出厂。

第五章罚则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出入厂行李管理规定(3篇)

出入厂行李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厂区管理,确保厂区秩序,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违禁物品、危险品进入厂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厂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员工及其家属、外来人员出入厂区携带行李的管理。

三、行李分类1.个人生活用品:包括衣物、洗漱用品、日常用品等。

2.工作用品:包括工作服、工具、资料等。

3.临时物品:包括临时携带的物品,如购物、探亲访友等。

4.禁止携带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毒品、枪支弹药、放射性物品、危险品等。

四、行李检查1.厂区安保人员负责对出入厂区的行李进行检查,确保不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

2.员工及其家属、外来人员应主动接受行李检查,配合安保人员的工作。

3.对疑似违禁物品、危险品的行李,安保人员有权进行开箱检查。

4.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李,安保人员有权予以扣留,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五、行李携带规定1.员工及其家属、外来人员出入厂区携带行李,应遵守以下规定:(1)行李不得超出规定尺寸,以免影响通道畅通。

(2)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毒品、枪支弹药、放射性物品、危险品等。

(3)禁止携带影响厂区环境卫生的物品,如食品残渣、垃圾等。

2.员工携带工作用品,应确保物品符合工作需要,不得携带无关物品。

3.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应遵守厂区相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

六、违规处理1.对违反本规定的,厂区安保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予以警告。

2.对多次违反本规定的,厂区安保人员有权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对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的,厂区安保人员有权予以扣留,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七、特殊情况处理1.因特殊情况需要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的,需提前向厂区安保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携带。

2.厂区安保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应严格审查,确保物品安全。

八、宣传教育1.厂区应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意识。

2.厂区应通过内部刊物、海报、广播等形式,宣传本规定的相关内容。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XX有限公司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1 目的:规范物资正常出入,保证物流正确有序畅通 2.适用范围:企业所有出入厂的物资、物品 3.职责:门卫负责对出门证进行查验,进出厂车辆货物进行核查和记录出厂物资经办人员负责办理出门证明,确保审批手续齐全,票物相符,并主动接受保卫人员检查4.运送进出物资的车辆及人员必须遵守企业规定,服从门卫管理进厂拉货的车辆须出示准运证,入厂时拉货人须办理临时出入证,24小时内有效,超时限续办如有物品随车入厂其运送人或车辆司机须在门卫处主动登记5.车辆出厂时应主动接受查验,并对出厂物资的正当性和票物符合性负责出厂时退还临时出入证,换取自己的有效证件;若临时出入证丢失罚款50元,超期退还罚款30元,罚款交财务后退还其有效证件并放行 6.物品出门须办理出门证明:所有物资的出厂必须有正当理由,必须有出门证明出门证明分为两类:一类是销售成品、其它物资及废旧物资所用的发货凭证,一式四联,需财务盖章;一类是由经办部门自己开具,写明出门事由的出门证出门证明必须写明下列项目:申请部门、1物资出厂原因、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经办人姓名、日期,各级签批出门证明必须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签字并盖章各种物资出厂手续的办理:成品发货:由仓库开具产品出货清单,销售部门经办人员开具发货凭证,财务核对无误后,加盖财务专用出门章如有特殊情况,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也可发货,但销售部门第一时间应到财务补办相关手续,并到门岗更换出门手续废旧处理物资:由生产设备等部门开具废旧物资处置单,财务人员核价计量、经办人和采购部门签字采购部门经办人到财务交款,财务核对后留存登记采购部门经办人员同时开具发货凭证,由财务人员加盖财务专用出门章如处理物资为主材、报废设备或价值高于元的废旧物资处置单还需总经理批准周转物资,进厂时需在门岗登记,出厂时由经办部门开具出门证,业务归口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保卫核对无误后放行样品:如为有偿样品,按成品发货程序进行办理;如为免费样品,需经办部门开具样品申请单,总经理批准后,开具发货凭证,财务办加盖出入专用章外借物品、工具:外借部门开具出厂证明,并写明归还日期及责任人,经部门经理签字后到门卫登记,归还后2注销外检、出外工作用物品:经办部门开具出厂证明,并写明外检单位、回厂日期及责任人,经部门经理签字并盖章后到门卫登记,归还后注销外协修理件:采购部门确定维修商后,经办部门开具出厂证明,相关部门签字确认,采购部门签字写明回厂日期、维修商,经办人到门卫登记备案归还后注销购进设备、备件、辅料等退货:经办人开具出门证明,由经采购部门经理签字盖章;如已做入库手续,须由采购部门办理退库,财务盖章;如为设备退货须总经理签字盖章,出门时门岗登记备案重要涉密技术经营资料和图纸:经办人开具出门证明,部门经理签字后,须总经理批准员工携带的私人物品,进厂时需在门岗登记,出厂时保卫核对无误后放行外来协作人员自带的物品或载运的有非我厂物资的车辆,进厂前应主动向门卫说明并登记,出厂时,除核对进厂时的登记外,还应出具有服务协作部门经理签字的出门证明7.门卫值勤时,要准确地做好进出厂车辆货物的登记、检查、核验,并在出门证明上签名,对于需归还的出厂物资门卫需每月对记录清查一次,写出未归还物资清单传递综合办经理,并要求责任人及时归还8.对在查验中发现的无出厂手续、手续不全、审批不全或票物不符或盗窃我厂物资的,门卫应禁止出厂,扣留物资和车辆,报综合办进行处理 9.原则上禁止晚上、节假日物资出厂若遇特殊情况,3。

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三篇_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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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三篇第1条员工、车辆、材料进出工厂管理规定(试行)-1 .为保证公司安全运行,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使员工、车辆、材料进出工厂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2 、原则1、明确责任和权利的原则;2、程序规范原则;3、有效控制原则。

三.适用范围:进出人员、车辆、材料,按本规定执行。

四+职责后勤保障科负责德州福田公司进出人员的管理、车辆、物资。

五、内容和要求(1)人员出入管理1.公司人员(1)公司人员在进出公司前必须出示胸卡并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2)公司员工应在左胸或胸部佩戴胸卡,以便于识别和检查;(3)未佩戴胸卡的员工在进出公司时应主动向保安人员解释。

只有在安全人员与他们的工作部门联系并确认他们是公司的员工后,他们才能进入或离开公司。

(4)正常工作时间内,公司员工不得随意进出生产区,生产区员工不得随意进出生产区。

如遇特殊情况,可按规定办理手续,并将审批程序提交门卫备查。

2.访客。

(1)当政府机构、代表团、人民组织等。

进入生产车间参观,综合管理部填写《参观申请登记表》,到物流部领取参观证,接待部指导参观。

进入工厂参观时,门卫将在参观登记表上签字。

参观结束后,随行单位将收回参观证,并交回后勤部门。

(2)对特定区域的访问必须得到主要领导的批准;(3)如访客临时到达,并由公司副总经理或以上陪同,可提前免办申请手续,但“访客申请登记表”应在当天完成,并送门卫备查。

(4)探视时间以正常工作时间为限,节假日必须提前通知。

3.公务员(1)外国单位的公务员来公司办事时,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等)。

)和门卫、接待员应通过电话联系业务部。

获得许可后,填写《接待表》,携带《接待表》进入公司,完成公务后在《接待表》上签字,外出时交给门卫备查。

(2)长期在公司工作的员工三包、支持工厂的业务人员到物流部办理“临时通行证”并取得卡。

10元将收取临时通行证的押金,并在业务完成后返还押金。

如果你丢失了它,你需要支付更换费用。

物资出入厂管理制度

物资出入厂管理制度

物资出入管理制度为加强物资进出公司管理,理顺程序,强化管理手续,确保公司物资不受损害,特制订《物资进出公司管理规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分公司以及厂区内施工队伍。

第一章管理职责1、公司所有物资的进出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未经公司领导特批,各部门不得越权办理不属于本部门物资的相关手续。

3、行政部当班安保人员负责出入物资的检查及物资出入手续的保管,交班时要将本班组的所有物资出入手续交由班长处汇总,每周一将所有出入手续交由办公室,由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类物资出门证,确保帐证一致,随时可查。

4、门卫有权对不明物品的出入、不符合要求的物资拒绝放行或接收,并及时与行政部取得联系,协调处理。

5、行政部定期检查物资出入情况,如发现违规、违纪、或不规范现象,将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对当事人及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6、安保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出入物资的数量及手续,对私自放行无手续物资的行为,公司将依照实际情况进行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物资进公司的检查与放行1、自带物资进公司需与相应部门办理进厂物资清单,双方签字确认。

经门卫查验无误后,准许进公司。

2、外来物资进公司首先要与相应部门取得联系,将物资送到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放置在厂区内任何区域。

3、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品由对应部门接管,经安全管理人员验证,确保容器不泄露、不污染,防护设施等完好,才准予进入公司,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安全区域。

第三章物资出公司的审批手续与放行条件1、物资出公司应由相关部门人员办理物资出门证,经主管部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手续齐全,门岗检查物品无误签字予以放行。

2、凡自带物资无登记手续的,且无出门手续的,出公司时不得放行。

3、如在夜间遇突发事件设备需出门的,经由主管经理口头同意后,主管领导通知行政部门出门的设备名称数量门卫放行,第二日上班需补齐出门手续。

4、公司部分物资需外出加工的,提前办理物资出门证,注明物资名称、数重, 经领导签字后放行,返厂时门卫人员需检查物资数量并填写返入时间。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修订)一、外来物品出入厂1、供货商自带物品进厂、供货商送货后空车、送货后拉走循环使用的物品、退货、换货等。

入厂: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供货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和非送本厂的物资品种及数量。

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交供货商。

出厂:1) 供货商自带的物品出厂或送货后空车出厂必须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2)循环使用的物品(如酿造车间的盐酸、甲醛空桶等),由供应部报保卫处备案,供货商运走这些物品时,门卫可凭有物品发出部门盖章的“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放行(第三联需填写出门物品名称、规格、数量)。

3)退货或换货①由供应业务员列出退货或换货物品,填写“出厂物资清单”并加盖部门章,然后持清单到企管部开具“公司物品往返凭证”,该凭证填写退货或换货物品的品种、数量及规格或预定返厂时间,供应业务员留存第二联,供货商凭第三联出厂,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②换货的物品返厂时,由门卫填写“进厂车辆登记表”,将第二联交送货人,收货部门收取“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并交供应业务员,供应业务员将该联与原留存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二联合并,表示物品已换回。

③供应业务员于每月16日根据已合并的“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二联汇总已返厂的换货物品的品种和数量,并将汇总单和已合并的两联凭证报企管部。

④企管部根据汇总情况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一联查对未换回物品。

2、外单位承担的基建、设备改造等施工项目有关物资,项目相应管理部门将项目工期(期间物资出厂有效)到企管部备案入厂: 1) 由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相关物资品种数量,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第三联交厂商。

2)公司相应的管理部门收取“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登记进厂的相关物资品种数量。

出厂:由公司相应项目的管理部门列出需出门的物品清单,加盖部门章后到企管部开具出门证,出门证使用“公司独立核算项目专用出门凭证”。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加强物资进出门管理防止财产丢失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加强物资进出门管理防止财产丢失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目的】加强物资进、出门的管理,防止公司财产丢失。

【适用范围】进出公司的物资。

【职责】1.门卫负责出门证的查验、审核。

2.物资部负责全公司物资出入所需的检验货物、签字、盖章。

【内容】1.各类物资出厂由主管部室负责出具由专人签发的统一正式出门证。

(出门证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2.出厂物资、设备等出门证要有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携带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3.遇有特殊状况不能开具出门证的,要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准出厂。

4.拉运物资出厂的车辆(含小车、面包车),出门时均应停车受检,主动出示出门手续并接受警卫的查验。

5.进厂车辆携带的物品要在门卫处认真登记,以便出厂时核对。

6.警卫应每月将出门证归类整理交办公室保存,不得丢失、涂改,以备存查。

7.出门证管理的归口部门与权限。

7.1.本公司产品(含成品和半成品,不合格品,废物料)的出厂由物资部开具出门证。

7.2.客户集装箱在我公司提货的,凭(出门证)和***加盖公司办公专用章出门证出厂。

7.3.原辅材料、废旧钢材、废料、废油、废旧包装材料由物资部和财务开具正式出门证。

7.4.废旧设备及其配套部件的处理出厂由设备科或财务部开具正式出门证。

7.5.凡经设备科同意来厂的外协单位所属的加工设备、机件和工具的出厂由设备科开具出门证。

7.6.需出厂加工的机件、材料和修理的设备由外出部门开具出厂证明,到设备科换取正式出门证。

7.7.工程所用施工材料(包括进厂施工的建筑队、安装队自备的工具和器具)的出厂由办公室开具出门证。

其它来厂施工单位的工具、器具、材料出厂由办公室开具出门证。

7.8.生活用品(含单身宿舍职工的生活用品以及外卖废品)的出厂由办公室开具出门证。

7.9.电工、修理工因公外出工作携带的工具、材料等出厂必需有所在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经办人、主管领导、携物人签字的临时出门证方可出厂,缺一不行。

7.10.凡开具出门证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开具出门证,按出门证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对到有关部门换取出门证的部门,换取时必需携带有本部门开具的有关证明,方可换取。

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及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及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及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及物资出门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1、凡外来人员出入厂区,必须服从保卫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出入门程序,按保卫人员要求办理出入手续。

2、销售客户、供应客户、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并由公司接待人员陪同。

外来人员不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生产车间。

3、到公司处(科)室联系业务的外来人员,必须经保卫人员联系,由处(科)室负责人批准,登记后按保卫人员指定路线入厂,严禁外来人员在接待区域以外走动。

4、凡外来人员必须从指定门口出入。

进入厂区,有效证件必须随身佩戴在明显位置。

5、保卫部门要严格物资出门检查,杜绝物资流失。

二、工作程序1、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大门工作程序1.1 凡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必须从指定大门出入。

1.2 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前,门卫与接待单位要作好衔接,经接待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严格按程序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1.3 登记程序:→填写《外来人员车外来人员入公司→出示有效证件→联系部门(人)并经同意后辆检查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暂扣有效证件或收取10元押金)→出公司检查、登记→收回临时出入证(返还有效证件或押金)、填写离公司时间。

1.4 凡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必须由接待部门安排专人带领或按指定路线行走,并佩戴临时出入证,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由公司接待人员陪同。

1.5 政府部门或上级相关重要业务部门来公司时,公司各对口部门要事先通知门卫,说明车辆号码和人员情况等具体事项,必要时到大门口迎接;重要客户、上级领导来公司参观、访问时,综合办要指定专人到大门迎接,或由综合办通知门卫予以放行。

1.6 上级主管领导或重要业务部门来公司时,综合办或对口部门事先未接到通知的,由值班门卫立即联系综合办或责任部门,并做好导向工作。

1.7 凡外来联系公司领导者,门卫要先联系综合办,由综合办联系公司领导。

综合办将联系公司领导情况及时告知门卫,门卫根据综合办意见做好接待。

物资出入厂区管理办法

物资出入厂区管理办法

物资出入厂区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加强物资(各类原料、五金、基建材料、维修设备、办公用品、废旧物资等)出入厂区的规范管理,使公司出入厂区的物资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出入厂区物资。

3.管理职责3.1办公室为物资出入厂区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物资出入门证的发放。

3.2协警分队负责厂区物资出入管理的执行、监督和检查工作。

3.3 厂区各部门根据本办法协助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物资出入的管理、解释和说明工作。

4.物资出入门证领用管理4.1各部门在领用物资出入门证时,需持有部门负责人(如部门负责人出差时由部门负责人第一代理人代签)与经办人签名的领料单,到相应办公室领取,一次只许领用一本。

4.2办公室在发放物资出入门证时必须在出入门证正反面与骑缝处敲办公室章,并登记物资出入门证第一份与最后一份编号,办公室登记后以邮件形式发至协警队长处,以备核查。

4.3物资出入门证用完后,存根本交协警队长存档备案。

4.4物资出入门证开据错误时不得撕毁,应在错误联注明此联作废。

5.物资出入门管理5.1 物资进门时,由当班协警开据物资出入门证,由送货人携带客户联至相关仓库,经仓库管理人员确认并在客户联上签字,出门时由送货人带回当班协警处。

5.2物资出门时,必须由相关部门开据物资出入门证,明确带出厂区的物资名称、规格与数量,经相应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交由当班协警核实并签字后放行,出门联由警队存档。

5.3 如遇物资急需带出厂区,而相应物资部门负责人不能及时审核并书面确认“物资出入门证”,需该负责人以电话方式告知协警处,事后补签。

6. 其他6.1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出门证,警队一律不予放行。

6.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办公室。

下面红色部分是赠送的总结计划,不需要的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精选)XX年,我工区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一年来,在工区全员的共同努力下,工区安全生产局面良好,总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更加牢固可靠。

建设单位关于规范工程物资进出厂区的规定

建设单位关于规范工程物资进出厂区的规定

关于规范工程物资进出厂区的规定各相关单位: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依据公司工程施工管理手册相关规定,为规范工程物资出门管理,现通知下。

一、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需外出物资时,能直接明确识别公司不生产、不采购的物资时(如夯机、桩机、塔吊、配重类、卷扬机、工具房等大型施工机具),执行以下程序:责任施工单位出具书面证明一一加盖施工单位项目部印章一一现场施工员清点核实,签字确认(属实,同意外出)一一书面证明随外出物资一起交门卫一一门卫按书面证明清点核实一一清单与实物两相符后放行。

工程进入开车阶段后,所有物资外出需按程序办理出门证。

二、土建日常施工类物资外出(如架管、管扣、架板、膜板、吊架、地砖、墙砖、木板龙骨类等):责任施工单位项目部填写出门证申请单一一加盖施工单位项目部印章——土建现场施工员清点核实,签字确认(属实,同意外出)——控制组开具出门证一一随外出物资交门卫一一门卫按出门证清点核实一一清单与实物两相符后放行。

其他土建类物资需经土建专业负责人签字确认(钢筋头等废旧物资另需控制组实地检查、项目部领导批准)。

三、安装施工类物资外出:责任施工单位项目部填写出门证申请单一一加盖施工单位项目部印章一一现场安装施工员或项目负责人清点核实并签字确认(属实,同意外出)一一控制组开具出门证一一随外出物资交门卫一一门卫按出门证清点核实一一清单与实物两相符后放行。

凡安装施工下脚料类物资外出(钢材类料头W30厘米、电缆头类WIO厘米)需经对口工艺(设备、电气)专业组长签署意见、控制组实地检查、项目部经理批准。

四、防腐保温施工类物资外出:责任施工单位项目部填写出门证申请单一一现场施工员清点核实一一防腐保温施工主管签字确认(属实,同意外出)一一控制组开具出门证一一随外出物资交门卫一一门卫按出门证清点核实一一清单与实物两相符后放行。

五、附件附件一《施工单位物资出门申请单》附件二《自购物资出门申请单》项目部2018年8月11日附件一:施工单位出门申请单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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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出入厂区管理规定xgd绍东能函字,2011,XX号物资出入厂区管理规定绍兴东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制度由绍兴东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出。

Q/HAHG01.32-2008物资出厂管理规定1. 总则1.1制订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物资的出厂管理,堵塞漏洞,杜绝和降低因非正常原因所造成损失。

1.2本规程所指的物资,涵盖所有需从厂区内移到厂区外的公司财物、职工个人财物以及第三方单位或个人的财物等。

主要有:(1) 发出的公司货物,包括但不限于成品、半成品。

(2) 生产或生活过程产生的库存积余物资或经报废处理后的有价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成品半成品(含次品)、固定资产、原辅材料、设备和机工具、办公设备、试制品、固定装置及设施等,需销售、变卖、转让或馈赠给公司职工或第三方的。

(3) 生产或生活过程产生的无利用价值或无变卖价值的积余物资、或在办理了报废处理手续后无利用价值或无变卖价值的库存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报废产品,报废固定资产,报废原辅材料,报废设备、机工具、办公设备、试制品、固定装置及设施等。

(4) 生产或生活过程已经消耗或报废的可变卖或回收的废品或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纸板箱、废旧纸袋、废旧塑料、废旧塑料袋、废旧塑料桶、废铁桶、废铁屑、废锌块、食堂剩饭菜等。

(5) 生产或生活过程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垃圾。

(6) 外运到公司其他办公地点、住宿点或经营点使用或维修的公司物资。

(7) 外借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的公司物资。

(8) 公司职工个人随身或随车携带进厂的物资需出厂的。

(9) 搭拼于本公司的货物一道购入后运送到本公司、但所有权不属本公司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原辅材料、设备、机工具等),需从厂区运到该第三方搭拼单位或个人的。

(10) 租赁在本公司厂区内的第三方单位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产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机工具等),以及其他第三方单位(主要指从事土木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水改工程、设备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等各种类型的施工单位)因工程施工或维修需要,由其携带或购入进厂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备、机工具及原辅材料等;或宾客到公司访问时随身或随车携带进厂的物资。

人员物资进出厂区管理办法

人员物资进出厂区管理办法

人员物资进出厂区管理办法总则一、为加强行人、车辆出入厂区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秩序,保障公司治安、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员工、来访人员和各类货物出入厂区,均适用本办法。

三、人事行政部负责对本办法实施的日常监督和指导,门卫保安组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和贯彻执行。

员工进出四、员工上下班进出厂区过程中,门卫保安须按以下规定实施管控:4.1 站立于大门两侧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员工安全有序进出厂区。

4.2 密切关注行人、车辆进出厂区情况,发现异常(如:刷卡考勤后外出),立即询问、制止并记录上报。

4.3 严禁行人、车辆私自携带危险物品或公司物资进出厂区,一经发现,立即制止、记录并上报。

五、员工上班期间外出,须凭出门证、出差单、请假单、加班单、调休单等相关单据,并于出厂时将单据主动交门卫保安审核、保管。

无相关单据或审批签名不符合规定的,门卫不得擅自放行。

访客进出六、访客进厂管理。

6.1 外来访客要求进入厂区的,门卫保安应主动上前询问来访事由,并进行电话核实。

未能核实的,不予放行。

6.2 通过核实的访客,门卫保安应引导其办理好进厂登记手续后,予以放行。

6.3 对驾车来访的人员,门卫保安应要求并引导其规范停车。

七、访客离开时,门卫保安应及时作好相关记录。

八、如遇员工亲友因私到访,门卫保安应热情接待,并通知员工本人来门卫值班室会面。

九、上班期间,员工不得带小孩进入厂区。

十、禁止推销人员或小商小贩进入厂区。

货物进出十一、货物进入厂区,收货联系人应主动至公司门卫接引或提前向门卫保安告知情况。

保安应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告知或引导对方至对应卸货点。

十二、货物出厂须按要求收取或查验物资出门证或相关出库、交易凭证后方可放行。

门卫保安应认真审核货物出门证及其它相关凭证记载内容是否完整,签发是否符合规定,实物与记载内容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暂缓放行并立即向对应部门或人事行政部报告情况,由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处理。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资出入厂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出入生产区物资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安全保卫部是物资进出生产区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由安全保卫部经警队负责本规定的具体执行。

第四条生产管理部是化工原料及各种产品、半成品、次品、不合格产品,标准的制定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化工原材料及各种产品、半成品、次品、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审批。

第五条公司所属其他各部门及与我公司有业务联系的对外部门,均严格遵守本规定,配合安全保卫部的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六条公司统一出具介绍函,各领用部门加盖本部门公章,由主管人员签字后生效,安全保卫部负责监督管理。

第七条成品销售由销售公司开具缴款提货证明,经经警检查进厂,装车完毕,由发货部门开具物资出厂证,拉运人员持出厂证出厂时,将出厂证交经警并在出厂记录登记后经警检查验货完毕后方可出厂。

第八条拉运半成品、次品、不合格产品、废旧化工原材料及包装,废旧零配件、金属材料、机具、设备,必须持相关职能部室开具的提货证明,办理车辆入厂证进厂提货,发货部门根据提货单严格执行发货任务,并出具发货证明,经相关职能部室检查,出具物资出厂证,拉运人员持该证经经警检查登记出厂。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及检维修用机具设备进出厂区需到项目建设部或设备机动部办理进出厂机具设备清单,持该清单经经警检查进出厂区。

需出厂检维修及校验的设备在设备机动部办理设备物资出厂申请单,经经警检查登记出厂。

临时工机具出厂必须在经警处登记经经警核对后方可出厂。

第十条化工原材料进厂需持送料单据和入厂证经经警检查核实后方可放行,经经警检查空车出厂。

如特殊原因带货出厂,须有关部门开证明或持物资出厂申请单方可出厂。

第十一条物资装备部送货车辆由物资装备部人员陪同并开具准入证,持供货单据经经警检查核对后进厂,出厂经经警检查空车出厂。

第十二条所有物资出厂证在物资出厂时由经警收回并妥善保存。

人员及物品出入厂区管理规定

人员及物品出入厂区管理规定

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人员及物品出入登记程序,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 范围所有进入公司区域人员、车辆及物品。

3 职责各部门主管、安全管理人员、保安员为本制度监督责任人,负责执行本制度的实施监督工作。

4 工作程序4.1员工出入管理4.1.1本公司员工及来访者一律经一号门岗进入厂区;二号门岗为物流岗,禁止公司员工从该岗进出厂区;非本人上班时间禁止进入,如有特殊情况,需报经部门主管或行政管理部审批后方可进入;4.1.2员工进入厂区均应佩戴厂牌(正面朝外),任何人不得着拖鞋出入,且生产一线员工不得着凉鞋、高跟鞋作业,男士不得留长发;违者保安员有权阻止其进入;4.1.3凡进入厂区员工必须将火机、火柴等一切火种留置一号门岗保安室,由当班保安员登记代为保管,待来员离开时返还;4.1.4上班时间员工外出需凭部门主管签准的<人员外出放行条>放行;部门主管外出凭总裁办签准的<人员外出放行条>或<车辆派车单>放行;已办理请假手续的员工可凭人事部出具的<人员外出放行条>放行;4.1.5员工骑车(包括摩托车)进入厂区途经门岗大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将车辆停放在办公大楼前东面的露天自行车场;厂区内严禁骑车(载货车辆及保安巡逻车除外);4.1.6所有外来邮件及包裹均由一号门岗保安员代收,登记后于当日内发放至当事人(或部门)手中;属于员工私人物品的于厂门外现场交接,不得带入厂区内。

4.2外来人员进厂探访管理4.2.1凡与本公司无业务往来之人员(含员工家属及亲友)严禁进入厂区;未经许可或未办理访问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厂。

4.2.2到办公楼或生产车间区域探访管理4.2.2.1进厂探访控制流程:保安员先询问来人(或车辆)探访事由→与被访人或部门通电话确认→对来访人证件进行验证→随车物品的检查→要求来访人员将其危险物品(打火机、火柴等火种或易燃易爆物)、摄像器材等留置保安室代为保管→开具<出入通知单>→发放“来访证”→放行;4.2.2.2探访出厂控制流程:被访人员在来访人的<出入通知单>上回签→来访人将“来访证”及回签后的<出入通知单>交返门卫室保安员→保安员核实→检查随车带出物品→返还代保管物品→放行;4.2.2.3所有外来探访人员均凭门卫发放的绿色“来访证”(证件编号代码为B;此证限办公楼区域使用)进入办公楼,再由行政文员负责引领到相关部门;4.2.2.4如来访人员需到访车间,则由被访人员登记并经行政管理部负责人(或总裁办)同意后,再由行政管理部收回绿色“来访证”后换发可到车间探访的红色“来访证”(证件编号代码为M;此证限到访车间使用),且被访人员必须全程陪同来访人到访车间;4.2.2.5外来应聘人员需到车间试工的,由人力资源部验证后发放白色“应聘人员来访证”(证件编号代码为L,此证限应聘人员使用),并电话通知试工车间主管前来一号门岗接应陪同,试工完毕后由所在车间派人送回一号门岗后交人力资源部有关人员接待。

物资出入厂管理制度

物资出入厂管理制度

物资出入厂管理制度一、材料、配件出(入)门证办理程序1、院外单位领料出厂时,到供应科办理出(入)门证,如实填写材料配件出(入)门证的各项内容后加盖领料单位经办人章、供应科经办人和负责人章并签字,同时供应科做好登记。

2、材料、配件出厂时将上述盖章签字完整的材料,配件出(入)门证的笫一联(出厂门卫联)交出厂门卫,进入院外单位时,将(入厂门卫联)交入厂门卫。

3、材料、配件入接受单位后,需在材料、配件、出(入)门证第三联(验收联)加盖接受单位负责人章并签字,山接受单位经办人于24小时内返回供应科,以备核查。

4、公司院外单位间办理材料、配件调拨时,仍按上述出(入)厂要求办理,供应科现场监督执行。

5、集团公司内部调拨物资,以物资经销中心、租赁分公司调拨单作为出门证。

二、互转件出(入)门证办理程序(一)有工作号互转件出(入)门证办理程序院内单位程序1、公司院内互转件办理程序,公司院内单位互转到院外单位时,到生产办办理出(入)门证,如实填写互转件出(入)门证的各项内容后加盖出厂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章并签字,生产办调度核准后加盖个人名章并签字,并做好登记。

2、院内互转件出厂时将上述盖章签字完整的互转件出(入)门证的第一联交出厂门卫;进入院外单位时,将第二联交入厂门卫。

3、接受单位接受互转件后,需在互转件出(入)门证笫三联(验收联)加盖接受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章并签字,由接受单位经办人于24小时内返回公司调度,以备核查。

院外单位程序1、公司院外单位互转到院内单位时,由出厂单位如实填写互转件出(入)门证的各项内容,加盖本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章并签字。

2、出厂互转件出厂时将上述印章签字完整的互转件出(入)门证第一联(出厂门卫联)交出厂门卫,由出厂门卫用电话向厂值班调度核实后在第一联(出厂门卫联)代签调度姓名,同时调度做好记录;进入接收单位时,将第二联(入厂门卫联)交入厂门卫。

3、接受单位接受互转件后,需在互转件出(入)门证第三联(验收联)加盖接受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章并签字,山接受单位经办人于24小时内返生产办调度室,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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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东能函字﹝2011﹞XX号物资出入厂区管理规定
绍兴东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制度由绍兴东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出。

物资出厂管理规定
1.总则
1.1制订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物资的出厂管理,堵塞漏洞,杜绝和降低因非正常原因所造成损失。

1.2本规程所指的物资,涵盖所有需从厂区内移到厂区外的公司财物、职工个人财物以及第三方单位或个人的财物等。

主要有:
(1)发出的公司货物,包括但不限于成品、半成品。

(2)生产或生活过程产生的库存积余物资或经报废处理后的有价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成品半成品(含次品)、固定资产、原辅材料、设备和机工具、办公设备、试制品、固定装置及设施等,需销售、变卖、转让或馈赠给公司职工或第三方的。

(3)生产或生活过程产生的无利用价值或无变卖价值的积余物资、或在办理了报废处理手续后无利用价值或无变卖价值的库存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报废产品,报废固定资产,报废原辅材料,报废设备、机工具、办公设备、试制品、固定装置及设施等。

(4)生产或生活过程已经消耗或报废的可变卖或回收的废品或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纸板箱、废旧纸袋、废旧塑料、废旧塑料袋、废旧塑料桶、废铁桶、废铁屑、废锌块、食堂剩饭菜等。

(5)生产或生活过程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垃圾。

(6)外运到公司其他办公地点、住宿点或经营点使用或维修的公司物资。

(7)外借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的公司物资。

(8)公司职工个人随身或随车携带进厂的物资需出厂的。

(9)搭拼于本公司的货物一道购入后运送到本公司、但所有权不属本公司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原辅材料、设备、机工具等),需从厂区运到该第三方搭拼单位或个人的。

(10)租赁在本公司厂区内的第三方单位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产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机工具等),以及其他第三方单位(主要指从事土木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水改工程、设备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等各种类型的施工单位)因工程施工或维修需要,由其携带或购入进厂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备、机工具及原辅材料等;或宾客到公司访问时随身或随车携带进厂的物资。

1.3厂区内任何物资需出厂的,除1.2条中第(5)类的“不可回收垃圾”、第(8)类的“职工个人随身或随车携带物”以及第(11)类的“宾客到公司访问时随身或随车携带进厂的物资”的出厂直接到门卫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可以直接出厂外,其他类别的物资均须事先到总务处办理《物资出厂证》后,由出货人持《物资出厂证》及相应的附单方准出厂。

不符合手续的物资不得出厂,或补办相关手续直至符合后方准出厂。

具体规程详见第2章到第13章。

1.4《物资出厂证》由发货单位(人)或承载单位(人)提出,总务课保卫主管负责办理,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办理。

发货单位(人)或承载单位(人)须向办证员提供第2~12章中所规定的附单或其复印件(详见附表十五)等的证明材料,办证员须妥为保管这些附单。

《物资出厂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总务课
存留,第二联由运载车辆或收货单位随货出行时交门卫校验(校验无误后由门卫存留),第三联由出货人随货同行。

保卫主管在出具《物资出厂证》时,必须按发货单位出具的附单上的记载,准确登记该《物资出厂证》上的包括但不限于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基本要素,并登记所提供附单的名称及编号,以供追溯。

1.5物资出厂时,由门卫保安按本规程校验出厂物资的出厂手续。

符合本规程手续的物资即予放行。

对手续不完备的出厂物资,门卫须向出货者做好解释工作,劝其按本规程的规定,向相关部门补办手续直至完善后方准放其出厂;对无任何出厂手续、或因手续不完备又不肯补办的,门卫必须先予查扣,然后报总务课依公司相关规章处理。

1.6本文中的第三方,是指除公司和公司职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1.7附表一、《物资出厂证》;附表十五、《办理物资出厂许可证必备的附单一览表》
2.发出货物的出厂规程
2.1成品、半成品因销售需出厂的,由出货人凭生管部出具的《产品发货通知单》,到总务课保卫主管处办理《物资出厂证》。

2.2出货人在货物出厂时,持《产品发货通知单》和《物资出厂证》的校验联,交门卫保安进行货证相符后方准出厂。

2.3附表二、《产品发货通知单》样张。

3.库存积余或报废后的有价物资在销售、变卖、转让或馈赠时的出厂规程
3.1生产或生活过程产生的库存积余物资或经报废处理后的有价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成品半成品(含次品)、固定资产、原辅材料、设备和机工具、办公设备、试制品、固定装置及设施等,需销售、变卖、转让或馈赠给公司职工或第三方的,在出厂前,首先必须按《废料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办妥报废手续。

3.2持经批准的《报废证明》复印件,以及财务部门开具的销售收款发票,向保卫主管处办理《物资出厂证》。

办证员须存留一份《报废证明》复印件。

3.3出货人在货物出厂时,持《物资出厂证》的校验联,并附《报废证明》复印件和财务部门开具的销售发票,交门卫保安校验,货证相符方准出厂。

3.4附表三、《报废目录》;附表四、《报废证明》。

4.库存积余或报废后无利用价值或无变卖价值的物资的出厂规程
4.1生产或生活过程产生的无利用价值或无变卖价值的积余物资、或在办理了报废处理手续后无利用价值或无变卖价值的库存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报废产品,报废固定资产,报废原辅材料,报废设备、机工具、办公设备、试制品、固定装置及设施等,在出厂前,首先须按《废料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办妥报废手续。

4.2持经批准的《报废证明》复印件,向保卫主管处办理《物资出厂证》。

办证员须存一份《报废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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