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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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预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预包装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预包装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食品生产管理第八条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许可条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九条食品生产过程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保持生产环境整洁、卫生。

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原料、添加剂、包装材料等物料的质量,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微生物控制,防止食品污染。

第四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二条预包装食品销售企业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过程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保持销售环境整洁、卫生。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十五条食品销售企业不得经营下列预包装食品:(一)无生产许可证或者无合法来源的预包装食品;(二)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三)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四)其他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

第五章食品标签管理第十六条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标注食品标签,包括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联系方式、食品成分或者成分表、营养标签、食品安全警示标志等。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摘要预包装食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食品形态之一,而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消费者健康的关键一环。

本文将从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相关法规、管理要点等多角度进行探讨,旨在全面了解和执行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预包装食品已成为人们日常饮食的主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预包装食品的品种繁多、生产加工复杂,使得预包装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建立完善的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保障消费者权益预包装食品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 促进企业发展规范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

3. 维护社会稳定食品安全事故往往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法规1.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对预包装食品的生产加工、标识、检验检测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企业必须严格依法生产。

2. 《预包装食品管理条例》《预包装食品管理条例》是针对预包装食品颁布的具体管理规定,明确了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要求、生产加工环节的要求等,为企业提供了操作性指导。

四、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要点1. 产品设计企业在设计预包装食品时应考虑到消费者的健康需求和产品安全性,避免使用有害物质或加工不当导致食品安全隐患。

2. 生产加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生产加工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避免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五、结论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消费者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企业和消费者都应对此高度重视。

未来,随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提高,预包装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将得到更大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的食品保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预包装食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消费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预包装食品安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预包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包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和人员,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三章食品安全要求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并对其进行查验、检验和质量控制。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食品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消费等信息,保证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食品标识管理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对食品进行标识,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名称、成分表、保质期、生产日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生产、销售无标识或者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食品。

第五章食品储存和运输管理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等要求,合理选择储存和运输方式。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通用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通用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通用6篇)第1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三)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

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6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部经理、班组长和质检部经理、助理以及质检员组成。

四、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六、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

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

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八、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

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预包装食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预包装食品的安全卫生对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预包装食品的安全性,制定并实施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2.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预包装食品的生产、包装、存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公众健康。

2.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生产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

2.3 职责分工•企业管理层: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执行到位。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生产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卫生消毒工作,保证生产过程卫生安全。

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3.1 原料采购管理•严格选择合格供应商,签订相关协议,确保原料供应的质量安全。

•对进货原料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存储。

3.2 生产管理•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保证每道工序符合卫生标准。

•进行食品生产全程监控,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3.3 包装管理•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并进行严格检查。

•包装生产环境必须符合卫生验收标准,确保食品包装过程的安全无污染。

3.4 质量检测•对生产出的预包装食品进行检测,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配备专业的质检人员,进行定期检测,并作出相应处理。

四、食品安全事件处理4.1 安全事件分类•食品质量问题: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及时召回、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食物中毒事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众安全。

4.2 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当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各部门按照预案,快速有效地做好灾害应对工作。

五、食品安全培训对相关部门及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六、总结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保障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保障。

包装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包装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包装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加强包装预包装食品的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包装预包装食品的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

第三条包装预包装食品在生产、销售和经营过程中,应遵循“安全、卫生、规范、诚信”的原则,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包装预包装食品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操作流程等。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包装预包装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章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第六条本单位在进行包装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活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选择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杜绝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包装材料。

(二)严格控制食品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卫生,确保生产场所和设备的清洁、无异味和无污染。

(三)制定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准确记录食品的生产信息,以便对食品质量问题进行追溯和处理。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对包装预包装食品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和操作人员进行定期检验和评估,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三章食品销售和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第八条本单位在进行包装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和经营活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加强食品质量检验和监控工作,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三)维护食品销售环境的清洁、整洁、卫生,杜绝存放、展示和销售过期、变质或有异味的食品。

(四)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对消费者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对食品销售和经营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整改,确保食品销售和经营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对包装预包装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食品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预包装食品管理制度文本

预包装食品管理制度文本

(原创实用版5篇)编制人员:_______________审核人员:_______________审批人员: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序言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5篇《预包装食品管理制度文本》,供大家借鉴与参考。

下载后,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射!(5篇)《预包装食品管理制度文本》篇1预包装食品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公司的预包装食品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的食品和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已经确定量化的场所。

3. 预包装食品的采购、验收、存储、加工制作、配送等环节,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采购管理1. 预包装食品的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2. 采购时应核对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确认所采购的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

3. 采购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确保所采购的预包装食品符合本制度的要求。

三、验收管理1. 预包装食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对照采购合同、送货单等相关单据进行清点验收,并对照采购清单逐一核对。

2. 验收时应检查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质量问题等。

3. 验收合格的预包装食品应及时入库,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存储管理1. 预包装食品应按照品种、批次、保质期等要求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预包装食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3. 存储时应根据产品的储存要求,分别存放在相应的区域,并做好标识。

五、加工制作管理1. 预包装食品的加工制作应严格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操作。

《预包装食品管理制度文本》篇2预包装食品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所指的预包装食品,是指按照规定标有保质期以及生产日期、厂家、品名等信息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管理制度

预包装食品管理制度

预包装食品管理制度篇一: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制度文件编号:一、严格遵守国家《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预包装食品标签设计、印制必须符合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国家对食品标签的相关规定。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由落实专人负责,应对设计的预包装食品标签进行核查,检查标签的印刷质量,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预包装食品标签完成设计后,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印制。

四、建立预包装食品标签样张情况的台帐,详细记录产品名称、商品条码编号、规格、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等。

五、严格预包装食品标签领用手续,负责管理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的同志在发放预包装食品标签时应查验领用手续,并填写预包装食品标签领用情况的台帐。

六、若某种产品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停止使用后,应对库存的该种预包装食品标签进行封存。

七、产品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预包装食品标签使用情况的台帐长期保存。

篇二:操作流程——零售预包装食品(实物经营)××(公司名称)食品经营操作流程1.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取得食品经营资格。

2.按照《索证索票制度》和《协议准入制度》的要求对食品供货商进行经营资格审查,验明所进仪器的“三证”合格检验报告书等证明文件。

3.按照《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要求对食品质量进行检查,并按照《进货台帐制度》对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行登记,建立台帐。

4.按照《销货台帐制度》和《质量自检制度》的要求,对销售食品进行登记备查,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5.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的要求,公示经销食品的安全信息,确保经销食品安全信息准确、有效,发现食品安全不稳定因素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停止销售。

6.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是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而预包装食品是现代人日常生活中使用最多的食品类型之一。

针对预包装食品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预包装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法律依据、管理对象、管理要求等多个角度探讨预包装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法律依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多条法律依据。

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

2015年新增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保障国家食品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义务,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也作出了明确规范。

此外,预包装食品的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还需参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通用品质安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GB 7718)等相关标准规范。

二、管理对象预包装食品的管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群:(一)食品生产者:预包装食品的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标准操作规程生产食品,并对生产过程中的原辅材料、现场环境、设施设备等因素进行监控和追溯,确保产品的安全与合规。

(二)食品经营者:销售者在经营预包装食品时,应认真理解生产商提供的产品说明,并在销售现场保证产品的保存环境符合要求,确保产品不会被污染、受潮变质、质量降低等。

(三)消费者:消费者是预包装食品的最终使用者,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参与者。

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标准等信息,通过自身的选择和消费维护自己的安全。

三、管理要求为了确保预包装食品的安全性,国家对预包装食品制定了细致的管理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严格控制原辅材料及加工过程食品生产者在生产预包装食品时,应该从源头开始,尽可能地挑选质量优异、无污染的原辅材料。

加工过程应严格按照产品的标准和工艺进行,生产车间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使用劣质、污染的原辅材料或加工设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销售的预包装食品。

三、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的全面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督人员。

四、原料采购与验收1. 原料采购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原料供应商应具备合法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验收人员应检查原料的外观、气味、包装等,对不合格的原料予以拒收。

五、生产过程控制1. 生产过程应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 生产设备、工具、容器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3. 生产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国家规定,严禁使用非法添加剂。

六、产品质量检验1. 企业应设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产品检验工作。

2. 产品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感官、微生物、理化指标等。

3. 不合格产品严禁出厂销售。

七、产品追溯与召回1. 企业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记录原料采购、生产、检验、销售等信息。

2. 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及时通知消费者和相关部门。

八、员工培训与健康管理1.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2. 员工应持健康证明上岗,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九、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散,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十、监督检查1. 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 企业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一、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预包装食品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

第三条预包装食品是指在食品加工过程中,经计量、包装,并贴标签的食品。

第四条预包装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包装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二章生产经营许可第五条制造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必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并符合以下条件:(一)拥有适宜的生产设施和设备;(二)具备科学合理的生产工艺流程;(三)拥有安全的原料来源;(四)有合格的管理人员和员工。

第六条经营预包装食品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应当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达到以下条件:(一)经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二)质量安全管理措施有效;(三)具备科学合理的库存管理制度;(四)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第七条食品监督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予以拒绝许可或者吊销许可。

第三章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第八条预包装食品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确保食品的合格率达到100%。

第九条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审查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条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质量监控制度,对进货食品进行核查验收,并建立进货台账,及时跟踪退货情况。

第十一条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标签信息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标签内容真实、准确、清晰。

第十二条食品质量监管部门有权对预包装食品进行检验抽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章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第十三条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预包装食品安全制度范本

预包装食品安全制度范本

预包装食品安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包装食品的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预包装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诚信的原则,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所生产的预包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预包装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食品安全工作。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五)组织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第三章食品生产过程管理第六条预包装食品生产过程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原料采购、验收、检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二)生产工艺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三)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四)食品储存、运输、装卸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五)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六)食品标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四章食品销售过程管理第八条预包装食品销售过程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第九条预包装食品销售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食品储存、运输、装卸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二)食品销售场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三)食品展示、陈列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四)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五)食品标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六)食品追溯体系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例(四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例(四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例(适合个体工商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进货查验制度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2、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预包装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预包装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预包装食品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三、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2. 加强对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3. 提高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确保食品安全。

四、职责分工1.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 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负责对预包装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五、制度内容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2)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有合格的食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设施设备;(4)有合格的食品检验人员。

2.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等信息;(2)标注营养成分表,符合国家标准;(3)标注警示语和注意事项,如“勿食变质食品”、“儿童不宜食用”等。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确保食品安全:(1)严格执行原料采购、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卫生要求;(2)对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食品安全;(3)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4)加强员工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4.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们将共同努力,确保预包装食品安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预包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储存、运输等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2. 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3. 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4. 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5. 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二章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第四条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品种、数量、生产条件等要求进行生产。

第五条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发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执行。

第六条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第七条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延续、变更、注销等事项,应当依法公开、透明。

第三章食品原料、添加剂及包装材料管理第八条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

第九条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并对其产品质量负责。

第十条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 无污染,不得含有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害物质;3. 包装标识清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预包装食品卫生制度范本

预包装食品卫生制度范本

预包装食品卫生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包装食品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预包装食品。

第三条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二章食品生产卫生要求第四条生产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食品生产场所和设施;(二)有具备食品生产知识和技能的专职或者兼职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包装材料和容器;(四)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食品生产设备和工具;(五)有完善的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和卫生管理制度。

第五条生产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一)食品原料采购、验收、检验、储存、使用制度;(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三)食品生产设备和工具的清洗、消毒、保养制度;(四)食品生产环境的清洁、消毒、通风制度;(五)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卫生检查制度;(六)食品包装材料的采购、验收、检验、储存、使用制度;(七)食品包装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制度;(八)食品储存、运输和销售的卫生管理制度;(九)食品召回制度;(十)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六条生产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七条生产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三章食品销售卫生要求第八条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销售规模相适应的食品销售场所和设施;(二)有具备食品销售知识和技能的专职或者兼职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与销售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储存、运输和销售设备;(四)有完善的食品销售质量管理体系和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一)食品储存、运输和销售的卫生管理制度;(二)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卫生检查制度;(三)食品召回制度;(四)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预包装食品的管理制度模板

预包装食品的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1. 为确保预包装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预包装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

二、食品安全责任制1.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全面负责。

2. 企业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3. 各部门、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岗位的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生产与加工1.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2. 原料采购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使用禁用物质。

3. 生产线、设备、工具等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4. 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

四、包装与标识1. 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有害物质。

2. 预包装食品应标明以下内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注意事项等。

3. 食品标签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五、储存与运输1. 食品储存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防污染。

2. 食品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

3.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荡、碰撞,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六、销售与售后服务1. 销售人员应熟悉产品知识,遵守销售政策,保证销售食品质量安全。

2. 建立销售台账,记录销售时间、数量、客户信息等。

3. 收到消费者投诉后,应及时调查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七、监督检查1. 企业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检查。

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八、奖惩措施1.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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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经营者承诺书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经营者庄严承诺: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七、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铁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为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配送能力,提高公司的社会责任感和信誉度,公司决定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成员: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供货商处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报告》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对食品进货货源的检查验收。

二、本企业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生产者货其他供货者之间的合同约定,对购进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和约定的予以验收的制度。

三、检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对本企业销售的食品货源进行把关,保证本企业所销售食品的质量。

四、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已经和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五、本企业查验内容:(一)营业执照;(二)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三)标注通过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证书(四)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五)销售凭证(六)其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文件(七)对食品进行查验,检查食品包装标识、外观等内容。

六、本企业对所进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应提出异议,经进一步证实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绝验收进货。

七、本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该制度,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并亲自验货,货证相符方可采购。

食品进货台帐登记制度一、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经营单位内的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帐,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建立销货台帐。

三、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四、销货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五、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六、本经营单位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七、消费者有要求的,本经营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应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应当做好台帐登记工作:(一)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二)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三)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四)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不合格食品自行下柜销毁制度一、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三、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四、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六、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七、本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质量承诺及消费投诉处理制度一、将《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张贴于本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二、及时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

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三、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四、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首先将本单位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

属于本单位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一、为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监督,维护食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对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的治理,推进食品质量监管,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各项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食品安全信息是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关系人身健康、食品安全的有关信息。

三、为保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辖区内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以便群众了解食品质量、来源等。

四、通过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就是在进货时索取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

五、本制度所指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质检部门通过申诉、举报、执法检查、商品质量抽查等途径获得的信息以及消费者协会、各行业协会提供的食品安全的信息汇总分析,利用各种渠道向社会公示的行为。

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一)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二)食品的出厂日期、保质期(有效期);(三)食品的主要成份及含量检验检疫情况;(四)其他需要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内容。

七、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形式:(一)摘录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二)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上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三)工商所在办公场所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四)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在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监督食品准入制度的落实,对没有对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可结合市场预警制予以警示并责令限期改正。

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没有落实本制度而出现食品质量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的,可依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责予以查处。

日常卫生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果壳、纸张,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不积蜘蛛网。

二、商品陈列整齐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得与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三、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

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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