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济处罚权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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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材料八篇

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材料八篇

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材料八篇篇一——以"条例''为鉴,守国企清风“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无疑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行为的准绳与规矩。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而管理人员的行为更是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内容详尽、规定明确,犹如一面清晰的镜子,让我们能够审视自身行为的得失。

其中对于各类违规行为的明确界定和相应的处分措施,起到了强烈的警示作用。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我们应以条例为镜,时刻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合规,是否有损企业和国家的利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一些看似微不足遒的违规行为,如在业务招待中稍微超标、在费用报销上稍有不实,若不加以警惕和纠正,很可能会逐渐滋生蔓延,最终演变成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

例如,个别管理人员从接受小礼品开始,逐渐陷入贪污受贿的深渊,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条例。

只有自身清正廉洁、行为端正,才能赢得员工的尊重和信任,从而带领整个团队形成良好的工作风气。

反之,如果管理人员自身违规违纪,必然导致员工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漠视,严重影响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要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日常的宣传教育,让条例深入人心;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同时,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营造出风清气正的企业环境,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总之,我们要深刻领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精神实质,将其作为行为准则,不断提高自身的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为国有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工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法律思考

工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法律思考
压 缩 问 题 一 直 为 各 界 忽 视 。 量 权 越 小 越 好 乃 至 “ 裁 裁 零 量 ” 乎 已 成 为 共 识 。 因 此 , 两 方 面 的 问 题 都 有 详 加 似 这 剖 析 的必 要
灵 活 处理 管 理 事 务 ,实 现 个 案 正 义 、提 高 行 政 成 效 的 需
缺 陷, 决定 了法治社会不能纯粹依 照既定法律 规则来治
理 , 商 行 政 处 罚 自由 裁 量 权 的 存 在 是 弥 补 工 商 成 文 法 工 局 限性 的必 然 要 求 。 文 法 的局 限性 首 先 体 现 在 其 原 则 成 性 、普 遍 性 的特 性 难 以 直 接 应 对 社 会 生 活 的 复杂 性 、 多 变 性 , 要 通 过裁 量 权 的具 体 行 使 促 进 普 遍 公 正 与 个 案 需
二 、 前工 商行政 处 罚 自由裁 量权 行使 中的 主 要问题 当
然不符合行政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 。自由裁量权不合理 压缩也会背离立法初衷与法治原则。
1 基 于前述 对 工 商行 政 处 罚 自由裁 量权 存 在 的必 要 .
当前 ,工商 行政处 罚 自由裁 量权行 使 中同时存 在 裁量 权滥用 与裁 量权 不合 理压 缩两 方面 的突 出 问题 。 相对 于被普遍关注 的裁量权滥 用 问题 ,裁量权 不合理
政行为 日趋减少 , 工商法治化建设 的重点逐步从规 范执
法 违 法 推 进 到 规 范执 法不 当 。 用 行 政 处 罚 自 由裁 量 权 滥 等 执 法 不 当行 为往 往 具 有 形 式 合 法 性 , 犯 相 对 人 权 益 侵 于无 形 ,相 对 人 难 以 获 得 有 效 的行 政 救 济 与 司法 救 济 。 基 于 执 法 不 当行 为对 相 对 人 合 法 权 益 的 侵 害 、 社 会 正 对 当秩 序 的破 坏 , 范 工 商 行 政 处 罚 自由 裁 量 权 逐 渐 成 为 规

2024《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交流研讨材料7篇汇编

2024《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交流研讨材料7篇汇编

2024年度《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交流研讨材料7篇汇编第1篇,共7篇关于围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发言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的管理制度也需要与时俱进。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颁布,是国有企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这是一部针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对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于预防和管理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我深感学习这部条例的重要性,下面我就这部条例的学习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第一,这部条例的出台,是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在条例中,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使得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有了明确的行为准则。

这不仅有利于我们规范自己的行为,也有利于我们对于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的纠正。

第二,这部条例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

条例中对于管理人员的要求,不仅包括职业道德,还包括业务能力。

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严格遵守条例,还要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以满足企业的需求。

第三,这部条例的实施,对于预防和管理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中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起到了威慑作用,使得我们在面对诱惑时,能够自觉抵制,遵守法律法规。

在学习这部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我们不仅要严格遵守条例,更要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增强自己的责任感。

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自己的使命,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我也认识到,学习这部条例,不仅仅是为了应对检查,更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

只有通过深入学习,才能真正理解条例的精神,才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条例。

因此,我将把学习这部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不断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

总的来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我们要严守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素质,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们的使命。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存在问题分析与思考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存在问题分析与思考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存在问题分析与思考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中,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一、政策法规不完善当前,部分与企业治乱减负相关的政策法规存在模糊性和滞后性。

一些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和量化标准,导致在执行过程中难以准确把握和有效落实。

例如,对于乱收费的界定不够清晰,使得一些不合理的收费行为难以被明确认定和查处。

同时,政策法规的更新速度跟不上经济形势的变化。

随着新的商业模式和经济活动不断涌现,现有的法规未能及时涵盖这些领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二、多头管理与职责不清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如工商、税务、质监、环保等。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多头管理、职责交叉的情况。

这不仅导致工作效率低下,还容易出现监管空白和推诿扯皮的现象。

例如,在处理企业投诉时,由于不清楚具体的责任归属,各部门之间可能会相互推诿,使得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这种混乱的管理局面使得企业在寻求帮助时感到无所适从,也削弱了治乱减负工作的效果。

三、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尽管政府多次强调禁止乱收费,但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

一些行政部门凭借权力,以各种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此外,一些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也参与其中,通过强制服务、垄断经营等手段向企业收取高额费用。

这些乱收费行为不仅加重了企业的负担,还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四、检查评比过多过滥企业经常面临各种检查评比活动,这些活动过多过滥,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一些检查评比缺乏实际意义,只是走形式、走过场,却耗费了企业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而且,不同部门之间的检查评比标准不一致,导致企业需要不断调整和应对,增加了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

这种频繁的检查评比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还干扰了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决策。

五、企业自身维权意识薄弱部分企业对自身的合法权益缺乏清晰的认识,不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在遇到不合理的负担时,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八篇)2024《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交流材料及心得体会

(八篇)2024《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交流材料及心得体会

(八篇)2024年度《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交流材料及心得体会篇一,共八篇“国有企兴,依规治理;管理有道,条例先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是衡量国企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

“一丝不苟”地执行条例是提升管理水平的基础。

在工作中,无论是制定战略规划还是处理日常事务,都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进行。

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懈怠,确保每一个决策、每一个行动都符合规范。

“高瞻远瞩”,管理人员要有长远的眼光和战略思维。

在遵循条例的同时,要能够预见到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可能面临的挑战,提前做好规划和应对措施。

不能只看眼前利益,而忽视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集思广益”,在贯彻条例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员工是企业的主体,他们对企业的情况最为了解。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可以发现管理中的不足之处,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洁身自好''是国企管理人员维护企业形象的基本要求。

在复杂的商业环境中,要保持自身的清正廉洁,不被各种诱惑所侵蚀。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以高尚的品德和行为为企业树立榜样。

“诚信经营”是企业立足市场的根本。

严格遵守条例,杜绝虚假宣传、欺诈行为等不诚信的做法。

只有以诚信为本,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和市场的认可,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勇于担当,,,当企业出现问题或面临挑战时,管理人员要敢于承担责任,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不能推诿责任,逃避困难。

只有这样,才能展现企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坚守条例,塑造国企良好形象,为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篇二------ 明使高悬,清风两袖在深入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这部法规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

它不仅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行为的明镜,更是我们清风两袖、廉洁从业的保障。

《条例》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犹如一面高悬的明镜,时刻提醒我们审视自己的行为,坚守道德底线,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企业经济处罚权的法律思考

企业经济处罚权的法律思考

企业经济处罚权的法律思考企业的经济处罚是指企业对违反了本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员工,责令向企业交纳现金,或者克扣员工的工资、奖金或其他福利待遇的行为。

随着《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废止,许多企业依此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规定的经济处罚失去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企业规章制度中的经济处罚措施是否合法,存在着诸多争议,许多企业感到无所适从。

笔者试图从企业经济处罚的属性入手,指出其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的违法性,并从现实出发,提出了重新有限制性地赋予企业经济处罚权的修改法律建议。

一、企业经济处罚权的法律属性及历史沿革(一)企业经济处罚权的法律属性1.企业的经济处罚不是行政处罚中的罚款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是指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因公民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对公民、法人等依法实施的经济处罚。

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无法律授权,不得对公民实施罚款。

我们所要探讨的是企业根据自主管理权的需要,依据其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其所辖职工的处罚。

是特定的经济组织,对特定的人(职工)实施的经济处罚行为。

这种处罚,不同于前面提到的行政处罚法中的罚款。

2.企业的罚款本质上属于违约金,兼具有补偿违纪劳动者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的属性。

企业通过民主程序,即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或者是经过职工集体讨论通过,并向向劳动者公示的规章制度,属于劳动合同的附件或有机组成部分。

有的企业甚至将规章制度让劳动者签字认可,或直接包括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之中。

因此,劳动者违反了规章制度,也就是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

由于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企业和劳动者是平等的。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因此,基于违约行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而接受企业的经济制裁是劳动者的自觉自愿行为,不管这种自愿是基于劳动者的主动或被动。

企业规章制度中载明的经济处罚,成为劳动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也就是违约金。

但是,这种违约金不是民法意义上的违约金。

因为,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平等主体,双方的关系应当受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来调整。

对企业劳资管理中员工奖惩方面的思考

对企业劳资管理中员工奖惩方面的思考
山西科技
S A X CE C N E H O G H N I IN E A DT C N I Y S O
21 0 0年
第2 5卷
第4 期
● 管 理 科 学
对 企 业 劳 资 管 理 中 工 奖 惩 方 面 的 思 考 员
左 吉彪
( 太原 铁路局 太原工务 段 , 太原 , 3 0 3 山西 00 1 )
志, 体现 了上司的个人情绪性 、 随意性和偏激性的特点。

般企业往往是领导决定 , 劳动者也没有辩解 的机会 , 在劳
动 关 系 中 , 人 单位 一 方 是 行 为 的 主动 实施 者 , 动 者是 行 为 的 用 劳
承担者 , 两者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由于劳动者参与 民主管理 不力, 没有参与制定职 r处罚规定 的权利 , 单位 只是象征性地征 求意见 ,有的企业直接 由职能部 门制定处罚规范 ,制定后便 执 行 。由于企业对 自身的利益十分看重 , 对员工采取 的多是“ 给 少 马吃草 , 多让马快跑” 的薪酬激励制度 , 在管理上指望着小恩小 惠式的“ 情投资” 感 发挥凝聚作用 , 往往忽视企业员工在利益分 配上的合理要求 ,不公 开 、 “ 不透明 、 不公正” 的三不政策 , 让许多
工 随意性 大 , 不讲求合理性 , 领导情绪化 , 程序不合法等 问题非
常严重 , 劳动者为了保住一份T作往往面对企业处罚无可奈何 ,
这 种 企 业 内部 的 “ 庭 暴 力 ” 重 地 侵 害 着 劳 动 者 的权 益 。近 年 家 严
来, 因为 企 业处 罚 员 工 导 致 的劳 动 争 议 案 件 不 断 攀 升 , 成 了劳 造
中图 分 类号 :2 2 2 F7. 9
文 献 标识 码 : A

企业合规经营必要性与思考

企业合规经营必要性与思考

企业合规经营必要性与思考现代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必须遵守合规规定,否则就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和处罚。

企业合规经营指的是依法经营、合规经营。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遵守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规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这种合规经营的方式不仅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也是保护企业自身利益的必要手段之一。

企业合规经营的必要性有以下主要几点:首先,合规经营可以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

对于企业而言,不合法、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会导致各种法律风险的发生,例如处罚、罚款、赔偿、诉讼等。

不遵守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商业道德背后也会带来严重的信用损失和品牌形象受损。

而合规经营可以帮助企业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避法律风险,减少诉讼和赔偿等法律纠纷,从而保护企业自身及其股东、客户、员工等相关利益。

其次,合规经营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合规经营意味着企业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避免不法经营行为,这样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好的声誉和信誉度。

企业如果能够以合规经营为基础,提升企业形象,增加消费者信任,进而提高市场占有率,从而带来增加的收益。

最后,合规经营能够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企业合规经营不仅要求企业合法、规范经营,也要求企业能够在生态、经济和社会三方面平衡发展。

企业要积极关注环境保护、社会公益、人权保障等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这样可以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对于企业而言,实现合规经营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首先,企业需要制定合规经营政策。

企业需要对于法律法规进行明确的了解和研究,基于企业自身的情况制定出合规经营的政策和规范,确保企业的每一项业务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其次,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

企业需要制定出相关制度,设立专门的负责人,统筹企业合规经营相关问题,对于公司的各项业务进行合规审查和监督,确保公司的业务流程和制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要求。

关于企业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如何与经营业绩考核相挂钩的几点思考

关于企业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如何与经营业绩考核相挂钩的几点思考

关于企业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如何与经营业绩考核相挂钩的几点思考【摘要】企业违纪违规责任追究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将其与经营业绩考核相挂钩有助于提高员工对规章制度的遵守程度,促进企业规范经营。

本文从违纪违规责任追究的重要性、与经营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意义、确保公平性、建立激励和惩罚机制以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方法等方面展开讨论。

通过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激励机制,可以推动员工积极履行职责,提升企业整体绩效。

未来,应加强监督和培训,营造诚信守法的企业文化,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责任追究和经营业绩考核的结合,是企业管理的创新之举,有助于规范企业行为,提升企业竞争力。

【关键词】企业, 违纪违规, 责任追究, 经营业绩考核, 公平性, 激励机制, 惩罚机制, 健康发展, 总结, 展望未来1. 引言1.1 背景介绍企业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一直是一个难题,不仅影响着企业的声誉和形象,还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竞争加剧,企业违纪违规的风险也在增加,如何有效地追究责任成为了企业管理的重要课题。

追究违纪违规责任不仅可以维护企业的秩序和规范经营,还可以提高员工的管理意识和规范行为。

将违纪违规责任追究与经营业绩考核相结合,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遵纪守法,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如何确保责任追究制度的公平性,建立完善的激励和惩罚机制,以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方法,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就企业违纪违规责任追究与经营业绩考核相结合的问题展开深入思考,探讨如何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促进企业全面发展。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探讨如何将企业违纪违规责任追究与经营业绩考核相挂钩,从而激励企业员工遵守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经营行为。

通过本研究,可以深入分析违纪违规责任追究的重要性,探讨将责任追究与考核相结合的意义,以及建立公平的追责机制和激励和惩罚机制的方法。

最终旨在为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促进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持续性,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关于强化“两权”监督制约的思考

关于强化“两权”监督制约的思考

对进一步做好“两权”监督检查的思考临县地税局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检查(以下简称“两权”监督检查),是税务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这一机制的实施,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拓宽了新思路,开辟了新途径,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

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深化“两权”监督检查,对于提高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全面完成税收工作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两权”监督检查的理性认识(一)深化“两权”监督检查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关键环节失去监督的权力,是腐败产生的主要根源。

地税干部处在社会改革的浪尖上和各种利益矛盾的焦点上,接触的是形形色色的人,面临的是各种利益的诱惑,稍有不慎,极有可能陷入以权谋私的泥潭。

因此,预防和治理腐败必须改变过去传统做法,应在治官、治权、控权上下功夫。

通过对“两权”运行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控,让一些想搞腐败的人失去机会、失去空间、失去条件,从而达到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目的。

(二)深化“两权”监督是实现地税系统内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根本保证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款流失、混库、经费管理不规范等违纪现象,虽然其起因多种多样,但疏于管理,行为不规范,是诱发上述问题的主要根源。

通过“两权”监督检查,可以使各级地税机关和地税干部努力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在执法和行政工作中处处依法办事。

从源头上堵塞各种漏洞,从根本上铲除权力滥用的土壤和条件。

“两权”监督检查,涵盖了税务机关对外执法、对内行政的方方面面,抓好“两权”监督检查有助于关口前移,保证依法治权目标的实现。

(三)深化“两权”监督检查是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两权”监督检查一个重要内容是通过建立结构合理、配制科学、程序严密的权力监督机制,完善互相制约、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权力监督网络,进行分解权力、规范权力、监督权力,确保各级地税干部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用手中权力。

“两权”监督的最重要环节是必须加大教育力度,通过运用各种教育手段,使每个地税干部成为“两权”监督检查的实践者和执行者,同时在“两权”监督检查中把治标与治本、教育与管理、自律与监督、预防与纠正、惩戒与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干部在监督和制约中得到锻炼、受到教育和保护,使地税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某监理台同经济处罚条款的分析与思考

某监理台同经济处罚条款的分析与思考
遇到 困难 时 , 主应及 时 帮助 他 制感及惩戒感 ,其数额可高于损 业 在合 同法 律关 系 中 ,监理 单
擅离 岗位 的行 为 ,也应 采 取 同样 酬 。这 种报 酬 只 占工程 造 价 的很 响 的 ,就 要给 予认 识错 误 和 改正
的经 济处 罚措 施 。 事实 上 , 小 小部分 , 农村 在市场激烈竞争下 , 这种 错 误 的机 会 ,不能 一 棍子 把人 打
由此来看, 本条款的经济处罚 型公 益设 施 工 程施 工 ,绝 大多 数 报 酬 被 压 低 到 了 难 以 为 继 的 地 死 。 是个体老板借用施工企业资质投 步 , 若再罚款 , 更是雪上加霜 , 不 与中止合同同时并用似有不妥 。
提, 支 持是 实现 委 托 目的 、 互相 巩
以补偿性为原则的 ,赔偿额应 当 工 程师 在行 业活 动 中的违 法违 规
固发 展 委托 关系 的重 要条 件 。没 相 当于 因 违 约所 造 成 的损 失 , 包 行 为直 接进 行处 罚 ,他们 可 以通
有信任就没有委托 ,既 已委托 , 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 的利益 , 过举报或投诉等正常渠道逐级反 就要深信不疑,按照监理合同的 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 同时预 映情况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件的要求; 如属一般性条款 , 可作 银行 证 明 书 的确 是 由银行 直 接 出
扣分 考虑 , 记 录在评 审报 告 中。 并
具 的 , 管 在投 标有 效期 内甲公 果评 委在 评 标 时无 违法、违规 等 尽
本案到 了投诉阶段 , 监管部 司账户 内的资金不是一直保持在 情形 , 复审时应予维持 , 否则即会
经 济处罚 条款进 行 了分析 。
Hale Waihona Puke 标方双方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背

关于“用人单位是否具有罚款权”的一点思考

关于“用人单位是否具有罚款权”的一点思考

和 行 政 处 罚 法 的 划 定 , 对财产 的处罚只能由法律 、 法规和规 章 设定 。 作 为 以营 利 为 目的 的 经 济 组 织 的 企 业 是 无 权 设 定 罚 款
章 制度 , 并 经 过 了相 应 的 法 定 程 序 , 那 么 就 代 表 企 业 职 工 同意 单 位享 有罚款权 。 且现 行 法 律 中 并 未 对 企 业 罚 款 进 行 禁 止 , 因此, 依 据 法 无 禁 止 即为 允 许 的 原 则 , 用 人 单位 享 有 罚 款 权 。 同时, 1 9 8 2 国务院发布施行 的 《 企 业 职 工奖 惩 条 例 》第 1 2 条 曾规 定 :“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 警告, 记 过, 记大过 , 降级 , 撤
支 持 者说 : 经济处 罚是企 业管理 的重要 手段
支 持 企 业 有 罚款 权 的 一方 认 为 , 用 人单 位 有 权 对 职 工 进 行 管
理, 罚 款 只 是 用 人单 位 的 管 理 权 的 一 种 体 现 形式 , 是 经 济 处 分 而 不是行政 处罚罚款 , 若罚款 的事由、 操 作 方 法 等 写 进 了企 业 的 规
位 按 合 同规 定 应 当支付 劳 动 者 的 全 部 劳 动 报 酬 。
那么, 在 用 人单 位 以 员 工 违 纪 为 “ 正 当理 由 ” , 且 在 有 相 应 的 厂规 厂 纪 的 情 况 下 , 单 位 能 否 对 劳 动 者 进 行 罚 款 呢 ?这 就 成 了一 个 守 法与 违 法的 灰 色 地 带。
作者简 介
对职 工是否具有罚款权” 就是这 类问题 的代 表。 用人单 位 内 部 有 着名 目繁多的罚款项 目, 诸 如上下班 迟到早 退 、 安 全生产方 面有小

关于企业申请撤销吊销处罚决定的思考

关于企业申请撤销吊销处罚决定的思考
公 申 报 年 检 而现 疏 忽 、 司经 营 出现 了严 重
首 先 , 《民 法 通 则 》 《 司 从 到 公
照 , 后 又 总 有 一 些 企 业 以 种 种 理 由 问 题 急 于 处 理 、 市 拆 迁 造 成 原 住 所 法 》 《 司登 记管 理条 例 》 《 业 年 之 城 、公 、企
要 求 工 商 机 关 撤 销 对 其 的 处 罚 决 定 。 无 法 经 营 暂 搬 他 处 、 及 法 律 诉 讼 等 度 检 验 办 法 》 都 没 有 明确 , 业 被 吊 涉 , 企 尽 管 这 类 情 况 占被 吊 销 企 业 的 比 例 非 正 常 的工 作 状 态 出 现 时 , 略 了 年 销 后 是 否 仍 具 有 主 体 资 格 。笔 者 认 忽 企 其 极 低 , 类 问题 不 解 决 只 能 让 这 些 实 检 的 申报 。 些 公 司 是 由于 在 年 检 期 为 . 业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后 , 主 体 这 有 取 际存 在 的 企 业 走 向消 亡 , 多 社 会 矛 间 因办 理 变 更 , 得 了 新 换 发 的 营 业 资格依然存在 。 很 根据 《 民法 通则》 4 第 0
类 是 出 于 “ 观 故 意 ” 意 不 参 加 年 当 发 现 因 营 业 执 照 吊 销 导 致 许 多 后 的 法 律 程 序 , 不 能 用 吊 销 营业 执 照 主 有 是
也 0 0年 检, 另一 类 是 “ 主 观 故 意 ” 忽 略 了 续 事 宜 无 法 办 理 时 , 会 向工 商 机 关 这 种 行 政 处 罚 来 代 替 的 。 自 2 0 非 而
本 少 数 公 司 成 立 的 目的 就 涉 嫌 经 济 诈 商 机 关 提 出 申请 。 求 撤 销 吊 销处 罚 的解 释更 符 合 现 行 法 律 的 规 定 。 着 要

2024学习领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发言(七篇)

2024学习领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发言(七篇)

2024年度学习领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发言(七篇)交流发言稿第1篇学习条例,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同志们:大家好!今天我们相聚在这里,共同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对于我们加强企业管理、规范自身行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是要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背景。

当前,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肩负着重大的贲任和使命。

然而,在一些国有企业中,个别管理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形象和利益,影响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条例》的出台,正是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是要全面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条例》涵盖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多个方面,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

比如,在政治纪律方面,坚决禁止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在廉洁纪律方面,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礼品礼金等。

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握《条例》的各项规定,做到心中有数、行为有矩。

三是要充分认识到遵守《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国有企业的发展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命脉和社会稳定。

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我们必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严格遵守《条例》的规定,以身作则,为广大员工树立榜样。

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员工的信任和支持,才能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我们要把学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研读,深刻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

同时,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要严格自律,规范自身行为。

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当前企业廉政风险的原因分析和对策思考 (一)

当前企业廉政风险的原因分析和对策思考 (一)

当前企业廉政风险的原因分析和对策思考(一)随着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增加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廉政风险日益凸显。

本文将分析当前企业廉政风险的原因,并提出应对策略。

一、原因分析:1. 利益驱动:许多企业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会选择一些违法违规的手段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比如虚假广告、价格垄断、收受贿赂等。

2. 内部监管不严:企业内部管理存在缺陷,监管不力,对于一些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有些领导和员工会利用职权权力进行腐败行为。

3. 企业文化问题:一些企业为了快速获得利润,会忽视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并逐渐形成一种以赚钱为唯一目的的企业文化,从而放纵内部违法违规行为。

二、对策思考:1. 加强内部监管:加强企业内部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建立德才兼备的监管管理团队,对企业内部的风险隐患进行全方位的管控,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和法律法规素养。

2. 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的企业制度体系。

制定一些行之有效的企业规章制度和违规处罚制度,并对其进行全面实施,减少内部违规行为。

3. 增强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企业应该树立正确的企业文化,强调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

在工作岗位上普及正确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每个员工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严以用权,重在廉洁”。

4. 加强对社会的责任:企业应把社会责任和企业利润看做两个不可分离的事情。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注重对员工、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的利益保护,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共生。

以上是关于“当前企业廉政风险的原因分析和对策思考”的相关内容。

企业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加强内部风险管控和企业社会责任,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并发挥市场监管的作用,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

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规避各种廉政风险。

严肃企业财经纪律的路径探讨——由企业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多发引发的思考

严肃企业财经纪律的路径探讨——由企业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多发引发的思考

严肃企业财经纪律的路径探讨———由企业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多发引发的思考荫刘怡君刘忠庆揖摘要铱严肃财经纪律袁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抓手袁是维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遥当前袁会计信息失真尧财务报表造假等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件时有发生袁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遥本文以野时刻绷紧财经纪律这根弦冶为主线袁列举了企业违反财经纪律的主要问题袁阐述了严肃企业财经纪律的现实意义袁分析并提出了整饬财经秩序的路径袁并就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建设尧净化经济环境提出意见和建议遥揖关键词铱财经纪律企业违规问题2014年1月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院野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尧组织纪律尧工作纪律尧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袁克服组织涣散尧纪律松弛现象遥冶首次将财经纪律与政治纪律尧组织纪律并列纳入党的纪律建设总体布局中袁凸显了财经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遥2022年4月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再次强调院野要严肃财经纪律袁维护财经秩序袁健全财会监督机制遥冶当前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袁必须时刻绷紧财经纪律这根弦遥一尧严肃企业财经纪律的现实意义渊一冤财经纪律的内涵和企业违反财经纪律的主要方式财经纪律是党和国家制定的财经政策尧制度尧规定尧条例尧法令等的总称袁是各行为主体在财政和经济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遥企业违反财经纪律的主要行为方式包括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违反相关财经法律尧规章制度曰变造尧伪造会计账簿和凭证袁编造虚假经济事项袁人为粉饰财务会计报告曰未依法保存会计账簿尧凭证尧报告等财务资料曰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曰骗取国家财政拨款尧退税款或者补贴的行为曰不按照预算规定或者用款计划使用国家财政经费尧专项资金的行为等遥渊二冤严肃企业财经纪律的重要意义一是高质量企业会计信息是决策参考的基础支撑遥作为最基本尧最微观的市场主体袁企业会计信息形成并作用于社会经济的每一个野细胞冶袁是国民经济核算数据的重要信息来源袁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基础和重要参考依据遥严肃财经纪律袁促使企业提供真实尧完整尧准确的财务信息袁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袁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客观可靠的数据来源袁助力科学决策袁对维持社会经济秩序尧推动国家治理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遥二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遥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科学决策袁微观上有利于促进经济主体内部资源共享与转型升级袁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曰宏观上刺激市场对资源配置利好做出正确反应袁防止资源错配袁畅通资源流动渠道袁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取资源袁引导生产要素和相关资源向先进生产力凝集袁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遥三是全面准确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遥财政政策体现着国家经济管理的理念和方向袁是生产要素和相关资源流动的风向标遥严肃财经纪律袁加强对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的监督检查袁严肃查处违规套取尧挪用尧截留财政资金等问题袁提高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袁确保财政资金的流向和使用准确反映政府的宏观调控意图袁确保国家的战略方针精准落地实施袁方能保证财经工作全面准确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遥四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抓手遥近年来袁出于自身利益考量袁部分企业遵守财经纪律意识有所下降袁违法违规进行财务造假尧会计舞弊的现象时有发生袁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不同程度破坏遥应以此为着力点进一步增强财会监督袁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打击力度袁切实让财经纪律野长牙带电冶袁成为不可触碰的野高压线冶袁坚决清理财经领域禁而不绝尧纠而复生的顽瘴痼疾袁确保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力和威慑力袁有效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袁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遥二尧当前企业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较为突出近年来袁企业财务造假案件频发袁虚增利润尧欺诈发行等违法失信行为屡禁不止袁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乱象丛生袁社会影响恶劣遥渊一冤财务报表编制方面1.为谋求自身利益袁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遥部分企业为满足上市野保壳冶尧对外融资等自身需求袁漠视叶会计法曳相关规定袁粉饰优化相关财务指标袁长期未落实会计账簿与会计报表有关内容相符的规定袁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袁编造不同口径的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袁误导报表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遥2.对控制及合并范围的判断不恰当遥出于不同目的考量袁企业未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报表的范围袁部分企业在依据不充分的前提下袁未将持股比例高于50%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曰部分企业无法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的金额袁却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曰个别企业未按规定将失控子公司在控制期内的相关财务数据纳入合并利润表遥3.编制合并报表未完整抵消内部交易影响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袁母公司应当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袁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袁准确抵消集团内部交易的影响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遥部分企业未完整抵消母子公司之间因销售或提供物品和劳务等内部交易的影响袁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尧合并利润表相关科目数据错误遥渊二冤会计政策方面1.随意变更会计政策遥会计政策是指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尧所遵循的具体原则及采用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袁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遥但部分企业未统一子公司的会计政策袁母子公司之间固定资产折旧尧无形资产摊销尧资产减值等相关政策不一致袁且未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袁直接使用子公司会计数据进行报表合并曰部分企业滥用会计估计和会计变更袁随意调节利润袁进行财务大野洗澡冶遥2.对同一会计期间的相同事项袁采取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遥一是个别企业对收到的同类性质的资金袁根据做大资产规模和调节资产负债结构等融资需要袁采取不同的账务处理方法袁分几个部分计入实收资本尧业务收入尧资本公积等不同科目遥二是个别企业随意变更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袁对于列示在野投资性房地产冶科目的同一批房屋建筑物袁提供给不同使用者的报表采用不同的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袁造成企业账表长期不一致尧真实财务状况难以重述袁且因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增加了融资报表的当年利润袁并对以前年度损益形成累计影响遥3.部分企业重要会计制度缺失遥如个别企业未建立资产减值相关管理办法袁未按照规定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曰个别企业未制订坏账准备政策袁未对相关资产计提坏账准备遥渊三冤资产类科目核算方面1.未及时将符合结转条件的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袁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袁并计提折旧冶遥个别企业为避免计提折旧袁减少成本费用袁提高盈利数据甚至改变盈亏关系袁蓄意违反准则规定袁不及时结转固定资产遥2.未充分关注资产减值迹象并计提减值遥部分企业针对已经出现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袁如长期闲置的生产设备尧长期停滞的在建工程等袁未予以充分关注袁未及时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遥3.资产减值和商誉减值测试中对可收回金额的估计不准确袁未按准则规定及时尧充分计提减值遥个别企业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袁相关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失效袁关键假设不合理袁关键参数的取值预测与后期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袁减值测试结果和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遥部分企业利用商誉减值调节利润袁以前年度应计提而未计提袁集中至亏损年度一次全额计提曰或为与商誉有关的业绩承诺精准达标袁而未充分计提商誉减值曰或是提前计提商誉减值袁放大经营风险遥渊四冤损益类科目核算方面1.未按准则规定核算营业收入尧结转营业成本遥部分企业出于业绩考核与承诺等种种原因袁提前或推后确认收入尧成本或费用袁或通过虚构交易事项尧滥用总额法等方式虚增收入规模袁伪造虚假经营成果遥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不准确遥部分企业在尚未实际收到政府补助袁也没有足够确凿的证据表明能够满足相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的情况下袁将预期可能收到的补助资金确认为政府补助袁影响企业当期损益金额遥个别企业甚至将政府补助作为调节利润的蓄水池袁根据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袁分期按需结转确认收益遥三尧整饬企业财经秩序的路径建议渊一冤从企业内部的路径1.优化内控机制袁奠定财务会计工作基础遥一是进一步督导企业牢固树立内控管理理念袁强化遵规守纪和风险防控意识袁优化内控顶层设计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尧约束有力的内控管理体系袁确保财务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设置满足依法履职尽责相关要求袁为依法依规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奠定基础遥二是坚持风险导向袁精准设置内控举措遥对各个业务环节风险进行有效的摸排尧评估袁紧盯重大风险事件和高风险关键业务袁建立详尽的风险防控清单和风险应对措施袁将规范有效的内控措施全面嵌入企业的具体业务和经营管理过程中遥三是积极开展内控评价和内控检查工作袁及时查找问题分析成因袁不断完善内控管理机制袁清理净化会计信息失真的土壤遥2.依法依规管理袁规范财务会计核算行为遥企业应切实履行财会监督内部主体责任袁进一步加大对本单位所有经济业务尧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袁筑牢财会监督的第一道防线袁进一步增强财经法纪观念袁严格执行各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袁确保各项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袁不得对外提供不同口径的财务报告袁确保真实尧准确尧完整地披露自身财务信息和项目信息遥3.明确各方责任袁确保财会信息客观公允遥企业负责人应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袁加大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力度曰财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袁提高业务能力袁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学习袁准确理解把握具体内容和要求袁严格按照会计法规的规定袁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合理作出职业判断袁进行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袁坚决杜绝利用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和会计估计的不确定性等进行违规核算袁通过虚假会计信息骗取资金尧操纵利润袁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遥渊二冤从外部监督的路径1.严肃财经纪律袁必须强化财会监督遥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袁财会监督是进一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遥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专业优势袁财经领域的问题难点和政策堵点在哪里袁财会监督的野利剑冶就指向哪里袁增强前瞻性和敏锐性袁专注公众利益企业实体等重点领域袁关注可能出现的关联性尧传导性尧系统性风险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遥对重点区域尧重点领域尧重点单位深度监督袁及时挖出深层次尧隐形变异问题袁形成常态化尧动态化监督机制袁消除监督盲区和监督死角袁确保经济安全遥2.加大处理处罚力度袁提高违法成本袁重塑会计诚信体系遥一是加快研究修订叶会计法曳叶注册会计师法曳等相关法律法规袁实施更严厉的处罚措施遥对重大财务造假除实施高额经济处罚外袁引入司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袁从源头上提高违法成本遥严厉打击尧坚决纠正会计师事务所串通舞弊尧丧失独立性等违反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重大问题袁推进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常态化袁严格处理处罚袁引导行业风气回归诚信尧独立尧尽责遥二是加大违法违规违纪问责力度和曝光力度遥加强信息公开袁建立严肃财经纪律检查典型案件发布平台袁从违规事实尧违规手段尧违规动机尧处罚结果等多个侧面剖析和披露重大典型案件袁形成常态化发布机制袁充分发挥警示作用袁力争形成野查处一批违规问题尧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尧完善一批制度规范冶的监管流程袁做到整改到位尧处理到位尧问责到位尧曝光到位袁打通财会监督野最后一公里冶袁有效提升财会监督质效遥3.积极探索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与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贯通协调的务实举措遥构建日常沟通尧协同监督尧信息共享尧线索移送尧重大问题移交处理尧成果综合运用等多方面联动机制袁形成野督前信息沟通尧督中专业协作尧督后协同整改冶的全过程监督体系袁织密监督网袁切实将野贯通协调冶的要求落实到位袁实现野业务体检冶与野政治体检冶协同推进袁同向发力袁监督与治理同题共答尧同频共振遥姻渊作者单位院山东烟草研究院有限公司尧财政部青岛监管局冤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参考文献[1]刘昆.健全现代预算制度[A].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G].北京院人民出版社袁2022.[2]中共财政部党组.奋力推动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J].中国财政袁2023袁(09).[3]中共中央办公厅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EB/ OL].渊2023-02-15冤援https:/// zhengce/2023-02/15/content_5741628. htm.。

单位罚款怎么应对情况汇报

单位罚款怎么应对情况汇报

单位罚款怎么应对情况汇报在单位工作中,如果遇到了需要应对罚款的情况,我们需要及时、准确地进行汇报,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应对。

下面,我将就单位罚款如何应对的情况进行汇报和建议。

首先,当单位面临罚款的情况时,我们需要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做出汇报。

在汇报时,需要清晰地陈述罚款的原因、具体金额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

同时,我们还需要说明单位的态度和处理措施,以及对未来避免类似情况的措施和计划。

通过及时的汇报,可以让领导了解情况,及时做出决策,以减少损失。

其次,针对罚款的具体原因,我们需要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

在进行分析时,需要充分调查和了解罚款的具体情况,包括违反的法律法规、违规行为的责任人等。

通过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此外,针对罚款的具体金额,我们需要合理评估单位的财务状况,以及对罚款造成的影响。

在评估时,需要考虑单位的经济实力和财务预算,以及罚款对单位运营和发展的影响。

通过合理评估,可以更好地制定应对措施,避免对单位造成过大的损失。

最后,针对罚款的应对措施,我们需要积极主动地采取行动,全力以赴地解决问题。

在采取措施时,需要充分调动单位内部资源,制定详细的解决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和规范操作的能力。

通过积极的应对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罚款的损失,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面对单位罚款的情况,我们需要及时、准确地进行汇报,深入分析问题的根源,合理评估罚款的影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减少罚款的损失,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希望以上建议能够得到领导的重视和采纳,共同为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

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
几点思考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
地位得到不断提升。

但在发展过程中,拖欠账款的问题也愈发突出,
给企业经营带来巨大压力。

为了改善这种情况,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来清理拖欠账款。

首先,政府部门应该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拖欠账款问题的发生。

各级政府也
可以采取贴息政策、增加对民营企业的扶持资金等方式,缓解企业资
金压力。

其次,企业内部应该加强风险控制和信用管理,建立健全的信用
评估机制和违约处罚机制,对拖欠账款的客户进行严格管控,减少不
良资产的形成。

此外,要鼓励企业借助第三方机构,如保理公司、催收机构等,
在法律和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及时清理欠款,并提高债权方的维权意识。

还应加强内部管理,对账目及时处理、对账不误是确保账款及时
回收的基础。

企业可以加强财务管理,建立科学的账务制度和流程,
提高出纳人员的核对账目能力和查账技巧,预防漏算错算等问题。

最后,应该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和商会应该加强对会员企业
的管理和监督,构建企业间互联互通的信用体系,以减少不良资产的
形成和减轻企业风险。

总之,清理账款是企业必要的经营活动之一,需要政府、企业和
行业协会共同努力,起到引导市场健康发展的作用。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和管理制度,才能有效防止拖欠问题的产生,提高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为实现经济增长和社会
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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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处罚权的思考作者:庄剑斌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25期摘要随着《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明确废止,企业是否享有经济处罚权成为人们争议的焦点。

实践中,不乏企业为了更好的管理,以其自行制定的公司规章对劳动者施以一定的经济处罚,这一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本文首先探讨了我国理论界关于企业经济处罚权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争议,并从中得出结论即尽管企业的这一做法在我国目前不具有合法性,但是却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因此为更好的发挥企业经济处罚权的管理效用,同时平衡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一方面应当赋予企业一定的经济处罚权,另一方面也应当对其权利的内容以及适用程序等方面予以一定的规制。

关键词经济处罚合法性合理性作者简介:庄剑斌,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9-096-02一、问题的提出笔者曾遇到过一起案件,原告是一家货运公司,被告乃其公司的一名司机,原告制定的“司机管理规定”中规定司机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违反该规定的处以记过、罚款2000-5000元、直至开除。

被告与公司另一司机共同驾驶一辆货车。

某日,案外人顶替另一司机与被告共同驾驶原告的货车从厦门开往深圳。

此事被原告发现并作出处罚决定,扣罚被告5000元行车补贴并开除被告。

后被告向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原告返还被告被扣罚的5000元工资。

市仲裁委作出裁决要求原告一次性返还被告已扣工资(罚款)人民币5000元。

原告对此裁决不服,故起诉至本院。

当时笔者的意见是因为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赋予企业相应的经济处罚权,所以企业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支持劳动者的诉求。

但这引起了笔者的一些思考,适度的经济处罚是否具有存在的合理性。

现如今,各种经济性的罚款在用人单位并不少见,最常见的莫过于以迟到、上班时间吃东西、睡觉等作为企业进行经济处罚的依据。

我国企业享有经济处罚权的法律依据在于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该条例第11条明确规定了企业适用经济处罚的各种情形,比如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等。

由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于2008年1月15日被废止。

可是我国现行《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关于企业经济处罚问题并没有相关规定。

而实践中,采用经济处罚权进行管理的企业不在少数。

所以有必要对此产生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因“罚款”一词易引起歧义,故本文使用“经济处罚权”这一说法。

二、企业享有经济处罚权的合法性分析企业对劳动者适用经济处罚是否合法,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形成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认为企业对劳动者进行经济处罚是合法的主要原因有:1.《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没有禁止企业对职工进行经济处罚。

依据“法无禁止即为权利”的原则,企业拥有对职工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而且已经有某些地方立法率先试水。

如2008年11月1日深圳市开始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规章制度对劳动者实施经济处分的,单项和当月累计处分金额不得超过该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且对同一违纪行为不得重复处分。

”地方性劳动专项立法都有国家劳动、工资等法律规定作为其上位法源,并且都经过合法性审查。

所以,这些地方性立法不但为区域内行使内部处罚权提供了法律保障,从中也可以看出中央立法机关在该问题上的认可态度。

豍2.企业经济处罚权是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一种约定,是对各自权利义务达成的合意。

在我国,企业对劳动者进行经济处罚的依据一般是企业规章或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赞成者主张制定企业规章是企业的一项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所以企业为了更好的管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在企业规章中设立一定的经济罚款条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是经过分析,上述两种观点都不足以说明企业享有经济处罚权的合法性。

众所周知,“法无禁止即为权利”,其所适用的范围是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但是,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不平等,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企业行使经济处罚权是以剥夺劳动者的经济利益为代价的,如果任由企业利用这项原则去侵害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的地位将每况愈下,将劳动者置于更加危险的地位。

所以笔者认为劳动关系领域不宜适用“法无禁止即为权利”的原则。

至于提出的《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其属于地方性法规,力避罚款一词,但这里的“经济处分”指的是行政法意义上的罚款。

企业并非行政法意义上的执法主体,不能行使行政罚款权。

该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其合法性必将面临质疑和挑战。

因此,要使经济处罚合法化,必须寻求上位法律支持。

豎另一方面,用企业规章制度来论证企业经济罚款行为的合法性,实际上是否定了我国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的事实。

经济处罚金的性质,在我国学界一般被定性为违约金或赔偿金。

但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表明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和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两种情形外,劳动合同中不得另约定其他形式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表明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形,除此以外,再无劳动者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

因此,多数情况下,因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企业要求赔偿同样是没有法律支持的。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就是,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

故目前企业对其所属职工进行经济处罚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是违法的。

然而,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企业经济处罚却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三、企业享有经济处罚权的合理性分析对于企业是否享有合理的经济处罚权,目前理论界众说纷纭。

反对企业拥有经济处罚权的主要理由是从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出发,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一旦赋予企业经济处罚权,企业很可能利用自身的优势滥用此项权利,随意处罚劳动者,从而侵害劳动者的经济利益。

另一方面则在于经济处罚作为一种管理手段是否具有存在的必要性。

经济处罚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已被废止,并无再重新确立的必要。

现代企业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转变管理理念,完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积极创设新的管理方式。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确实存在一定道理,但是在劳动关系中,保护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地位,并不意味着就要牺牲企业的权益。

就目前来说,经济处罚确实是一种良好且有效的管理手段。

因为相对于其他形式的管理手段而言,经济利益与劳动者具有最直接的联系,赋予企业一定的经济处罚对于管理职工具有重要作用。

而且如果一直过度的保护劳动者的权利,那么不仅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得不到提高,同时也会制约企业自身的发展。

况且在职工违反企业规章的行为中,有些并不直接导致企业的经济损失,但对企业的管理有其他方面的负面和消极影响,这理应受到一定的惩罚。

但是在我国现在的劳动法律体系中,在没有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一般的惩罚方式如教育和告诫的效果无法对每一个违反纪律的人起作用,企业劳动纪律很难得到保障。

豏如果动辄适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更加无从保障。

从国际上看,赋予企业经济处罚权的国家不在少数,当然权利的行使会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

例如,在日本,就颁布了《劳动标准法案》,规定企业在员工月工资的10%的限度内可以进行罚款。

在印度,颁布了《企业雇佣标准法案》,对企业罚款权进行了规定。

在瑞士,也同样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允许企业行使经济处罚权豐。

在这些国家中,尽管赋予了企业经济处罚权,也鲜少发生我国目前反对者们所担心的侵害劳动者权利的现象出现。

我国可以参照国外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创设适合本国国情的经济处罚制度。

最后,在现阶段,尽管法律没有赋予企业经济处罚权,但是经济处罚的现象却广泛存在,与其让企业经济处罚处于一种混乱状态,从而导致劳动者的权利受到侵害,倒不如法律明确经济处罚的地位,并通过辅助的制度防止企业滥用此项权利,如果企业的罚款权行使不仅合法、合理、程序公正,并有相应的申诉机制,对于劳动者的侵害可能性能够降到最低,将更有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

四、对企业经济处罚的法律规制建议通过以上的分析,以及从目前我国的国情来看,完全取消企业罚款权是不现实的,企业罚款权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这是对员工经济利益的剥夺,因而企业经济处罚权必须要受到法律的规制。

(一)明确企业享有经济处罚权我国应在劳动法律体系中明确确立企业享有经济处罚权。

如果将企业经济处罚权作为一项法律权利规定下来,同时以一定的程序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这才会真正起到保护劳动者的作用。

至于最重要的经济处罚数额的确定,笔者认为可以参照《工资支付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还有企业罚款不对其他福利等待遇产生连带影响,该做法不仅能够维持了企业的正常运作和管理,同时又保护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不至于因为经济处罚而导致工资利益的损失,影响基本的生存。

(二)企业经济处罚权的程序保障第一,告知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对劳动者做出经济处罚的直接依据。

所以它的订立程序应当合法,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并向劳动者公示,公司的劳动规章制度方具有法律效力,企业与劳动者都应当严格遵守。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首先就得告知遵守企业规章是劳动者的一项义务,而且对于涉及经济处罚的相关条款有必要对劳动者予以释明。

劳动者知晓其所应遵循的权利义务,才能是企业进行经济处罚的前提。

第二,发挥工会的作用。

工会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组织,可以弥补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利益方面的弱势地位,在企业实施企业经济处罚中应发挥作用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工会最主要职责就是在企业规章制定的规章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于不符合劳动者权利的相关经济处罚条款,敢于提出反对意见;其次,在企业对劳动者进行经济处罚时,应查看证据是否充分,监督企业实行经济处罚职能。

第三,申诉制度。

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的罚款,并不是无条件的接受,公司必须审核对劳动者惩罚的合理及必要性。

如若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其可以直接向上级领导提出异议,由作出处罚的人或者部门提出证据证明其处罚的正确性。

如果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而对劳动者施以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提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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